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出版業
A. 全國民營出版行業排名
首先要說,沒有一個確切的排名,因為民營出版沒有可供統計的數據,只能根據自己多年在行業里的了解,有個基本靠譜的判斷。
大體來說,民營出版大體可分為兩大部分,教育出版與大多出版。
教育出版排名靠前的金星、志鴻、世紀金榜、星火、金榜苑、金太陽、曲一線等。這些多是約8到10多億。
大眾出版排名靠前的有磨鐵、共和聯動、新經典、博集天卷、新華先鋒、華文天下、唐碼、日知、海豚、同源等。這些多是3到5個億。
B. 上海有哪幾家民營出版社
民營不叫出版社,只有國有的才能叫出版社,民營可能叫圖書公司或文化公司,但兩者業務可能是一樣的,只是民營沒有出版權,必須買國有出版社的書號。
上海比較大的民營出版機構,教育類的有鍾書實業公司、東方激光,社科類的有99讀書人、英特頌等。
C. 民營圖書發行的現狀和發展趨勢
面對新興媒體的步步逼近,圖書出版和發行作為圖書業的兩只臂膀,它們之間的合作順利與否將直接影響到圖書業的未來
每年年初,全國各地的出版社、發行商都要雲集北京,而北京書市也要照例拉開一年一度全國圖書總銷售的大幕。2007年的北京書市近在眼前,各地書商或許正在為新品的製作做最後的沖刺,但他們心中大概都在暗中盤算:吃完了今年的大餐,明年、後年怎麼辦?
隨著新興媒體的不斷涌現,圖書這一往日的紙媒「名角」漸漸被冷落,當互聯網日益滲透進人們的生活,越來越多的人們發現一頁一頁地閱讀漸漸成為往事,而瀏覽網頁卻成了每天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內容。除了教科書和教輔材料還是學生書包中必不可少的「寵兒」,讀書已經成為一種近乎「奢侈」的生活方式。
圖書業外臨嚴酷的市場環境,而內部的體制改革也已是離弦之箭。早在2003年6月,全國新聞出版改革試點就正式啟動,35個宣傳文化單位被作為試點地區和單位,其中出版系統有21家,其中出版集團7家,發行集團6家。2006年3月底,全國文化體制改革工作會議召開,意味著出版體制的改革大幕徐徐拉開。
出版的窘境
「今天的圖書出版業就是16世紀的手抄業。」業內人士吳先生深深地道出了對圖書出版前景的憂慮,「當印刷機被發明後,手抄品就必然面臨衰退的命運。」在新媒體左突右進的時代,圖書出版越發感到目前所處的窘境。
如今中國圖書出版業不僅面臨著行業的景氣度下降,更需要解決當前的問題——體制性改革。根據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下達的「改革精神」,除人民出版社以外的所有出版社都將轉型為經營型企業單位,這就是業內流行的「事轉企」。
在文化產業領域,圖書出版發行市場一向是最大的市場,其收入規模遠遠超過電視、廣播、報紙、雜志等行業的總收入。隨著一些重大改革舉措的推進,改革已觸及到出版業深層次的矛盾,這使得出版業改革進程一波三折。分析人士認為,出版業的改革遠比預想困難。
根據《2006年中國文化產業發展報告》,出版體制改革的試點時間為2003年6月到2004年6月,並將於2005年全面推行。但從實際進程看,改革並沒能按照這一時間表進行,到2005年10月,試點單位改革尚還沒有全面完成。
