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投稿要求
要找正規的,你可以上中國知網>期刊大全>社會科學類>自已學科的雜志項>然後找具本的雜志,找到雜志後點封面圖片,會轉到該雜志的主頁,再看雜志簡介是否核心,看中雜志後,里邊有投稿須知,里邊基本都有投稿郵箱.想知道一本雜志是否正規可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查詢.因為不懂法學分類,就不給你推薦了.
❷ 怎樣給法學期刊投稿
我略知一二
❸ 法學雜志的投稿須知
一、投稿者須寫明聯系方式(通信地址、工作單位、郵編、電話和電子郵箱)、作者簡介(姓名、性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及職稱、職務)和身份證號碼,以便於編輯部盡快與作者聯系;
二、稿件須有200字以內的內容摘要,3-5個關鍵詞;
三、全文字數一般在8000字以內為宜,確有理論新意或者具有獨到見解的論文的字數控制在15000字以內;
四、本刊注釋一律採用腳注,全文連續注碼;非引用原文者,注釋前加「參見」;引用資料非原始出處者,註明「轉引自」;數個注釋引自同一資料者,同一頁內可合並。
❹ 中國法學雜志社的投稿要求
1.為了體現辦刊理念,形成本刊風格與特色,特設置「本期聚焦」「學術專論」,「立法與司法研究」、「批評與爭鳴」、「研究述評」、「書評等欄目,歡迎作者針對欄目進行投稿。
2.來稿請以書面形式寄本刊總編室,不要直接寄給責任編輯;文章如被採用,本刊會聯系作者發送相應的電子稿。
3.來稿請註明是否專投本刊,有關作者姓名、學位、職稱(職務)、單位及詳細聯系方式等個人資料請另附一頁標明,不要書寫於正文中,以便本刊進行專家匿名審稿。
4.來稿請在正文前加列「內容提要」與「關鍵詞」。內容提要為文章主要觀點之提煉,字數一般控制在300字以內;關鍵詞一般為3至6個。
5.本刊提倡一稿專投、反對一文多用,凡已在公開出版物、互聯網上發表的文章,一律不予以採用。凡於三個月內未收到本刊的「稿件錄用通知」者,請自行處理。在收到本刊的採用通知前,凡文章已在其他公開出版物或互聯網上發表的,請作者務必及時通知本刊。
6.本刊對所發表的文章享有兩年專有使用權,包括以文集、繁體文、電子文等出版發行,其期限從稿件正式發表之日起算。作者如不同意該約定,請在投稿時予以明示。
7.本刊對所發表的文章享有專有出版權,且直至法定版權保護期滿。一切形式的復印、照排、節選、電子刊物選用以及其它一切以營利為目的的復制,須事先徵得本刊的書面許可。
8.本刊所發文章的作者,以投稿時指明的為限;任何文章的負責人,在接到本刊的「稿件錄用通知」後,不可要求「增加」或「減少」作者個數。
❺ 當代法學的投稿要求
文章首頁編排體例
要求作者以電子版形式向我刊投稿,同時提供如下信息:
應為論文主要內容的濃縮,不應使用「本文認為」、「筆者認為」等評價性的語言,用「摘要:」表示,一般為2
00-300字。
應為反映論文最主要內容的專業術語,用「關鍵詞:」表示,多個關鍵詞之間用「;」分隔,一般每篇文章可選
擇3-8個。
表明論文產出的資助背景,包括基金項目的類別、名稱、批准號。
按下列順序提供作者信息:工作單位、省、城市、郵編、聯系電話、電子信箱;姓名(出生年-),性別,籍貫,學
位,工作單位、職稱、學術兼職。
包括與中文對應的正文標題、作者單位、摘要、關鍵詞。
注釋和參考文獻體例
《當代法學》實行注釋和參考文獻分離制度。注釋是對正文中的某一特定內容所進行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
參考文獻是作者在正文中直接引用的文獻書目,包括專著、編著、譯著、論文集、學位論文、期刊文章、報紙文章、電子文獻等。
一律採用腳注,每一頁的注釋單獨排序,以圈碼①、②、③等表示。
一律採用章節附註,所有的參考文獻連續排序,以方括弧[1][2][3]等表示,並在正文中具體的引文後註明參考
文獻的具體頁碼,如[1](P10)。
[1]霍存福.權力場[M].沈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92.
[2]張文顯.法理學[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3][德]伯恩.魏德士.法理學[M].丁小春,吳越譯.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4]張文顯.法學理論前沿論壇[C].北京:科學出版社,2003.
