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期刊雜志 » 讀者雜志蛋筒

讀者雜志蛋筒

發布時間: 2021-03-06 13:58:44

① 《讀者》有一篇介紹真愛滿行囊的文章是什麼

我的兔子伊凡:
我決定養他,就像養兔子
被問起初戀的歲數,我總是回答十歲。有人會笑我矯情,十歲懂什麼呢?事實上,從十歲那年遇到伊凡的那一刻起,我開始了我的初戀。
那個冬天的早晨,我「撿到」了伊凡,當時他正躲在我家倉庫旁的小灌木叢里,穿著很少的衣服,看到我,他有些害怕地捂住眼睛。後來我才知道,他認為,捂住眼睛我就無法看見他了。從他的神態中,我猜出他就是爸爸昨天晚上說的,從醫院跑出來的精神病人。我正在猶豫如何處理他的時候,看到爸爸向這邊走來,他馬上就要發現伊凡了。我幾乎沒有猶豫,便對他揮揮手:「快進去。」
伊凡迅速地鑽進小木屋,我假裝沒事似的鎖上門,平靜地和爸爸說「再見」,然後騎著自行車去上學。騎了約幾百米,我的心才劇烈地跳動起來,又興奮又害怕,我感覺自己做了一件不同尋常的事情。
那天班裡轉來一個新同學,叫昆汀,臉上有一塊很大的紅色胎記。所有的同學都有點怕他,只有我不怕,因為老師說昆汀曾看見過火山熔岩,那在我看來是件了不起的事情。
放學回到家,媽媽正在做飯。我驀然想起伊凡一個人被鎖在小屋裡,肯定又冷又餓,忙從冰箱里拿了些蔬菜,然後對媽媽說:「我去喂兔子。」
可是伊凡不是兔子,他得吃麵包。我剛拿起麵包,發現媽媽正好奇地看著我,我對媽媽扮個鬼臉說:「麵包是我吃的。」然後我飛奔向小木屋,看看四周無人,才打開那扇門。
伊凡瑟縮.在地上,捂著他蒼白的臉,「吱呀」的開門聲把他嚇了一跳,他眯著眼睛打量我,然後才訥訥地說道:「醫生的女兒。」其實我有點害怕,畢竟伊凡是個病人,而且是精神病人。「求你不要把我交給醫生。」毫無徵兆地,伊凡大哭起來。「我保證不把你交給爸爸。你別哭哇,你哭他們就聽見了。」我連聲保證,並對他舉起小指,「拉鉤如何?」伊凡用力地和我鉤鉤手指,這才破涕為笑。「我叫貝絲,爸爸說我是個奇怪的小孩兒。」我這樣介紹自己,然後把一張布蓋到舊桌子上,對伊凡說,「你以後在這兒吃飯,在這兒睡覺。」我愉快極了,這多像我平時玩的過家家。我的生命里多了一個人.此後,每天放學回家,我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喂「兔子」。伊凡的確像一隻兔子,乖乖的,從不多言,也不會照顧自己。伊凡快有兩個我那麼高,年齡也快有兩個我那麼大,但是,我覺得他的心智比我還要小。我對他講了許多心事:姐姐去上寄宿學校了,一周以後才能回來;我想讓爸爸幫我把那條叫史奴克的狗買下來,否則那個農場主就要殺死它;爸爸和媽媽表面上很和睦,其實常常吵架,他們吵架時,我會捂著耳朵念兒歌,那樣我就聽不到他們爭吵了,伊凡溫柔地看著我,似懂非懂,那純凈無辜的眼神,像極了春天裡的泉水。「貝絲,你在哪兒?」外面媽媽在喊我。我忙把桌布蓋在伊凡身上,對他做出噤聲的手勢,他乖乖地躲到桌子底下去了。「貝絲,你一個人和誰說話呢?」媽媽推開小木屋的門。「我在玩過家家。」我抱著一個布娃娃說。媽媽揉揉我的頭:「傻孩子,這么大了還和娃娃玩呢。回家吃飯吧。」晚上,我被窗外的風雨聲驚醒,我猛地坐起來,才發現風雨交加的不止是窗外。爸爸和媽媽正在激烈地爭吵,媽媽說要去城裡住幾天,爸爸希望她留下來。然後我知道,媽媽愛上了別人。我捂著耳朵,無論怎麼用力地念兒歌,還是能聽到他們的爭吵。我偷偷下了床,一個人摸黑走到小木屋。伊凡並沒有睡著,他有些怕黑。我抱著伊凡,像抱著一隻很大的熊,我對他說爸爸媽媽又吵架了,我猜他們可能會離婚。伊凡輕輕撫摸著我的頭發,慢慢地,我就不害怕了。我對伊凡承諾說,即使爸爸媽媽離婚,我也會保護他。
生離死別,那天在學校,昆汀和我玩秘密交換的游戲,我告訴他,我有一把鑰匙,里邊藏了一個天大的秘密。他則告訴我:「我臉上的胎記是被施了魔咒的。如果有女生願意在半夜十二點接三滴尿液給我,我的胎記就會消失不見。」突然,他搶過我的鑰匙,我急了,求他還給我,他卻說:「還你鑰匙很簡單,但是我有一個條件,你願意幫我接三滴尿液嗎?」我思考了幾秒鍾,鄭重地點了點頭。那晚媽媽沒有回來,爸爸心情很低落,我本來要去和伊凡玩,現在只好陪爸爸。我再次請求爸爸把史奴克買回來,可爸爸說可以給我買一條狗,但史奴克不成,它太大了。我真的好傷心,那個農場主說,再給我三天時伺,否則狗狗就要被送去屠宰場了。第二天一大早,我從書包里取出一個小瓶子遞給昆汀。
「哈哈,你這個笨蛋,你上當了!」他惡毒地笑著,然後舉著小瓶子,高聲在班裡宣布,「貝絲是個傻瓜,她竟然相信我的胎記被施了魔咒。」然後鬨笑聲四起……
委屈、羞辱、憤怒包圍了我,我決定逃課,回家找伊凡,只有伊凡不會欺負我,也不會誤會我。爸爸媽媽都不在,我哆嗦著打開小木屋的門,撲進伊凡的懷里哭起來,所有的委屈與無奈全部聚到了一起:「昆汀戲弄我……農場主要殺死史奴克了……多麼絕望的一天。」伊凡什麼話也沒說,他只是緊緊抱住我。
哭累了,我便問伊凡:「你怎麼不會安慰人呢?」在伊凡的字典里,大約沒有「安慰」這樣的字眼吧,因為他連一個長句子都說不出來。後來我便睡著了。
醒來的時候,我發現臉濕濕的,像是什麼東西在舔我。我睜開眼睛,竟然看到了史奴克。我好開心,抱住史奴克親了又親。可是,誰把它帶來這里的?伊凡呢?伊凡在哪裡?我大聲叫伊凡,才發現窗外已經完全黑了。
我慌了,忍不住想哭,卻聽到一個聲音在問:「貝絲,是你嗎?怎麼才回來?」是爸爸。我把史奴克鎖進小木屋,做出剛回家的樣子,騙爸爸說今天我值日。
吃過晚飯,趁爸爸睡了,我才再次去了小木屋。伊凡還沒有回來,,我急了,在小木屋附近尋找,然後我聽到小木屋後邊的呻吟聲。是伊凡。我興奮地跑過去,可是伊凡卻睡在地上。
「伊凡,你怎麼了?」……
「頭疼……我頭疼。」伊凡訥訥地回答,聽上去有些虛弱。
我抱住他的頭,卻摸到濕乎乎黏膩膩的東西,是血!我怕極了,哆嗦著雙手想把他拖到小木屋,可是我哪裡拖得動呢?
「你要安慰,我去幫你找史努克……昆汀打我……」伊凡說完,我才明白,伊凡以為幫我偷回狗再打昆汀一頓就是給了我安慰,只可惜,昆汀一個磚頭扔過來,正好砸在伊凡頭上,頓時血流如注。
伊凡如果繼續流血會死掉的,我眼睜睜看著他的血往外流,卻沒有辦法救他。這時我才意識到,其實我只是個孩子,身無分文,手不能縛雞,只有爸爸那樣的大人才能救伊凡。我和他拉過鉤,我答應過不把他交給爸爸,可我不把他交給爸爸,他會死掉的。
最後,我哆哆嗦嗦喊了一聲:「爸爸!」我知道,這一聲喊出來,我就再也不能擁有伊凡了。
「伊凡,你要堅持住,爸爸馬上就來了。你會沒事的。」
可是聽到爸爸的聲音,伊凡緊張起來,他一迭聲說著「伊凡不要醫生,伊凡要貝絲」。
我淚流滿面,貝絲也想要伊凡,可是,親愛的伊凡,對不起,我也要你活下去。
伊凡被送去醫院前,我掙扎著要上救護車,卻被爸爸抱住了。我又哭又鬧,生離死別般,事實證明我是正確的,那的確是我與伊凡的生離死別。幸運的是,伊凡並沒有生命危險,一個月後,他被送去了別的精神病院。

再次得到伊凡的消息,是來年的春天。報紙上說,一個精神病人為了找人反復從醫院逃走,卻反復被抓回來。最後他爬上了醫院高高的圍牆,不幸摔了下去,死掉了。我幾乎馬上肯定,那是我的伊凡,更何況,他要找的小姑娘,叫貝絲。

