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科學大辭典
1. 小區和社區有什麼不同
1.社區與居住區概念社區:西方社會學、政治學、人類學等許多學科常用的一個術語。迄今為止,定義還無統一規定。有的學者曾對社區的94個定義進行對比分析,發現各定義唯一的共有因素是「人」。有人把社區與大至一個完整的社會系統,小至一個社會組織、社會團體,甚至某些具體的單位相提並論,混為一談。有的學者則明確提出社區與社會或社會體系完全同義。有些學者完全按照生物學的觀點定義社區,把生物分布、生存條件和自然環境作為劃分社區的基本因素。有人從文化發展的角度,把不同的文化傳統、生活方式、價值觀念,以及社會風俗等作為社區規定性的主要成分。也有人把生物學觀點和文化因素結合起來,從這兩方面來確定社區的定義。目前較有普遍性定義是:社區是一種功能相互聯系在一起的人類群體。他們在某一特定時期生活於某一特定地區,處於相同的社會結構中,具有基本上一致的文化傳統和價值觀念,共同感覺到自己是一個具有相對獨立性和一定自治性的社會實體。 ——《社會科學新詞典》 聚集在某一地域中的社會群體、社會組織所形成的一個在生活上相互關聯的社會群體。「社區」一詞源於拉丁語,意為共同的東西和親密的夥伴關系。首次將社區一詞用於社會學研究的是德國社會學家滕尼斯,他用Gemeinschaft(一般譯為共同體、團體、社區)一詞同Gesellschaft(一般譯為社會)進行對比分析,用社區一詞表示具有共同價值觀念的同質人口所組成的社會團體。後來美國社會學界在使用社區這一概念時賦予其「地域社會共同體」的含義。作為社會實體的社區通常包含以下要素:(1)以一定生產關系為紐帶組織起來的,達到一定數量規模的人群;(2)人群賴以從事社會活動的、有一定界限的地域;(3)一整套相對完備的生活服務設施;(4)一套相互配合的、適應各社區生活的制度和相應的管理機構;(5)基於社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歷史文化傳統的文化、生活方式,以及與之相連的社區成員對所屬社區在情感上和心理上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社會科學大辭典》小結:社區是指綜合了社會各種群體與組織的某種生活駐地。「社區」一詞源於拉丁語,意思是共同的東西和親密的夥伴關系。20 世紀30年代初,費孝通先生在翻譯德國社會學家滕尼斯的一本著作《Community and Society》(社區與社會 著於1887年)時,從英文單詞「Community」翻譯過來的,後來被許多學者開始引用,並逐漸的流傳下來。「社區」一詞最初是由德國的社會學家滕尼斯應用到社會學的研究中。居住區:城市中主要供居民居住和日常活動區域。居住區一般都有完善的市政公用設施和生活服務設施,綠地和娛樂休憩場所,設立居住區可為居民創造一個安靜、方便、舒適的居住環境。居住區是最基本的城市職能,一般佔地比例最大,因其應容納所有的城市人口,包括勞動人口和非勞動人口。從城市土地經濟特性分析,其他職能區都創造經濟價值,而居住區不能直接創造價值,但它卻是其他職能區的基礎,是城市存在的必要前提。 ——《環境科學大辭典》 在城市計劃中所規定的用途地域之 一。許多發達國家都頒布有城市計劃法,規定了為維護特別良好的居住環境, 專門設定城市中的居住區。例如日本的城市計劃法中規定,不許在居住區建工 廠、影劇院; 為了保持良好陽光,不許多設計高層建築等。 ——《人文地理學詞典》 城市大規模的生活居住用地,佔地30萬m2至100萬m2,居住3萬至5萬人。常分級組成,如由小區,組團、街坊、院落等組成。區內設有中學、醫院、百貨商場等較大型生活服務設施。一般泛指城市中居民聚居,住房和公共服務設施集中的地區。 ——《中國土木建築網路辭典·城市規劃與風景園林》小結:以居住為目的的城市空間。2.區別①空間表述區別社區:以人為基本單元的空間系統單元,常見於人居環境科學(泛建築類科學、空間科學,建築學/城鄉規劃學/風景園林學等),但是是系統論影響下的一種表述,強調各系統之間的耦合關系。居住區:單一性質的空間表述,是對該類型空間的一種統稱。②空間類型區別社區:可以涵蓋所有地域空間所構成的社區系統,如鄉村、聚落空間可以構成農村社區等居住區:但表示城鎮下的居住組團空間③歷史驅動區別社區:最早見於國外,由費孝通先生引入中國,有研究認為社區概念的提出與成型同西方城市發展有一定聯系,早期西方城鎮化發展後,鄉村地區受城鎮化影響,人為形成聚集空間,最終形成社區的早期雛形。因而可以看出,早期社區類比於建國前的村落或鄉村一類表述。隨著城鎮化的進一步發展,尤其是衛星城理論與田園都市理論的興起,社區的概念被進一步放大,並形成以系統論為主導的空間體系。居住區:城市化下產生的一種功能較為單一的空間,是我國目前城市的空間構成主體之一。