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色客雜志下載
『壹』 美國性史電影
是這個嗎?
《性 書大亨》
劇情簡介 :
主人公拉里(伍迪•哈里森 Woody Harrelson 飾)本是肯塔基的一個窮娃娃,長大後他在辛辛那提開了一間色 情酒吧,然而卻生意不佳。山窮水盡之際,他的妻子給他出了個主意,自己辦一本色情雜志來宣傳自己的酒吧,於是《好色客》誕生了。和《花花公子》、《閣樓》等專供白領消費的情色雜志不同,《好色客》是一本面向廣大群眾的色 情雜志,內容的尺度也大大超過了《花花公子》等已有情色雜志。
這一招果然奏效,拉里的酒吧生意變得紅紅火火,而雜志的銷量也一路攀升。這引起了道德保守者的猛烈反對。一個叫基汀的人在拚命起訴拉里,而一名無名槍手的襲擊也使得拉里下半身癱瘓。拉里的律師艾倫(愛德華•諾頓 Edward Norton 飾)在法院上完全拋開了拉里這一行為對社會的毒害,而把焦點完全集中在美國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上,使得這一案件成了美國司法史上舉足輕重的一頁。
『貳』 Sharapova收了哪家雜志500萬
根本就沒有收,這只是新浪傳的八卦而已,詳情可看莎拉波娃吧http://tieba..com/f?kz=322340434
『叄』 莎拉波娃和《hustler》雜志
那個是一家小網站開玩笑的,當時在下面註明是虛構的了,但國內翻譯過來時沒有說清楚。這件事請是假的,莎拉波娃本人並不知道這件事。
『肆』 關於侵犯他人肖像權的定義
目前在我國傳播攝影界出現的法律糾紛中,肖像權是最為簡單但爭議又最多的問題。面對攝影師們的鏡頭,不願被收入畫面的被攝者第一個反應常常是:「嘿!你侵犯了我的肖像權!」根據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對公民肖像權的侵犯必須具備兩個因素:第一,使用了公民可以辨認的肖像;第二,未經本人許可,將公民可辨認肖像用於以營利為目的活動。
因此可以說,在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活動中——如新聞攝影報道中——出現了公民可辨認形象,並不存在侵犯肖像權問題。從目前我國已做出判決和正在審理的有關案例來看,攝影師們完全可以自信地將這一標准作為自己的行為准則。1991年10月 11日,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法院對胡風林告《健康文摘》侵犯其肖像權案的判決為:《健康文摘》刊登的照片,屬於新聞性照片,是在公開場所拍攝的,沒有損害原告的肖像權。對於原告認為被告將自己肖像轉版、出口等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權的說法,不予支持。這一裁決實際上是與國際上通用的標准相一致的。
在劉嘉玲肖像權案中,被告雅麗絲公司的辯護律師在法庭上出示證據後指出:雅麗絲公司是根據協議合法從香港樂好貿易公司取得原告肖像的,至於徵得肖像者本人同意這一義務應由香港樂好公司去執行。在這里,辯方律師沒有否認侵權行為的存在,只不過指出侵權行為的實施者不是雅麗絲公司,而是出售原告肖像的香港公司。
由此可見:對肖像權的侵犯都是發生在以營利為目的的活動中,攝影師如果要將他人照片用於任何商業活動——如廣告、產品包裝、商店櫥窗中,必須事先徵得照片中所有可辨認人物的許可,一般說來,攝影師或照片使用者應當得到當事人簽名同意使用的授權書,並向照片中的人物適當付款。在國際上通用的做法是:攝影師或照片使用者必須持有照片中所有可辨認形象人的書面授權書,而且對肖像權的認同還擴展到在照片中出現的可辨認私人財產,如建築物、貓、狗等寵物和已經注冊而受到法律保護的形象,如產品商標等。
