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論文答辯申請書
研究生應按時認真完成學位論文並按照本學校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要求中提出的有關事項和格式撰寫論文。2學位論文成稿並交導師審閱通過後,方可提出答辯申請。答辯申請者須將《研究生答辯申請報告》、《學位論文摘要》、在學期間的獲獎證明、發表文章的全文或錄用證明等其它證明材料 於規定時間之前一並交人事教育處,過期或材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申請者所交材料經中心學位評定委員會秘書初審合格後,交中心學位評定委員會學科專業組進行學位論文答辯資格及論文書寫文字和格式等項目的預審。預審通過後方可組織答辯。研究生答辯之前由答辯秘書將畢業論文送至有關專家評閱。碩士研究生答辯至少有3名評閱人的意見,其中有1名是外單位專家;博士研究生答辯至少有5名評閱人的意見,其中有2名是外單位專家。由人事教育處或答辯秘書負責收回評閱人的評閱意見,評閱意見對申請人保密。若評閱人對論文沒有提出異議,則可組織答辯。由答辯秘書領取《學位研究生畢業論文答辯情況表》、《畢業研究生登記表》、《研究生畢業論文答辯程序》、《答辯選票》、《答辯記錄紙》等並組織實施。若返回的評閱意見中有三分之一以上持反對意見,則不能組織答辯,但可保留申請資格,將論文修改後可以重新申請答辯。保留資格的時間最多不得超過二年。答辯秘書應提前二天向全中心通報答辯事宜(內容保密者除外)。參考資料:腳丫論文
② 博士答辯申請書中 在學期間獲獎情況包括大學期間嗎
清華大學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申請書填寫格式姓名研究生學號:性別:出生年月日:籍貫:何年在何大學何專業畢業:何年在何處曾獲學士學位:民族:漢政治面貌:入學時間:培養單位:已修學位課程學分:不填學位論文題目:所有表格中的論文題目一致論文工作起止日期:開題時間~2006年11月已交論文:2冊科研成果已發表(請註明刊物名及文章名):研究型論文已發表1篇,《計算機XX》,「發表論文題目」時間、期刊、頁號已錄用1篇,《計算機XX》,「發表論文題目」錄用時間密級審定人:簽字()現申請大學工學碩士學位論文答辯,請予審查並安排答辯。(學科門類: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申請人日期:2006.12.25各研究所名稱一、信息光電子研究所(由原激光真空物電教研組組成)二、通信與微波研究所(由原通信微波教研組組成)三、高速信號處理與網路傳輸研究所(原信號檢測教研組)四、網路與人機語音通信研究所(原信息教研組)五、圖象圖形研究所(原圖象教研組)六、線路與系統教研室(原線路教研組)
③ 上海交通大學博士畢業有多難
上海交通大學博士研究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完成培養計劃,課程成績合格並達到規定的總學分,通過學位論文評審及答辯、且符合學校和學院規定的學術論文發表要求,可申請授予博士學位。
申請規定:
一、學術論文發表(本項規定適用於2015年9月及以後入學的博士研究生)
申請學位論文答辯之前,需發表(或錄用)與學位論文主要內容相關的學術論文。獲得國家級科技成果獎,可免除論文發表的要求;獲得省部級科技成果一等獎(署名前5位)、二等獎(署名前3位)、三等獎(署名前2位)、或發明專利授權,等同於發表相同數量的SCI或EI論文;獲得省部級其它科技成果獎項或發明專利公開,等同發表相同數量的學術論文。具體要求如下:
1. 數量及質量要求
(1)理學:須發表(或錄用)2篇學術論文,至少1篇發表(或錄用)在SCI(科學引文索引)檢索的刊物上。
(2)工學、農學:須發表(或錄用)2篇學術論文,至少1篇發表(或錄用)在SCI(科學引文索引)或EI(工程索引)檢索的刊物上。在EI檢索刊物上發表的論文需為英文(或其第一外國語)。
(3)文學、法學、經濟學、管理學:須在SSCI(社會科學引文索引)或CSSCI(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檢索的刊物上發表(或錄用)2篇學術論文。
2. 認定辦法
學術論文必須在就讀博士期間,以上海交通大學為第一單位發表(或錄用)於所屬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認定的刊物上。學位申請人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以1篇計;以第二作者發表的論文(第一作者必須是其導師)以1/2篇計;第三作者及以後者不計。
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可制定高於上述標準的學術論文發表要求。為鼓勵博士生發表高質量學術論文,各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應制定導向性刊物目錄,對發表在本學科國際高水平刊物、影響因子高、他引率高的論文作者,可減少發表學術論文的數量要求。
二、學位論文
(一)學位論文預答辯
1. 組織預答辯小組
由所在學科組織5名副教授級以上(含副教授級)職稱的同行專家組成預答辯小組,其中副教授級專家必須具有博士學位,且不超過3名。預答辯小組設負責人1名。博士生本人的指導教師須參加其學位論文預答辯,但不作為預答辯小組成員。
2. 舉行預答辯會
預答辯會舉行之前,預答辯小組成員應對博士學位論文初稿、開題報告、專家的開題論證意見、學位論文年度檢查評價和建議,以及年度總結報告等材料進行全面、細致、充分的預審。預答辯會主要內容如下:
