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猴的主題
① 美國猴子案件的主題
通過立法,州府(代表納稅人--家長的權益)有權通過劃定教學科目及其內容來控制它的學校。也正基於這一點,原告主張禁止由被告從數百英里外請來的代表進化論觀點的專家的證詞--問題的核心並不在於進化論的真實性如何,關鍵在於法律是否被觸犯。(,pp.147-182)
2.基本的理論依據
布賴恩指出,斯科普斯宣稱使用的教材即亨特的《大眾生物學》(馬隆更將之視為真理、智慧、科學、自由和進步的化身)本身是有問題的,即長於空泛的概括而短於實證的材料。的確,《大眾生物學》的空泛的概括實乃基於膚淺的證據,特別是露骨的種族主義觀點--它在討論五個人種時,將黑種人、棕種人、美洲印第安人、黃種人和白種人依次列出,最後得出「結論」說:「最高等的人種,是高加索人,即以生活在歐洲、美洲的文明的白人種人和白種人依次列出,最後得出「結論」說:「最高等的人種,是高加索人,即以生活在歐洲、美洲的文明的白人居民為代表的人種。」達爾文主義的這種極易被廣義化和社會化的危險傾向--尤以斯賓塞、尼采和海克爾等所鼓噪的社會達爾文主義、庸俗進化論的社會思潮為代表,正是布賴恩所深為憂慮的,也是他竭力反對進化論的主要動機之一。布賴恩認為,第一次世界大戰就是德國進化論教育的一大直接惡果,而美國道德和基督教倫理水準的普遍衰敗在根本上也歸因於公立學校和大學里進化論的講授。在法庭辯論時,布賴恩曾以達羅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達羅在其名案--利奧波德(Leopold)、利博(Leob)兇殺案的辯護詞中說:「一個19歲的孩子,為了他在大學里被灌輸的哲學之過而被絞死,幾乎是不公平的。」這里的「哲學」,即尼采哲學,是一種深受達爾文影響的「超人」哲學。因此,達羅的辯護詞印證了布賴恩的憂慮。(,pp.147-182)
關於進化論本身,布賴恩也提出了質疑。他准備了一份長篇演說,意在對進化論的真實性和充分性進行詳細的質疑,但被達羅和法官勞斯頓故意而巧妙地壓制了。根據布賴恩在庭審結束後不久草擬的一篇題為《布賴恩先生談進化論》的短文中[10],可略知其主要論據:⑴根據達爾文緩慢漸變理論,任何兩個物種之間都應該有無數的「環節」或「中間型」存在。如果進化論是真的,那麼地球表面無處不應充滿著結論性的變化的證據。但是,現存的物種之間又是如此的分立和確定,彼此之間幾乎毫無聯系和過渡的蹤跡可尋。「(聯系和過渡的)證據的完全缺失可能是進化論是神話的最強的證據。」這一點,甚至連達爾文和赫胥黎也不得不承認。為此,赫胥黎曾私下警告過達爾文,如果要讓進化論符合證據,就必須容許大跨度、躍進式的進化。化石難題之成為達爾文進化論的致命傷,是其追隨牛頓、林耐和賴爾等「自然無飛躍」觀念的內在結果。