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科學內涵
❶ 如何准確理解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國 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我們 黨提出的全新理念,標志著我們黨對中 國 特 色社 會—主義規律的認識提高到一個新境界。
社會主—義是一種新 生的社 會制度,還處在實踐和發展的初期。怎樣治理社 會主義社會這樣全新的社會,世界社 會主義歷史上沒有成功的經驗,只能在實踐中探索。馬 克思、恩格斯沒有遇到全面治理一個社 會主義國家的實踐,他們關於未來社會的原理很多是預測性的;列寧在俄國十月革 命後不久就過世了,沒有來得及深入探索這個問題;蘇聯在這個問題上進行了探索,取得了一些實踐經驗,但也犯下了嚴重錯誤,沒有真正解決這個問題。
我們—黨在全國執 政以後,不斷探索這個問題,雖然也發生了嚴重曲折,但在國家治理體 系和治理能力上積累了豐富經驗,取得了重大成果,改 革開放以來的進展尤為顯著。我國政治穩定、經濟發展、社會和諧、民 族團結,同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不斷出現動亂局面形成了鮮明對照。這說明,我們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總體上是好的,是適應我國國情和發展要求的。
❷ 什麼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深厚支撐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廣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深厚支撐。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把「堅持和完善繁榮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制度」,作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首次提出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的根本制度,明確了「堅持和鞏固」文化制度體系的基本內容,部署了「完善和發展」的重點任務。
(2)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科學內涵擴展閱讀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一個國家選擇什麼樣的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是由這個國家的歷史文化、社會性質、經濟發展水平決定的。」優越的制度不是「飛來峰」,有效的治理源於文化滋養。沒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沒有文化的繁榮發展,就沒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也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國家治理現代化。
「我們說要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說到底是要堅定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堅定文化自信,推動文化繁榮興盛,既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目標,又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手段。只有大力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廣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才能構築起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深厚支撐。
❸ 如何理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從政治屬性來看,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的政治領導和政策推動下治理國家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其本質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的集中體現。
從治理結構來看,國家治理體系主要包含經濟治理、政治治理、文化治理、社會治理、生態治理和黨的建設六大體系,且這六個體系不是孤立存在或各自為政的,而是有機統一、相互協調、整體聯動的運行系統。其中,經濟治理體系中的市場治理、政治治理體系中的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體系中的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中三個最核心要素。
從治理目標來看,就是要實現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一是規范化,無論政府治理、市場治理和社會治理,都應該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規范的公共秩序;二是法治化,任何主體的治理行為必須充分尊重法律的權威,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有超越法律的權力,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三是民主化,即各項政策要從根本上體現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主體地位,各項制度安排都應當充分保障人民當家做主;四是效率化,國家治理體系應當有效維護社會穩定和社會秩序,有利於提高經濟效益和行政效率;五是協調性,從中央到地方各個層級,從政府治理到社會治理,各種制度安排作為一個統一的整體相互協調,密不可分。在這五個目標中,能否實現法治化對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是至關重要的。剛剛結束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閉幕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強調指出: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充分發揮法治在國家和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可以從三個方面來認識和把握治理能力現代化:
首先,從治理主體角度講,有效的治理,突出強調社會公共事務的多方合作治理。過去我們的社會管理存在一個根本性的問題,就是管理主體的政府一家獨攬,市場、社會、民眾的力量比較薄弱,甚至缺席,這導致了社會治理的過度行政化,造成了社會資源配置效率的低下。通過改革,從政府與市場關系而言就是要回歸市場本位,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這是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從政府與社會關系而言就是要回歸人民本位,讓人民群眾以主體身份參與到社會治理中去,實現自我治理,這是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突破點。
