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自出版
❶ 豆瓣自出版是什麼意思
指圖書或其他形式的出版物在沒有第三方出版商參與的情況下, 由作者進行出版的新興出版業態。 在圖書自出版模式中, 作者控制整個圖書出版過程, 包括圖書裝幀設計、 體例、 價格、 發行、 市場營銷和公關等工作。
❷ 自出版是什麼出版模式和傳統出版有什麼區別
自出版,是指作者在沒有第三方出版商介入的情況下,利用電子圖書平台自主出版書籍或多媒體產品,也稱為「原生電子書」。「自出版」要求作家全程參與出版過程,最大的好處在於讓作家獲得更好的報酬。
傳統出版,就是出版產品的介質是紙張,有別於通過電子媒介出版傳播的的數字出版。有第三出版方!傳統出版就是紙質書,數字出版包括有電子書、手機報等等。
請採納~
❸ 自己想出版書,應該怎麼辦
為了讓想要自費出版的朋友們了解自費出版的主要問題,下面簡單介紹一下自費出版的4個方面:
1. 出版社和書號:
對大部分外行來說,書號是如何取得的,這個問題好像有點神秘。很多作者或單位為了取得一個書號,多方託人,希望辦成此事,但往往不得要領,最後結果並不理想。從理論上說,中國大陸出版社的書號資源都來自於新聞出版總署(及省市級新聞出版部門)。但一般來說,各個出版社都有一定數量的核定書號,比如每年 200個或每年300個,等等。如果年中或年底發現書號不夠用,一般出版社都會向新聞出版總署提出申請追加書號若干個,而一般都會獲得批准,除非該出版社當年或上一年有不良信息的記錄。而對於最有實力的一部分出版社來說,書號的使用一般是沒有限制的。這是大陸書號的情況。
那麼如何取得大陸出版社的書號呢?一般來說,如今的出版社已經在企業化的改革道路上跨出了重要的步伐,所以作為一個經營單位,出版社首先考慮的是利益問題。在這樣的條件下,書號作為重要的出版資源,可以以合作的方式用來交換相應的利益。如果作者給予出版社的利益能夠達到出版社對一個書號資源的期望收益,合作出版就不是什麼問題。
對於一流的教育類出版機構來說,他們單個圖書項目的平均利潤是很高的。如果一個書號資源不能產生數萬、甚至數十萬的利潤,他們是不會考慮對外合作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沒有非常特殊的關系資源,要想在這類出版機構合作出版或自費出版您的圖書作品,就會變得非常困難,或者代價極高。而一般的文藝類出版社、大眾類出版社和科技類出版社的項目期望值就要低很多。所以,一般的自費出版項目,大體都是跟這類出版社合作。當然,對大部分作者來說,這類出版社的合作出版費用仍然相當之高。以北京的中央級出版社為例,一般的出版合作費用要達到15000—20000元,而且部分出版社還需要一定數額的編審費用,部分出版社除了一次性的合作費用要求以外還有發行利潤指標的考核。此外,總體上說,品牌價值高的出版社,其合作出版費用就較低;品牌價值低的出版社,其合作出版費用就較低。
為了節省自費出版的費用,很多作者考慮採用出版社或部分代理機構推薦的叢書出版的方式。有的出版社或者代理出版機構,把門類相同,內容不同、作者不同的圖書集合在一起,以「新世紀教育文庫」、「學術新人叢書」、「網路新銳文叢」、「新派詩人文集」等形式一起出版,一般每套叢書有10部單冊作品。
這種出版形式的確可以為作者節省很大一部分合作出版費用。但如果要以這種方式比較規范地出版自己的作品,也存在幾個需要注意的問題。首先是叢書和單冊作品的關系問題。按照有關規定,一般要求叢書名比分冊書名更大,但這樣就會影響到單冊圖書的品相和作者出版的效果,所以一般的出版社和代理出版機構,對於這種自費出版的合作項目,在這個問題上都會有一定的變通做法。一方面讓整個操作符合國家的政策和規定,另一方面能夠幫助作者達到自己的目標。其次是叢書定價和分冊定價的問題。這一問題與上面的問題基本相似,也需要作相應的處理。