② 《讀者》讀書筆記一篇

兩篇觀點完全相左的的讀後感:
《讀者》的魅力在哪裡
我一直沒弄明白《讀者》為什麼在這片土地上找到了那麼多的溫床,在一張張慵懶的溫床上它滋生蔓延,讓雙手捧著它的大中學生乃至於一部分小學生及小資們視為至寶,他們軟綿綿地躺在床上沙發上或靠在公園的坐椅上,在午後的陽光中,在迷濛的清茶的裊裊熱氣中,享受著比紳士還紳士的雅士的感覺,在這片土地上,擁有一本《讀者》,品讀一本《讀者》,言必談《讀者》,一切的一切,《讀者》已經成了一個高雅的符號。
作為一本號稱全國銷售量第一的文摘型刊物,它所選摘的文字,它所體現出來的風格,幾乎沒有烈度。在它的身上,我們見不到壯懷激烈的心胸,感受不到慷慨悲歌的境界,見不到充滿陽剛之氣的風骨。
它是一壺溫吞水。沒有灼人的熱度,更沒有涌動的岩漿,讓人激情澎湃,熱血沸騰。它有的只是小溫情,小脈脈,小情調,小感動,小哲理,小回味,小資料,小婉約,小雋永,小深沉,小風花,小雪月,流淌著似水柔情,象是在牛奶中洗過一樣,又象是籠著青紗的夢;象是一杯牛奶加咖啡,更象是一塊棉花糖,而以半月刊面目出現的它,更多的時候成了一塊塊口香糖。
它沒有重量,沒有含量,沒有厚度,沒有博大的視野,沒有深沉的思想,期期重復,內容雖不一,但調子大同小異。而十幾年前的它,那時,它的名字叫《讀者文摘》,形式雖然沒有現在的花哨,內容雖沒有現在的充實,廣告雖沒有現在的繁雜而明星四射,但是,正是因為它的實實在在的含量,構建出了不少永恆的經典。它的九十年代的很多期刊,我現在還保存著。如今,它隨波逐流滑入了市場經濟的潮流,利益驅動成了它的主要目的之一,要想不流於世俗怎麼可能呢?它標榜自己高雅它就高雅嗎?「居高聲自遠,非是藉秋風」大浪淘沙,一切都將現形於時間的流程和歷史的過程。
它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悲憫情懷,偶爾出現一點對弱者的同情心,也成了可憐兮兮的點綴。窮人的艱辛,弱者的呼號,冤者的哭泣,正義的蒙羞,良知的泯滅,官場的無恥,人生的義務與責任,民族的興衰與進取,,在一期接一期的內容里,又能見到多少呢?當然,我們不能苛求它成為一個思想家,不能苛求它所選摘的作品成為思想家的著作,那樣,對它的品讀將有一種艱辛與苦澀了。我們很難以平靜的心態接受的是,它的毫不客氣地以讀者身份出現的自我表揚,而它的自我檢測自我剖析自我的客觀的評判甚至自我找差距,我們卻幾乎沒有看到。「孩子是自己的好」在所有的編輯面前,他們的「孩子」———《讀者》,永遠是最好的。他們的「孩子」,在為全國的眾多的讀者「傳道,受業,解惑」。
其實,作為一本通俗刊物,《讀者》有很多的優點,它的內容,沒有一些污七八糟的東西,這些,不言自明。我之所以談出以上的看法,是針對著《讀者》的自我標榜——它把自己定位為人生的導師,高雅文學的範本;針對一種全民性的一邊倒的閱讀的心態,而這種閱讀,充其量,只是茶餘飯後的一種消遣而已。

《讀者》的魅力
《讀者》,名列是中國大陸期刊發行量第一,綜合指標亞洲第一,世界綜合類期刊發行量第四。這樣一本看似平凡的雜志,有著怎樣的力量,可以打動世界百萬讀者呢。
從內容來看,「博採中外,薈萃精華,啟迪思想,開闊視野」,是這本文摘雜志最初的辦刊宗旨。而這十六個字至今仍是《讀者》的主旨。《讀者》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用極具時代氣息的事實說話、用真善美說話、用吸引大眾的精美語言說話,成為《讀者》選擇稿件的重要標准。它優中選優,從數千種內外報刊雜志中選取讀者最需要、最喜歡的文章。不管時風如何變化,它始終保持長期以來的以高雅文化、人文關懷的辦刊主旨。不隨波逐流,也不盲目跟風。讀者給它的評語是「書淡如菊」,在這個喧囂的時代,《讀者》的確顯得淡漠而安靜。正如戲劇家魏明倫評論道:「《讀者》不靠『枕頭』,不靠『拳頭』,卻能超越『兩頭』書刊的銷量。靠的是什麼?文學感染力,知識信息量,觀賞趣味性,德育、智育、美育,多種維生素。」不媚俗、不炒作,清新淡雅的封面,溫馨流暢的文字,自創刊二十三年來一直如此。 因此,它成了老少皆宜,男女共讀,雅俗共賞的大眾讀物。《讀者》的社長彭長城曾說:「《讀者》有自己的觀念。面對市場上各種各樣、定位各不相同的期刊,《讀者》不一定要當弄潮兒,但《讀者》必須能觸及人的心靈,因此我們提出了『中國人的心靈讀本』這個概念。《讀者》雜志所倡導和注重的人文關懷,以人性、人道、善良、美好為標尺,以大眾為中心,從人文的視角來思考中國人的生存、生活和發展。」
《讀者》之所以受歡迎,具體說來應該有這樣幾個方面的因素:一、文化關懷。《讀者》的文化氣息很濃。它致力於打通精英文化與大眾文化的通道,倡導文化的開放性,立足民族文化,包容世界優秀文化(如每期都有外國作家的文章)。在傳播先進文化的同時,也努力去提升整個民族的文化素質;二、情感關懷。《讀者》以情動人,以情感化人。所謂「大眾情人」,就是說它總有一種與廣大讀者割斷不了的情素,使你難以忘懷,使你手不釋卷。它通過對一個個小人物的生活經歷、以及人性本質的關注和溫暖的文字,極力讓讀者獲得精神上的慰藉,使每個讀者都能感到溫暖,正像有人評價的那樣,《讀者》是一份人性化的期刊;三、個人成長及實現自身價值的關懷。《讀者》提供的經驗、思想和情感的信息,彌漫於日常生活的每個角落,似乎人生的每一個階段,古老的閱歷和新鮮的體驗都可能與之遭遇,也就是說,每個人讀後都能找到共鳴;四、社會關懷。多年來,《讀者》始終很注重通過文化的傳播實現對社會的關懷。比如刊發了許多關於教育、環保等方面的文章,同時它也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做了很多有益於社會的事。多年下來,積累、延續成為一股力量,通過傳播、接受、認知這樣一個過程,最終作用於個人、社會,成為社會進步的推動力。《讀者》社長彭長城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監獄死刑犯在執行前往往情緒不穩。一次,一個犯人臨刑前一天得到一本《讀者》,他非常認真地看了,說,如果早看到這么好的雜志,也許我就不會走上犯罪這條路了。
《讀者》的文章可讀、耐讀,令人在互動交流中陶冶情操。它的一篇散文、一則小故事、一兩句話的意林和言論,甚至一幅漫畫、一幅插圖,都堅持要有益於讀者開闊視野、怡情養性。它每期登載的文章都不長,一般在一個頁碼,多者不過三千字。真正實現了短小精悍,不浪費時間。實現了快餐化閱讀,是大眾文化快餐。它的文章寫法往往引導寫作新潮流,許多寫手或初學者都從這里借鑒創作經驗或新的表現手法。
《讀者》好像一位真正的哲人,從不顯山露水,卻一直隱藏在某個角落,靜靜地發出某種聲音,那種聲音不強大,卻很有分量。讓這種安靜有如此分量的,是對讀者的尊重和對社會的責任。打開一期《讀者》,在不那麼沉重的凡人小事中,撲面而來的是濃濃的人情味與對人生、人性的真切關懷。這種關懷散發著一種綿綿磁力,吸引著尋求溫暖的靈魂。這就是 《讀者》的魅力所在吧。

