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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責任約談提綱

發布時間: 2021-03-19 08:53:54

㈠ 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約談只能一對一嗎

是的 按照要求只能是一個領導約談一位對象

㈡ 為什麼要進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調研約談

為進一步推動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地生根,教育和提醒分管領域黨員幹部嚴於律己、嚴以修身、秉公用權、敢於擔責,並指出問題、作出提醒、提出要求,進一步強化各級領導幹部履職盡責和廉潔。

㈢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約談包括哪些內容

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1. 把黨風廉政建設和自身工作相結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認真做好各項檢查工作,確保全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落實。

  2. 同時對檢查中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制度,樹立起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責任意識。

  3. 加強對「一把手」權利行使的約束。完善相關制度機制,促使主要負責人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協調、親自督辦。

  4. 建立對「一把手」的工作約談機制,將信訪提醒談話、廉政專題教育和風險防控管理等手段相結合,強化對主要領導的約束和監督。

  5. 加強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全面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規范工作流程、排查風險點、制定防範措施,對廉政風險點深入摸排,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項目的廉政風險防控,對各環節防範措施開展檢查評估,確保管得住、防得牢、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拓展資料:

  1. 根據《名賢氏族言行類稿》的記載,是春秋時期晉國大夫姬氏的後代。《姓氏考略》上記載,魯大夫有黨氏,是周的公族的後代。黨氏是上古聖君夏禹的後裔,支裔世居黨項,遂姓黨氏。根據《韻府郡玉》記載,夏禹氏的後代中,唐代有黨芬、黨進。

  2. 而《廣韻》則記載,黨氏原來是西羌姓氏,姚秦有將軍黨耐虎。黨氏有西羌的血統,早在漢朝的時候,就有一支位於今青海省境內的西黨,黨項族就是部落的後裔,根據史書的記載是夏禹的支裔,故黨氏後人奉夏禹為黨姓的得姓始祖。

㈣ 主體責任約談談什麼

一是選好用好乾部。落實黨委主體責任,首要是選好乾部,防止出現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嚴格執行黨的幹部路線,堅持正確用人導向,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努力做到選賢任能、用當其時。在中心幹部管理上,嚴格按照《幹部選拔條例》和有關規定選拔任用幹部,制定《環衛中心幹部培養、選拔、聘用工作管理辦法》,不斷完善科級幹部公開競聘選拔上崗和年度述職述廉、群眾測評等措施。從嚴把好標准關、人選關、考察關、審批關、紀律關、監督關,鞏固幹事創業的濃厚氛圍,激發幹部的創造活力。
二是加強作風建設,糾正損害群眾利益行為。作風建設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治本之策,也是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要聚焦「四風」抓整改,堅決把糾正「服務群眾不到位」和「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作為對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現實考驗,在認識上更加深化,在行動上更加堅決,在措施上更加有力,在問責上更加嚴格,持續深入推進中心作風建設,不斷推動環衛事業發展,提升職工群眾對中心工作的信任度和滿意度。
三是建立完善的預防腐敗工作機制,從源頭上防治腐敗。首先,在全面落實中心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基礎上,結合內部控制工作,進一步完善中心廉政風險防控管理體系建設。以清權、確權、分權、制權、示權為切入點和落腳點,科學配置權力結構,強化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增強風險防控的有效性,推動中心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其次,強化對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和教育。一方面抓好中心領導班子廉政風險防範管理工作,以嚴格執行「三重一大」制度為核心,規范權力運行。另一方面認真做好廉政風險防範管理向基層延伸,加強對基層單位和重點崗位的風險防控,依託黨務公開,強化群眾監督,動員群眾力量一起防範基層存在的廉政風險。對科級幹部繼續加強廉政談話、任前談話、專題約談、述職述廉和民主測評等工作,促進幹部廉潔從政。最後,實施廉政風險防控項目動態化管理。針對中心基建工程較多的情況,將基建工程管理列為重點防控管理內容,對垃圾樓升級改造、公廁改擴建、內部場站建設等工程的公開招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工程建設中,中心紀委加大監督力度,派專員參加工程建設例會,增強風險防範管理的及時性和實效性。
四是支持紀委開展工作,全面落實監督責任。一方面要完善黨委主體責任體系建設。及時調整中心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明確各級領導的黨風廉政職責,強化責任意識。從責任主體上,明確黨委領導班子的集體責任、黨委主要負責人的第一責任、分管領導班子成員的領導責任、基層領導班子及成員的領導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通過層層分解責任、明確目標任務,建立起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嚴格責任追究,實行「一案雙查」,既查直接責任,又查領導責任;既查案件本身的問題,又查監督監管不力的問題。從責任內容上,明確把選好用好乾部,防止出現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從源頭上防治腐敗;黨委主要負責人要做好表率五個方面作為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重點工作。另一方面,加大對紀委日常工作的支持力度,強化監督職能,完善監督機制。在日常工作中落實黨風廉政工作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實施。在工作部署會上,按照「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的原則,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同時抓好責任制的延伸,各基層單位與有業務處置權的崗位人員分別簽訂責任書,形成上下聯動、整體推進、層層落實的工作體系,形成中心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對中心重點崗位的全面覆蓋。
五是黨委書記做好表率。黨委是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黨委「一把手」是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主體責任能否落實關鍵在班子,關鍵在「一把手」。作為黨委書記,要履職盡責,明白自己的職責所系,牢記黨要管黨,才能管好黨;從嚴治黨,才能治好黨這一基本原則。這是對各級黨組織的要求,也是對所有黨員領導幹部的要求,特別是對「黨委書記」的要求。作為單位黨組織的主要負責人,要帶頭落實「一崗雙責」和當好廉政勤政的表率,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做到在其位謀其政,謀其政盡其心;把黨風廉政建設當作分內之事,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帶頭抓、具體抓,種好「責任田」;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做到守土有責,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當好表率。