從某個時候開始,香港地區的書號,也開始在大陸出現。有一部分作者的圖書就是利用香港的出版機構出版。香港的出版體制與中國大陸是完全不同的。香港的出版社和出版公司,都是完全公司化的企業,其設立和書號的取得一般不需要任何復雜的審批或者其他審核。所以,對於已經成立的香港出版公司來說,其出版圖書的書號成本非常之低。正是因為這種差別,大陸不少出版代理機構或者與香港的某些出版公司合作,或者直接在香港注冊出版公司,然後在大陸代理出版以香港出版公司名義出版的圖書。對很多作者來說,無疑這是一種非常好的出版方式。但香港出版公司出版的圖書也有幾個不足:一是不能在大陸進行銷售,除非辦理相應的圖書進口許可證書;二是不能參加大陸的圖書評獎,或者作為一般職稱評比的正式出版物,簡單來說,香港的正式出版圖書,在大陸基本不能享受書的待遇,而更像是一種貼上出版公司標簽的印刷品。隨著中國出版體制的改革,這一局面可能在未來會有所改觀,但目前來說至少還是如此。
有作者問我,在獨立書號單獨出版、叢書號分冊出版和香港書號出版之間,到底作何選擇呢?這里主要需要考慮幾個因素。一是你出版圖書的目的是什麼?如果要用於評比職稱,或者需要上市銷售的,就只能考慮大陸出版社正規書號出版。如果無須作為職稱評比用途,也無須上市銷售,而是完全用於自己收藏和贈送朋友,以香港出版公司名義出版倒是一種經濟的選擇。有位湖北的作者拿了香港的書號出版了自己圖書,然後把書送到當地作協想參加作品的評選,結果作協對於香港出版公司出版的圖書不予受理。二是你對圖書「體面」程度的期望值有多高?以大陸出版社單獨書號方式出版,是最體面,也是最容易操作的一種方式,叢書號單冊出版次之,香港書號出版更次之。比如,企業形象類圖書,企業家出版圖書,就不宜以叢書號單冊方式出版,也不宜以香港書號方式出版。三是你的資金預算是多少?對於大部分作者來說,合作出版費用是一筆不菲的開支。所以,這也是一個現實的問題。總之,作者可以在充分考慮以上因素的基礎上,尋求一種平衡。
作者在書號問題上需要警惕的一個問題是假書號。從新聞媒體報道來看,假書號在一部分地區已經成為一個嚴重的不規范問題。假書號一般有兩種情形:一是偽造一個不存在的書號;二是使用已經用過的書號。
對於這個問題,作者要慎之又慎。不少作者都上過假書號的當,吃過假書號的虧。其實要防範這方面的問題也是不難的。作者應該選擇那些自己能夠通過一定路徑了解的出版商、代理出版機構和出版社的編輯部門。除此以外,還是有其他方法能夠用來防止書號作假的。
作者可以在出版前檢查三個關鍵性信息:(一)清樣稿封底的書號是否與該出版社其他圖書書號的前兩組數字完全一致?如果不一致,肯定是假書號。因為ISBN 號的X—X—X—X四組數字中,第一組數字和第二組數字代表了國別和出版社序列號,同一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前兩組數字應該是完全一致的。(二)清樣稿的 CIP數據及版權頁其他資料是否規范?是否與該出版社最近出版的其他圖書的格式完全一致?如果不一致,可能是代理出版機構的做法不規范引起的,也可能是假書號。(三)清樣稿上署名的責任編輯是否確有其人?如果實在不放心,可以在圖書印刷前給該出版社總編室或署名的責任編輯通電話確認。凡責任編輯署名為「英子」、 「強子」、「晶晶」等一看就是筆名的圖書,其為假書號的可能性較大。
當然,在圖書出版以後,通過以上方法也可以簽訂該圖書是否可能用了假書號。如果是委託代理出版機構出版的圖書,遇到假書號的情況,可以及時向該代理機構提出索賠,可以要求其退還出版費用,或者重新在出版社按規范出版新書。
2. 書稿質量、編輯和裝幀:
據我所知,很多自費出版的圖書在書稿質量、編輯質量和裝幀工藝方面存在不少問題。原因主要在於出版商對自費圖書的質量缺少足夠的關注和管理——因為他們收費在前,而出版的結果是否足夠好與他們的後期收益基本無關;當然,另外的原因是大部分作者在出版方面都缺少足夠的經驗,因而在沒有出版商有力協助的條件下,無法對作品的質量進行很好的監控。
