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臨床論文
⑴ 求法醫學在實踐中應用相關的論文參考文獻~中文外文都需要 越多越好哦
[1]Ariens E J, Soudijm W, The clinical application of forensic science. Biological Activity[M].Amsterdam:
Blackwell Scientific Publications,1982
[2]A.G Watts.Forensic evidence and the use of litigation.Sept,2005
[3] 郝繼蓮,任廣睦,王英元. 試述我國法醫鑒定機構的現狀與發展[J]山西高等學校社會科學學報, 2005,(03).
[4] 郭華. 偵查機關內設鑒定機構鑒定問題的透視與分析——13起錯案涉及鑒定問題的展開[J]證據科學, 2008,(04).
[5]楊綠君.法醫學 [M ]. 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1995.
[6]庄洪勝 ,鍾繼榮. 法醫鑒定證據與訴訟運用[M ].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4.
⑵ 法醫學畢業論文
關於這方面研究的最新進展和相關的論文題目可以看下品學論文網的,我的碩士小論文就是求助品學論文的老師搞定的,真的是非常效率加專業,很快就給我了,論文的修改過程也很順利,投稿到錄用來回只用了一個多月,比起同學發表的文章來說真的是超級速度了。
⑶ 醫學類論文發表在哪些期刊上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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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法醫學雜志的投稿須知
(1)《法醫學雜志》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主辦、《法醫學雜志》編輯部編輯出版並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法醫學學術刊物(雙月刊)。(2)本刊誠征法醫病理學、法醫臨床學、法醫物證學、司法精神病學、法醫毒物化學等學科未發表過的論文、技術與應用、案例分析、學術爭鳴、綜述、研究簡報、經驗交流、醫療糾紛、案例報道、講座和名詞解釋等有關各類稿件。對於國家級攻關項目、重點科研項目以及重大科研基金資助課題形成的論文尤其歡迎,一經錄用,將優先發表。(3)本刊接受電子郵件投稿。發送稿件時請在主題中註明「投稿」字樣。電子郵件投稿後不必再寄列印稿。編輯部收稿後,即回復並告知文章編號,作者查詢稿件時請報編號。為方便聯系,投稿時請留聯系電話,如第一作者聯系不方便,請自行指定1名通信作者,告知其詳細聯系方式。(4)新投稿件需附單位審核證明信,可以掃描後同稿件同時發送給編輯部。證明信內容包括:①第一作者身份;②基金項目;③無一稿兩投、不涉及泄密、署名爭議;④內容無政治性錯誤;⑤內容真實性由審核單位和作者自負。(5)請勿一稿兩投。如發現同稿件在不同的公開發行刊物上刊出,本編輯部二年內不受理該作者的稿件,並向其所在單位及相關期刊進行通報。本編輯部收到稿件後一般3個月內會將採用、退修或退稿意見通知第一作者。只有接到本刊退稿通知後作者方可將稿件自行處理。如投稿3個月後未收到本刊任何通知者,請來函來電向本刊編輯部查詢。期間作者如地址搬遷、聯系方式改變請及時通知本編輯部。(6)來稿一經接受,作者需簽署著作使用授權書,並對稿件清樣進行核對和簽字,然後盡快寄回編輯部。依照我國《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本刊對來稿有刪改權,凡涉及對原意的修改將徵得作者同意。作者如不希望刪改,請聲明。(7)本刊已加入國內外多種大型資料庫系統。凡被本刊錄用的稿件,將由本刊統一納入各信息服務系統。如作者不同意將自己的稿件納入各資料庫,請在投稿時書面聲明。(8)本刊對確定刊用的稿件將依所佔版面與插圖數量收取版面費(刊印彩圖者需另付適量彩圖印製工本費),稿件經刊載後酌付稿酬(含光碟版和各網路資料庫版稿酬),另贈當期雜志1~2 冊。2 撰 稿稿件格式:本刊採用《中國學術期刊(光碟版)檢索與數據評價規范》(CAJ-CD規范)格式。論著稿件內容和順序排列:基金項目,作者簡介,中文題名、作者名、作者單位、摘要和關鍵詞,英文題名、作者名(中國作者姓名用漢語拼音, 外國作者的姓名寫法遵從國際慣例)、作者單位、摘要和關鍵詞,前言,材料與方法,結果,討論,參考文獻。