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斷依據格式
Ⅰ 西醫的診斷依據怎麼寫啊 求助 thanks
真是新手啊。
實習老師沒教你?????
主要的病症、體征、理化檢查陽性結果。
一般分成三點:
1、症狀、病史(很多都是寫主訴)
2、體格檢查陽性體征
3、檢查結果
希望你成為一名好醫生。
Ⅱ 急性左心衰 標准化的診斷格式怎麼寫
應該是冠心病,缺血性疾病,急性左心衰,心功能IV級。這樣的診斷格式。
Ⅲ 條件格式,根據多個條件判斷設置表格格式
條件公式可以達到目的,根據敘述,1月2月,3月只要有一個數據不合適,整行(B列到E列)都變紅,效果可能不會讓人滿意,因為整個數據表都變紅了,只有最後最後一行是合格的,沒變色。
如果確實需要達到這個目的,
看看這個條件公式:=IF(OR($C3<100,$D3<90,$E3<70),1,0)
具體操作步驟,
第一步,選中數據所在區域,圖中的 B3:E13
第二步,「條件格式」「新建規則」「使用公式確定要設置格式的單元格」,然後輸入 公式,注意相對引用位置,$ 在公式中的位置 不能寫錯 了!!
Ⅳ 診斷學病歷分析的診斷依據怎麼寫啊,格式,能不能舉個例子,謝謝
診斷依據可以寫典型的症狀,體征,檢查結果
Ⅳ 標准處方的格式是什麼
書寫要求
(1)記載患者一般情況、臨床診斷應清晰、完整,並與病歷記載相一致。
(2)每張處方限於一名患者的用葯。
(3)字跡清楚,不得塗改; 如需修改,應當在修改處簽名並註明修改日期。
(4)處方一律用規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稱書寫。
a)醫療機構或者醫師、葯師不得自行編制葯品縮寫名稱或者使用代號。
b)葯品劑量、規格、用法、用量要准確規范;葯品用法的可用規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縮寫體書寫,不得使用「遵醫囑」、「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
(5)患者年齡應當填寫實足年齡,新生兒、嬰幼兒寫日、月齡,必要時要註明體重;
(6)西葯和中成葯可以分別開具處方, 也可以開具一張處方,中葯飲片應當單獨開具處方。
(7)無論西葯、中成葯處方, 每一種葯品應當另起一行,每張處方不得超過5種葯品。
(8)中葯飲片處方的書寫,一般應當按照「君、臣、佐、使」的順序排列;調劑、煎煮的特殊要求(如布包、先煎、後下)要註明在葯品右上方,並加括弧;對飲片的產地、炮製有特殊要求的,應當在葯品名稱之前寫明。
(9)葯品用法用量應當按照葯品說明書規定的常規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況需要 超劑量使用時,應當註明原因並再次簽名。
(10)除特殊情況外,應當註明臨床診斷。
(11)開具處方後的空白處劃一斜線以示處方完畢。
(12)處方醫師的簽名式樣和專用簽章應當與院內葯學部門留樣備查的式樣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動,否則應當重新登記留樣備案。
(13)醫師開具處方應當使用經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公布的葯品 通用名稱、新活性化合物的專利葯品名稱和復方制劑葯品名稱。醫師可以使用由衛生部公布的葯品習慣名稱開具處方。(《處方管理辦法》)[如對乙醯氨基酚(通用名)是一種退燒葯,不同葯廠對它生產的制劑商品名有泰諾林、百服嚀、必理通等。因此,必須使用通用名]
(14)葯品劑量與數量用阿拉伯數字書寫。
劑量應當使用法定劑量單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納克(ng)為單位;容量以升(L)、毫升(ml)為單位;有些以國際單位(IU)、單位(U)為單位;中葯飲片以克(g)為單位。
片劑、丸劑、膠囊劑、顆粒劑分別以片、丸、粒、袋為單位;溶液劑以支、瓶為單位;軟膏及乳膏劑以支、盒為單位;注射劑以支、瓶為單位,應當註明含量;中葯飲片以劑為單位。
