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意見摘要
『壹』 公訴意見書的五項內容
:
第一,對法庭調查的簡要概括。
第二,進行證據分析,認定被告人的罪行。
第三,進行案情分析,概括案情的全貌,揭露被告人犯罪的社會危害性。
第四,分析被告人犯罪的思想根源和社會根源。
第五,進行法律上的論證,指明被告人觸犯的刑法條款,闡明被告人應負的法律責任。
以上五項內容,並非每份公訴意見書完全具備,應根據案件的特點及實際需要,決定哪幾項內容可寫,哪幾項內容重點寫。公訴意見書文無定式,內容分標題和正文。正文分引言、主體和結尾三部分。
(一)首部
1.寫明標題,即居中寫文書的名稱。
2.被告人基本情況及案由。先寫被告人姓名(被告人為單位的寫其名稱),後寫案由(即起訴書認定的涉嫌罪名),最後寫起訴書的編號。此三項內容不必宣讀。
(二)正文
1.抬頭,亦稱呼告語。根據合議庭組成人員情況書寫,或寫為「審判長、審判員」,或寫為「審判長、人民陪審員」,或寫為「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
2.出庭任務和法律依據。根據新格式規定,此段文字表述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百九十八條和第二百零三條的規定,我(們)受×××人民檢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並依法對刑事訴訟活動衽法律監督。現對本案證據和案件情況發表如下意見,請法庭注意。」
3.具體意見。根據新格式規定,可以從以下三方面進行分析論證:
(1)根據法庭調查的情況,概述法庭質證的情況、各證據的證明作用,並運用各證據之間的邏輯關系,以證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2)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論證應適用的法律條款並提出定罪及從重、從輕、減輕處罰等意見。
(3)根據庭審情況,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的基礎上,作必要的法制宣傳和教育工作。
關於法制宣傳和教育的內容是否需要,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4.結束語(小結全文)。其文字表述為:「綜上所述,起訴書認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認定被告人有罪,並應(從重、從輕、減輕)處罰。」
『貳』 辨析:起訴意見書、起訴書和公訴意見書
起訴書是正式交給法院的,在法院審理時由檢察官宣讀的文件。
起訴意見書,是偵查機關對案件偵查終結後,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向同級人民檢察院或本院公訴部門移送審查起訴時製作的一種法律文書。(定義) 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對案件偵查終結後,認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依照法律規定製作的、向同級人民檢察院或本院公訴部門移送審查時製作的書面文件。起訴意見書是法律應用寫作中常用的文種。
公訴意見書是國家公訴人在法庭審理刑事案件的過程中,當庭發表的揭露和指控被告人的發言,現在稱為公訴意見書,即過去所說的公訴詞。公訴意見書是在人民檢察院對刑事被告人提出起訴書的基礎上,全面地揭露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證實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分析犯罪行為的性質、後果和對社會的危害,闡明為什麼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對檢察院提起的起訴進行補充和闡發,從而進一步在事實上、證據上、法律上揭露被告人的犯罪行為。
『叄』 搶劫罪公訴意見書的內容有哪些
公訴意見書的主要內容有五項:
第一,對法庭調查的簡要概括。
第二,進行證據分析,認定被告人的罪行。
第三,進行案情分析,概括案情的全貌,揭露被告人犯罪的社會危害性。
第四,分析被告人犯罪的思想根源和社會根源。
第五,進行法律上的論證,指明被告人觸犯的刑法條款,闡明被告人應負的法律責任。