社會化大分工下,造成了城市中,空間的分布由社會分工決定,居住空間成為目的較強的空間劃定。尤其在我國的當下,社區概念新近被引入,但是社區尚未完全成型,居住區仍然是城市居住與生存空間的主體。④順延關系預測在土地利用與分配長期不變的情況下,土地私有制國家的城市空間將逐步由居住區向社區進行轉變,而土地公有制國家將呈緩慢的變更。但土地公有制國家的鄉村社區反而會呈現井噴式增長。總結:①兩者都是以人為最基本服務對象的居住生活空間,不同的是居住區服務功能單一,而社區包含了諸多服務系統,具有一定自給性和循環性的特點。②居住區將仍是我國城鎮空間的主體,近20年不變。③兩者的區別源於社會分工程度的體現,社會分工越明確,城市中只有居住區;但經濟條件的不同可以讓社區的使用人群發生改變,如歐美等發達國家或地區,逆城市化現象後,富裕階層逐漸搬入郊區的社區,而貧困階層反而搬入城市居住區,後逆城市化中則反之,如底特律在未來將會進入逆城市化進程中。3.例證社區:歐美諸多典型代表,我國目前提出新農村社區是這種理念帶入中國後的一種嘗試,預測會取得較好的生存空間體驗。居住區:所有城市的居住空間都只配被稱為居住區,尤其是我國。
2. 環境學詞典和環境科學大辭典哪個好
環境科學大辭典比環境學詞典好。
因為環境科學大辭典屬於中國大網路全書中的一卷。內容豐富,權威性強
3. 有人知道蔡林的詳細資料嗎
蔡林 人檔案 軍醫大學教授 2000年以來蔡林出版專著、發表文章、獲獎情況 2000年以來已在多家出版社正式出版了11部著作,在報刊上發表文章26篇,獲得了多種獎項,詳細情況如下: 一.出版著作情況 1.獨立完成的專著 1)《攝影2000個為什麼》,2000年1月,由電子科技大學出版社正式出版,全國發行 2)《攝影小經驗小竅門333》,2000年6月,由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正式出版,全國發行 3)《自動照相機攝影要領》,2000年6月,由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正式出版,全國發行 4)《彩色攝影易學通》,2000年6月,由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正式出版,全國發行, 5)《傻瓜照相機攝影手冊》,2002年1月,由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正式出版,全國發行, 6)《觀光攝影》,2005年2月,由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正式出版,全國發行, 2.合作完成的著作 1)《大學攝影基礎教程》,2000年8月,由浙江攝影出版社正式出版,全國發行 2)《少年軍校教程(小學分冊)》,2001年1月,由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正式出版,全國發行 3)《少年軍校教程(初中分冊)》,2001年1月,由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正式出版,全國發行 4)《醫學常用英漢縮略語詞典》,2002年3月,由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正式出版,全國發行 5)《親情攝影》,2005年2月,由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正式出版,全國發行, 6)《攝影基礎》,2005年2月,由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正式出版,全國發行, 二.在報刊上發表的文章 在報刊上發表了26篇文章,主要有以下幾篇: 1)「幾種常見照相機的性能及故障檢修」,2000年《電子報》,合刊。 2)「淺談攝影家的才能」,2000年5月《四川科普作品選》。 3)「使用噴墨列印機列印投影片的小經驗」,2001年7月《中國醫學教育技術》。 三.獲獎情況 1.2000年3月,獲四川省教育攝影協會「重大貢獻獎」。 2.《攝影科普叢書研究》,於2000年4月,獲軍隊科學技術進步三等獎。 3.《攝影大網路辭典研究》,於2000年4月,獲軍隊科學技術進步三等獎。 4.2001年5月,被評為「第三軍醫大學『九五』科技工作先進個人」。 5.2001年5月,被評為「首屆創新杯四川省十佳科普作家」。 6.2004年9月,獲「中國攝影教育優秀理論」獎。 7.論文「雛議攝影藝術鑒賞」,2004年11月,獲全國高校優秀論文獎。 8.2005年4月,獲四川省教育協會「突出貢獻獎」。 蔡林,男,1959年生,博士,1984年7月畢業於北京工業大學環境與化學工程系;1988年1月調入中國人民大學人口研究所,1990年9月任講師。