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圖書合同
⑴ 一個作者要出版圖書要經過怎樣的過程簽合同時要注意什麼
1. 選題介紹。與責任編輯聯系,使出版社方面明了選題,列入出版登記表。具體要求作者提供書稿簡介、作者簡介,以及應責任編輯之請提供其他相應材料,以裨深入了解書稿詳情。
2. 書稿審讀。在初步認可(題材內容適合在我社出版,但質量細節需要進一步求證)前提下,經責任編輯要求,作者方提交全稿,由責任編輯組織審閱,並就書稿質量擬就《審讀報告》,評估以專業學術性、內容創新性、結構完整性、題材豐富性以及是否符合出版方向等為基本依據。此節《審讀報告》由責任編輯負責,並提交社選題論證會、二審、終審參考。
3. 選題論證。 二審環節就此書出版動議是否開會討論,由業務、營銷、財務、編輯、行政等部門依不同角度討論決定此書出版與否。如出版,在何種出版條件(或評判此前由責任編輯與作者方達成之出版條件是否成立) 之下開展。
說明:此流程介紹僅供參考,不明之處,請與責任編輯聯系。
Email:[email protected]
4. 出版意見。專門會議之後出台「出版意見」,責編據此「意見」擬出《二讀報告》,並負責提交《一讀報告》及《二讀報告》,報總編輯審批,確定出版社關於此書出版的正式意見。納入業務手續辦理流程。
5. 出版合同。一待決定正式出版,由出版社與作者方簽訂《圖書出版合同》,以法律文書形式確認關於此書出版的合意行為。
6. 進度規劃。包括正式交稿時間、交稿形式、發排要求、作者返校、回稿時間、納入二、三校對安排等等。
7. 圖書編輯。完成新書內容之後,對圖書版面編輯、校對、美編等進行統籌協調。
8. 封面設計。同步進行,編作溝通,共臻完善。
9. 印務製作。三校完畢,最後一次核對校檢,確認後出片,再次扣片確認後,領導簽字,送印製部門下印。
10. 樣書檢查。印製工廠先期出品樣書,交責任編輯、印製部門核查,確認無誤後批量生產、包裝、發貨,倉管。
1、出版意見
審稿之後,五種可能的處理方式:
1. 徑行出版:接受出版,無需作修改;
2. 小修出版:原則上接受出版,但需要作一些小的修改補充;
3. 大修出版:原則上可以出版,但必須作出重大修改;
4. 大修再審:先作出如此這般的重大修改,然後再考慮重新審閱,看看是否夠格出版;
5. 退稿:沒有修改重寫的必要,拒絕出版。
2、出版條件
涉及稿費、版稅、出版方式、後續環節的分工等可變因素,此類內容在簽約之前均談判合意,附於《審讀報告》之後,供社領導擬出版意見時參考。
圖書出版合同(標准樣式)
(國家版權局1999年3月修訂)
甲方(著作權人):
地址:
乙方(出版者):
地址:
作品名稱:
作品署名:
甲乙雙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在(中國大陸、中國香港、中國台灣、或其他國家和地區、全世界)※以圖書形式出版發行上述作品(漢文、×文)※文本的專有使用權。
第二條 根據本合同出版發行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四)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
(五)泄露國家機密;
(六)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
(七)侮辱或者誹謗他人;
(八)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三條 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權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四條 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權內容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五條 上述作品的內容、篇幅、體例、圖表、附錄等應符合下列要求:
第六條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上述作品的謄清稿交付乙方。甲方不能按時交稿的,應在交稿期限屆滿前 日通知乙方,雙方另行約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的,應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報酬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甲方交付的稿件應有作者的簽章。
第七條 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出版上述作品,最低印數為 冊。乙方不能按時出版的,應在出版期限屆滿前 日通知甲方,並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報酬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雙方另行約定出版日期。乙方在另行約定期限內仍不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力所致,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向甲方支付報酬和歸還作品原件,並按該報酬的 %向甲方支付賠償金,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八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第一條約定的權利許可第三方使用。如有違反,另一方有權要求經濟賠償並終止合同。一方經對方同意許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權利,應將所得報酬的 %交付對方。
第九條 乙方尊重甲方確定的署名方式。乙方如需更動上述作品的名稱,對作品進行修改、刪節、增加圖表及前言、後記,應徵得甲方同意,並經甲方書面認可。
第十條 上述作品的校樣由乙方審校。 (上述作品的校樣由甲方審樣。甲方應在 日內簽字後退還乙方。甲方未按期審校,乙方可自行審校,並按計劃付印。因甲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動超過 %或未能按期出版,甲方承擔改版費用或推遲出版的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採用下列方式及標准之一向甲方支付報酬:
(一)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 元/每千字×千字+印數(以千冊為單位)×基本稿酬 %。 或
(二)一次性付酬: 元。 或
(三)版稅: 元(圖書定價)× %(版稅率)×印數。
第十二條 以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方式付酬的,乙方應在上述作品出版後 日內向甲方支付報酬,但最長不得超過半年。
或
以一次性支付方式付酬的,乙方在甲方交稿後 日內向甲方付清。