『肆』 淺談如何發表公訴意見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條規定,經審判長許可,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可以對證據和案件情況發表意見並且可以相互辯論。這里的公訴人發表的意見就是公訴意見,也就是過去的公訴詞。公訴意見是對起訴書的補充,是對犯罪事實、犯罪情節、控訴證據、法律依據、社會危害性及應處刑罰的概括闡述,是公訴人在法庭審理的辯論階段先行發表的支持檢察機關起訴意見的辯論詞。俗話說「燈不撥不亮,真理越辯越明」,由於公訴意見包括對案件所涉及證據概述、法理論述、犯罪根源分析、法律宣傳等豐富內容,具有較強的社會教育作用,歷來被認為是法庭審理的高潮階段。 一、公訴意見的內容 一般而言,公訴詞包含六個方面的內容: 1、闡明公訴人出席法庭的法律依據和在法庭上的職責。 2、對法庭調查的簡要概括。作為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的首輪發言,公訴意見應當對剛剛結束的法庭調查有一個簡要概括,對在法庭調查過程經過當庭訊問被告人、詢問證人、示證、質證等環節核實的主要證據加以綜合性的歸納、說明,言簡意賅,論述證據鏈條所認定法律事實的唯一性,使合議庭及旁聽人員形成一個明確、深刻的認識,為公訴人下一步進行全面分析論證犯罪打下基礎。 3、對案件進行理論性分析,論證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性質。這是公訴詞的核心部分,也是公訴詞質量的高低以及公訴活動能否實現公訴作用的關鍵。公訴人應針對被告人所涉及的罪名,運用法庭調查核實的證據對被告人的罪行從法律上進行必要的分析論證,使之在邏輯上形成一條完整的證據鏈條,闡明其行為的主客觀構成要件完全符合起訴書指控的被告人所犯罪名的正確性。 4、對被告人應負的刑事責任做出法律上的評價。在公訴意見的第四部分應當運用刑罰理論,在進一步闡明社會危害性程度的基礎上具體分析說明被告人應當承擔的法律後果即刑事責任,同時指出應當從輕、減輕、從重等法定量刑情節以及酌定量刑情節。對於共同犯罪案件,寫明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作用。 5、進行適當的法律宣傳教育。這是公訴詞的選擇性部分,公訴人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酌定。案情簡單可以少寫,對於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群體性犯罪案件,一般應認真准備該部分內容,如果必要,可以適當分析被告人犯罪的內心起因,進一步增強公訴詞的說理性,對被告人進行教育,做到有的放矢,對旁聽人員進行法制宣傳。 6、最後是結尾,要求審判機關根據案件的事實和法律,對本案做出公正判決。亦可以提出量刑請求。 二、公訴意見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談到庭審的對抗性,我國目前公訴人主導型庭審活動,從糾問式走向對抗式是庭審改革的發展趨勢,但在現行制度框架內,如何增強公訴意見的說服力和感染力,使得法庭上人人都有所觸動,頷首認同, 個案唯一性原則。每一個案件的具體案情都是不一樣的,應當根據案件的種類、性質、社會危害性及被告人的情況等方面的不同寫出有針對性的公訴詞。對事實詳細陳述,對證據環環相扣,對疑點條分縷析,對狡辯抽絲剝繭,運用法學原理,採取「各個擊破、痛析謬誤」的方式,贏得公訴人在庭審上的主動權。一篇說理性好的公訴詞必然要緊密結合案情及法庭調查的具體情況,對需要闡明和重點說明的問題,圍繞犯罪構成進行剖析論證。這個論證過程與證據結合的很緊密,以至於即使是對於同類型、相同手段的犯罪案件,仍具有不可復制性、不可替代性。同樣,感染力好的公訴詞也必須與個案的社會危害性、被告人的犯罪動機、根源等相結合,將關懷具體化到被害人及被告人個體,而不是站在所謂社會的角度泛泛而談,似乎每一篇公訴詞的社會危害性以及教育啟示方面都雷同。要做到這些,要求公訴詞務必將案卷爛熟於心,可以靈活運用證據;調查證據時,關懷涉案個體,真正對個案的發生自己先有所觸動;訊問被告時,體察被告人的心裡薄弱之處,有的放矢。如以前辦理的宋某故意傷害一案,在審查起訴時,我們經研究將性質改變為故意殺人(未遂),這是一起當時在靈寶市傳的沸沸揚揚的酒精焚燒「相約自殺」案,被害人傷情重傷,被告人輕傷。社會上相當一部分人同情被告人,認為不構成犯罪,出庭的難度可想而知。但公訴人清醒地認識到該案的發生是緊緊圍繞一個「情」字展開的,被告人宋某用酒精燒人的理由是愛到極致,公訴人針對被告人所謂的愛情進行了剖析:被告人宋戈的愛是極端自私、狹隘、缺乏理智,甚至是瘋狂的。被告人宋某醒醒吧,請看一下你表達愛情的方式,當你半夜三更在女孩的房子窗戶外等候時將頭伸到防盜網里,頭卡到裡面不能動被女孩的父親救出來的時候;當你凌晨因等不到女孩就在她家門外喝酒發酒瘋放鞭炮的時候,當你的所謂的愛的舉動引起她父母越來越多的反感後來堅決反對你們來往的時候,被告人宋某不僅沒有清醒,從自身找原因,反而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不能佔有,只能毀滅,假意將女孩約來,在住室提出既然不能結合,不如一塊死去,取出事先准備好的高濃度酒精,大部分從女孩的脖子以下澆下,少部分灑在自己的肚子上,而後猛然點燃,造成女孩全身燒傷特別嚴重的後果。試問難道愛一個人就非得讓她死嗎?