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漏稅論文
⑴ 畢業論文關於企業偷稅漏稅的手段及其防範的課題來源的任務書怎麼填
關於企業偷稅漏稅的手段及其防範的課題來源
————來拿
⑵ 偷稅漏稅問題論文寫作意圖怎麼寫
二、寫好論文的關鍵
(一)論文寫作——材料、觀點和文字
材料是寫好論文的基礎,觀點是論文的靈魂,文字是論文的外在表現。材料和觀點是論文的內容,文字是論文的形式。形式是表現內容的,內容要通過形式來表現。三者的完美結合是內容和形式的統一。
材料來源於實驗。設計的好壞直接影響材料獲得的效率與質量。整篇論文是由若干工作單元組成的,每一工作單元又是由每次實驗材料積累起來的。因此要善待每天的實驗。每天工作時都要考慮到這一數據在將來論文中的可能位置,對每一張影像記錄都要認真收集保存。材料要真實可靠,數據要充足。有了異常,要及時分析處理,要保證所得結果可信,排除假象。一篇論文總要有新現象、新處理、新效果、新觀點。
觀點應明確,客觀辯證。不要、也不能迴避不同觀點。從論文定題到結論,處處有觀點,所以觀點是論文的靈魂,是貫穿始終的。討論觀點時不要強詞奪理,不要自圓其說,力戒片面性、主觀性、隨意性。要和國內外文獻上的觀點相比較,也要和自己實驗室過去的觀點相比較。在比較中分析異同,提高認識。也不要怕觀點錯誤,不要怕改正錯誤。要百家爭鳴,通過爭鳴,認識真理。
論文的文字要自然流暢,「言而無文,行之不遠」。但也不要華麗雕琢,目的是「文以載道」。論文敘述要合乎邏輯,層次分明,樸素真實,分寸恰當。
(二)論文寫作——准備和動筆
論文寫得好壞,關鍵在於准備。會寫論文的人,一般總是三步過程。論文寫前深思熟慮,全局在胸;充分打好論文腹稿,提起筆來,一氣呵成;寫出論文初稿後,放一段時間,反復吟讀,千錘百煉。
不會寫論文的人相反。肚子里空洞洞,腦子里亂烘烘,筆頭上千斤重。他們拿起筆來就寫,寫幾下就停。寫寫停停,停停寫寫。忽兒找材料,忽兒查數據,忽兒補實驗。忽兒撕掉一頁,忽兒抄上幾句。忽兒哀聲嘆氣,搔頭摸耳,咬筆桿,踱方步。這兩種人的差別在於准備狀況的不同,這是很多初寫論文的人意識不到的。寫論文的良好准備應該有三個階段。
1.論文寫作——近期(寫時)准備
是指實驗結束後到著手寫作論文前一段時間的准備。應該收齊材料,處理好數據,制備好圖表,完成統計處理。然後打好論文腹稿,列出 論文提綱,明確基本觀點和主要結論。與指導者和合作者討論,取得共識。深思熟慮後,一氣呵成。其中「打腹稿」是寫論文的關鍵階段。這時應將所有工作和數據通盤考慮,全局在胸。這就像戰鬥打響前的運籌帷帽一樣,是作者腦力勞動最緊張的時刻。
2.論文寫作——中期(做時)准備
會寫論文的人不是做完實驗後才開始考慮寫論文的,而是在研究工作的全過程中都考慮著寫論文。論文「題目」和「引言」是論證時各種思考的凝煉。「材料和方法」是在找方法、建方法時形成的,寫論文時只要如實敘述就可以了。「實驗結果」是在實驗設計、實驗操作、階段歸納、資料整理等過程中不斷積累、整理而來的。「討論」是綜合平時的思考,同周圍人員經常討論商量,查閱和分析文獻等過程後最後歸納而成的,是將平時思考過的眾多問題集中幾個主要觀點以討論的形式表達出來。「結論」則只須將最終結果歸納一下就可以了。所以會寫論文的人,是在做研究的整個過程中不斷地自然形成著最後的論文。這整個過程就是論文的中期准備。可見,中期准備以論文題目之始為始,以題目之終為終。題目結束之日,也就是論文中期准備完成之時。
3.論文寫作——遠期(學時)准備
如果只是著力於做好論文近期准備和中期准備,往往還不能寫出上乘的論文,這就要看論文作者的遠期准備,也就是學習階段的基礎准備了。這種准備是指對研究動態的掌握,專業基礎的積累和邏輯思維、文字表達、分析綜合等各方面能力的總體水平。這決不是一朝一夕所能企及,而是終生積累訓練而就的。這就是為什麼要強調「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爾果欲學詩,功夫在詩外」了。這些平時積累的功夫,決定著作者 論文的寫作水平,而論文寫作水平又影響著論文的傳播。這種能力不是臨用時提得高的,而是要作者從年輕時就下苦功的。
(三)論文寫作——審稿與修改