或
以版稅方式付酬的,乙方在出版後 日內向甲方付清。
乙方在合同簽字後 日內,向甲方預付上述報酬的 %( 元)。※
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報酬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繼續履行付酬的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交付的稿件未達到合同第五條約定的要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修改,如甲方拒絕按照合同的約定修改,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返還本合同第十二條約定的預付報酬。如甲方同意修改,且反復修改仍未達到合同第五條的要求,預付報酬不返還乙方;如未支付預付報酬,乙方按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報酬的 %向甲方支付酬金,並有權終止合同。
第十四條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 年內,乙方可以自行決定重印。首次出版 年後,乙方重印應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對作品進行修改,應於收到通知後 日內答復乙方,否則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第十五條 乙方重印、再版,應將印數通知甲方,並在重印、再版 日內按第十一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報酬。
第十六條 甲方有權核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報酬的賬目。如甲方指定第三方進行核查,需提供書面授權書。如乙方故意少付甲方應得的報酬,除向甲方補齊應付報酬外,還應支付全部報酬 %的賠償金並承擔核查費用。如核查結果與乙方提供的應付報酬相符,核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圖書脫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印、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絕重印、再版的書面答復,或乙方收到甲方重印、再版的書面要求後 月內未重印、再版,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十八條 上述作品出版後 日內乙方應將作品原稿退還甲方。如有損壞,應賠償甲方 元;如有遺失,賠償 元。
第十九條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後 日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 冊,並以 折價售予甲方圖書 冊。每次再版後 日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 冊。
第二十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一)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方式,或者按本合同第十一條(二)一次性付酬方式向甲方支付報酬的,出版上述作品的修訂本、縮編本的付酬的方式和標准應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二十一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許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的,須取得乙方許可。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或者許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的,須另行取得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取得甲方授權的,應及時將出版包含上述作品選集、文集、全集的情況通知甲方,並將所得報酬的 %交付甲方。
第二十二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電子版的,須取得乙方的許可。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或者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的,須另行取得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取得甲方授權的,應及時將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的情況通知甲方,並將所得報酬的 %交付甲方。
第二十三條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使本合同第一條授權范圍以外的權利。
(甲方授權乙方代理行使(本合同第一條授權范圍以外)※使用上述作品的權利,其使用所得報酬甲乙雙方按比例分成。)
第二十四條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續簽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得商定。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⑵ 圖書出版合同的解釋定義是什麼
就是回答什麼來是圖書自出版合同。
圖書出版合同的解釋定義:圖書出版合同是指著作權人將其作品的復制權與發行權許可出版社在一定范圍和期限內以圖書形式使用,由出版社承擔印刷與發行費用,並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的協議。
⑶ 圖書出版合同有哪些主要條款
我國《合同法》第12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①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這是每一個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當事人是合同的主體。合同中不僅要把應當規定的當事人都規定到合同中去,而且要把各方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規定準確、清楚。如果是自然人就是姓名。如果是法人、非法人組織就是它的名稱,包括它的法定住址。有的時候企業名稱可能比較復雜,在登記時,一定按照在工商登記注冊的名稱來填寫,不能簡化,不能寫別稱。
