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格式要求
『壹』 公文標准格式的字體、字型大小、有什麼要求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正文、發文機關標識、附件說明、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抄送機關、緊急程度、印章、標題、主送機關、附註、成文日期、附件、主題詞、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等部分組成。
公文標准格式包括:
1、須有負責之表示。(如簽署、蓋印章戳或副署)
2、須有時間之表示。(如製作及發文時間,並加註文號)
3、須合於現行法定格式。(用紙、格式、細項)
4、本文原則上須分段敘述,並具實質意涵(即為一定之作為或特定事物之告知),其表達方式為由左而右之橫行格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暫行辦法》將行政機關的公文主要分為「命令(令)、指令、決定、決議、指示、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復、函、會議紀要」。
(1)公文的格式要求擴展閱讀
公文的寫作注意事項
1、 向下級機關的重要行文,應當同時抄報直接上級機關。
2、除領導直接交辦的事項外,「請示」不得直接送領導者個人。
3、不能越級行文,因特殊情況必須越級請示時,應當抄報被越過的上級機關。「請示」應當一文一事;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如需同時送其他機關,應當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同時抄送下級機關。
4、部門之間對有關問題未經協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級機關有權責令糾正或撤銷。
5、要按辦文意圖和行文關系選准文種,分清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同一方向行文也要確定合適的文種,如上行文中請示與報告不能混淆。
6. 同級政府、同級政府各部門、上級政府部門與下一級政府可以聯合行文;政府及其部門與同級黨委、軍隊機關及其部門可以聯合行文;政府部門與同級人民團體和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也可以聯合行文。聯合行文應當確有必要,單位不宜過多。
『貳』 公文的正確格式
公文的格式指公文的整體格局及公文的外部組織形式。公文具有固定的結構形式,它要求結構完整、標識准確、各單位保持一致。為提高公文質量,黨和國家對公文的格式都作了具體的規定。如2000年8月24日國務院頒發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第三章「公文格式」中規定:「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識、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附件說明、成文日期、印章、附註、附件、主題詞、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等部分組成」。各數據項目的排列必須遵循國家規定的統一要求。按照上述內容,公文結構形式可分為三大塊,即眉首、主體、版記。
眉首
眉首即文件版頭,也稱文件頭,它是由公文份數序號、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識、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等項目組成。
(1)公文份數序號。指公文印刷的份數的順序編號,標注在文件首頁左上端。
(2)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秘密等級分秘密、機密、絕密,標注在文中首頁右上端。如需要同時標識保密期限,將保密期限與密級標在同一行,中間用「★」隔開。
(3)緊急程度。緊急程度分特提、特急、加急、平急,標注在文件首頁右上端。如需要同時標識秘密等級與緊密程度,秘密等級在右上角第一行,緊急程度在第二行。
(4)發文機關標識。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後加「文件」組成;對某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標識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聯合行文時應使主辦機關名稱在前,「文件」二字置於發文機關名稱右側,上下居中排布;如聯合行文機關過多,必須保證公文首頁顯示正文。
(5)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序號組成。在發文機關標識下居中排布;年份、序號用阿拉伯數碼標識;序號不編虛位,不加「第」字;年份標全稱,用六角括弧括入。聯合行文,只標明主辦機關發文字型大小。
