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離婚答辯狀範文是怎樣的
答辯人:王XX,男,1962年8月19日出生,漢族,住XX區XX路XX小區XX幢XX號。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王XX起訴我離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同意離婚。
答辯人同意離婚,不是因為答辯人有婚外情,而是自2001年原告去廣州工作、定居後,雙方感情越來越疏遠,加之雙方工作環境及經濟條件發生了巨大轉變,差距也越來越大,導致雙方夫妻無法交流,感情淡薄,所以答辯人同意離婚。

二、婚生子王XX由答辯人撫養。
原被告於1991年生育一子王XX,為了兒子的健康成長,答辯人要求撫養兒子。具體理由有三點:第一,作為男孩,隨父親生活對他日後的成長,無論從生理上還是從心理上,都更有利、更方便;
第二,原告長期經商,根本無暇照顧兒子,原來就是依靠她的父母撫養,現在她父母已經年邁,身體也不是太好,而兒子又漸漸長大,尤其在心理上更需要家長的關懷,答辯人可以給予孩子所需要的關愛和理解。
第三、原告雖然現在經濟條件好,但做生意賺和賠只在朝夕,經濟並不穩定,也更容易出事情,而答辯人工作和收入均穩定,不會大起大落,
可以給孩子穩定的、和普通孩子一樣的、正常的生活空間,對孩子的健康成長都有幫助。早幾年,為了給孩子更好的外部經濟條件,把他送到廣州,每年只見幾次面,每次見面,
孩子都捨不得答辯人離開。如今,孩子長大了,更需要完整的親情,這些都是他年邁的外祖父母和忙碌的母親無法給予的,不能為了外部經濟條件,忽略孩子內心的健康成長。
結合以上三點理由,答辯人要求撫養孩子王XX。
三、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答辯人在舉證期間提供了一些關於共同財產的證據。同時原告現在廣州經商,但由於她的故意隱瞞,答辯人無法查清她的財產狀況,請求人民法院在查清財產的情況下,對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此致
北京xxx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月日
⑵ 離婚答辯狀怎樣寫
民事訴訟中的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訴狀副本後,在法定期限內,針對原告在訴狀中提出的事實、理由及訴訟請求,進行回答和辯駁的書狀,稱為第一審民事答辯狀。
1、離婚答辯狀的特點
第一審離婚答辯狀具有下列特徵:
(1)必須是離婚案件被告提出的。
(2)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民事訴訟法第113條第1款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第113條第2款又規定。「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由此可見,提出答辯狀,對於民事被告來說,既是義務,又是權利,而主要的還是權利。
(3)必須針對離婚起訴狀的內容進行答辯。
2、內容和寫法
首部
(1)標題:寫「離婚答辯狀」。
(2)當事人欄:標題之下,直接列寫答辯人的基本情況。列答辯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職務,單位或住址。
(3)案由部分,主要寫明對原告某人為什麼案件起訴進行答辯,對何時收到起訴狀副本,可寫可不寫。
具體寫法如:「答辯人因原告XXX提起XXXX(案由)訴訟一案,現答辯如下:」或者寫:「答辯人於XXXX年X月X日收到你院轉來原告XXX提起XXXX之訴一案的起訴狀副本,現提出如下答辯:」
答辯的論點和論據
這是離婚答辯狀的主體部分,或者說是關鍵部分。大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就事實部分進行答辯對原告訴狀中所寫的事實是否符合實際情況表示意見。如果所訴事實全部不能成立,就全部予以否定;部分不能成立,就部分予以否定。提出符合客觀真實的事實來加以證明。就事實部分進行論證,要著重列舉出反面的證據來證明原告訴狀中所述事實不能成立,並且要求反證確實、充分,不能憑空否認原告訴狀中所敘述的事。這里所說的反面證據,一種是直接與原告所提的證據相對抗的證據,另一種是足以否定原告所述事實的證據。
(2)就適用法律方面進行答辯一是事實如果有出入,當然就會引起適用法律上的改變,論證理由自然可以從簡,這叫事實勝於雄辯。二是事實沒有出人,而原告對實體法條文理解錯誤,以致提出不合法要求的,則可據理反駁。三是在程序方面,如果原告起訴違反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沒有具備引起訴訟發生和進行的條件,則可就適用程序法方面進行反駁。
⑶ 離婚答辯狀怎麼寫
答辯狀中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等版內容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⑷ 離婚答辯狀有字數要求嗎
人民法院對離婚答辯狀沒有字數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⑸ 離婚答辯狀
向你這種情況,法院在第一次審理時,只要一方不願意離婚,一般會不準予離婚的。但是如果你老婆在6個月後仍然向法院起訴離婚,那法院就會判你們雙方離婚。所以,在答辯狀中,1、你只要說明你本人並不是好逸惡勞就可以了,老婆在外掙錢,自己是在家打理家務,並不是好逸惡勞。以後自己一定改正,為家庭而努力。2、並且一定要堅決不離婚,理由是當初你們是自由戀愛(如果不是就不寫),並且現在有了小孩,為了小孩有個好的成長環境,完整的家庭,請求法院駁回她的訴求。(如果沒有就不寫)3、文化水平低,並不表示雙方合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