②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和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備條款。合同標的是多種多樣的,一般有四類:一是有形財產,指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並且法律允許流通的有形物,如生產資料與生活資料、貨幣和有價證券等;二是無形財產,指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並且法律允許流通的不以實物形態存在的智力成果;三是勞務,指不以有形財產體現其成果的勞動與服務,如運輸合同中的運輸行為,委託中的代理、行紀、居間行為等;四是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體現履約行為的有形物或無形物。
③數量。注意,在寫數量時,一定要用標準的計量單位,千萬不要使用比較模糊的單位,如幾厘利、幾垧地。否則,一旦就此產生糾紛則法院難以認定其具體所指。
④質量。不同產品或勞務的質量評價方法不同,所以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可以監控測量的質量標准。國家有強制性標准規定的,必須按照規定的標准執行。
⑤價款或者報酬。是一方當事人向對方當事人所付代價的貨幣支付。價款一般指對提供財產的當事人支付的貨幣。如果有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要按照規定執行。如果總價款不是一個固定的數值,則應當在合同中規定清楚或者明確規定計算價款或者報酬的方法。
在合同中,還要說明付款方式,即是分期付款還是一次性付款,付款的具體時間或具體環節等。合同中還要注意註明總價款和單位價款,單價和總價要分別進行約定。
有些合同比較復雜,如需要支付運費等,這時需要明確這些可能發生的費用由誰負擔。
⑥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規定的當事人履行自己的義務,如交付標的物、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勞務、完成工作的時間界限。履行期限可以是即時履行的,也可以是定時履行的;可以是在一定期限內履行的,也可以是分期履行的。但無論是哪種,在合同中都要進行明確的約定。
⑦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促使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使對方免受或少受損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證合同履行的主要條款。違約責任在合同中非常重要,因此一般有關合同的法律對於違約責任都已經作出較為詳盡的規定。但法律的規定是原則性的,即使非常細致也不可能面面俱到,難以照顧到各種合同的特殊情況。因此,當事人為了特殊的需要,為了保證合同義務被嚴格履行,為了更加及時地解決合同糾紛,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如約定定金、違約金、賠償金額或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等。
在確定違約責任時,要分析哪些方面可能存在違約問題,並分別規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如在支付費用方面違約了怎麼處理,在物品或勞務交付方面違約了怎麼處理等。這樣便於當事人處理違約問題。
⑧解決爭議的方法。解決爭議的方法指合同爭議的解決途徑,對合同條款發生爭議時的解釋以及法律適用等。合同糾紛發生後,可以通過四種途徑來解決。一是用協商的方式自行解決,這是最好的方式;二是用調解的方式,由有關部門幫助解決;三是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機關解決;四是用訴訟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尋求糾紛的解決。
當事人可以約定解決爭議的方法,除了通過訴訟解決爭議的方式不用進行約定外,通過其他途徑解決爭議的都要事先或者事後約定。依照仲裁法的規定,如果選擇仲裁解決爭議,除非當事人的約定無效,即排除法院對其爭議的管轄。但是,如果仲裁裁決有問題,可以依法申請法院撤銷仲裁裁決或者申請法院不予執行。當事人選擇和解、調解方式解決爭議,都不能排除法院的管轄,事後當事人還可以提起訴訟。
一份嚴密合同的起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對於大宗的買賣。如有必要,最好請這方面的專業人員幫助起草。
⑷ 什麼是圖書出版合同
現實困惑
張某正在撰寫一本勵志書,名叫《明天》,他想和某出版社簽訂一份圖書出版合同,應該如何簽訂?
律師答疑
圖書出版合同,是指圖書出版者就出版作品並支付報酬等事宜與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達成的協議。圖書出版合同的基本內容有:(1)作者要按合同約定的日期交付書稿,書稿要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去創作,達到合同約定的標准。(2)作者要擔保交付的書稿不存在侵權或違約的情況。作者如果違反這種擔保義務,就可能要對出版社承擔損害賠償義務。(3)出版社負責出版作者交來的書稿,有關出版的一切費用由出版社承擔,出版社按合同約定的數額、日期和方式向作者支付報酬。(4)出版社通過合同取得專有出版權。在合同有效期內,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相同方式出版。(5)對專有出版權的地域、期間應有明確約定。(6)合同中如果沒有特別約定,作者還保留表演、錄音、攝制電影、播放、展覽、改編、翻譯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其作品的權利。如果出版社希望代理出版權以外的一些權利,比如翻譯權,應與作者在出版合同中明確約定。(7)如果圖書發行後發生脫銷現象,應如何處理。按《著作權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作者在發現作品脫銷後,有權向出版社提出重印或再版的要求。(8)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作品出版後,作者可得樣書以及能買優惠價圖書的數量。(9)如果出版社與作者約定圖書再版的,出版社在再版圖書之前,應征詢作者有無修改意見。(10)在合同中寫明出版社如果要修改稿件,須經作者許可。(11)
如果出版社主動約請作者創作的書稿經作者一再修改,仍然達不到出版水平,出版社也應該根據合同約定或有關規定支付適量的約稿費。(12)出版社在出版作品之後應將原稿退還給作者。(13)對作者的損害賠償。如由於出版社等方面的原因致使書稿不能出版,在作者無法請求強制履行的情況下,出版社除應向作者支付全部應付報酬外,還應賠償作者因未出書而受到的損害。