事先徵得她的同意了嗎?世界上那個女孩能接受得了這樣的愛,誰又敢愛這樣的人?公訴意見發表完畢後,本來一直不認罪的宋某在他的供述中他講到其實在他的內心深處當他後來發現,女孩在她父母的影響下並沒有像自己愛她那麼深地愛自己時,就起的殺她、自己也不想活的思想的。公訴人的一番話使在場的人尤其是被告人觸動很深,表示認罪伏法,接受改造,重新做人,後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他有期徒刑八年,被告人也沒有上訴。針對個案,公訴人重視了公訴意見的教育性。通過深挖犯罪根源,揭示犯罪心理,調動旁聽群眾痛恨犯罪、維護法律的積極性。既有利於罪犯日後的悔改,又可起到震懾和警示作用,達到教育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客觀公正性原則。製作公訴詞要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對事實、證據的評價和分析論證應當恰如其分,客觀真實地反映案件發生過程和證據之間的內在聯系,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和所造成的社會危害,也要實事求是的加以說明,既不能誇大其詞,也不能縮小放縱,誇大和縮小都會影響公訴詞的質量和效果。特別是有爭議的案件,不要因為急於讓合議庭採信公訴人的意見而使用過激言詞,甚至誇大事實。無論是敘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還是指明其犯罪性質、罪名和罪責,都要求以准確的語言、客觀公正的態度加以敘述,求實的反應案件的真實情況和查證的法律事實。引用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時,更應該准確無誤。通過發表公訴意見使人信服而不是被說服。 重點性原則。製作公訴詞時,要注意把握住定性這一主要矛盾,將注意力集中在犯罪的四個構成要件上,對可能引起控辯雙方爭議的證據和理論問題要進行重點准備,要確定主攻方面,要抓住問題實質,切忌面面俱到,否則難免雜亂,鬆散乏力,反而會削弱公訴詞的戰鬥力,影響公訴的效果。內容上要有情感的激發性,生動感人但不盲目上綱上線。公訴詞是公訴人在法庭上聲態並作的直觀性表達。其表達的內容,不但要有深刻的法理知識,還要有濃厚的情感。誠然,法律是無情的。但打擊犯罪是為了保護國家、集體和公民的財產和生命安全。作為公訴人,在公訴詞中,就應站在人民大眾的立場上,飽含情感地為人民大眾說話,以充滿正義的情感去激發群眾情緒,引起旁聽者的共鳴,從而能收到意想不到的社會效果。公訴詞的情感激發作用不僅表現在打動旁聽群眾,還表現在打動被告人的心。一篇充滿法理和情感的公訴詞,能使被告人一顆冰冷的心為之融化,能使被告人那對抗固執的情緒轉為愧疚,能使一個沉淪的被告人萌生走向新生的嚮往。公訴詞的情感激發性,關鍵在於使公訴人與諸聽眾建立起情感聯系和互動,達到心理上的溝通和理解。情感共鳴的激發忌諱無限抽象、拔高,脫離基本案情,過分拔高會使得公訴詞淪為一般說教,聽者只會麻木不仁。 規范性原則。公訴詞的語言不僅要具有相當的理論深度,同時要通俗易懂,深入淺出。這不僅是公訴中指控、揭露犯罪和宣傳法律的需要,更重要的是要使合議庭組成人員及到庭的旁聽人員明白地了解案件事實真相及藉以認定犯罪的法律規定的內涵,最終得出正確的結論和作出公正的判決。在「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的前提下,公訴詞一定要恰當地運用語言技巧,形象生動地反映出案情的發展變化過程。從某種角度上講,公訴詞是公訴人在法庭上的演講詞,在客觀公正和准確真實的基礎上恰當地運用語言技巧,不僅能夠充分地說明公訴觀點,而且還能使到庭人員更容易理解和接受公訴意見。 同一性原則。公訴意見書是在法庭調查的基礎上,對起訴書內容展開全面論證的法律文書,因此公訴意見書在論證犯罪時應已起訴書指控的事實為基礎,為容起訴書的內容,體現對起訴書指控內容的說明和鞏固。在開庭審判實踐中,有的公訴人在法庭上闡述公訴意見時,出現偏離起訴書的情況,也就是公訴人的發言意見變更了公訴機關起訴書對被告人的指控,對起訴書指控的內容具有時間上臨時性和內容上的隨意性,這是不可取的,也是不符合性刑訴法規定的。是公訴人代表國家出席法庭支持公訴的大忌。 辯論性原則。公訴意見是法庭辯論的開局性發言,因此不僅要從支持公訴的角度論證公訴的理由和根據,而且採取換位思考的形式,通過庭前預見、質證預見、認證預見和旁聽預見,分析案件及證據上存在的問題,辯護人的關注點、著力點,法庭對證據認證與否的理由和旁聽群眾案件事實的關注熱點,在公訴意見中表明自己的觀點,把辯論中可能遇到的問題闡述清楚,為辯論打好基礎。 總之,做好公訴意見的陳述,與公訴人本身的素質積累、閱卷的仔細程度、庭前的准備功夫以及庭審駕馭能力等多方面都密不可分,也是一個很難量化的過程。在許多尺度的拿捏上,往往靠經驗的積累,某種程度上有點像烹調中餐,用料雖然可以書面化、理論化,但是火候的掌握往往只可意會、不可言傳,關鍵仍在於平時點滴的積累、厚積而薄發。 (作者單位:河南省靈寶市人民檢察院)