近年提出的間斷平衡理論,即把進化的漸變和突變過程統一了起來--生物進化就是長時間的靜態穩定(漸變)和突然發生的進化飛躍(質變)交替出現的過程。[11]中國侯先光發現、陳均遠等證實的雲南澄江寒武紀「動物大爆炸」現象似乎初步證明了生物進化的間斷平衡理論,使傳統的進化論更受到了挑戰。[12]⑵對化石證據特別是美國自然歷史博物館長奧斯本(Henry F.Osborn)所推崇的著名的所謂「內布拉斯加人」(Nebraska Man)「牙齒」化石的可靠性進行了諷刺和質疑。彷彿是歷史的揶揄,就在布賴恩死後--即庭審結束後不久,所謂「內布拉斯加人」更加完整的骨骼被發現,確證根本不是一個猿人--既非一隻猿,也非一個人,而是一頭已經絕了種的野豬!除此之外,布賴恩還對進化的動力、達爾文「雌性性選擇原理」、達爾文關於動物眼睛與腿的由來理論等進行了質疑。布賴恩所提出的質疑,都是些很有意義的問題,其中大部分都是今天進化論研究所必須致力解決的。
此外,被達羅和媒體忽視或有意規避的重要事實,其一是布賴恩以及反進化論立法的提案人巴特勒並不反對講授進化論--只要它被視作一種理論而不是確實的事實而且其他主要可供的選擇如創造論也能給予同樣多的時間的話;其二是布賴恩並未要求在公立學校講授宗教,他所反對的是在公立學校對宗教進行攻擊。
3.出庭作證
審判案中最醒目的事件,是7月20日布賴恩出庭作證,這也是媒體及後來史家毫不掩飾的偏見的根源。傳喚布賴恩出庭作證--這一巧妙的計謀,耗費了被告方數天的時間,甚至進行了模擬綵排。傳喚對方律師作證這一嚴重不合規程的要求,從頭到尾都為史得沃特所反對,但為法官勞斯頓所允許,布賴恩本人也表示同意。布賴恩相信,他也會被允許讓達羅、馬隆和海斯站在證人席上來接受他的交叉質詢。但後來的事實表明,布賴恩是以君子之腹度小人之心,因而受到了不應有的愚弄甚至羞辱--達羅等人巧妙地迴避了出庭作證和被交叉質詢。達羅的伎倆是玩弄庭審詭謀,目的在於愚弄甚至羞辱布賴恩,而不是替斯科普斯辯護或者尋求真理。在近2小時的質詢中,布賴恩以壓倒性的優勢勝出了達羅,以其睿智、機巧、勇氣與坦盪還是贏得了個別媒體的同情與稱贊。[1] ⒈基本的法律依據
海斯強調,專家是必需的,只有他們能夠判定斯科普斯所教的是哪一種進化論及其與《聖經》關於創造的描述的關系。(,p.113)
2.基本的理論依據
馬隆提出了被告方關於法律、進化論、科學、《聖經》和宗教的意見:「如要定罪斯科普斯,原告必須證明,斯科普斯不僅講授了進化論,而且同時也否定了《聖經》的創造論。」「被告方認為進化論與《舊約全書》有沖突,但相信進化論與基督教沒有沖突。」(,p.117)7月13日,達羅作了一場關於言論自由的演講。具諷刺意味的是,達羅的基本觀點卻與布賴恩和巴特勒的理論和實踐相一致。三位科學家則將「爪哇人」(Java Man)和「貝爾當人」(Piltdown Man)作為進化論的「證據」,然而,他們卻不經意地證實了布賴恩關於進化論證據充分性的懷疑--前者在現在看來是有疑問的,後者即前已提及的「內布拉斯加人」,純粹是一場惡作劇!