但是,我國一些被攝者對上述標准並不完全認同。像名模陳娟紅和她的代理人對「以營利為目的」的理解就寬泛得多。陳娟紅認為:照片刊登後不向她支付酬勞,而拍照者和雜志或報紙的出版者卻獲得巨大收益……是不應該的。陳的代理人則說:登在雜志上,而雜志是要賣錢的,那麼被拍照片的人當然有權要求付費。雖說這些說法有一定的道理,但縱觀國內的肖像權官司,尚未找到支持這種說法的判決。
盡管在新聞報道中所使用的人物肖像都不涉及肖像權問題,但是,由肖像形式(包括報刊中的報道性照片)引發的官司卻並不鮮見。
1998年轟動一時的北京《首屆人體油畫藝術大展》就是十分典型的一例。一些女模特因為自己的裸像被公開展覽並收入畫冊出版而導致家庭破裂,或名譽受損,她們隨即起訴展覽主辦者侵犯其肖像權,事先未徵得同意,就展出她們的裸像,還印成畫冊出售,違背了保護模特兒職業秘密的諾言。既然此案以侵犯肖像權起訴,那麼法庭辯論的焦點似乎應該是圍繞辦畫展、出畫冊是否以營利為目的問題展開,即該行為是否屬於商業活動,如果是,則被告侵權,如果不是,則被告不侵權。此案目前仍然在審理之中,相信攝影界能從最後的判決中獲得有益的啟示。
上世紀80年代末,紐約皇後區的莎瑞娜小姐狀告美國一本淫穢雜志《好色客》輕信她前男友的偽造簽名,未經她本人許可在1983年10月號上刊登了她的裸照。最後,莎瑞娜小姐贏得了該雜志3萬美元的賠償。
無論是中國模特,還是美國小姐,這些貌似與肖像權有關的案例實際上涉及到傳播攝影中另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即公民的穩私權。莎瑞娜小姐獲得的賠償金,是《好色客》對其侵犯公民隱私權所付出的代價,而在人體模特畫展案中,無論主辦者侵犯模特肖像權的罪名能否成立,法律界的有識之士都認為畫展侵犯了模特的職業隱私,也暴露了模特兒的女性身體隱私。根據國際慣例,模特們同意將其裸像展出並成集出版的親筆簽名,是舉辦此類活動必需的法律文件。
『伍』 一頁判決能抵上整個法律的歷史 誰說的
美國法律的歷史「終結辯論」,相當於中國法律程序中的庭審辯論。事實上,該書...對這起案件的判決將不僅使《好色客》雜志再也不能為它的讀者提供這種低俗的...
『陸』 兔子先生怎麼樣
從《兔子先生》談起 2010/02/23 00:00 來源:YNET.com 北青網 北京青年報 ■書名:《兔子先生》 ■作者:師永剛、貝小戎 ■山東畫報社2010年出版 ■讀家:葉匡政 ■推薦指數:★★★★☆☆ 美國《花花公子》雜志57歲了。與網上的色情視頻比,《花花公子》這些圖片,今天保守得就像一群淑女。翻看這本書時,我作為一個成人,有一種隱隱的自卑感,就是感到美國民眾的修養和自我管理能力,要遠遠高於我們。這本在中國被視為禁區的雜志,竟然沒有把美國民眾導向色情的深淵。 中國對於性與色情的禁令雖然多,但對於它們理性的討論卻極少。媒體和學者,似乎都不屑探討這種話題,就心安理得地接受了種種對性的蔑視。於是在國人當下的價值觀里,一談起性總交織著一些明顯對立的概念,情愛與色情、激情與醜陋、享樂與罪惡、愉悅與禁忌等,這些觀念絞成一團奇怪的亂麻。雖然人人都能說出點道理,但很少有人願意真實、理性地理清這些矛盾。人們多被囚禁在對性的理性認知之外,假若一個人說得太多,便有被貼上色情狂標簽的風險。 這就是《兔子先生》在今天誕生的價值,或許通過觀察《花花公子》對美國的影響,能幫助我們釐清一些原本混沌的理念。《花花公子》的休·赫夫納,當年也是帶著對現實的種種困惑與不滿,來踐行這個夢想的。今天人們說起美國文化,已很難避開這本雜志了,更沒有人會因這本色情雜志,而鄙視美國文化。很多人把這本雜志,看作是喚醒美國夢、重塑美國文化和價值觀的一本標志性雜志。這肯定是那些談性色變的正統人士所無法理解的。 為何會這樣呢?