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印發
❶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文件紙型與格式規定),這份文件發布於哪年
一、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文件紙型與格式規定),這份文件最早發布於1996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的通知(中辦發[1996]14號,1996年5月3日),全文共十二章四十條。
二、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八條黨的機關公文由版頭、份號、密級、緊急程度、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發傳達范圍、主題詞、抄送機關、印製版記組成。
第九條公文的漢字從左至右橫排;少數民族文字按其書寫習慣排印。公文用紙幅面規格可採用16開型(長260毫米,寬184毫米),也可採用國際標准A4型(長297毫米,寬210毫米)。左側裝訂。
三、2012 年4 月,中辦再次發文《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中辦發〔2012〕14號)。將原條例修訂為八章四十二條,本條例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辦公廳發布的《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和2000 年8 月24 日國務院發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停止執行。
❷ 正式公文的發文格式有什麼具體要求
公文的格式規范
一、行政機關公文格式
(一)用紙、排版及裝訂規則
(1)公文採用A4型紙,幅面尺寸為:×297mm。
(2)公文用紙天頭(即上頁邊)37mm±1mm;用紙訂口(左白邊)28mm±1mm。版心尺寸156mm×225mm(不含頁碼)。
(3)公文的版心上邊沿至發文機關標識的距離,除函為零之外,命令為20mm,請示、報告為80mm,其它為25mm。用以標注公文份數序號、秘密等級和緊急程度。
(4)公文正文用3號仿宋體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正文中如遇空白處不能蓋下印章時,應調整正文字距、行距,務使正文與印章同處一頁,不能出現「此頁無正文」字樣。
公文從左至右橫排。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並用漢字和通用的少數民族文字。少數民族文字按其習慣書寫、排版。
(5)公文要雙面印刷,頁碼套正,兩面誤差不得超過2mm。
(6)公文應左側裝訂,不掉頁。封面與書芯不脫落,後背平整、不空。兩頁頁碼之間誤差不超過4mm。騎馬訂或平訂的訂位為兩釘釘鋸外訂眼距書芯上下各1/4處,允許誤差±4mm。平訂釘鋸與書脊間的距離為3mm~5mm。
(二)行政機關公文的文面格式
新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以下簡稱為《公文格式》)將公文劃分為眉首、主體、版記3部分18個要素。分述如下:
1、眉首部分——即公文的版頭部分,位於公文首頁紅色反線以上。
(1)公文份數序號
《行政公文辦法》規定,絕密、機密級公文應標明份數序號。公文份數序號簡稱份號,即同一文件份數的順序編號,其作用是便於登記、分發、核查和統計文件。序號用7位(不夠7位時前面用0)阿拉伯數頂格標識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2)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
凡有保密要求的公文,應當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標明密級。秘密分絕密、機密、秘密三級。標識時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間空1字(無保密期限情況下)。2001年1月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施<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規定:「涉及國家秘密的公文應註明保密期限。」如公文需標明保密期限,應在密級程度和保密期限之間用「★」隔開,而秘密等級的兩字之間不空字距,如「秘密★6個月」,「機密★1年」,「絕密★26年」等。特殊情況下,保密期限為長期的,可標為「絕密★長期」。還有一種免標保密期限的,如「絕密」,則表示按該密級的最長保密期限處理(絕密30年、機密20年、秘密10年)。
(3)緊急程度
這是對公文送達時間的要求,分「特急」、「急件」,電報分「特提」、「特急」、「加急」、「平急」。頂格標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需同時標識秘密等級和緊急程度,秘密等級標在第1行,緊急程度則標在第2行。
公文份數序號、秘密等級、保密期限與緊急程度視文件需要而標識。
