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答辯狀刑事
A. 被告在收到法院傳票後向法院提交答辯狀具體是怎麼回事
答辯狀,就是被告和被上訴人針對起訴的事實和理由或上訴的請求和理由進行回答和辯解的文書。答辯狀分刑事答辯狀和民事答辯狀,它是與訴狀和上訴狀相對應的文書。答辯狀是被告(人)、被反訴人、被上訴人、被申請(訴)人針對起訴狀、反訴狀、上訴狀、再審申請(訴)書的內容,在法定期限內根據事實和法律進行回答和辯駁的文書,是訴狀中使用頻率最高的文種之一。
民事答辯狀在兩種情況下提出:
一是原告向第一審人民法院起訴後,被告就訴狀(起訴狀)提出答辯狀。
二是案件經第一審人民法院審理終結後,一方當事人不服,提起上訴,被上訴人就上訴狀提出答辯狀。
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訴狀和上訴人的上訴狀以後,應當在規定的期間內將副本送達被告或被上訴人,被告或被上訴人應當在法定的期限內提出答辯狀。
被告和被訴人通過答辯狀,可以針對原告或上訴人提出起訴或上訴的事實、理由和根據以及請求事項,進行有的放矢的答辯,闡明自己的理由和要求,並提出事實和證據證實自己的觀點。這樣,人民法院可以全面了解訴訟雙方當事人的意見、要求,對如何合理合法及時處理好案件。
B. 刑事答辯狀是什麼
現實困惑
王某是一家公司的女職工,長得十分漂亮,其所在部門的主任吳某品德敗壞,多次對王某動手動腳,甚至用暴力強迫王某做有辱人格的動作。王某無法忍受,將吳某告到法院。作為被告的吳某應如何書寫刑事答辯狀呢?
律師答疑
刑事答辯狀是為了平等地保護每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包括被控告犯罪的人。法律規定對於被害人提起自訴的案件,被告人也可以「針鋒相對」地進行反駁,以表明自己沒有犯罪或情節輕微,而相應地,被告人就此答辯向法院提交的文書即為刑事答辯狀。刑事答辯狀一般包括的內容為:(1)首部:標題寫「刑事起訴狀」。答辯人基本情況:寫明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如答辯人系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應在其項後寫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及其與答辯人的關系;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其名稱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如答辯人委託律師代理訴訟,應在其項後寫明代理律師的姓名及代理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名稱。(2)答辯緣由:寫明答辯人因××一案進行答辯。(3)答辯的事實與理由:應針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進行反駁與辯解。答辯人主要從實體方面針對對方當事人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請求事項進行答辯,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從而否定其理由和訴訟請求。也就是依據事實證據和法律規定,對起訴人起訴中的不實、捏造或違法的指控進行逐條反駁。答辯中有關舉證事項,應寫明證據的名稱、件數、來源或證據線索。有證人的,應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4)尾部及附項:尾部包括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答辯人簽名、答辯時間;附項主要應當寫明答辯狀副本份數和有關證據情況。
刑事答辯狀
答辯人:吳某,男,××××年×月×日出生,漢族,某公司主任,住所地:××市××縣×路×號,電話:×××××××
因王某訴我侮辱其人身一案,答辯如下:
一、王某稱我在辦公室對其動手動腳,甚至用暴力強迫王某做有辱人格的動作。事實上絕無此事。我們公司的辦公室都是用大玻璃隔開的,是透明的,裡面做什麼事外面都能看見,我的辦公室連窗簾都沒有,如果我做對王某不軌的事,那外面的人肯定都能看見。
二、答辯人想特別提出的是,王某存在生活作風不檢點的問題。王某自戀於自己的美貌,想憑藉此誘惑有錢的男人。其在上一家公司(××公司)上班時,曾誘惑過該公司的多位高層和中層幹部,因此被開除。王某來我公司上班之前,信誓旦旦地表示其會好好工作,改過自新。可是其來到我公司後作風還是不檢點,穿著很暴露,打扮也很妖艷,對公司領導的動作和眼神都很不檢點。
因而,答辯人請法院查明有關事實,對王某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作出公正的判決。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吳某
××××年××月××日
附:答辯書副本一份