③ 高分求麥當勞咖啡和星巴克咖啡的區別

星巴克咖啡在美國和加拿大的學生和城市白領中非常流行。

品牌識別:星巴克的綠色徽標是一個貌似美人魚的雙尾海神形象,這個徽標是1971年由西雅圖年輕設計師泰瑞·赫克勒從中世紀木刻的海神像中得到靈感而設計的。標識上的美人魚像也傳達了原始與現代的雙重含義:她的臉很朴實,卻用了現代抽象形式的包裝,中間是黑白的,只在外面用一圈彩色包圍。二十年前星巴克創建這個徽標時,只有一家咖啡店。如今,優美的「綠色美人魚」,竟然與麥當勞的「m」一道成了美國文化的象徵。
品牌訴求:顧客體驗是星巴克品牌資產核心訴求。就像麥當勞一直倡導銷售歡樂一樣,星巴克把典型美式文化逐步分解成可以體驗的元素:視覺的溫馨,聽覺的隨心所欲,嗅覺的咖啡香味等。試想,透過巨大的玻璃窗,看著人潮洶涌的街頭,輕輕啜飲一口香濃的咖啡,這非常符合「雅皮」的感覺體驗,在忙碌的都市生活中何等令人嚮往! jesper kunde在《公司宗教》中指出:「星巴克的成功在於,在消費者需求的中心由產品轉向服務,在由服務轉向體驗的時代,星巴克成功地創立了一種以創造『星巴克體驗』為特點的『咖啡宗教』。」
星巴克人認為:他們的產品不單是咖啡,咖啡只是一種載體。而正是通過咖啡這種載體,星巴克把一種獨特的格調傳送給顧客。咖啡的消費很大程度上是一種感性的文化層次上的消費,文化的溝通需要的就是咖啡店所營造的環境文化能夠感染顧客,並形成良好的互動體驗。
品牌傳播:星巴克的品牌傳播並不是簡單的模仿傳統意義上的鋪天蓋地的廣告和巨額促銷,而是獨辟蹊徑,採用了一種卓爾不群的傳播策略——口碑營銷,以消費者口頭傳播的方式來推動星巴克目標顧客群的成長。
舒爾茨對此的解釋是:星巴克的成功證明了一個耗資數百萬元的廣告不是創立一個全國性品牌的先決條件,充足的財力並非創造名牌產品的唯一條件。你可以循序漸進,一次一個顧客,一次一家商店或一次一個市場來做。實際上,這或許是贏得顧客信任的最好方法,也是星巴克的獨到之處!
星巴克通過一系列事件來塑造良好口碑。例如在顧客發現東西丟失之前就把原物歸還;門店的經理贏了彩票把獎金分給員工,照常上班;南加州的一位店長聘請了一位有聽力障礙的人教會他如何點單並以此贏得了有聽力障礙的人群,讓他們感受到友好的氣氛等。
品牌聯盟:星巴克提升品牌的另一個戰略是採用品牌聯盟迅速擴大品牌優勢,在發展的過程中尋找能夠提升自己品牌資產的戰略夥伴,拓展銷售渠道,與強勢夥伴結盟,擴充營銷網路。
barnes&nobile 書店是同星巴克合作最為成功的公司之一。barnes&nobile曾經發起一項活動,即把書店發展成為人們社會生活的中心,這與星巴克「第三生活空間」的概念不謀而合,1993年barnes&nobile開始與星巴克合作,讓星巴克在書店裡開設自己的零售業務,星巴克可吸引人流小憩而不是急於購書,而書店的人流則增加了咖啡店的銷售額。1996年,星巴克和百事可樂公司結盟為「北美咖啡夥伴」,致力於開發咖啡新飲品,行銷各地。星巴克借用了百事可樂100多萬個零售網點,而百事可樂則利用了星巴克在咖啡界的商譽,提高了產品形象。 2007年,星巴克和蘋果公司達成了一項合作協議,在星巴克的連鎖分店中安裝相關終端設備,iPod音樂播放器用戶和iPhone手機用戶都能夠在星巴克的連鎖店中使用全新的iTunes在線音樂下載服務,將咖啡與音樂融為一體新服務形式開創了營銷先河。
品牌擴張:星巴克連鎖式的擴張,得益於星巴克給自己的品牌注入了價值觀,並把企業文化變成消費者能夠感受到的內容和形式。星巴克品牌擴張,一直堅持直營路線:由星巴克總部進行直接管理,統一領導,目的是控製品質標准。這樣每家店都由總部統籌管理和訓練員工,保證每家海外商店都是百分之百的美國星巴克血統。雖然初期投入的資本較大,但是職員的專業素質高,便於咖啡教育的推廣,並建立了同業中的最專業的形象,星巴克品牌的擴張也更加堅定有力。
2001年年底,美國凱洛格管理學院的調查結果表明:成功的公司都用一種前後一致的、明確的多層面方式來定義和運用感情關系。星巴克崛起之謎在於添加在咖啡豆中的一種特殊的配料:人情味兒。星巴克自始至終都貫徹著這一核心價值。這種核心價值觀起源並圍繞於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的構建,以此來積累品牌資產。霍華德·舒爾茨相信,最強大最持久的品牌是在顧客和合夥人心中建立的。品牌說到底是一種公司內外(合夥人之間,合夥人與顧客之間)形成的一種精神聯盟和一損俱損、一榮俱榮的利益共同體。
星巴克負責飲品的副總裁米歇爾·加斯說:「我們的文化以情感關系為導向,以信任為基礎,我們所說的夥伴關系涵蓋了這個詞所有的層面。這種情感關系非常有價值,應該被視為一個公司的核心資產即公司的客戶、供貨商、聯盟夥伴和員工網路的價值。」從咖啡館到咖啡王國,星巴克證明了與客戶的良好關系和看得見的資產一樣重要。
客戶資產:星巴克一個主要的競爭戰略就是在咖啡店中同客戶進行交流,特別重要的是咖啡生同客戶之間的溝通。每一個咖啡生都要接受24小時培訓——客戶服務、基本銷售技巧、咖啡基本知識、咖啡的製作技巧。咖啡生需能夠預感客戶的需求,在耐心解釋咖啡的不同口感、香味的時候,大膽地進行眼神接觸。星巴克也通過徵求客戶的意見,加強客戶關系。每個星期總部的項目領導人都當眾宣讀客戶意見反饋卡。
員工資產:星巴克要打造的不僅是一家為顧客創造新體驗的公司,更是一家高度重視員工情感與員工價值的公司。霍華德·舒爾茨將公司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歸功於企業與員工之間的「夥伴關系」。他說:「如果說有一種令我在星巴克感到最自豪的成就,那就是我們在公司工作的員工中間建立起的這種信任和自信的關系。」
在星巴克,員工不叫「合夥人」。1991年,星巴克開始實施「咖啡豆股票」,這是面向全體員工的股票期權方案。其思路是:使每個員工都持股,都成為公司的合夥人,這樣就把每個員工與公司的總體業績聯系起來,無論是CEO,還是任何一位合夥人,都採取同樣的工作態度。20世紀90年代中期,星巴克的員工跳槽率僅為60%,遠遠低於快餐行業鍾點工的140%到300%的跳槽率。
供貨商資產:星巴克的關系模式也往供應鏈上游延伸到供貨商們,包括咖啡種植園的農場、麵包廠、紙杯加工廠等。星巴克對供應商的挑選、評估等程序相當嚴格,星巴克花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來開發供應商,能夠力保與供應商保持長期穩定關系,這樣一可節約轉換成本,二可避免供應商調整給業務帶來的沖擊。副總裁 john yamin說:「失去一個供應商就像失去我們的員工——我們花了許多時間和資金培訓他們。」
星巴克的咖啡分高杯(12盎司)、大杯(16盎司)、超大杯(20盎司),但是可笑的是正常的咖啡量應為8盎司或6盎司,如果你問服務員要小杯他也會給你標准杯8盎司,之所以星巴克不把小杯寫出因為小杯比高杯要便宜30美分,而濃咖啡的量是一樣的,例如卡布奇諾,小杯的泡沫更少,味道也更烈,更好喝,所以下次記得告訴店員:嘿,給我一個小杯~

星巴克是專業的咖啡連鎖店,只是順便後來發展其他飲食以牟利,
而麥當勞是以快餐為主,將咖啡作為副產品,只是近年發起了挑戰星巴克的計劃
但是平心而講從很多的角度都不能與星巴克比咖啡,品牌形象在廣大人民心中也比不上,不過估計收益應該會蠻好的
精選咖啡豆,現場磨煮,24小時營業—買一杯這樣的咖啡只需七八塊錢,這是麥當勞作出的承諾。

據去麥當勞買過咖啡的人說味道還不錯,又實惠。適合廣大的人群消費,所以一般要喝咖啡的話麥當勞也是個不錯的選擇,還是有發展的強大潛力的,星巴克的咖啡則是人們心中的經典浪漫
咖啡之爭:麥當勞VS星巴克2008-07-22 22:50
一個本不是咖啡屬性的品牌,突然賣起了咖啡你會怎麼想?大多數的反映是奇怪,他為什麼要賣咖啡?他能賣過星巴克嗎?可能我們都覺得不可能,但事實上這個品牌已經在市場上搞出了動向。一個不是賣咖啡的品牌,向核心賣咖啡的品牌發起了挑戰,並且已經讓對方產生的恐慌,這就是麥當勞。

麥當勞快餐做得好好的,他為什麼要賣咖啡?麥當勞美國總裁唐.湯普森曾這樣解釋說,「過去我們是把飲料當作用餐的附屬物,現在我們也希望有人來麥當勞就是想喝我們的咖啡。」他說,「我們服務的速度一流,地點便利,而我們提供給顧客的價值則是我們的競爭者無法比擬的。」這段話並沒有說為什麼要賣咖啡,卻讓我們看到了麥當勞的萬丈雄心。

麥當勞賣咖啡具說在美國已經風生水起,讓星巴克坐立不安。有報道說,現在在美國,一個消費者想要喝一杯白巧克力拿鐵咖啡,不是去星巴克,而是去麥當勞咖啡吧。據說早在2007年3月美國的《消費者報告》中就報道,麥當勞的滴餾咖啡,在味道和價值兩方面的受歡迎度都超過了星巴克,情況看來對星巴克不妙。但至少在中國市場還沒有出現讓星巴克笈笈可危的局面,

星巴克掌門人舒爾茨也承認,盡管星巴克佔有美國精品咖啡市場87%的份額,而麥當勞不過不足1%,但他已的確感覺到了來自麥當勞的威脅。

這種威脅是來自麥當勞咖啡的味道好嗎?還是其它什麼原因。

大家知道麥當勞是聚焦於餐飲的企業,核心是快餐,本質是改變了人們對餐飲服務的原始認知,因為他有了可以批量生產的機械設備,改變了這個行業的介質,形成了客戶自助服務的新形式。現在看這種形式沒什麼,實際上,他對快餐業的影響是革命性的。僅此一點,只是麥當勞表面上的表現,對於操控麥當勞的老闆來說,對快餐業諸多介質的改變,只是卓面上的事,卓下面則類似於房地產的租賃業,麥當勞總部基本上不具體經營快餐業務,而是以特許經營方式經營小老闆。麥當勞總部幹得更多的事情是琢磨哪個地段是一個城市將來人流最旺的地方,論證完畢後,就買下看中的地塊並建起快餐店,然後尋找特許經營的合作夥伴,將快餐店租給他經營,向合作夥伴收取特許經營費和這塊商業旺地的鋪租。這是其商業本質的另一面。當然,研究麥當勞的成功還有諸多因素。無論他成功的背後有多少種策略思想,有一點是非常明確的,麥當勞不是賣咖啡的。

麥當勞為什麼要賣咖啡?

既然麥當勞不是賣咖啡的,他為什麼要賣咖啡呢? 具美國市場的情況通報,每天大約每5個美國人中就有1個人在喝咖啡。而據位於紐約的《國家咖啡協會》預計,從現在起到2011年4年間,每年這個市場會增長至少4%,咖啡會成為除水以外最受歡迎的飲料,全美的咖啡銷售,包括餐館、咖啡店和其他一些渠道將達到290億美元的規模,相比2006年提高了50%。

咖啡市場如此之大,再加上咖啡產品口味的成功,麥當勞不能不有所心動,這是促使其決定在咖啡飲料市場打一場轟轟烈烈的擴張戰,挑戰咖啡連鎖品牌老大星巴克的動因之一。

如此看來,麥當勞進軍咖啡市場,實在是經不起市場利益的誘惑所致,甚至不惜以沖淡他在品類上完整性的代價,人們不僅要問,麥當勞究竟要干什麼呢?