自改革試點以來,一些大型的出版集團紛紛建立,並試圖以企業的身份面對市場,但在具體的實踐中,多數只具有企業的「外殼」,少有企業的真正品性。它們並沒有完整的公司制架構,與下屬出版社之間的產權關系也不明晰,有的甚至出現了沒有董事會,卻有董事長的奇特現象。而眾多出版社的改革就更加紛繁復雜,似乎家家都有一本難念的經。
當改革風暴來臨之際,最有信心從容面對的是那些市場化較早,已經具備了成熟的商業運作模式,並積累了豐富的暢銷書製作經驗的出版社,例如中信出版社、機械工業出版社等,它們已經能夠從容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是出版社中能夠依靠自身力量維持生存的一股重要力量。
那些與政府部門具有某種天然聯系,擁有壟斷資源的出版社在短期內也不會受到生存的威脅,比如各省的教育出版社,多年來的教材教輔發行為它們積累了大量的資金,即使面對教材的市場化改革,它們也有足夠的資金和人力去攻取陣地,佔得先機。再如,只要每年的國家司法考試繼續進行,法律出版社就能從司法考試教材的發行中淘到一大桶金,並過上安穩舒適的日子。
因此,只有那些習慣了原有體制,又不掌握關鍵性資源的出版社走向了被淘汰的前線。當同行轟轟烈烈地搶占市場時,它們仍在探索下一步的方向;當它們試圖探尋一條路徑時,卻發現自身的財力、人力根本無法適應新的競爭環境。由於先天就沒有多少資源優勢,一旦起步慢了半拍,其命運就很難掌握在自己手中。
在體制改革過程中,管理部門也發現實際情況並非想像中的那麼簡單,有些公益性的出版社並不能一刀切地推向市場,比如民族出版、盲文出版、古籍出版等也需要保留公益性的事業性質,否則這幾類出版必定會因為市場規模有限而退出,從而導致上述出版物的稀缺。
其實出版體制的改革並非建立出版集團以及出版社「事轉企」那麼簡單,更是整個出版環境的轉型,其中之一便是目前實行的書號管理制度。我國的書號管理制度與其他各國相比是非常「另類」的,即新聞出版局對出版社實行書號「配給制」,以此維護圖書出版的正常秩序。書號原本不是稀缺性的資源,國外對於書號採取的是登記制,即每本書的書號記錄在案,目的是便於查詢,到了中國書號卻搖身一變成為交易的籌碼。為了杜絕少數幾家出版社通過買賣書號賺取非法利潤,管理部門採取了書號「配給制」的管理辦法,而不是嚴懲違規出版社,結果就是少數人犯規大家一起埋單。然而這一做法卻引起了更大規模的買賣書號,本可以正常出版的圖書因書號的短缺而遭到拒絕或延遲出版,因為書號的普遍有限供應使得出書更具尋租的空間。
此外,中國出版系統的相對封閉也是改革的障礙之一,缺乏靈活的資本和人才流動機制,使出版系統的改革步伐始終不能與社會同步。雖然民營資本和民間出版人在出版市場中的份額不斷提高,但始終頂著一層面紗,顯得遮遮掩掩,而出版體系內的人才多數都是在一家出版社一呆「三十年」,缺少合理流動的機會,即使懷有一些新理念、新設想,也因此成為「放錯地方的垃圾」。
與此同時,新媒體發展勢頭一浪高過一浪,傳統出版產業的技術進步、資金流動都大大限制了自身的發展。巨額的社會資本也在積極地向新興媒體集中,並向其置入了靈活的體制,從而加速了新興媒體的發展和壯大。與之相比,傳統的紙媒出版業就顯得反應滯後,一方面是資源的閑置,另一方面卻是流量資本的缺乏。如果這種狀況得不到改變,從長期看,出版領域流失的不僅是市場,還有資本、人才和未來的希望。
發行的變異
我國圖書業的發行業務基本處於一種三足鼎立的局面,主要分為「主渠道」——新華書店;「二渠道」——各類民營書店;出版社旗下的社辦發行。