其實在很多封閉的傳統或宗教文明中,性都被塑造成一種罪惡的力量,當然這只是對民眾而言。因為在過去的統治文化中,民眾被認為是不具有自己管理和判斷能力的,一旦放開性的閘門,民眾就有可能墮入到性愛的享樂中,影響到社會物質和財富的積累。那些管理者,只把民眾的性愛看作是個體的純粹消耗活動,與最大程度的實現國家利益構成了沖突。我們確實也從愛情中,有過這種體驗。當我們熱戀時,外在的世界確實變得不重要了,戀人成了我們唯一的宇宙。我們從情愛中,感受到了生命中最本真的激情與光彩,只有這種力量能讓我藐視社會秩序和一切束縛。在物質匱乏或封閉年代,統治者這種擔心也許是必要的。所以在很多成熟的文明中,性總是與粗俗、邪惡、醜陋、淫盪這些負面概念連在一起,公開渲染性的美好,被很多社會視為一種禁忌。 二戰後的美國,由於國內財富激增,中產階級增多,對人性和自然感受的回歸,成為一種廣泛的社會需求。突破過去宗教文化對性和情愛的禁忌,回歸自然,成為當時一種積極力量。當然,人們要回歸的並不是那個原始的性,而是因禁忌而變得更為神秘、誘人的性。當時觀點認為,只有這種對人性的回歸,才有助於恢復人的整體性,把單一社會屬性的人,還原成完整的人。社會把性和情愛,開始看作一種快樂而正面的力量。正是因為這個原因,《花花公子》等一些色情雜志,被視為是對美國文化和價值觀的一種建構。它既是美國公眾作出的選擇,同時它也賦予了原始的性與情愛以嶄新的文化含義。一個文明社會對這種文化可以不倡導,但理應保持一種寬容和默許的態度。 這本書的副題是:一個世紀的性態度史。「性態度史」確實是一個有趣的定義,因為一個國家的「性態度史」,往往也是這個國家的政治、文化、價值觀和歷史變遷的晴雨表。國家的政治高壓,往往會首先在一個國家的「性態度」上體現出來。休·赫夫納的同行,《好色客》的創辦人弗林特曾受過美國最高法院的審判。他的律師亞瑟曼,在法庭上說的一句話,對今天的人們也有警示意義:「我自己也不喜歡弗林特的所作所為。不過,我喜歡的是我生活在一個可以為我自己做決定的國家。」 這本書告訴我們的,就是這樣一個簡單的真理,我們要為自己做決定。 ■本版供圖/小小
『柒』 性書大亨的劇情
拉里弗林(Larry Flynt)是一個好色而言語粗俗又精明的一家脫衣舞俱樂部的老闆,他的情人是舞女。他創辦了一份走低端市場的色情雜志,憑借著他自貧困童年就磨練出來的生意頭腦,沒多久他的情人就大呼小叫:我終於可以第一次和百萬富翁做愛了。——這份名為「好色客」的低俗色情雜志很快就大獲成功。
隨著其色情出版帝國的逐步建立,他也開始了與各方衛道士的漫長較量,麻煩不斷,還遭受牢獄之災,其間在信仰基督教的卡特總統妹妹的感召下也有所收斂。但一次槍擊事件導致他下半身癱瘓並且失去性功能,妻子也患上艾滋病逝世,憤恨與痛苦中他,他對保守勢力展開反擊,與一位基督教領袖就一宗誹謗案件重新對簿公堂,在其優秀律師的幫助下,這個原本聲名狼藉的性書大亨兼痞子,竟然成為言論自由及民權的化身,而這場一開始充滿鬧劇的官司,也一直打到最高法院並以拉里弗林的勝利而告終。
『捌』 求兩篇英美國的人物傳記
美洲
美國人物傳記
傑佛遜在巴黎(英國導演弗里爾斯的美國總統傑佛遜傳)
林肯總統(美國導演格里菲斯根據美國總統林肯的生平故事改編)
肯尼迪風雲歲月(美國導演ROBERT DORNHELM根據美國總統肯尼迪生命最後五年的故事改編)
刺殺肯尼迪(美國導演斯通根據美國總統肯尼迪的被刺事件改編)
積琪蓮/肯尼迪夫人(美國導演ALLAN MOYLE根據美國總統夫人傑奎琳?肯尼迪的故事改編)
尼克松(美國導演斯通根據美國總統尼克松的故事改編)
巴格西(美國導演BARRY LEVINSON根據美國黑幫頭目本傑明?西格爾的生平故事改編)
巴頓將軍(美國導演FRANKLIN J.SCHAFFNER根據美國二戰傳奇將軍巴頓的生平事跡改編)
諾瑪蕾(英國導演MARTIN RITT根據美國工會積極分子、美國南部一個紡織廠的年輕女工諾瑪?蕾的故事改編)