(1)介紹論文情況:論文作者重點對學位論文的創新性、關鍵性結論進行論證,導師對博士生的研究情況作全面介紹。
(2)質疑並評價:預答辯小組成員對學位論文初稿進行質疑,對論文的創新性、學術水平及理論研究和實驗研究的立論依據、研究成果、關鍵性結論等做出評價並得出結論。預答辯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①合格:提交學位論文評審。
②基本合格:修改論文後將修改報告與學位論文一並提交評審。
③不合格:全面修改論文,經導師審核後重新進行預答辯。
(二)學位論文評審
1. 評審方式
學位論文評審一般於答辯前3個月進行,既可選擇進行國內評審,也可選擇進行國際評審。評審通過方可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校學位辦將不定期對未參加「雙盲」評審(以下簡稱為「盲審」)的論文進行抽查,評估論文質量,動態調整相關政策。
(1)國內評審
學位論文一式三份,分別由3位同行專家評審,其中1份由所在學科聘請1名副教授以上職稱(含副教授,副教授級專家須有博士學位)同行專家評審,另外2份由學校聘請2名校外教授級同行專家進行盲審。
培養質量較高的學院可自我把控學位論文質量,自行確定論文評審份數與具體辦法報學部審核、學校備案後執行。
(2)國際評審
學校鼓勵各學院開展學位論文國際評審,具體按照《上海交通大學博士學位論文國際評審與答辯試行辦法》執行。
2. 評審時效
論文評審結果一般在2個月內(自論文提交評審之日起計算)返回。評審意見超過2個月(寒暑假及國家法定假日除外)未返回者,經導師同意,可申請論文答辯,答辯通過後可申請博士學位。如答辯後返回的評審意見出現異議情況,論文作者仍應按照評審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論文。
3. 異議處理
(1)復議:評審未通過的學位論文應在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或結業轉畢業年限內復議合格,復議論文由原評審專家評審,復議次數最多2次,復議費用自理。逾期或2次復議未通過者,不再受理其答辯及學位申請。
(2)申訴:對評審意見有爭議者,在收到評審意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可向所屬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提出申訴。申訴程序如下:
本人提出書面申訴,經導師簽字認可、所在學院認定其書面申訴理由成立後,由學位辦將其論文及相關材料送另外2位校外專家進行評議,評議結果返回後,由所屬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組織不少於3人的專家小組,對評審意見和申訴理由進行審核、論證,得出論證意見,提交所屬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學部學位評定委員會和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後,告知申訴人。
(三)學位論文答辯
通過論文評審並按評審專家意見修改、完善,經導師審核定稿,且達到學校和學院規定的學術論文發表要求者,向所在學科提出答辯申請,經導師、學科、學院審核後舉行學位論文答辯會。進行國際答辯的,按照《上海交通大學博士學位論文國際評審與答辯試行辦法》執行。
學科應指定教職人員擔任答辯秘書,負責答辯材料的准備、協調答辯組織工作及答辯後材料匯總等工作。
1. 答辯委員會組成
所在學科聘請5或7名副教授級以上(含副教授級)職稱的校內外同行專家(其中至少2名校外專家)組成答辯委員會,其中副教授級專家須具有博士學位,且不超過2名。答辯委員會主席必須由學術水平高、博士生培養經驗豐富的教授級專家擔任。博士研究生本人的導師可作為答辯委員會委員,但不能擔任主席,如導師擔任答辯委員會委員,答辯委員會須由7名專家(含導師)組成。
2. 論文答辯會程序
學位論文答辯會應遵循「堅持標准、保證質量、公正合理」的原則,發揚學術民主,以公開方式(涉密學位論文答辯按涉密會議辦理)、按照下述程序進行:
(1)論文作者報告論文的主要內容(45分鍾左右);
(2)論文作者宣讀《學位論文原創性聲明》;
(3)答辯秘書介紹論文工作情況、論文評閱情況及盲審意見和結論;
(4)答辯委員會成員提問,作者答辯;
(5)休會。答辯委員會舉行評議會,對學位論文的學術水平和作者的答辯情況進行評議,並以無記名投票表決得出答辯結論,擬定並通過答辯決議,答辯委員會主席簽署答辯決議書;
(6)復會。主席宣布答辯委員會的答辯決議和答辯結論;
(7)論文作者簽署《學位論文版權使用授權書》。
3. 答辯結論:答辯結論以答辯委員會無記名投票結果決定。
(1)答辯通過:得票數超過答辯委員會成員2/3者,為答辯通過,建議授予博士學位並提請所屬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
(2)答辯未通過:得票數未超過答辯委員會成員2/3者,為答辯未通過。答辯未通過者,可在2年內(不超過規定的最長年限)修改論文,重新評審論文並答辯1次。如答辯委員會認為其論文雖未達到博士學位論文要求,但符合碩士學位論文要求的,可申請授予碩士學位。
(四)學位論文歸檔
答辯通過後,博士生應及時提交學位論文歸檔稿及學位申請材料,論文如需修改,最晚應在答辯之日起30日內提交,逾期不受理其畢業及學位申請。
三、學位申請
達到學校和學院規定的學術論文發表要求、通過學位論文評審及答辯、按時提交下述學位申請材料者,方可進入學位授予審核流程:
1. 學位論文(電子版、紙質版):通過答辯後(如有修改意見需修改論文)的最終版
2. 學位申請表(紙質版)
3. 答辯決議書(紙質版)
4. 學位論文評審意見書