3.被告方的表現
⑴明顯的功利目的。被告方尤其是達羅的根本目的,在於愚弄甚至羞辱布賴恩,以及犧牲斯科普斯被判無罪的機會,以求上訴到高一級法院甚至直到聯邦最高法院,希望能將這項進化論法令被判為違背憲法。為此,斯科普斯在5月25日、達羅在庭審期間都專門向一些預期的學生證人講解了進化論的細節,以便他們能以從斯科普斯那裡確實學到了進化論的身份出庭作證--達羅事實上就住在一個學生證人摩爾根(Howard Morgan)的家裡。[1]達羅甚至向法官勞斯頓解釋道:「閣下,被告所說的每一個字都對他本人不利,一切都是事實。」(,p.133)--事實上,斯科普斯是有機會免於定罪和刑事審判的。7月21日,達羅說:「為節省時間計,就請法庭讓陪審團給斯科普斯定罪吧。」(,p.306)達羅的動議為該案上訴到高一級法院打開了大門,巧妙地迴避了他不得不輪到被布賴恩交叉質詢的尷尬(雖然布賴恩要求這項權力),繞開了布賴恩的總結辯述及准備多時的結論性演講的威脅。(,p.186)
⑵輸不起的達羅惱羞成怒,以致污衊法官、藐視法庭。7月17日,盡管法官勞斯頓作了巨大的讓步,但達羅還是失望地眼看著被告方輸掉了論戰的每一個主題,惱羞成怒之下,竟污衊法官勞斯頓,並指控他偏袒原告、壓制被告。(,pp.204-207)斯科普斯後來(1967)撰文說,達羅的言行是如此過激,以致於「每個人都希望勞斯頓定他藐視法庭罪」。(,p.160)但最後,勞斯頓還是大度地寬恕了達羅。
但進化論的教學水平實際上是下降了。直到1967-1970年間,反進化論法才在田納西、阿肯色和密西西比三州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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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戲在漢代,有專門為宮廷貴族表演的「百戲」,其中就有猴子的表演。山東濟寧出土的漢畫像石上有馴猴圖,猴歡舞跳躍,非常溫馴。南朝陳時百戲中有「擲倒稱猴」節目,唐代猴戲表演還是皇家百戲節目之一,民間百戲亦有猴戲,稱弄猢猻。唐昭宗竟因喜愛一隻猴子的表演,「踢以排袍,號孫供奉。弄猴人因獻猴戲有功賜絆,孫供奉馴練的猴子頗能倍盡臣節。宋朝起,猴戲開始走入民間,成為老百姓的娛樂對象。《清稗類鈔》載鳳陽人韓子尤善耍猴戲,養了大小猴子十幾只,皆不用繩索羈勒, 「每演劇,生旦凈丑,鳴征者,擊鼓者,奔走往來者,皆猴也,無不一備,而無一逃者。」從敲鑼打鼓到生旦凈末丑都由猴子充當,井井有條,十分精彩。過去,在街頭巷尾常能見到民間藝人耍猴。他們一般二人結伴,一人牽羊或狗,一人背個小木箱,上面蹲坐著一隻穿紅布褂的猴子。他們邊走邊敲鑼招攬看客,找一塊街頭閑地,釘上一個大木概子,便開始表演。猴子能夠翻跟頭、拿大頂、戴鬼臉、穿衣服、爬竿、向人行禮等等。今這種場景已經少見。
摸猴從明代以來,北方道教聖地、「龍門派祖庭」北京白雲觀中出現石猴的浮雕造像。於是, 「神仙本無蹤,只留石猴在觀中」的俚語不脛而走。人們春節逛廟會時, 「摸石猴」便成為幽燕勝地的一種風俗。所謂石猴,就是觀內三隻巴掌般大小的浮雕,據說逐一摸過就會得福佑順遂。但石猴刻得又小,分散三處,想要找齊並非易事,是謂」三猴不見面「。現今每一個都被摸得圓潤光亮。河北滄州杜林古橋上的雕猴也被遊客們摸得十分光亮,當地傳說,只要摸猴時緊閉雙眼,井且足夠虔誠,雕猴就會降福於人。