馬克西姆?X(美國導演斯派克?李根據美國黑人民權領袖馬克西姆?X的故事改編)
朱利亞尼(羅馬尼亞裔美國導演Robert Dornhelm根據紐約市長朱利亞尼的事跡改編)
最後的絕唱(美國導演HENRY BROMELL的美國作家菲茨傑拉德傳)
希爾維亞(英國導演Christine Jeffs關於美國自白派女詩人普拉斯的傳記)
艾恩?蘭德的激情(英國導演Christopher Menaul根據美國個人主義哲學代表艾恩?蘭德的生平故事改編)
波拉克(美國導演ED HARRIS根據美國畫家波拉克的生平故事改編)
槍殺安地華哥(加拿大導演Mary Harron根據激進分子瓦萊里刺殺後現代藝術代表安迪?沃霍爾的故事改編)
巴斯奇亞傳(美國導演Julian Schnabel根據美國街畫家巴斯奇亞的生平故事改編)
小可愛(是美國導演Irwin Winkler拍攝的一部音樂傳記片,講述的是美國作曲家柯爾?波特Cole Porter的生平)
艾活傳(美國導演蒂姆-波頓根據美國B級片導演艾德?伍德的故事改編)
雙面瑪麗蓮?夢露(美國導演Tim Fywell根據美國影星夢露的生平故事改編)
奧黛麗?赫本的故事(英國導演Steven Robman根據比利時裔美國演員奧黛麗?赫本的故事改編)
吉姬(美國導演MICHAEL CRISTOFER根據美國名模 Gia 的一生故事改編)
歌舞大王齊格飛(美國導演ROBERT Z LEONARD根據美國歌舞大王齊格飛的故事改編)
爵士樂大全(美國導演福斯根據百老匯著名的舞蹈設計家Joe Gideon的生平故事改編)
一往無前(美國導演James Mangold根據美國歌手約翰尼?卡什的生平故事改編)
大門(美國導演斯通拍攝的關於The Doors樂隊及其主唱歌手Jim Morrison吉姆?莫里森的音樂傳記片)
八英里(美國導演SURITS HANSON根據美國說唱歌手馬歇爾?馬瑟斯在底特律郊區生活為原型改編)
月亮上的人(捷克導演福爾曼根據美國藝人安迪-考夫曼的事跡改編)
火鳥重生(美國導演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根據爵士樂巨人菜鳥查理?帕克一生起伏故事改編)
雷(美國導演Taylor Hackford根據美國爵士樂大師雷的生平故事改編)
邁克爾?傑克遜:鏡中的男人(美國導演ALLAN MOYLE根據美國流行樂天王傑克遜的故事改編)
最後的日子(美國導演加斯?范?桑特以美國Nirvana主唱Kurt Con生前最後幾天的心路歷程為藍本改編)
女魔頭(美國導演TIM BURTON以美國女魔頭艾倫-沃諾斯的一生故事改編)
塔克:其人其夢(美國導演科波拉根據美國汽車狂人塔克的故事改編)
美麗心靈(美國導演朗?霍華德根據美國數學天才納什的生平故事改編)
飛行家(美國導演馬丁?斯科塞斯根據20世紀美國電影界和航空界的響當當人物霍華德?休斯的傳奇生涯改編)
憤怒的公牛(美國導演馬丁?斯科塞斯根據20世紀四五十年代美國前世界重量級拳王傑克?拉莫塔的真實經歷改編)
阿里(美國導演邁克爾?曼根據美國拳王阿里的生平故事改編)
性書大亨(捷克導演福爾曼根據美國黃色雜志《好色客》的發行人拉里?弗蘭特的生平故事改編)
金賽性學報告(美國導演BILL CONDON根據美國性學專家金賽的一生事跡改編)
美國榮耀(美國導演沙里?斯普林格以漫畫家哈維?皮特的漫畫故事改編)
『玖』 誰能告訴我一些美國法律的歷史,越詳細越好。
美國歷史上的法律故事
張耀傑
[本文壓縮稿發表於<鳳凰周刊>]
《搖搖欲墜的哭牆》的副標題是「改變我們生活方式的終結辯論」。「終結辯論」,相當於中國法律程序中的庭審辯論。事實上,該書並沒有完全局限於庭審辯論,而是以講述故事的方式,相對完整地介紹了美國歷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八個民權案例。這八個案例的時間跨度長達250年,其中的庭審辯論和法律裁判,重新定義了美國的公民權利,並且深刻影響著美國的社會進步。