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齊全者,不受理其學位申請。
四、學位授予審核
1. 學科及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
所在學科及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對學位論文的質量、答辯過程和學術論文發表情況進行審查,並通過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做出是否同意授予博士學位的決定。
得票數超過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應到成員半數者,報學部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同時提出10%左右的申請人進入學部學位評定委員會重點審核名單。未達最低得票數(應到成員半數以上)者,暫緩授予博士學位。
2. 學部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
學部學位評定委員會對各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同意授予博士學位人員進行審核,並通過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做出是否授予博士學位的決定。
得票數超過學部學位評定委員會應到成員半數者,提交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未達最低得票數(應到成員半數以上)者,暫緩授予博士學位。
3. 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
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對各學部學位評定委員會同意授予博士學位人員進行審批,通過審批者授予博士學位並頒發博士學位證書。授予博士學位人員名單公示3個月(自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通過之日起計算)。
經上述各級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暫緩授予博士學位者,自暫緩授予學位之日起2年內,論文作者可根據學位評定委員會意見和要求修改論文,重新申請學位,逾期不再受理。
④ 大連理工博士畢業要求
大連理工大學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
(二OO七年四月修訂)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本校暫按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十一個學科門類授予碩士學位,按哲學、法學、理學、工學、管理學五個學科門類授予博士學位。
第三條 授予學位的學科專業,由學校報請國家教育部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
學位評定委員會
第四條 本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按博士級學位組織。學位評定委員會成員由本校主要負責人和指導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的教授25-27人組成,任期二到三年,學位評定委員會設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幹人。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的產生是根據各院、系授予學位的學科、專業的多少,由院、系學術委員會提出候選人,經校學術委員會全體會議徵求意見和協商後,最後由校長審定上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備案後公布。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下按相近和相關學科設若干學科評定組,學科評定組設正、副組長各1人,組長和副組長應是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組員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聘任。
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由7-15人組成,任期二到三年,分委員會設正、副主席各一人,分委員會主席必須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成員擔任。分委員會的產生過程是:經院、系學術分委員會協商推薦,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最後由校長批准。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成員主要由教授組成,應為本學科領域的學術帶頭人,有博士點的院、系,博士生導師應在分委員會成員中占較大比例。
第五條 學位評定委員會職責
(一)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職責
1、聽取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學位授予工作的匯報;