從大的市場利益趨動出發,轉而進攻並非品牌核心的服務內容,這對一般的商家都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小商家,以逐利為本,沒有長遠胸懷,什麼賺錢干什麼?但麥當勞就不一樣了,他怎麼能幹這樣不理性的事呢?這是他要乾的事嗎?逐利沒錯,逐長遠之利才是核心,咖啡雖不是麥當勞的核心產品,也是可以賣的,這樣可以讓麥當勞這個品牌發揮更大的市場作用,承載更多的產品,況且這個產品需求巨大,對麥當勞來說又能控制生產,為什麼不及時推出這種服務。

其實,2006年2月,麥當勞就已經推出了所謂的極品咖啡,在開始時間里,麥當勞在其店面增加了各種咖啡飲料和雞肉餅三明治的供應規模,像鮮奶咖啡、朱古力咖啡、泡沫咖啡、特濃咖啡和鮮奶等,還增加了甜茶、法拉沛、思沐迪和瓶裝飲料等更多產品。以便讓麥當勞的品牌受眾,能在品種眾多的咖啡產品和奶制飲品上找到自己的最愛。同時,從價格上來說,麥當勞的飲料價格比星巴克低約50美分,而同時又有質量的保證。在麥當勞看來,質量的保證、產品的豐富及合適的價格是最好的競爭武器。事實證明,麥當勞的一家加盟店在1個月份的銷售就攀升了8.1%,這主要歸功於咖啡飲料的加入和早餐的豐盛所致。

在美國市場,麥當勞的咖啡銷售從2006年2月精品咖啡的推出開始,到2007年6月份已經上升了20%,而熱咖啡、冰咖啡和特色混合咖啡等在內的咖啡銷售08年則上升了34%。這樣看來,麥當勞咖啡的不錯口碑留住了新消費者,也刺激了其它產品的銷售。麥當勞推出新咖啡產品,一可帶來銷售額,二可推動相關產品的聯動,一舉兩得。

麥當勞美國公司總裁唐•湯普森甚至信心滿滿的說,「我們會逐漸地把飲料產品從原來的跟餐業務定位轉化為主導業務,使之成為消費者光臨的目的。我們的速度、我們提供的方便性、我們能為消費者提供的價值都會讓我們成為不可小覷的、不好對付的競爭對手」。

豐厚的利潤是原因之一,相關產品拉動是原因之二,將跟餐業務改為主導業務圖謀更大品類市場是動因之三。

星巴克恐慌什麼?

按常理來說,內行不懼外行,老手不怕新手,但這次在星巴克身上,似乎不是這么回事。真的有點內行懼外行,老手怕新手了。那麼,星巴克怕什麼?按照品牌管理的原理來看,一個品牌做到品類的代表,是非常成功的事情,這個品牌代表這個品類,這個品類就是這個品牌。如果一個產品或者服務做到這個境界,他很難懼怕所謂的競爭,因為,一切競爭都不會有好的結果,更何況是來自外行外部的競爭呢?

從星巴克的品牌認知我們知道,他是全球最大的咖啡連鎖店,擁有強大的品牌影響力和粘性極強的目標受眾。其網路覆蓋與產品服務銷售也讓同類無出其右。從一種層面和意義上來說,星巴克就是咖啡品類的利益代表,誰能對他有所威脅。其實,市場就是被常規打破的,有很多時候,競爭對手不是來自於同行,而是來自於半路殺出的程咬金,這個程咬金給霸主帶來的,一是突然,迫不急防,再就是來勢洶涌,有點勢不可阻檔的架勢。

從星巴克與麥當勞的競爭態勢來看,麥當勞是給星巴克來了一個下馬威,語中含義是,不能再讓你一家賣咖啡了,我也要分一杯羹。事實上,麥當勞就是以這個姿態出現的。據《華爾街日報》的報道,為了賣咖啡,美國麥當勞的餐廳將有一個叫咖啡師的職位。自此,麥當勞在美國的近14000家餐廳將設置咖啡吧,供消費者品嘗由咖啡師精心調制的卡布奇諾、拿鐵、摩卡咖啡以及Frappe飲品(類似於星巴克的星冰樂)。而此次菜單內容的增加是麥當勞近30年來規模最大的一次,氣勢洶猛可見一般。

還有一內部文件也顯示,麥當勞的計劃將使公司目前216億美元的年銷售額再進一步,多增加10億美元。麥當勞將向顧客提供拉地斯、穆哈、卡普奇諾和蒸餾咖啡等各式上等咖啡,當中還可選擇添加各種口味。消費過的人士說,麥當勞的咖啡定價比星巴克低五毛錢。

與此同時,星巴克雖為咖啡品類的代表,有著穩定的消費人群。但也經不住美國奶製品價格上漲,咖啡店林立導致競爭加劇帶來的煩惱。但最大的煩惱可能是來自於麥當勞的跨界竟爭,其它的小店可以忽略不計。因為麥當勞是一個與星巴克具有同樣競爭力的相關企業,無論是從品牌,服務,產品,質量,還是目標受眾認知與客戶粘性,麥當勞都輕而易舉的就能與星巴克形成競爭的格局。對於麥當勞來說,他只需改變一點點管理與技術,就可以提供與星巴克相當產品與服務,這恐怕是星巴克恐慌的主要原因。

這種恐慌,星巴克董事長哈沃德.舒爾茨也有感覺:「我們非常了解我們已經創立一個很有吸引力的生意。對我們的做法,其他公司無論只佔1%的市場或大的公司想占更多市場,都可以學習和照搬。我們現在是防守,也會防守成功。」這句話中有自信也有無奈,我想這種無奈更多的是對麥當勞來說的。

事實上,自麥當勞在全美800家連鎖店推出第一個咖啡品牌「非常咖啡」一年半後,又推出限量的試嘗品牌甜茶咖啡和冰咖啡,並逐漸在全世界所有連鎖店都將推出咖啡產品。如果全世界3萬家麥當勞餐廳都開賣咖啡。星巴克的無形壓力巨增,星巴克不能不害怕。一邊的是強大的網路,一邊是低價的產品,一邊相關的受眾,這三種力量齊齊發力,星巴克又該如何應對。其它動作沒有看到,具說星巴克想在美國市場,嘗試推出一種售價僅為1美元的咖啡,而且還可向顧客提供無限續杯優惠,以應對麥當勞的競爭。

難道這是解決的問題的辦法嗎?

麥當勞與星巴克的競爭比較

為了認清形勢,讓我們分析一下麥當勞與星巴克的的競爭力。

一提起麥當勞,多數人想到的是巨無霸,吉士漢堡,奶昔,可樂,蛋筒冰激凌。而說到星巴克,人們聯想到的是濃香的咖啡配以精緻的甜品,以及無線上網的優雅環境。一個是以「餐」為主,一個是以「飲」為主的;一個是以「快」文化為主,一個是以「慢」文化為主。他們如何形成競爭?

讓我們先認識一下星巴克。

對於愛喝咖啡的人來說,星巴克(Starbucks)是一個耳熟能詳的名字,它最早來源於19世紀美國文壇傑出大師赫爾曼•梅爾維爾的經典著作——《白鯨——莫比•迪克》的主人公。1971年,傑拉德•鮑德溫和戈登•波克在美國西雅圖開設第一家咖啡豆和香料的專賣店星巴克公司。1987年,霍華德•舒爾茨(Howard Schultz)斥資400萬美元重組星巴克,推動了星巴克向意式咖啡館的轉型,並完全以自己的理念來經營星巴克,為公司注入了長足發展的動力。

1992年6月26日,星巴克在美國號稱高科技公司搖籃的納斯達克成功上市。1996年8月,為了尋求更廣闊的海外發展,星巴克大力開拓亞洲市場,並進入中國台灣和大陸。 有了強大的資本後盾支持,星巴克的經營一飛沖天,以每天新開一家分店的速度快速擴張。自1982年上市以來,其銷售額平均每年增長20%以上,利潤平均增長率則達到30%。經過10多年的發展,星巴克已從昔日西雅圖一條小小的「美人魚」進化到今天遍布全球 40多個國家和地區,連鎖店達到近一萬家的「綠巨人」。星巴克的股價攀升了22倍,收益之高超過了通用電氣、百事可樂、可口可樂、微軟以及 IBM 等大型公司。今天,星巴克公司已成為北美地區一流的精製咖啡的零售商、烘烤商及一流品牌的擁有者,它的擴張速度讓《財富》、《福布斯》等世界頂級商業雜志津津樂道。

讓我們也再認識一下麥當勞。

從消費氛圍來看,星巴克以慢、靜、場所感、空間感取勝,與麥當勞的快、吵、方便感、隨意感相對應。從服務的產品來看,一個龐雜,一個精專;從經營規模來看,一個是世界最大快餐企業,一個是細分的咖啡業世界最大連鎖品牌。一個多元化經營,一個是專業化經營;從競爭實力來看,麥當勞當然強於星巴克;從產品的消費屬性來看,一個是賣咖啡的極佳場所,一個是說不上是最壞場所,不從其它方面來比較,僅從賣咖啡這個角度來看,麥當勞是弱勢的。

突然之間,賣咖啡的提供了快餐,快餐的賣起了咖啡,相關產品之間,相互之間形成了跨界銷售,誰能贏得終極勝利,結果是,肯定沒有專業的人賣得好。

咖啡是金屬勺攪拌咖啡時所發出的叮叮當當的" 。當你加了一個通宵的夜班,頭昏腦脹可又不得不出席一個重要的會議時,一杯熱氣騰騰,香氣四溢的咖啡無疑是最適宜的調節。沒考證過喝咖啡是否會上瘋,但是大多數的白領對咖啡的熱愛可謂是 "酷"了,那種優雅而嫻熟地喝著咖啡的動作幾乎成了全體白領族的"寫真照",咖啡在潛移默化中成了Office的附屬品。也難怪,當人們越來越清晰地認識到自己生活在一輛叫做"疲於奔命"號的生活列車上時,咖啡更當仁不讓地站出來成了舒緩"壓力"的最佳飲品,在這種盪著奶香、甘甜與苦澀的液體中,緊張工作和生活著的人們找到了一個適合的借口彼此交換著信息,彼此釋放著憂怨,彼此汲取著溫暖,從而獲得了一種熱情洋溢的生命情調,在這種情調的背後潛伏的是對自由不羈的認同,是對Office規整生活的反叛。

因此說,咖啡是一種釋放的文化歸屬,從產品品性來看,是與快餐的核心需求是不同的。快餐是以滿足人們的生活基本就餐需求為主,就餐目的更多地體現出消費的基本性和被迫性。現代快餐的制售快捷、食用便利、質量標准、服務簡便、營養均衡和價格低廉的基本特徵,更多的表現在社會的基本必需性、消費的大眾普及性,服務的簡便快捷性和經營價位的低廉物美性。

以快餐為核心定位的麥當勞來賣咖啡,完全是硬著頭皮向上攻的辦法,目標人群,消費環境,產品品質,都有點擰吧,就是換個一個說法來講,創跨界營銷,以撈過界的行為,去創造新的增長點。如果他能賣成功,那真正是顛覆了咖啡終端營銷的新格局。

跨界經營的行為,在汽車產品類可能被為創新,但在餐飲業來看,如果成功就是一種顛覆。

成功的麥當勞本身並沒有咖啡的品類聯想,咖啡可以做為快餐的配套服務出現,但他能成為一個全新亮點嗎?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這種可能性極小。

不借,麥當勞有巨大的銷售網路,有相關目標人群的支持,有較好的低成本控制辦法,一推出產品就有人消費,但要讓咖啡這種產品成為麥當勞的另一個品牌屬性支持,前進之路並不好走。

以我的經驗來看,麥當營咖啡可能以下幾種結果:

一、憑其強大的品牌影響力與網路渠道,能迅速打開市場,較快贏得目標人群對產品質量的認知。在產品功能牌上,取得較好成績。此時,對於麥當勞來說,只是多了一個產品而已,並不能說明什麼,在主產品漢堡的強勢影響下,能吸引一部分零時有需求的消費人群,不可能形成主流。

二、麥當勞咖啡沒有機會形成一個品類,只可能是快餐漢堡品類中的一個重要產品而己。且他的消費環境與氛圍不會對星巴克形成正面的沖擊,正如除了星巴克外,還有很多上島咖啡等等一樣,他們只是星巴克這個競爭體例中的一個補充,麥當勞的加入,也是同樣。

三、麥當勞咖啡可以是其產品中增長較快的產品,吸引的受眾也只是餐後飲品中的一個分支,不能獨立成一個咖啡品牌。實際上,麥當勞的野心也是這樣,他們看重的並不是咖啡單項產品的獲利能力,而是咖啡所能帶來的邊際效應,既麥當勞全面導入咖啡這項新產品後,蛋糕、點心和早餐的營收就會呈倍數成長。咖啡對於麥當勞只是一個催化劑產品,他如何能挑戰星巴克呢?

