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適用雜志電子版
A. 《法律適用》 雜志的訂閱
《法抄律適用》雜志是最高人民法院主管、國家法官學院主辦的一本應用法學理論研究刊物。它立足於中國司法實踐,著重對審判實踐中的新型、疑難、特殊法律問題進行研究,突出法學理論研究與司法實踐相結合的特色,本著探討爭鳴、完善司法精神,展示法官學術研究成果。2000年起先後被評為「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深受法官、檢察官、律師及法律院校等各界讀者的歡迎,在司法界和司法事務界的影響力日漸擴大。
《法律適用》為月刊,大16開,96頁,每期定價10元,全年120(含郵費),另有2007、2008、2009年合訂本,定價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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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法律適用的主體
要看你問的是哪方面的法律。憲法主體包括所有的社會主體,即國家、政府、本國公民、外國公民、無國籍人等;行政法主體是國家機關、企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國家公務員以及作為行政相對人的公民、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刑法是一切觸犯本國刑法的本國公民、外國公民及無國籍人;民法是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與法人。
C. 法律適用的主體是
法律適用的主體是法院和檢察院。通常說法律的適用主體為司法機關。
法律適用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法律適用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社會團體和公民實現法律規范的活動。這種意義上的法律適用一般被稱為法的實施。狹義的法律適用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照其職權范圍把法律規范應用於具體事項的活動,特指擁有司法權的機關及司法人員依照法定方式把法律規范應用於具體案件的活動。
D. 法律適用是什麼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離婚時協議一方不負擔子女撫養費,經過若干時間他方提起要求對方負擔撫養費的訴訟,法院如何處理的復函
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方或母方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和第三十條:「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的規定,撫養孩子的一方向法院提起要求對方負擔撫養費用的訴訟,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並根據原告申述的理由,經調查了解雙方經濟情況有無變化,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是否確有增加的必要,從而作出變更或維持原協議的判決。
2、本案適用婚姻法。
E. 什麼是法律適用
法律適用就是指在具體的法律事實出現後,通過將其歸入相應的抽象法律事實,然後根據該法律規范關於抽象法律關系之規定,進而形成具體的法律關系和法律秩序。
法律適用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法律適用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社會團體和公民實現法律規范的活動。這種意義上的法律適用一般被稱為法的實施。狹義的法律適用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照其職權范圍把法律規范應用於具體事項的活動,特指擁有司法權的機關及司法人員依照法定方式把法律規范應用於具體案件的活動。
F. 法律適用的相關文獻
1.劉金國、張貴成主編:《法理學》
(1)准確,就是堅持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的科學的認識方法,准確地認定案件事實,使人的主觀認識符合事實真相,排除任何虛假、主觀臆想的成份,在查清案件事實的基礎上准確定性。
(2)合法,是指案件審理要合於法律,它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指司法機關審理案件必須遵守憲法、法律中關於辦案程序的規定,即程序合法;二是指司法人員適用法律要把案件事實與法律恰當地結合起來,……即裁判合法,這是合法要求的主要方面。
(3)及時,是指司法活動的各個環節和步驟都要遵守法定期限,以提高辦案效率。
2.盧雲主編:《法理學》
法機關必須遵循司法活動的三個基本要求:正確、合法、及時。A正確。司法機關的司法活動必須正確。正確這一基本要求首先是指司法機關處理案件的事實必須清楚,證據必須確鑿。……正確的第二層含義是指司法機關對案件的定性要准確。……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的基礎上,還必須處理得當。B合法。合法有兩層含義:首先,辦案的程序合法。……其次,案件的最終處理要符合實體法的規定,不能憑感情和好惡處理。C及時。司法機關在處理案件時應依法及時立案、結案,提高辦案效率,不能拖延、無故積壓。
3.孫國華主編:《法理學教程》
實踐證明,應把法的適用的基本要求歸結為:正確、合法、及時、合理、公正。這是衡量法的適用工作的質量和效率的標准,也是衡量法的適用工作是否忠實於事實真相、忠實於法律、忠實於人民利益的基本標志。正確,首先要求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次是指適用法律准確。……合法,是指在法的適用過程中,堅持社會主義法制原則,堅決依法辦事。……及時,是指法的適用活動的每個環節要嚴格符合法律所規定時間要求,提高辦案效率。合理、公正,就是指符合社會主義道德要求,符合廣大人民心目中的公平要求、符合適用法的目的。
4. 王果純著:《現代法理學--歷史與理論》
根據我國司法實踐經驗,正確運用法律的基本要求可概括為:准確、合法、及時。
5.李龍主編:《法理學》
根據我國多年來的實踐經驗,把對法律適用的要求概括為:准確、合法、及時。(一)准確准確,是要求司法機關在適用法律時一要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這是正確適用法律的前提;二要定性准確。……三要處理恰當,……(二)合法合法,是對法律適用的程序要求。第一,主體合法。……第二,許可權合法。……第三,程序合法。……(三)及時及時,是對法律適用的效率要求。要求司法機關適用法律時,在准確、合法的前提下,要及時處理,提高辦案效率。
6. 喬克裕主編:《法理學教程》
法的適用要求:(一)正確適用法律(二)合法適用法律(三)及時適用法律適用法的基本要求指適用法律過程中應當做的標准。
7. 甄玉金、彭志遠主編:《新編實用法律辭典》
我國社會主義的適用的基本要求是:正確、合法、及時、合理和公正。
8. 趙震江、付子堂著:《現代法理學》
根據我國司法工作的實踐經驗,要求適用法律的活動做到公正、合法、准確、高效。
9.[英]麥考密克[奧]魏因貝格爾著:《制度法論》(中譯本),周葉謙譯
公正的法的適用的要求有:(a)司法判決應當以正確的事實認定為根據(b)對執行的要求(c)程序正義的要求。
G. 怎樣訂閱《法律適用》雜志
《法律適用來》雜志是最高人民源法院主管、國家法官學院主辦的一本應用法學理論研究刊物。它立足於中國司法實踐,著重對審判實踐中的新型、疑難、特殊法律問題進行研究,突出法學理論研究與司法實踐相結合的特色,本著探討爭鳴、完善司法精神,展示法官學術研究成果。2000年起先後被評為「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深受法官、檢察官、律師及法律院校等各界讀者的歡迎,在司法界和司法事務界的影響力日漸擴大。
《法律適用》為月刊,大16開,96頁,每期定價10元,全年120(含郵費),另有2007、2008、2009年合訂本,定價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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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有關法律法學的月刊雜志有哪些
1、《法學》月刊
2、《中國法學》
3、《北大法律評論內》
容4、《民主與法制》
5、《中外法學》
6、《法學研究》
7、《法學雜志》
8、《法學家》
9、《政法論壇》
10、《現代法學》
11、《當代法學》
12、《法商研究》
13、《法律科學》
14、《法學論壇》
15、《政治與法律》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