2、作出授予學士學位的決定;
3、作出授予碩士學位的決定;
4、作出授予博士學位的決定;
5、通過授予名譽博士學位的人員名單;
6、作出撤銷已授予學位的決定;
7、研究和處理有爭議的問題和其他事項。
(二)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職責:
1、審查申請學士學位者資格,組織學位論文評閱與答辯,作出授予學士學位的建議;
2、審查申請碩士學位者資格,組織學位論文評閱與答辯,作出授予碩士學位的建議;
3、審查申請博士學位者資格,推薦學位論文評閱人和答辯委員會成員名單,並組織學位論文預答辯和答辯,作出授予博士學位的建議;
4、審定碩士、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推薦優秀博士學位論文。
(三) 學科評定組職責:
學科評定組受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委託,對各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通過答辯的博士學位論文進行復審。
各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的成員出席方得召開,作出授予碩士、博士學位的建議時需聽取答辯委員會(含預答辯小組)的匯報,所形成的決議以不記名投票、並過全體成員半數方為有效。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的成員出席方得召開,作出授予博士學位的決定時需聽取各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匯報和學科評定組復審報告,所形成的決議以不記名投票方式、並過全體成員半數方得有效。
碩 士 學 位
第六條 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且具備以下條件者,視為達到碩士學位授予要求:
(一)按培養計劃要求修滿學分;
(二)發表符合學校要求的學術論文;
(三)通過碩士學位論文答辯。
第七條 課程要求
在規定期限內修完培養計劃規定的課程(含馬克思主義理論課、外國語、基礎理論課和專業課),參加由研究生院組織的課程考試,成績合格,達到規定的學分。
第八條 學術水平
學位申請人通過碩士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達到下述學術水平者授予碩士學位。
(一) 掌握一門外國語;
(二) 在本門學科內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
(三) 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
(四)在正式出版的學術期刊上、會議論文集或本校《研究生網路學刊》上發表論文(含錄用)
第九條 學位論文要求
(一) 論文應在導師指導下由研究生本人獨立完成,所研究的課題應在學術上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或對國民經濟建設有一定的參考價值。結論和建議應有新的見解。
(二) 對學位論文所述及的各個問題反映出具有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
(三) 掌握本門學科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或獨立承擔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
論文內容和書寫格式的具體要求,參見附件1。
第十條 學位論文評閱
碩士學位論文評閱由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指派專人負責(一般為研究生教學秘書)。首先由指導教師提議五位學位論文評閱人,學科點點長從中指定兩位碩士生導師作為評閱人。研究生教學秘書負責收集並整理評閱人意見。若有1位評閱人意見為否定,則由點長再增聘兩位評閱人進行評閱,增加的兩位評閱人中如仍有一位以上評閱人持否定意見,則本次申請無效,研究生需根據評閱人的意見仔細修改,半年後方可再次申請。
第十一條 資格審查
碩士學位申請者向指導教師提出答辯申請,指導教師同意後,向所在院、系提交如下申請材料:
1、《大連理工大學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申請表》;
2、《大連理工大學碩士學位論文答辯情況表》;
3、碩士學習期間發表學術論文或錄用證明的復印件;
4、學位論文。
由各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組織專人按照本細則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和第十條規定進行審查。碩士生發表學術論文的具體要求由各院系確定。
如果碩士研究生申請答辯時未滿足文章發表的要求,但滿足其他畢業條件,允許組織學位論文答辯,答辯通過者可先予以畢業,但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暫不審議其學位,直至在碩士生畢業兩年內滿足上述要求後,由本人提出申請,學位評定分委員再審議其學位。如果碩士生自畢業答辯之日起滿兩年仍未滿足發表論文要求,學校將不再討論其學位。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接受學位申請或取消申請學位資格:
(1) 未達到本細則第七條和第八條規定者;