本案中的圖書出版合同可以參考以下格式:
圖書出版合同
甲方(著作權人):張某地址:××市××縣×路×號,電話:×××××××
乙方(出版者):××出版社地址:××市××縣×路×號,電話:×××××××
作品名稱:《明天》
作者姓名:張某
甲乙雙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在以圖書形式出版發行上述作品文本的專有使用權。
第二條
根據本合同出版發行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1.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2.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3.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4.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5.泄露國家機密;6.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7.侮辱或者誹謗他人;8.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三條
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權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四條
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權內容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五條
上述作品的內容、篇幅、體例、圖表、附錄等應符合下列要求:
第六條
甲方應於2015年××月××日前將上述作品的謄清稿交付乙方。甲方不能按時交稿的,應在交稿期限屆滿前15日通知乙方,雙方另行約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的,應按本合同約定報酬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甲方交付的稿件應有作者的簽章。
第七條
乙方應於2015年××月××日前出版上述作品,最低印數為10000冊。乙方不能按時出版的,應在出版期限屆滿前15日通知甲方,並按本合同約定報酬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雙方另行約定出版日期。乙方在另行約定期限內仍不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力所致,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報酬和歸還作品原件,並按該報酬的5%向甲方支付賠償金,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八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第一條約定的權利許可第三方使用。如有違反,另一方有權要求經濟賠償並終止合同。一方經對方同意許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權利,應將所得報酬的5%交付對方。
第九條
乙方尊重甲方確定的署名方式。乙方如需更動上述作品的名稱,對作品進行修改、刪節、增加圖表及前言、後記,應徵得甲方同意,並經甲方書面認可。
第十條
上述作品的校樣由乙方審校。
第十一條
乙方採用下列方式及標准之一向甲方支付報酬:一次性付酬××××元。
第十二條
乙方在甲方交稿後30日內向甲方付清。
乙方在合同簽字後5日內,向甲方預付上述報酬的10%______(元)。
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報酬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繼續履行付酬的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交付的稿件未達到合同第五條約定的要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修改,如甲方拒絕按照合同的約定修改,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甲方返還本合同第十二條約定的預付報酬。如甲方同意修改,且反復修改仍未達到合同第五條的要求,預付報酬不返還乙方;第十四條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2年內,乙方可以自行決定重印。首次出版2年後,乙方重印應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對作品進行修改,應於收到通知後10日內簽復乙方,否則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第十五條
乙方重印、再版,應將印數通知甲方,並在重印、再版30日內按第十一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報酬。
第十六條
甲方有權核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報酬的賬目。甲方指定第三方進行核查,需提供書面授權書。如乙方故意少付甲方應得的報酬,除向甲方補齊應付報酬外,還應支付全部報酬5%的賠償金並承擔核查費用。如核查結果與乙方提供的應付報酬相符,核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圖書脫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印、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絕重印、再版的書面答復,或乙方收到甲方重印、再版的書面要求後2個月內未重印、再版,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十八條
上述作品出版後30日內乙方應將作品原稿退還甲方。如有損壞,應賠償甲方1000元;如有遺失,賠償5000元。
第十九條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後30日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20冊,並以5折價售予甲方圖書100冊。再次再版後30日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20冊。