在圖書銷售領域對民營資本和外資開放之前,新華書店之所以能占據中國圖書發行的龍頭地位,是因為它擁有兩把獨一無二的「尚方寶劍」:出版物全國總發行權和教材發行權。依靠這兩把「寶劍」,新華書店在市場上無堅不摧。然而,隨著中國兌現入世承諾,圖書發行市場逐步放開,新華書店賴以生存的政策優勢正在喪失。
1987年後,新華書店開始「分家」,總店開始把各地的新華書店的管理權移交給當地的新聞出版局,歸國家新聞出版署管理,總店和各地的新華書店僅僅保持了名稱上的一致,彼此已經完全獨立經營,並在業務上形成了平等競爭的局面。至此,實質上已無利益關系的總店和各地分店各自開始了探尋新生之路。
2002年7月,新聞出版總署下發了《關於新華書店(發行集團)股份制改造的若干意見》後,新華書店(發行集團)的股份制改造得以進一步推進。2003年9月,新華書店總店與中國出版集團所屬的另兩家公司——中國出版對外貿易總公司、中國圖書進出口(集團)總公司,和國家郵政局所屬中郵物流有限責任公司、中郵郵購有限責任公司,共同組成新華發行集團總公司,由中國出版集團控股。董事長楊牧之表示,新華發行集團總公司的發展目標是要成為全國性、具有市場主導作用、國際知名的發行集團。不過,全國連鎖網路近200家中不到10%的直營率,足以顯示新華書店總店在渠道上的弱勢。
脫離了與總店的行政隸屬關系,地方新華書店似乎可以當家作主,但長期以來並無實戰經驗的地方新華書店突然要自己走路,習慣了「銷售渠道」身份,冗員眾多,面對市場的困惑,地方新華書店的「獨立」之路並不是一帆風順。1998年,各省又紛紛組建新華書店集團,希望稱霸當地的圖書銷售,而浙江、江蘇、遼寧、四川、福建和上海六省市的新華發行集團則被列為率先進行股份制改造的全國試點。不過,這一改革的後果是一方面整合了各省的新華書店資源,另一方面使得諸侯割據的局面更加顯著。
相對於新華書店這一「主渠道」而言,民營書店通常被稱為「二渠道」,而「二渠道」的威力已經讓新華書店感受到了強大的壓力。一位出版界的朋友告訴筆者,雖然新華書店仍是出版社的重要發行夥伴,但二渠道的能量已經引起了他們足夠的重視,每年的全國圖書訂貨會上,二渠道的成交量和在業內的影響卻無人小看。英國出版界著名的LOGOS刊物上的一個關於中國出版界的研究報告顯示,如果除去教材的發行和銷售,二渠道的圖書發行銷售量同新華書店幾乎持平。目前,全國有二三十家經營規模上億元的民營書業企業,網點也已經有七八萬家。當然,外資也不甘落後,希望在中國這個龐大的圖書市場中分得一杯羹。自1995年貝塔斯曼進入中國成立書友會以來,現已發展了150萬會員,2003年底,貝塔斯曼買下21世紀錦綉圖書有限公司增資擴股40%股份,成立了首家中外合資連鎖書店;2005年5月,貝塔斯曼又與遼寧出版集團合資成立了遼寧貝塔斯曼圖書發行有限公司,其覬覦發行市場的野心不可小視。
與新華書店和二渠道相比,社辦發行就處於一種相對尷尬的境地,是「三足」中最細的一隻。社辦發行的初衷是出版社為了激活市場,親自參與圖書銷售這一環節,從而避免新華書店獨占發行渠道後對出版社的不利局面。然而這一願望並沒有實現,因為全國500多家出版社,社辦發行在渠道建設上始終處於弱勢地位,其規模遠遠不能與新華書店相比,甚至與後來崛起的二渠道都不能同日而語,多數淪落為出版社的發貨部門,無奈地扮演著出版社與主渠道和二渠道之間橋梁的角色,將出版社的出書信息向發行商及時傳遞,同時也向出版社反饋圖書的銷售狀態。