㈤ 主體責任落實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主體責任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一、市直部門黨委組落實主體責任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思想認識不夠重視一是傳統頑疾仍在。一些市直部門的觀念尚未適時轉變,仍然認為抓黨風廉政建設是紀委的事,抓發展才是黨委黨組的事,在履行這項重要職能和任務上當起了甩手掌櫃;或者沒有把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放在應有的地位上,把黨風廉政建設和部門業務發展割裂開來,存在「兩張皮」現象。二是工作開展不平衡。有的部門單位落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僅限於以文件落實文件、以會議落實會議,既不主動,也不被動,始終保持不痛不癢的中庸態度;還有少數部門單位工作完全處於被動應付、敷衍塞責的疲軟狀態,工作始終推不上去。三是實用主義較盛行。有的單位黨組織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懲處,輕預防;重形式,輕內容;重監督,輕引導,沒有想方設法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作為轉變機關作風、修正幹部思想、規范行業行為、打造部門文化的重要抓手。二考核機制不夠完善一是現有的考核體系本身存在不完備性。現有的考核指標大而統之,缺乏具體的量化標准和指標體系,定性多、定量少,軟性條款多、硬性條款少,共性指標多、個性指標少,責任制考核指標體系亟需調整和完善。二是參與考核的主體較為單一。社會公眾、新聞媒體、非政府組織等體制外實體參與考核的途徑不多,社會評價機制不夠健全,群眾參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貫徹落實的途徑有待進一步拓展。三是考核結果運用不夠。考核結果出來後,就被束之高閣,沒有把考核結果作為評價部門單位業務好壞及領導幹部實績高低的重要參考因素,考核結果運用范圍不廣、運用程度不高。三責任追究難度較大一是配套追責條款尚未出台。現有的責任追究條款散見於眾多單一性或專門性的制度規定中,需要追責時到處找依據或無處找依據。一方面,是否需要追責缺乏實體性的規定;另一方面由誰追、由誰查處、追究哪個層級領導的責任等,缺乏程序性的規定。現有的追責制度,一定程度上尚缺乏可操作性、實用性和指導性。二是責任追究方式較為單一、力度不夠。在追究主體責任時,因考慮到追責過重影響部門單位的整體工作,因此追責大多局限於函詢、約談等,在使用較重的處分檔次時,顧慮較多。三是推動責任追究的社會氛圍尚未形成。一些市直部門單位存在一定的地方保護主義,以及社會上對黨風廉政建設中責任落實不力的寬容度較高,致使紀檢組織開展責任追究面臨的壓力和阻力較大,存在「不敢追究」、「不願追究」的現象。二、市直部門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的對策建議一強化擔當意識,築牢思想防腐防線強化政治意識,樹牢責任觀念