『伍』 故意傷害罪公訴意見怎麼寫
您好!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010《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亡後果、傷殘等級、手段的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4、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1)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2)因被害人的過錯引發犯罪或對矛盾激化引發犯罪負有責任的;(3)犯罪後積極搶救被害人的。您可以參照以上法律規定,結合本案具體的情節、證據來判斷法院可能判處的刑罰,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陸』 我要的就是公訴詞的格式啊 大哥
其實開庭時,公訴人多半依照他們所寫的公訴案件審查報告內容摘要宣讀走個模式。而起訴書就是依據審查報告的內容寫的一個濃縮。
**公訴人發表意見部分:
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審判長,人民陪審員,就本案我院經依法審查查明,2008年4月8日晚,被告人周海濤攜帶鐵棍來到(地點)見被害人張某一人,周海濤遂……(被告人具體案件實施經過),搶得被害人張某Y牌手錶一塊(經鑒定,價值人民幣 元),現金100元。在實施搶劫過程中被告人使用自帶的鐵棍打傷被害人張某,後搶劫完畢為滅口又將被害人張某扼死。本院認為,被告人周海濤無視國家法律,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財物的,實施搶劫後,為滅口而故意殺人,其行為觸犯了我國第二百六十三條與第二百三十二條,應當以搶劫罪與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公訴意見發表完畢。
審判長(問被告人):對公訴人的起訴意見有無異議。
被告人答:無異議。我認罪,我搶劫,我殺了人。現在我很後悔,請求法官從輕發落。
**法庭舉證部分:
公訴人舉證:(詳細列舉陳述宣讀)1.物證、書證:被告人身份材料,移交物品清單,扣押物品清單;
審判長(要求法警那材料向被告人出示,問被告人):對公訴人的舉證有無異議。
被告人答:無異議。
審判長:公訴人繼續舉證
公訴人:2.證人證言:證人李某某於時間的證言證實:2008年4月8日晚,其經過..路段,見一男子用鐵棍打被害人張某,並奪去被害人的手錶和現金。其因害怕就離開了現場去報警,後面的事情其不清楚。其辨認出搶劫的男子系被告人周海濤。證人洪某於時間的證言證實:2008年4月8日晚,其在家樓上見...路段上有一男子搶了一女子錢財,後來用鐵棍打了那名女子,其馬上報警,當他趕下樓到現場時,發現女子已經死亡。
審判長:對公訴人的舉證有無異議。
被告人答:無異議。
審判長:公訴人繼續舉證
公訴人:3.被告人周海濤的供述和辯解
被告人周海濤在偵察階段對偵察機關與檢查機關的提審中態度良好,均對其罪行供認不諱,其稱其沉迷賭博,結果欠債累累,即起搶劫之念。在2008年4月8日晚,其攜帶鐵棍來到(地點)見一女子,其遂……(其具體案件實施經過),搶得一女子Y牌手錶一塊,現金100元。在其搶劫過程中其有用自帶的鐵棍打傷被害人要她交出財物。在其搶劫完後,其害怕被認出來,就將被害人扼死。其辨認出其搶的手錶。
審判長:對公訴人的舉證有無異議。
被告人答:無異議。
審判長:公訴人繼續舉證
公訴人:4.鑒定結論:人體化驗檢驗結論、涉案手錶價格鑒定書;5.勘驗檢查筆錄
審判長(要求法警那材料向被告人出示,問被告人):對公訴人的舉證有無異議。
被告人答:無異議。
**法庭辯論階段:
審判長:公訴人可以開始訊問被告人
公訴人訊問:……
被告人:回答……
公訴人:審判長,我的訊問完畢。
審判長:被告人自行辯護,有沒有什麼想說的。
被告人:沒有,我已經向公安機關,檢查機關交代了事實。我認罪。
審判長:公訴人進行最後的結案陳詞。
公訴人:尊敬的審判長,人民陪審員,本院認為,被告人周海濤無視國家法律,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財物的,實施搶劫後,為滅口而故意殺人的,其行為觸犯了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與第二百三十二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搶劫罪與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周海濤繫纍犯,應從重處罰。公訴意見發表完畢。
審判長:好,現在休庭10分鍾。
休庭後經過合意庭商量,審判長宣判被告人的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