一氣呵成寫好論文稿件後,是要反復修改、千錘百煉的。不僅自己應該反復錘煉,還應請有關人員提意見,最後還要通過編輯部請相關專家審閱。 論文修改時凡是屬於寫作規格和篇幅方面的問題應按刊物規定的要求修改。作為論文作者,自己辛勤努力取得的實驗數據當然十分珍惜,總希望在論文中盡量表達。但 論文審稿者旁觀者清,往往提出一些合並或刪除的意見。這時作者應該冷靜考慮,該列入論文的列入,不必列入的不要列入。寫論文只有「刪繁就簡三秋樹」,才能「領導標新」地開出「二月花」。
論文審稿者也常會對所論觀點提出意見。這是需要認真推敲決定是否採納修改的。論文作者畢竟對自己的工作己有過長期實踐和思考,逐漸形成了觀點。應該說這些觀點是有相當根據的。只要言之有理,述之有據,可以對審稿人的意見進行解釋,保留自己的觀點。但有時 論文作者自己局處一隅,想法越來越鑽牛角尖。論文審稿人從更高的角度宏觀審視,一針見血地指出論文立論和觀點中的問題,這種情況也是有的。這時論文作者就應該認真思考意見的實質,調整思路,反復推敲,決定取捨。既不固執己見,也不曲意迎合。抱著探討真理的態度,相互交流,共同提高。
論文通過審稿,有些意見不大,稍事修改即可發表。有些要有較大的改動才能發表。有的論文甚至認為基本事實不可靠或基本觀點有誤而無法發表。論文作者應冷靜分析這些意見,妥善處理。一切都應堅持科學的、實事求是的態度。如果自己確認結果和觀點無誤,那麼可以在 論文退稿後改投他刊。同一時候是不能一稿二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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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財務公正問題的初步研究
一、從經濟學視角審視財務公正問題的現狀
財務公正,指企業理財活動中應該遵循的一種價值觀,是財務信息產生的過程及其結果對社會公正需求的一種滿足,屬於社會公正的子概念,其涉及財權配置、收益分配、財務信息和信任問題等方面。從經濟學角度看,財務不公正現象在我國當前的制度環境下不可能消除。第一,基於博弈論角度看,企業特別是大企業一般都會涉及包括股東、經營者、債權人、政府、顧客、供應商、社區等眾多利益相關主體的財務行為活動,但各利益相關主體利益並不完全一致,甚至相互對立,因而其企業財務利益要求有所不同,各利益相關主體間「爭奪」利益的過程實際上就是重要的博弈過程。如對企業管理當局與政府而言,政府具有宏觀管理職能,要求企業如實披露財務信息,及時足額繳納稅費,以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穩定增長,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但企業為誇大業績或少繳稅費,可能虛增(減)收入或虛減(增)費用,導致企業和政府之間出現明顯不平等的信息共享平台。
同樣,企業管理當局與投資者、債權人等之間也會存在類似不平等的利益博弈情形。第二,基於契約理論角度看,不同契約主體之間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沖突,如根據債務契約,企業在其未償還債務前不得向股東支付股利,但這一要求與股東的股利支付要求相背離,股東和債權人之間因此存在著財務分配的不公正;即使在同一契約里,各契約關系人之間(股東與經理人員之間、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企業與政府之間)也存在利益沖突,如作為契約人在面臨利益沖突時,為確保自身利益,企業管理當局會採取以權謀私的行為,結果經常只能達成一種「零和博弈」的契約,而「零和博弈」本身就是一種不公正的形式。第三,基於內部人控制理論角度看,在我國經濟轉軌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內部人控制問題。導致我國的內部人控制問題產生的主要誘因有三種:一是政府放權讓利,擴大企業經營自主權和利潤留成水平;二是企業組織轉型,建立股份公司和中外合資合作企業;三是進行自發性和非正式的私有化。如在會計核算方面,受內部人控制,企業為迎合各種財務信息使用者的需要,設立多本賬或開設多個賬戶,為企業贏取私利打幌子,使財務報表嚴重失實,導致企業偷稅、漏稅問題嚴重,政府與企業利益分配不公。企業的許多重大理財活動都由內部人執行,財務行為的實施成為內部人濫用控制權的工具,獲得企業理財控制權的內部人必然會在需要時不加選擇地滿足自身利益,財務利益的公正也就無從談起。