(4)發文機關標識
發文機關標識又稱文件名稱,位於公文首頁眉首中央,一般採用紅色套印,所以正式公文俗稱為「紅頭文件」。
發文機關標識通常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加「文件」二字組成。如《國務院文件》,《上海市政府文件》等,主要用於發布方針、政策和重要的工作部署、批轉下級機關的重要來文,以及轉發上級機關的公文等。用小標宋體,字型大小以醒目、美觀為原則,但應小於22mm×15mm。
發文機關標識另有其它三種標寫方法:
①只寫發文機關名稱(全稱或規范化簡稱)。如《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等,主要用於通知重要事項、批復下級機關的請示、發布任免通知等。
②發文機關名稱(全稱或規范化簡稱)加文種名稱。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國務院任免通知》等,主要用於命(令)、任免通知、會議紀要等少數幾個文種。
③有一些報告、請示和某些事務性公文、發函等,可在發文機關後面加上用圓括弧括起來的文種,如《××商業局(請示)》、《××公司(函)》等。
如是聯合行文,標識發文機關時應使主辦機關名稱在前,「文件」兩字置於發文機關名稱右側,上下居中排列;如聯合行文機關過多,必須保證公文首頁顯示正文。
(5)發文字型大小
發文字型大小是一份公文特定的代號。聯合行文時,只標明主辦機關發文字型大小。如果是「命令」類公文,則按司令者任職期間發文的「流水號」為發文字型大小。發文字型大小用3號仿宋標注在發文機關標識正下方,空2行紅色反線之上4mm處。在沒有簽發人標識時,居中排布;有簽發人標識時,發文字型大小居左空1格,簽發人居右空1字排布。它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序號三個要素組成。如「國辦發[2001]5號」、「滬府發[2002]1號」等。
機關代字應選用代表本機關名稱特點的字構成,盡量簡短,一般不超過五個字。可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次是發文機關的代字,即文件是以什麼機關的名義發出的,「國辦」就是表示該文件以「國務院辦公廳」的名義發出;第二層次是部門代字,如文件是由發文機關內部的某一部門主辦的,則可以在機關代字後面加上部門代字,如「國辦秘」就是表示該文件是「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主辦的;第三層次是文件類型或文種代字,如「國辦發」就表示是國務院辦公廳的普發性文件;「國辦批」就表示是國務院辦公廳的批復;「國辦函」就表示是國務院辦公廳的函件,等等。
年份應標全稱,不應簡化,用阿拉伯數字書寫,並用六角括弧「﹝﹞」括入。
序號是按年度統一編制的發文流水號,用阿拉伯數碼標識,前面不加「第字」和虛位「0」字。
(6)上行文簽發人
凡上報的公文,應當標注核准並簽發文稿的機關負責人姓名,以示公文的具體責任者,即「簽發人」,是該公文開始生效並對其負責的標志。新的《公文處理辦法》規定,上行文應註明簽發人、會簽人姓名,其中「請示」應在附註中註明聯系人姓名和電話。
「簽發人」三字用3號仿宋體,後標全形冒號,姓名用3號楷體,與發文字型大小並行居右空1字排布。
聯合發文時有多個簽發人,則主辦單位簽發人的姓名標識於第一行,其他簽發人姓名按發文機關順序,從第二行起上下依次排列,同時下移發文字型大小,使之與最後一個簽發人姓名處在同一行;紅色反線也同時下移,與發文字型大小的間距仍保持4mm。
簽發人姓名可用鉛印或列印,不必親署。
(7)紅色反線
發文字型大小與簽發人之下4mm處印一條與版心等寬(即156mm)的紅色反線。
2、主體部分——反映公文的主要內容,位於首頁紅色反線以下,末頁主題詞(不含)以上。
(1)公文標題
標題在紅色反線下空2行,用2號小標宋體居中排布,可一行或多行;回行時,要詞意完整(不要將雙音節詞或固定片語拆開;也不要將「的」字排在行首)、排列對稱、間距適當。如果標題行數過多,可將標題上移1至2行,即減少與紅色反線之間的空行或不空行,以保證正文在首頁出現。
標題應准確概括公文的主要內容並標明文種。標題中除法規、規章名稱加書名號外,一般不用標點符號。標題有三種形式:
一是完全式。由發文機關、事由、文種三部分構成。如國務院關於發布<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的通知。
二是省略式。有三種情況。一是省略發文單位,一般用於單位內部行文,如《關於××同志任職的通知》;二是省略事由,一般用於內容單一、正文較短,使人一目瞭然的發文,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三是省略發文單位和事由,主要用於公布性公文,如《公告》、《通告》。
三是附加式。即在文種前加附加語。如《國務院批轉發改委關於制止電站無序建設意見的緊急通知》。
發布性公文還要在標題下標明該文件通過的形式和日期,外加括弧。可稱之為「題注」。
(2)主送機關。
主送機關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機關,也稱受文機關或收文機關。應使用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統稱。