(2) 有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行為者。
第十二條學位論文答辯
(一)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由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參考指導教師所提議人選指定不少於5位專家組成,必須有申請人所在院、系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委員和至少1位碩士學位論文評閱人。答辯委員會設主席1人,由具有高級職稱的碩士生指導教師擔任。
(二)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至少在答辯前三天把碩士學位申請人的學位論文送交答辯委員會成員審閱。答辯會由答辯委員會主席主持,並按答辯程序(參見附件2)進行,根據學位論文的水平和答辯的情況作出是否授予碩士學位的決議。決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經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為通過, 決議經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字後,報院系及校學位評定委員會。
(三)為保證學位論文質量,要求院系抽取5-10%的碩士學位論文進行復審,由研究生院組織相關領域專家進行復審。
(四)對需要復審的論文作者,暫不討論其學位授予,由研究生院將其學位論文送相關領域專家復審。
1)復審專家一致認為達到碩士論文水平要求者,可按同期答辯申請人授予學位;
2)若有一位復審專家有異議和修改意見,申請人須對修改意見進行書面答復並修改學位論文,由校學位委員會討論是否授予學位;
3)若有兩位以上復審專家有異議,則本次申請無效,申請人可在一年內修改學位論文,並再次由研究生院送相關領域專家評審,評審專家一致認為達到碩士論文要求後可申請答辯。對修改後的送審論文,若仍有兩位以上(含兩位)評審專家有異議,則校學位委員會原則上不再受理其學位申請。
博 士 學 位
第十三條 課程要求
博士生在申請論文答辯之前必須修完培養計劃規定的課程(馬克思主義理論課、外國語、基礎理論課、專業課和學術活動)並參加研究生院組織的考試、考查,成績合格後取得規定的學分。
第十四條 學術水平
學位申請人通過博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達到下述水平者,授予博士學位:
(一) 熟練掌握一門外國語;
(二) 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
(三) 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
(四) 在本學科領域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的成果。
第十五條發表論文要求
申請博士學位的博士生在學位論文預答辯之前,必須公開發表學術論文,而且:
(一) 博士學位申請人必須是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須是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
(二)論文第一署名單位應為大連理工大學。
(三)我校根據學科門類分為以下三類:
1) 理科類學科各專業的博士生必須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兩篇以上學術論文,其中必須有一篇為SCI收錄的外文期刊論文;
2)工科類學科各專業的博士生必須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兩篇以上學術論文,其中必須有一篇為SCI或EI收錄的外文期刊論文;
3)人文、經管、建築類學科各專業必須在本學科指定的核心期刊(由各分學位委員會指定並報校學位委員會批准和學位辦備案)上發表二篇學術論文和一篇外文期刊或外文會議論文。
(四)各門類學科的博士學位申請人在本學科指定的有重要影響力的國內外一流期刊(由各分學位委員會指定並報校學位委員會批准和學位辦備案)上發表一篇文章等同於本學科發表論文要求。
(五)在我校主辦的同一種期刊上發表多篇論文只以該期刊一篇論文計。
(六)各院系可以根據本院系的情況制訂高於本細則的標准。各個院系制訂的標准報研究生院學位辦備案,具體實施由各個院系審查、學位辦復核。
第十六條 博士學位論文要求
(一) 學位論文的基本科學論點、結論和建議,應在學術上有理論意義或對國民經濟建設有實踐價值。
(二) 對學位論文所述及的各個問題反映出具有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
(三) 學位論文應在指導教師指導下由研究生本人獨立完成,並對所研究的課題在本學科領域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新性成果。
(四) 掌握本門學科的研究方法和技能, 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
論文內容和書寫格式的具體要求, 參見附件3。
各院、系可參考上述要求,根據學科、專業的特點,提出本學科、專業學位論文的具體學術標准。
第十七條 博士學位論文預答辯
博士學位論文必須在通過預答辯後方可印送有關單位同行專家評閱和申請博士學位論文答辯。
(一)博士生要在預答辯前向所在學科點點長提交如下材料申請預答辯:①列印的學位論文初稿②《大連理工大學博士學位論文答辯申請表》③博士學習期間發表學術論文的原件。