論文、案例分析、技術與應用、學術爭鳴、綜述等正文一般不超過10 000字(包括圖表及參考文獻)。研究簡報、經驗介紹、案例報道等一般不超過4 000字。2.1 基金項目(Foundation item)獲得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應以「基金項目:」作為標志,註明基金項目名稱,並在圓括弧內註明其項目編號。基金項目名稱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著錄,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例: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59637050);「十五」國家科技攻關項目(2004BA523B)2.2 第一作者簡介 (Biography)本刊論文、案例分析、技術與應用、綜述等文章要求列出第一作者簡介,其中包括作者的基本信息(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籍貫/出生地)、簡歷信息(職稱、學位、簡歷、研究方向等)和聯系信息(電話、傳真、電子信箱等)三部分,其中基本信息是必需的(民族為漢族可省略)。簡介前加「作者簡介:」作為標志。例:作者簡介:烏蘭娜(1968-),女(蒙古族),內蒙古達拉特旗人。副教授,博士,1994年赴美國哈佛大學研修,主要從事蒙古學研究。Tel:, E-mail: 。如需標明通訊作者的,可在「作者簡介:」項後加「通訊作者:」項,並將主要信息列出。2.3題名(Title)題名應簡明、具體、確切,能概括文章的要旨,避免使用「…的研究」,「…的探討」等沒有實質意義的詞語,不使用非公知的縮略詞、縮寫字元和代號等,一般不用副題名。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外文題名一般不超過10個實詞。英文題名的首字母及各個實詞的首字母應大寫。2.4 作者(Author)及其工作單位(Organization)作者排序應在投稿時確定,在編排過程中不應再作更動。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順序排列,作者間用逗號「,」隔開,不同單位(包括同一單位不同科室)作者姓名右上角加註相應單位(或科室)的阿拉伯序號。換行後在圓括弧內列出作者單位全稱及所屬科室全稱,單位名和科室名後排列所在省份、城市及郵政編碼,作者單位間用分號「;」隔開。例:張召暉1,常雲峰1,2,周曉蓉1,3,鄧振華1(1.四川大學 華西基礎醫學與法醫學院法醫病理教研室,四川 成都 610041; 2.中南大學 基礎醫學院法醫系,湖南 長沙 410013; 3.司法部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 上海 200063)中國作者姓名的漢語拼音採用如下寫法:姓前名後,中間為空格。姓氏的全部字母均大寫,復姓連寫;「雙姓」(包括 「夫姓+父姓」、「父姓+母姓」)中加連字元。名字的首字母大寫,雙名中間加連字元;名字不縮寫。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間應用逗號隔開。如:ZHANG Ying (張穎),WANG Xi-lian (王錫聯), ZHUGE Hua (諸葛華),FAN-XU Li-tai(范徐麗泰)。外國作者的姓名寫法遵從國際慣例。英文文章和英文摘要中的作者工作單位還應在省市名及郵編之後加列國名,其間以逗號分隔。例:(Institute of Nuclear Energy Technology, Tsinghua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4, China)2.5摘要(Abstract)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不應出現圖表、冗長的數學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縮略語。中文摘要編寫應執行GB 6447規定,報道性文摘(論文、案例分析、技術與應用等要求含目的、方法、結果、結論四要素)以300~400字為宜。指示性文摘(學術爭鳴、綜述等要求)以200~300字為宜。摘要採用第三人稱撰寫。研究簡報、經驗介紹、案例報道等B類文章不需要摘要。英文摘要不宜超過250個實詞。