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為主題的論文
㈠ 以《我眼中的法治中國》為題,寫一篇1500字左右的小論文。
每當我們隨意地翻開報紙,輕松的心情總會被一些沉重的新聞所打破。這些觸目驚心的數字告訴我們:危險、傷害事故在我們身邊頻頻發生,威脅著我們的生命,這血的教訓一次又一次地為我們敲響了安全的警鍾:生命誠可貴。
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是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同學們,我們一樣擁有美好的未來,一樣是祖國未來的棟梁,可是這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法制」這一基礎上,都需要我們時刻尊敬法制,對法制問題嚴肅。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總稱。統治階級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國家事務,並且嚴格依法辦事的原則,也是統治階級按照自己的意志通過國家權力建立的用以維護本階級專政的法律和制度。
法制在我心,我們就會擁有愛,當我們心藏法制,我們就會約束自己的行為,我們就不會感情用事,我們就不會做違反國家利益,損害別人利益的事,我們會維護國家和人民以至社會,當我們的行為都很好,很規范了,我們的國家就會和平,我們就能生活在一個自由民主的環境里,快樂和幸福就會伴隨著我們健康快樂的成長,做我們想做的事。
法制在我心,爸爸、媽媽就不再擔心我們放學的路上遇到壞人;我們的美麗的家裡就可以不再象金絲鳥住的鳥籠,四處都安有防盜窗;我們就可以廣交朋友,不再害怕上當受騙。
法律是一種至高的信仰,我們都生活在有秩序的法制時代,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們應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犯罪為恥。慘痛的事故時有發生,家人撕裂肺的哭叫,親朋好友痛哭流淚,自己傷心欲絕。可是,親人的痛哭能挽回那不可替代的生命嗎?自身的悔恨能換回昔日健康活潑的身體嗎?遵守能維護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的法律法規真的就那麼為難勉強嗎?
總而言之,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法制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國家無法制則不能立足於世界,更不用說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無論是一個學生,還是一個集體,都要以法為重。法制並不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枷鎖,而是制定、保護和維持國民生活秩序的有利工具。因此,我們每位中、小學生都應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學生。
㈡ 寫一篇以法治建設為主題的論文
制約我國法治建設前進的因素
我國是一個具有五千年歷史傳統的文明古國,曾經的輝煌文明造就了我們這個優秀而偉大的民族。在現代化建設的今天,中華民族也正在不斷創造著人類的輝煌歷史。這其中就包含了我們的法治建設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當然,法治建設在其不斷發展和完善的過程遇到很多因素的制約和干擾。本文將就此問題做一個初步的探討。
從中國目前法治建設的基本現狀來看,我們感覺有以下幾大因素嚴重製約了中國法治建設的進行:
第一、我國的司法不夠獨立,各級共產黨的機關和行政的司法的干預過大。
除全國人大在立法方面較為獨立之外,各級司法機關均被置於黨委和政府的控制之下。這些司法機關的財務、人事等方面的權力都掌控在地方黨委和行政的手中。因此在涉及國家機關和黨政要人違法時,這些機構在行使職權時常常感覺阻力巨大,甚至工作人員都不敢涉足。這樣就造成了地方黨政部分的法律盲區,我們國家在市場經濟時代出現的諸多腐敗案件,制度的根源也就在此。
第二、經濟發展的嚴重不平衡,使司法公正的天平無法實現真正的平衡。
我國憲法規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但在實際的司法過程中,廣大的貧困階層最需要法律的保護和幫助,由於經濟的因數,他們無法支付高昂的訴訟費用而被迫選擇忍受傷害和侵犯。當這種忍受達到一定限度時候,他們會為採取一些極端的手段來解決侵犯和傷害,從而成為法律懲罰的對象。因此,法律對他們來說就成一種專制的工具。從這一角度來說,法律實施過程中根本談不上「平等」。
第三、中國傳統的法文化嚴重製約我國法治現代化的進程。
我們國家有5000年的文明,傳統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對國民的影響巨大。在處理日常的法律關系或相關問題時,我們常常習慣於 「私了」、「算了」,這樣的行為模式一方面使個人的合法權利得不到保證;另一方面,由於大多數人的讓度,使得公共利益的維護和自覺遵守無從實現。因此在我們國家經常出現公共權利受到侵犯而無人出面制止,大家都憤憤不平但又都選擇忍氣吞聲。
以上我從法律制度、社會經濟和文化三個大的方面分析了我國法治建設面臨的挑戰,當然,中國法治建設的發展,決不僅僅受這些因素的制約。
挑戰就在眼前,當我們正確的把握和認識了挑戰,相信在各方面的努力下,我國的法治建設比較實現長足進步和發展。
㈢ 以依法治國為中心思想的論文
具體來講,有以下四個方面:第一、要加強立法工作,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第二、要加強執法工作,行政機關要依法行政,司法機關要公正司法。第三、要完善民主監督制度。第四、要大力開展普法教育,廣泛進行法制宣傳,不斷提高廣大幹部和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特別是提高各級領導幹部的法制觀念和依法辦事能力,形成良好的社會法治環境。第五、要把依法治國和依德治國結合起來。
(一)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立法方面的要求。這是依法治國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國的首要環節。有法可依是指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需要法律調整的領域和方面都有良好的法律可資依據和遵循。有法可依已不僅要求立各種各樣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會的需要和時代的精神的法。如果所立的法非常糟糕或者漏洞很多,不僅會給壞人提供為非作歹的機會,還會使好人無從依法行事。從內容上說,社會主義法至少要滿足下列幾個條件:(1)要做到真正反映和充分表達以工人階級為領導的廣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2)要做到以「三個有利於」為根本標准,反映社會生活與時代發展的客觀需要。(3)要做到尊重和保護公民的各項人格尊嚴、人生自由、民主權利、政治自由、經濟權利和其他社會權利。總之,社會主義法在實質上應當實現人民性、合理性、公正性、合規律性幾個方面的深刻統一,這也正是社會主義法的生命力與優越性之所在。從形式方面說,社會主義法至少要滿足下列幾個要求:(1)要具有穩定性與連續性,也就是說,為了保證社會秩序和社會關系的相對穩定,法律不能朝令夕改,頻繁變動,反復無常,而應保持一定的穩定性與連續性。(2)要具有內在的統一性與協調性,也就是說,整個法律體系應當是一個以憲法為總綱的、根本精神一致的、各級各類法律法規內在和諧的體系,這樣有助於促進統一的、穩定的法律秩序的形成。(3)要經由民主的、科學的立法程序制定,這是保障法律科學性、民主性的程序基礎。民主的、科學的立法程序有助於發動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力量參與立法,廣泛集中民意民智,避免立法工作單純受部門利益、地方利益的驅使,或者完全依領導人個人的意志而立法。(4)要講究立法技術,注意借鑒歷史上的和國外的立法經驗,更要注意總結自己的立法經驗,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