(二)各學科點點長根據博士生提交的材料擬訂預答辯小組名單,預答辯小組至少由三名本領域的專家組成(不含指導教師),其中至少兩人為博士生導師。博士生把論文初稿在預答辯前一周送交預答辯小組的老師進行評閱。
(三)預答辯小組老師對學位論文初稿進行審閱,對學位論文的創新性和學術水平以及學位論文完成的工作量、學位論文的理論研究和實驗研究的立論依據、研究成果、關鍵性結論及創新點摘要等做出評價,提出具體修改意見,並記錄在《博士學位論文初稿評審表》中。
(四)博士生預答辯通過後應根據預答辯小組的意見對論文進行認真修改,修改稿經預答辯小組組長和學科點點長確認後到研究生院申請送校外專家評審。
第十八條 博士學位論文評閱
(一)博士生根據預答辯小組的意見對學位論文進行修改後,再將學位論文和創新點摘要(編號逐條簡述)、《大連理工大學博士學位論文答辯申請表》、博士學習期間發表學術論文的原件、《導師提議明審評閱人名單(不少於六人,一個單位不多於兩人)》交各院系的研究生教學秘書,由研究生教學秘書整理後交各學科點點長;
(二)學科點點長可以根據情況對導師提議的明審專家名單進行調整和補充,提出三位明審專家;
(三)研究生教學秘書將上述材料一並交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審批,學位辦公室可根據情況對學位論文評閱人進行調整,確定三位明審專家,並從專家庫中隨機選取兩位盲審專家。
(四)五份學位論文評閱書(以下簡稱評閱書)由研究生院學位辦直接寄給評審專家,評閱時間約為四十個工作日,評閱書寄回學位辦登記,並由學位辦及時把回收的評閱意見反饋給各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五份評閱書需全部收回,如不夠份數要及時補寄。
第十九條 博士學位論文答辯資格審查
各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按照本細則第十三條至第十六條規定,結合培養計劃對答辯申請人的資格進行審查。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或學位辦主任根據五份評閱書的評閱意見做出是否同意進行博士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的決定。
(一)五份評閱書的評閱意見全部為同意答辯的可以申請答辯;
(二)如果評閱意見為修改後答辯,則研究生需根據評閱意見認真修改,然後由相關學科點組織專家對修改後的論文進行評估和認定, 給出書面意見以及是否同意答辯的決定;
(三)如果有一份評閱意見為修改後再審,則研究生需根據評閱意見認真修改後送原評審專家再審。再審通過後方可申請答辯;
再審後仍為否定意見的,博士生要在收到意見後的三個月以上,一年以內對博士論文進行認真修改,重新預答辯和送審;
(四)如果兩份以上的評閱意見為否定,則本次申請無效, 申請人需在收到意見後的三個月以上,一年以內對學位論文進行修改, 重新申請預答辯和送審。
(五)如果研究生和導師認為外審的否定意見屬於學術觀點之爭,可以提出復議申請。校學位委員會將組成由相近學科點點長為組長的復議小組,由復議小組就是否是學術觀點之爭給出書面意見。如果復議小組認為是學術觀點之爭,則需再進行送審,送審原則是:有一份否定意見需再送兩份論文外審。 如果復議小組認為不是學術觀點之爭,則需按第十九條(三),(四)條款執行。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接受學位申請或取消申請學位資格:
1. 未達到本細則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規定者;
2. 有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行為者。
第二十條 博士學位論文答辯
(一)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由五至七人組成,其中博士生導師應佔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應包括兩名非本院、系與博士論文課題相近研究領域的博士生導師,必須有申請人所在院、系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委員以及預答辯小組的成員,申請人的指導教師不作為答辯委員會成員。答辯委員會主席由教授(博士生導師)或相當職稱的人員擔任。
(二)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博士學位論文答辯申請後,由申請人的指導教師提議,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推薦五至七名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名單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或學位辦主任審核簽字,獲准答辯。
(三)答辯委員會設秘書一人,由講師及講師以上職稱的教師或相當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擔任,協助組織答辯事宜。
(四)博士學位申請人須在答辯前五天把學位論文送交每位答辯委員會成員,答辯委員會成員預先審閱。
(五)博士學位申請人須在答辯前以公開方式將答辯題目、時間、地點等答辯信息提前公告。
