輔導換律師
Ⅰ 我想換律師怎麼辦
如果律師辦案過程中不負責,你一般可以要求事務所另行給你安排律師代理或者與事務所解除委託,但一般解除委託的話,之前所交的律師費以及實際發生的餐旅費你是需要支付的,而不能要求退回。建議你還是要求律師所重新給你安排一味稱職的律師為好。
Ⅱ 案件已經進行了一審,可不可以換律師啊
按相關法律規定,即使案件已經進行了一審,委託人也可以按實際情況另行委託律師擔任代理人。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三十二條委託人可以拒絕已委託的律師為其繼續辯護或者代理,同時可以另行委託律師擔任辯護人或者代理人。
Ⅲ 案件中途可以換律師嗎
可以,解除委託代理合同,重新與其他的律師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即可。
Ⅳ 實習律師在實習期間如果原指導律師換所,此時實習律師更換指導律師需要哪些程序
只要你不換律師事務所,你的實習就不會作廢,否則要從頭算實習,跟你的指導律師無關!不需走什麼程序!
Ⅳ 中途換律師要給律師費嗎
看你們的合同約定。
中途換律師的程序:
1、直接與已經委託的律師辦理解除合同協議,到律師事務所結算相關費用;
2、同時向法院提出撤銷委託代理人的申請;
3、到律師事務所與新律師簽訂委託和授權協議,並交給法院一份復印件。
法律援助換律師的法律規定
1、第二百五十四條規定,被告人當庭拒絕辯護人辯護,要求另行委託辯護人或者指派律師的,合議庭應當准許。被告人拒絕辯護人辯護後,沒有辯護人的,應當宣布休庭;仍有辯護人的,庭審可以繼續進行。
2、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絕辯護人辯護後,沒有辯護人的,根據案件情況,可以對該被告人另案處理,對其他被告人的庭審繼續進行。
3、重新開庭後,被告人再次當庭拒絕辯護人辯護的,可以准許,但被告人不得再次另行委託辯護人或者要求另行指派律師,由其自行辯護。
4、被告人屬於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重新開庭後再次當庭拒絕辯護人辯護的,不予准許。
(5)輔導換律師擴展閱讀
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
第二十六條法律援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
(一)為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人員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絕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人員提供法律援助的;
(二)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財物的;
(三)從事有償法律服務的;
(四)侵佔、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經費的。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財物,由司法行政部門責令退還;從事有償法律服務的違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門予以沒收;侵佔、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經費的,由司法行政部門責令追回,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律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停止執業的處罰:
(一)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擅自終止法律援助案件的;
(二)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財物的。有前款第(二)項違法行為的,由司法行政部門責令退還違法所得的財物,可以並處所收財物價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違反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按照律師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Ⅵ 怎麼更換律師
以下回答由「濟南商律師」提供,如需轉述請註明出處:
1、沒有簽協議就已經收取了你的錢,我懷疑那個人是不是律師。如果是律師的話,正規流程是你必須跟律所簽訂代理合同書(你手裡拿一份),並向律師簽發授權委託書。向律所(不是律師)支付代理費,並收取律所給你列印的正式發票。如果不是這個流程,你可以要求他按這個流程走。或者我建議你看一下那個人的律師執業證件。
2、如果要更換律師的話,只要單方面終止原來的代理合同,但是你的律師費是不予退回的。
3、新的委託,仍要按上面說的那些流程進行,你要提前支付律師代理費。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Ⅶ 委託律師後還能否變更為別的律師,需要什麼手續
可以變更,這是當事人的權利。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
第五十九條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更換委託代理人,應由你或新的委託代理人持新的授權委託書及變更委託代理人申請書向法院提交申請。
委託律師辦理訴訟案件的基本程序:
1、接受委託。
委託人委託律師代理參加訴訟業務,應如實、全面地陳述與案件有關的一切事實,不得隱瞞自己的過錯或對自己不利的因素。律師在對相關事實進行全面研究審查後,符合接受委託條件的,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委託。
2、辦理委託手續。
律師同意接受委託後,委託人應與律師辦理委託手續。委託手續一般包括:
(1)訂立民事委託代理合同。民事委託代理合同是法律服務所所與委託人共同簽署的、確認委託代理關系成立的書面法律文書。委託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委託人,一份由法律服務所存檔備案;