有業內人士指出,社辦發行的出路在於市場性聯合,即在各省出版集團的調配下,旗下出版社的社辦發行根據自願原則自主聯合,組成區域性的發行集團,在與出版社積極溝通出版信息的同時,增強自己的發行能力,唯有如此才能提高談判籌碼,增強在市場中的主導權。如果不改變現實中的社辦發行單打獨斗的狀況,它們的生存狀況必定是繼續惡化。
上游和下游的博弈
「圖書業的發展,需要出版和發行兩條腿走路。」一位資深出版人如此感嘆。然而,出版和發行作為圖書產業鏈中的兩個重要環節,相處得並不融洽。
綜觀目前的圖書出版發行體系,本應在圖書市場中達到共贏局面的出版和發行,卻在社店關系多年來互不相讓的利益「博弈」中陷入了「囚徒困境」。從根本上看,只有圖書市場規模越做越大,雙方才能真正實現更大的利益,而不是依靠互相爭奪、傾軋,依靠吞噬對方的利潤來維持自己的發展。但事實上卻是體系內信用平衡機制的缺失,導致了出版社與書店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日益加重,圖書發行效率無法提高。
作為主渠道,新華書店的連鎖運動已經轟轟烈烈的展開,連鎖的目的是拓寬圖書銷售網路,但另一方面也是增加向出版社討價還價的籌碼,例如更大的折扣和更長的回款周期。然而,眾多省級新華書店僅僅在形式上完成了連鎖店面的建設,卻忽視了連鎖的核心,即標准化、網路化的信息技術和物流配送體系,在更大程度上造成了需求信息失真,這不僅不能有效降低庫存和退貨,反而導致退貨風險加大,回款周期拉長的局面,而最終為此埋單的是下游出版社。可見,連鎖在某種程度上成為下游威脅上游的工具。作為二渠道的民營書店也讓出版社怨聲載道,捲起書款關門逃走,拉下臉來拒不回款的事件時有發生。而對於處於弱勢的上游部門出版社,它們能怎麼辦呢?
「不發貨等死,發貨找死;不賒賬等死,賒賬找死;不退貨等死,退貨找死」就是一位社辦發行人員的由衷苦惱。上世紀90年代,由於新華書店的庫存猛增,導致最終將圖書銷售由原來的包銷制改為經銷包退制,將圖書庫存的風險完全轉嫁給出版社,而這一規則逐漸演變為行業規則,導致出版社的風險陡增。目前,社辦發行急需一套發行渠道的信用體系作為鋪貨依據,以達到理性發貨、有效回款的目的,否則發貨與退貨、銷售與回款的不確定性將大大增加出版社的壓力。
這種情況下,如果有一套相對客觀、具有公信力的渠道信用體系,將具體的渠道商信用分成三六九等,不僅能夠督促渠道商規范運作,將信用差的渠道商淘汰出市場,更為出版社的發貨提供了更加明確的方向,對信用度高的渠道商加大發貨量,對信用差的渠道商採取斷貨措施,而不是畏首畏尾地無的放矢。如此一來,便可大大提高圖書商品的流通效率,降低了出版社的回款風險,對高質量的發行商也是一個福音。無論如何,圖書出版與發行其實是一根繩上的螞蚱,只有共同合作掙脫繩索的羈絆,才有更自由廣闊的天空。
D. 民營出版公司和出版社通常是怎樣合作發行的什麼叫出版社發主渠道,民營公司發二渠道
民營出版公司和出版社的合作發行通常是民營公司占優勢、主導地位,出版社處於被動、配合地位。因為此時出版資源都掌握在民營出版公司,但苦於沒有書號所以必須和出版社合作出版並且發行(出版社有書號資源),打個不恰當的比方,這種合作方式類似於「借精生子」,這個「精」就是書號。樓上的回答很正確,我再補充一下。主渠道,就是各地新華書店渠道;二渠道,就是民營圖書渠道,比如各地圖書批發市場上的民營圖書批零公司等。新華書店和出版社,都作為國有企業,系統上更加相互認同。一般新華書店系統更傾向於從出版社進貨。民營公司的圖書想要進入新華書店的話,一般都要相關的授權發行證明。
解釋的清楚么?