四、星巴克賣的是一種文化,還是較為專一的精神消費,不是一種功能的消費。老實說,如果是功能消費,星巴克的咖啡還真說不是有多好,但他並不是一種功能消費的產品。而麥當勞則是地道的功能產品,至少對於咖啡來說,以現在看,更多的是起飲料的作用,而且是低端市場的層面。

五、品牌的建立是焦點性認知的表現,要防止泛濫,新產品開發也要與品牌能形成焦點認知才是正確的,麥當勞是知名的大品牌,品牌認知較為清晰明確,比如他的聯想是歡樂,快樂;就是推出咖啡這樣稍微「靜」一點的產品,也不會影響到其品牌影響力,但要有多大的作為,我覺得不應有多大的奢望,但做為其它產品的背後推手,較為現實。

六、中國市場是面子市場與跟風市場,人群類聚還比較清晰,至少現在還不會出現美國市場上給星巴克帶來的那種沖擊,沒有多少人會因為想喝咖啡而來到麥當勞,況且,麥當勞的咖啡也就是一般的壺煮咖啡,和在家裡或辦公室里煮的有什麼區別呢?

在中國市場上,麥當勞咖啡能有所增長,只能是漢堡和其它主打產品附帶的結果,麥當勞也不能去為咖啡產品去大打廣告做推廣,這一點是很清楚的。

創造品牌的核心是形成品類,跨界營銷的核心是創造新品類,從而形成新的競爭力。麥當勞已經是一個品類的代表,他沒有必要去破壞這種品類代表的形象,就是再推出多少新穎的產品與服務,也是為這個品類加分,而不是減分。就是經不巨大利益的誘惑有滅掉星巴克之心,還得另建一個品類體系才行,而不能在現在快餐這個品類中去建咖啡的新品牌,這是不符合消費行業學的,當然不會成功。至於星巴克,要穩住陣腳,專心做好自己的服務。在產品種類,服務形式,消費空間,品牌體驗,目標人群挖掘上,強化認知,充實文化,加強品牌勢能,特別是做好成本控制,以麥當勞現在的種種舉措看,憾動其地位是很難的

④ 讀者是一本雜志,要怎樣給它提意見,不少於五個。

看過讀者,老經典了。你看讀者有啥感覺就說唄,還有你在其他雜志看有哪些不錯的也可以建議它一下

⑤ 《好餓的毛毛蟲》有哪些好詞好句

月光下,一個小小的卵,躺在樹葉上,一個星期天的早晨,暖暖的太陽升起來了--啪!--從卵殼里鑽出一條又瘦又餓的毛毛蟲。他四下尋找著可以吃的東西。

星期一,他啃穿了一個蘋果。可他還是覺得餓。

星期二,他啃穿了兩個梨子,可他還是覺得餓。

星期三,他啃穿了三個李子,可他還是餓。

星期四,他啃穿了四個草莓,可他還是餓得受不了。

星期五,他啃穿了五個桔子,可他還是餓呀。

星期六,他啃穿了一塊巧克力蛋糕,一個冰淇淋蛋筒,一條酸黃瓜,一片瑞士乳酪,一截薩拉米香腸,一根棒棒糖,一角櫻桃餡餅,一段紅腸,一隻杯形蛋糕,還有一塊甜西瓜。 到了晚上,他就胃痛起來!

第二天,又是星期天。 毛毛蟲啃穿了一片可愛的綠樹葉,這一回他感覺好多了。

現在他一點兒也不餓了--他也不再是一條小毛蟲了。他是一條胖嘟嘟的大毛蟲了。

他繞著自己的身子,造了一座叫做"繭"的小房子。他在那裡面呆了兩個多星期。

然後,他就在繭殼上啃出一個洞洞,鑽了出來……

他已經是一隻美麗的蝴蝶了!

⑥ 求《讀者》里的一篇文章

2010年17期 你曾堅持過哪些壞習慣
為了身體更健康,人們都堅持著一些「道聽途說」的習慣。殊不知,這些小習慣和做法卻給自己的未來埋下了無數健康隱患。
1、你習慣每天喝水>8杯
真相:體內系統失衡,維生素流失
你認為,每天喝8杯水(2OOOmL)有益健康?但事實是,喝太多水也會給身體帶來麻煩。一個人水喝得太多,極容易使體內的電解質失去平衡,水溶性維生素 (如維生素B族及維生素C)也更容易流失。那麼,正常人每天喝多少水量才算是適當的呢?一般而言,健康成年人每天的確需要補充2000mL左右的水分,但這2000mL水分不一定都由喝水獲得,而應該把食物里的水分一並算進去,這才是正確的保健方法。
糾正:扣除由食物中攝取的1000mL~1200mL水分,我們每天只要再喝1000mL~1200mL的水,平均上午兩杯、下午兩杯,也就足夠了。

2、你習慣飯後一杯茶
真相:讓你的腸道變成「垃圾站」
飯後飲茶將沖淡胃液,不但影響消化吸收,對消滅食物中的病菌也是不利的。特別是在吃過肉類食品後立即飲茶的做法,會使得腸道蠕動減慢,從而延長身體垃圾在腸道內的時間,使得毒素被身體反吸收。
糾正:飯後至少1h再喝茶。

3、你習慣上頓飯吃多了,下頓就免了
真相:讓你肥成豬頭
你以為你這種做法很高明么?其實身體比你高明多了,不僅你吃多少它能容納多少,它還會在你不吃的情況下,自動降低身體的消耗量,把能量儲存起來。反而不規律的飲食方式,會擾亂身體的正常消化規律,導致肥胖。
糾正:每頓飯都保持七分飽。

4、你習慣喝牛奶補鈣
真相:多喝反而缺鈣
這個說法聽起來像個歪理,連孩子都知道牛奶是健康飲品,富含蛋白質,可以補鈣。為什麼多喝牛奶反而增加缺鈣的機會,導致骨質疏鬆呢?因為牛奶中含有大量的蛋白質,而蛋白質過多容易導致鈣質流失,骨質反而會更加脆弱。
糾正:一天1~2杯牛奶就可以滿足一天所需的鈣質。
二、生活篇

5、你習慣感冒後多喝水
真相:減慢感冒的康復速度
喝過多的水,會導致體內電解質失衡,反而減慢感冒的康復速度。此外,感冒和發燒時也不宜大量進食,因為飢餓感可以令身體產生大量對抗急性細菌的物質,加快康復速度。
糾正:想感冒好得快最好少食多餐,或者用一杯溫水沖泡1片1000mg的水溶性維生素C片,增強抵抗力。

6、你習慣做馬桶上的書獃子
真相:便秘、痔瘡癌
有調查曾顯示,1/2以上的人喜歡在上衛生間的時候看雜志或者研究資料,有的男性還常常一邊吞雲吐霧一邊看,衛生間儼然成了「臨時圖書館」。
入廁看書會使排便意識受到抑制,不僅會引發便秘,久而久之還會增加患上痔瘡癌的危險。如果你的家人正好喜歡這樣,那麼你就要不厭其煩地去「打擾」他,每隔5min就去敲敲衛生間的門,並提醒他不要「霸佔」衛生間。
糾正:把書換成音樂,這會讓你更「順暢」。

7、你習慣熬夜後盡情補覺
真相:毫無益處
熬夜之後,最期待可以徹底睡個安穩的長覺。但事實上,就算睡得再多也沒有益處。一個人的睡眠時間是由生物鍾決定的,如果不在需要的睡眠時間內,其他時間再怎樣補眠也是無用。並且就算在床上睡滿12h,也補不回來昨晚熬夜的4h。
糾正:如果前一晚熬夜,第二天不需要日間長時間補眠,反而應該繼續日常活動,這樣晚間自然會沉睡,睡眠質量更好,能得到充分休息。

8、你習慣睡在他的懷抱里
真相:越睡越累
你已經習慣在他的臂彎或懷抱里睡覺?相擁而眠無疑是最浪漫的方式,但是,這樣做會降低呼吸質量,導致睡不沉而且多夢,產生越睡越疲累的感覺,容易影響健康。
糾正:為了健康著想,最好背對背入睡,愛是需要呼吸的距離的。

9、你習慣做周末宅女族
真相:傷你的脊椎沒商量
為了彌補一周都沒有睡夠的懶覺,周末的你是不是賴在床上就是不起來,最好是吃完了接著就睡,在床上看書、看電視、打游戲。雖然休息可令受傷的肌肉自行修復,但請別總賴在床上,卧床休息超過兩天亦會導致背部問題增多,令肌肉和骨骼衰弱。
糾正:建議你堅持每天花3mln進行「上跳」運動,美國《醫學權威報告》曾登載過一則醫學研究:每天上跳5~50次,脊椎骨的含鈣量半年內可增加13%。