(6)簽發人。上行文需要標識簽發人姓名,平行排列於發文字型大小右側。發文字型大小居左空一字,簽發人姓名居右空一字。如有多個簽發人,主辦單位簽發人姓名置於第一行,其他簽發人姓名居主辦單位簽發人姓名之下按發文機關順序依次排列。發文字型大小與最後一個簽發人同處一行。
主體
主體即公文正文,也是公文結構的核心部分,它是由公文標題、主送機關、公文正文、附件、成文日期、公文生效標識、附註等項目組成。
(1)公文標題。由發文機關、發文概括內容和公文種類組成。公文標題中除法規、規章名稱加書名號外,一般不用標書名號。公文標題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
(2)主送機關,即公文的主要行文對象。應頂格寫。下行文,如普發文、「公告」、「通知」等要求各單位都了解和執行的公文可不寫主送機關。上行文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如需要同時報幾個上級機關,可用「抄送」形式或在寫主送單位名稱時按上行關系加上「並報」二字。
(3)公文正文。這是公文的核心內容。一般由開頭、主體、結尾三部分組成。正文在主送單位下面另起一行,每自然段左空兩字寫。
(4)附件。附件是隨文附上的有關文字材料、圖表、統計數字等,在正文之後、成文日期之前註明附件的順序和名稱。
(5)成文日期。公文發文的年月日,以領導人簽發的日期為准。聯合行文,以最後簽發機關領導人的簽發日期為准;電報,以發出日期為准。
(6)公文生效標識。它是證明公文效力的表現形式,包括發文機關印章或簽署人姓名。單一機關發文加蓋印章時應端正、居中,下壓成文日期。當聯合行文需要加蓋三個印章時,應將各發文機關名稱或簡稱按加蓋印章順序排列在相應位置,並使印章加蓋其上。
(7)附註。它是指公文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居左空兩字加括弧標識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版記
版記也稱文件尾,它是由主題詞、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等項目組成,整個版記部分排列在文件末頁下端。
(1)主題詞。即用規范化動詞、名詞或片語簡明扼要地反映公文主要內容的規范化名詞或名詞性片語組成,所有正式文件均應標注主題詞,主題詞居左頂格標識。上行文按照上級機關的要求標注主題詞。
(2)抄送機關。指主送單位之外需要了解此公文內容的有關單位。公文如有抄送機關,在主題詞下一行標注,中間用直線隔開。
(3)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印發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為准。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同處一行在抄送單位下一行排列,中間用直線隔開。
『叄』 政府公文的標准格式
一、公文用紙格式
公文用紙一般為16開型(長260毫米、寬184毫米)單頁,也可採用國際標准A4型(長297毫米、寬210毫米)。張帖的公文用紙大小,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公文用紙要符合檔案保護技術要求。
公文用紙的頁邊與圖文區尺寸。公文天頭(上白邊)寬20毫米+05毫米;地腳(下白邊)寬7毫米+05毫米;裝訂邊(左白邊)寬20毫米+05毫米;翻口邊(右白邊)寬15毫米+05毫米。
國內通用16開型紙圖文區尺寸為:長233毫米,寬149毫米;國際標准A4型紙圖文區尺寸為:長270毫米,寬175毫米。
二、公文印製格式
公文圖文區用字一律從左至右橫寫、橫排。少數民族文字的公文,則按其習慣書寫、排印。公文的書寫和印刷,必須使用規范的漢字,不能使用異體字、繁體字和未經國家語委公布的簡化字。標點符號、字體、字型大小、數字以及計量單位使用要准確、規范。發文機關的版頭推薦用黑變體字(高22毫米、寬15毫米)或初號宋體字,聯合行文時,推薦使用小初號宋體字;公文大標題使用二號宋體字,小標題使用三號宋體字;密級、緊急程度和各種標記字元或其它重點字使用三號黑體字;主題詞使用三號宋體字;發文字型大小、主送機關、正文、附件、成文時間、附註、抄送機關、印發說明等一般都彩三號或四號仿宋體字。公文中的數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結構層次序數和詞、片語、慣用語、縮略語、具有修辭色彩語句中作為詞素的數字必須使用漢字外,應當使用阿拉伯數碼。計量單位須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正文開頭和每一段落首行空兩個字,回行時頂格。正文文字的每行寬度與圖文區寬度相等。
頁碼是標記公文張頁的順序號,用阿拉伯數碼標注,數字兩側各標一短橫。單面印刷公文,頁碼位於每頁圖文區右下端;雙面印刷公文,正面為單數,頁碼位於每頁圖文區右下角,背面為雙數,頁碼位於左下角;沒有圖文區的頁面不標頁碼。
公文一律在左側裝訂,不要在天頭裝訂,不要壓住文字,也不能只訂一顆訂書訂。
三、公文文面格式
(一)發文機關(亦稱「版頭」、「文頭」)
版頭是發文機關的標志,它具有法定性、權威性和效用性,通常套紅,以示莊重。常用的公文版頭形式有三種:
1、由發文機關名稱加「文件」二字組成。
例如:國務院文件
2、只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的簡稱作版頭。