主要信息應與中文摘要保持一致,注意使用符合語法的英文,盡量使用第三人稱的被動語態,方法和結果部分用過去時態,結論部分用當前時態。中文摘要前加 「摘要:」 作為標志,英文摘要前加「Abstract:」作為標志。2.6關鍵詞(Key words)關鍵詞數目一般為3~8個,關鍵詞標引應從醫學主題詞表(Medical Subject Headings,MeSH)中選用規范詞,中文譯名可參照中國醫學科學院醫學信息研究所編譯的《醫學主題詞注釋字順表》;未被詞表收錄的詞如確有必要也可作為關鍵詞標注在主題詞後。關鍵詞中縮寫應按MeSH還原為全稱,如「SCI」應標引為「脊髓損傷」。各關鍵詞之間應用分號(;)分隔。中、英文關鍵詞應一一對應。中文關鍵詞前應冠以「關鍵詞:」,英文關鍵詞前冠以「Key words:」作為標志。例:關鍵詞:法醫人類學;放射學;身高;頸椎;線性模型Key words: forensic anthropology; radiology; body height; cervical vertebrae; linear model2.7正文2.7.1 醫學名詞和縮寫以科學出版社出版的《醫學名詞》和相關學科的名詞為准,暫未公布者仍以人民衛生出版社編的《英漢醫學詞彙》為准。中文葯物名稱應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典》或衛生部葯典委員會編輯的《葯名詞彙》 (非法定葯物)中的名稱,英文葯物名稱則採用國際非專利葯名,不用商品名。非公知公用的縮寫第一次在摘要和正文中出現時應以以下方式描述:中文全稱(英文全稱,縮寫)。2.7.2 標題研究類文章一般分為「引言」、「材料和方法」、「結果」、「討論」4個部分;個案報道一般分為「案例」和「討論」兩部分。各部分以下層次的標題應簡短明確。標題要有標題名。採用四級標題,頂格排序,引言不排序。一級標題用1,2,…,排序;二級標題用1.1,1.2,…,排序;三級標題用1.1.1,1.1.2,…,排序;四級標題用1.1.1.1, 1.1.1.2 …,排序。其後用(1),(2)…,可無標題名,連續表述。2.7.3 圖文中插圖應具有自明性,要有圖序和圖題。顯微照片應註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數。線圖和點圖作圖要規范,實驗點要簡明、准確、大小適宜、線條均勻、圖中文字、符號、坐標的標值及標值線必須清晰。標目採用國家規范的物理量,物理量要列出名稱、符號和單位符號。圖的內容切忌與表格和文字內容重復。2.7.4 表採用「三線表」,必要時可加輔助線。表題和表中文字盡量使用中文,可按本刊規定使用符號和縮寫。三線表具備要素表序、表題、表身、表注(必要時)。全文有1個表,表序寫作「表1」。表內欄目為物理量時,應列出物理量的名稱、符號和單位,例:時間 t/min;濃度 cB/(mol·L-1)。表中的單位等內容一致時,可將其用圓括弧標注在表題下方表的右上端,例:(n=8,x±s)。表中數據小數點對齊或加減號對齊。表注置表下方,採用1),2)…形式,不用*、#、△、★等符號。2.7.5 數學、物理、化學式應編排序號,序號標注於該式所在行的最右邊。圓括弧形式。較長的式子在運算符號(+,-,×,÷, >,<,=)處轉行,關系符號留在行末。不能在∑,∏,∫,dx/dt等這類符號後轉行。2.8 執行專項標准中注意的問題2.8.1 標點符號執行 GB/T 15834-1995《標點符號用法》。注意不可出現冒號套冒號的情況,如:「病理診斷:腦:淤血、水腫;肺…」。不可將冒號(:)與比號(∶)混用。正確使用連接號,例:CAJ-CD;1 000~1 500 kg,1998—2006年。2.8.2數字用法執行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和GB 8170-87 《數值修約規則》。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數字且得體的地方,均應使用阿拉伯數字。公歷世紀、年代、年、月、日和時間,必須用阿拉伯數字。定型的詞、片語、慣用語、縮略語、修辭語句、概數的臨近數字、中國干支紀年和夏歷月日、含月日表示時間和節日的片語、無統計意義的用漢字。數字的小數點前後,每3位一組,組間空1/4漢字空。參數和偏差范圍的正確表示舉例如下:(1)數值范圍 5~10,3×103~8×103;(2)百分數范圍 20%~30%,(30±5)%;(3)具有相同單位的量值范圍 1.5~3.6mA;(4)偏差范圍 (25±1)℃;(5)帶尺寸單位的數值相乘 3 cm×4 cm×5 cm。2.8.3 統計學符號執行GB/T 3358.1~3358.3-93 《統計學術語》。