主送機關置標題下空1行,左側頂格用3號仿宋體標識,回行時仍頂格;最後一個主送機關後標全形冒號。
公布性公文,如命令、通告、公告,以及會議通過的公文,可不標主送機關。
主送機關稱謂可有下列幾種寫法:
①單稱或特稱。用於向一個特定的機關行文。跨地區、跨單位行文,以及上行文的主送機關,應該寫明單位全稱,如「山東省人民政府」。只有在本地區、本單位,才可使用規范化的簡稱,如「省政府」、「市政府」。
②統稱。用於發至下一級多個機關的行文。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人民團體」等。
③遞降稱。用於多級下行文,如「各市、區、縣人民政府」。
④並稱或轉稱。用於同時向兩個以上的機關行文。如「黨中央、國務院」、「財政局並報稅務局」、「市政府並轉報省政府」。
(3)公文正文
正文是公文表現主題的核心部分,一般包括導語、主體、結語三部分。具體寫法將在各文種中詳述。正文置主送機關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頂格。數字、年份不能回行。正文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選用3號仿宋體字為宜。
(4)附件說明
附件是用來說明正文的文件,應視為主件正文內容的組成部分,它與公文主件具有同等效力。公文如有附件,應在主件正文之後註明附件的序號和名稱。寫法是在正文結束後,下空一行左空2字用3號仿宋體標識,如「附件:××××××」;附件有兩份或兩份以上時,應用阿拉伯數碼標明序號,如「附件:1.××××2.××××」(分行排列);附件名稱不用加書名號,後面也不加句號。
公文如有附件,一般與主件分頁印製,但應在主件正文之後註明附件的序號和名稱。附件應與公文主件一起裝訂,並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頂格標識「附件」二字,有序號時還應標識序號。凡是正文中寫明上報、下發、批轉、轉發、轉報、發布的文件,不必再在正文之下標明「附件」兩字。
附件視文件需要而標注。
(5)成文日期
成文日期以負責人簽發的日期為准;聯合行文以最後機關負責人簽發的日期為准;會議通過的公文,以通過日期為准;法律法規的公文,以批准日期為准;電報以發出日期為准。
成文日期用3號仿宋,用漢字小字寫「○、一、二、三……」。
(6)印章
發文機關在落款處不署名,只蓋章。
印章是表示發文單位對公文生效和確認無誤的一種憑證,蓋在年月日中間。公文除《會議紀要》和以電報形式發出的以外,均應加蓋印章。聯合上報的公文,由主辦單位蓋印章;聯合下發的公文,發文機關都應蓋印章。蓋章方法有如下幾種:
一是當單一機關發文時,印章應當端正蓋在成文日期上方,做到上不壓正文,下壓騎年蓋月,即端正、居中,下壓成文日期年、月、日約4-7個字,印章一律用紅色。落款處不署發文機關名,發文日期居版心右空4字位置;加蓋印章應上距正文2mm-4mm,用紅色印章。當印章下弧無文字時,用下套方式,下弧壓成文日期上;當印章下弧有文字時,用中套方式,中心線壓在成文日期上。
二是當聯合行文蓋兩個印章時,應將成文日期拉開,左右各空7字,主辦機關印章在前,兩印均壓成文日期,互不相交或相切。兩印相距不超過3mm。蓋章的具體方式應當相同,即或都採用下套方式,或都採用中套方式。當印章下弧無文字時,用下套方式,下弧壓成文日期上;當印章下弧有文字時,用中套方式,中心線壓在成文日期上。
三是當聯合行文需蓋3個以上印章時,應將各發文機關名稱(可用簡稱)排在發文日期和正文之間。主辦機關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個印章,兩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後一排如餘一個或兩個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間 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後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標識成文時間。
(7)附註
附註是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包括文件限定的閱讀和印發傳達范圍、公文使用的注意事項的說明及「請示」聯系人姓名及電話的註明,如是否可以登報,翻印等,如「此件發至縣級」,「此件不得翻印」等等。附註位於成文時間和印章下一行,左空2字,用圓括弧括入。不應把附註理解為對公文內容作出的解釋或注釋。
附註視文件需要而標注。
3、版記部分——即公文的文尾部分,位於公文末頁下部。
(1)主題詞
主題詞是指能准確概括該公文主題的名詞或名詞性片語。現在執行的是1997年12月20日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的《國務院公文主題詞表》,該表共15個區域詞,57個類別詞,1049個類屬詞(參照文後附錄)。標注時,先標該公文的類別詞,再標類屬詞,再標文種,三類組合即為該公文的主題詞。
《公文處理方法》規定,上行文應按上級機關的要求標注主題詞。「主題詞」用3號黑體,居左頂格,後標全形冒號;詞目用3號小標宋體,詞目之間空1字,不加標點,詞目一般3-5個,位於版記部分反線之上。
(2)抄送