二、我國財務不公正現象的表現
第一,財務信息失真。導致財務信息失真的根源是經濟利益的斗爭,由於信息主體間存在差異性,財務信息失真可能會使某個人(團體)在短暫的時間內竊取他人(團體)的合法收益。以財務信息失真為表現的財務不公正現象的存在使信息弱勢群體的利益受到傷害,其結果必然是一部分人受益,同時使另一部分人利益受損,也即是使信息的施動者與受動者之間存在財務利益的極大不平等。
第二,財權配置不公正。正統財務學的財權配置包括所有權的財權配置和企業內部剩餘控制權的配置,實際上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所有者財務」與「經營者財務」問題的擴展。傳統財權配置的核心是明確劃分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人員各自的責、權、利界線,形成內部實體利益相關主體間的權利制衡關系,確保財務制度有效運行。而事實上,這種財權配置理論已經暴露出甚至會導致產生很多問題:首先,以上市公司為代表的龍頭企業大部分都由國有企業改制而成,所有權與經營權還未從根本上分離,企業管理層常常官官相護,中小股東很難實質性地參與公司財務治理;其次,銀行足企業目前最主要的債權人,但在公司治理過程中卻不能獲得財務控制「狀態依存機制」(張維迎,1996)權利,在資本市場尚不完善的中國,銀行往往不合理地承擔著企業的主要風險;再次,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傳統財務資源正在向「泛財務資源」拓展,並且已逐漸得到社會認可,但在財權配置中卻很難獲得一席之地。
第三,收益分配不公正。企業理財的目標經歷了從利潤最大化向普遍認同的股東財富最大化和企業價值最大化的轉變(企業價值最大化指公司的公允市場價值,是可以為投資人帶來的現金流量的價值),但無論是股東財富最大化還是企業價值最大化目標都是在「資本僱傭勞動」的制度安排下展開的,其財務分配目標主體始終是股東。這種目標在當前越來越受到質疑:(1)21世紀是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經濟對企業的—個極為重要的影響是改變了企業的資源結構,並豐富了資源的內容。人力資源、智力資源等軟資源雖已逐漸成為企業財務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並為企業創造經濟利益,但現行的財務目標卻沒有涉及於此,如自創商譽在目前的會計理論下至今未獲得確認資格,更談不上獲得相應的報酬,體現出硬資源(貨幣資本等)與軟資源的收益分配不公正。(2)企業在理財過程中忽視了社會責任。企業的社會責任包括:應對消費者提供物美價廉的商品和服務;對政府要依法納稅;應有對員工在福利、安全、社會保障等方面的義務;應對公共設施建設和使用承擔責任;對資源和環境要負責任;企業應有對社會慈善事業等公益事業的責任(劉俊海,1999)。從我國財務實踐看,企業對上述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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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偷稅、漏稅、欠稅、抗稅的政策界定