我知道有一位作者在拿到自己出版的小說後,信心滿滿的找到當地的新華書店和較大民營書店協商代理銷售事宜時,對方采購人員看過樣書以後給他的答復讓他感到異常失望和震驚:「你這個書的封面、版式和整體裝幀,已經完全落伍,放在90年代初還差不多。如果是現在,上架以後估計就是下架,根本沒有讀者會買。」得到這樣的答復,我想如果是你我,也會感到無比的絕望,自己花費許多精力來創作,又花費許多精力和金錢來出版,得到的竟然是這樣一個結果?!
所以,對於大部分准備自費出版圖書的作者來說,完成書稿的創作僅僅是完成了前期的工作,而包括書稿修改、書稿編輯、圖書裝幀在內的後期工作,對作品最終的成功也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在這里首先要提醒作者的是書稿質量的問題。從我個人的觀點來看,如果出版一部署有自己名字的、質量不過關的圖書作品,那還不如不出。我們的目的不是出版一本書——而是出版一本好書。但經驗告訴我們,有大量的作者出版了質量不過關的作品。導致這一現象的原因,通常來說是作者缺少足夠的訓練和必要的指導。當完成一部作品以後,大部分作者首先會被完成作品的興奮感包圍,從而忽視作品實際上還存在的不足。親人、好友和網路讀者的捧場,又會加劇作者的這種滿足情緒。加上在中國的文化氣氛中,通常批評是一件並不討人喜歡的事情,所以,也很少有人提出認真的批評(但有大量的人提出並不認真的表揚)。這樣一來,當一個作者完成一部作品後,他通常很少聽到有價值的批評意見。
很多年輕的作者總是渴望導師的出現。如果有一位真正的導師在身邊,或許他會對作者提出中肯的意見。但這樣的導師往往不是很稀有,就是他們的時間成本過高而沒有時間或不屑於認真閱讀作者的作品並提出真正的意見。
這樣一來,編輯和策劃人對於書稿的審讀以及提出的意見,對於書稿最終質量往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一位好的編輯,不僅是一位好的讀者,還是一位好的批評家和有效意見的提供者。如果說一位好的作者是一名好的廚師,那麼一位優秀的編輯就是一個出色的美食家。美食家盡管無法像一流廚師一樣做出一流的菜餚,但是他們對於什麼是好的菜餚、誰是好的廚師,卻具有特殊的鑒別力和評判力。優秀的編輯也是這樣的人。
就我的經驗來說,不同的編輯操刀的自費出版項目,最後的圖書出版質量差別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這里。一位優秀的、負責任的編輯,會從文學、審美、知識等多個方面協助作者提升圖書作品的整體水準;而一位普通的編輯,他的工作可能只是校對錯別字、發稿和出版。
與書稿質量問題類似的是,圖書作品的編輯質量本身和裝幀工藝,也是作者和出版人、編輯合作的產物。高質量的圖書編輯和充滿美感的裝幀藝術,對於成就一部完美的自費出版作品來說,也是非常關鍵的。這也是非常值得關注的方面。
總的來說,為了出版高質量的圖書作品,為了使作品在書稿質量、編輯質量和裝幀設計等方面達到較高的水準,作者要確保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自身方面,自己要不知足,要有精益求精的態度和追求完美的精神;二是出版人和編輯方面,要確保合作方在工作品質和出版責任感方面均能達到一流的水準。如果這兩個方面不能達到預先的目標,能夠出版高質量作品的可能就會大大下降。
國內外不乏這樣的先例,一位名不見經傳的年輕作者自費出版了他的第一部作品,竟然出人意料地獲得了巨大的成功,從而一舉奠定其在某一領域的地位。但是,如果一位作品最初出版的作品在書稿質量、編輯質量和裝幀設計等方面存在很多問題,那麼,這種可能性就變得微乎其微了。