「第一條修正案」的言論自由
《搖搖欲墜的哭牆》並不是按時間順序來講述美國歷史上的法律故事的,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書中的三個案例都與美國憲法第一條修正案直接相關。
1789年3月4日,合眾國憲法正式成為美國的基本大法。為了彌補憲法的缺點,第一屆國會通過了十二條修正案。其中的十條於1791年12月15日正式成為憲法的一部分,並被稱為權利法案。權利法案中最具決定性意義的是第一條修正案:「國會不得制定有關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一種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及向政府要求伸冤的權利。」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又是第一條修正案的關鍵所在。
該書第五章的「事實應該讓你自由」,講述的是「英國王室和殖民地政府企圖鉗制報紙出版商約翰·皮特·曾格和年輕的美國出版業」的故事。迄今為止,曾格案一直被視為美國新聞出版自由的奠基石。
1733年11月5日,印刷廠老闆曾格出版了英屬美洲殖民地第一份專門發表反政府言論的民間報刊《紐約周刊》,用來批評新任總督科斯比的胡作非為。這份報刊的靈魂並不是曾格,而是被新任總督威廉·科斯比粗暴免職的前首席法官劉易斯·莫里斯,以及博學多才的律師詹姆斯·亞歷山大。
1734年11月2日,科斯比命令治安官逮捕曾格。1935年4月15日,法院開始審理針對曾格的誹謗起訴。在正式開庭的當天,來自費城的安德魯·漢密爾頓律師從公眾席上站起來,表示願意接替由司法當局為曾格指定的律師約翰·錢伯斯。
漢密爾頓是被莫里斯和亞歷山大邀請來的,他是一個有政治情懷的人,在他看來,這起案件不只是為一個無辜的人辯護,同時也是為法律和政治的原則辯護。他在庭審辯論時指出:「對誹謗的指控是一位邪惡的國王,一個殘暴的懦夫手中的劍,他用它來殺戮和殘害無辜的人們,他之所以這樣做,一方面是因為他崇高的地位,另一方面是因為他缺乏勇氣,他不能也不敢以其他的方式回應人們所提出的批評。……像宗教存在異端一樣,法律也有異端,並且兩者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我們記得在不到兩個世紀以前,一個對宗教問題持有諸如今天在報紙上所發表的觀點的人,就被作為一個異端者而處以火刑。……我認為此一點清楚地表明,在紐約,一個人可以非常隨意地提及他的神,但是當他說到他的總督時,他就得十分小心了。」
在漢密爾頓的精彩辯論的感召下,12名陪審員不顧法律規定和法官提示,一致給出了無罪判決。隨著曾格的勝訴,對英國政府持批評態度的殖民地居民,獲得了自由表達的權力。
第三章「敵人在內部」,講述的是「廣播明星約翰·亨利·福克挑戰麥卡錫時代的黑名單」的故事。麥卡錫時代是美國歷史上最為黑暗的國家恐怖主義時期,該案也因此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誹謗案例,它所反對的是麥卡錫主義的不實指責和無端懷疑。
1949年8月29日,美國人得到蘇聯成功製造核武器的消息,美國與蘇聯之間的冷戰由此開始。美國國會成立調查委員會和忠誠審查委員會,對有嫌疑的共產主義者展開調查,從而為像麥卡錫一樣的人間敗類,提供了實施政治迫害的恐怖權力。