『肆』 公文的寫作要求(字體格式,字體大小,行間距)有哪些
公文寫作,一般字體格式為仿宋體,字體大小3號,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
1、 幅面尺寸
公文用紙採用GB/T148中規定的A4型紙,其成品幅面尺寸為:210mm×297mm。GB/T9704—2012。
2、版面
①頁邊與版心尺寸
公文用紙天頭(上白邊)為37mm±1mm,公文用紙訂口(左白邊)為28mm±1mm,版心尺寸為156mm×225mm。
②字體和字型大小
如無特殊說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號仿宋體字。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③行數和字數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並撐滿版心。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④文字的顏色
如無特殊說明,公文中文字的顏色均為黑色。
3、版頭
①份號
如需標注份號,一般用6位3號阿拉伯數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②密級和保密期限
如需標注密級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號黑體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數字用阿拉伯數字標注。
③緊急程度
如需標注緊急程度,一般用3號黑體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時標注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按照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的順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④發文機關標志
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加「文件」二字組成,也可以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
發文機關標志居中排布,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35mm,推薦使用小標宋體字,顏色為紅色,以醒目、美觀、莊重為原則。
聯合行文時,如需同時標注聯署發文機關名稱,一般應當將主辦機關名稱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應當置於發文機關名稱右側,以聯署發文機關名稱為准上下居中排布。
⑤發文字型大小
編排在發文機關標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發文順序號用阿拉伯數字標注;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弧「〔〕」括入;發文順序號不加「第」字,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在阿拉伯數字後加「號」字。
上行文的發文字型大小居左空一字編排,與最後一個簽發人姓名處在同一行。
⑥簽發人
由「簽發人」三字加全形冒號和簽發人姓名組成,居右空一字,編排在發文機關標志下空二行位置。「簽發人」三字用3號仿宋體字,簽發人姓名用3號楷體字。
如有多個簽發人,簽發人姓名按照發文機關的排列順序從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勻編排,一般每行排兩個姓名,回行時與上一行第一個簽發人姓名對齊。
⑦版頭中的分隔線
發文字型大小之下4mm處居中印一條與版心等寬的紅色分隔線。
4、主體
①標題
一般用2號小標宋體字,編排於紅色分隔線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長短適宜,間距恰當,標題排列應當使用梯形或菱形。
GB/T9704—2012
② 主送機關
編排於標題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頂格,回行時仍頂格,最後一個機關名稱後標全形冒號。如主送機關名稱過多導致公文首頁不能顯示正文時,應當將主送機關名稱移至版記,標注方法見7.4.2。
③正文
公文首頁必須顯示正文。一般用3號仿宋體字,編排於主送機關名稱下一行,每個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頂格。文中結構層次序數依次可以用「一、」「(一)」「1.」「(1)」標注;一般第一層用黑體字、第二層用楷體字、第三層和第四層用仿宋體字標注。
④附件說明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編排「附件」二字,後標全形冒號和附件名稱。如有多個附件,使用阿拉伯數字標注附件順序號(如「附件:1.XXXXX」);附件名稱後不加標點符號。附件名稱較長需回行時,應當與上一行附件名稱的首字對齊。