第二十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的修訂本、縮編本的付酬的方式和標准應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二十一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許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的,須取得乙方許可。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或者許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的,須另行取得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取得甲方授權的,應及時將出版包含上述作品選集、文集、全集的情況通知甲方,並將所得報酬的40%交付甲方。
第二十二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電子版的,須取得乙方的許可。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或者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的,須另行取得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取得甲方授權的,應及時將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的情況通知甲方,並將所得報酬的40%交付甲方。
第二十三條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行使本合同第一條授權范圍以外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續簽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年。
第二十七條
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張某乙方:××出版社(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三十條
圖書出版者出版圖書應當和著作權人訂立出版合同,並支付報酬。
法理薈萃
圖書出版合同一般有兩種形式。一種適用於已創作出來的書稿,該書稿經過編輯加工就可以出版,這種合同是一般的圖書出版合同。另一種適用於尚未創作的書稿,根據出版社的約請,作者和出版社訂立合同,然後根據合同創作出一部作品,這種合同是包含約稿條款的圖書出版合同。在我國,一些出版社習慣將後一種圖書出版合同分解為兩個獨立的合同,即約稿合同和出版合同。
⑸ 簽訂圖書出版合同之後應該做什麼
排版、編輯審稿、校對稿件這些工作都是需要一段時間的。只要不是內容上的修改,其他的,比如修改錯別字、標點符號等,這些是不用通知你的,也沒什麼好商量的。免費出版,從稿件編排,怎麼設計封面、怎麼設計版式,書名應該怎麼取,這些都要充分考慮市場因素,而不僅僅是按照某個人的或者作者的意願來弄。三個月的時間,對於一本不考慮市場的書來說,足夠出版了。但免費出書,出版社要去賣書,要賺錢,就要花心思和時間。三個月可能不夠。
注意事項:
一、授權模式
1.目前大多數出版社的出版合同寫的是: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在全球范圍內」出版、發行該作品。
【說明】在版權貿易日益頻繁的今天,此款明顯不合時宜。因為作者的書稿可以同時授權大陸以外的地區出版,如台灣、韓國甚至美國。這樣,一部書稿可以賣好幾份價格。
一般授權地區只針對某一特定領域,而不可泛稱,否則吃虧的是自己。
2.同樣,還有這樣的條款:「乙方擁有本作品的全部著作權,包括:電子出版物、中文簡體版權、繁體海外版權及外文本等。」
【說明】在閱讀形式日益多樣的今天,此款有「斬草除根」之嫌。一部作品的專有著作權所衍生出的權益很多,除上述所說的:「電子出版物、中文簡體版權、繁體海外版權及外文本」外,還包括報刊轉載權、文摘權、演繹展覽權、播放表演權、廣告租型權、俱樂部專銷版權,以及攝制電影、電視、錄象作品權,甚至包括新近出現的手機閱讀、電子閱讀權等眾多權益形式。
所以,作者在簽定此項條款時,須為日後著想,千萬別以為「孩子」給別人了,你就不是他「爸爸」了。不論「孩子」的「新爸爸」是誰,你始終和這「孩子」有「血緣關系」的。
對策:
針對上述兩項,通常的合同條款應如下(或類似如下形式)簽定: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在中國大陸地區以中文版簡體版平面印刷(或圖書)形式出版、發行該作品。除本合同所授權利外,甲方保留該作品的其他權利。」
——「甲方保留該作品的其他權利。」除了以上所述相關權益外,還包括:縮寫本、摘編本、選編本。
二、授權期限
老的出版合同會是10年的期限。大部分是5年期限。但是針對特殊作品,可特殊對待,有1年的合同期限,通常是3年的出版期限。
建議:
對於一次性買斷的作品,建議只簽定3年期限。
三、稿費模式
稿費有版稅、買斷以及字數加版稅的形式。作者容易忽略的有:
1.出版方在簽定版稅時,會以銷售數為結算稿費的標准;
【說明】作者在簽定版稅時,盡量爭取印數稿酬(目前絕大部分出版社是以印數稿酬結算稿酬的),即,版稅=出版物實際定價×印數×版稅率
如果按銷售數作為結算稿費的標准,日後的稿費結算可能會很麻煩,出版社會以實際回款來結算。如果你的書發出去了,也賣掉了,但銷售商一年不回款,出版社會以此名義拖欠稿酬。弄不好,你得查詢發行部的明細帳,此類稿款被戲稱為:「狗屁帳」!
2.出版方在買斷時,不註明是稅後還是稅前;
【說明】
兩字之差,有可能你的稿費會白白損失好幾千。如果是買斷,建議註明是稅後稿酬,尤其是與文化公司合作,更應該小心。
對策:
出版社扣除作者個人所得稅是法定的,無可厚非。因此,在與出版社合作時,如果在簽定合同時,沒註明是稅前還是稅後,可以採取這種方法抵消個人所得稅(20%)。那就是開等額普通發票抵消(一般名義是:設計費),當然最好在簽定合同時就說清楚。|
另一種普遍的做法是:增加作者的數量,平均攤。或作者是以團體出現。形式有設立編委會;在前言或後記里增加作者名單。
作者的稿費本來就不多,再扣20%的個人所得稅,實在殘忍!
3.出版方在簽定字數稿酬時,不註明是實際字數還是版面字數;
【說明】實際字數和版面字數相差甚遠。一本實際字數(以word文檔統計)為10萬字的書稿,排版時,按照版面字數算的話,有可能會是20萬字。因此如果在簽定字數稿酬時,務必注意這一款項。
四、違約條款
違約條款包括:稿費支付日期;書稿未按時出版
1.稿費支付日期
通常合同里都有:「自本作品出版後××月內結清稿酬」,但是很少看見後面有違約條款,那就是,如果在約定的「××月」後未結清稿酬,出版方應如何處理的條款。
建議:
作者在簽定合同時,最好附加上:「乙方須在該作品出版××月內支付甲方全部稿酬。否則,每延遲一日,乙方應按照應付稿酬n%的滯納金對甲方進行違約賠償。」
2.書稿未按時出版
出版方有時因為人員調整、選題調整、資金問題、決策問題等眾多原因,往往雖然簽定了合同,但卻不能按約定的期限內出版。更有甚者,有的出版商把作者的稿子拖了半年甚至一年,結果卻不出了——退稿,作者則叫苦不迭!