發表論文20餘篇,參與專著撰寫10部;參與課題10餘項。博士論文題目是系統動力學在人口資源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研究中的應用——以北京市垃圾處理系統為例 研究方向或專長 主要研究方向是人口資源環境經濟學,專長是系統動力學在可持續發展研究中的應用。 學術研究成果 A.專著—— (1) 環境科學大辭典,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1991 (2) 走向21世紀的人口環境與發展,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 (3) 人口、資源、環境關系史,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 B.論文—— (1) 如何科學地制定城市人口開放政策,城市問題,2002;3 (2) 「白色污染」如何治理,生態經濟,2002;5 (3) 基於系統動力學的人口安全研究模型,人口研究,2005年增刊 C.參加的課題—— (1) 中國人口發展前景與對策研究,1992—1994,聯合國人口基金P04課題 (2) 北京市人口容量研究,2002,北京市計委課題 (3) 第五次人口普查中國老年人住房狀況研究,2002-2003,國家統計局課題
求採納
4. 如何劃分企業的污染類別
國家技術監督局1996-12-20批准 1997-07-01實施
前言
本標準是為適應環境保護的發展、管理和決策需要而制定的。它有助於正確反映環境中各種污染的性質狀況,治理效果和發展趨勢,便於環境保護的科學決策和信息管理,也適合於與其他信息系統之間的信息交換。
本標准中「環境污染」的術語是參考了《簡明不列顛網路全書》、《中國大網路全書(環境科學)》和《環境科學大辭典》中「環境污染」的內容,同時吸收了有關專家的意見。
本標准中「聲環境」、「振動環境」、「放射性環境」和「電磁環境」為名詞,意指環境中的聲、振動、放射性和電磁都有一定的本底值或背景值。
本標准由國家環保局和國家技術監督局共同提出。
本標准起草單位: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和中國標准化與信息分類編碼研究所。
本標准主要起草人:錢鐵宗、馮衛、朱裕棟、丁雅嫻、金銳、陳仰勝、魯紀行。
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環境污染的類別與代碼。
本標准適用於環境信息管理,也適用於與其他信息系統的信息交換。
2術語
環境污染是指環境的物理、化學和生物等條件的變化,使環境系統的結構與功能產生有害於人類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發展的現象。
3類別劃分及編碼方法
3.1類別劃分
3.1.1 根據環境科學發展和我國環境保護管理現狀,本標准中的環境污染類別的劃分主要考慮人類活動所造成的環境污染,不包括生態破壞引起的環境問題。
3.1.2 本標准從六個不同的方面對環境污染進行分類。每個方麵包含若干個彼此獨立的類目。每個類目表示一種環境污染類型。
3.2編碼方法
本標准用兩位阿拉伯數字表示,其中:
11~19表示按環境污染主體劃分的環境污染類別;
21~29表示按環境污染性質劃分的環境污染類別;
31~49表示按環境污染對象劃分的環境污染類別;
51~59表示按環境污染影響范圍劃分的環境污染類別;
61~69表示按環境污染方式劃分的環境污染類別;
91~99表示按其他方面劃分的其他環境污染類別。
如果個位數是「0",則表示分類面的名稱;凡個位數字是「9」,則表示「其他」。
4代碼表
代碼
類別名稱
說明
10
環境污染主體
11
天然污染
13
人為污染
19
其他環境污染主體
20
環境污染性質
21
物理污染
23
化學污染
25
生物污染
如細菌,病毒污染等
29
其他環境污染性質
30/40
環境污染對象
31
大氣環境
32
地表水體環境
不包括海洋環境
33
地下水體環境
34
海洋環境
35
土壤環境
36
外層空間環境
37
聲環境
如雜訊對聲環境的污染
38
振動環境
41
放射性環境
42
電磁環境
43
光環境
44
熱環境
45
嗅覺環境
如惡臭污染
19
其他環境污染對象
50
環境污染影響范圍
51
全球性污染
53
區域性污染
55
其他環境污染影響范圍
59
環境污染方式
60
直接污染
63
間接污染
65
潛在污染
69
其他環境污染方式
90
其他環境污染類別
99
其他環境污染類別的環境污染
5. 重力過濾受到哪些條件的限制
水的流速,壓力,過濾口
重力過濾法是指利用水的重力水頭克服濾料層的阻力進行水的過濾澄清處理工藝[1]。是在重力作用下通過濾料介質濾除水中懸浮物及膠體物顆粒的水處理方法。水水處理工藝中常用的各種敞口式過濾裝置均屬於這種過濾法。分快速過濾和慢速過濾兩種,其濾速分別為8-10m/h及0.1-0.3m/h左右。