常用相應術語及符號示例:樣本量 n; 樣本觀測值 x,y; 樣本均值 x;樣本相關系數 r; 樣本復相關系數R;樣本標准差 s;樣本方差 S2; t檢驗 t; F檢驗 F; χ2分布 χ2; 自由度 v; 概率 P。2.8.4 量和單位執行國家標准GB3100-1993,GB3101-1993,GB3102(1~13)-1993《量和單位》的規定,正確使用量和單位的名稱與符號。量符號以斜體字母表示(pH用正體除外),單位符號一律以正體字母表示。例:血壓計量單位為 kPa;時間單位為 s、min、h、d;質量單位為 kg;重量單位為 N; 分子質量單位 為 u;旋轉速度正確的表示為:「離心半徑10 cm,1 000 r/min,離心5 min」或「1 000×g離心10 min」; B的濃度 cB單位為mol/L、mmol/L等。質量濃度ρ單位為kg/L,g/L、mg/L等。2.9參考文獻按照GB/T《文後參考文獻著錄規則》的規定,採用順序編碼制。著者為1~3位時全部寫出,人名中間加逗號,3位以上時只列出前3位,後加「等」或「et al.」。中文期刊用全名,西文按《醫學文獻索引》(Index Medicus)格式縮寫。2.9.1參考文獻標注法(1)本刊正文中引用文獻的標注方法採用順序編碼制, 即按文章正文部分引用的文獻出現的先後順序連續編碼, 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弧標出。根據情況可按下述3 種格式之一標注。薛社普,等[1]指出棉酚從體內排泄緩慢。棉酚對人類的抗生育效果達99%[1-2,4]。cAMP 含量測定方法見文獻[1]。(2)圖中引用參考文獻,按其在全文中出現的次序編號,標注寫在圖的說明和注釋中,圖中不應出現引文標注。(3)表中引用參考文獻,按其在全文中出現的次序編號,在表注中依次標注; 若必須在表中標注,可採用另列一欄並將引文序碼置於方括弧中,以避免與表中其他數字相混淆。2.9.2 文後參考文獻類型根據GB 3469規定,以單字母方式標識以下各種參考文獻類型:普通圖書-M,會議論文-C,報紙文章-N,期刊文章-J,學位論文-D,報告-R,標准-S,專利-P,匯編-G,參考工具-K,其他-Z。對於資料庫、計算機程序及電子公告等電子文獻類型的參考文獻,以雙字母作為標志:資料庫-DB,計算機程序-CP,電子公告-EB。對於非紙張型載體的電子文獻,採用雙字母表示電子文獻載體類型:磁帶-MT,磁碟-DK,光碟-CD,聯機網路-OL,並以[文獻類型標志/載體類型標志]表示包括了文獻載體類型的參考文獻類型標志。例: [M/CD]—光碟圖書;[DB/MT]—磁帶資料庫;[CP/DK]—磁碟軟體;[J/OL]—網上期刊;[DB/OL]—網上資料庫;[EB/OL]—網上電子公告。以紙張為載體的傳統文獻在引做參考文獻時不必註明其載體類型。
⑸ 請教法醫學與臨床的關系
法醫就是臨床加法律
⑹ 法醫學畢業論文選題有哪些
法醫學畢業論文寫具體的案例分析可以的。當時也不太會弄,還是上屆師姐給的雅文網,有高手幫忙簡單多了
法醫臨床鑒定細節問題的探討
病案在法醫活體檢驗鑒定中的作用
論法醫鑒定的規范性
接受法醫鑒定者的心理狀態分析
死刑復核中法醫鑒定結論審查的特點與建議——基於634例統計分析
我是法醫
四川大學法醫學科
全基因組擴增技術及其在法醫個體識別中的應用
談法醫對人身傷害案鑒定審查的看法
法醫在醫療糾紛鑒定中的地位和作用
倫理學在法醫實踐中的應用初探
虛擬解剖技術在解決法醫屍檢結論准確性和倫理學矛盾中的作用
法醫與偵查員的配合
充分發揮法醫門診的職能作用
PBL教學模式下法醫毒物分析與法醫毒理學階段性合並實驗教學探討
海峽兩岸法醫現狀之比較
再議法醫在醫療糾紛技術鑒定中的定位、問題及建議
法醫案例信息庫的構建與教研互動
我國法醫命案屍檢現狀及規范對策研究
Mallory染色變法在法醫病理切片中的應用
發光細菌在法醫毒物檢測中的應用
法醫昆蟲學死亡時間的推斷與Daubert規則之思考
第九次全國法醫學術交流會徵文通知
日本法醫解剖法律制度及特點
番禺區人民檢察院2003-2011年法醫文證審查工作分析
第九次全國法醫學術交流會徵文通知
《國際功能、殘疾和健康分類》評述及其法醫臨床學應用價值
基層法醫學習方法淺談
我國法醫鑒定體制的新發展
法醫文證審查案例分析
要重視法醫文證審查工作
中山醫科大學法醫鑒定中心
對當前法醫鑒定體制改革完善及執行新刑訴法第120條的有關問題的探討
⑺ 《全國法醫臨床學第十七屆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是中國級論文嗎
沒看懂你什麼意思,你是找醫療類的國家級期刊么,如果是的話可以在線問我或者到學術期刊投稿中心(三友采編)看一下。
⑻ 給我寫一篇法醫學學後感,要求一千字左右
學習法醫學的學後感以及對課程的建議
1.
