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難摘要
Ⅰ 民事案件執行難的原因是什麼
執行難是指法院的生效判決文書難於執行。法院的生效判決無法執行,被群眾稱為蓋有官印的「白條」。為破解「執行難」,最高法院擬出台一項司法解釋,對拒不執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老賴」,將採取「限制高消費」的嚴厲措施。 此前,一些地方法院曾採取過類似措施。這次上升到出台司法解釋的層面,可見最高法院破解「執行難」的決心和力度。為破解「執行難」,最高法院正在採取一系列措施,比如和公安部聯合發文全面限制被執行人出境,和銀行聯合限制其貸款,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聯合限制融資增容等等。 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是為了進一步壓縮被執行人的生活空間,使其為「老賴」行為付出代價。 對最高法院限制高消費的舉措,法學專家大都表示認同。認為此舉在當前有很強的針對性以及現實意義,有助於解決「執行難」問題。
Ⅱ 第二次強制執行書怎麼寫
判決書送達後十五天生效,判決第一項一般是讓被告在生效後十日內履行,按照你的說法不能同時申請兩個執行的同一判決書或調解書。
步驟如下:
一、寫執行申請書
申請人:(按判決書上的原告的內容抄上,姓名性別出生年民族職業住址)
被申請人:(按判決書抄被告的內容,姓名性別什麼的全部抄上)
後面寫:我訴XX某糾紛一案,經XX人民法院審理,已經於某年某月某日審結並下發判決書,判令被告向我賠償XX元,現在判決已經生效,被告仍不履行,現申請貴院予以執行(200X)X民初字XXXXX號判決書。(前面寫的字型大小也就是判決書上寫的字型大小,照抄就好了,千萬別寫錯)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X年X月X日
二、從你說的內容來看估計這個案件沒有上訴過,寫好後,連同判決書一起交到原審法院。
三、預交執行費。注意是「預交」,因為執行案件要收費,這個費用最後是要由被執行人負擔的,你現在是預交,交上去後,法院就會找被告執行判決書上寫的他應該給你錢,和你起訴時預交的訴訟費,以及你剛剛預交的執行費,執行回來後,全部給你。
四、找到被執行人的財產,也就是他的房子、地、車、銀行帳號等等摘要可以變成錢的東西,把這些財產的所在地告訴法院,由法院決定怎麼樣執行。如果他有工資的話,還可以按比例扣他的工資。
另外,申請人和被申請人都是法人或組織的,申請期為半年內,有任何一方是公民(也就是個人)的,申請期為一年以內。這個半年或一年,是從判決生效時起算。你要看下你的判決書到目前為止有沒有過期限!
Ⅲ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義務人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權利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方的可執行財產。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除對被執行人予以處罰外,還可以根據情節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被執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義務的信息向其所在單位、徵信機構以及其他相關機構通報。
對方如果有藏匿、轉移財產等拒不執行行為,法院可以採取司法拘留措施。
如果對方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如果對方確無可執行財產,法院會裁定中止執行,待中止執行情形消失後,申請人可以申請恢復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法釋〔2015〕5號)
第五百一十八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除對被執行人予以處罰外,還可以根據情節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被執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義務的信息向其所在單位、徵信機構以及其他相關機構通報。
第五百一十九條 經過財產調查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在申請執行人簽字確認或者執行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並經院長批准後,可以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依照前款規定終結執行後,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再次申請不受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第102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裁定中止執行:
(2)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第一百一十三條被執行人與他人惡意串通,通過訴訟、仲裁、調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Ⅳ 如何才能申請強制執行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 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4)執行難摘要擴展閱讀
《民事訴訟法》第243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在執行實踐中,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經常使用的一種執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緊密相聯的兩個執行措施,扣留是臨時性措施,是將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暫扣下,仍留在原來的單位,不準其動用和轉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如超過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該項收入交付申請執行人。
Ⅳ 申請了強制執行卻無果,我該怎麼辦
找到被執行人的財產,也就是他的房子、地、車、銀行帳號等等摘要可以變成錢的東西,把這些財產的所在地告訴法院,由法院決定怎麼樣執行。如果他有工資的話,還可以按比例扣他的工資。
Ⅵ 已經收到判決書,如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你好,步驟如下:
一、寫執行申請書
申請人:(按判決書上的原告的內容抄上,姓名性別出生年民族職業住址)
被申請人:(按判決書抄被告的內容,姓名性別什麼的全部抄上)
後面寫:我訴XX某糾紛一案,經XX人民法院審理,已經於某年某月某日審結並下發判決書,判令被告向我賠償XX元,現在判決已經生效,被告仍不履行,現申請貴院予以執行(200X)X民初字XXXXX號判決書。(前面寫的字型大小也就是判決書上寫的字型大小,照抄就好了,千萬別寫錯)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X年X月X日
預交執行費。注意是「預交」,因為執行案件要收費,這個費用最後是要由被執行人負擔的,你現在是預交,交上去後,法院就會找被告執行判決書上寫的他應該給你錢,和你起訴時預交的訴訟費,以及你剛剛預交的執行費,執行回來後,全部給你。
找到被執行人的財產,也就是他的房子、地、車、銀行帳號等等摘要可以變成錢的東西,把這些財產的所在地告訴法院,由法院決定怎麼樣執行。如果他有工資的話,還可以按比例扣他的工資。
另外,申請人和被申請人都是法人或組織的,申請期為半年內,有任何一方是公民(也就是個人)的,申請期為一年以內。這個半年或一年,是從判決生效時起算。
Ⅶ 法律論文摘要翻譯,請把問題補充里的文章翻譯成英語,不要翻譯軟體翻譯的
民事執行作為民事訴訟的最後階段,其是否有效實現關繫到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障,司法的公正和權威,以及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
Civil enforcement civil action as a last stage, it is effective to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ecurity, judicial justice and authority, and social stability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然而長期以來,「執行難」問題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日益嚴重,成為困擾人民法院工作的一個難題,使各級法院許多生效的民事裁判文書成了「法律白條」。
However, for a long time, "difficult to execute" problems with China's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the increasingly serious a problem to the people's court of the work of a problem, make the courts at all levels of the written many effective civil law white "became the".
為此,2007年全國人大常委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時對「執行程序」篇作了部分修改,近幾年法院系統也不斷加強民事執行的力度,但「執行難」問題並未得到徹底解決,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仍面臨巨大的社會壓力,加強民事執行成為我國司法改革一項當務之急的工作。
Therefore, in 2007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standing modify the PRC civil procere law, in "the execution proceres" article revision, the part of the court system in recent years are enhancing civil enforcement of strength, but "difficult to execute" has not been completely solve problems, the people's court implementation of faces big social pressure, strengthening civil enforcement become China's judicial reform a top priority of the work.
本文以我國民事「執行難」的現狀為切入點,對「執行難」的原因和對策進行分析探討,以求進一步改進執行工作,對根本解決「執行難」問題有所裨益。
In this paper, the our country civil "difficult to execute" as the breakthrough point, to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difficult to execute" reason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discussion, in order to further improve analysis to perform the work, solved "difficult to execute" beneficial.
關鍵詞 民事執行 執行難 現狀 原因 對策
Key words civil enforcement difficult to execute status reason countermeasu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