分類
重力過濾法分為快速過濾和慢速過濾兩種類型,其濾速分別為8-10m/h和0.1-0.3m/h。快濾法多用於給水及工業廢水的過濾處理,運行時需投加混凝劑。慢濾法由於過濾速度慢,佔地面積大、僅用於給水過濾處理[1] 。
壓力過濾法
水經水泵加壓後、利用壓力水頭克服濾料層的阻力,濾除水中懸浮物及膠體雜質的水處理方法。加壓過濾是在密閉容器中進行的,過濾器分為立式和卧式兩種。壓力過濾法運行中----般濾速較高,例如用於工業用水過濾處理時,濾速可達8一10m/h,甚至更高。該力-法由於有定型產品,安裝運行方便,佔地少,常用於工業用水、廢水及污泥處理中。
6. 曲格平的著作
曲格平先後發表數十篇論文,並撰寫了《中國的環境問題及對策》、《中國的環境管理》(中、英文版)、《中國的環境與發展》、《世界環境問題的發展》、《中國人口與環境》、《困境與選擇》、《我們需要一場變革》、《夢想與期待》、《曲之求索:中國環境保護方略》等著作,主編了《中國自然保護綱要》(中、英文版)、《2000 年中國的環境》、《環境科學大辭典》、《環境保護知識讀本》等書籍。其中《2000 年中國的環境》獲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和國務院經濟技術中心特等獎,《中國自然保護綱要》獲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中國的環境管理》獲「第四屆中國圖書獎」。
7. 環境意識的環境意識概念
環境意識,作為一種思想和觀念,古已有之。但作為一個術語以及這個術語所包含的現代環境意識的內涵卻是嶄新的。
現代環境意識首先倡導於西方,中文譯文來自「Environmental Awareness」一詞。從國際上看,「環境意識」術語的產生以及它所表示的現代環境意識的內涵大體上出現於本世紀六十年代。
1968年,美國學者Roth首先提出環境素養(Environmental literacy)的概念,其含義與環境意識的含義極為接近。實際上,環境素養可以認為是環境意識的同義詞。當時媒體認為環境污染是那些環境盲(Environmental illiterates)造成的,Roth便提出如何辨認有環境素養的公民,由此提出環境素養的概念。
1970年,美國總統尼克松(Nixon, 1970)曾以「環境素養」為題,在美國環境質量委員會(Councilof Environmental Quality)的年度報告中揭示環境素養的重要性。他認為環境問題的解決,需要美國全社會進行改革,以獲得新的知識、概念和態度,並認為美國全社會必須對人與其環境的關系發展有新的了解和認識,也就是說要發展環境素養。而環境素養的培養必須依賴教育過程的每個階段。
1970年美國新澤西州環境教育委員會制訂新澤西州環境教育整體規劃(New Jersey Master Plan for Environmental Ecation)。其目的在於採用迅速而有效的方法培養具有環境素養的公民(environmentally literate citizen-ry)。該計劃認為具有環境素養的公民應了解整個環境間的互依關系和責任,並且具有解決現存環境問題及防止將來問題發生的知識和技能。
Rillo(1974)認為環境教育的目標在於事實或個人價值觀評價環境問題。培養具有環境素養的公民。他們能夠主動、合理地使用環境,以發展人類高品質的生活;能問題。了解人類無法與其他生物分離而完全獨立,而與環境的其他成分互相關聯。
1978年,聯合國科教文組織在前蘇聯的第比利斯召開政府間環境教育會議,認為有環境素養的人具有下列特徵:( Roth 1992 )
1.對整體環境的感知與敏感性。
2.對環境問題了解並具有經驗。
3.具有價值觀及關心環境的情感。
4具有辨認和解決環境問題的技能。
5.參與各階層解決環境問題的工作。
Volk等(1985)調查美國環境教育學者對環境教育課程的看法,結果認福為當時學校的環境教育注重知識的培養,以及環境問題的了解,而忽視環境行動技能的教學,這種環境教育不易達到培養具有環境素養公民的教育目標,並認為具有環境素養的公民有能力而且願意對重要環境問題採取行動。
聯合國將1990年訂為環境素養年(EnvironmentalLiteracy Year),在其出版的環境教育通訊《聯結》( Connect)中以全人類環境素養(Environmental literacy for all)為題,對環境素養曾作下列描述:全人類環境素養為全人類基本的功能性教育,它提供基礎的知識、技能和動機,以配合環境的需要,並有助於可持續的發展。
Marcinkowski(1990)綜合文獻中許多學者對環境素養的研究,認為環境素養應包含下列含義:
1,對環境的感知與敏感性。
