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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職能

發布時間: 2021-03-30 02:42:00

1. 出版雜志社 編輯部 三者具體是個什麼關系,比方說要出版一本雜志,三者各自的職能又是什麼

出一本雜志,雜志社要聯系好出版社,出版社確定好的同時,編輯部要把雜志編輯出來。也就是說,編輯部負責提供雜志內容,出版社負責印刷出來,雜志社負責發行和推廣。

2. 人民衛生出版社的機構職能

編輯出版工作圖書、期刊、電子音像製品,下設醫葯教育出版中心、電子迴音像出版中心、國答際出版中心、中醫出版中心、預防科普出版中心、報刊出版中心、編輯加工中心、人衛印刷廠、銷售中心其它等。
主要負責人
陳賢義:董事長兼黨委書記

徐景蘭:監事會主席兼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職代會主席團主席
韓立華:副總經理、董事、黨委常委
杜 賢:副總編輯兼副總經理、董事、黨委常委

3. 關於圖書出版社、雜志社、報社部門設置和職能的問題,十分感謝~~

我說說報社吧,地方報,一般就一個老總,然後下面有各個部門:記者部,編輯部,廣告部,發行部,他們相對獨立又相互聯系。每個部門一般有一個主任一個或兩個副主任的樣子,但記者部一般沒有這樣分,有的是記者部和編輯部是合一的,下面記者有幾個的樣子,編輯要少一些,除了主編輯還有責任編輯啊美編啊這些,廣告部也就一個主任,然後有三四個跑廣告的,然後發現部也差不多幾個人,還有一些搞後勤的嘛,還有些排版人員等

4. 出版社各個部門職責

主編:編輯工作的主要負責人
副社長:協助社長對出版社進行管理的人
出版部:出版社中負責書刊、圖畫或音像製品出版的部門
編輯部:出版社中負責對資料或現成的作品進行整理、加工的部門
印刷部:出版社中負責把文字、圖片等做成版,塗上油墨,印在紙張上的部門
財務部:出版社中負責財產的管理或經營以及現金的出納、保管、計算等事務的部門
材料供應部:出版社中負責與編輯、印刷、出版等有關的各種材料的供應的部門

5. 出版行業,發行的主要工作職責有哪些

9月18日 14:15 出納的職責和許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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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出納

出納人員,從廣義上來說,既包括各單位會計部門設置的出納人員,也包括各業務部門的各類收款員、工資發放員(專職或兼職)等。無論是專職的還是兼職的收款員、工資發放員,他們大都直接與現金、銀行結算票據打交道,也要填制和審核一些原始憑證,他們必須保證自己經手的貨幣資金、票據的安全與完整,他們所從事的款項收付業務實際上是單位出納人員的工作延伸。從狹義上來說,出納人員僅指單位會計部門從事資金收付和核算工作的出納人員。

任何工作都有自身的特點和工作規律,出納是會計工作的組成部分,具有一般會計工作的本質屬性,但它又是一個專門的崗位,一項專門的技術,因此,具有自己專門的工作特點。具體包括以下幾點:

1.社會性出納工作擔負著一個單位貨幣資金的收付、存取活動,而這些活動是置身於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的大環境之中的,是和整個社會的經濟運轉相聯系的。只要這個單位發生經濟活動,就必然要求出納員與之發生經濟關系。如,出納人員要了解國家有關財會政策法規並參加這方面的學習和培訓,出納人員要經常跑銀行等。因此,出納工作具有廣泛的社會性。

2.專業性出納工作作為會計工作的一個重要崗位,有著專門的操作技術和工作規則。憑證如何填,出納賬怎樣記都很有學問,就連保險櫃的使用與管理也是有講究的。因此,要做好出納工作,一方面要求經過一定的職業教育,另一方面也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積累經驗,掌握其工作要領,熟練使用現代化辦公工具,做一個合格的出納人員。

3.政策性出納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其工作的每個環節都必須依照國家相關財經法規進行。如,辦理現金收付要按照國家現金管理規定進行;辦理銀行結算業務要根據國家銀行結算辦法進行。《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規都是把出納工作並入會計工作中來,並對出納工作提出具體規定和要求的。不掌握這些政策法規,就做不好出納工作;不按這些政策法規辦事,就違反了財經紀律。