抄送指除主送機關外需要執行或知曉公文的其他機關,使用全稱或規范化簡稱。公文如有抄送,置主題詞下一行;左空1字用3號仿宋標「抄送」,後標全形冒號;回行時應與冒號後的機關名對齊;機關名之間用逗號,最後一個機關名後用句號。抄送不可以是主送機關的上級機關,可以是主送機關的上級機關的辦公室(廳)。可以是主送機關的平行機關或下級機關。
如抄送的機關較多,在安排順序上應當上級機關在前,不相隸屬機關和下級機關在後。
當主送機關太多,而使正文首頁不能顯示正文時,應將主送機關名稱移至主題詞之下,抄送之上,中間應加一條反線,以與抄送機關隔開。標識方法於抄送機關相同。
(3)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
印發機關是指具體負責印製公文的主管部門,一般是發文單位的辦公廳(室)或文秘部門;印發日期指公文起印的日期。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位於抄送機關之下(無抄送機關時直接位於主題詞之下)佔1行位置;用3號仿宋體。印發機關左空1字,日期右空1字,用阿拉伯數碼標識,後加「印發」兩字。
公文如需翻印,還應當在「印發機關和印發時間」之下標識翻印機關的名稱和翻印日期,其方法同上,但翻印日期後要標明「翻印」兩字。
(4)版記反線。
版記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條與版心等寬的反線,叫版記反線。「版記」各要素必須置於公文的最後一頁的最後一行以上。下頁邊距離版記反線是35mm,但函是20 mm。
二、黨的公文的格式
(一)黨的公文的構成
《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以下簡稱《黨的公文處理條例》)第三章規定,黨的公文由版頭、份號、密級、緊急程度、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發傳達范圍、主題詞、抄送機關、印刷版記等17個要素組成。
(二)黨的公文與行政公文格式的異同
與行政公文比較,黨的公文格式有下列不同:
(1)行政公文的「發文機關標識」在黨的公文中稱之為「版頭」。
(2)行政公文的簽署(落款)只需標明「成文日期」和「印章」,黨的公文還要署上發文機關名稱。
(3)行政公文的「成文日期」用漢字小寫;黨的公文用阿拉伯數字。
(4)黨的公文的「版頭」(即發文機關標識)與行政公文也有所不同。
黨的《公文處理條例》第十條規定,黨的機關版頭有以下四種:①《中共××文件》。用於各級黨委發布、傳達貫徹黨的方針、政策、作出重要工作部署,轉發上級機關的文件,批轉下級機關的重要報告、請示。②《中國共產黨××委員會(××)》。用於各級黨委通知重要事項、任免幹部、批復下級機關的請示,向上級機關報告、請示工作。括弧里註明文種(下同)。③《中共××辦公廳(室)文件》、《中共××辦公廳(室)(××)》。用於各級黨委辦公廳(室)根據授權,傳達黨委的指示,答復下級黨委的請示。轉發上級機關的文件,批轉下級機關的報告、請示,發布有關事項,向上級機關報告、請示工作。④《中共××部文件》、《中共××部(××)》。用於除辦公廳(室)以外的黨委各部門發布本部門職權范圍內的事項,向上級機關報告、請示工作。
(5)行政公文的紅色反線是一條橫線,黨的公文的紅色反線中間要加上五星。
(6)行政公文只能用A4型紙;黨的公文既可以用A4型紙,也可以用16開型紙。
至於字體字型大小、書寫格式、裝訂規定等與《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基本相同。具體可參考教材的附錄一、附錄二、附錄三。
❸ 一般公文的格式和字體有什麼要求
一、公文用紙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1、字體和字型大小
如無特殊說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號仿宋體字。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2、行數和字數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並撐滿版心。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3、文字的顏色
如無特殊說明,公文中文字的顏色均為黑色。
4、公文用紙主要技術指標
公文用紙一般使用紙張定量為60 g/m~80 g/m的膠版印刷紙或復印紙。紙張白度80%~90%,橫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為7.5~9.5。
5、公文用紙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幅面尺寸,公文用紙採用GB/T 148中規定的A4型紙,其成品幅面尺寸為:210 mm×297 mm。
頁邊與版心尺寸。公文用紙天頭(上白邊)為37 mm±1 mm,公文用紙訂口(左白邊)為28mm±1mm,版心尺寸為156 mm×225 mm。
二、印製裝訂要求
1、製版要求
版面干凈無底灰,字跡清楚無斷劃,尺寸標准,版心不斜,誤差不超過1 mm。
2、印刷要求
雙面印刷;頁碼套正,兩面誤差不超過2mm。黑色油墨應當達到色譜所標BL100%,紅色油墨應當達到色譜所標Y80%、M80%。印品著墨實、均勻;字面不花、不白、無斷劃。
3、裝訂要求