3. 印製質量:
在自費出版的整個費用中,出版管理費和印製成本佔了大頭,而出版管理費一般是固定的,所以,很多出版機構和代理出版機構為了壓縮出版成本和提高利潤,經常會在印製成本上做手腳,其結果就是圖書印製質量的下降。
不少作者對於圖書印製環節的事情幾乎一無所知。的確,這是一個相當復雜的事情,很多出版社或代理出版機構的編輯對其中的細節也未必十分清楚。所以,這就給不規范的做法留下了很多機會,給作者造成了很大的麻煩。
其實,作為作者要通盤了解圖書印製的所有細節,幾乎是不可能的。但要了解關鍵處,卻又是容易的。一般來說,決定圖書印製質量的因素包括:
(1) 封面與內文紙張的質量及克重;
(2) 印刷本身的質量;
(3) 裝訂的質量。
一般來說,現在的印刷和裝訂的質量是比較有保障的,而且同一城市的印刷和裝訂工價相差不大。萬一印刷裝訂質量出問題,一般也是硬傷,作為作者,也容易要求索賠。最麻煩的是紙張質量,往往是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對於常規圖書的封面用紙,157克銅版紙的要求是最低的,如果希望質量好一點,一般要用200克銅版紙,當然成本就會高一點。對於正文用紙來說,比較流行的是60—70克膠版紙或55-60克輕型膠版紙。無論封面用紙,還是正文用紙,如果能夠較大紙廠的紙張,一般質量都比較好,但價格也比較貴。
作者想要以簡單的方式控制圖書的印製質量,可以採用三個方式:
(1)簽訂出版合同時,要求確定紙樣,包括封面紙張和正文紙張;
(2)簽訂出版合同時,要求指定其他圖書作為質量標準的樣版;
(3)簽訂出版合同時,要求指定紙張克重與紙張品牌。
一般來說,如果按照以上方式去做,圖書的印製質量是有保證的。當然,價格可能會比常規做法高。一些出版社或代理機構代理出版圖書時,如果報出過低的價格,其實已經考慮了偷工減料的因素。所以,有時市場是公平的,「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4. 經費與銷售問題:
除了少數作者以外,大部分人都關心自費出版的經費問題。經費問題,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自費出版需要多少錢,這是一個成本問題;二是自費出版怎樣解決經費問題。
先簡單說一下自費出版的費用多少問題。上面介紹了那麼多信息,一般作者應該對自費出版的費用問題有所了解。一般來說,如果委託代理出版機構自費出版圖書,其費用就是出版成本加上服務費用。如果出版社、出版書號、用紙、印刷等方面能夠確定下來,再加上服務費用,總的費用應該相差無幾。當然,有的機構可能收取的服務費用比較多,有的機構可能收取的服務費用比較少。同樣,有的機構可能最終提供的圖書作品作者比較滿意,有的機構可能最終提供的圖書作品作者不太滿意。
我這里主要想談談自費出版怎樣解決經費問題。一般作者認為,既然是自費出版,經費就是自己掏,幾乎沒有別的選擇,否則就不叫自費出版了。其實,這是對自費出版的狹隘理解。自費出版,僅僅表明是作者和相應的機構自己投資出版自己的作品,但這並不表明作者不能通過種種途徑收回作品的投資,甚至產生贏利的可能性。
我的一位朋友在北方某重點中學擔任語文老師。想出版一本自己的語文教學作品,一直是他的夢想。後來,他下定決心來做這一件事,決定要出版一本高中語文輔導書。我幫他做了一個預算,在大陸出版社出版,按5000冊計算,估計成本就需要40000多元。一聽著這個費用,他倒吸一口冷氣。顯然,費用超過他的預算。後來,為了解決出版經費的問題,他開始在自己所在城市游說其他中學的同行購買他的作品作為語文課的輔導用書,由於他的知名度高、作品質量過硬,征訂效果非常好。他統計一下,可以首印8000冊。他不僅自己不用花錢,還能把正常的稿費掙回來。這樣,他不僅出版了自己的圖書,還沒花一分錢,可謂高明!