4.時效性出納工作具有很強的時效性,何時發放職工工資,何時核對銀行對賬單等等,都有嚴格的時間要求,一天都不能延誤。因此,出納員心裡應有個時間表,及時辦理各項工作,保證出納工作質量。

二、出納員的職責和許可權

根據《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規,出納員具有以下職責:

(1)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出納員應嚴格遵守現金開支范圍,非現金結算范圍不得用現金收付;遵守庫存現金限額,超限額的現金按規定及時送存銀行;現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結,賬面余額與庫存現金每日下班前應核對,發現問題,及時查對;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余額也要及時核對,如有不符,立即通知銀行調整。

(2)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在辦理現金和銀行存款收付業務時,要嚴格審核有關原始憑證,再據以編制收付款憑證,然後根據編制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結出余額。

(3)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和對購匯制度的規定及有關批件,辦理外匯出納業務。

(4)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戶為其他單位辦理結算。

(5)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如,國庫券、債券、股票等)的安全與完整。

(6)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

根據《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規,出納員具有以下許可權:

(1)維護財經紀律,執行財會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虛作假行為。

《會計法》第三章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中對會計人員如何維護財經紀律提出具體規定。《會計法》的這些規定是:各單位的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本單位實行會計監督。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違法的收支,應當制止和糾正;制止和糾正無效的,應當向單位領導人提出書面意見,要求處理。單位領導人應當自接到書面意見之日起10日內作出書面決定,並對決定承擔責任。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違法的收支,不予制止和糾正,又不向單位領導人提出書面意見的,也應當承擔責任。

對嚴重違法損害國家和社會公眾利益的收支,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應當向主管單位或者財政、審計、稅務機關報告,接到報告的機關應當負責處理。

(2)參與貨幣資金計劃定額管理的權力。

(3)管好貨幣資金的權力。

6. 請教:出版社發行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簡言之,向全國發行單位(新華書店,發行公司等),教科所(教輔讀物)、圖書館等營銷本社或其他社的書籍,接受訂單,洽談業務,發送貨物。

