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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答辯要求

發布時間: 2021-03-26 00:32:44

⑴ 法庭答辯原告要注意什麼

法庭答辯應該是由被告來針對原告的主張來進行。
如果你是回指原告在法庭辯論中的發表辯答論意見的,則原告應該根據具體庭審情況,針對被告的答辯意見及證據質證等具體情況來發表辯論意見,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考慮:
1、原告的主張所依據的證據是否充足、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2、被告的抗辯是否成立、其提供的證據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能主持被告的抗辯。
3、最後就是要求法院能依法支持原告的主張。

⑵ 個人去法院答辯,需要准備什麼

被告可以在答辯期內向法院提交答辯狀,或者當庭答辯。開庭時被告需要發表答辯意見,要提前准備好,當庭答辯的最好先寫好,考慮全面,以免在庭審中一時表達不清。

⑶ 開庭時答辯需要帶什麼材料嗎

您好
作為原告在開庭的時候,最關鍵的應當准備證據,攜帶原件出庭。回
《民事訴訟法》第一答百三十八條 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當事人陳述;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四)宣讀鑒定意見;
(五)宣讀勘驗筆錄。
(3)法院答辯要求擴展閱讀:
法院立案後開庭的時間
法院立案後,送達被告法律文書,一般情況下會給被告一個月的舉證期限。也就說,從立案到審判至少需要一個月時間。
首先,應該保證所留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法院通知能夠及時告知你們。
其次,法院立案後,會將法律文書送達被告,如你起訴時,所留被告地址不夠詳細,或找不到被告,該案將會被中止。
最後,親自到法院問詢案件辦理情況。

⑷ 律師答辯要注意什麼,要求是什麼

法庭答辯應該是由被告來針對原告的主張來進行。
如果你是指原告在法庭辯論中的發表辯論意見的,則原告應該根據具體庭審情況,針對被告的答辯意見及證據質證等具體情況來發表辯論意見,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考慮:
1、原告的主張所依據的證據是否充足、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2、被告的抗辯是否成立、其提供的證據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能主持被告的抗辯。
3、最後就是要求法院能依法支持原告的主張。

⑸ 作為當事人在法庭上應該注意什麼答辯是否要有怎樣技巧

在辯論中,當事人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辯論的語言應簡單明了並富有邏輯,不得有對對方進行侮辱、謾罵等人身攻擊性的語言;

二、辯論應緊緊圍繞案件爭議焦點,不可對一些旁枝末節糾纏不清而忽略主題

三、下一輪的發言不得重復上一輪發言的觀點與內容;

四、如欲打斷對方的辯解而欲與其辯論,應經審判長許可。

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要求發表辯論意見時,應提出申請,徵得審判長同意後,方可發言。在庭審中,雙方展開辯論的機會是均等的。在法庭辯論結束前,審判長應徵求各方是否還有新意見,在各方表示沒有新的意見後,審判長應宣布辯論終結。

審判長宣布辯論終結後,被告人有最後陳述的權利。如果在辯論中發現證據有疑問,合議庭可宣布休庭,決定延期審理,進行調查核實證據。

(5)法院答辯要求擴展閱讀:

法庭審理的過程,是合議庭聽取各方面意見,核實證據,查明案情,從而作出正確判決的訴訟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調查和辯論是不能截然分開的。

如在法庭調查階段,當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後,被告人、被害人就可以就起訴書中指控的犯罪進行陳述,同時,公訴人、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可以向被告人發問;

證人提供證言,鑒定人提供鑒定結論後,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就可以對證人、鑒定人提出問題,對證言筆錄、鑒定結論、勘驗筆錄和其他作為證據的文書;

公訴人、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都可發表意見;對在法庭上出示的物證,當事人要進行辨認,並發表辨認意見等,在這當中都有可能展開辯論。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法庭辯論

⑹ 民事訴訟答辯狀有規定格式要求嗎

民事訴訟答辯狀格式沒有法律要求,有約定俗成的格式:
1、雙方當事人情況版;依次寫明答辯人權和被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住址。答辯人有訴訟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的,也應寫明其身份事項。 案由部分,寫明答辯人因何案的起訴狀或上訴狀提出答辯。行文中必須寫明雙方當事人是誰,以及對方起訴的案由是什麼。一般表述為:「因……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2、正文:答辯理由和答辯請求。 針對原告訴訟請求的答復或反駁;包括事實依據;有關證據;法律依據;
3、尾部:送達何法院,答辯時間和答辯人姓名、附項等。 答辯狀篇幅不必長,但必須抓住重點,特別要抓住起訴狀中那些與事實不符、證據不足、缺少法律依據的內容,進行系統辯駁,以利於法院在審理時判明原告訴訟請求是否符合事實,是否有法律依據,從而作出正確的裁判。