(15)處方 一般不得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一般不得超過3日用量;對於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況,處方用量可適當延長,但醫師應當註明理由。
(16)麻醉葯品、精神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放射性葯品的處方用量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開具麻醉葯品處方,應有病歷記錄。
(5)診斷依據格式擴展閱讀
主要為醫生的法律責任:
1、醫師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按照《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1)未取得麻醉葯品和第一類精神葯品處方資格的醫師擅自開具麻醉葯品和第一類精神葯品處方的,由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予以警告,暫停其執業活動;造成嚴肅後果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具有麻醉葯品和第一類精神葯品處方醫師未按照規定開具麻醉葯品和第一類精神葯品處方,或者未按照衛生部制定的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宏章宏章搜集整理使用麻醉葯品和第一類精神葯品的,由其所在醫療機構取消其醉葯品和第一類精神葯品處方資格;造成嚴肅後果的,吊銷其執業證書。
2、醫師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
(1)未取得處方權或者被取消處方權後開具葯品處方的;
(2)未按照本辦法規定開具葯品處方的;
(3)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處方
Ⅵ 對於疾病的診斷依據該怎麼寫
比如根據病人的主訴。臨床表現,體征,實驗室輔助檢查,綜合做出診斷就可以了
Ⅶ 鑒別診斷書寫要求
診斷書各種症狀、體征均須應用醫學術語,不得使用俗語。3、病歷一律用中文書寫,疾病名稱或個別名詞尚無恰當譯名者,可寫外文原名。葯物名稱應用中文;診斷應按照疾病名稱填寫。4、簡化字應按國務院公布的「簡化字總表」的規定書寫。5、度量衡單位均用法定計量單位,書寫時一律採用國際符號。6、日期和時間寫作舉例1989.7.30.4或5pm。7、病歷的每頁均應填寫病人姓名、住院號和頁碼。各種檢查單、記錄單均應清楚填寫姓名、性別、病歷號及日期。8、癌症、精神病等特殊疾病的病歷診斷必須有上級醫院的病理報告、診斷證明及相關資料。 2、初診必須系統檢查體格,時隔三個月以上復診,應作全面體檢,病情如有變化隨時進行全面檢查並記錄。3、重要檢查化驗結果應記入病歷。4、每次診療完畢作出印象診斷,如與過去診斷相同亦應寫「同前」。兩次不能確診應提請上級醫師會診,詳細記載會診內容及今後診斷計劃,以便復診時參考。5、病歷副頁及各種化驗單、檢查單上的姓名、年齡、性別、日期及診斷用葯,要逐項填寫。年齡要寫實足年齡,不準寫「成」字。6、根據病情給病人開診斷證明書,要記載主要內容,醫師簽全名,未經診治患者,醫師不得開診斷書。7、患者需住院時,由醫師在病歷上寫明住院原因和初步診斷,記錄力求詳盡。8、門診醫師對轉院患者應負責填寫轉院病歷摘要。 原則上與門診病歷相同,但應突出以下幾點:1、應記錄就診時間和每項診療處理時間,記錄時詳至時、分。2、必須記錄體溫、脈搏、呼吸和血壓等有關生命指征。3、危重疑難的病歷應體現首診負責制,應記錄專業醫師的會診等內容。4、對需要即刻搶救的患者,應先搶救後補寫病歷,或邊搶救邊觀察記錄,以不延誤搶救為前提。 1、住院病歷由住院醫師或試用期醫師書寫,在主治醫師指導下進行。2、對新入院患者必須書寫住院病歷,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籍貫、工作單位、住址、主訴、現病史、既往史、家族史、個人生活史、月經史、婚育史、體格檢查、化驗檢查、特殊檢查、病歷小結、鑒別診斷、診斷及治療等,醫師簽全名。