10、你習慣飯後走走
真相:破壞營養吸收
飯後「百步走」,非但不能活到「九十九」,還會因為運動量的增加,影響消化道對營養物質的吸收。尤其是有心臟功能減退、血管硬化等病症的人,飯後散步多會出現血壓下降等現象。
糾正:飯後應該靜丄坐或平躺休息30min,等胃內食物初步吸收後再行運動。飯後散步一定要等到飯後1h再進行。

11、你習慣拚命練習腹部運動減掉小肚腩
真相:毫無效果
每天把仰卧起坐做到大汗淋漓,效果未必好。能量消耗的概念是整體的而非局部,比如運動減肥時,雖然臉部沒有進行任何鍛煉,但它卻會瘦下來。過度的腹部鍛煉容易導致肌肉疲勞,且易造成該部位損傷。
糾正:想要減肚脯,除了腹部運動,還需要堅持做全身的有氧運動,並配合一個低脂肪、低碳水化合物的食譜。

對不對

⑦ 提供幾篇《讀者》的精彩文章、文段。

[轉帖]天才和弱智

作者:童仝
一個男孩兒,出生的時候比別的小孩好看,沒有老頭兒一樣的皺紋,也沒有像別的孩子一樣哭泣。他躺在母親的懷抱里,睜著好奇的眼睛。有那麼長的一段日子,每一個見到男孩兒的人都要誇贊一番,長相機靈啊,聰明啊等等。後來,等到和他差不多的小朋友都會跑了,他還不會,等到和他差不多的小朋友都會說話了,他還不會。他長得胖胖的,渾身上下像個小肉球。父母看著著急,但也並沒有太在意,有人走得晚,有人走得早,這個孩子又不是站不住,可能就是因為胖了點,抬腳做什麼都比別人吃力。說話嗎,也會,只是不像別的孩子那樣滔滔不絕,好像看心情似的,高興就說一二句,像剛學英語的學生。
起初的時候,大家都沒有往不好的方面想,他的母親更希望會出現童話般的奇跡,比如一夜之間,就會像別的孩子一樣叫爸爸媽媽,就會像別的孩子一樣滿地亂跑了。可是這個願望一直等到孩子四周歲時也沒能實現,跑是會跑了,但還是不願意說話,膽小,內向,不管別人如何教他,總是睜大眼睛看著你。這樣一來,孩子的父母和親人受不了,覺得孩子不行了,和別的正常孩子不一樣了。每次抱著他上街,總會得到同情,憐憫,有些孩子還直接叫他傻子、笨蛋、啞巴。
後來,這個被稱為傻子和笨蛋的孩子,成了一位年薪百萬美金的律師。當他站在法庭上滔滔不絕,條理清晰地為案件辯護的時候,誰也想不到他小時候是一個被人們稱為不正常的孩子。還有美國總統林肯,小時候被人稱為弱智,但最終卻成為了世人矚目的總統。被確定為弱智的舟舟,通過努力成為了世界出名的指揮家,相比他們,我們這些所謂的正常人,又做了些什麼呢?
也許我們太正常了,正常得對於一切反常的事情都認為不正常起來。在我們的思維里,總是按照固有的模式來要求自己和衡量別人。幾歲走路,幾歲說話,幾歲結婚,幾歲生孩子,如果在這個固定的范圍內做了固定的事情,那就是正常的,如果超出了這個范圍,就成了不正常。我們總是自以為是,我們總是任性地主觀地來評定一個人,性格,理想,工作,愛情,但我們卻不知道有些事情是不可能評定的,尤其是不停成長不停變化的人。

⑧ 誰能給我一篇讀者的感人故事(在線等)!!!!!!

結婚那天,媽問我:坐在角落裡象兩個要飯模樣的人是誰?
我看過去的時候,有個老頭正盯著我,旁邊還有個老太太,發現我看著他們時趕忙低下頭。我不認識他們但也不象要飯的,衣服是新的連折印都看得出來。媽說象要飯的是他們佝僂著身子,老太的身邊倚了根拐杖的緣故。
媽說天池是孤兒,那邊沒親戚來,如果不認識就轟他們走吧。現在要飯的壞著呢,喜歡等在酒店門口,見哪家辦喜事就裝作親戚來吃黑酒。
我說不會,叫來天池問一下吧?天池慌里慌張把我的手捧花都掉地上了,最後吱吱唔唔地說是他們家堂叔和堂嬸。我瞪了媽媽一眼:差點把親戚趕走。
媽說天池你不是孤兒嗎?哪來的親戚呢?
天池怕媽,低頭說是他家遠房的親戚,好長時間不來往了。但結婚是大事,家裡一個親戚沒來心裡覺著是個憾事,所以……
我靠著天池的肩埋怨他有親戚來也不早說,應該把他們調一桌,既然是親戚就不能坐在備用桌上。天池攔著說就讓他們坐那吧,坐別桌他們吃著也不自在。 直到開席那桌上也就坐了堂叔和堂嬸。
敬謝席酒經過那桌,天池猶豫了一下拉著我從他們身邊擦了過去。回頭看到他們的頭埋的很低,想了想我把天池給拽了回去:堂叔、堂嬸,我們給你倆敬酒了!
兩人抬起頭有點不相信的盯著我。二老的頭發都是花白的,看上去很老應該有七八十歲的樣子,堂嬸的眼睛很空洞,臉雖對著我但眼神閃忽不定。我拿手不確定的在她眼前晃了晃,沒反應。原來堂嬸是個瞎子。
堂、堂叔、堂嬸,這是俺媳婦小潔,俺們現在給你們敬酒呢!天池在用鄉音提醒他們。
哦、哦。堂叔歪歪斜斜地站了起來,左手扶著堂嬸的肩右手顫微微地端起酒杯,手指背上都是黃黃的繭,厚厚的指夾逢里留著黑黑的泥。面朝黃土背朝天的日子讓他們過早地累彎了腰。我驚訝地發現,堂叔的右腿是空的。
堂嬸是瞎子,堂叔是瘸子,怎樣的一對夫妻啊?
別站了,你們坐下吧。我走過去扶住他們。堂叔又搖晃著坐下了,無緣由的堂嬸眼裡忽然就叭嗒叭嗒直掉淚,看到堂叔無言地拍著她的背。本想勸他們兩句,但天池拉著我離開了。
我跟天池說,等他們回家的時候給他們一點錢吧,太可憐了。兩人都是殘疾,這日子根本想不通怎麼過。
天池點點頭沒說話,緊緊擁著我。
第一年的除夕,天池說胃疼沒吃下晚飯回房睡覺去了。我讓媽媽熬點大米粥也跟著進了房。天池躺在床上,眼裡還憋著淚。
我說天池不帶這樣的,第一年的除夕就不跟我們一塊吃晚飯,還跑房裡這樣。好象我們家虧待你似的,一過節你就胃疼,哪有這樣的事情?其實我知道你不是胃疼,說吧什麼事?
天池悶了半天說對不起,他只是想起堂叔和堂嬸還有他死去的爹娘。他怕在桌上忍不住,惹爸媽不高興才推說胃疼。
我摟著他說:真是個傻孩子,想他們我們過完年看他們去就成了,再說我也想知道他倆是怎麼過日子的。
天池說算了,那條山路特別難走。你會累著的,等以後路通了我們生了小孩再帶你去那看他們吧。
我心裡想說:等我們生小孩的時候他們還不一定在呢!但沒敢講出來,嘴上說給他們再寄些錢物吧!
第二年的中秋期間我正巧在外出差,中秋節那天又回不了家。我特別想天池和爸媽,我就跟天池煲電話粥。
我問天池想我想得睡不著怎麼辦?天池說就上網或者看電視,再不行就睡那睜著眼睛狠狠得想。
那晚,我們直到把手機聊得發燙沒電為止。
躺在賓館的床上,看著窗外圓圓的月亮,我怎麼也睡不著。睜著眼睛流著淚想天池、想爸爸、想媽媽。想到天池估計也沒睡著,說不定正在網上神遊。翻身我也打開電腦,重新申請了一QQ號名叫讀你,想捉弄一下天池。查了一下,天池果然在,我主動加了他,他接受了。

我問他:這樣一個萬家團圓的好日子,你為什麼還在網上閑逛呢?

他說:因為我老婆在外出差,想她睡不著覺所以就上網看看。
我挺滿意這句話,接著又打出:老婆不在家,可以找個情人代替,比如說網上,聊以自慰一下。
半天他才敲出一行:如果你想找情人的話,對不起,我不是你找的人,再見。
對不起,我不是那個意思,你別生氣。叭叭叭,我趕緊發過去。
過了一會他問我:你怎麼也在網上閑逛呢?
我說:我在外打工,現在想爸爸和媽媽。剛剛和男朋友通完電話還是睡不著,就上網了。
我也想我爹和娘,只是,親在外,子欲養而不能。
親在外,子欲養而不能。怎麼講?我把這句話又重復敲了過去。我有點莫明其妙,天池怎麼說這樣的話?
你叫讀你,我今天就讓你讀一次吧。有些事情放在心裡很久會得病,拿出來曬曬會舒服些,反正你我也不認識,你就當作聽一個故事吧!
於是,我意外地知道了天池一直隱藏在內心的事情。
30年前,我爹快五十了還沒娶親,因為他腿瘸加上家裡又窮沒有姑娘願意嫁他。後來,莊上來了個要飯的老頭還攙著個瞎眼的女人。老頭病得很重,爹看他們可憐就讓他們在自家歇息。沒想到一住下那老頭就沒起來過,後來老頭的女兒就是那瞎眼的女人嫁給了我爹。
第二年生下了我。
我家的日子過得很清苦,可我從來沒餓過一頓。爹和娘種不了田,沒有收入就幫別人家剝玉米粒,一天剝下來十指全是血泡,第二天纏上布條再剝。為了我上學,家裡養了三隻雞,兩只雞生蛋賣錢,留下一隻生蛋我吃。娘說她在城裡要飯時聽說城裡的娃上學都吃雞蛋,咱家娃也吃,將來比城裡的娃更聰明。但他們從來都不吃,有回我看見娘把蛋打進鍋里後用嘴舔著蛋殼里剩下的蛋清,我摟著娘嚎啕大哭。說什麼也不肯吃雞蛋了,爹知道原委後氣得要用棍子打娘。最後我妥協,前提就是我們三人一塊吃。雖然他們同意了,但每次也就象徵性的用牙齒碰一下。
莊上的人從來不叫我名字,都叫我是瘸瞎子家的。爹娘一聽到有人這樣叫我必定會跟那人拚命。娘看不見就會拿了磚塊亂砸,嘴上還罵著:你們這些殺千刀的,我們瘸瞎,我娃好好的,就不許你們這樣叫喚。將來你們一個都不如我娃。
那年中考,瘸瞎子家的考了全縣第一的喜訊 讓爹娘著實風光了一把。鎮上替我們家出了所有的學雜費,送我上學的那天爹第一次出了山。上車的那會,我眼淚撲剌剌的直掉,爹一手拄著拐一手替我擦淚:進了城要好好學,以後就在城裡找工作娶媳婦。別人問起你爹娘你就說你是孤兒,沒爹娘,不然別人會看不起你。特別是娶不上媳婦,人家會嫌棄你。誤了你娶媳婦,我都無臉去見老祖。
爹!我讓爹別在說了,這是什麼話,還沒有用呢咋就不認爹娘呢?娘也說這是真話,要聽。你不記得在學校里嗎?只要說你是瘸瞎子家的,別人就會拿白眼擠兌你。剛開始連老師都不喜歡你。以後,你帶了城裡媳婦回家就說俺們是你的堂叔和堂嬸。娘說完就在那抹淚。爹說,不要把媳婦帶回家,一帶回來你娘忍不住就會露餡的。然後往我懷里揣了十個熟雞蛋就拖著娘走了。
我的眼淚也撲剌剌地往下掉,殘疾不是他們的錯,那是老天對他們的不公。但他們卻生了一個完美的天池給我。這個傻天池,這樣的爹娘,無法再完美了。我很生氣,他怎麼就這么小看我呢?
那後來,你就告訴你媳婦他們是你堂叔和堂嬸?我敲過去這句話。
本來我不信。媳婦找的是我又不是爹娘,為啥爹娘都不能認呢?不過我在外十年,爹娘一次都沒去過我的學校。第一年工作,我想帶他們進城玩玩,他們都不肯,說讓人曉得我爹娘是殘疾人會在我臉上抹黑,影響我娶媳婦。一輩子都在山裡了不想出去了。娘還說她就是從城裡來的,也沒啥意思。
後來,我談了第一個女朋友,當我認為時機差不多的時候,就帶她回了趟家。誰知到家後,她晚飯都沒留下吃一頓就走了,我追出去她說,和這樣的人過日子她一天都過不下去。