(二)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公民都必須依法辦事。這是依法治國的中心環節。有法必依的具體要求包括:(1)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執政黨作為國家的領導核心,能否做到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能否依法決策和依法辦事,是依法治國能否實現的關鍵。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實行並堅持依法治國,要求執政黨不去隨意干預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更不能代替國家政權包辦一切,而是要時刻保持與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與廣大人民群眾一起嚴肅認真的監督國家機關和公職人員嚴格執法守法,保證其充分、正確、合理地行使職權。全體黨員,特別是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務必加強對法律和法學知識的學習,努力增強法治意識,掌握和提高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本領,以自身的實際行動帶動廣大幹部和群眾,在全社會形成學法、用法的良好風氣,為堅持依法治國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2)一切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必須嚴格依法辦事。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是代表國家制定、執行和實施法律的專門機關和人員。它們嚴格依法辦事,是實行並堅持依法治國的關鍵所在。這是因為,國家機關,特別是行政、司法機關,能否依法辦事直接決定法律能否正確、有效實現,直接影響政府的形象和法律的尊嚴。另一方面,國家機關嚴格依法辦事對社會成員的法律意識和法律行為有著重要的示範、導向和教化作用,有助於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帶動全社會形成遵紀守法的良好風氣。因此,國家權力機關、司法機關及其公職人員,都要嚴格依法辦事,這樣才能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同時又為人民群眾樹立守法的榜樣。(3)廣大社會成員要依法辦事。廣大社會成員不但要自覺以法律為行動指南,還要善於運用法律來爭取和捍衛自己的權力和自由,勇於同一切破壞法律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維護法律的威嚴。這是依法治國廣泛而深厚的社會基礎,是依法治國真正實現的重要標志。
(三)執法必嚴依法治國的關鍵是執法,難點和重點也在執法。執法必嚴,是指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嚴格依照法律規定辦事,堅決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執法必嚴一是講執法要嚴肅,即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要本著對人民負責、忠實於法律的精神嚴肅認真地、一絲不苟地執行法律。二是講執法要嚴格,這又可具體化為五項基本要求,即正確、合法、合理、公正、及時。所謂正確,首先是指查清事實真象,事實認定正確,證據確實充分。這是正確適用法律的前提。其次是指正確理解法律,准確適用法律。這是執法的中心內容。再次是指實事求是,有錯必究。所謂合法,是指執法機關要依照法律規則、原則從事執法活動,不得以言代法、以權代法,更不得貪贓枉法;執法過程要符合程序法的規定和要求;執法結果要符合實體法的規則和精神。所謂合理,是指在正確、合法的前提下,執法要符合公共道德和社會公益的要求,符合人民的願望和實際的需要。所謂公正,是指要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各方當事人一視同仁,同樣的情況同樣對待,同樣的案件同樣處理。所謂及時,是指在保證執法正確、合法、公正的前提下,要加快執法工作速度,提高執法工作效率,從而早日解決社會糾紛,保證社會關系健康、穩定地發展。
(四)違法必究違法必究,就是要嚴格追究違法犯罪行為人的法律責任。這是依法治國的必要保證,是法律威嚴的重要體現。違法不究,不但會使受到侵犯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法律保護和救濟,使被破壞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得不到恢復,而且還會損害法律的威嚴,使法律失信於民。在追究法律責任時,專門的國家機關應堅持下列基本原則:(1)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的原則,保證責任的認定客觀、正確、合法。(2)堅持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則。一切違法行為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得放縱任何人的違法行為,不得畸輕畸重。(3)堅持責任與違法行為相稱原則。法律責任的種類、輕重應與違法行為的性質、危害程度相適應,既不能輕犯重罰,也不能重犯輕罰。(4)堅持專門機關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原則,保證辦案工作正確、高效、合法進行。(5)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究的原則。對於因各種主客觀因素所造成的冤假錯案,要依法予以糾正,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㈣ 以法治社會為主題寫一篇3000字左右的論文
法制社會問題,主題思想
內容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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