麥卡錫出生於1908,他很早就知道暗示和錯誤指控的巨大影響力,並且藉此一路攀升,於1953年被任命為參議院政府事務委員會的調查委員分會主席。他的朋友、聯邦調查局局長J.埃德加·胡佛,向他推薦眾議院非美活動調查委員會律師羅伊·科恩,到參議院政府事務委員會任職。調查委員會的工作是這樣進行的:胡佛提供參議員所需要的毀壞被懷疑者名譽的信息,麥卡錫通過報紙或者在國會中宣布指控,然後由科恩以與共產勢力進行合作的罪名起訴被懷疑人。
在麥卡錫的倡導下,美國民間相繼成立了一些針對有嫌疑的共產主義者展開調查的私人組織。以編劇文森特·哈奈特為首的「AWARE」就是這樣的一個組織。該組織收集各種廣播電台和電視台工作人員的信息,然後在公告中暗示這些人是共產主義的擁護者,讓受到指控的人自己證明自己的清白。哈奈特自己和他的同夥卻藉此擴大勢力范圍從中漁利。
1955年,WCBS廣播電台的娛樂節目主持人約翰·亨利·福克,被素不相識的哈奈特列入黑名單。他在路易斯·奈澤律師的協助下,打算通過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在福克提出誹謗訴訟之前,美國聯邦參議院免除了濫用職權的麥卡錫的職權。盡管如此,麥卡錫主義的陰影依然驅之不散,致使該案的前期調查久拖不決、困難重重。作為原告,福克付出了長期失業和陷入窮困的慘痛代價。
1962年4月3日,耗時近六年的福克訴哈奈特誹謗案終於開庭。路易斯·奈澤在總結陳詞中指控麥卡錫主義說:「這些人靠出售愛國主義賺錢。他們不是真的要反對共產主義者。……麥卡錫和其他組織連一個共產主義者都沒有抓到,哈奈特先生和AWARE也一個都沒有抓到。如果真的有共產主義者,那麼他們很失職,因為根據憲法的規定,他們應該已經把共產主義者抓起來了。他們承認,他們沒有採取任何行動。」
福克的法律訴求和奈澤的法庭辯護,贏得了陪審團的勝訴判決。該案的勝訴使美國人對憲法第一修正案的理解產生重大改變,同時也使福克成為這樣一類美國人的榜樣:他們真正熱愛美國,對美國應對挑戰的能力、包容不同信仰的精神有堅定的信心,他們認為言論自由不僅指有權力發表不受歡迎的意見,而且指在發表這種意見時不必擔心受到報復。
第六章的「色情書大亨與傳教士之戰」,講述的是「拉里·弗林特對抗道德多數派並成為言論自由的意外贏家」的故事。
1942年11月1日,拉里·C·弗林特出生於肯塔基州大山深處的佃農家裡,14歲時通過虛報年齡應征入伍。20多歲時,他在俄亥俄州開辦一家名叫鄉巴佬避風港的「好色客」脫衣舞酒巴,隨後又推出印有舞女照片的色情雜志《好色客》。1980年,37歲的弗林特已經成為千萬富翁。他在雜志中開設「每月可恥之徒」專欄,專門對付自己的私敵。
吉爾·福爾韋爾1933年8月11日出生於美國南方弗吉尼亞州的林奇堡。1979年,他在基督教原教旨主義的基礎上,創立了政教合一的道德多數派,並於1980年支持總統候選人里根贏得大選。道德敗壞的弗林特和他的《好色客》,一直是福爾韋爾公開譴責的對象。
弗林特注意到道德多數派每年賺的錢比共和黨和民主黨還要多,傳道士福爾韋爾的收入與他本該簡朴的生活,更是形成鮮明的對比。於是,弗林特在1983年11月的《好色客》中,製作刊登了一個淫穢的模仿廣告,把福爾韋爾的「第一次」描繪成好像是和自己的母親在蚊蠅飛舞的戶外廁所里縱欲狂歡,從而引起福爾韋爾的法律訴訟,罪名是誹謗、侵犯隱私和故意造成精神痛苦。
在當下中國,對於弗特林的這種模仿廣告,另有更加形象的一個名詞,叫做「惡搞」。在筆者看來,比「惡搞」更加准確的名詞應該是「搞惡」。道理很簡單,比起低級趣味的色情娛樂,道貌岸然並且自以為絕對正確的政教合一,才是對於公民權利的最大威脅。對於自己的「惡搞」或「搞惡」,弗特林自有他的一套理論。他深信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是自由社會的象徵,在這樣的社會里,每一名美國人都應當被允許對事實是什麼做出自己的決定。弗特林還深信公眾人物和政府官員應該變得皮厚一點,不要動不動就因為他們的感情受到傷害而訴之法律。