7. 法律出版社的職能部門

總編室(市場部)
在成立後,不斷調整工作職能,基本上搭起了以對外宣傳、樹立出版社品牌、製作產品宣傳資料、打擊盜版、出版社網站的建設與維護、電子網路產品研發、與中法圖公司、平準天地結算等幾大塊業務為主的工作框架。
隨著總編室(市場部)工作的不斷深入,工作人員的日益專業化,總編室(市場部)將建構一個「信息內容准確、共享信息便捷、信息更新及時、重點圖書追蹤」的圖書管理數據平台,這個平台的形成將成為社領導進行有效的管理控制、制定正確、可行的決策和社戰略計劃提供數據支持;負責各個分社之間的業務協調;總編室(市場部)必將成為社與讀者之間、編輯部門與發行公司之間、編輯部門與讀者之間的聯系紐帶。 是法律出版社在2005年成立的部門,主要職能是負責法律圖書市場信息調研和自主開發創新性的法律內容產品。
隨著法律圖書市場的競爭日益激烈,對市場信息的了解與分析日益成為出版社宏觀決策和策劃編輯微觀策劃所必須掌握的工具,研發部在法律圖書的整體層面作為專門承擔信息收集、整理與分析的機構,將市場信息精確成理性的數據分析,作為社領導決策布局的參考,並作為市場信息溝通的橋梁服務於各出版分社和策劃編輯。
在此職能的基礎上,研發部通過自主開發創新性產品,著眼未來,求新求變,拾遺補缺,與各出版分社形成有效互動,使法律出版社的產品線更趨多元化和立體化。 新中國成立不久,法學研究、教育都處於起步階段。建社初期,法律出版社主要是出版少量的法律法規,出版急需的政法幹部培訓教材,翻譯出版一大批蘇聯的法律制度和法學著作,組織翻譯出版了奧本海的《國際法》、孟德斯鳩《法意》、盧梭《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等西方法學名著。
上世紀50年代中期,中國的政治生活就開始不正常,特別是清算和批判舊法學的影響,法律在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的地位開始動搖。1959年司法部撤銷,法律出版社進入動盪和飄泊時期。1961年7月,法律出版社正式並入人民出版社。法律出版社與人民出版社合並後,社名社號一直保留,人民出版社出版法律書時用法律出版社的牌子和代號。一直到文革前,法律出版社的名義還在使用。 法律出版社是法律傳媒業的基層單位,是為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服務的基礎力量。法律出版社自1980年復建以來,伴隨著國家法制建設發展進程,經歷了艱苦創業、恢復發展和高速增長若干個發展階段,2001年根據司法部的決定,法制音像出版社正式並入法律出版社,進一步完善在法律出版社的出版結構。在法律出版領域確立了品牌,贏得了聲譽,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按照內涵式發展和建立中國法律出版集團的戰略構想,法律出版社改組了中國法律圖書公司,組建法律出版商務中心,同時組建了法規出版中心、法律考試出版中心、法律教學出版中心、法律學術出版中心、應用法律出版中心、綜合法律出版中心、法制音像出版中心、期刊出版中心八大出版中心(所屬《法律與生活》雜志社、《人民調解》雜志社、《稅收公告》部等),為法律出版事業的未來大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到2001年末,經過20年的發展實踐,法律出版社年出新書400種左右,年出版修訂重印版圖書400種左右的規模,初步形成了有自身特色的企業文化,培養鍛煉出了一支懂出版、會經營的專業隊伍,積累了一些改革創新的經驗和理念。法律出版社在中國法律出版界已經初步確立了品牌、年出書品種、年銷售收入、年創利稅額、市場份額佔有率等方面的優勢。在社會知名度、與法律界聯系面、專業銷售渠道與專業組稿編輯隊伍等方面,也佔有一定優勢。2002年法律出版社開始實施五年發展戰略,全社員工正同心同德,實踐「把法律交給人民」的根本宗旨,銘記法律出版社「傳播法律信息,積累法律文化,推進法制進程,弘揚法治精神」的企業文化理念,按照社黨委制定的五年發展規劃的各項目標,緊密配合國家法制建設進程,建設責權統一、運轉協調、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發揮長期形成的競爭優勢,增強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將法律社建設成為中國法律信息產業的第一品牌,中國最大的多媒體法律資訊提供商,在國內具有較強競爭力和經濟實力,在國際上有一定影響的中國法律出版集團。
法律出版社創建於1954年,是中國著名的法律專業出版商和法律信息提供商。 在28日開展的第20屆北京國際圖書博覽會上,法律出版社與全球最大的出版技術方案和服務提供商——英國出版科技集團簽約,雙方將在引進國際先進數字出版技術、國際學術市場開拓、出版課題及商業模式研究、科研人才培訓建設等方面展開多維度、深層次的戰略合作與交流。
此次與法律出版社簽約,作為法律社的項目合作方,英國出版科技集團公司將充分借鑒國際出版市場信息化的先進理論和實踐經驗,為法律出版社設計開發出ERP管理系統及數字出版平台。建成後的「法律社數字出版平台」能夠根據法律出版社數字出版工作的實際需要,實現數字出版工作的全流程管理和控制,有效對接國內外成熟的專業營銷渠道平台,從而實現法律社出版物內容資源價值的最大化以及優質出版資源「走出去」。