猴節是貴州省荔波、獨山一帶的布依族有「 猴節」 。節前幾天,家家都要上山采割春藤,再到田裡摘梅花菜,挖來幾叢石菇,將香藤搗爛浸泡,過濾後用香藤水泡糯米,與石菇、梅花菜一起蒸熟,合在一起打成香藤粑。農歷二月初二這一天,人們帶著節前准備的「 香藤粑」 ,湧上山頂唱歌狂歡,孩子們像山猴一樣滿山亂蹄,山野沸騰起來。婦女們還要曬種、選種,男人們檢修農具,猴節一過就要下地忙農活,所以猴節又稱「 動土的日子」 。
祭猴我國台灣省高山族的一個支系卑南人有「 猴祭」 習俗,「猴祭」 是男孩十二三歲時的傳統祭祀儀式,通常在十一月早稻收成後舉行。祭祀儀式以殺猴為主要環節,目的是培養少年的膽識。之後還要舉行葬猴儀式,目的是攘災辟邪。在殺猴和葬猴的過程中,人們都要唱猴祭歌。
扎猴在陝西的某些地區,有一種布扎的玩具,多是「雙猴吃挑」的模型。陝西寶雞一帶,每逢姑娘出嫁,其嫂都要為她做一個男根突出的布猴,藏在陪嫁的衣箱中,抬到婆家,秘不示人。這些玩具顯然是求子的吉祥物,有祈願多子多孫、人口興旺的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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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猴的文化有什麼求解
中 國 猴 文 化 漫 談
薛克翹(北京大學東方文學研究中心/中國社科院亞太所)
引語
中國有所謂生肖文化,也是博大精深,歷代研究不斷:天文地理、陰陽八卦、干支五行、時空遷移、社會跌宕、人事變更,無不牽涉。
中國古代將猿猴分為許多種類,也有許多不同名稱,如狙、猱、沐猴(獼猴)、猢猻、猶、猩猩、玃、猨狖、山魈、狒狒、馬留、馬化、如拳,等等。
十二生肖,猴為申。據說,「申」在甲骨文中被刻畫為兩個母猴相對而立的樣子。漢代王充《論衡·物勢》中說:「申,猴也。」我國自商、周以降,以「申」為地名、為姓氏的很多,不知是否與猴有關。但可以肯定的是,目前中國13億人口中,大約有一億人屬猴,與猿猴有關的人實在太多。古代也一樣,從生肖流行以後,總有約十二分之一的人屬猴。這使得中國猴文化不僅古老,而且豐富。
世界上,能夠與中國猴文化相媲美的恐怕只有印度。這倒不是因為印度人有生肖,而是因為印度人能夠比較平等地看待動物,包括猿猴,還因為印度人想像力強,善於編故事。所以印度具有豐富多彩的猴文化,猴子的形象頻繁出現於寓言、故事、史詩、戲劇、繪畫和雕塑中。印度的猴文化也通過佛教深深地影響了中國,豐富了中國的猴文化。
關於猴子的成語
「朝三暮四」是人們常用的一個成語,形容一個人善變、不專一。事見《莊子·內篇·齊物論》:狙公(養猴人)用栗子喂猴,說:「早晨給三個晚上給四個。」群猴皆怒。又說:「那就早晨給四個晚上給三個。」群猴皆悅。同一故事又見《列子·黃帝篇》,甚詳。可見,這個成語與所出原典的意思已大不相同。
成語「沐猴而冠」是用來比喻一個人徒有其表的,出自《史記·項羽本紀》:項羽攻佔咸陽,燒殺劫掠而欲東歸還鄉,有人勸他留在關中以成霸業,他卻說:「富貴不歸故鄉,如衣綉夜行,誰知之者!」勸說者說:「人言楚人沐猴而冠,果然。」項羽聽了這話,就把這個勸說者給活活煮死了。
成語「心猿意馬」本是佛教用語,道教襲用,形容心態虛浮躁動。此外,常用的成語和俗語還有「樹倒猢猻散」、「猴年馬月」、「尖嘴猴腮」、「殺雞給猴看」,等等。
關於猴子的寓言