我的另外一位朋友是中部某省的政協委員,他同時也是一名政府官員。他的業余時間對環境問題非常有興趣,自己寫了很多東西。到了後來,他想把自己的業余研究成果正式出版。但談了幾家出版社和文化公司,都要花不少錢,沒談成。後來,我給他建議,看看他的研究是否能夠申請當地的某些課題基金。受這一思路的啟發,他找到當地一位環境方面的專家,共同署名申請了本省的課題基金,然後以基金補貼出版。盡管是兩個人一起署名,但他是第一作者。他最後非常滿意,自己沒花錢出了書。這也是一種可行的思路。
對於文學青年、網路寫手來說,自費出版以後,聯系一定的書店渠道進行試銷,是非常有益的做法。無法說服出版社或出版商投資出版你的作品,並不代表你的作品就一定沒有銷路,它只能說明到出版那一刻,還沒有人看好你的作品。但有不少非常成功的作品在出版之前,就是不被看好的。所以,聯系書店試銷,起到兩個作用:一是測試作品的暢銷程度;二是可以收回一部分費用。如果試銷很成功,銷量比較大,說不定還能賺錢。至於怎樣試銷,一般來說,在不佔用出版社或代理出版機構資金的前提下,他們都會熱心地幫助作者進行這一嘗試。
總之,自費出版也未必就是鐵定賠本的生意,仍然有很多可能會幫助作者收回成本,甚至成為一件有利可圖的事情。怎樣做到這一點?要看你自己的了!
❹ 個性列印,自出版是什麼意思可以出版小說嗎
個性列印的意思是用戶根據自己的需求,列印自己喜歡的內容。
自出版的意思是指作者在沒有第三方出版商介入的情況下,利用電子圖書平台自主出版書籍或多媒體產品。
自出版最大的好處,在於讓作者獲得更好的報酬,隨著平板電腦與電子閱讀器市場的成熟,和國民素質提高、觀點個性獨立化,必然會產生越來越多的自助出版需求。如:亞馬遜(旗下CreateSpace 自助出版平台)、Smashwords、Author Solutions 和 Lulu等都推出了自出版平台,而國內像當當、時光流影都推出了自出版平台,但將個性列印和自出版結合起來的目前只有「時光流影」能做到,可以在線提供個性化的用戶自主列印服務,可以出版小說。
純手寫碼字,覺得幫助您了,給個分,謝謝!