還說我們家基因有問題,以後的小孩肯定也不會健康。我氣得讓她有多遠滾多遠。回到家,娘在那哭,爹也罵我。說我不聽他們的話,非要斷了咱家的香火不可。
後來,我遇上了第二個女朋友,就是現在我的老婆。我很愛她,做夢都怕失去她,她們家又很有錢,親戚都是些上等人家,有了前車之鑒我很害怕只能不孝了。但是一到逢年過節我就想他們,心裡堵得慌,難受。
那你從來就沒有告訴過你老婆?也許她不計較這些呢?
我沒說過,也不敢說。如果她同意了我想我岳母也不會同意的。我和她們住在一起,岳父在外是有臉面的人。如果爹娘來了不是在他們臉上抹黑嗎?我也只能在出差學習的時候偷偷回去看上兩眼。謝謝你聽我說了這么多,現在我的心裡舒服多了。
下了網,我依舊沒有覺意。都說兒不嫌母醜,狗不嫌家貧,看看我們都做了什麼?我理解天池的無奈,也了解他爹娘的苦衷。但他們不知道卻將無辜的我陷入了無情無義的逆境之中。
天將放亮時,我敲開了部門經理的門,告訴他下面的事情請他全權處理,我有點非常重要的事情盡快要辦,一切就拜託他了。然後簡單收拾一下行李我就直奔火車站。還好,趕得上頭班列車。
那條山路確實很難走。剛開始腿上還有點勁,後來腳上磨起了泡我就再也走不動了。正是中午時分,太陽又曬得厲害,我只有喘氣的份。背來的水差不多快喝完了,我也不知道下面還有多少路程要走。脫下鞋子擠了水泡,那一會疼得我都哭出聲來,真想打個電話讓天池來接我回家,最後還是忍住了。從路邊揪一把蘆葦花墊在腳底,感覺腳上舒服多了。想到天池的爹娘此時還在家勞作著腿上忽的一下就來了勁,站起來繼續往前走。
當老村長把我領到天池家門口的時候,那一片燒得紅紅的晚霞正照在他們家門口的老棗樹上。棗樹下坐著堂叔,哦不、是天池的爹,爹比結婚時看到的老多了,手上剝著玉米,拐杖安靜地倚在他那條殘缺的腿上。娘跪在地上准備收曬好的玉米,手正一把一把地往裡擼。
這,宛如一幅畫,而畫中便是這世上最完美的爹娘。
我一步一步地往他們跟前走著,爹看到了我,手中的玉米掉在了地上,嘴巴張得老大,吃驚地問:你、你咋過來了?
娘在一旁摸索著問:他爹,誰來啦?
天、天池家的。
啊!在、在哪?娘驚慌失措地找著我的方向。
我彎腰放下行李,然後一把抓著她的手,對著他們,帶著深深地痛、重重地跪了下去:爹!娘!我來接你們回家了!
爹乾咳了兩下,淚無聲地從爬滿皺紋的臉上流出。
俺就說,俺的娃沒白養阿!娘把雙手在自個身上來回的搓,然後一把抱住我,一行行的淚水從她空洞的眼裡熱熱地流進我的脖子里。
我帶爹娘走的時候村裡是放了鞭炮的。我又為爹娘風光了一次。
當天池打開門,看到一左一右站在我身邊的爹和娘時吃驚不小,怔怔地愣在那,一語未發。
我說:天池,我是讀你的人。我把咱爹娘接回來了。這么完美的爹娘,你怎麼捨得把他們丟在山裡?
天池泣不成聲,緊緊的抱住我,像他娘一樣把一行淚流進我的脖子里。

⑨ 請問讀什麼書會提高語言表達能力

養成寫日記的習慣,我覺得這是最重要的一種提高語言表的能力的方回法。你要把每一答篇日記都當成一篇文章來寫,一般不要寫草稿,直接寫,而且你可以試試一些比較新鮮的文章結構,有時也可以寫寫自己的心理感受,這時日記就不一定非得是一篇完整的文章,但一定要以寫一篇完整的文章的態度對待他,這樣做的目的是你能把你想到的一點不保留的表達出來,這很有利於表達能力的提高。最後你要經常改自己的文章,把自己的一些錯別字病句改過來,或者一些表達不是太令自己滿意的地方,換一種說法,都可以提高你的語言表達能力。
這是我的意見,以下還有一本書不錯

⑩ 請問有一篇文章叫「純真年代」的,曾發表在99年左右的讀者雜志上,很幽默,裡面有什麼十二棍僧什麼的

公元1980年,我初中畢業,考入了哈爾濱市第三中學。哈三中在黑龍江省的地位,比北大在中國的地位還要崇高。因為北大還有其他的大學與之競爭,而哈三中在黑龍江則是"寶刀屠龍,惟我獨尊",別的重點中學一概拱手稱臣,不能望其項背的。一名哈三中的學生,比一名"黑大"或是"哈工大"的學生還要受人尊敬。因此,上了哈三中,便油然產生了一種責任感,彷彿全省三千萬父老鄉親的期望和重託,"誇擦"一子就撂到咱肩膀上了。

我從小就是一個"全面發展"的好學生,各門成績都很出色。但上了高中以後,面臨著考文科大學還是理科大學的選擇。這個選擇對我個人來說,是不存在的。我有一種很頑固的偏見,我認為理科大學不是真正的大學。我雖然一向熱衷學習數理化等自然科學知識,但認為它們的價值只在於為人所用的工具性。"批林批孔"時知道孟子的一句話:"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這句話對我的毒害非常大。我至今都認為理工科的知識分子屬於"勞力者",認為文科知識分子才是真正的"精神貴族"--盡管他們的現實處境是那麼的可悲可憐!所以我不知從什麼時候起,心裡就有一個高考的目標--北大中文系,我覺得那是世界上最好的大學最好的系。但是,在80年代初期,全社會的普遍觀念是重理輕文,似乎"愛科學,學歷文化"就是要當陳景潤、李四光,社會上流傳著什麼"學好數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個別報紙還宣傳1985年要實現四化,2000年初步建成共產主義。有的老師聽我決心要考文科,而且還是中文系,都無比嘆息地說:"唉!這孩子,糟蹋了。"我今天回憶起這懇切的話語,不禁真有點懷疑當初的選擇,是不是給國家糟蹋了一個陳景潤的坯子。在重理輕文的大氣候下,哈三中遲遲不開設文科班,於是我和一些要考文科的同學,與學校展開了艱苦的斗爭。"高三·八"不是一個普通的班級號碼,那是我們用青春的熱血換來的勝利果實。下面我略講幾則與"高三·八"有關的事跡,獻給有過類似經歷,今天仍然保持著青春激情的老中青朋友。

一、公車上書

高一的上學期一過,開不開文科班,就成為一個爭論焦點。其他重點中學,在總體上不是哈三中的對手,便早早辦了文科班,集中優勢師資和生源,力圖在文科上名列前茅。而哈三中嚴格執行上級關於不許辦文科班的指示,名義上是反對偏科,實際上一是有重理輕文的傳統,二是作為標兵單位,不敢犯任何錯誤,三是對文科沒有把握,反正辦也已經晚了,不如不辦,將來高考文科成績不好,便有了借口,成績好了,更成為堅持正確路線的典範。這樣一來,想考文科的同學,提出了"救亡國存"的口號。我們這些十六七歲的少年,根據所學的那點粗淺的歷史,一本正經地把校領導比作昏庸的清政府,認為只有自己起來爭取,才能扭轉局勢,促使當局"變法"。我們分頭到各班串聯,各班人同此心。就連那些要考理科的同學,也從學校大局著眼,支持我們。於是,我們就發動了一場"文科班運動"。第一,廣泛宣傳,到處議論,造成一種"民不聊生"的輿論。政治老師講過列寧的一句話:"沒有革命的理論,就沒有革命的行動。"第二,向班主任和任課老師口頭呼籲和交涉,爭取教師的支持,是勝利的最大保障。這裡面要注意兩點,即對文科教師的絕對倚重和對理科教師的絕對尊重。第三,正式提交意見書,形式分為個人的,各班的和全體的。這項舉措我們命名為"公車上書"。

