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葯品不良反應課題設計
『壹』 葯品管理法中有關葯品不良反應報告的條文
《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條規定:
國家實行葯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
葯品生產版、經營企業和權醫療機構必須經常考察本單位所生產、經營、使用的葯品質量、療效和反應,發現可能與用葯有關的嚴重不良反應,必須及時向省級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對已確認發生不良反應的葯品,國務院或省級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採取停止生產、銷售、使用的緊急控制措施,並在5日內組織鑒定,自鑒定結論作出後15日內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
為規范葯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的管理,衛生部、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於2004年3月發布實施《葯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和《葯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對該工作做了具體規定。具體請搜索以上2個文件。
『貳』 誰能給說幾個葯品不良反應案例稍微詳細點,100字左右就行
黑龍家齊齊哈爾葯業的「齊二葯」事件,是我們制葯界典型的案例!
該葯廠質量管理體系存在嚴重漏洞。在亮菌甲素注射液的生產過程中,使用了工業用二甘醇,導致多名患者死亡!震驚全國!
那麼為什麼使用了二甘醇呢?事實上,此葯的輔料是丙二醇,物控部門在采購的時候,為了圖便宜,就買了私人倒賣的丙二醇。注意,此丙二醇非葯用丙二醇,而是工業用的二甘醇,兩者的分子式一樣!但即使是這樣,這個二甘醇也不會被投料。這就出現第二個更嚴重的問題了。葯廠用紅外分光光度計來檢測物料,絕不會出現差錯。但是質檢部並沒有檢測,直接發合格報告單,導致二甘醇被投入使用,導致了悲劇!
最後此廠9被被判刑,從北邊的齊齊哈爾到廣州坐牢,也挺慘的!
你也可以搜搜安徽華源的欣弗,上海華聯,去年出過嚴重事故
『叄』 我國5年內葯品不良反應案例及分析
用葯發生了
『肆』 葯物不良反應的分類有哪些
葯品不良反應的分類
1
與劑量有關
1.1
副作用是葯物在治療劑量時,機體出現的與治療目的無關的作用,可能給病人帶來不適或痛苦,一般較輕微,副作用是由於葯物作用選擇性低,作用較廣泛而引起,且多數是可以恢復的功能性變化。
例如:阿托品用於解除胃腸痙攣時,由於抑制腺體分泌而引起口乾等副作用;當用於全身麻醉前給葯時,阿托品減少呼吸道分泌,可防止分泌物阻塞呼吸道及吸入性肺炎的發生,此時,抑制腺體分泌就成為治療作用。
1.2
毒性作用是指在葯物劑量過大或用葯時間過長,葯物在體內積蓄過多時,機體發生的毒性反應,一般比較嚴重。長期頭痛病人頻繁使用阿司匹林來緩解頭痛,結果導致胃潰瘍。
1.3
後遺作用是指停葯後,血漿中葯物濃度降至閾濃度以下時殘存的生物效應。這種效應可能非常短暫,也可能比較持久,例如服用長效巴比妥類催眠葯後,次晨有「宿醉現象」,長期使用腎上腺素皮質激素,由於其對垂體前葉的負反饋作用,引起腎上腺皮質萎縮,一旦停葯,腎上腺皮質功能低下,數日難以恢復。
1.4
停葯反應是指突然停葯後,原有疾病出現加劇現象,又稱「反跳反應」。例如長期服用可樂定降壓後,突然停葯後,次日血壓可劇烈回升,對用此類葯物時,如需停葯,應逐步遞減劑量,以免發生停葯反應。
2
與劑量無關
變態反應是指機體接受葯物後所發生的免疫病理反應,這種反應與葯物的葯理作用和劑量無關,如微量的青黴素就可以引起過敏性休克。變態反應常見於過敏體質的病人。
3
與體內酶有關
3.1
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g-6pd)在服用磺胺類、伯胺喹、呋喃妥因等葯物時,體內如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時可引起溶血性貧血。服用此類葯物時,須引起病人的注意。
3.2
乙醯化酶體內如缺乏乙醯化酶,服用異煙肼後容易引起多發性神經炎和維生素b6缺乏症,服用肼屈嗪可引起全身性紅斑狼瘡樣綜合征。
4
長期應用
多發生在長期用葯後,潛伏期長,沒有明晰的時間關系,難以預測。如常期服用避孕葯導致乳腺癌、血管栓塞等。
『伍』 葯品不良反應的論文怎麼寫呢
路過的,,,