⑤ 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a、加蓋印章的公文
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編排,印章用紅色,不得出現空白印章。
單一機關行文時,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為准居中編排發文機關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使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頂端應當上距正文(或附件說明)一行之內。
聯合行文時,一般將各發文機關署名按照發文機關順序整齊排列在相應位置,並將印章一一對應、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最後一個印章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間排列整齊、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兩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頂端應當上距正文(或附件說明)一行之內。
b、不加蓋印章的公文
單一機關行文時,在正文(或附件說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編排發文機關署名,在發文機關署名下一行編排成文日期,首字比發文機關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長於發文機關署名,應當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編排,並相應增加發文機關署名右空字數。
聯合行文時,應當先編排主辦機關署名,其餘發文機關署名依次向下編排。
c、加蓋簽發人簽名章的公文
單一機關制發的公文加蓋簽發人簽名章時,在正文(或附件說明)下空二行右空四字加蓋簽發人簽名章,簽名章左空二字標注簽發人職務,以簽名章為准上下居中排布。在簽發人簽名章下空一行右空四字編排成文日期。
聯合行文時,應當先編排主辦機關簽發人職務、簽名章,其餘機關簽發人職務、簽名章依次向下編排,與主辦機關簽發人職務、簽名章上下對齊;每行只編排一個機關的簽發人職務、簽名章;簽發人職務應當標注全稱。
簽名章一般用紅色。GB/T9704—2012
d、成文日期中的數字
用阿拉伯數字將年、月、日標全,年份應標全稱,月、日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
e、特殊情況說明
當公文排版後所剩空白處不能容下印章或簽發人簽名章、成文日期時,可以採取調整行距、字距的措施解決。
⑥附註
如有附註,居左空二字加圓括弧編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⑦附件
附件應當另面編排,並在版記之前,與公文正文一起裝訂。「附件」二字及附件順序號用3號黑體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標題居中編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順序號和附件標題應當與附件說明的表述一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
如附件與正文不能一起裝訂,應當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頂格編排公文的發文字型大小並在其後標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順序號。
5、版記
①版記中的分隔線
版記中的分隔線與版心等寬,首條分隔線和末條分隔線用粗線(推薦高度為0.35mm),中間的分隔線用細線(推薦高度為0.25mm)。首條分隔線位於版記中第一個要素之上,末條分隔線與公文最後一面的版心下邊緣重合。
②抄送機關
如有抄送機關,一般用4號仿宋體字,在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編排。「抄送」二字後加全形冒號和抄送機關名稱,回行時與冒號後的首字對齊,最後一個抄送機關名稱後標句號。
如需把主送機關移至版記,除將「抄送」二字改為「主送」外,編排方法同抄送機關。既有主送機關又有抄送機關時,應當將主送機關置於抄送機關之上一行,之間不加分隔線。
③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
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一般用4號仿宋體字,編排在末條分隔線之上,印發機關左空一字,印發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數字將年、月、日標全,年份應標全稱,月、日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後加「印發」二字。版記中如有其他要素,應當將其與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用一條細分隔線隔開。
6、頁碼