「射猴戒友」的寓言見《莊子·雜篇·徐無鬼》:吳王渡江狩獵,到猴山,群猴驚走,惟有一猴從容跳躍。王射之,猴機敏接箭。於是王命隨從射之,猴即死。吳王以此開導其友人顏不疑說:「這猴子以其機巧靈便傲視我,所以致死,應當引以為戒啊,為人不可傲慢。」顏不疑果然以此為鑒,終於有所成就。
「猴子撈月」或「獼猴救月」的寓言出自佛經(唐代義凈譯《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從前有一群猴子,見到井裡的月影,以為月亮掉到井裡了,於是它們一個拉一個,倒懸著去撈月亮,月亮沒撈到,他們卻墜井而死。這則寓言告訴人們,不要把虛幻當作真實,否則不僅徒勞無功,而且會付出慘重代價。
在中國古人,尤其漢代以前人的心目中,人與猿猴的界限是分明的,正如《禮記·曲禮上》所說:「猩猩能言,不離禽獸。」但是,佛教傳入中國後,隨著佛經的大量譯介,印度的猿猴故事東來,融入了中國的猴文化,也影響了中國人對猿猴的看法。在印度人心目中,人與猿猴的界限十分模糊,故事中的猿猴往往不乏高尚者和智慧者,而「獼猴救月」一類的故事只是少數。下面試舉兩例。
「獼猴王」的寓言見於《六度集經》卷六:從前有一群猴子因天旱飢餓,猴王帶它們到國王的園子去吃果子,被國王的人包圍。猴王把自己的肢體和樹藤連在一起,讓數百隻猴子從身上通過,救了猴群,自己卻耗盡體力,被國王捉住。
「獼猴救人」的寓言見於《六度集經》卷五(又見於《菩薩本生鬘》二四):一人墜入深谷,獼猴將他背上平地。那人卻想打死獼猴喝它的血。他用石頭打獼猴的頭,血流一地。獼猴卻毫無憎恨之意,反而將他送上回家的路。大約是受這則寓言啟發,明代宋濂也創作了一則寓言「衣冠禽獸」(見《燕書》):西王須山中迷路,被一猩猩救助。後來友人來救他,他卻想殺猩猩取血。友人譴責西王須:「猩猩倒像是人,你卻是獸。」
關於猴子的小說
中國古代關於猿猴的小說很多,這里只能舉幾個例子。
錢鍾書先生曾經指出,古代不少典籍中提到猿猴盜婦人為妻(《管錐編》第二冊546頁,中華書局1979年),比較典型的是《太平廣記》卷四四四的《歐陽紇》、《稽神錄·老猿竊婦人》、《剪燈新話》卷三《申陽洞記》、《古今小說》卷二○《陳從善梅嶺失渾家》。說明古人認為「猿猴性淫」。
唐代張讀《宣室志》卷八《猿怪》的故事別有風味:楊叟病重,醫生說需要吃人心滋補。其子楊宗素在山裡遇見一老僧,自稱姓袁,說願意捨身救人。宗素便提起父親的病。老僧願意捨出自己的心,條件是先吃一頓飯。宗素應允。飯後,老僧上樹,念《金剛經》: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並說:「你要我的心,也不可得。」說罷,化為一猿跳躍而去。這個故事使我們聯想到一則有名的佛本生故事《獼猴與鱷魚》:鱷魚馱猴子過河,至河心,鱷魚忽然說要用猴子的心為妻子治病。猴子機智地回答說自己的心忘在岸邊的樹上了,鱷魚信以為真,讓猴子上樹取,猴子到了樹上,便嘲笑鱷魚的愚蠢。這兩個故事顯然有血緣關系,但風格不同,前者離奇,後者幽默。
中國關於猴子的小說中最著名的當然是《西遊記》,最重要的角色當然是孫悟空。學術界對孫悟空的形象來源有針鋒相對的爭論,但不能否認它確實受到佛教(尤其是密宗)的影響,即間接受到印度文化的影響。孫悟空身上有猴性,機敏好動;有人性,愛憎分明;也有佛性,神通變化。他大大改變了人們對猿猴的看法,為婦孺皆知,人人喜愛。
關於猴子的戲劇、影視
元曲中有《龍濟山野猿聽經》雜劇,演繹了一個深山老猿到寺廟聽禪師講經而成正果的故事,宣揚佛的教化可使頑石點頭、野猿升天。