(2)填寫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是由委託人單方簽署的、授予律師在訴訟活動中的代理權的法律文書,是律師在訴訟中從事職能活動的依據。授權委託書一式兩份,一份交有關辦案機關,一份由受委託律師存檔。在辦妥委託手續前,委託人應按規定標准繳交律師代理費。
(7)輔導換律師擴展閱讀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委託訴訟代理人有以下3種方法:
1、在國內居住的當事人聘請訴訟代理人代為訴訟的,由委託人和受委託人製作授權委託書,向人民法院提交一份即可。
這是普通的,也是最常見的委託訴訟代理人方式。這里所說的委託人,必須是具有民事訴訟行為能力的當事人,或者無民事訴訟行為能力的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受託人的范圍,可以是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其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許可的其他公民,也可以是律師、社會團體推薦的人。訴訟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
未成年人給予受託人特別授權的,必須明確記明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的訴訟代理許可權。
2、當事人是僑居在國外的我國公民,委託訴訟代理人的方式是:從僑居國寄交或者託交授權委託書,必須經過我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
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證明,再轉由我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3、不在我國境內居住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或者組織,聘請我國律師或者其他人作為訴訟代理人的方式是:由委託人製作委託書,經過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並且經過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我國與該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其他證明手續以後,寄交受訴人民法院,這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在訴訟中,當事人可以委託1至2人幫助或者代替自己打官司。有了訴訟代理人,本人仍然有權利參加訴訟活動,本人是否還要參加訴訟,由自己來決定。
Ⅷ 法律援助換律師是否可以,有哪些規定
一、法律援助換律師是允許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在庭審中,被告人可以要求更換辯護律師,合議庭是應當准許的。但是再次開庭後拒絕辯護的,只可由其自己辯護。如果是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的被告則不得再次拒絕辯護。
二、法律援助換律師的法律規定
1、第二百五十四條規定,被告人當庭拒絕辯護人辯護,要求另行委託辯護人或者指派律師的,合議庭應當准許。被告人拒絕辯護人辯護後,沒有辯護人的,應當宣布休庭;仍有辯護人的,庭審可以繼續進行。
2、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絕辯護人辯護後,沒有辯護人的,根據案件情況,可以對該被告人另案處理,對其他被告人的庭審繼續進行。
3、重新開庭後,被告人再次當庭拒絕辯護人辯護的,可以准許,但被告人不得再次另行委託辯護人或者要求另行指派律師,由其自行辯護。
4、被告人屬於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重新開庭後再次當庭拒絕辯護人辯護的,不予准許。
Ⅸ 中途換律師
中途是可以換律師的,因為這都是一般代理合同,如果不滿意律師,可以另請律師。
簽訂法律顧問合同的注意事項
根據我國《律師法》規定,凡是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同律師事務所簽訂委託聘請合同。聘請法律顧問合同的內容主要有:
1、合同的名稱;
2、聘請雙方的名稱、地址;
3、應聘方指派的律師的姓名、職務等個人情況;
4、顧問律師的職責范圍;
5、顧問律師的工作時間和工作方式;
6、聘任期限;
7、聘請方為顧問律師提供的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物質保證;
8、聘方的付酬辦法,即聘方聘請顧問律師的費用標准、結算方式、結算時間等;
9、律師參與訴訟、仲裁等活動是否另行收費,另行收費的優惠規定;
10、合同的生效和有效期限;
11、合同變更或解除的條件;
12、違約責任和處理辦法;
13、雙方簽署合同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合同簽訂的時間。
企業在與律師事務所簽訂聘請法律顧問合同時應當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企業應當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合同,而不是與律師個人簽訂合同。聘請時應當查驗律師事務所的執業許可證和律師個人的執業證書;
(二)企業在簽訂聘請合同時應當充分了解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充當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方面的能力;
(三)正確確定聘任期限。
(四)明確工作方式:包括:1)定期走訪、坐班制;2)臨時業務的聯絡;3)費用的承擔和安排;4)訴訟事務較多的可以選擇包干制。
Ⅹ 打官司中途可以換律師嗎
訴訟過程中,可以更換代理律師。
《刑事訴訟法》
第四十四條 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託訴訟代理人。
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