公文應當左側裝訂,不掉頁,兩頁頁碼之間誤差不超過4 mm,裁切後的成品尺寸允許誤差±2mm,四角成90°,無毛茬或缺損。
三、公文格式各要素編排規則
1、關於發文字型大小
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發文順序號」三個部分組成。「年份」要用全稱,不可簡化,如「2011」不可寫成「11」。
發文字型大小應該注意的問題是括注年份的是六角括弧「〔〕」,而不是方括弧「[ ]」。正文引用文件名稱後圓括弧里的發文字型大小中,一樣應該用六角括弧「〔〕」。下行文的發文字型大小居中排列;上行文的發文字型大小居左空一字編排,與最後一個簽發人姓名處在同一行。
聯合行文時,使用主辦機關的發文字型大小。
2、關於標題
公文標題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組成。編排於紅色分隔線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間距恰當,標題排列應當使用梯形或菱形。
三個機關以下聯合發文,應該列出所有機關的名稱,四個以上機關聯合行文時,可採用排列前的發文機關名稱加「等」的方式。
公文標題中除法規、規章名稱加書名號外,一般不使用標點符號。逐級多次轉發的公文,擬標題時,可直接寫所轉發公文的標題,但要去掉原發文機關名稱,「轉發」前冠轉發機關名稱。如果轉發的是「通知」,可只保留一個「通知」。轉發公文,不得以被轉發公文的發文字型大小代替被轉發公文進入標題。
3、關於主送機關
主送機關在標題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頂格,最後一個機關名稱後標全形冒號。如主送機關名稱過多導致公文首頁不能顯示正文時,應當將主送機關名稱移至版記。
4、關於正文及序次語使用應注意的問題
公文首頁必須顯示正文。編排於主送機關名稱下一行,每個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頂格。正文中結構層次使用序次語應依次為:第一層為「一、」,第二層為「(一)」,第三層為「1.」,第四層為「(1)」。
一般第一層用黑體字,第二層用楷體字,第三層和第四層用仿宋體字標注。
特別注意的是,第一層次「一、」後面是頓號,不是逗號,也不是下腳點(齊線實心圓點);第二層「(一)」後面不能有標點;第三層「1.」中是下腳點,切不可用頓號;第四層「(1)」後面不能跟標點。
層次序次語不能反序使用,可以越級使用,如果公文結構層次只有兩層,第一層用「一、」,第二層既可用「(一)」,也可以選用 「1.」。同一個層次,使用的序次語形式必須一致。
另外,如用「第一」「第二」表示次序,後跟逗號,而不能使用頓號。(非公文材料行文中,有時用外文字母表示順序,字母後應該使用下腳點,如「A .」或「a .」,切不可用頓號。)
四、公文中計量單位、標點符號和數字的用法
公文中計量單位的用法應當符合GB 3100、GB 3101和GB 3102(所有部分),標點符號的用法應當符合GB/T 15834,數字用法應當符合GB/T 15835。
(3)格式印發擴展閱讀:
公文的特定格式
一、紀要格式
紀要標志由「XXXXX紀要」組成,居中排布,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35 mm,推薦使用紅色小標宋體字。
標注出席人員名單,一般用3號黑體字,在正文或附件說明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編排「出席」二字,後標全形冒號,冒號後用3號仿宋體字標注出席人單位、姓名,回行時與冒號後的首字對齊。
標注請假和列席人員名單,除依次另起一行並將「出席」二字改為「請假」或「列席」外,編排方法同出席人員名單。
紀要格式可以根據實際制定。
二、命令格式
發文機關標志由發文機關全稱加「命令」或「令」字組成,居中排布,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20 mm,推薦使用紅色小標宋體字。
發文機關標志下空二行居中編排令號,令號下空二行編排正文。
❹ 公文印發日期與印發機關的正確位置為( )
《黨政機關公文格式》7.4.3 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
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一般用4號仿宋體字,編排在末條分隔線之上,印發機關左空一字,印發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數字將年、月、日標全,年份應標全稱,月、日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後加「印發」二字。
❺ 公文完整的格式
標題 內容 結尾
❻ 標准紅頭文件的格式
一、定義
1、 字
本格式標識公文橫向距離的長度單位,以3號字為基準字。
2、 行
本格式標識公文縱向距離的長度單位,以3號字為基準字,行距為3號字的7/8,每行約佔10mm。
3、 字型大小
本格式不註明字型大小的均為3號字。
4、 字體
本格式不註明字體的均為仿宋體-GB2312。
二、公文用紙幅面及版面尺寸
1、 公文用紙一般採用國際標准A4型,成品幅面尺寸為210mm×297mm。
2、 公文頁邊和版心尺寸
上白邊(天頭):37mm±1mm