其他證明文件××份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六條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本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三項規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
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羈押的,適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未被羈押的,應當在受理後六個月以內宣判。
第二百零七條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在訴訟過程中,可以對自訴人提起反訴。反訴適用自訴的規定。
法理薈萃
只有自訴的部分案件如侮辱、誹謗、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才可以對自訴人提出答辯,其他嚴重的刑事犯罪由公安與檢察機關負責追究,被告人不能提出答辯但可以進行辯護。
C. 怎樣答辯起訴通知書
一、答辯狀由首部、答辯理由、尾部和附項三部分組成。
1、首部應寫明下列內容:
①標題。標題寫明「刑事(或民事)答辯狀」,「刑事(或民事)被上訴答辯狀」。前者為第一審案件答辯狀,後者為上訴案件答辯狀。
②答辯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欄目,直接列寫答辯人的基本情況。
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寫答辯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著另起一行列寫代理人,並標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還是委託代理人,並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還要寫明他與答辯人的關系。如委託律師代理,只寫明其姓名和職務。
被告人是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法人)的,先列寫答辯人及其單位全稱和所在地。另起一行列寫該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職務。再另起一行,列寫委託代理人及其姓名、職務。
對方當事人的情況不用單獨列寫,可在下面的答辯理由說明起訴人和上訴人是誰,起訴或上訴的案由是什麼。
③寫明答辯事由。第一審案件答辯狀和上訴案件答辯狀其事由的寫法不同。現分別說明如下:第一審案件答辯人是被告人,答辯事由的具體行文為:「因××(案由)一案,現提出答辯如下:」。上訴案件答辯狀的答辯人是被上訴人,答辯狀具體行文為:「上訴人×××(姓名)因××(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號×事判決(或裁定),提起上訴,現提出答辯如下:」
2、答辯理由 答辯的理由是答辯狀的主體部分,寫法沒有統一的規定,一定要針對原告在訴狀中提出的事實和理由,或上訴人在上訴狀中提出的上訴請求和理由進行答辯,並可提出相反的事實、證據和理由,以證明自己的理由和觀點是正確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3、尾部和附項寫明以下內容:
①呈送的機關。寫為「此致」「×××人民法院」。
②右下方寫明。答辯人×××(簽名或蓋章)並註明年月日。
③附項。註明證物、書證的名稱和件數。
要求
(1)雙方當事人情況;依次寫明答辯人和被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住址。答辯人有訴訟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的,也應寫明其身份事項。
案由部分,寫明答辯人因何案的起訴狀或上訴狀提出答辯。行文中必須寫明雙方當事人是誰,以及對方起訴的案由是什麼。一般表述為:「因……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2)正文:答辯理由和答辯請求。
針對原告訴訟請求的答復或反駁;包括事實依據;有關證據;法律依據;
(3)尾部:送達何法院,答辯時間和答辯人姓名、附項等。
答辯狀篇幅不必長,但必須抓住重點,特別要抓住起訴狀中那些與事實不符、證據不足、缺少法律依據的內容,進行系統辯駁,以利於法院在審理時判明原告訴訟請求是否符合事實,是否有法律依據,從而作出正確的裁判。
二、範文
答辯人(系被告):張××,男,31歲,××公司工人,現住××市××區七里。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所訴離婚一案,具體答辯如下:
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所訴離婚之理由純屬捏造的不實之詞。答辯人不能同意被答辯人離婚的要求。理由有三:
一、被答辯人訴稱答辯人不務正業,對家務事不管不問,經常在外賭博,致使被答辯人生活困難,連買衣服都得回娘家要錢等情況,確系捏造。事實是:答辯人單位工作制度系三班倒,答辯人下夜班後還干包工活,根本沒有賭博之事。答辯人將掙來的錢交給被答辯人支配,現被答辯人有3千元儲蓄,根本不存在買衣服回娘家要錢之事情。
二、被答辯人訴稱近三四年來,答辯人對被答辯人張口就罵,舉手就打,經常夜不歸宿,在外賭博,被答辯人稍加詢問,便對被答辯人進行毒打,逼得被答辯人曾兩次自殺,經搶救脫險等等,更是不符合事實的。答辯人從未打過被答辯人,除夜班外,答辯人都在家住。至於被答辯人兩次自殺,與答辯人毫無關系,只不過是為其離婚創造條件而已。
三、應當指出的是,被答辯人生活作風不正派。曾於××年跟×××亂兩性關系,答辯人發現後,由於被答辯人和×××苦苦哀求,並表示悔改,答辯人才勉強把事情壓下去。事情過後,被答辯人迄今並未有悔改表璣,但答辯人考慮到兩個女兒幼小,願等待答辯人悔改過來,重歸於好。故答辯人請法院對合法婚姻予以保護,對被答辯人的不法行為給予教育,對其無理要求給予駁回,作出公正判決。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張××
××年×月×日
D. 被人起訴後,寫答辨狀有何格式
一、概念、特點和作用
所謂答辯狀,就是被告和被上訴人針對起訴的事實和理由或上訴的請求和理由進行回答和辯解的文書。答辯狀分刑事答辯狀和民事答辯狀,它是與訴狀和上訴狀相對應的文書。
民事答辯狀在兩種情況下提出:一是原告向第一審人民法院起訴後,被告就訴狀(起訴狀)提出答辯狀。二是案件經第一審人民法院審理終結後,一方當事人不服,提起上訴,被上訴人就上訴狀提出答辯狀。
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訴狀和上訴人的上訴狀以後,應當在規定的期間內將副本送達被告或被上訴人,被告或被上訴人應當在法定的期限內提出答辯狀。
被告和被訴人通過答辯狀,可以針對原告或上訴人提出起訴或上訴的事實、理由和根據以及請求事項,進行有的放矢的答辯,闡明自己的理由和要求,並提出事實和證據證實自己的觀點。這樣,人民法院可以全面了解訴訟雙方當事人的意見、要求,對如何合理合法及時處理好案件。答辯狀由首部、答辯理由、尾部和附項三部分組成。
首部應寫明下列內容:
①標題。標題寫明「刑事(或民事)答辯狀」,「刑事(或民事)被上訴答辯狀」。前者為第一審案件答辯狀,後者為上訴案件答辯狀。
②答辯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欄目,直接列寫答辯人的基本情況。
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寫答辯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著另起一行列寫代理人,並標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還是委託代理人,並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還要寫明他與答辯人的關系。如委託律師代理,只寫明其姓名和職務。
被告人是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法人)的,先列寫答辯人及其單位全稱和所在地。另起一行列寫該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職務。再另起一行,列寫委託代理人及其姓名、職務。
對方當事人的情況不用單獨列寫,可在下面的答辯理由說明起訴人和上訴人是誰,起訴或上訴的案由是什麼。
⑧寫明答辯事由。第一審案件答辯狀和上訴案件答辯狀其事由的寫法不同。現分別說明如下:第一審案件答辯人是被告人,答辯事由的具體行文為:「因××(案由)一案,現提出答辯如下:」。上訴案件答辯狀的答辯人是被上訴人,答辯狀具體行文為:「上訴人×××(姓名)因××(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號×事判決(或裁定),提起上訴,現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理由 答辯的理由是答辯狀的主體部分,寫法沒有統一的規定,一定要針對原告在訴狀中提出的事實和理由,或上訴人在上訴狀中提出的上訴請求和理由進行答辯,並可提出相反的事實、證據和理由,以證明自己的理由和觀點是正確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尾部和附項寫明以下內容:
①呈送的機關。寫為「此致」「×××人民法院」。
②右下方寫明。答辯人×××(簽名或蓋章)並註明年月日。
③附項。註明證物、書證的名稱和件數。
示例1: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系被告人):張××,男,31歲,××公司工人,現住××市××
區七里。
被答辯人(系原告人):李××,女,30歲,無業,現住同上。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所訴離婚一案,具體答辯如下:
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所訴離婚之理由純屬捏造的不實之詞。答辯人不能同意被答辯人離婚的要求。理由有三:
一、被答辯人訴稱答辯人不務正業,對家務事不管不問,經常在外賭博,致使被答辯人生活困難,連買衣服都得回娘家要錢等情況,確系捏造。事實是:答辯人單位工作制度系三班倒,答辯人下夜班後還干包工活,根本沒有賭博之事。答辯人將掙來的錢交給被答辯人支配,現被答辯人有3千元儲蓄,根本不存在買衣服回娘家要錢之事情。
二、被答辯人訴稱近三四年來,答辯人對被答辯人張口就罵,舉手就打,
經常夜不歸宿,在外賭博,被答辯人稍加詢問,便對被答辯人進行毒打,逼得被答辯人曾兩次自殺,經搶救脫險等等,更是不符合事實的。答辯人從未打過被答辯人,除夜班外,答辯人都在家住。至於被答辯人兩次自殺,與答辯人毫無關系,只不過是為其離婚創造條件而已。
三、應當指出的是,被答辯人生活作風不正派。曾於××年跟×××亂兩性關系,答辯人發現後,由於被答辯人和×××苦苦哀求,並表示悔改,答辯人才勉強把事情壓下去。事情過後,被答辯人迄今並未有悔改表璣,但答辯人考慮到兩個女兒幼小,願等待答辯人悔改過來,重歸於好。故答辯人請法院對合法婚姻予以保護,對被答辯人的不法行為給予教育,對其無理要求給予駁回,作出公正判決。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張××
××年×月×日
示例2:
行政答辯狀
答辯人: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王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代局長。
委託代理人:顧××,X 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
關於原告人黃X×、X X縣農業機械公司和施X X不服本局X工商發(×X)第XX號《復議決定書》提起行政訴訟一案,依法特作如下答辯:
三原告人訴狀中聲稱他們在6160型發電機組交易中的行為和經濟收入是合法的,X X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對他們處理決定是錯誤的。根據事實和法律,我們認為:工商發(X X)第X X號《復議決定書》維持X X縣工商行政管理局X工商處(X×)第XX號的處理決定是正確的(略)。
綜上所述,X X縣工商行政管理局X工商處(×X)第X X號《處理決定書》認定原告人黃XX和X×縣農業機械公司在這台6160型發電機組交易
中進行投機倒把的事實是清楚的,證據是確鑿的,定性是准確的,處理是正確的。沒收施××非法所得300元也是正確的。故我們以X工商發(XX)第X×號《復議決定書》予以維持。同理三原告人的訴訟所請不能成立,應予以駁回。為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主義經濟秩序,請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判決。
此致!
××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蓋章)
××年×月×日
E. 刑事案件審理時需不需要公訴方當庭選讀公訴書,要的話在何時宣讀,辯護方要不要宣讀答辯狀,具體在何時宣
本人是檢察院公來訴科的,樓主源找對人了~
1、開庭審理案件當然需要宣讀起訴意見書,在剛開庭時就要首先宣讀起訴意見書。辯護方不需要宣讀答辯狀。不過辯護方在最後的結案陳詞中可以陳述自己的辯護觀點。實踐中律師不可能宣讀全部答辯狀的,很多律師也不會刻意寫一份答辯狀。因為庭審時間有限,審判長不會把時間用在聽律師讀這些東西上。
2、公訴書(起訴意見書)我雖然有,但由於怕違反單位紀律,不能上傳到網上。請諒解。不過起訴意見書的範文和模板樓主在網路里搜一下都很容易搜到。包括答辯狀。
F. 檢察院公訴我玩忽職守我如何答辨訴案件答辯狀
根據起來訴書的內容自,有針對性進行一一駁斥。所謂玩忽職守,是指對本職工作嚴重不負責,不遵紀守法,違反規章制度,玩忽職守,不履行應盡的職責義務,致使國家機關的某項具體工作遭到破壞,給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害。
一、不屬於自身的職責范圍;
二、本身不是決策者或組織者;
三、本身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或規章制度的規定;
四、雖有違規,但不屬於嚴重的不負責任;
五、未造成嚴重的後果;
G. 收到起訴書,答辯狀如何寫格式
答辯狀格式與起訴狀沒有多大的不同,最大的區別在於答辯狀的內容方面。答辯狀格式具有三個部分,首部、答辯理由、尾部和附項。
1、首部。首部應寫明下列內容:
(1)標題。標題寫明「刑事(或民事)答辯狀」,「刑事(或民事)被上訴答辯狀」。前者為第一審案件答辯狀,後者為上訴案件答辯狀。