在我看來學習應是廣義的,而早在正式上法醫學這門課程之前,我就已經初步接觸(當然不能算是系統地)過這門課的知識。恰巧的是,我的畢業論文有大量關於巴塔耶之神聖世界的論述,其中關於「屍體」的另類觀察視角是其理論的主要基點。所以我並不想只是寫學習這門課程的感受,而是從知識的積累和相關思考的深入來寫。當然,這也主要是因為隨著大四畢業急促「喪鍾」的響起,自己也沒有非常「系統」地按時聽講這門課程和閱讀自己買下的相關教材資料。
老師在這個系列的題目下,有這樣一句話,即寫寫「從法醫學課程學到的知識」,確實如此,法醫知識對於我們法學學生而言,只是一種職業必需了解的知識,是為了更好的達致職業要求。但對我而言,或者對大多數法學同門而言,從這門法醫學課程學習了解到了哪些知識呢?在我看來,這恐怕主要是人體中出現的和法律事實有關的現象吧,也就主要是關於死亡與受傷,或者各種死亡和受傷的種類和程度。
2.
法醫學,在我看來如同將法醫描述為「不救人的醫生」那樣,是讓人有點難以對其進行分類的學問。無論在中國還是外國,社會公眾對於關於屍體所進行的事情並不是非常理解,以至很難配合,直至當下中國,仍然存在不可思議的令人惡心的從死刑犯身上「搶奪」人體器官的事情。其實,上述對法醫進行分類的困難決不是簡單的偶然,而是作為科學研究手段的作為「法醫學」這門科學的研究對象的「屍體」本身在人類心理層面有其神聖特殊的一面。按照巴塔耶的理論,屍體散發著令人恐懼的不可抗拒的魔力(當然按照其說法,那些只將身體視為大大小小各種分子、原子構成的科學邏輯,是不會承認這一點的)[1]。於是,正如現代醫學,也就是現代西方醫學通過科學的定量(這是西醫最引以為榮的特點,也是其嘲笑中醫自以為是的「資本」)分析的進路,尤其是近代隨著科學技術發展以來大大發展了的外科理論和實踐,法醫學也開始立足於其隸屬刑偵的追求事實真相的立場,而確定了其對屍體進行了科學中立的客觀描述的任務和性質。甚至,在追求事實真相的相關領域,還存在「客觀真實」與「法律真實」之爭。正是這種以只把「屍體」當作客觀對象來研究認識的理論與實踐為表徵的人類認知世界的知性=理性,讓法醫學成了只研究作為物的「屍體」,讓法醫背上了「不救人的醫生」的稱謂。
提到較早前就關注法醫學,其實只是說在大二那次模擬法庭活動中,自己當時負責「法庭調查」階段的台詞設計,不得不上圖書館查找關於「巴比妥」 類催眠葯的資料;還有就是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實習時間,由於搶劫類案件是由刑二庭審理,因此也有不少機會看到法醫製作的被害人屍體的解剖照片(現在想來突然發現,被害人被大卸八塊的照片遠沒有那些被槍決的被告人行刑照片讓大家嫌惡,這恐怕和其已經做出讓人嫌惡的惡的緣故)。