我以個人名義和全體名義,送上了兩份意見書,言辭很激烈,還賣弄了不少文采和典故--我的作文得過全市一等獎。鄭濱和張欣也各寫了一份。當全體意見書簽名時,產生了一個讓誰簽在頭里的問題,我記得自己十分狂妄地說:"各國變法,無不從流血始。要出事兒,我先兜著!"便第一個簽了。鄭濱是個老陰謀家,說這樣不好,咱們找幾個大碗,畫幾個圓,都圍著圓來簽,就分不出先後了。其實我們的種種"陰謀詭計"都是多餘,領導上早都知道誰是宋江誰是李逵。很快校長就請我們六位同學去談話--具體哪六位我記不清了,反正我們既興奮又緊張,自稱是"戊戌六君子"。表面上氣宇軒昂,實際上心跳得跟上體育課差不多。

周校長慈眉善目,滿頭銀發。雖然六十來歲了,仍修飾得風度翩翩,一塵不染,看得出年輕時一定是個英俊小生。他平常有兩件事特別受到廣大同學稱贊。一是每天要腰裡暗藏一把鐵錘和幾枚鐵釘到各班巡視,一旦發現有活動的桌椅,便掏出暗器大展身手。他從來不問桌椅是誰弄壞的,興致勃勃地幹完,心滿意足地離去。所以三中的同學沒有不愛護桌椅的,全校內外整潔如洗。後來我到北大看見那麼多殘桌破椅沒人管,便給北大校長寫了封信,建議他也買把錘子,可是至今也沒收到回信。周校長第二件頗得人心的事是經常在周末和節假日組織老師們跳舞。那時跳舞還是很時髦的事。小流氓們跳舞時都要鄭重其事地穿上新喇叭褲,覺得自己很高雅。正經人跳舞則是思想解放的標志。三中有好幾位校長,同學們對他們的分工不大清楚,我們只覺得由周來接見我們,大概是按"人民內部矛盾"來處理,心裡說不清是放鬆還是失望。

周校長帶著一種嚴肅的微笑,你們的要求我們看了。首先,你們的立場是錯誤的。你們稱學校領導為"校方",請問,你們是哪一方?難道你們不是學校的主人翁、不是"校方"嗎?你們甚至還稱學校領導為"當局",請問,什麼叫"當局"?是國民黨當局還是日本帝國主義當局?咱們學校這座大樓,從前就是日寇的警察廳,趙一曼烈士在這里戰斗過,金日成同志在這里戰斗過,還有李兆麟將軍。

我趕緊說,李兆麟將軍是在哈一中附近犧牲的,是國民黨女特務用美人計把他殺害了,兇手現在還在台灣。周校長說,對,你們可不能忘本哪!你們管我們叫"當局",讓我們多傷心哪!我十四歲就參加革命,一輩子為人民服務,文化大革命都沒挨過斗,到今天可好,我成了"當局",你們乾脆說我是劊子手。那多解恨呢!

我們六君子頓時覺得自己是六小人。慌忙向校長道歉,說我們錯了,今後一定改。周校長說,凡事都要從大局出發,你們這樣一鬧,要是上級知道了,就會認為咱們學校領導不力,不夠安定團結,你們願意換校長嗎?我們齊說不願意。周校長說,就是嘛,上級不許辦文科班,咱三中不能帶這個頭。給你們開一個文科班,到高考時,萬一你又想考理科了,那不是把你害了嗎?學校現在決定,文科班不能辦,但是考慮到你們的要求,可以利用一些放學後的時間,開一點文科的選修課,你們要是真心的,就報名選修,其實我看,也沒有多少真心的,都是瞎起鬨……

底牌亮出來,我們明白了,現在的關鍵是要先抓住選修課,經過宣傳鼓動,報名選修的居然有一百多人,其中一些同學並不是要考文科,而只是想多學知識,我們那時不像現在的學生只認分數,我們是誠心誠意為了中華之崛起而廢寢忘食地抓緊一切學習的機會,誰的知識最淵博誰就最受尊敬,所以全校都有一種"恥一物之不知"的精神。可是,選修課的教室被安排在地下室,夏天悶熱,冬天酷寒,加上"當局"的分化瓦解,家長的威逼利誘,漸漸地人數少了,教室由兩個壓縮到一個。我們用魯迅的話來安慰自己:隊伍越走到後來,就越精純。我們頑強堅持著,互相勉勵著,我們堅信"當局"的心也是肉長的。選修班的人數減到六十左右就沒有再減過。

又一個零下四十多度的冬天過去了。當冰封的松花江開始解凍,幾個在冰面上跳躍的香港人掉下去的時候,我們的"非暴力抵抗運動"勝利了。幾位校長都很感動,都說這些學生真不容易,真有骨氣,他們考文科一定能考出好成績。於是,就拆散了原來的8班,成立了一個新的8班--文科班。但是要求我們的理科學習與其他一樣,只是多加了史地兩門課而已。這樣即使上級知道,也不能說我們"偏科",說不定還要表揚三中呢。

"文科班運動"終於勝利了,但是有好幾位大功臣沒有享受這勝利果實。比如7班的班長李學軍和學委白泉,都是斗爭堅決的"死黨"。他們本就不想考文科,他們只是為"正義"才挺身而出。文科班成立後,我仍然經常與他們放學後一路回家。8班從此成了一個具有特殊意義的班,而"公車上書"則在我們的生命史上留下頗有價值的一頁。

二、十三棍僧

文科班存在的時間不到兩年,但在同學的記憶中,卻儼然是一個完整的階段。那是因為我們班不僅集中了全年級的大量精英,而且發生了數不清的趣談逸事。

首先是幹部嚴重過剩。當過班長和團支書的足夠組成一個政治局,班委和課代表俯抬即是。班主任左平衡,右解釋,總算草草委任了一屆內閣。我們班主任教語文,四十多歲,長得很像那時的影星顏世魁,一張黑臉上布滿殺氣,永遠穿著一身黑色中山裝和一雙黑皮鞋,拿著一本黑教案,我們管他叫老魁,管他上課叫"黑手高懸霸主鞭"。我跟老魁說,我在初中當過學生會主席,領導這個班,沒問題,老魁一擺黑手,你啥也別當,就給我當語文課代表,有事兒我直接找你。後來我才明白老魁的用意,並由此悟得了許多統治之道。10年後我也在北京一個中學當過一年班主任,也是讓最可靠的學生當語文課代表。其實老魁很少找我,可我們班同學,尤其是女生,都造謠說老魁待我像親兒子。我說老魁從未表揚過我,而且還批評過我,都沒用。現在回想起來,才明白老魁在重大事情上都是依靠我的,只是感情不外露而已。

文科班雖然內閣整齊,人才滾滾,但班級的實際權力機構,或者說權力核心,是"十三棍僧"。那時電影《少林寺》風靡一時,我們班五十多人,卻只有十二個男生,於是加上老魁,就號稱"十三棍僧"。別看男生只有十二個,卻有六個的成績排在前十名。即使成績排在後面的,也各有神通。比如班長田風,英俊倜儻,聰明絕頂,具有極強的組織領導能力,待人謙和仁義,辦事成熟老練,文藝體育都是能手,口才又極佳,看過一部電影,他可以從頭到尾講得跌宕起伏,大家都很佩服他。可不知為什麼,他的成績總不見提高,也許是一個人太多才了,對命運就缺乏危機感,區區分數也就不大放在眼裡了。

我們十二個男生,一半坐窗下,一半坐在後邊。每天嬉笑吵鬧,令女生十分痛恨。班裡的大事小情,都由男生說了算。其實三十九名女生里頭也人才濟濟,但女生一多,就好比雞多不下蛋,誰也不服誰,誰也甭想出頭,乾脆樂得讓這幫傻小子領導,自己正好安心學習--我估計這就是母系社會垮台的根源。可是學習這東西很邪門,不專心學不好,太專心也學不好。眾女生成天心不旁騖,出來進去手不離書,口中念念有詞,一臉三貞九烈的樣子,卻大多數事倍功半。比如團支書劉天越,從來不抓團的工作,一大早來到教室,就粘在座位上一動不動,下課也不出去,吃午飯時,她的同桌趙靜把飯盒放到她面前,滿滿一大盒飯萊,她居然吃得一粒不剩,可見她的蛋白質消耗是夠大的。我們那時男女生之間相敬如賓,很少直接說與學習無關的話。我和同桌肖麟與她們相隔一個過道,經常旁敲側擊,冷嘲熱諷。我對肖麟說:"看,又吃了一槽子。"肖麟說:"已經一上午沒出窩了。"劉天越聽了,只是低頭竊笑,繼續背書。可她如此用功,也只能在女生里排進前五名,不具備領導男生的威望。這些該死的男生,上課說話,自習吵鬧,一下課就跑出去翻單杠、扔鉛球,可是學習就是棒,見解就是高,辦事就是靈,而且老師們還喜歡。真不知上帝是怎麼安排的。

我們班因為男生太少,所以運動會時要求學校不限制男生多報項目。這下可好,田風和老倪包攬了大部分項目。他們這邊跳個遠,那邊跳個高,剛打破百米記錄,又要去投標槍。4×100接力賽老倪居然一人跑了兩捧。美國的劉易斯跟他們比,簡直是小巫見大巫。女生也不含糊,靠人海戰術也拿了幾十分。我和肖麟主要負責人事、宣傳和後勤,結果文科班在各方面都大獲全勝。其他班紛紛抗議不公,但"當局"不予理睬。一個女生跑來報告說,老魁躲在主席台後邊偷著咧嘴樂呢。

熱點內容
塗鴉論文 發布:2021-03-31 13:04:48 瀏覽:698
手機資料庫應用 發布:2021-03-31 13:04:28 瀏覽:353
版面217 發布:2021-03-31 13:04:18 瀏覽:587
知網不查的資源 發布:2021-03-31 13:03:43 瀏覽:713
基金贖回參考 發布:2021-03-31 13:02:08 瀏覽:489
懸疑故事範文 發布:2021-03-31 13:02:07 瀏覽:87
做簡單的自我介紹範文 發布:2021-03-31 13:01:48 瀏覽:537
戰略地圖參考 發布:2021-03-31 13:01:09 瀏覽:463
收支模板 發布:2021-03-31 13:00:43 瀏覽:17
電氣學術會議 發布:2021-03-31 13:00:32 瀏覽: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