還有一些出版商在簽定合同時只支付了作者一半甚至三分之一的稿酬,因為出版商的原因,造成該作品的不能出版,作者往往白白賠掉一般乃至三分之二的稿酬。
很多選題因為具有時效性,往往在某一階段很受歡迎,錯過了這一階段,可能就會被打入冷宮,此類選題尤以跟風類的選題為甚。
對策:
為了有效遏止此類現象,作者在簽定合同時,記得一定要加上:「乙方須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三個月內(一般都是在3個月)首次印刷本作品,並上市銷售。由於乙方原因不能出版,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稿酬的30%(通常是這個數字),本合同即行終止,甲方可以另投他方。」
或者:「乙方須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三個月內首次印刷本作品,並上市銷售。由於乙方原因不能出版該作品,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稿酬不予退還,本合同即行終止,甲方可另投他方。」
五、代理權益
很做作者在簽定出版合同時,往往把作品的全球代理權授予乙方為唯一代理人。此款不妥。
為什麼?
因為很多出版商根本沒版權輸出或版權代理的意識,至少大部分出版社不會主動去銷售,因為賣版權對出版社來說,收益並不大,還要支付人員工資,所以,積極性不大。
在這種境地下,你的作品卻不能授予其他版權公司或代理人進行版權輸出,用一句不好聽的話,就是「占著茅坑不拉屎」。
建議:
針對上述情況,建議作者採取以下方法來為自己爭取最大權益:
1.可以授予乙方擁有該作品著作權的代理權,但須註明:乙方非該作品著作權的唯一代理人。這樣,作者可以同時授予別人或自己尋找大陸以外出版的可能。
如果作者授予乙方擁有該作品著作權的代理權,一般代理所得,甲方和乙方「各占所得收入的50%」。
2.將該作品的海外和繁體版權保留,且不授予出版方代理的權利。自己尋找海外出版的可能。
3.在專業的版權貿易網站自行發布自己的版權。本人推薦中國版權在線。該站強大的版權發布功能,是目前國內最好、最專業的版權貿易站點!作者和出版商均可免費發布自己的版權。
⑹ 圖書出版合同
圖書出版合同
甲方(著作權人):
乙方(出版者):
作品名稱:
作品署名:
甲乙雙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在(中國大陸、中國香港、中國台灣、或其他國家和地區、全世界)以圖書形式出版發行上述作品(漢文、×文)文本的專有使用權。
第二條 根據本合同出版發行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四)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
(五)泄露國家機密;
(六)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
(七)侮辱或者誹謗他人;
(八)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三條 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權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四條 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權內容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五條 上述作品的內容、篇幅、體例、圖表、附錄等應符合下列要求:
第六條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上述作品的謄清稿交付乙方。甲方不能按時交稿的,應在交稿期限屆滿前【】日通知乙方,雙方另行約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的,應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報酬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甲方交付的稿件應有作者的簽章。
第七條 乙方應於【】年【】月【】日前出版上述作品,最低印數為【】冊。乙方不能按時出版的,應在出版期限屆滿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報酬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雙方另行約定出版日期。乙方在另行約定期限內仍不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力所致,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向甲方支付報酬和歸還作品原件,並按該報酬的 %向甲方支付賠償金,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八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第一條約定的權利許可第三方使用。如有違反,另一方有權要求經濟賠償並終止合同。一方經對方同意許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權利,應將所得報酬的 %交付對方。
第九條 乙方尊重甲方確定的署名方式。乙方如需更動上述作品的名稱,對作品進行修改、刪節、增加圖表及前言、後記,應徵得甲方同意,並經甲方書面認可。
第十條 上述作品的校樣由乙方審校。(上述作品的校樣由甲方審樣。甲方應在 日內簽字後退還乙方。甲方未按期審校,乙方可自行審校,並按計劃付印。因甲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動超過 %或未能按期出版,甲方承擔改版費用或推遲出版的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採用下列方式及標准之一向甲方支付報酬:
(一)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 元/每千字×千字+印數(以千冊為單位)×基本稿酬 %。 或
(二)一次性付酬:【】元。 或
(三)版稅:【】元(圖書定價)×【】%(版稅率)×印數。
第十二條 以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方式付酬的,乙方應在上述作品出版後 日內向甲方支付報酬,但最長不得超過半年。
或
以一次性支付方式付酬的,乙方在甲方交稿後 日內向甲方付清。
或
以版稅方式付酬的,乙方在出版後 日內向甲方付清。
乙方在合同簽字後 日內,向甲方預付上述報酬的【】%( 元)。
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報酬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繼續履行付酬的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交付的稿件未達到合同第五條約定的要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修改,如甲方拒絕按照合同的約定修改,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返還本合同第十二條約定的預付報酬。如甲方同意修改,且反復修改仍未達到合同第五條的要求,預付報酬不返還乙方;如未支付預付報酬,乙方按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報酬的 %向甲方支付酬金,並有權終止合同。