E. 民營書業和民營出版社一樣嗎
不一樣,書業可以是零售、批發或選題等。目前我國沒有民營出版社。
F. 民營出版業如何發展
這個問題有點大。
對於一個行業來說,他的前途取決於一是政策,二是產業前景,三是企業自身。
前兩者是宏觀層面的,對於一個企業而言,最能能把握的,就是他自己的產品、渠道與管理。
每家企業都有自己的生存之道。
一般來說,企業都是服務於客戶的,只有自己的產品好,有廣泛或明確的目標客戶群,而且能被他們認可,這個企業就是能夠生存和發展的。
關於民營書業的話題,推薦一個博客,http://blog.sina.com.cn/green8150。是專門關注民營書業的,可以供你參考。
G. 民營出版業的發展狀況
我國民營書業的成長和發展已走過二十多年歷程,目前的民營書業不再局限於圖書銷售環節,而是逐步向圖書批發、連鎖經營、咨詢服務乃至網上銷售等方面擴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民營書業經過市場的洗禮,逐步具備了機構精簡、管理高效、市場意識強等特點,成為我國圖書出版業,特別是圖書流通領域不可忽略的力量。
但是不可否認,在民營書業走向規模化、規范化的同時,有大量的民營企業存在著規模、管理乃至誠信上的缺陷,對整個民營書業的發展產生了一定的阻礙。整個出版業內對於民營書業的發展軌跡和現狀也缺乏必要的深入了解.
H. 中國大陸所有出版社都是國企嗎
都是國企。比如:
人民出版社:
1、人民出版社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發起的一家綜合出版社,主要出版哲學和社會科學的書籍,並且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政治、意識形態書籍的官方出版社。
2、該社成立於1950年12月1日,社名為毛澤東親筆題寫。1951~1986年間,三聯書店被並入人民出版社。1986年分出了東方出版社,著重於非政治的書籍,亦曾有出版內部參考刊物,即專供領導人閱覽的所謂「內部書」。
(8)民營出版業擴展閱讀:
國企重要性:
1、國企是共和國的長子,為我國的經濟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在建國初期,我們為了優先發展重工業和加快實現國家的工業化,擁有了國有資產和國有企業。半個世紀過去了,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經濟體系的建立,國家擁有國有資產和發展國有企業的目標更多地轉化成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2、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我們對大多數國有資產進行處置,將其變現充實社會保障基金或者直接用於社會救濟,從實物或賬面上來看,國有資產沒有了,但這種處理維護了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大局,那麼,這種處置應該同擁有國有資產和發展國有企業具有同樣的效果。
3、事實上,這種處置方式正是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長期目標取向。但是,在這種處置方式尚沒有完全鋪開之前,大型、特大型國有企業仍將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力量。
4、首先,大型國有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中的中流砥柱。雖然通過「抓大放小」,一部分國有中小企業以租賃、承包、售出、參股等方式向產權多元化轉變。
I. 什麼是民營書業
新華書店改革綜述:新華老字型大小 改制破堅冰
作為一個典型的國營老字型大小企業,新華書店的歷史和發展並不太令人陌生。這個由毛澤東親筆題詞的書店建立於1938年的延安,那4個瘦瘦的紅色大字在許多中國人的心中都非常熟悉和印象深刻,因為那是中國幾乎近半個世紀以來惟一可以購買到書看的地方。隨著中國入世承諾的兌現,出版發行行業逐漸開放,新華書店也面臨著市場競爭、開放壓力等問題的困擾。所以改革便成了新華書店必行之路。
輝煌歷史不敵現實的殘酷
——曾經「衣食無憂」的壟斷生活
作為一個典型的國營老字型大小企業,新華書店的歷史和發展並不太令人陌生。這個由毛澤東親筆題詞的書店建立於1938年的延安,那4個瘦瘦的紅色大字在許多中國人的心中都非常熟悉和印象深刻,因為那是中國幾乎近半個世紀以來惟一可以購買到書看的地方。
作為新中國成立以來長時間惟一的圖書發行渠道,新華書店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衣食無憂,即使改革開放之後也是如此。這是因為在中國的中小學教材圖書發行市場,長期以來形成的是由出版管理部門指定出版社出版、新華書店總發行的壟斷運營機制,而中小學教材價格的居高不下為新華書店帶來了穩定而豐厚的利潤。
——危機逼近 壟斷堅冰逐漸打破
政策變化。2001年10月,新聞出版總署、教育部、國家計委共同發布了《中小學教材出版招標投標試點實施辦法》和《中小學教材發行招標投標試點實施辦法》。按照這個時間表,到2003年春季,全國各省市都要進行招投標試點,到2004年,教材的招投標將在全國推行。意味著新華對教材壟斷的堅冰正在一步步被打破。