3、住院病歷應盡可能於次晨查房前完成,最遲須在患者入院後24小時內完成。急症、危重患者可先書寫詳細的病程記錄,待病情允許時再完成住院病歷。4、住院病歷必須由主治醫師及時審閱,做必要的修改和補充。修改住院病歷應用紅墨水。修改後,修改者用紅墨水簽名。被修改六處以上者應重新抄寫。 1、入院記錄是住院病歷的縮影。要求原則上與住院病歷相同,能反映疾病的全貌,但內容要重點突出,簡明扼要。2、入院記錄由住院醫師書寫,應在患者入院後24小時內完成。3、對既往史及系統回顧、個人史、婚姻史、月經、生育史、家族吏及體格檢查中與本病無關的資料可適當簡化,但與診斷及鑒別診斷有關的陽性及陰性資料必須具備。 1、因舊病復發而再次住院的患者,書寫再次入院病歷和記錄。因新發疾病而再次住院,不能寫再次入院病歷和記錄,應按住院病歷和入院己錄的要求及格式書寫,可將過去的住院診斷列入既往史中。2、書寫再次入院記錄時,應將過去病歷摘要以及上次出院後至本次入院前的病情與治療經過,詳細記錄於病歷中。對既往史、家族史等可從略,但如有新情況,應加以補充。3、患者再次入院後,醫師應將上次入院記錄調出,並置於再次入院記錄之後。4、再次入院病歷和記錄的書寫內容及格式同住院病歷和記錄。 1、病程記錄:首次病程記錄應包括症狀、體征,診斷和診斷依據,初步診療計劃,重危患者觀察病情變化的注意事項。病程記錄應包括病情變化(症狀、體征)、上級醫師對病情的分析及診療意見、醫技科室檢查結果、特殊治療的效果及反應、重要醫囑的更改及理由、會診意見及對原診斷的修改和新診斷確立的依據。病程記錄由經治醫師記錄,一般病人每1 - 2天記錄一次,慢性患者可3天記錄一次,重危患者或病情突然惡化者應隨時記錄。2、交班醫師均需作出交班小結,接班醫師寫出接班記錄。階段小結由經治醫師負責記錄在病程記錄內。3、決定轉院的患者,住院醫師必須書寫較為詳細的轉院記錄,由組長審查簽字。4、出院記錄和死亡記錄應在當日完成,出院記錄內容包括病歷摘要及各項檢查要點、住院期間的病情變化及治療經過、效果,出院時情況、出院後處理方案和隨診計劃,由經治醫生書寫,並同時抄寫於門診病歷中,以便門診復查參考。死亡記錄的內容除病歷摘要、治療經過外,應記載搶救措施、死亡時間及原因,經治醫師書寫,組長審查簽字。 住院期間病案排列: 出院後病案排列:體溫記錄單(逆序) 住院病案首頁(封面)醫囑單(逆序) 出院記錄單(順序)住院病歷(順序) 入院記錄(順序)入院記錄(順序) 住院病歷(順序)病程記錄(順序) 病程記錄(順序)會診記錄(逆序) 會診記錄(順序)特殊治療單(逆序) 特殊治療單化驗粘貼單 化驗粘貼單(逆序)X線檢查記錄 護理病歷(順序)特殊檢查單 X線檢查記錄出院記錄單 特殊檢查單(順序)住院病案首頁(封面) 醫囑單(順序)門診病歷 體溫單(順序)護理病歷(順序) 門診病歷
Ⅷ 誰知道完整規范的處方書寫格式!!!
處方格式由三部分組成:
1、前記(包括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名稱,處方編號,費別,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或住院病歷號,科別或病室和床位號,臨床診斷,開具日期等,並可添列專科要求的項目)。
2、正文(以Rp或R標示,然後分列寫葯品名稱、規格、數量、下一行寫用法用量)。
3、後記(醫師簽名或加蓋專用簽章,葯品金額以及審核、調配、核對、發葯的葯學專業技術人員簽名)。
規則:處方記載的患者一般項目應清晰、完整,並與病歷記載相一致;每張處方只限於一名患者的用葯;處方字跡應當清楚,不得塗改。如有修改,必須在修改處簽名及註明修改日期;處方一律用規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稱書寫。每張處方最多開5種葯,並且中西葯不能開在一張處方上。葯品名稱應該書寫葯品通用名稱,葯品商品名可以用括弧添加。
規范的處方書寫格式:點擊下面的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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