一般用4號半形宋體阿拉伯數字,編排在公文版心下邊緣之下,數字左右各放一條一字線;一字線上距版心下邊緣7mm。單頁碼居右空一字,雙頁碼居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記頁前有空白頁的,空白頁和版記頁均不編排頁碼。公文的附件與正文一起裝訂時,頁碼應當連續編排。GB/T9704—2012。
7、公文中的橫排表格
A4紙型的表格橫排時,頁碼位置與公文其他頁碼保持一致,單頁碼表頭在訂口一邊,雙頁碼表頭在切口一邊。
8、公文中計量單位、標點符號和數字的用法
公文中計量單位的用法應當符合GB3100、GB3101和GB3102(所有部分),標點符號的用法應當符合GB/T15834,數字用法應當符合GB/T15835。
(4)公文的格式要求擴展閱讀:
特定格式
1、信函格式
發文機關標志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居中排布,上邊緣至上頁邊為30mm,推薦使用紅色小標宋體字。聯合行文時,使用主辦機關標志。
發文機關標志下4 mm處印一條紅色雙線(上粗下細),距下頁邊20 mm處印一條紅色雙線(上細下粗),線長均為170 mm,居中排布。
如需標注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應當頂格居版心左邊緣編排在第一條紅色雙線下,按照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的順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第一個要素與該線的距離為3號漢字高度的7/8。
發文字型大小頂格居版心右邊緣編排在第一條紅色雙線下,與該線的距離為3號漢字高度的7/8。
標題居中編排,與其上最後一個要素相距二行。
第二條紅色雙線上一行如有文字,與該線的距離為3號漢字高度的7/8。
首頁不顯示頁碼。
版記不加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分隔線,位於公文最後一面版心內最下方。
2、命令(令)格式
發文機關標志由發文機關全稱加「命令」或「令」字組成,居中排布,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20 mm,推薦使用紅色小標宋體字。
發文機關標志下空二行居中編排令號,令號下空二行編排正文。
簽發人職務、簽名章和成文日期的編排見7. 3. 5. 3。
3、紀要格式
紀要標志由「XXXXX紀要」組成,居中排布,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35 mm,推薦使用紅色小標宋體字。
標注出席人員名單,一般用3號黑體字,在正文或附件說明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編排「出席」二字,後標全形冒號,冒號後用3號仿宋體字標注出席人單位、姓名,回行時與冒號後的首字對齊。
標注請假和列席人員名單,除依次另起一行並將「出席」二字改為「請假」或「列席」外,編排方法同出席人員名單。
紀要格式可以根據實際制定。
『伍』 公文寫作格式要求及規范
主要包括標題、主送機關兩個項目內容。
1、標題。
2、主送機關。
(二)正文。其結構一般由開頭、主體、結尾、結語等部分組成。
(三)結尾。一般用禮貌性語言向對方提出希望。或請對方協助解決某一問題,或請對方及時復函,或請對方提出意見或請主管部門批准等。
(四)結語。通常應根據函詢、函告、函或函復的事項,選擇運用不同的結束語。如「特此函詢()」、「請即復函」、「特此函告」、「特此函復」等。有的函也可以不用結束語,如屬便函,可以像普通信件一樣,使用「此致」、「敬禮」。
(五)結尾落款。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時間兩項內容。
署名機關單位名稱,寫明成文時間年、月、日;並加蓋公章。
撰寫函件應注意的問題
函的寫作,首先要注意行文簡潔明確,用語把握分寸。無論是平行機關或者是不相隸屬的行文,都要注意語氣平和有禮,不要倚勢壓人或強人所難,也不必逢迎恭維、曲意客套。至於復函,則要注意行文的針對性,答復的明確性。
其次,函也有時效性的問題,特別是復函更應該迅速、及時。像對待其他公文一樣,及時處理函件,以保證公務等活動的正常進行。
『陸』 公文寫作的具體格式和要求
公文寫作:公文結構基本常識
公文的基本組成部分有:標題、正文、作者、日期、印章或簽署、主題詞。公文的其他組成部分有:文頭、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保密等級、緊急程度、主送機關、附件及其標記、抄送機關、注釋、印發說明等。 印章或簽署均為證實公文作者合法性、真實性及公文效力的標志。
1.眉首部分。眉首部分又稱文頭部分,在行政機關公文首頁,置於紅色反線以上的各要素統稱眉首。眉首部分通常由公文份數序號、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識、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等要素構成。
(1)公文份數序號。是將同一文稿印刷若干份時,每份公文的順序編號。如需標識公文份數序號,用阿拉伯數碼頂格標識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一般適用於比較重要的公文。