2003年9月1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頒發了新的《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打破了圖書批發特別是總發行的所有制限制,具備一定資格的民營企業可以申請出版物國內總發行權及批發權,從而使民營圖書發行企業獲得了與新華書店公平競爭的權利。
2003年上半年,國家新聞出版總署頒布了《外商投資圖書、報紙、期刊分銷企業管理辦法》,並於5月1日開始實施,規定從2004年12月起外資和合資企業可以申請從事國內出版物的批發業務。2003年9月1日,新聞出版總署開始實施新的《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進一步放鬆管制,規定境外資本也同樣擁有申請出版物總發行權和批發的資格。
民營書業的迅速崛起。在中國,被稱為「中國特色」的發行「二渠道」的民營書店具有強大的生命力。每年的全國圖書訂貨會上,二渠道的會場雖然和主渠道的會場不在一處,但成交量和在業內的影響卻無人小看。2004年4月20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授予志鴻教育集團山東世紀天鴻書業有限公司「出版物國內總發行權」和「全國性連鎖經營權許可」,這是國內首家同時獲得「兩權」的民營書業公司,標志著民營資本和境外資本從此與國有新華書店平起平坐,擁有了平等競爭的權利和政策空間。目前,全國有二三十家經營規模上億元的民營書業企業,網點也已經有七、八萬家。
國外資本對出版市場的沖擊。外資的虎視眈眈同樣使新華書店感到了威脅,進入中國最早的德國貝塔斯曼,除擁有上百萬會員的圖書俱樂部和網上書店外,還入股了國內頗具規模的民營連鎖書店二十一世紀錦綉圖書連鎖有限公司,而外資書店在資本、經營管理、運行手段、連鎖擴張等方面的優勢對於長期處於壟斷經營,行業整體管理水平偏低的新華書店也造成了巨大的壓力。大魚吃小魚之戰不可難免的。先進吃掉落後的,也是規律。一直以「老大」地位沾沾自喜的新華書店,不得不直面即將到來的危機。
「外憂」雖惱人,「內患」先看清
危機不光來自外界,新華書店自身也存在著很多的問題。
——多數網點經營不景氣
長期以來,城市圖書發行網點建設雖作為文化建設的重要項目而被列入所在城市的總體規劃,但隨著圖書發行體制的不斷深化,這一特殊待遇消失了。而那個年代發展起來的多數新華書店小型網點,也因種種原因使其生存遇到了問題。幾座大型書城的繁榮掩蓋不了多數網點的蕭條。分析其原因,無外乎店小不成規模,經營點沒有找准,人力成本高等等。
——人力資源有待進一步開發
人才問題已成為約束城市店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服務質量的瓶頸。新華書店原有的用人機制已無法適應白熱化的圖書市場競爭的需要,所需人才進不來,進來的也留不住,而現有人員又無進一步提高素質的原動力,故而如何開發人力資源已迫在眉睫。目前,圖書銷售的領域正在擴大,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所佔比重增加,網上銷售的渠道會越來越通暢,而新的銷售領域對員工的要求會更高,而目前新華書店對這部分新型出版物普遍不能把握,原因主要是缺乏這方面的經營人才。照此情形,若干年後,其可能淪為只會經營紙質出版物的大路店 。
——服務質量有待提高
城市店攜店大地利之便,每每有專題講座、簽名售書、新書發布、讓利銷售等等的活動,這些展示對提高所屬店的知名度、增加銷售無疑有著積極意義。但多數書城在營造讀書氛圍上,仍做的不夠。「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尚未融入到自身的經營理念中來,要改變它,必將涉及到現代經營觀念和運營管理機制的改變 。
——教輔讀物的零售業務需加強
教輔讀物銷售支撐圖書零售市場半壁江山的局面在縣級店如此,城市店亦然,新華書店如此,民營書店亦然。隨著教材出版發行改革的全面啟動及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辦法的出台,教輔讀物將被禁止編入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屆時,其門市零售量還會增加。任何一家書店都不能漠視這一需求。也正是這一需求將一家家自視清高的所謂學術書店、品味書店拉下了水。它帶給書店經營者的是更多的思索。
新華書店改制踏上破冰之旅
——出版業全面進行體制改革
有業內人士將2004年稱之為出版業的「轉制元年」。2004年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表示,全國現有的約570家國有出版社將進行大規模的體制改革,在未來的3至7年中,除人民出版社和各省級人民出版社以外,其他所有出版社都將轉型為經營性企業體制。
2004年11月,上海新華發行集團49%的股權通過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出讓給綠地集團,建立混合所有制企業;江蘇新華發行集團、浙江新華發行集團如今也已基本完成事業型單位轉企改制工作。
