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國家標准
Ⅰ 新的《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國家標准出來了嗎
《黨政機關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是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准化管版理委員會發布的關於黨政權機關公文通用紙張、排版和印製裝訂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編排規則等的國家標准,是黨政機關公文規范化的重要依據,適用於各級黨政機關制發的公文。其他機關和單位的公文可以參照執行。
標准可以參考:http://jnjd.mca.gov.cn/article/zyjd/zcwj/201303/20130300425648.shtml
Ⅱ 公文標准格式的字體、字型大小、有什麼要求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正文、發文機關標識、附件說明、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抄送機關、緊急程度、印章、標題、主送機關、附註、成文日期、附件、主題詞、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等部分組成。
公文標准格式包括:
1、須有負責之表示。(如簽署、蓋印章戳或副署)
2、須有時間之表示。(如製作及發文時間,並加註文號)
3、須合於現行法定格式。(用紙、格式、細項)
4、本文原則上須分段敘述,並具實質意涵(即為一定之作為或特定事物之告知),其表達方式為由左而右之橫行格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暫行辦法》將行政機關的公文主要分為「命令(令)、指令、決定、決議、指示、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復、函、會議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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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寫作注意事項
1、 向下級機關的重要行文,應當同時抄報直接上級機關。
2、除領導直接交辦的事項外,「請示」不得直接送領導者個人。
3、不能越級行文,因特殊情況必須越級請示時,應當抄報被越過的上級機關。「請示」應當一文一事;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如需同時送其他機關,應當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同時抄送下級機關。
4、部門之間對有關問題未經協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級機關有權責令糾正或撤銷。
5、要按辦文意圖和行文關系選准文種,分清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同一方向行文也要確定合適的文種,如上行文中請示與報告不能混淆。
6. 同級政府、同級政府各部門、上級政府部門與下一級政府可以聯合行文;政府及其部門與同級黨委、軍隊機關及其部門可以聯合行文;政府部門與同級人民團體和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也可以聯合行文。聯合行文應當確有必要,單位不宜過多。
Ⅲ 《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國家標准
《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於2012年7月1日開始施行,配套的
《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專》國屬家標准PPT文本
http://wenku..com/view/32e8d7b165ce05087632139d.html
Ⅳ 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國家標准,附件別起頁怎麼個格式
附件。指公文正文的說明、補充或者參考資料。附件應當另面編排,並在版記之前,與回公文正答文一起裝訂。「附件」二字及附件順序號用3號黑體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順序號後無須加冒號。附件標題居中編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的序號和名稱前後標識應一致。附件標題以及附件中行、字、段落等編排與主體部分相應格式要素的要求一致。如附件與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裝訂,應在附件首頁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頂格標注公文的發文字型大小加「附件」二字及順序號。
Ⅳ 一般公文的格式和字體有什麼要求
一、公文用紙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1、字體和字型大小
如無特殊說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號仿宋體字。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2、行數和字數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並撐滿版心。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3、文字的顏色
如無特殊說明,公文中文字的顏色均為黑色。
4、公文用紙主要技術指標
公文用紙一般使用紙張定量為60 g/m~80 g/m的膠版印刷紙或復印紙。紙張白度80%~90%,橫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為7.5~9.5。
5、公文用紙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幅面尺寸,公文用紙採用GB/T 148中規定的A4型紙,其成品幅面尺寸為:210 mm×297 mm。
頁邊與版心尺寸。公文用紙天頭(上白邊)為37 mm±1 mm,公文用紙訂口(左白邊)為28mm±1mm,版心尺寸為156 mm×225 mm。
二、印製裝訂要求
1、製版要求
版面干凈無底灰,字跡清楚無斷劃,尺寸標准,版心不斜,誤差不超過1 mm。
2、印刷要求
雙面印刷;頁碼套正,兩面誤差不超過2mm。黑色油墨應當達到色譜所標BL100%,紅色油墨應當達到色譜所標Y80%、M80%。印品著墨實、均勻;字面不花、不白、無斷劃。
3、裝訂要求
公文應當左側裝訂,不掉頁,兩頁頁碼之間誤差不超過4 mm,裁切後的成品尺寸允許誤差±2mm,四角成90°,無毛茬或缺損。
三、公文格式各要素編排規則
1、關於發文字型大小
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發文順序號」三個部分組成。「年份」要用全稱,不可簡化,如「2011」不可寫成「11」。
發文字型大小應該注意的問題是括注年份的是六角括弧「〔〕」,而不是方括弧「[ ]」。正文引用文件名稱後圓括弧里的發文字型大小中,一樣應該用六角括弧「〔〕」。下行文的發文字型大小居中排列;上行文的發文字型大小居左空一字編排,與最後一個簽發人姓名處在同一行。
聯合行文時,使用主辦機關的發文字型大小。
2、關於標題
公文標題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組成。編排於紅色分隔線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間距恰當,標題排列應當使用梯形或菱形。
三個機關以下聯合發文,應該列出所有機關的名稱,四個以上機關聯合行文時,可採用排列前的發文機關名稱加「等」的方式。
公文標題中除法規、規章名稱加書名號外,一般不使用標點符號。逐級多次轉發的公文,擬標題時,可直接寫所轉發公文的標題,但要去掉原發文機關名稱,「轉發」前冠轉發機關名稱。如果轉發的是「通知」,可只保留一個「通知」。轉發公文,不得以被轉發公文的發文字型大小代替被轉發公文進入標題。
3、關於主送機關
主送機關在標題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頂格,最後一個機關名稱後標全形冒號。如主送機關名稱過多導致公文首頁不能顯示正文時,應當將主送機關名稱移至版記。
4、關於正文及序次語使用應注意的問題
公文首頁必須顯示正文。編排於主送機關名稱下一行,每個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頂格。正文中結構層次使用序次語應依次為:第一層為「一、」,第二層為「(一)」,第三層為「1.」,第四層為「(1)」。
一般第一層用黑體字,第二層用楷體字,第三層和第四層用仿宋體字標注。
特別注意的是,第一層次「一、」後面是頓號,不是逗號,也不是下腳點(齊線實心圓點);第二層「(一)」後面不能有標點;第三層「1.」中是下腳點,切不可用頓號;第四層「(1)」後面不能跟標點。
層次序次語不能反序使用,可以越級使用,如果公文結構層次只有兩層,第一層用「一、」,第二層既可用「(一)」,也可以選用 「1.」。同一個層次,使用的序次語形式必須一致。
另外,如用「第一」「第二」表示次序,後跟逗號,而不能使用頓號。(非公文材料行文中,有時用外文字母表示順序,字母後應該使用下腳點,如「A .」或「a .」,切不可用頓號。)
四、公文中計量單位、標點符號和數字的用法
公文中計量單位的用法應當符合GB 3100、GB 3101和GB 3102(所有部分),標點符號的用法應當符合GB/T 15834,數字用法應當符合GB/T 1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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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特定格式
一、紀要格式
紀要標志由「XXXXX紀要」組成,居中排布,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35 mm,推薦使用紅色小標宋體字。
標注出席人員名單,一般用3號黑體字,在正文或附件說明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編排「出席」二字,後標全形冒號,冒號後用3號仿宋體字標注出席人單位、姓名,回行時與冒號後的首字對齊。
標注請假和列席人員名單,除依次另起一行並將「出席」二字改為「請假」或「列席」外,編排方法同出席人員名單。
紀要格式可以根據實際制定。
二、命令格式
發文機關標志由發文機關全稱加「命令」或「令」字組成,居中排布,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20 mm,推薦使用紅色小標宋體字。
發文機關標志下空二行居中編排令號,令號下空二行編排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