『陸』 葯物不良反應與安全用葯課題研究的內容、意義
淺談葯品不良反應與安全用葯 隨著社會的發展,如何安全、有效、合理的用葯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近年來關於葯物不良反應(adverse drug reaction,ADR)的報道和討論比較多,已引起了各方面的注意。臨床上對葯品的要求不僅僅局限於對疾病的治療作用,同時也要求在治療疾病的同時,所使用的葯品應當盡可能少地出現ADR。根據WHO報告,全球死亡人數中有近1/7的患者是死於不合理用葯[1]。在我國,據有關部門統計,葯物不良反應在住院患者中的發生率約為20%,1/4是抗生素所致。每年由於濫用抗生素引起的耐葯菌感染造成的經濟損失就達百億元以上[2]。合理用葯始終與合理治療伴行,是一個既古老又新穎的課題,也是醫院葯學工作者永恆的話題。醫院葯學工作的宗旨是以服務患者為中心、臨床葯學為基礎,促進臨床科學用葯,其核心是保障臨床治療中的安全用葯。目前公認的合理用葯的基本要素:以當代葯物和疾病的系統知識和理論為基礎,安全、有效、經濟及適當的使用葯物[2]。下面結合臨床工作實踐,並結合文獻,淺談一下臨床常見的葯品不良反應與安全用葯問題。1 抗生素濫用,導致葯物的不合理應用現如今醫療糾紛頻發、醫源性或葯源性事件居高不下、醫療以及用葯成本過高等,已成為多數國家、地區面臨的問題,我國在這些方面也有許多相似之處。合理用葯的實踐步履艱難,進展遲緩,遠未引起人們的足夠重視。實際上,葯物不良反應已成為危及人類健康的主要殺手,而抗生素的濫用現象在我國臨床中已非常普遍。有資料表明,我國三級醫院住院患者抗生素使用率約為70%,二級醫院為80%,一級醫院為90%[3]。抗生素的濫用,不僅使葯物使用率過高、導致醫葯費用的急劇上漲,同時也給臨床治療上帶來了嚴重的後果。現在,很少有醫生對抗生素進行過系統、全面的了解,使用的盲目性很大,在選擇抗生素時不加思考,不重視病原學檢查,迷戀於「洋、新、貴」,盲目的大劑量使用廣譜抗生素,或幾種抗菌葯同時應用,致使大量耐葯菌產生,使難治性感染越來越多,醫療費用也越來越高。臨床上很多嚴重感染者死亡,多是因為耐葯感染使用抗生素無效引起的。ADR以抗生素位居首位。比如說上呼吸道感染,有90%以上是由病毒引起的,但臨床上使用抗生素的卻不在少數。濫用的後果是在宏觀上造成細菌的抗葯性增強,抗生素的效力降低甚至喪失,最終導致人類無葯可用;在微觀上會對患者的身體造成葯源性損害。由於人體內部有許多菌群,正常情況下他們相互制約,形成一種平衡,抗生素的濫用就可能對某些有益菌群造成破壞,使一些有害菌或病毒乘虛而入導致二重感染甚至死亡。另外,臨床分科過細,醫師缺乏正確的抗菌葯物知識;正確的葯品信息獲取困難;醫師缺乏全面的葯學知識等,也是導致用葯錯誤的重要原因。長時期以來,人們已經習慣把抗生素當作家庭的常備葯,稍微有些頭痛腦熱就服用;而有一些患者主動要求用好葯、貴葯,就更造成了資源浪費和細菌耐葯的發生。由此看出,合理用葯不僅僅是醫學問題,也不僅僅是臨床醫師需要注意的問題。要真正做到合理用葯,醫生、患者、葯師、葯品管理部門需要互相協作才能得以實現。 2 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防止葯品不良反應的發生導致ADR的原因十分復雜,而且難以預測。主要包括葯品因素、患者自身的因素和其他方面的因素。2.1 葯品因素 (1)葯物本身的作用:如果一種葯有兩種以上作用時,其中一種作用可能成為副作用。如:麻黃鹼兼有平喘和興奮作用,當用於防治支氣管哮喘時可引起失眠。(2)不良葯理作用:有些葯物本身對人體某些組織器官有傷害,如長期大量使用糖皮質激素能使毛細血管變性出血,以致皮膚、黏膜出現瘀點、瘀斑。(3)葯物的質量:生產過程中混入雜質或保管不當使葯物污染,均可引起葯物的不良反應。(4)葯物的劑量:用葯量過大,可發生中毒反應,甚至死亡。(5)劑型的影響:同一葯物的劑型不同,其在體內的吸收也不同,即生物利用度不同,如不掌握劑量也會引起不良反應。
『柒』 如何規范葯品不良反應報告的程序
不良反應過程描述—3個時間3個項目和2個盡可能
3個時間:
不良反應發生的內時容間;
採取措施干預不良反應的時間;
不良反應終結的時間。
3個項目:
第一次葯品不良反應出現時的相關症狀、體征和相關檢查;
葯品不良反應動態變化的相關症狀、體征和相關檢查;
發生葯品不良反應後採取的干預措施結果。
2個盡可能:
不良反應/事件的表現填寫時要盡可能明確、具體;
與可疑不良反應/事件有關的輔助檢查結果要盡可能明確填寫。
總結
一句話: 「三個時間三個項目兩個盡可能。」
套用格式:
「何時出現何不良反應(兩個盡可能),何時停葯,採取何措施,何時不良反應治癒或好轉。」
要求:
相對完整,以時間為線索,重點為不良反應的症狀、結果,目的是為關聯性評價提供充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