——新華總店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
新華書店總店剝離改制,對中國的出版發行行業的意義深遠,這是將把出版作為國家資源和市場資源的一次試金石。「新華書店總店剝離改制擔負著出版行業破冰船的作用,是否能成功需要歷史的考驗。」新華書店總店辦公室主任張雅山說。
1家外資、2家民企、7家出版社。新華書店總店與人民出版社等7家國有出版單位、北京博恆投資有限公司等2家國內有限責任公司,以及英國派可多投資有限公司將共同組建新華出版物流通有限公司,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3億元,中方投資占總額的73%。該公司經營范圍為國內版的圖書、報紙、期刊和電子出版物的批發零售業務(不含港澳台版),經營期限為30年。據悉新華出版物流通有限公司將2005年4月24日正式掛牌。
從「絕對控股」到「第一大股東」。「一年前,上面還要求我們必須掌握絕對控股權,也就是100%的控股,但是現在情況變了,我們只要做到第一大股東就可以了,換句話說,我們掌握40%,剩下的60%由他們去掌握也是允許的。」新華書店總店辦公室副主任張雅山說,盡管新華書店總店作為歷史老店在企業管理機制等很多方面與國際上差距頗大,然而入世的腳步和市場的開放並沒有因此而放緩,中國的圖書發行市場不能坐等國外巨頭來瓜分,這也就是為什麼新華書店總店從「絕對控股」到「第一大股東」做出讓步的原因。新華書店總店總經理劉國輝表示,改制後合資公司將主要致力於圖書發行。
用民營和外資拯救新華書店。隨著國內出版物全國總發行權以及中小學教材發行壟斷權的放開,新華書店系統的兩條生存底線被沖破,張雅山表示,這也是為什麼在後壟斷時代新華書店總店與民營和外資企業合作的重要原因之一。
改製成功後將上市。新華書店總店擁有中央一級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等全國出版物的權利,從500多家出版社進貨,向3000多家全國各級新華書店供貨。此次新華書店總店的重組改制把上游的出版社也吸納進來,業內人士則認為新華書店總店在掌握了一些上游出版社的資源之後,可以實現優勢互補,從而打通了從上游資源到下游流通的整條產業鏈。 「新華書店總店可以在海外或者是國內上市,哪邊快,我們就會選擇在哪上市。」在回應有關新華書店總店計劃在海外上市一事時,新華書店總店總經理辦公室張先生這樣說。他透露,新華書店總店在國內上市還是在海外上市都有可能,新華書店總店將根據改制後的公司架構和資金狀況進行選擇。
地方新華書店改革爭先恐後
「新華書店系」改制第一家:上海新華發行集團成功轉讓49%股份,並積極籌謀兩三年內完成上市。
四川新華發行集團實現重組 力爭明年A股上市:由四川新華集團、四川出版集團、四川日報報業集團、遼寧出版集團、四川少年兒童出版社以及一家民營公司共同出資組建的四川新華文軒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新公司成立後將爭取明年在國內資本市場發行A股,預計融資10億元。
江蘇新華發行集團:打造規范的文化連鎖企業:作為事業單位的江蘇新華書店,如今已整合資源,整體轉制為企業——江蘇新華發行集團。面對近年來圖書市場競爭主體格局發生變化,外資、民資爭相進入發行市場的局面,新華集團積極探索以集團化、集約化建設為中心的體制改革,推進連鎖經營新模式,探索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圖書流通體系,穩固確立了在激烈競爭中的市場主導地位。
相關資料
——圖書市場有多大
據新華社報道,全國首次新聞出版行業實現增加值抽樣統計調查顯示,2004年,全行業實現增加值1939.7億元,約佔全國GDP的1.7%,占第三產業增加值的5%。
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中國出版產值的年均增長率長期保持在10%~20%,有時甚至高達30%~50%,這在當代世界出版業中極為罕見。到上個世紀90年代中後期,中國出版業的年增長率回落到8%~10%,基本與國民經濟增長同步。但即使如此,在世界出版業中,亦屬高增長。
據統計,2003年,中國出版圖書19萬余種,其中新書11萬余種。同期,英國出版書籍12萬種。美國出版書籍17.5萬種。但是,中國作為人口第一大國,雖然年圖書品種多年來在世界高居第一,然而產值卻只有461.6億元人民幣,這個數字不但遠遠落後於美國圖書的年產值300億美元,也落後於英國。也就是說,對圖書而言,中國是大人口,小市場,品種第一,產值卻很低。國際中國文化出版社社長趙曉明認為:「中國大陸圖書市場潛力可觀。2001年,中國大陸人均購書消費32.01元。而美國1999年的人均購書消費93美元,法國人均消費122美元。對照之下,可以看出內地圖書市場的潛力非常之大 。
——立法促進外商投資中國出版業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出台了相關出版行業立法,外商在華投資出版業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和規范,促進了該領域進一步實行對外開放。
出版方面:根據《出版管理條例》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外商目前可以開展版權貿易和出版合作。中國目前實行的政策還是提倡進行版權貿易和合作出版。目前已有8種雜志達成中外期刊合作項目,圖書貿易則非常活躍。