下白邊(地腳):35mm±1mm
左白邊(訂口):28mm±1mm
右白邊(切口):26mm±1mm
版心:156mm×225mm(不含頁碼)
三、公文各組成部分標識規則
本格式將公文劃分為眉首、主體、版記三大組成部分。公文首面紅色反線(含)以上部分統稱眉首;紅色反線以下至主題詞(不含)的部分統稱主體;主題詞以下部分統稱版記。
(一)眉首
眉首由份數序號、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識、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等部分組成。
1、份數序號
用阿拉伯數碼頂格標識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至少應編兩位。
2、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
用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後標「★」號,不標保密期限視為長期;標保密期限,以「年」、「月」為單位標識在「★」號之後,「年」、「月」數用阿拉伯數碼。
3、緊急程度
用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如需同時標識秘密等級,緊急程度移至第2行。
4、發文機關標識
用紅色小標宋體或黑體字居中排布,以莊重美觀為原則;多元中心標識字型大小不大於18 mm×11mm;後加「文件」2字;聯合發文主辦機關排列在前,「文件」2字右側上下居中。
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距版心上邊緣20mm;上行文的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距版心上邊緣80mm,即增加60mm的空白供領導批示用。
5、發文字型大小
在發文機關標識之下放一條紅色反線,與版心同寬(156mm),與發文機關標識下邊緣之間的距離為30mm(3行)。發文字型大小標識在第3行,居中排布。年份、序號用阿拉伯數碼;年份用全稱,用六角括弧(〔〕)括起;序號不編虛位,不加「第」字。
6、簽發人
上行文應註明簽發人,此時,發文字型大小居左空1字標識;簽發人居右空1字標識,「簽發人」3字後標全符冒號,簽發人姓名用楷體。
如有多個簽發人(或會簽人),應利用發文機關標識與紅色反線之間的30mm空間排布,排布不下可下移紅色反線;排布時主辦機關簽發人應置於第1行,最後一個簽發人應與發文字型大小同處一行。
(二)主體
主體由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成文日期、印章、附註、附件等部分組成。
1、標題
用2號小標宋體字,在紅色反線之下佔4行,居中排布,回行時應保持詞意完整,排列對稱美觀。
2、主送機關
標題之下空1行左側頂格標注,回行時仍頂格。最後一個主送機關後標全符冒號。如主送機關過多而使公文首面不能顯示正文,應將主送機關移至版記中的主題詞之下、抄送機關之上,標識方法同抄送機關。
3、正文
主送機關之下左空2字標注,回行頂格;以後每起一自然段均左空2字。數字、年份不能回行。
4、附件說明
公文如有附件,應在正文最後另起一段註明附件名稱和順序。「附件」2字後標全符冒號,附件序號用阿拉伯數碼,附件名稱後不加標點符號。
5、成文日期
用漢字書寫,「零」寫為「○」。
6、印章
(1)單獨發文印章
成文日期右空4字,印章壓在成文日期上,端正,居中;印章上弧距正文2mm~4mm。
當印章下弧無文字時,採用下套方式加蓋,即僅以印章下弧壓在成文日期上;印章下弧有文字,採用中套方式加蓋,即印章中心線壓上成文日期上。
(2)聯合行文印章
加蓋兩個印章,成文日期拉開,左右各空7個字;兩個印章均壓成文日期,印章之間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過3mm。
加蓋3個以上印章,為防止出現空白印章,應標注名稱,印章壓在名稱之上;印章每排3個,兩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後一排不足3個均居中;最後一排印章之下標注成文日期,右空2個字。
聯合行文主辦機關印章排列在前,只能採取一種印章加蓋方式,以保證印章排列整齊。
(3)特殊情況說明
當正文之後的空白容不下印章位置時,應採取調整行距或字距的辦法,務使印章與正文同處一面,不得採取標注「此頁無正文」的辦法解決。
7、附註
公文如有需要說明的事項,左空2個字標識在成文日期之下的適當位置,用圓括弧括起。
8、附件
公文的附件應在正文之後另起一面排布,附件的左上角第1行頂格標識「附件」二字並加全符冒號,如有序號在序號後加全符冒號。附件的名稱應與附件說明的附件名稱保持一致。如附件不能與正文一起裝訂,應在附件首面第一行標識公文的發文字型大小。
(三)版記
版記由主題詞、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印發日期等部分組成。
1、主題詞
「主題詞」3字用黑體字居左頂格標識,後加全符冒號;詞目用小標宋體字,詞目之間空1個字。
2、抄送機關
主題詞之下左空1字標識「抄送」2字,後標全符冒號;回行時與上一行抄送機關對齊;最後一個抄送機關後標句號。
3、印發機關和印發時間
抄送機關之下佔一行位置。印發機關左空1字;印發日期右空1字,用阿拉伯數碼標識。