為了應對福爾韋爾的訴訟,弗特林聘請了一名很優秀的辯護律師,他的名字叫阿蘭·艾薩克曼。審前准備進行了將近一年。1984年冬天,雙方第一次在勞諾克地區法院參加庭審。陪審團認為弗特林出於故意給福爾韋爾造成嚴重的精神痛苦的目的,出版了這則模擬廣告,所以判決弗林特向福爾韋爾支付10萬美元的補償性賠償金和10萬美元的懲罰性賠償金。
不服判決的弗林特,迫不及待地讓艾薩克曼律師提起上訴。第四巡迴上訴法院的3名法官,於1986年8月5日給出維持原判的判決。理由是弗林特出版這篇模擬廣告是出於積極惡意和卑劣的用心,這一點足以讓他承擔賠償責任。
如此判決其實是中國傳統刀筆吏「欲加其罪,何患無辭」的道德誅心,面對如此不確定甚至可以「莫須有」的法律判決,報紙所有者、電視製片人以及公民權利團體,聯合向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遞交申請,希望最高法院受理此案。1987年3月20日,聯邦最高法院同意審理此案。
在最高法院的庭審辯論中,艾薩克曼律師辯護說:「從一個特定的角度說,問題便是,如果做出言論並沒有事實的依據或者它們所針對的對象是公眾人物,那麼修辭學意義上的誇張,諷刺文學,模擬作品以及個人觀點的闡述,是否受到第一修正案保護。……我想說的是這起案件不僅僅是《好色客》和吉爾·福爾韋爾之間的爭論,對這起案件的判決將不僅使《好色客》雜志再也不能為它的讀者提供這種低俗的幽默以及其它低俗的幽默。它會影響到我們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正如威爾金森法官所說的那樣,我們的諷刺評論有著悠久的歷史,在這個國家,你找不到哪份報紙上沒有批評某人的漫畫和社論的。如果吉爾·福爾韋爾可以因為遭受精神痛苦而起訴的話,那麼任何公眾生活中的人物都可以因為遭受精神痛苦而起訴。」
艾薩克曼主張對言論自由作廣義解釋,只有在很小的一部分情況下才可以對其進行限制。當一則針對某一公眾人物的批評性評論出版之後,無論它是如何讓人無法接受,只要它並沒有對這名公眾人物造成實際的損害,這種言論就是應當受到保護的。就福爾韋爾這件事說,沒有人會合理相信弗林特的模擬廣告中所揭示的內容是真的,因此這名牧師唯一受到的傷害也不過是遭受了一點情感上的痛苦。如果美國真正重視言論和出版自由,那麼不能僅僅出於憤怒就讓言論者閉上嘴巴。
1988年2月24日上午,最高法院給出終審裁決:「一個炫耀著他全無瑕疵的個人記錄和高尚的道德品質的候選人,並不能因為他的對手或者一位勤勞的記者提出相反的意見而大叫『犯規』。」最高法院的8名法官沒有就弗林特過激且似是而非的行為就事論事,而是指出了此案更加深層的意義所在。這一判決更加明確地賦予美國人民評論社會名流和國家領導人的權利,從而為第一修正案注入新的活力:哲學家、批評家和色情文學出版商,享有同等的言論自由,鉗制任何一個人的言論自由,將不可避免地讓其他人保持緘默。
這一年恰好是美國憲法簽署兩百周年,借用法學家和歷史學家羅德尼·斯莫拉的說法:「歷史表明,在大多數情況下,有關第一修正案的偉大戰役,都是由那些受我們的文化排斥和忽視的人,……我們的民權活動家,我們的三K黨,我們的拉里·弗林特攻下的。」
搖搖欲墜的法律哭牆
《搖搖欲墜的哭牆》第一章「生存還是死亡」,講述的是「凱倫·安·奎南和死亡的權利」。
1975年4月15日,21歲的凱倫·安和室友們外出參加生日聚會時,在酒館里喝了混有鎮靜劑和酒精的飲料,從而變成昏迷不醒的植物人。隨著時間的推移,她的養父母約瑟夫和朱麗葉·奎南夫婦,實在不能忍受養女繼續依賴醫療機械維持毫無希望的生命,聘請律師提起爭取死亡權利的訴訟。這一案件的勝訴,使美國人獲得了在大多數情況下決定自己死亡方式的權利。