8. 出版社總編室職責

總編室是社領導進行科學決策的參謀和助手;總編室擔負著出版社編輯出版業務的監督和管理職能;總編室是為編輯出版人員做嫁衣的服務部門。

注意的問題就是熟悉政策法規,還要處理好各個書稿的出版流程。

9. 出版社編輯主要的工作內容是什麼

出版社編輯主要的工作內容大致有:
1、選題策劃
即由編輯提出出版創意。擇其要點簡單說,這里需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出版社的實際情況、出版方向、專長、發行渠道等;圖書市場的「風向」,什麼「風」已經刮過去了,現在正在刮什麼「風」,接下來可能會刮什麼「風」等,說白了,就是掌握同類書情況及目標讀者群的情況;選題的可操作性,包括組稿的難度、出版時間限制、編輯加工的難度、發行渠道兼容度、宣傳營銷難易度等。然後是做選題策劃報告,這里要包括為什麼要做這樣一本書、市場同類書情況、作者情況、市場預期、書稿特色、裝幀形式、營銷策略,有的也包括書稿內容提要、提綱及樣章等。只有選題真正成熟、具有可行性及良好的市場前景,才有可能通過出版社的選題討論會,進入下一步操作。
2、組稿
這是從空想走向實踐的第一步。組稿的方式有很多,傳統的出版基本完全靠編輯的人脈,所以要求編輯社會交往能力強,必須手勤、嘴勤、腿勤,即經常出差參加各種學會、論壇、筆會等,以結識更多的作者;多給作者打電話、寫信,以加強與作者的聯系,同時擴大自己的作者隊伍及關系網。所以,傳統的組稿方式往往是編輯做好選題策劃報告,然後從自己已經掌握的作者資源中尋找合適作者,或者根據書稿需要去結識新作者約稿。因此,傳統的出版多是「約稿」性質的。
而現在,編輯工作方式有了很大的改變,因為有了網路,編輯與作者的聯系更方便了,大量書稿也出現在網路平台上,很多編輯完全成了尋找者,只要泡在網上或者跟網站直接掛鉤,就可以獲得大量的信息及書稿。
3、審稿
一部書稿拿到手裡以後,首先通讀,判斷稿件是否符合選題設計思路或者稿件是否具有出版價值。如PASS,進入一審,即責任編輯按照出版規范進行審稿,這里包括政治、思想方面、出版規范方面(編排體例等)、語言文字方面(邏輯、文字、標點等)。如原稿水平較高,編輯則省力一點,如原稿水平較差,那就看編輯怎麼做了,負責任的編輯會具體指出書稿中的所有問題,然後回給作者修改,有時候,作者反復修改不好的地方,在經過作者同意後,編輯也會親自捉刀。所以說,編輯經常自詡為「為他人做嫁的工作」。
正規出版社是「三審三校制」,責任編輯一審完辦理發稿手續,然後將書稿、審讀意見等提交二審(編輯室主任或具有副高職稱以上編輯),二審後將書稿及兩個審次審讀意見提交三審(總編、副總編或具有正高職稱以上編輯)。三審通過以後,將書稿交排版公司排版,然後進入校對流程,一校通常是校對排版公司出來的校樣與原稿的差異(因為傳統印刷都是用鉛字排版,很容易出錯),然後校樣返回給責任編輯,編輯認定校對提出的問題後,退還給排版公司改錯、出二校樣,然後給校對,進行二校,還是進行「比校」,然後再給編輯認定、退給排版公司改錯出三校樣,最後一校通常由有經驗的校對進行讀校。然後退還給責任編輯,經認定後,退給排版公司改錯,出付印清樣、軟片,編輯開付印手續,到出版部門准備付印。
4、裝幀
編輯是一本書的全程操盤手,一般在一審後,就會聯系美術編輯做封面,美術編輯會根據責任編輯提的要求和相關資料進行設計,設計完後由編輯認定,編輯滿意了,美術編輯進行拼版,然後出軟片。
版式設計,傳統出版里,版式設計一般由出版科人員完成,也是需要由責任編輯提出要求並最後驗收。不過現在,一般版式設計也會交給美術編輯甚至責任編輯自己做。
5、付印
封面、內文軟片齊了以後,一起交給出版科,包括用紙、工藝等,在流程中應該都已經確定,由出版科給印刷廠開付印單。出書以後,責任編輯還要核對樣書、給作者開稿費、寄樣書等。
6、營銷
這個規模可大可小,根據實際需要決定。
小的營銷,可能只需要在出書以後,在媒體或網路發發書評、給發行部門、圖書出版年鑒等提供一些文字資料等。
大的營銷,有時候從書稿還沒進入流程就開始運作,比如前期造勢、製造新聞事件等,到出書以後的作者簽售、發行推廣會等等,這裏手段就太多了。

10. 請問:出版社的編務主要職責是什麼

編務工作職責

一、負責收費的通知和收取工作,並及時交款到財務處;

二、負責勞務費的計算工作;造冊發放審稿費、稿費以及編輯費、校對費等;

三、填寫發給校外人員審稿費、稿費的匯款單,並按時匯款;

四、負責處理借款、報帳等工作;

五、負責欠交費的催收工作;

六、負責稅務報表工作和完稅工作;

七、具體負責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學報刊用文章和有關資料的立卷歸檔工作;

九、負責審稿的送出和取回;

十、負責交寄信件和文稿、稿酬通知的分送工作;

十一、按名單分送學報給校內有關單位;

十二、負責贈送、交流學報的包裝、郵寄工作;

十三、負責辦理報刊雜志的訂閱和登記、上架工作;

十四、完成編輯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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