4、版記中的反線
版記中各部分之下均畫一條反線,寬度同版心。
5、版記的位置
版記應置於公文的最後一面,版記的最後一個部分置於最後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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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2013-09-12 11:17網友採納
熱心網友
公文紙一般採用國內通用的16開型,推薦採用國際標准A4型,供張貼的公文用紙幅度面尺寸,可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保密等級字體:一般用3號或4號黑體
緊急程度字體:字體和字型大小與保密等級相同(3號或4號黑體)
文頭的字體:大號黑體字、黑變體字或標准體、宋體字套色(一般為紅)
發文字型大小的字體:一般採用3號或4號仿宋體
簽發人的字體:字體字型大小與發文字型大小相同(3號或4號仿宋體)
標題的字體:字體一般宋體、黑體,字型大小要大於正文的字型大小。
主送機關的字體:一般採用3號或4號仿宋體
正文的字體:常用3號或4號仿宋體
附件的字體:常用3號或4號仿宋體
作者的字體:字體字型大小與正文相同(3號或4號仿宋體)
日期的字體:字體字型大小與正文相同(3號或4號仿宋體)
注釋的字體:小於正文的的4號或小4號仿宋體
主題詞的字體:常用3號或4號黑體
抄送機關的字體:與正文的字體字型大小相同(常用3號或4號仿宋體)或小一號的文字
印發說明的字體:與抄送機關的字體字型大小相同(常用3號或4號仿宋體)或小一號的文字
❼ 誰知道正規的紅頭文件格式是什麼以及要求是什麼
一、定義
1、 字
本格式標識公文橫向距離的長度單位,以3號字為基準字。
2、 行
本格式標識公文縱向距離的長度單位,以3號字為基準字,行距為3號字的7/8,每行約佔10mm。
3、 字型大小
本格式不註明字型大小的均為3號字。
4、 字體
本格式不註明字體的均為仿宋體-GB2312。
二、公文用紙幅面及版面尺寸
1、 公文用紙一般採用國際標准A4型,成品幅面尺寸為210mm×297mm。
2、 公文頁邊和版心尺寸
上白邊(天頭):37mm±1mm
下白邊(地腳):35mm±1mm
左白邊(訂口):28mm±1mm
右白邊(切口):26mm±1mm
版心:156mm×225mm(不含頁碼)
三、公文各組成部分標識規則
本格式將公文劃分為眉首、主體、版記三大組成部分。公文首面紅色反線(含)以上部分統稱眉首;紅色反線以下至主題詞(不含)的部分統稱主體;主題詞以下部分統稱版記。
(一)眉首
眉首由份數序號、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識、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等部分組成。
1、份數序號
用阿拉伯數碼頂格標識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至少應編兩位。
2、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
用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後標「★」號,不標保密期限視為長期;標保密期限,以「年」、「月」為單位標識在「★」號之後,「年」、「月」數用阿拉伯數碼。
3、緊急程度
用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如需同時標識秘密等級,緊急程度移至第2行。
4、發文機關標識
用紅色小標宋體或黑體字居中排布,以莊重美觀為原則;多元中心標識字型大小不大於18 mm×11mm;後加「文件」2字;聯合發文主辦機關排列在前,「文件」2字右側上下居中。
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距版心上邊緣20mm;上行文的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距版心上邊緣80mm,即增加60mm的空白供領導批示用。
5、發文字型大小
在發文機關標識之下放一條紅色反線,與版心同寬(156mm),與發文機關標識下邊緣之間的距離為30mm(3行)。發文字型大小標識在第3行,居中排布。年份、序號用阿拉伯數碼;年份用全稱,用六角括弧(〔〕)括起;序號不編虛位,不加「第」字。
6、簽發人
上行文應註明簽發人,此時,發文字型大小居左空1字標識;簽發人居右空1字標識,「簽發人」3字後標全符冒號,簽發人姓名用楷體。
如有多個簽發人(或會簽人),應利用發文機關標識與紅色反線之間的30mm空間排布,排布不下可下移紅色反線;排布時主辦機關簽發人應置於第1行,最後一個簽發人應與發文字型大小同處一行。
(二)主體
主體由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成文日期、印章、附註、附件等部分組成。
1、標題
用2號小標宋體字,在紅色反線之下佔4行,居中排布,回行時應保持詞意完整,排列對稱美觀。
2、主送機關
標題之下空1行左側頂格標注,回行時仍頂格。最後一個主送機關後標全符冒號。如主送機關過多而使公文首面不能顯示正文,應將主送機關移至版記中的主題詞之下、抄送機關之上,標識方法同抄送機關。