需要指出的是,在這一案例中發揮決定性作用的不僅僅是法律,同時還包括約瑟夫和朱麗葉·奎南夫婦作為基督教徒的宗教關懷:它意味著讓他們的女兒回到這樣的一種狀態,她的身體可以聽到「親切的聲音將她帶向永遠的安寧」。
第二章「艾米斯塔案」,講述的是「一個自由人是否可以被迫成為奴隸」的故事。該案的訴訟,使殖民地時期大肆販賣黑人奴隸的暴行,充分暴露在世人面前。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確立了人類成員不論膚色,都擁有與生俱來的不可剝奪、不可改變的自由權利的原則。
第四章「女性的應有地位」,講述的是「蘇珊·B.安東尼進行投票並爭取選舉權」的故事。
蘇珊·B.安東尼1820年2月15日出生在馬薩諸塞州西部。作為一名年輕女教師,她在工作中形成了獨立的個性。19世紀50年代,她開始投身於廢奴運動和女權運動。1872年11月5日上午,不具備選舉權的安東尼,帶領一群婦女到投票點參加投票。23天後,法院簽發了對於她的逮捕證。
蘇珊·B.安東尼雖然被判有罪,她長達8個月的訴訟案例卻贏得了廣泛支持。幾乎每一個關心時事的美國人都知道安東尼的女權觀點。1878年,美國國會提交了賦予婦女選舉權的第十九條修正案:「合眾國公民的選舉權,不得因性別而被合眾國或任何一州加以拒絕或限制。」該提案的批准經歷了很長時間,並且遇到了很多困難,直到42年後的1920年,這條修正案才被各州批准通過。安東尼已經於14年前離開人世。
第七章「什麼代價如此之高?」,講述的是「一位婦女為了生存與癌症和她的健康維護組織之間的斗爭」。
39歲的尼勒娜·希爾普勒·福克斯是4個孩子的母親,1991年6月,她被診斷為乳腺癌。她和她的家人所投保的保險商,加利福尼亞州第二大健康維護組織健康網,以各種借口拒絕支付她所需要的骨髓移植手術的費用,由此引發了尼勒娜訴健康網的案件。
1993年12月28日,陪審團給出了驚人的7700萬美元懲罰性賠償的裁決,在此之前的1992年9月,尼勒娜已經離開人世。尼勒娜訴健康網一案,揭露了美國管理式醫療系統內部的一些問題,隨之而來的是人們對這一問題的部分諒解。迄今為止,美國人依然在努力尋求一種可以在獲取醫療服務和控制衛生保健成本之間進行平衡的方法。
第八章「清洗基因庫」,講述的是「卡麗·巴克被迫接受的絕育手術以及對生殖自由的限制」,也就是當下中國依然普遍存在的強制絕育的故事。故事中的卡麗·巴克,是被無端認定為低能人的一名年輕女性。1927年10月19日,她在弗吉尼亞州癲癇病患者和低能人收容院的醫務室里,被強制實施了絕育手術。經過卡麗絕育案的合法性證明而正式出台的弗吉尼亞絕育法,在世界范圍內引起一系列的連鎖反應。以此為藍本,德國於1933年7月14日通過絕育示範法,為納粹分子通過槍和毒氣來純凈基因庫提供了法律依據。從對所謂「不健全人」實施強制性絕育手術,到針對猶太人的種族大屠殺,中間只有一步之遙。
哭牆是猶太教的遺跡,又稱西牆。位於耶路撒冷東區老城的東部,長160英尺,由大石砌成。它既是以色列一再亡國的實物證明,也是猶太民族生生不息並且敗中取勝的精神象徵。發生在法庭上的大凡是悲慘故事,法律審判過程中又充滿著難以預期的不確實性。一個經典案例的確立,往往取決於當事人及其律師富於精神感召力的庭審辯護,和陪審席上的12位陪審員以及最高法院法官席上的9位大法官的理性智慧。充滿血與淚的搖搖欲墜的法律哭牆,就是由包括當事人、律師、法官、陪審團在內的法律人,運用他們的良知、責任、智慧、勇氣共同支撐起來的。借用該書「引言」中的話說:「每天,成千上萬的美國人享受著處分自己的財產和身體的自由,發表言論的自由,選舉的自由,這些都是150年來生活在各州的美國人在法庭上進行艱難斗爭的結果。」
《搖搖欲墜的哭牆》 (美)邁克爾·利夫、米切爾·考德威爾合著,潘偉傑、高韡、朱慧慧合譯,新星出版社200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