2.尊敬自然環境的態度,關心人類對自然的影響。
3.了解自然系統如何運行的知識,以及社會系統如何干擾自然系統。
4.了解各種(地方的、地區的、國家的、國際的和全球的)環境相關問題。
5.能使用第一手或第二手的信息來源,通過分析、合成和評價環境問題信息,並根據事實或個人價值觀評價環境問題。
6.全力投人,主動地、負責地去解決環境問題。
7.具有補救環境問題的策略知識。
8.具有技能,發展實施相關策略和制定計劃以補救環境問題。
9.主動參與各階層的工作以解決環境問題。
1978年,美國學者Dunlap&Van Liere提出「新環境典範」的概念〔「〕,它提倡一種人與自然之間互動關系的新思維,其信念是了解人是整個自然生態系統的一部分,相信各種極限的存在,確認地球的負荷能力不是無限的,認識整個生態系統平穩的重要性。「新環境典範」是相對於傳統的以人類發展為中心的思維模式,即「主流社會典範」而提出的。這個概念與環境意識是相似的。
可以說,環境意識是關於人地關系的各種先進思想觀念的集合。「它是一種新的獨立的意識形態」。就中國而言,「環境意識」的提法在正式場合的出現,始自1983年召開的第二屆全國環境保護會議(見1983年12月31日廖漢生同志在第二次全國環保會議上的書面發言)。
環境意識目前已逐漸被國際社會廣泛接受。在一些發達國家,環境意識已成為一種潮流,已逐漸成為人們思想意識的一部分,它不僅要求規范個人的生活方式,還要求規范社區與整個社會的生活方式和經濟活動方式。而且,它還日益在國內和國際的政治、經濟事務中發揮重要影響。前者如綠色和平運動和組織已成為歐盟國家中重要的議會勢力,後者如由世界貿易組織(WTO)協調的國際貿易活動正受到愈來愈多、愈來愈嚴格的環境規則的約束。在我國,環境意識一詞也在大眾傳媒中頻繁出現,日益受到人們的重視。環境意識所反映的思想觀念,也引起學術界的認真研究以及政治家的廣泛關注。
但是人們對環境意識的概念似乎還沒有達到共識,還沒有一個公認的定義。根據統計,有關環境意識的定義僅在國內公開發表的書刊上就有30多個,而且還不斷有新的定義出現。對於一個概念,出現眾多的定義和解釋,可以看出人們對此的關注程度和廣泛探討。也表明環境意識的研究還處在起步階段,特別是在我國,有關環境意識的研究開始於八十年代末,至今只有十幾年的時間。
由於環境意識包含的內容非常廣泛,存在著多種理解和定義。以至於在《簡明不列顛網路全書》(1985),《中國大網路全書》等權威的工具書中,沒有收入「環境意識」作辭條。在近期出版的一些較專業的大辭典中,如日本出版的《地球環境手冊》(不破敬一郎主編,1995)、JOHN WILEY &SONS公司出版的《環境與可持續發展辭典》( Alan Gilpin主編,1996) 中也沒有「環境意識」辭條。僅在國內出版的《環境科學大辭典》中有解釋。
對待目前出現的眾多環境意識的定義,較為合適的方式是考察人們是如何使用「環境意識」這個概念的,它的出發角度和結構框架,以及這些概念的實際含義。這將有助於拓展我們對環境意識的理解,也有助於我們做進一步的研究。
8. 王燦發的學術成果
《環境法基本問題新探》
《環境法學教程》
《生物安全國際法導論》
1. 生物安全國際法導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2. 環境與自然資源法案例教程,知識產權出版社,2006年2月第1版;3.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案例,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年12月第1版;4. 政府法制通用教程,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2005年7月第1版;5. 環境糾紛處理的理論與實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7月第1版;6. 企業依法經營讀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7. 中國大網路全書(環境科學卷);中國大網路全書出版社;8. 外國環境法選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10月第1版;9. 中國環境法制疑難問題解析,人民日報出版社,2000年6月第1版;10. 環境法概論,當代世界出版社,2000年4月第1版;11. 環境資源法,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1999年6月第1版;12. 環境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6月第1版;13.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 1999年4月第1版;14. 