[5]石少俠.檢察權研究[D].長春:吉林大學法學院,2002.
呂岩峰.論中國國際私法的立法取向[J].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1996,(5).
鄭成良.美國的法治經驗及其啟示[N].人民法院報,2001-09-09(4).
馬明亮.正義的妥協——協商性司法在中國的興起[EB/OL].2004-01-30.
提供作者姓名、論著名稱、出版地、出版機構、出版時間、頁碼
❻ 中外法學的投稿須知
1.注釋為腳注,編號連排。文中及頁下腳注均用阿拉伯數字外加六角括弧,文中標注於標點符號外。
2.注文中的信息順序為:作者、文獻名稱、卷次(如有)、出版者及版次、頁碼。
3.定期出版物的注釋順序:作者、文章篇名、出版物名稱年份及卷次、頁碼。
4.引文作者為外國人者,注釋順序為:國籍,外加括弧;作者、文獻名稱、譯者、出版者及版次,頁碼。
5.頁碼徑用「頁N」或「頁N -N」字樣。
6.引用之作品,書、刊物、報紙及法律文件,用書名號;文章篇名用引號。
7.同一文獻兩次或兩次以上引用者,第二次引用時,若緊接第一次,則直接「同上注,頁N」即可;若兩次引用之間有間隔,則注釋順序為:作者姓名、見前注N、頁碼。作者如為多人,第二次引用只需註明第一作者,但其名後應加「等」字。
8.正文中引文超過150字者,應縮排並變換字體排版。
9.非引用原文者,注釋前加「參見」;非引自原始出處者,注釋前加「轉引白」。
10.引文出自雜志的,不要「載」、「載於」字樣。
11.引用古籍的,參照有關專業部門發布之規范;引用外文的,遵循該語種的通常注釋習慣。
12.原則上不引用未公開出版物及網上資料。
13.引用中國台灣、香港、澳門地區出版或發行的文獻,可在出版或發行機構前加註地區名。
❼ 法學論壇的投稿須知
一、投稿者須寫明聯系方式(通信地址、電話和電子郵箱),以便於編輯部盡快與作者聯系;
二、稿件須有200字以內的內容摘要,3-5個關鍵詞;
三、全文字數一般在8000字以內為宜;
❽ 中國法學的投稿須知
1.為了體現辦刊理念,形成本刊風格與特色,特設置「本期聚焦」「學術專論」,「立法與司法研究」、「批評與爭鳴」、「研究述評」、「書評等欄目,歡迎作者針對欄目進行投稿。
2.來稿請以書面形式寄本刊總編室,不要直接寄給責任編輯;文章如被採用,本刊會聯系作者發送相應的電子稿。
3.來稿請註明是否專投本刊,有關作者姓名、學位、職稱(職務)、單位及詳細聯系方式等個人資料請另附一頁標明,不要書寫於正文中,以便本刊進行專家匿名審稿。
4.來稿請在正文前加列「內容提要」與「關鍵詞」。內容提要為文章主要觀點之提煉,字數一般控制在300字以內;關鍵詞一般為3至6個。
5.提倡一稿專投、反對一文多用,凡已在公開出版物、互聯網上發表的文章,一律不予以採用。凡於三個月內未收到「稿件錄用通知」者,請自行處理。在收到採用通知前,凡文章已在其他公開出版物或互聯網上發表的,請作者務必及時通知本刊。
6.對所發表的文章享有兩年專有使用權,包括以文集、繁體文、電子文等出版發行,其期限從稿件正式發表之日起算。作者如不同意該約定,請在投稿時予以明示。
7.對所發表的文章享有專有出版權,且直至法定版權保護期滿。一切形式的復印、照排、節選、電子刊物選用以及其它一切以營利為目的的復制,須事先徵得本刊的書面許可。
8.所發文章的作者,以投稿時指明的為限;任何文章的負責人,在接到本刊的「稿件錄用通知」後,不可要求「增加」或「減少」作者個數。
❾ 法學的投稿須知
論文類文章的字數通常6.0-10.0千字。非論文類文章,如屬專題探討、學術爭鳴、學術打假、司法實踐等欄目者,一般3.0--7.5千字;其他欄目文章的字數則根據相關欄目具體情況確定,一般1.5--4.5千字,補白每篇。0.4—1.2千字。每篇超過3.0千字的作品均請酌情提交30-200字不等的摘要。
選稿准則為:提倡名家親自寫稿,師生合作文章視同學生文章;提倡有的放矢、言之有物,反對脫離實際、無病呻吟;提倡濃縮提煉,反對稀釋灌水;提倡小題大做,反對大題小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