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⑴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和政府宣布部有關系嗎哪個管哪個
政府是沒有宣傳部的,只有中國共產黨組織機構才有宣傳部。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政府組成部門,是政府機構。我國的國情是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就是「第一,必須堅持社會主義道路;第二,必須堅持無產階級專政;第三,必須堅持共產黨的領導;第四,必須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也就說明,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要受宣傳部領導的,雖然不是直接領導,但大的方針政策、工作思路由宣傳部制定,再由政府列為工作計劃,再有政府的職能部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去具體執行。就是通常說的:執行黨的方針政策。
⑵ 文廣新局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簡稱文廣新局。屬於國家機關,主管文化藝術、廣播影視等。
職能介紹:
(一)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指導、組織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事業的改革和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三)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藝術創作與研究工作,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參與規劃全市文化設施建設,負責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建設與發展。
(四)負責全市文化遺產的管理、保護、挖掘和傳承工作,管理博物館事業。
(五)監督管理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和文物市場,負責辦理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和文物等相關行政許可,指導文化行政綜合執法工作,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六)監督管理全市新聞出版、印刷、發行行業,負責對印刷業和出版物內容、出版活動的監管,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七)監督管理全市廣播影視事業,組織協調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播出情況的監管;對從事廣播影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2)臨汾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文化事業、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各項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組織並監督實施;把握輿論導向。
(二)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體制改革,協調、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動。
(三)擬訂文化產業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實施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市級公共文化設施。
(四)管理文化市場,指導文化市場執法檢查和電影發行放映工作;管理對外文化工作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的文化交流工作。
(五)、指導藝術教育工作,統籌規劃文化藝術、文物博物、圖書資料和藝術教育等方面的科研工作。
(六)監督管理地方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負責安裝和使用衛星廣播電視地面設施許可證的發放、有線廣播電視站、有線廣播電視採用加解擾技術、電視台開辦視頻點播業務、廣播電視台(站)年檢審核工作。
(七)按照國家和省的法律法規,對地方廣播電視專用網進行具體規劃和管理,規定相關的管理辦法、技術標准,指導搞好廣播電視覆蓋網的建設、維護工作,保證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網路
⑶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公務員單位嗎
機關單位里有公務員,也有事業編,二者是同時存在的。哪個機關單位,包括省、市政府也不可能全是公務員,或全是事業編。
所以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也是由公務員和事業人員組成的。
⑷ 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是什麼單位類型
市一級的行政單位,對口的廳局分別是文化廳,新聞出版局,體育局還有廣播電影電視局
⑸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下屬事業單位有哪些
各地的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下屬單位不是完全相同,大部分局下屬有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體育訓練中心等下屬單位,也有些是直屬局機關,如文化科、市場科、出版科、文物監察科等等。
⑹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做什麼的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主要職能:
(一)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指導、組織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事業的改革和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三)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藝術創作與研究工作,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參與規劃全市文化設施建設,負責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建設與發展。
(四)負責全市文化遺產的管理、保護、挖掘和傳承工作,管理博物館事業。
(五)監督管理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和文物市場,負責辦理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和文物等相關行政許可,指導文化行政綜合執法工作,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六)監督管理全市新聞出版、印刷、發行行業,負責對印刷業和出版物內容、出版活動的監管,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七)監督管理全市廣播影視事業,組織協調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播出情況的監管;對從事廣播影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八)組織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方面的產業規劃和經濟政策;指導、協調全市文化產業的建設與發展。
(九)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方面的人才和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管理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工作和對外文化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十二)指導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等相關行業協會、學會和研究會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文化事業、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各項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組織並監督實施;把握輿論導向。