❺ 自出版的業界評論
有人認為,出版行業還是要講究專業分工,「自出版」在中國恐怕難成主流。中文在線手持閱讀事業部總經理伍王應就提出,一般作家很難對一本書全權負責,而且這會牽扯到作家的創作精力。
❻ 自出版如何推廣自己的圖書
本文來自作家AmanAnand,的建議和許多自出版作者的意見不盡相同,請酌情考慮。有許多作者要的是賺快錢,但他的建議與他們大相徑庭,核心點是:不要過分曝光。 一、使用微博要適當 在微博上建立形象對推廣作品是很有幫助的。但每隔幾個小時就會發布包含自己作品鏈接的微博消息,只會讓我對這本書產生抗拒心理。 二、永遠不要抱怨壞評論 無論你覺得自己收到的一條壞評論多麼有失公允,但千萬不要在亞馬遜上和對方開罵。筆者理解惡意評論有多麼傷害人,但是用這種方式回應只能激化矛盾。 三、讓你的作品建立自己的口碑 我不是說所有人都應該完全斷網,像托馬斯品欽那樣隱姓埋名。畢竟在付出了辛勤勞動之後,我們不想因為幾條微博或者錯誤回應了壞評論讓作品付之東流。還是讓讀者們自己去欣賞作品,不要用個人喜好去干擾他們。 四、推廣你的寫作,不要推廣自己 筆者認為這兩者有一定的區別。短期來說,推廣自己會帶來暫時的收入和好處,但是我懷疑過度曝光會影響你的寫作生涯。
❼ 自出版是什麼,如何定義自出版
自出版,是指作者在沒有第三方出版商介入的情況下,利用電子圖書平台自主出版書籍或多媒體產品,也稱為「原生電子書」。「自出版」要求作家全程參與出版過程,最大的好處在於讓作家獲得更好的報酬。
❽ 談談對編輯出版的認識(是關於出版社的)盡量全一點。。謝謝。。
1.高度重視署名權,強化編輯的和版權意識
《著作權法》第十條規定:「……署名權,即表明人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第十一條又明確指出:「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和除外。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看似很簡單,但是實際工作中因署名問題引起的糾紛很多。特別是多作者合作編寫作品的情況下,編輯需要強化版權意識,在各個工作環節中始終重視署名權的問題,與著作權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仔細溝通、確認,並最終以《出版合同》中約定的署名方式來確定作品的署名。發生這類糾紛的原因很多,例如編輯沒有深刻體會作者署名方式來確定作品的署名。主要是表示作者對作品享有的著作權、所承擔的學術責任、所享有的其他權利;疏忽與作者及時核對署名排序、署名人數等等。
曾經,一本書的第2版出版社後,第二作者發現封面上丟了自己的署名,原因是編輯直接沿用了第1版的署名方式,而沒有核實再版時作者提供的署名方式,結果第二作者認為自己的著名權受到侵犯,向出版社提出了申訴。出版社對此採取了如此處理措施:盡快核查了事實;與作者協商了處理辦法;當面向作者誠摯致歉;立即收回全部發貨,更換封面,承擔了全部經濟損失;還對編輯進行了著作權法教育,要求編輯不僅要求與作者經常溝通,還要在生產流程中嚴格按照《出版合同》的約定核查署名,並在出書前由作者對清樣進行審核簽字。實踐證明,通過一些有效措施,可使作品的署名及排序合理、正確,有效防範因作者署名缺失、錯字、別字而引版權糾紛,有利於作者正確行使署名權。
2.要保護作者的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
修改權是著作權人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保護作品完整權是著作權人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未經作者同意,不能對作品內容進行實質修改。在簽訂出版合同時,著作權人一般都明確授予出版修改稿件的權利,但這項權利究竟應該多大?編輯如何做到很好地加工書稿,又不侵犯作者的合法權益?在日常工作中,編輯很容易以力求完美心態,把自己的語言習慣 思緒模式過多地注入作者的書稿式中,使得加工後的稿件「滿篇見紅」,作者再見到稿件時感覺「似曾相識」。這樣,一方面增加了編輯自己的工作量,另外一方面很容易把作者關鍵的學術觀點和定論改出問題來。根據《著作權法》第十條的規定,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是作者人身權的一部分,任何人都不能侵犯;而且《著作權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圖書出版者經作者經許可,可以對作品修改、刪節。……」編輯在工作中需要認真領會《著作權法》的內涵。通常採取的方法是:對於顯而易見、常識性的錯誤,要堅決改正;對於學術討論、觀點、定論等方面的描述,只要作者論證充分,要尊重作者的意見,不能夠擅自修改和隨意刪節,畢竟
「文責自負」原則為由,對作者在書稿整理過程中的修改不加審核,作者說如何改編輯就如何改。雖然作者對書稿內容的政治性、科學性、正確性以及未來產生的社會效益應該負責,但是出版者與作者最終是「風險共擔,利益共享」,一旦出現問題,出版者在一定程度上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總之,編輯在加工整理稿件的過程中需要掌握「度」的問題,注意保護作者的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
3.要保護其他作者的著作權不受侵犯