(六)答辯會由答辯委員會主席主持,按答辯程序(參見附件4)進行答辯,答辯委員會根據學位論文的水平(包括評閱人對學位論文的學術評語和對學位論文創新點評價)和答辯的情況就是否授予博士學位做出決議,決議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經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過,決議經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字後,報院系及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應有記錄。
(七)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認為申請人的論文雖未達到博士學位的水平,但已達到碩士學位的學術水平,而且申請人又尚未獲得該學科碩士學位的,可做出授予碩士學位的決議,報送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
(八)學位論文答辯不合格的,經答辯委員會同意,可在1年內修改論文後重新答辯一次。若答辯委員會未做出修改論文後重新答辯的決議,或申請人逾期未完成論文修改,或重新答辯後仍不合格者,以後不再受理其學位申請。
第二十一條 內部答辯
博士學位論文答辯一般應當公開舉行。如果論文涉及國防、軍事或國家機密,或由於技術秘密等原因,需要進行內部答辯的博士生,須填寫學位論文內部答辯申請表報研究生院審批,按《大連理工大學關於涉密研究生保密管理辦法》執行。
對進行內部答辯的論文,由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和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共同協商提出五名專家,匿名評閱,評閱意見密封返回研究生院學位辦。五名論文評閱人的評閱意見一致通過,則由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組織內部答辯;若有一份否定意見,則本次申請無效,重新修改論文,半年後再次向研究生院提出評閱申請。
第二十二條 如果博士研究生申請答辯時未滿足發表論文要求,但滿足其他畢業條件,允許組織學位論文答辯,答辯通過者可以先予以畢業,但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暫不審議其學位,直至博士生畢業兩年內,滿足上述發表論文要求後,由本人提出申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再審議其學位。博士生畢業兩年後仍未達到授予博士學位所要求的發表論文要求的,校學位委員會原則上不再受理其學位申請。
第二十三條 對於在校學位委員會會議上沒有通過授予博士學位的申請者,校學位委員會可以在當次學位會以後的一年內再受理一次其學位申請,但是需重新進行預答辯、外審和答辯。如果第二次在校學位委員會上仍然沒有通過,校學位委員會將不再受理其學位申請。
名譽博士學位
第二十四條 授予名譽博士學位須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討論通過,並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後授予。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在職人員申請同等學力碩士和博士學位,按《大連理工大學接受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實施細則》執行。
第二十六條 在我國的外國留學生和從事研究或教學工作的外國專家,申請碩士、博士學位,參考本細則執行。
第二十七條 各學位獲得者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發給《學位證書》。證書的生效日期為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作出決定之日起。
第二十八條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如發現有舞弊作假等嚴重違反本細則規定的情況時,應舉行會議,對已經授予的學位作出撤銷原決定的決議。
第二十九條 在實施過程中,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相抵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為准執行之
⑤ 武漢大學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及學位申請報告怎麼寫
攻讀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為學歷教育,在修完在讀學校規定的學位課程回,通過論文答辯後,畢答業時可以獲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俗稱雙證)。
攻讀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為非學歷教育,在修完在讀學校規定的學位課程,通過論文答辯後,畢業時只獲得學位證書(俗稱單證)。
金融學考研西方經濟學重點名詞
18.等斜線:是一組等產量線中,兩要素的邊際技術替代率相等的點的軌跡。
19.擴展線:在要素價格、生產技術和其他條件不變時,擴展線是一組等產量線與等成本線相切點(即MRTSLK=w/r的點)的軌跡。擴展線是長期中企業擴張的最優路徑,是一條特殊的等斜線。
20.規模報酬:(長期)所有生產要素以同比例變化的生產規模的變化所引起的產量變化之間的關系。產量增加比例大於各要素增加比例稱為規模報酬遞增;產量增加比例小於各要素增加比例稱為規模報酬遞減;產量增加比例等於各要素增加比例稱為規模報酬不變。