楊景賢的雜劇《西遊記》長達六本二十四齣,開了孫悟空舞台形象的先河。後世各個地方劇種差不多都演出猴戲,著名的有京劇《大鬧天宮》、紹興戲《孫悟空三打百骨精》等。不過,這些戲依據的不是元雜劇《西遊記》,而是吳承恩的小說《西遊記》。猴戲還造就了一批著名表演藝術家,其中六齡童、小六齡童、六小齡童這樣的「猴王世家」廣為人知。
現代影視藝術日益發達,猴戲也被搬上銀屏。除了一些傳統的猴戲被搬上銀幕以外,還有動畫片、剪紙片、水墨畫片等諸多品種。電視連續劇《西遊記》的成功拍攝贏得了男女老少眾多的觀眾。受國外影響,近年來又有了卡通片。至於那些關於猿猴的科教片、記錄片就更多了。
關於猴子的美術工藝
猴子的美術形象在中國出現很早。1976年,安陽一座殷商時代的王室墓葬中就曾出土一個用淺綠色水晶雕刻的猴子,晶瑩剔透,十分可愛。稍後,河北平山縣的戰國墓葬中出土了一架「十五連盞銅燈」,其裝飾雕刻有群猴嬉戲和男人以食引猴的內容。漢代的陶俑中也時常會出現猿猴、狒狒的形象。佛教傳入以後,我國由西向東(由新疆到中原),先後開鑿出一批石窟寺。一些石窟有壁畫(如新疆和敦煌的一些石窟),通常都繪有佛本生故事的場面,其中往往有《獼猴王本生》等。但是,古代畫家還是不大畫猴子,特別是一些成名的大家,未見其有關猴子的作品流傳下來。倒是現代的繪畫大師,有時會畫畫猴子。
民間關於猴子的繪畫和剪紙要多一些,尤其是遇到猴年,多半是想利用諧音討吉利。例如,畫或剪一匹馬,背上馱一隻猴子,再加上一隻或數只蜜蜂,取「馬上封侯」之意;畫一棵樹,猴子爬到樹上,旁邊加一隻蜜蜂,樹下是一頭跪著的象,取「封侯拜相」之意;畫一棵樹,猴子在捅馬蜂窩,樹下站著一頭鹿,取「封侯得祿」之意;畫一棵樹,樹枝上掛一顆印,猴子到樹上摘印,還有蜜蜂在飛,取「封侯掛印」之意;畫或剪兩只猴子手捧桃子作獻禮狀,取「獼猴獻壽」之意;畫一隻小猴騎在大猴背上,有時也加上蜜蜂,取「輩輩封侯」之意。即使沒有這些講究,民間也經常在猴年製作一些伴有福、祿、壽、禧、吉祥、如意等字樣的猴子圖案和剪紙圖個吉利。如遇到猴年結婚的,也有人在雙喜字上加貼猴子剪紙。種種情況,不一而足。
結語
俗話說:人是猴子變來的。這話有一定的科學道理。的確,猴子與人太相似了,所以在生物學中,猿猴與人類被劃分在同一類目——靈長目,屬於「近親」。但是,猿猴畢竟是猿猴,人類的發展速度太快,早已遠遠超過了它們,遏制了它們,使它們喪失了再度進化為人類的機會。現在,它們的地盤已縮小,食物已短缺,還不時遭到「近親」們的捕殺,處境每況愈下:要麼淪落為被飼養對象,供人類取樂;要麼淪落為被保護對象,在有限的空間生存。中國自古有養猴專業戶(如狙公),有街頭賣藝的耍猴人,也有以吃猴腦為榮的美食家。現代科學昌明,一些猴子成為實驗品。今天,已有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了保護猿猴的意義,並付諸行動,這是中國猴文化的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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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猴子撈月、美猴王、猴子摘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