3、正文
主送機關之下左空2字標注,回行頂格;以後每起一自然段均左空2字。數字、年份不能回行。
4、附件說明
公文如有附件,應在正文最後另起一段註明附件名稱和順序。「附件」2字後標全符冒號,附件序號用阿拉伯數碼,附件名稱後不加標點符號。
5、成文日期
用漢字書寫,「零」寫為「○」。
6、印章
(1)單獨發文印章
成文日期右空4字,印章壓在成文日期上,端正,居中;印章上弧距正文2mm~4mm。
當印章下弧無文字時,採用下套方式加蓋,即僅以印章下弧壓在成文日期上;印章下弧有文字,採用中套方式加蓋,即印章中心線壓上成文日期上。
(2)聯合行文印章
加蓋兩個印章,成文日期拉開,左右各空7個字;兩個印章均壓成文日期,印章之間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過3mm。
加蓋3個以上印章,為防止出現空白印章,應標注名稱,印章壓在名稱之上;印章每排3個,兩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後一排不足3個均居中;最後一排印章之下標注成文日期,右空2個字。
聯合行文主辦機關印章排列在前,只能採取一種印章加蓋方式,以保證印章排列整齊。
(3)特殊情況說明
當正文之後的空白容不下印章位置時,應採取調整行距或字距的辦法,務使印章與正文同處一面,不得採取標注「此頁無正文」的辦法解決。
7、附註
公文如有需要說明的事項,左空2個字標識在成文日期之下的適當位置,用圓括弧括起。
8、附件
公文的附件應在正文之後另起一面排布,附件的左上角第1行頂格標識「附件」二字並加全符冒號,如有序號在序號後加全符冒號。附件的名稱應與附件說明的附件名稱保持一致。如附件不能與正文一起裝訂,應在附件首面第一行標識公文的發文字型大小。
(三)版記
版記由主題詞、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印發日期等部分組成。
1、主題詞
「主題詞」3字用黑體字居左頂格標識,後加全符冒號;詞目用小標宋體字,詞目之間空1個字。
2、抄送機關
主題詞之下左空1字標識「抄送」2字,後標全符冒號;回行時與上一行抄送機關對齊;最後一個抄送機關後標句號。
3、印發機關和印發時間
抄送機關之下佔一行位置。印發機關左空1字;印發日期右空1字,用阿拉伯數碼標識。
4、版記中的反線
版記中各部分之下均畫一條反線,寬度同版心。
5、版記的位置
版記應置於公文的最後一面,版記的最後一個部分置於最後一行。
❽ 請求上級印發文件,格式
關於建議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的報告
這個情況打報告是比較合適的。
請示是人家批准,然後你做,和這個情況不太一致
❾ 公文標准格式的字體、字型大小、有什麼要求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正文、發文機關標識、附件說明、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抄送機關、緊急程度、印章、標題、主送機關、附註、成文日期、附件、主題詞、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等部分組成。
公文標准格式包括:
1、須有負責之表示。(如簽署、蓋印章戳或副署)
2、須有時間之表示。(如製作及發文時間,並加註文號)
3、須合於現行法定格式。(用紙、格式、細項)
4、本文原則上須分段敘述,並具實質意涵(即為一定之作為或特定事物之告知),其表達方式為由左而右之橫行格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暫行辦法》將行政機關的公文主要分為「命令(令)、指令、決定、決議、指示、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復、函、會議紀要」。
(9)格式印發擴展閱讀
公文的寫作注意事項
1、 向下級機關的重要行文,應當同時抄報直接上級機關。
2、除領導直接交辦的事項外,「請示」不得直接送領導者個人。
3、不能越級行文,因特殊情況必須越級請示時,應當抄報被越過的上級機關。「請示」應當一文一事;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如需同時送其他機關,應當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同時抄送下級機關。
4、部門之間對有關問題未經協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級機關有權責令糾正或撤銷。
5、要按辦文意圖和行文關系選准文種,分清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同一方向行文也要確定合適的文種,如上行文中請示與報告不能混淆。
6. 同級政府、同級政府各部門、上級政府部門與下一級政府可以聯合行文;政府及其部門與同級黨委、軍隊機關及其部門可以聯合行文;政府部門與同級人民團體和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也可以聯合行文。聯合行文應當確有必要,單位不宜過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