(二)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體制改革,協調、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動。
(三)擬訂文化產業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實施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市級公共文化設施。
(四)管理文化市場,指導文化市場執法檢查和電影發行放映工作;管理對外文化工作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的文化交流工作。
(五)、指導藝術教育工作,統籌規劃文化藝術、文物博物、圖書資料和藝術教育等方面的科研工作。
(六)監督管理地方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負責安裝和使用衛星廣播電視地面設施許可證的發放、有線廣播電視站、有線廣播電視採用加解擾技術、電視台開辦視頻點播業務、廣播電視台(站)年檢審核工作。
(七)按照國家和省的法律法規,對地方廣播電視專用網進行具體規劃和管理,規定相關的管理辦法、技術標准,指導搞好廣播電視覆蓋網的建設、維護工作,保證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
(八)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新聞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做好申辦報刊、印刷和音像製品生產的審查、審核工作,加強書報刊市場、印刷行業和音像製品的監督和管理。
(九)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處理涉外著作權關系;管理、協調書報刊、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的進出口貿易。
(十)組織協調新聞出版業的科技工作,負責實施新聞出版業和著作權管理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規劃。
(十一)管理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等文化廣播事業直屬單位。
(十二)負責對羅定市廣播電視台的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羅定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⑺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和電視台是什麼關系
都是宣傳系統的來單位具有統源屬關系,廣播電視台受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管理,一般情況下電視台的台長是文廣新局的副局長。
文廣新局是廣播電視行業的行政監管部門,對廣播電視台貫徹執行國家廣播電視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指導。對違反規定非法安裝數字電視的行為,是由文廣新局進行查處的。
廣播電視台是開展廣播電視新聞宣傳,負責廣播電視覆蓋網路建設、維護和做好廣播電視節目傳輸的具體實施單位。比如說安裝數字電視,是廣播電視台負責。
⑻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廣播電視台、宣傳部三者的關系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廣播電視台、宣傳部三者的關系如下:廣播電視台受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管理,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受宣傳部管理審查和監督。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一個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部門。廣播電視台是生產播出影視機構,由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管理。
宣傳部的主要職能是管控意識形態、新聞出版甚至教育方針。它對媒體、網路和文化傳播相關的各種機構的監督以及對新聞、出版、電視和電影的審查和監督,是一個領導部門。
三者的關系如下圖關系所示:
(8)臨汾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擴展閱讀: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主要職能:
1、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2、指導、組織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事業的改革和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3、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藝術創作與研究工作,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參與規劃全市文化設施建設,負責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建設與發展。
4、監督管理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和文物市場,負責辦理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和文物等相關行政許可,指導文化行政綜合執法工作,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5、監督管理全市新聞出版、印刷、發行行業,負責對印刷業和出版物內容、出版活動的監管,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6、監督管理全市廣播影視事業,組織協調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播出情況的監管;對從事廣播影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⑼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文化事業、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各項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組織並監督實施;把握輿論導向。
(二)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體制改革,協調、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動。
(三)擬訂文化產業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實施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市級公共文化設施。
(四)管理文化市場,指導文化市場執法檢查和電影發行放映工作;管理對外文化工作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的文化交流工作。
(五)、指導藝術教育工作,統籌規劃文化藝術、文物博物、圖書資料和藝術教育等方面的科研工作。
(六)監督管理地方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負責安裝和使用衛星廣播電視地面設施許可證的發放、有線廣播電視站、有線廣播電視採用加解擾技術、電視台開辦視頻點播業務、廣播電視台(站)年檢審核工作。
(七)按照國家和省的法律法規,對地方廣播電視專用網進行具體規劃和管理,規定相關的管理辦法、技術標准,指導搞好廣播電視覆蓋網的建設、維護工作,保證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
(八)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新聞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做好申辦報刊、印刷和音像製品生產的審查、審核工作,加強書報刊市場、印刷行業和音像製品的監督和管理。
(九)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處理涉外著作權關系;管理、協調書報刊、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的進出口貿易。
(十)組織協調新聞出版業的科技工作,負責實施新聞出版業和著作權管理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規劃。
(十一)管理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等文化廣播事業直屬單位。
(十二)負責對羅定市廣播電視台的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羅定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