其次,從權力運行角度講,有效的政府治理,必須合理定位政府職能。原來政府承擔了其他主體的許多職能,現在要通過簡政放權,放權於市場、放權於企業、放權於社會,明確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權力的邊界范圍。在此基礎上,順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形勢和要求,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
最後,從組織結構角度講,有效的治理,必須以科學合理的政府組織結構為基礎。重點是要優化政府職能配置、機構設置、工作流程,完善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行政運行機制,用機制再造流程、簡事減費、加強監督、提高效能。
❹ 什麼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國家治理體系就是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
國家治理能力就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國家治理能力是國家治理體系在實踐中的績效彰顯,是檢驗國家治理體系是否科學、合理的重要杠桿。治理能力現代化,表明了黨和政府正在從思想上、行動上革除傳統的「管理」套路,由政府一元單向的管理,向政府、市場、社會和民眾多元交互共治轉變,這也正是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必然要求。
❺ 怎樣理解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十八大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十八屆三中全會將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這意味著推進生態治理現代化有兩重戰略意義:
1、有助於改善生態環境狀況,促進經濟社會系統與生態系統協同發展,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存;
2、有利於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領域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一、樹立綠色發展理念,以綠色創新為發展動力。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生態治理秉承現代化的生態觀,要求轉變發展動力,改變傳統的依靠資源、資本、勞動擴張來發展經濟的外生發展模式,以創新作為新的經濟增長引擎,尤其是發揮綠色創新對經濟增長的帶動作用。綠色創新需要從理念和路徑等多方位全面著手,樹立創新的綠色理念,堅持「把良好生態環境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綠色創新可以通過開發綠色產品,引進和創造綠色技術,開拓綠色消費市場,採用綠色資源,升級綠色管理制度、構建完善綠色金融體系等方式,提高經濟運行的質量和效率,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經濟發展。
二、 構建以法律為基礎的生態治理體系。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完善的法律體系可以明晰生態治理主體的權責,提高生態治理的認可度,保障生態治理體系的運行。因此,需要以生態環境產權制度為切入點,健全和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保護、污染防治、能源安全等重要領域的立法,完善循環經濟、可再生能源等領域的生態協同性法律。同時,還要完善監督管理體制和問責機制,引進企業、公民、社會組織參與生態治理,形成全方位、多維度的生態治理制度體系。
三、不斷提高生態治理能力。
生態治理現代化,關鍵在於生態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提高生態治理能力水平:
1、要加強黨對生態文明建設的領導,充分發揮政府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勢。切實做到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並在治理過程中引入監督機制,保證治理行為本身符合相關法律規范。
2、要將地方政府競爭引導至有利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方向,通過提高地方政府治理環境的收益支出比,引入生態政績考核,執行地區內統一的環保標准等把生態環境優勢轉化為各地經濟發展的真實競爭力,使得生態治理成為地方政府的常規性工作,從應急轉向常態,切實保障治理本身的不斷進行。
3、要不斷加強綠色發展執法保障能力。一系列的生態法律,只有得到切實的執行,才能發揮有效作用,這不僅僅意味著要按照相關法律辦事,而且意味著一旦出現違法行為,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在認識得到統一,法律制定完善之後,執行力就決定著治理的實際效果,因此,加強生態執法對於生態治理現代化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意義。
4、要建立綜合完善的生態環境評估指標,對治理結果進行第三方評估。從治理結果來看,生態治理能力的提高必須體現為生態環境的改善,這也是對治理過程的最終檢驗。因此,在生態治理中要堅持結果導向思維,發揮智庫第三方評估的作用。第三方評估在生態治理中具有獨特的作用,他們的參與是推動生態治理過程不斷完善,生態治理能力不斷提高的重要保證。
四、 促進生態治理實踐與科學技術的深度融合。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技術就是改造自然之「器」。生態治理現代化離不開科學技術的支撐,推進生態治理領域的科學研究,利用被證實的研究成果指導治理實踐,堅持一切治理從實際出發,就能防止盲目治理,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因此,需要重視科學技術與生態治理融合,提升改造自然,進而與自然協調發展的能力。能源和通信技術的革新與結合,在人類經濟轉型過程中發揮著決定性作用。當前,我們正處在可再生能源與互聯網信息技術相結合的新時代,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大數據、雲計算、「互聯網+」等智能技術,不僅對生態治理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從長遠來看,也是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力量。
五、推進多元化主體協同共治。
西方的經驗和歷史的教訓證明,僅僅依靠政府進行生態治理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多元化主體參與式治理已經逐漸成為社會各界的廣泛共識。鼓勵多元主體參與生態治理,重點在於不斷提高公民的生態意識,讓公民正確把握生態治理的方向,生態文明建設成為共識的基礎上,促進多元化主體協同共治。
生態治理中的主體包括國家、企業、公民、各類社會組織等,其中國家作為主導,制定治理的政策,保證政策的貫徹落實;同時也要引導企業、公民、社會組織參與生態治理的決策,對治理過程進行監督,對治理績效進行客觀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