第十四條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年內,乙方可以自行決定重印。首次出版【】年後,乙方重印應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對作品進行修改,應於收到通知後日內答復乙方,否則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第十五條 乙方重印、再版,應將印數通知甲方,並在重印、再版【】日內按第十一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報酬。
第十六條 甲方有權核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報酬的賬目。如甲方指定第三方進行核查,需提供書面授權書。如乙方故意少付甲方應得的報酬,除向甲方補齊應付報酬外,還應支付全部報酬 %的賠償金並承擔核查費用。如核查結果與乙方提供的應付報酬相符,核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圖書脫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印、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絕重印、再版的書面答復,或乙方收到甲方重印、再版的書面要求後月內未重印、再版,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十八條 上述作品出版後【】日內乙方應將作品原稿退還甲方。如有損壞,應賠償甲方 元;如有遺失,賠償【】元。
第十九條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後 日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冊,並以【】折價售予甲方圖書 冊。每次再版後【】日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冊。
第二十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一)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方式,或者按本合同第十一條(二)一次性付酬方式向甲方支付報酬的,出版上述作品的修訂本、縮編本的付酬的方式和標准應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二十一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許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的,須取得乙方許可。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或者許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的,須另行取得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取得甲方授權的,應及時將出版包含上述作品選集、文集、全集的情況通知甲方,並將所得報酬的 %交付甲方。
第二十二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電子版的,須取得乙方的許可。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或者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的,須另行取得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取得甲方授權的,應及時將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的情況通知甲方,並將所得報酬的【】%交付甲方。
第二十三條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使本合同第一條授權范圍以外的權利。
(甲方授權乙方代理行使(本合同第一條授權范圍以外)使用上述作品的權利,其使用所得報酬甲乙雙方按比例分成。)
第二十四條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續簽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得商定。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內,【】方應負責將本合同提交國家版權局備案,費用由【】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 方
代表人(簽字)
日期:
乙 方
代表人(簽字)
日期:
⑺ 簽定圖書出版合同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以下作者為甲方(授權方) 出版社(商)為乙方(出版方)
一、授權模式
1.目前大多數出版社的出版合同寫的是: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在全球范圍內」出版、發行該作品。
【說明】在版權貿易日益頻繁的今天,此款明顯不合時宜。因為作者的書稿可以同時授權大陸以外的地區出版,如台灣、韓國甚至美國。這樣,一部書稿可以賣好幾份價格。
一般授權地區只針對某一特定領域,而不可泛稱,否則吃虧的是自己。
2.同樣,還有這樣的條款:「乙方擁有本作品的全部著作權,包括:電子出版物、中文簡體版權、繁體海外版權及外文本等。」
【說明】在閱讀形式日益多樣的今天,此款有「斬草除根」之嫌。一部作品的專有著作權所衍生出的權益很多,除上述所說的:「電子出版物、中文簡體版權、繁體海外版權及外文本」外,還包括報刊轉載權、文摘權、演繹展覽權、播放表演權、廣告租型權、俱樂部專銷版權,以及攝制電影、電視、錄象作品權,甚至包括新近出現的手機閱讀、電子閱讀權等眾多權益形式。
所以,作者在簽定此項條款時,須為日後著想,千萬別以為「孩子」給別人了,你就不是他「爸爸」了。不論「孩子」的「新爸爸」是誰,你始終和這「孩子」有「血緣關系」的。
對策:
針對上述兩項,通常的合同條款應如下(或類似如下形式)簽定: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在中國大陸地區以中文版簡體版平面印刷(或圖書)形式出版、發行該作品。除本合同所授權利外,甲方保留該作品的其他權利。」
——「甲方保留該作品的其他權利。」除了以上所述相關權益外,還包括:縮寫本、摘編本、選編本。
二、授權期限
老的出版合同會是10年的期限。大部分是5年期限。但是針對特殊作品,可特殊對待,有1年的合同期限,通常是3年的出版期限。
建議:
對於一次性買斷的作品,建議只簽定3年期限。
三、稿費模式
稿費有版稅、買斷以及字數加版稅的形式。作者容易忽略的有:
1.出版方在簽定版稅時,會以銷售數為結算稿費的標准;
【說明】作者在簽定版稅時,盡量爭取印數稿酬(目前絕大部分出版社是以印數稿酬結算稿酬的),即,版稅=出版物實際定價×印數×版稅率
如果按銷售數作為結算稿費的標准,日後的稿費結算可能會很麻煩,出版社會以實際回款來結算。如果你的書發出去了,也賣掉了,但銷售商一年不回款,出版社會以此名義拖欠稿酬。弄不好,你得查詢發行部的明細帳,此類稿款被戲稱為:「狗屁帳」!