法律辭海,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12月第1版;15. 市場經濟網路全書,中國大網路全書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16. 環境法學教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9月第1版;17. 中國環境執法全書,紅旗出版社,1997年9月第1版;18. 瑞典環境法,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1997年5月第1版;19.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闡釋,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1997年1月第1版;20. 迎接新世紀的挑戰,參編撰稿,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1996年6月第1版;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釋義全書,法律出版社,1996年1月第1版;22. 環境法基本問題新探,獨著,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1995年10月第1版;23. 中國環境典型案件與執法提要,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1995年10月第1版;24. 幹部環保法律知識教程,合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4年3月第1版;25. 國際環境法導論;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4年2月第1版;26. 中國涉外法律實務大辭典,北京工業大學出版社,1993年8月第1版;27. 環境保護四法一條例詮釋,獨著,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3年7月第1版;28. 中國環境執法大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3年6月第1版;29. 企業轉化經營機制實用法律手冊,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3年5月第1版;30. 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法律制度研究,經濟科學出版社,1992年9月第1版;31.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詞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年8月第1版;32. 經濟法律大辭典,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2年8月第1版;33. 中國登記與辦證指南大全,農村讀物出版社,1992年8月第1版;34. 新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常用法律條文闡釋,中國檢察出版社,1992年7月第1版;35. 「二五」普法教育500題,大連出版社,1992年6月第1版;36. 中國環境法的理論與實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年6月第1版;37. 環境科學大辭典;,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1991年3月第1版;38. 法律考試必備知識速成記憶 合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0年6月第1版。學術論文:1. 讓環保審計發揮更大作用 中國審計 2006年第9期,第18頁;2. 不可多得的經典教材——評《環境保護法教程》(第四版) 法學評論 2006年第二期;3. 環境行政處分具體化的重要立法 中國環境報 2006年3月1日3版;4. 中國環境政策的歷史性轉變 中國環境報 2006年2月23日第4版;5.讓「環境優先」成為立法基本原則 法制日報 2006年2月20日第8版;6. 「圓明園鋪膜事件」對環境影響評價法的拷問 中州學刊 2005年第5期;7. 