發行方面:根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出版管理條例》和《外商投資圖書、報紙、期刊分銷企業管理辦法》、《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中國書報刊分銷市場對外開放。到2004年12月11日,書、報、刊批發市場全面向外資開放。全年外商投資圖書、報紙、期刊分銷企業13家。
印刷方面:外資可以在中國投資設立中外合資、合作出版物印刷企業,也可以設立獨資的包裝裝潢印刷企業。目前已有外商投資印刷企業55家、投資總額達到1.33億美元。
出版物進出口:根據《出版管理條例》,出版物進口由國家批準的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經營,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目前經批準的出版物進出口公司共38家。
J. 很想成立一個民營性質的出版公司,如何注冊民營圖書公司不知道民營圖書公司,有出版權么謝謝
根據《出版管理條例》的規定,設立出版單位應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獲得批准出版單位領取出版許可證後,持出版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依法領取營業執照。
注冊圖書出版公司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請名稱預先核准。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窗口現場申請。
第二步,持《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和相關材料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出版許可證》。
第三步,持《出版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依法領取營業執照。
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五)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七)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八)公司住所證明;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獲得《出版許可證》,民營圖書公司具有出版權。
(10)民營出版業擴展閱讀:
出版管理條例(2016修訂)
第十二條
設立出版單位,由其主辦單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國務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批。設立的出版單位為事業單位的,還應當辦理機構編制審批手續。
第十三條
設立出版單位的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出版單位的名稱、地址;
(二)出版單位的主辦單位及其主管機關的名稱、地址;
(三)出版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住址、資格證明文件;
(四)出版單位的資金來源及數額。設立報社、期刊社或者報紙編輯部、期刊編輯部的,申請書還應當載明報紙或者期刊的名稱、刊期、開版或者開本、印刷場所。申請書應當附具出版單位的章程和設立出版單位的主辦單位及其主管機關的有關證明材料。
第十四條
國務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設立出版單位的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書面通知主辦單位;不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十五條
設立出版單位的主辦單位應當自收到批准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登記,領取出版許可證。登記事項由國務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出版單位領取出版許可證後,屬於事業單位法人的,持出版許可證向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登記,依法領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屬於企業法人的,持出版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依法領取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