康德認為人自始至終都應被當作目的而不是手段,而被法醫當作物、當作作業之客體而解剖的「屍體」從生理學角度來看已經屬於「非人」,從而便可以作為服從於調查事實真相的目的手段了。而其實,「屍體」是怎樣的一種物呢?是對於活生生的人來說是怎樣的一種恐懼呢?這是我在閱讀巴塔耶之前根本沒有想過的問題,但是我卻深深記得在刑二庭實習期間,對於死刑犯執行結案表中的執刑前後對比照片,那些書記員總是感到一種恐懼和厭惡,連死刑犯的案件材料也是遠見遠「閃」。 其實我個人雖然比較不愛看各種類型的恐怖片,但對於更加真實、甚至是血淋淋的法醫解剖照片卻沒有太多的恐懼感,盡管如此,我現在卻可以在回憶那些曾經活在這個世界的同類的血淋淋的屍體中,感受到一股嫌惡來。
法醫中對待屍體的中立態度,當然有其技術專門化的要求,但不應當忽視的是這是與刑事案件審理中證明標准提高同時發生的,甚至無法確定何者才是發展的原動因。正如當我閱讀相關的法律推理的作品時感到的那樣,刑偵的過程無不包含邏輯推理(恐怕應該排除「無罪推理」這個包含價值判斷的原則),而作為刑偵的服務手段之一的法學鑒定作業也必須納入到這個邏輯場中。然而,在我的疑惑是,法醫那種將「屍體」精細解剖的作業和變態殺人狂將活人或者被簡單殺害的「屍體」大卸八塊的行為究竟有什麼不同?正因為大眾也有這種疑惑(不一定是自覺的意識到),所以才會偶爾對法醫這種職業抱以另類的看法,認為法醫工作對於心理素質要求的嚴苛或者反過來認為其工作性質的專門化。也正是這種疑惑讓公眾將法醫看作是「不救人的醫生」。
接著上面提到的被槍決了的被告人行刑照片,我覺得生活在現今俗世界中的人,已經按照人類理性生存的邏輯規定了許多「法」和價值觀念的標准來了,那就是理性標準的「價值判斷」界定了「可欲」和「嫌惡」的標准,讓人不知不覺中只能按其標准做出判斷,甚至思考。但是無論如何,有一個人類知性=理性無法捕捉的領域,那裡產生著對外界環境的兩義性認識,讓人們無法把握。所以對於「屍體」,人們在人類歷史中做出了各種界定和判斷,即使到了科學=理性昌明發達的當今。
或者應該說,行刑前後的對比照片有這么一種效果,使死者不像被大卸八塊的「屍體」那樣純粹屬於靜態,而是顯現了一種正在「死去」的動態效果,讓觀者有種「摹擬著」經歷類似死亡過程的經驗。我想這也是為什麼網路上的交通事故視頻如同黃色視頻一樣熱播的原因(當然,有一點值得思考,當下中國黃色視頻才是被禁播的,而交通事故視頻卻沒有。恐怕這和各種死刑未被廢除有著同樣的原因),因為人們在觀看的同時「摹擬著」經驗了這種死亡的過程,雖然這種摹擬遠不能使觀者直接感受到這種死亡的神聖。按巴塔耶的說法,上述的動態的「死去」在獻牲中最能體現,而且「屍體」都會散發出既讓人嫌惡又讓人感到魅惑的力量。
當然,在被視為科學的法醫學中,任何象徵性的說法都不算是「合科學」的,因此關於「屍體」的隱藏意義並不會被承認,而且知性=理性將其作為認知對象對其做出認知的領域也並不在此,而是傳統的被制度化了的宗教和各種文學藝術領域。所以,法醫學的性質仍然不被提到應當提到的范疇進行討論,人們對於其學科性質的認識恐怕也僅局限在科學的范疇之內了。
3.