㈥ 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集體約談的內容

內容:

1、會議首先傳達了省分行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關要求,深刻分析了面臨的形勢,明確指出領導幹部要深入學習黨中央、國務院和總、分行關於從嚴治黨決策部署,

2、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分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黨內監督,增強廉潔從業意識。

3、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部署要求上來,突出抓好強化黨內監督、加強監督執紀問責、馳而不息糾正「四風」等重點工作,不斷推動管黨治行各項工作深入展開。

4、領導幹部要加強自身修養,以身作則,嚴於律己,切實做到慎權、慎欲、慎微、慎獨、慎友。純潔朋友圈,凈化生活圈,規范工作圈,管好微信圈。要開展經常性警示教育,舉一反三,吸取教訓。

5、綜合運用「四種形態」,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重黨規、明底線、知法紀,不碰「紅線」、不觸「底線」。

(6)主體責任約談提綱擴展閱讀

一要堅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意識。要強化理論學習,通過堅持不懈地學習,不斷增強自己的黨性修養,堅定理想信念,錘煉道德品行;要堅定政治立場,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切實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端正價值操守,要不斷提高道德品行修養,嚴於律己、以身作則。

二要強化責任擔當,切實履職盡責。要知責明責,緊緊圍繞主體責任的內容,認真學習、系統研究,整體謀劃、協同推進,不斷把全面從嚴治黨引向深入;要守土盡責,真正把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到行動上;要嚴肅問責,規范完善問責機制,不斷強化和提高監督執紀問責的綜合效應。

三要規范黨內生活,營造良好生態。要嚴肅組織生活,落實好黨內政治生活各項制度,營造團結緊張、嚴肅活潑的良好政治生態;要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把民主集中制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不斷推進作風建設,促進公正高效廉潔司法;要強化黨內監督,建立發現問題、糾正偏差、自律自覺的長效機制。

㈦ 落實主體責任清單總結不足部分怎麼寫

(一)層層簽訂責任書。各級黨委(黨組)和紀委要區分不同情況,結合實際,著眼防範不同領域、不同行業、不同崗位廉政風險,細化分解任務,明確領導責任,每年都要與下級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做到傳遞責任、傳導壓力,並作為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的依據。
(二)建立報告工作制度。實行黨委(黨組)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一把手履行「第一責任」情況每年向上級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報告制度。實行下級紀委(紀檢組)履行監督責任情況每年向上級紀委報告制度。對上級黨委、紀委安排的專項工作,各級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要及時向上級黨委和紀委報告。
(三)實行三談兩述制度。各級紀委(紀檢組)要堅持對新任領導幹部開展任前廉政談話,打好預防針;對有輕微違紀問題的幹部進行誡勉談話,及時提醒,打招呼,教育和挽救幹部;對單位主要領導定期不定期進行廉政責任談話,強化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意識。實行第一責任人述責述廉制度,每年年初,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就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向上級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進行述責述廉。
(四)實行評議測評制度。紀委(紀檢組)要認真受理下級黨委(黨組)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一把手履行「第一責任」情況報告,組織紀委委員(紀檢組成員)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對報告進行測評,由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直接把關,形成評議意見,向同級黨委(黨組)書記匯報測評情況,向被評議單位反饋評議意見。上級紀委要對下級紀委(紀檢組)履行監督責任情況進行評議。評議結果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年度綜合考評的重要依據。
(五)建立健全約談制度。黨委(黨組)書記、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約談下級單位、部門一把手,通報紀委(紀檢組)評議測評情況,指出存在問題,限期整改落實。對發生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的地區、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及時進行約談,督促整改。地區、部門、單位整改落實情況要限時向上級黨委(黨組)和上級紀委(紀檢組)匯報。紀委書記要約談下級紀委書記(紀檢組長),了解重大工作推進情況,提出工作要求和改進意見。
(六)加強專項巡視。進一步發揮巡視監督作用,把落實「兩個責任」情況作為巡視監督的重點內容,結合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遵守和執行政治紀律的檢查,開展對「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及時發現問題線索,形成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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