(2)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秘密文件要註明密級,不涉及保密內容的普通文件,沒有這個項目。公文需要標識秘密等級,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需同時標識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之間用「★」隔開。
(3)緊急程度。緊急程度是對公文送達和辦理時間的限度。公文如需標識緊急程度,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需同時標識秘密等級與緊急程度,秘密等級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緊急程度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4)發文機關標識。發文機關標識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後加「文件」組成。如「××省人民政府文件」;對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標識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有25mm。對於上報的公文,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80mm。發文機關標識推薦使用小標宋體字,用紅色標識。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以醒目美觀為原則酌定,但最大不能等於或大於22mm×15mm。聯合行文時應使用主辦機關名稱在前,「文件」二字置於發文機關名稱右側,上下居中排布;如聯合行文機關過多,必須保證公文首頁顯示正文。
(5)發文字型大小。發文字型大小又稱公文編號,是發文機關同一年度公文排列的順序號,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序號組成,如國務院文件「國發(2004)3號」中,「國發」是發文機關代字,「2004」是發文年份,「3號」為文件序號,表明這份文件是國務院在2004年度制發的第3號文件。如果一個機關的文件數量較多,還可以在發文字型大小中加上一個類別標志,反映文件的業務內容或歸宿。幾個機關聯合行文,只註明主辦機關的發文字型大小即可。發文字型大小應在發文機關標識下空2行,用3號仿宋體字,居中排布;年份、序號用阿拉伯數碼標識;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弧「〔〕」插入;序號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01),不加「第」字。
(6)簽發人。簽發人是指代表機關簽發公文意見的領導人姓名。上報的公文需標識簽發人姓名,平行排列於發文字型大小右側。發文字型大小居左空1字,簽發人姓名居右空1字;簽發人用3號仿宋體字,簽發人後標全形冒號,冒號後用3號楷體字標識簽發人姓名。如有多個簽發人,主辦單位簽發人姓名置於第1行,其他簽發人姓名從第2行起在主辦單位簽發人姓名之下按發文機關順序依次順排,下移紅色反線,應使發文字型大小與最後一個簽發人姓名處在同一行並使紅色反線與之的距離為4mm。
2.主體部分。主體部分又稱行文部分,這一部分是指紅色反線(不含)以下至主題詞(不含)之間各要素的統稱。主體部分由公文標題、主送機關、公文正文、附件、成文時間、公文生效標識、附註等要素組成。
(1)標題。公文標題一般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文種三部分構成。它位於公文首頁紅色反線下空2行,用2號小標宋體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間距恰當。公文標題除法規、規章名稱等可加書名號外,一般不用標點符號。在撰寫公文標題時,發文機關名稱要寫全稱或規范化簡稱,如果文件首頁有發文機關標識,其標題可省略發文機關名稱。事由是標題的主題部分,應准確、簡煉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內容。文種是公文的種類名稱,用以概括揭示公文的性質與制發的目的。公文的標題通常有四種形式:一是發文機關名稱、事由、文種三個要素全部具備的公文標題。二是事由和文種兩個要素構成的公文標題。三是發文機關名稱和公文文種兩個要素構成的公文標題。四是只標明文種的公文標題。
(2)主送機關。主送機關是負有公文主要處理責任的受文機關。主送機關名稱應當使用全稱或規范化簡稱、統稱。上行文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如需要同時報送另一上級機關,可用抄送形式。下行文可以有若干機關。有些公文,如周知性公文可以省略此項。主送機關的書寫位置是:標題下空1行,左側頂格用3號仿宋字標識,回行時仍頂格;最後一個主送機關名稱後標全形冒號。如主送機關名稱過多而使公文首頁不能顯示正文時,應將主送機關名稱移至版記中的主題詞之下,抄送之上,標識方法同抄送。