說到對課程的建議,我覺得首先應該將其提前到大二或者大三學習。因為,眾所周知到了大四,不僅各種壓力(不光就業壓力)使我們在學習的時間精力上有所分心,更使我們感到一種功利的復雜感情,一方面作為法學專業學生,認為能夠系統學習法醫學知識是一種職業專門化的體現,而且這也能夠給我們帶來某種深入學習專業知識的自豪感;但另一方面,迫使自己在畢業擇業時轉行的殘酷現實又暗暗嘲笑這種想法,就像絕大多數農科專業的學生也無法在商品經濟大潮的社會現實面前對自己的專業知識感到自豪那樣。於是,我們大多數人就在這種復雜的感情中在每次上課前都要猶豫半天:今天要不要去聽課呢?與此同時,老師「點名」的做法使得情況越來越糟,因為這樣讓我們更認不清自己面臨怎樣的問題和抉擇;
其次的建議,其實老師平時的教學已經有所體現,但仍然讓人感到有遺憾,那就是更多地傳授專門性的知識,但方法方式卻必須得生動有趣。這恐怕跟上述在學生中產生的復雜的感情投射到老師的教學當中的結果,也就是說老師也感覺到了這種類似的復雜感情,從而避重就輕,以免內心的痛苦掙扎的產生。
⑼ 期末考試了,求一篇醫學知識對人類健康生活的長遠影響小論文,字數在1500左右
1、血型
l900年奧地利生理學家卡爾.蘭德斯坦納等發現了人類血液的不同型號,即ABO血型系統,揭開了輸血史上全新的一頁,他因此而獲得了 1930年的醫學和生理學諾貝爾獎。然而,血型對人類所起的作用至今仍然沒有完全弄清楚,但是,它在人類的遺傳學、血液學、免疫學、法醫學和器官移植等學科內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青黴素
1928年夏天,英國微生物學家弗萊明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發現了青黴素,當時沒有引起重視。二次大戰爆發後,由於人們對傳染性疾病防治的急切要求,抗菌葯品又成為醫葯界注意的中心。1938年,弗羅利和錢恩再次研究了青黴素,僅僅用了一年的時間就奠定了青黴素治療學的基礎。他們3人因此而獲得了1945年的諾貝爾醫學及生理學獎金。
三、器官移植
器官移植是本世紀又一項重大醫學進展。1936年,前蘇聯首先進行了腎移植。1954年,美國一位年僅21歲的婦女移植了自己同卵雙生姐姐的腎,現在已是兩個孩子的母親,成了世界上腎移植後活得最長的人。1964年,美國科學家最早取得心臟移植成功。現在全世界經心臟移植存活的已有400多人,其中兩人已活了10年以上。
四、脫氧核糖核酸(DNA)
1953年,美國遺傳學家沃森和英國生物化學家克里克首先確定了遺傳物質脫氧核糖核酸的雙螺旋立體結構,這是包括醫學在內的整個生物科學劃時代的成就,它的重要性可與生物進化、核裂變等類科學發現相比。生長、疾病和衰老等的根本奧秘都存在於DNA的雙螺旋立體結構之中。而對於像人這樣的高等生物,DNA還決定了智力和記憶等精神活動的特徵。因為這項發現,他們與另一位科學家分享了1962年諾貝爾醫學及生理學獎金。
五、試管嬰兒
1978年7月25日,世界上第一名「試管嬰兒」--路易.布朗在英國誕生。這以後,世界其它許多國家也都陸續娩出了「試管嬰兒」。我國雖起步較晚,但也在1989年3月10日誕生了第一例試管嬰兒。這一醫學進展意味著人類的生育與性生活相分離,由此引起了一系列社會、法律、道德問題等待著人們去解決。
六、介入放射學
1953年塞爾得林格首先應用自製的器械成功地進行了動脈血管造影,避免了以前切開動脈所帶來的嚴重並發症,大大簡化了操作程序。1956年塞爾得林格成功地完成了選擇性腹腔動脈和腸系膜上動脈造影,為介入放射學打下了牢固的基礎。介入性血管造影可以明確病變的部位、性質和范圍等病理形態學和血流動力學變化,然後利用插入的導管進行治療。它在X線、CT和B超的導向下,將一個大手術變成了較小的手術。
七、CT和磁共振
醫學診斷技術也正在日新月異地發展。首先發展起來的是根據「聲納」原理設計的超聲探測技術;70年代,出現了電子計算機X線斷層顯像技術(CT),可以查出普通X線檢查技術查不出的病變,其發明者柯馬克和紐博爾德洪茲菲爾德因此而獲得了1979年的諾貝爾醫學及生理學獎金;至80年代,又出現了磁共振顯像技術(MRI),診斷效率比CT更有提高。
八、內窺鏡手術