環境違法成本低之原因和改變途徑探討 環境保護 2005年第9期,總第335期,2005年9月出版;8. 跨行政區水環境管理立法研究 現代法學 2005年第5期;9. 環境損害賠償立法框架和內容的思考 法學論壇 2005年第五期,2005年9月5日;10.讓刑法在保護環境中發揮更大作用 法制日報 2005年9月15日第1版;11. 公益訴訟不會導致濫用訴權 綠葉 2005年第3期,2005年3月;12「環保風暴」的影響及其顯現的環境執法問題 華東政法學院學報 2005年第4期第18~19頁;13. 從一起環境行政訴訟看環境公益訴訟的影響和作用 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2005年7月;14. 《中國の環境紛爭處理と公害被害者に對する法律支援》 載平野孝 編:《中國の環境と環境紛爭》,日本評論社 2005年3月;15. 中國環境維權的現狀:問題與出路 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2005年3月;16. 四條款彰顯行政民事並重的環境立法趨勢——簡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案中的民事條款(上、下) 中國環境報 2005年1月13日和17日;17. 《環境侵權救濟研究》序 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2004年12月;18. Transjurisdictional Water Pollution Management: The Huai Rever Example WATER international Volume 29, Number 3,Page 269, September 2004;19. 中國環境糾紛的處理與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 龍谷法學(日) 第36卷,2003年第3號;20. 「戰略環評」法律問題研究 法學論壇 2004年第3期,第19卷,總第93卷;21. 論環境糾紛處理和環境損害賠償專門立法 政法論壇 2003年第5期;22. 談地方徵收排污費實施辦法的制定 中國環境報 2003年7月19日第3版;23. 「戰略環評」的若干法律問題初探 農業環境與發展 2003年第20卷增刊;24. 論我國環境管理體制立法存在的問題及其完善途徑 政法論壇 2003年第4期第21卷(總第112期);25.生物安全的國際法原則 現代法學 2003年 第4期(第25卷);26; Experiences and Lessons on China's Trans-jurisdictional Water Pollution Management 黃河水利出版社 2003-5-1第一版;27. 論截留、擠占和挪用排污費構成犯罪的條件 中國環境報 2003-2-15日;28. 中國環境糾紛的處理與公眾監督環境執法 環境保護 2002年第5期;29. 論我國現有懲治環境犯罪立法的缺失及其完善 國際環境法與比較環境法評論 2002年第1卷;30. 環境恢復與再生時代需要新型的環境立法 鄭州大學學報(哲社版) 2002年第2期;31. 「三冷」是否構成破壞社會秩序罪 中國環境報 2002年2月2日第3版;32. A summary of Policy and Legal analysis on Dealing with Envoronmental Disputes in China JRP Series No. 128 2002年5月;32. A Case of Water Polution in Pizhou, Jiangsu Province JRP Series No. 128 2002年5月;33. Air Pollution Damage: The Case of a Copper Smelter in Chifeng JRP Series No. 128 2002年5月;34. 試論環境雜訊污染防治立法存在的問題 中國環境報 2001年9月8日;35. 論修訂後的《海洋環境保護法》的特點 環境保護 2000年第4期;36. 論新海洋環境保護法對各有關部門管理職責的分工 中國環境報 2000年2月19日;37. 創建框架性法規體系 國際貿易 2000年7月號38. 生物安全管理立法的初步研究——生物安全管理立法初探 城市環境 2000年第4期;39. 我國資源綜合利用立法所存在問題及其對策分析 環境保護 1998年第8期;40. 論我國新刑法關於環境犯罪的規定及其實施 政法論壇 1998年第2期;41. 我國懲治環境犯罪立法的重大突破 中國環境報 1997年5月3日第三版;42. 環境標準是環境執法中的試金石 中國化工報 1997年4月4日;43. 