2.出版方在買斷時,不註明是稅後還是稅前;
【說明】
兩字之差,有可能你的稿費會白白損失好幾千。如果是買斷,建議註明是稅後稿酬,尤其是與文化公司合作,更應該小心。
對策:
出版社扣除作者個人所得稅是法定的,無可厚非。因此,在與出版社合作時,如果在簽定合同時,沒註明是稅前還是稅後,可以採取這種方法抵消個人所得稅(20%)。那就是開等額普通發票抵消(一般名義是:設計費),當然最好在簽定合同時就說清楚。|
另一種普遍的做法是:增加作者的數量,平均攤。或作者是以團體出現。形式有設立編委會;在前言或後記里增加作者名單。
作者的稿費本來就不多,再扣20%的個人所得稅,實在殘忍!
3.出版方在簽定字數稿酬時,不註明是實際字數還是版面字數;
【說明】實際字數和版面字數相差甚遠。一本實際字數(以word文檔統計)為10萬字的書稿,排版時,按照版面字數算的話,有可能會是20萬字。因此如果在簽定字數稿酬時,務必注意這一款項。
四、違約條款
違約條款包括:稿費支付日期;書稿未按時出版
1.稿費支付日期
通常合同里都有:「自本作品出版後××月內結清稿酬」,但是很少看見後面有違約條款,那就是,如果在約定的「××月」後未結清稿酬,出版方應如何處理的條款。
建議:
作者在簽定合同時,最好附加上:「乙方須在該作品出版××月內支付甲方全部稿酬。否則,每延遲一日,乙方應按照應付稿酬n%的滯納金對甲方進行違約賠償。」
2.書稿未按時出版
出版方有時因為人員調整、選題調整、資金問題、決策問題等眾多原因,往往雖然簽定了合同,但卻不能按約定的期限內出版。更有甚者,有的出版商把作者的稿子拖了半年甚至一年,結果卻不出了——退稿,作者則叫苦不迭!
還有一些出版商在簽定合同時只支付了作者一半甚至三分之一的稿酬,因為出版商的原因,造成該作品的不能出版,作者往往白白賠掉一般乃至三分之二的稿酬。
很多選題因為具有時效性,往往在某一階段很受歡迎,錯過了這一階段,可能就會被打入冷宮,此類選題尤以跟風類的選題為甚。
對策:
為了有效遏止此類現象,作者在簽定合同時,記得一定要加上:「乙方須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三個月內(一般都是在3個月)首次印刷本作品,並上市銷售。由於乙方原因不能出版,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稿酬的30%(通常是這個數字),本合同即行終止,甲方可以另投他方。」
或者:「乙方須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三個月內首次印刷本作品,並上市銷售。由於乙方原因不能出版該作品,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稿酬不予退還,本合同即行終止,甲方可另投他方。」
五、代理權益
很做作者在簽定出版合同時,往往把作品的全球代理權授予乙方為唯一代理人。此款不妥。
為什麼?
因為很多出版商根本沒版權輸出或版權代理的意識,至少大部分出版社不會主動去銷售,因為賣版權對出版社來說,收益並不大,還要支付人員工資,所以,積極性不大。
在這種境地下,你的作品卻不能授予其他版權公司或代理人進行版權輸出,用一句不好聽的話,就是「占著茅坑不拉屎」。
建議:
針對上述情況,建議作者採取以下方法來為自己爭取最大權益:
1.可以授予乙方擁有該作品著作權的代理權,但須註明:乙方非該作品著作權的唯一代理人。這樣,作者可以同時授予別人或自己尋找大陸以外出版的可能。
如果作者授予乙方擁有該作品著作權的代理權,一般代理所得,甲方和乙方「各占所得收入的50%」。
2.將該作品的海外和繁體版權保留,且不授予出版方代理的權利。自己尋找海外出版的可能。
3.在專業的版權貿易網站自行發布自己的版權。本人推薦中國版權在線。該站強大的版權發布功能,是目前國內最好、最專業的版權貿易站點!作者和出版商均可免費發布自己的版權。
⑻ 關於出版合同
圖書出版者出抄版圖書應當和襲著作權人訂立出版合同,並支付報酬。關於出版合同圖書出版者對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約定享有的專有出版權受法律保護,他人不得出版該作品。著作權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交付作品。圖書出版者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出版質量、期限出版圖書。圖書出版者不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出版,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承擔民事責任。圖書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應當通知著作權人,並支付報酬。圖書脫銷後,圖書出版者拒絕重印、再版的,著作權人有權終止合同。著作權人寄給圖書出版者的兩份訂單在6個月內未能得到履行,視為圖書脫銷。圖書出版合同中約定圖書出版者享有專有出版權但沒有明確其具體內容的,視為圖書出版者享有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和在合同約定的地域范圍內以同種文字的原版、修訂版出版圖書的專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