21.規模經濟:要素投入比例可變時,生產規模的變化所引起的產量變化之間的關系
⑥ 超期答辯博士生畢業證申請表 導師意見怎麼寫
緩派生是指畢業離校時未落實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可根據個人意願,申請將檔案、戶口保留在原就讀學校,以繼續落實用人單位。
緩派生是指畢業離校時未落實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可根據個人意願,申請將檔案、戶口保留在原就讀學校,以繼續落實用人單位。緩派的畢業生不發放「報到證」緩派期最長不超過兩年。超過緩派期仍未落實工作的,由學校將其派回生源所在地,學校負責辦理就業報到證、檔案轉遞手續,戶口由畢業生持學校出具的證明自行到公安機關辦理。
⑦ 博士可以提前1年畢業嗎提前答辯可以拿到學位證嗎
可以的,可以拿到學位證書的。
以湖北中醫葯大學為例,博士生(在職人員)學制為四年,在完成培養計劃、保證培養質量的前提下注重提高培養效率,允許已達到本專業培養方案人才培養要求的優秀在職博士生提前一年畢業。
申請提前畢業的博士研究生,必須達到研究生參加學術交流的相關規定要求。申請人主持或參與本學科科研課題研究、在本學科領域內取得重大科研成果、獲得科研成果獎項情況,均可作為申請提前畢業的重要參考條件。
(7)博士論文答辯申請書擴展閱讀:
提前畢業要求規定:
1、申請提前畢業的博士研究生經導師推薦,向專業所屬院系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博士研究生(在職人員)學位論文提前答辯申請表》及《學位論文答辯申請表》,同時提交申請條件中所要求的各種材料原件、復印件及證明材料。
2、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對學位論文進行審核並完成學位論文重復率檢測工作後,組織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專家對申請人員材料進行復審,審核結果向院系反饋並在校園網進行公示。
3、通過提前答辯申請並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的博士研究生列入當年畢業計劃。
⑧ BS/BA, MS, and PhD分別是什麼學位
1、BS:理學學士(英語:Bachelor of Science,拉丁語:Baccalaureus Scientia,簡稱B.S.,BS,B.Sc.或BSc),或稱理學士,大學本科學位,授予修讀自然科學相關專業,完成大學本科(台灣稱為大學部)學業的畢業生。
2、BA:文學士(英語:B.A.或A.B.,詞源來自拉丁語的artium baccalaureus),這一種是本科教育(undergraate)學士學位,大部分大學授其予修讀人文學科學科之學生,一般包括文學、語言學、歷史、地理、文化研究和傳意學等。
3、MS:理學碩士(拉丁語:Magister Scientiæ;英語:Master of Science;縮寫為 M.S. 或 M.Sc.),是在一些國家中頒發給學習科學與社會科學方面碩士級課程的學位。
4、PhD:哲學博士(英語:Doctor of Philosophy,簡稱:PhD/Ph.D./D.Phil.,又譯研究博士),高級學銜之一,通常是學歷架構中最高級的學銜。擁有人一般在大學本科(學士)及/或研究院(碩士)畢業,再進行相當年數的研修後,撰畢論文並通過答辯,方獲發哲學博士學位。
(8)博士論文答辯申請書擴展閱讀
1、學士學位獲取條件
1)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包括統招專升本)畢業考試成績合格,在校表現良好,就可以獲得學士學位。有的學校要求過大學英語四級。
2)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所有科目的加權成績在該校所劃定的分數以上(不同學校要求不同),畢業論文答辯良好及以上並通過學位英語考試,畢業後可以申請學士學位(有的學校還要求通過學位加試,即本專業主幹課加試)。
3)電大開放教育本科生,必修課平均成績75分及以上,選修課70分及以上,通過學位英語考試,論文答辯成績為良(或以上)可申請由國家開放大學授予的學士學位。
4)脫產、業余(函授)的成人教育本科生(包括成人專升本)畢業後符合條件者(一般是在校表現良好、論文良好及以上、所有科目平均分70分以上、補考累計少於四門、通過學位英語考試)可以申請學士學位。
5)遠程教育(網路教育)本科(含網路教育專升本)的學生畢業後符合相關條件者也可申請學士學位。
⑨ 博士學位論文答辯會陳述詞怎麼寫要注意哪些事項重點是什麼
陳述詞:
1.選題緣由(研究什麼問題?為什麼選這個題目——使答辯委員明白你選題版的價值權何在?研究的問題范圍)
2.研究方法(你使用了什麼研究方法?是如何研究的?即研究過程是怎樣的?——使答辯委員相信你的研究是科學可信的)
3..研究結果(通過研究得到了什麼結論?有什麼新發現?有何創新?——使答辯委員了解你研究的最終成果)
注意事項:
1.陳述和回答問題時都要注意語言流利、簡明扼要,意思表達清楚就行,不要太啰嗦,讓人感覺到你的思路是清晰的。
2.回答問題時實事求是,態度誠懇,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
3.落落大方,表現出研究者的自信,但又不能顯得狂妄自大,一定要尊重答辯專家。
4.如果之前知道答辯委員名單,可事先了解一下他們的經歷、專長、成果和關注的問題,對預測他們的提問內容和回答的准備有好處。
希望能夠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