1987年法國醫生莫瑞特首先利用膀胱鏡完成了世界上第一例內鏡下的膽囊切除手術,這是人類手術史上一個劃時代的進步。90年代初,以腹腔鏡為代表的內窺鏡手術開始風靡全球,這種手術由於創傷小,恢復快,被廣泛認同。目前,已經在腹部外科、胸部外科。婦產科和泌尿外科等得到了很好的應用。
⑽ 一道論文作業:法醫學的學科分類及其分類學科的主要作用解剖的主要過程
法醫學是應用醫學、生物學、物理、化學以及其它自然科學的理論與技術,研究並解決法律實踐中有關醫學問題的一門科學。是法庭科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法醫學在發展中逐漸形成多個分支學科主要包括法醫病理學,法醫物證學,法醫臨床學,法醫毒理學,法醫毒物分析,法醫精神病學,以及法醫人類學,法醫昆蟲學等學科。
法醫病理學(Forensic pathology):
法醫病理學是研究與法律有關的人身傷亡的發生發展規律的一門學科。主要包括確定各種暴力性人身傷亡,自然死亡中的猝死,涉及醫療訴訟的死亡,工、農業事故造成的中毒、傷亡或危害公眾的烈性傳染病死亡和其它可能涉及法律問題的傷亡等內容。還需參與與法醫病理學有關的法律、法規的制定、實施、修改等法制建設工作。在實際工作中法醫病理學主要研究是與法律有關的傷亡的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分析並作出科學結論,為公、檢、法、司等部門提供案件所需要的醫學證據以及偵查線索。
法醫物證學:(forensic genetics.)
法醫物證學是用血清學、免疫學以及生物化學的方法檢驗血液(痕)、體液(斑)與臟器組織,以解決法律問題的一門醫學科學。其研究的主要內容是人體的組織器官或分泌物,排泄物,其次是精液(斑),陰道液(斑),唾液(斑),毛發等及致傷物,為法醫學個人識別及親子鑒定等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法醫臨床學:(Clinical Legal Medicine)
法醫毒理學:(forensic toxicology)
法醫毒理學是一門為法律服務的法醫分支學科。它是應用毒理學及有關學科的理論和技術,研究與法律有關的自殺、他殺和意外或災害事故引起中毒的一門學科。其研究和檢測的對象主要為人體,除著重揭露以毒物作為暴力手段對人體造成的危害。為偵破和審理中毒案件提供線索和證據,同時,也給臨床醫學實踐提供診斷和治療的依據,對有關職能部門的毒物管理和中毒防治問題提出建議和咨詢,並有助於有關毒物管理和中毒防範的立法。
法醫毒物分析:(Forensic toxicological analysis)
法醫毒物分析是應用分析化學、醫學、物理學等學科的現代科學理論、技術和實驗方法對危害人類健康和生存的化學物質進行分析研究的一門應用學科。主要研究
法醫精神病學:(Forensic Psychiatry)
法醫精神病學是研究與法律相關的精神障礙和精神衛生問題的一門醫學科學。它研究的是精神障礙與違法行為的關系以及與精神狀態有關的各種法定能力,勞動能力,傷害性質和程度,醫療事故的法醫學評定標准和方法。對精神障礙者權益的法律保障;違法行為精神障礙者的治療,監護;各種罪犯的行為矯正和監獄心理衛生問題;對精神障礙者危險行為預測和預防酗酒,吸毒,自殺等引起的法律問題和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精神衛生問題起重要作用。
法醫人類學()Forensic anthropology與法醫昆蟲學(Forensic entomology)
法醫人類學是運用體質人類學的理論和方法,研究解決法律中涉及人的種族、性別、年齡、身高以及面貌特徵的一門新興的應用科學。它是現代法醫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法律制定、偵查、審判實踐中發揮重要作用。
法醫昆蟲學是應用昆蟲及其他自然科學的理論與技術,研究並解決司法實踐中有關昆蟲問題的一門科學,它是一門新興的交叉學科,它將昆蟲學證據應用於司法實踐中,在刑事案件偵破和法庭審判中起著不可低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