(2)答辯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欄目,直接列寫答辯人的基本情況。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寫答辯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著另起一行列寫代理人,並標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還是委託代理人,並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還要寫明他與答辯人的關系。如委託律師代理,只寫明其姓名和職務。被告人是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法人)的,先列寫答辯人及其單位全稱和所在地。另起一行列寫該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職務。再另起一行,列寫委託代理人及其姓名、職務。對方當事人的情況不用單獨列寫,可在下面的答辯理由說明起訴人和上訴人是誰,起訴或上訴的案由是什麼。
(3)寫明答辯事由。第一審案件答辯狀和上訴案件答辯狀其事由的寫法不同。現分別說明如下:第一審案件答辯人是被告人,答辯事由的具體行文為:「因xx(案由)一案,現提出答辯如下:」。上訴案件答辯狀的答辯人是被上訴人,答辯狀具體行文為:「上訴人xx×(姓名)因xx(案由)一案不服xx×人民法院xx年×月×日×字第×號×事判決(或裁定),提起上訴,現提出答辯如下:」
2、答辯理由。答辯的理由是答辯狀的主體部分,寫法沒有統一的規定,一定要針對原告在訴狀中提出的事實和理由,或上訴人在上訴狀中提出的上訴請求和理由進行答辯,並可提出相反的事實、證據和理由,以證明自己的理由和觀點是正確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3、尾部和附項寫明以下內容:
(1)呈送的機關。寫為「此致」「xx×人民法院」。
(2)右下方寫明。答辯人xx×(簽名或蓋章)並註明年月日。
(3)附項。註明證物、書證的名稱和件數。
H. 1、起訴狀和起訴意見書有區別么 2、答辯狀和辯護意見書有區別么 3、量刑司法化什麼意思
1、起訴狀是指民事起訴狀和刑事自訴狀,是民事案件原告和刑事自訴案件內自訴人向法容院起訴時提交的法律文書,該法律文書引起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審理程序。
起訴意見書是刑事司法文書,是偵查機關偵查終結後,向檢察院的公訴部門移送審查起訴時所作的一種法律文書,代表偵查機關對該案件的最終意見。
2、答辯狀是民事訴訟中被告方向法院提交的針對原告起訴內容而陳述己方意見的法律文書,而辯護意見書是指被告人或者辯護人在整個訴訟過程中向司法部門以書面形式提交的具有為被告人辯護功能的法律文書。
3、量刑司法化,目前沒有這種說法,如果真的要這么說,意思是量刑規范化,通過法定的司法程序對量刑的各個情節加以甄別、評價和認證,依據規范化的量刑文件規定將各個情節轉化為不同的加刑或者減刑幅度,進而計算出最終的刑期。量刑規范化是依據國家規定進行的一項量刑過程。首先根據犯罪的性質、類型、數額等基本要素確定基準刑,然後再考慮影響量刑的其他因素,如自首、立功、賠償等因素,根據國家規定的每一項量刑因素所對應的加刑或者減刑幅度,所有的因素加減相抵之後所余的百分數,乘以基準刑即是最終刑期。
I. 收到傳票時,對方起訴狀更改了,答辯狀需要更改嗎
所謂答辯狀,就是被告和被上訴人針對起訴的事實和理由或上訴的請求和理由進行回答和辯解的文書。答辯狀分刑事答辯狀和民事答辯狀,它是與訴狀和上訴狀相對應的文書。答辯狀是被告(人)、被反訴人、被上訴人、被申請(訴)人針對起訴狀、反訴狀、上訴狀、再審申請(訴)書的內容,在法定期限內根據事實和法律進行回答和辯駁的文書,是訴狀中使用頻率最高的文種之一。答辯狀是法律賦予處於被告地位的案件當事人的一種權利,其有處置答辯權的自由,可以答辯,也可以沉默。但由於答辯狀具有不可忽視的意義——答辯狀有利於保護被告(人)的正當合法權益;有利於人民法院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礎上,判明是非,做出正確的判決,因此應該對答辯權給予足夠重視,積極以答辯狀的形式提出答辯。 寫作答辯狀的目的是回答、反駁對方訴狀的訴訟請求,以減免答辯人的責任。答辯狀的寫作目的與起訴狀、反訴狀、上訴狀、再審申請(訴)書的寫作目的是針鋒相對的。寫作時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這也是應用寫作的重要研究內容之一。(摘自《應用寫作》2005年第9期)民事答辯狀在兩種情況下提出:一是原告向第一審人民法院起訴後,被告就訴狀(起訴狀)提出答辯狀。二是案件經第一審人民法院審理終結後,一方當事人不服,提起上訴,被上訴人就上訴狀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訴狀和上訴人的上訴狀以後,應當在規定的期間內將副本送達被告或被上訴人,被告或被上訴人應當在法定的期限內提出答辯狀。
J. 誰有王浩洋呂波打清華學生的刑事案例啊 最好 有起訴書,答辯狀,辯護詞, 判決書 。。。謝謝您了!!!
要知道,這個我是無能為力,這個是敏感的,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