從前述規定來看,欠稅與抗稅都可以理解為「應作為而未作為」,兩者並沒有什麼區別。因為欠稅是「納稅人超過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未繳納或者少繳納應繳納稅款的行為」。而抗稅是指「納稅人在納稅期限內拒絕遵照稅收法規履行納稅義務的行為。」從 法律 上講,這兩者都同是「應作為而未作為」。它們根本沒有什麼區別。我認為,如果納稅人知道自己所發生的 經濟 行為和所取得的經濟收入應該納稅,而在納稅期限內沒有自覺地到稅務機關去履行納稅義務,那便是抗稅行為。有些人總是把抗稅與納稅人「聚眾鬧事,威脅、沖擊稅務機關和毆打、圍攻、侮辱稅務幹部等行為」等同起來,這是不對的。由於欠稅與抗稅都可以理解為「應作為而未作為」,所以,當發現某個納稅人超過了納稅期限而「未繳納稅款」,或者說「拒絕遵照稅收法規履行納稅義務」時,稅務機關又怎樣進行政策鑒定呢?這時是應該認定納稅人的行為為欠稅呢?還是認定它為抗稅呢?如果依據《稅收征管條例》中的定義來判定,執法者既可認定納稅人欠稅,亦可認定為抗稅。
3.漏稅=欠稅
欠稅是「納稅人超過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未繳納或者少繳納應繳稅款的行為;而漏稅是」納稅人並非故意不依照稅法規定而發生未繳納或少繳納稅款的行為。「從定義來看,漏稅與欠稅都是逾期未繳稅款的行為。兩者並沒有什麼區別。只是欠稅的定義中多了」因故「兩字。從字面上看,漏稅是」並非故意「,欠稅是」因故「。實質上兩者都是納稅人未繳納或少繳納應繳稅款的行為。那種將欠稅理解為」納稅人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繳納的,應當向當地稅務機關報告,申述原因,請求緩期繳納,待批准後,方可按稅務機關批準的緩繳期限繳納稅款「是不妥當的。因為,稅務機關新批準的」緩繳期限「也就是新核定的」納稅期限「,它已經否定了稅務機關原來核定的」納稅期限「。只要納稅人在」緩繳期限「內履行了納稅義務,也就不再屬於違章欠稅行為了。而如果是納稅人事先沒有向稅務機關申請緩期繳稅,那麼,這種行為本身又直接成了偷稅和漏稅行為了。因此,稅收征管執法中,可將漏稅視為欠稅,亦可將欠稅定為漏
4.偷稅與抗稅
前面已經提到,偷稅是指「納稅人使用欺騙、隱瞞等手段逃避納稅的行為。」而抗稅則是指「納稅人拒絕遵照稅收法規履行納稅義務的行為。」從定義來看,兩者只是形式上的差異,並沒有什麼實質性的區別,即都同樣是直接抗拒納稅的行為。特別是從兩者的表現形式上來看,就更能說明這一點。偷稅是明知要繳稅,故意少報、瞞報應稅項目、銷售收入和經營利潤,有意虛增成本、亂攤費用、縮小應稅所得額;轉移財產、收入和利潤,偽造、塗改、銷毀賬冊、票據和記賬憑證,等等。抗稅是拒不依照稅法規定繳納稅款,以各種借口抵制接受稅務機關的納稅通知,不履行納稅義務,拒不依照稅法規定辦理納稅申報和提供納稅資料,拒不接受稅務機關進行納稅檢查,聚眾鬧事、威脅、毆打稅務幹部,等等。可見,偷稅與抗稅也只是抗拒納稅的形式不同而已。事實上,「納稅人使用欺騙、隱瞞等手段逃避納稅」本身,也就是納稅人直接和故意抗拒國家稅收的一種形式,或者說是一種隱蔽的抗稅形式,而「納稅人拒絕遵照稅收法規履行納稅義務」,其最根本的目的也就在於偷逃國家稅收。所以,偷稅與抗稅的區分,同樣也是不很嚴格的。
通過以上 分析 ,我們看到,由於立法的不嚴密,使偷稅、漏稅、欠稅、抗稅的界線被模糊了,四者成了等同的關系,這將會導致執法的隨意性。我們說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執法部門依法辦事,准確執法。而准確執法必須建立在國家嚴密立法的基礎之上。只有嚴密立法才能准確執法。因此,國家應進一步修改和完善《稅收征管法》,重新明確界定各種稅務違章行為,改變「偷稅=漏稅=欠稅=抗稅」的狀況,以確保稅收征管的客觀性和准確性,切實維護國家和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⑺ 個人所得稅中高收入者偷、漏稅的論文應該怎麼寫
個稅人群,中高收入人群報稅條件,實際報稅比例,額度,報與未報原因分析,避稅或漏稅情況,分析。大致這個思路。
問題是真實數據的來源。。。有些是地方稅務機關才有的,有些銀行才會有。。。數據造假的就不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