《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了有些情況下,作者「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呆,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和是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說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發表的作品……」實際工作中,編輯要加強作者的著作權意識,講明「合理使用」的含義。例如,有的教材的作者在自己的課堂教學講義(不成批地發給學生)中,引用他人發表的著作內容用來提高教學效果,這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如果把這些內容原樣照搬,並作為自己作品的主要或實質部分出版的話,就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同時也可能會侵犯圖書出版社的效益。編輯要站在出版社的角度,盡到合理注意義務。比如:對作者在作品中引用他人作品,要確認所引用部分不能構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實質部分,不得損害被引用人作品著作權人的確利益。另外,編輯還需檢查作者提供的書後參考文獻表中是否標明了原著作權人的姓名、作品名稱、出處等,以免構成對他人著作權的侵犯。
4.在簽訂出版合同志的過程中,依法維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
《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使用他人作品應當同著作權人訂立許可使用合同,本法規定可以不經許可的除外。」《著作權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圖書出版者出版圖書應當和著作權人訂立出版合同,並支付報酬。」可見,出版圖書前,出版者與著作權人應該按照《著作權法》簽訂書面圖書的出版合同,約定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而簽訂合同時,很多時候需要編輯代表出版社與著作權人簽署,因此編輯必須熟悉出版合同的內容,並且要簽訂完備的出版合同。
一方面,根據《著作權法》第三十規定:「圖書出版者對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約定享有的專有出版權受法律保護,他人不得出版該作品。「就是說,出版社與著作權人簽訂圖書出版合同後,著作權人將該作品的專有出版權授予該出版社,出版社不能夠將該作品許可他人使用,對作品的從屬權利的使用一定要取得著作權人的明確授權。作者也不得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作品交由其他了出版社出版。編輯特別需要注意約定好許可出版范圍、許可使用方式、作者授權時限。在出版業競爭激烈的今天,對於任何一本好書,出版社在出版合同中獲得的許可出版范圍越大,許可使用的方式種類越多,擁有授權出版年限越長,就越會收到較好的效益。特別是,隨著互聯網的發展,數字出版已經對傳統出版業發起強大沖擊,如果在合同中沒有獲得電子版的許可使用方式,那麼當該書熱銷而同時被他人放在網路上傳播時,面對給本出版社銷售帶來的影響,出版社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都沒有。
另一方面,獲得稿酬是著作權人的全法權利。《著作權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使用作品的付酬標准可以由當事人約定,也可以按照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付酬標准支付稿酬。當事人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付酬標准支付報酬。」而且,按照《著作權法》和《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的有關規定,應該及時結算稿酬,不能以工作忙、作者地址不詳等理由為借口拖欠作者的稿酬。
可見,為了避免圖書出版後引起的不必要的著作權糾紛,編輯一定要牢固樹立著作權意思,要學法、知法、用法,要在策劃、組稿、簽訂出版合同,編輯加工等各個環節維護著作權人和出版者的合法權益。
❾ 自出版的介紹
自出版,是指作者在沒有第三方出版商介入的情況下,利用電子圖書平台自主出版書籍或多媒體產品,也稱為「原生電子書」。「自出版」要求作家全程參與出版過程,最大的好處在於讓作家獲得更好的報酬。自出版有兩種形式:印刷版(也就是我們說的紙質書)和電子版。考慮到印刷版的成本尤其是中國對於印刷讀物的管理規定,電子版圖書成為作者運作自出版的主要形式。2011年,亞馬遜在美國啟動自出版計劃,直接與作者簽約,出版Kindle版圖書,並通過亞馬遜出售。亞馬遜當時公開宣稱,「出版商的倒閉是大勢所趨,是早晚的問題,出版過程中只有作者和讀者是真正必要的角色。」在國內自出版行業的發展中,時光流影成了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嘗試了紙質自出版。用戶可以在時光流影列印圖書,文章,相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