國外環境法現狀與發展趨勢 中國化工報 1997年1月17日;44. 我國環保立法的現狀與展望 中國化工報 1997年1月3日;45. 論自然保護立法存在的問題及完善途徑 中國環境報 1996年7月6日~8月3日;46. 具體情況應具體分析 中國環境報 1996年6月1日第3版;47. 固體廢物關於法律責任的規定 中國環境報 1996年2月24日;48. 我國懲治環境犯罪立法亟待解決的幾個問題 中國法學 1996年第1期;49. 我國自然資源立法對自然保護的局限性分析 環境保護 1996年第1期;50. 固體廢物的申報登記制度 中國環境報 1996年1月20日;51. 固體廢物的排污收費制度 中國環境報 1996年1月6日;52. 履行法定職責之訴成立的條件及問題 中國環境報 1995年12月30日第三版;53. 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中國環境報 1995年12月30第三版;54. 加強懲治環境犯罪的立法勢在必行 中國環境報 1995年11月25日;55. 瑞典環境法的體系及其借鑒意義 中國環境管理 1995年第10期;56. 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的自然資源立法的基本原則 環境保護 1995年第8期;57. 論環境保護自衛權 優秀論文選集 1995年3月1日;58. 論我國環境法中的環境保護獎勵制度 環境保護 1994年第2期;59.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對國際環境法發展的影響和貢獻 中外法學 1994年第4期;60. 水污染防治法應對跨行政區水污染防治作出必需的規定 中國環境報 1994年11月3日;61. 大氣法的修改指導思想淺議 中國環境報 1994年7月23日;62. 法與度不可偏頗 中國環境報 1994年5月7日第三版;63. 論環境法律責任的特點 中國環境科學 第12卷第5期;64. 選擇執法手段應考慮執法效果 中國環境報 1993年12月7日第3版;65. 這種污染損失應由第三者承擔 中國環境報 1992年3月12日第三版;66. 這種行政行為無法律依據嗎? 中國環境報 1991年11月12日第三版;67. 談談地方環境立法的技術要求 環境保護 1990年第7期;68. 如何減少和避免環境行政訴訟? 中國環境報 1990年10月6日第三版;69. 環保局為什麼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中國環境報 1990年7月17日第三版;70. 環保部門拒不履行法院已生效的行政判決怎麼辦? 中國環境報 1990年9月20日;71. 什麼情況下環境行政行為可以被判決變更? 中國環境報 1990年9月13日;72. 市政府發布的規范性文件能否作為行政訴訟? 中國環境報 1990年9月6日;73. 環保局成為被告後還能繼續取證嗎? 中國環境報 1990年8月7日;74. 如何製作環境行政訴訟起訴狀? 中國環境報 1990年 月 日;75. 對環保局制定的規章起訴法院為何不受理? 中國環境報 1990年6月21日第三版;76. 提起環境行政訴訟的必備條件有哪些? 中國環境報 1990年6月7日第三版;77. 地方立法將國家環保法具體化的技術方法 中國環境管理 1989年第5期;78. 關於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之我見 中國環境報 1988年4月19日第3版;79. 環境法的調整對象保護對象保護客體辨析 環境法 1987年第1期;80. 應指定限制行政罰款條例 法學季刊 1987年第2期;81. 環境評價單位在環境評價中的權利和義務初探 青年環境學家 1987年第1期;82. 我國環境法的基本原則芻議 環境法 1986年第2期;83. 如何正確處理經濟特區環保工作中的幾個關系 中國環境管理 1985年第6期84. 在防治水污染方面環保部門的職權和排污單位的義務 中國環境管理 1985年第3期; 85. 試論經濟合同的有效條件 福建社聯通訊 1983年第7期 《中國懲治環境犯罪立法亟待解決的幾個問題》
《中國法學》
《論中國環境管理體制立法存在的問題及其完善途徑》
《跨行政區水環境管理立法研究》
《現代法學》
Chinese Environmental Law Enforcement: Current Deficiencies and Suggested Reforms,Vermont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Spring),Volume 8,Issue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