⑺ 收到法院傳票,需要提交答辯狀,答辯狀很重要嗎

答辯狀有利於保護被告(人)的正當合法權益;有利於人民法院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礎上,判明是非,做出正確的判決,因此應該對答辯權給予足夠重視,積極以答辯狀的形式提出答辯。

答辯狀是被告(人)、被反訴人、被上訴人、被申請(訴)人針對起訴狀、反訴狀、上訴狀、再審申請(訴)書的內容,在法定期限內根據事實和法律進行回答和辯駁的文書,是訴狀中使用頻率最高的文種之一。答辯狀是法律賦予處於被告地位的案件當事人的一種權利,其有處置答辯權的自由,可以答辯,也可以沉默

(7)法院答辯要求擴展閱讀

答辯狀作用

被告和被訴人通過答辯狀,可以針對原告或上訴人提出起訴或上訴的事實、理由和根據以及請求事項,進行有的放矢的答辯,闡明自己的理由和要求,並提出事實和證據證實自己的觀點。這樣,人民法院可以全面了解訴訟雙方當事人的意見、要求,對如何合理合法及時處理好案件。

填寫要求

(1)雙方當事人情況;依次寫明答辯人和被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住址。答辯人有訴訟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的,也應寫明其身份事項。

案由部分,寫明答辯人因何案的起訴狀或上訴狀提出答辯。行文中必須寫明雙方當事人是誰,以及對方起訴的案由是什麼。一般表述為:「因……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2)正文:答辯理由和答辯請求。

針對原告訴訟請求的答復或反駁;包括事實依據;有關證據;法律依據;

(3)尾部:送達何法院,答辯時間和答辯人姓名、附項等。

答辯狀篇幅不必長,但必須抓住重點,特別要抓住起訴狀中那些與事實不符、證據不足、缺少法律依據的內容,進行系統辯駁,以利於法院在審理時判明原告訴訟請求是否符合事實,是否有法律依據,從而作出正確的裁判。

參考資料答辯狀_網路

⑻ 寫答辯書的要求是什麼

一、民事答辯狀說明:
民事答辯狀,是民事被告、被上訴人針對原告或上訴人的起訴或上訴,闡述自己認定的事實和理由,予以答復和辯駁的一種書狀。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或被上訴人,被告或被上訴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提出答辯狀是當事人的一項訴訟權利,不是訴訟義務;但被告人或被上訴人逾期不提出答辯狀,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民事答辯狀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組成。
(一)首部

1.標題。居中寫明「民事答辯狀」。

2.答辯人的基本情況。寫明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如答辯人系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應在其項後寫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及其與答辯人的關系;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其名稱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如答辯人委託律師代理訴訟,應在其項後寫明代理律師的姓名及代理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名稱。
3.答辯緣由。寫明答辯人因××一案進行答辯。
(二)正文
1答辯的理由。
應針對原告或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進行反駁與辯解。被上訴人的答辯主要從實體方面針對上訴人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請求事項進行答辯,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從而否定其理由和訴訟請求。一審被告的答辯還可以從程序方面進行答辯,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當的原告,或原告起訴的案件不屬於受訴法院管轄,或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定的起訴條件,說明原告無權起訴或起訴不合法,從而否定案件。無論一審被告,還是二審被上訴人提出答辯理由,要實事求是,要有證據。
2答辯請求。
答辯請求是答辯人在闡明答辯理由的基礎上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的請求。一審民事答辯狀中的答辯請求主要有:①要求人民法院駁回起訴,不予受理;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請求事項的全部或一部分;③提出新的主張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④提出反訴請求。如果民事答辯狀中的請求事項為兩項以上,在寫請求事項時應逐項寫明。對上訴狀的答辯請求應為支持原判決或原裁定,反駁上訴人的要求。

3證據。
答辯中有關舉證事項,應寫明證據的名稱、件數、來源或證據線索。有證人的,應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
2.答辯人簽名。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全稱,加蓋單位公章。
3.答辯時間。
4.附項主要應當寫明答辯狀副本份數和有關證據情況
二、民事答辯狀格式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 住址:
聯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因___________訴我單位_________一案,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的起訴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
__年__月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份。 證據材料___份。

【填寫說明】
1.答辯的理由,是答辯狀的主體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內容:就案件事實部分進行答辯;就適用
法律方面進行答辯。
2.提出答辯主張,即對原告起訴狀或上訴人上訴狀中的請求是完全不接受,還是部分不接 受,對本案的處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張,請求法院裁判時予以考慮。

⑼ 被告法庭答辯技巧

法庭答辯應該是由被告來針對原告的主張來進行。
如果你是指原告在版法庭辯論中的權發表辯論意見的,則原告應該根據具體庭審情況,針對被告的答辯意見及證據質證等具體情況來發表辯論意見,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考慮:
1、原告的主張所依據的證據是否充足、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2、被告的抗辯是否成立、其提供的證據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能主持被告的抗辯。
3、最後就是要求法院能依法支持原告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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