(3)正文。正文是公文的核心部分,用來表達公文的具體內容,體現發文機關的意圖。正文的結構一般由開頭、主體和結尾三部分組成。開頭部分用簡潔的語言寫明發文的依據、目的或原因等。主體部分是正文的核心,主要寫明公文的內容或事項,做到重點突出,意見具體、明確,敘述有條理。結尾部分根據文種和行文關系的不同有不同的寫法。這一部分後面將結合具體文例加以介紹。公文正文的書寫位置是:主送機關名稱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頂格。數字、年份不能回行。
(4)附件。附件是公文的附屬材料。有的附件是一些文字材料,有的附件是實物如照片、圖表等,應當註明所附材料的名稱,件數。附件是為了避免正文過長的內容隔裂而附,對正文起說明、注釋、補充、證明和參考作用。有的公文,附件是文件的主體內容,正文僅起批准、發布和按語的作用。許多法規性文件就是這樣。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附件」,後標全形冒號和名稱。附件如有序號使用阿拉伯數碼(如「附件:1.×××××」);附件名稱後不加標點符號。附件應與公文一起裝訂,並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頂格標識「附件」,有序號時標識序號;附件的序號和名稱前後標識應一致。如附件與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裝訂,應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頂格標識公文的發文字型大小並在其後標識附件(或帶序號)。
(5)成文日期。公文成文日期一般以機關負責人簽發的日期為准;法規、規章類公文以依法批準的時間為准;聯合行文,以最後簽發機關負責人的簽發日期為准。成文日期要用漢字標注,並將年、月、日標全,「零」寫為「O」。
(6)公文生效標識。公章是公文生效的標志。單一機關制發的公文在落款處不署發文機關名稱,只標識成文時間。成文時間右空4字;加蓋印章應上距正文2㎜~4㎜,端正、居中下壓成文時間,印章用紅色。當印章下弧無文字時,採用下套方式,即僅以下弧壓在成文時間上;當印章下弧有文字時,採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線壓在成文時間上。當聯合行文需加蓋兩個印章時,應將成文時間拉開,左右各空7字;主辦機關印章在前;兩個印章均壓成文時間,印章用紅色。只能採用同種加蓋印章方式,以保證印章排列整齊。兩印章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過3mm。當聯合行文需加蓋3個以上印章時,為防止出現空白印章,應將各發文機關名稱(可用簡稱)排在發文時間和正文之間。主辦機關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個印章,兩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後一排如餘一個或兩個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間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後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標識成文時間。
(7)附註。附註是指需要附加說明的事項。如需解釋的名詞術語,或者是公文發送范圍和閱讀、傳達對象等。公文如有附註,用3號仿宋體字,居左空2字加圓括弧標識在成文時間下一行。
3.版記部分。版記部分又稱文尾部分,通常由主題詞、抄送機關名稱、印發機關和印發時間、版記中的反線、版記的位置等要素組成。
(1)主題詞。主題詞是能夠反映公文主要內容和類屬的、規范化的名詞或片語。標引主題詞時,順序是先標類別詞,再標類屬詞。在標類屬詞時,先標反映文件內容的詞,後標反映文件形式的詞。當詞表中找不出准確反映文件主題內容的類屬詞時,可在類別詞中選擇適當的詞標引。使用的主題詞不得超出主題詞表的范圍。每份文件的主題詞,最多不超過5個片語。上報的文件,應當按照上級機關的要求標注主題詞。「主題詞」用3號黑體、居左頂格標識,後標全形冒號;詞目用3號小標宋體字;詞目之間空1字。
(2)抄送機關。抄送機關是指主送機關之外需要執行或了解公文內容的其他機關。標注抄送機關,應當使用該機關全稱或規范簡稱、統稱。一份公文要不要抄送,抄送給什麼樣的機關都要從實際需要出發,既不要濫抄濫送,也不應漏抄漏送,以免產生不利的影響。
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題詞下一行;左空1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抄送」,後標全形冒號;回行時與冒號後的抄送機關對齊;在最後一個抄送機關後標句號。如主送機關移至主題詞之下,標識方法同抄送機關。
(3)印發機關和印發時間。公文的印製工作一般由發文的具體辦公部門承擔。印發時間不同於發文時間,這是指公文開印的具體時間。印發機關時間位於抄送機關之下(無抄送機關在主題詞之下)佔1行位置;用3號仿宋體字。印發機關在左空1字,印發時間右空1字。印發時間以公文付印的日期為准,用阿拉伯數碼標識。
(4)版記中的反線。版記中的反線是指版記中各要素之下都要加一條反線,相互隔開,寬度同版心。
(5)版記的位置。版記應置於公文最後一頁,版記的最後一個要素置於最後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