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許可證
『壹』 創辦期刊需要辦什麼手續
首先要填期刊出版登記表
再去送新聞出版總署備案;
申請刊號,條碼。
最後辦期刊出版許可證。
『貳』 怎樣申請期刊出版許可證,在哪申請
個人不可以申請
『叄』 出版什麼類型的雜志需要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你的性質是公司,那就不是一個人的事,也是需要許可證的,沒有許可證會查,輕點就是罰款,重點。。。中國印製、刊印都得有許可證,刊印得請刊印公司吧,他是要看和審批的,不是你隨便拿個什麼都給你刊印得。
『肆』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與期刊出版許可證
一個出版期刊的編輯部應具備《期刊出版許可證》,憑《期刊出版許可證》到工商管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好象是發行單位必須有的,編輯部同時擁有本刊物的發行權。
『伍』 期刊上的許可證號是怎麼回事啊,在什麼環節如何申請
這個證比較難弄的,要到新聞出版局去問。
『陸』 辦雜志需要哪些手續啊
按照《期刊出版管理規定》,
第九條 創辦期刊、設立期刊出版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確定的、不與已有期刊重復的名稱;
(二)有期刊出版單位的名稱、章程;
(三)有符合新聞出版總署認定條件的主管、主辦單位;
(四)有確定的期刊出版業務范圍;
(五)有30萬元以上的注冊資本;
(六)有適應期刊出版活動需要的組織機構和符合國家規定資格條件的編輯專業人員;
(七)有與主辦單位在同一行政區域的固定的工作場所;
(八)有確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該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必須是在境內長久居住的中國公民;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前款所列條件外,還須符合國家對期刊及期刊出版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總體規劃。
第十一條 兩個以上主辦單位合辦期刊,須確定一個主要主辦單位,並由主要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期刊的主要主辦單位應為其主管單位的隸屬單位。期刊出版單位和主要主辦單位須在同一行政區域。
第十二條 創辦期刊、設立期刊出版單位,由期刊出版單位的主辦單位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寫的《期刊出版申請表》;
(二)主管單位、主辦單位的有關資質證明材料;
(三)擬任出版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簡歷、身份證明文件及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
(四)編輯出版人員的職業資格證書;
(五)辦刊資金來源、數額及相關的證明文件;
(六)期刊出版單位的章程;
(七)工作場所使用證明;
(八)期刊出版可行性論證報告。
『柒』 創辦期刊,刊號已批,後面還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根據《期刊出版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 期刊主辦單位應當自收到新聞出版總署批准決定之日起60日內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一)持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領取《期刊出版登記表》,填寫一式五份,經期刊主管單位審核簽章後,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應在15日內,將《期刊出版登記表》報送新聞出版總署備案;
(二)公開發行的期刊,可以向ISSN中國國家中心申領國際標准連續出版物號,並向新聞出版總署條碼中心申領條型碼;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對《期刊出版登記表》審核無誤後,在10日內向主辦單位發放《期刊出版許可證》;
(四)期刊出版單位持《期刊出版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依法領取營業執照。
《期刊出版登記表》由期刊出版單位、主辦單位、主管單位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各留存一份。
『捌』 期刊出版許可證怎麼辦理
准備材料: 1、營業執照掃描 2、法人身份證掃描 3、租賃合同(暫無紅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