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人社部發表的
Ⅰ 人社部2016年75號公文關於取消轉正定級的,誰知道具體內容
取消轉正定級具體內容如下:(見人社廳發【2016】75號文件第五條)
原文如下:
(五)取消辦理轉正定級等手續。
為簡化辦事環節和手續,今後檔案管理服務機構對初次就業的流動人員不再辦理轉正定級手續。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在招考、聘用、招用流動人員時,可參考檔案中的勞動合同、企業錄用手續等材料及就業登記、勞動用工備案、社會保險繳費記錄,認定參加工作時間和工作年限。
檔案管理服務機構要通過多種渠道,指導、督促用人單位和個人及時將上述材料收集歸檔。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存檔期間,檔案管理服務機構不再辦理檔案工資記載、調整相關手續。
(1)有關人社部發表的擴展閱讀
辦理轉正定級的方法
1、報到滿一年後,可以去檔案管理部門領取轉正定級呈批表。
2、將轉正定級表的正面自行填寫完整。
3、轉正定級表的背面需要請單位人事部填寫工作鑒定並蓋公章,將當前工資填好。
4、將填好後的轉正定級表交到人才市場檔案處。如果確定你在人才市場報道滿一年,工作人員會批准你辦理轉正定級。
5、繳費、蓋公章。
6、將轉正定級表交回檔案管理處。
Ⅱ 急求國務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的特殊工種退休管理辦法文件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摘錄)
國發〔1978〕104號 (1978年6月2日)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1)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2)單位在職人員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不含折算工齡)和1993年1月以後的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個體工商戶及其幫工、自由職業人員滿15年;
(3)在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10年,或者在井下和高溫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9年,或者在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8年; 曾經從事過兩個及以上特殊工種的人員,可將兩個及以上特殊工種的實際工作年限相加,退休條件按從事特殊工種要求工作年限長的確定; (4)經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或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審核,從事特殊工種的年限已記入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2、特殊工種范圍
(1)市屬單位(含中央在滬單位)按勞動部或本行業主管部門1992年底前已確定,並經原市勞動局或本行業主管局批準的特殊工種范圍確認; (2)行業特殊工種范圍,只適用於本行業所屬單位,其他行業和單位不能參照執行;
(3)區縣屬單位按原市勞動局批准並經原市社會保險管理局認定的特殊工種范圍確認。 申辦手續:
(1)《上海市從事特殊工種職工退休審批表》;
(2)單位提供本人從事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井下、高溫和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種的原始憑證(如檔案記載、工資調整表、人事調動記載卡、健康監護卡等)及復印件。(如社保中心對該人員從事特殊工種工作年限已認定的不再提供)
辦理程序:
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手續,須填寫《養老人員養老金申報表》申3表,單位應在26日前向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受理至辦理結束需十個工作日,如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核定,需適當延長辦理期限,最長為一個月。
12、 北京對於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規定:
國家對於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規定是: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無論是現在從事這類工作或者曾經從事過這類工作,都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才能按照《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第(二)項辦理。 (一)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九年的; (三)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八年的。 3.55歲可以退休。4.相關資料:辦理退休手續須知 一、辦理退休的范圍:
1 、養老保險關系在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社保部(以下簡稱社保部)檔案關系在北京市人事檔案社會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檔案管理中心)的存檔人員,符合退休條件,退休報批手續由檔案管理中心負責辦理;
2 、養老保險關系在其他社保機構的存檔人員,由本人及繳費單位向該社保機構申請辦理退休。
二、辦理退休的條件:
1 、存檔人員按規定參加了社會養老統籌,符合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並且連續繳納期限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
2 、存檔人員以存檔前身份確定其退休年齡:幹部身份的退休年齡為男 60 周歲,女 55 周歲;工人身份的退休年齡為男 60 周歲,女 50 周歲; 3 、存檔人員申請因病或非因公致殘提前退休,須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達到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休年齡為男 50 周歲,女 45 周歲;
4 、申請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必須達到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十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累計滿九年或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八年,退休年齡為男 55 周歲,女 45 周歲。 三、辦理退休的手續:
1 、申請辦理退休須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前一個月由本人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 1 )委託代理單位介紹信; ( 2 )存檔憑證及存檔合同;
( 3 )本人戶口及戶主頁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 4 )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材料:
( 1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機構確認的提前退休工種批件的復印件一份; ( 2 )本人《提前退休工種崗位登記表》一份及一寸照片三張。
3 、申請辦理因病提前退休的,除提交正常退休所需材料外,本人還須提交以下材料:
( 1 )勞動鑒定書面申請;
馬爾康高原海拔若在3500米以上(需滿8年),加上從事高溫工作7年(需滿9年)。合並換算後可以55歲退休。
關於嚴格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問題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了加強對企業從事特殊工種職工提前退休工作的管理,規范企業及職工辦理退休行為,保持退休政策的連續性,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縮小養老保險金收支矛盾。現就我縣從事特殊工種職工提前退休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達到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年齡且符合從事特殊工種年限(特繁滿10年、高溫高空滿9年、有毒有害滿8年)的職工,可以從達到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年齡與正常退休年齡之間的任何一年辦理提前退休。並非絕對比正常退休提前5年。
二、要嚴格對檔案及特殊工種的審核。對按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一律以原始檔案記載為准,對檔案記載不清、有塗改現象和特殊工種年限原創文秘網站:文秘知音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一律不予辦理。同時要對特殊工種范圍進行嚴格審核,對國家沒有列入特殊工種范圍的工種不得按特殊工種呈報提前退休。 三、對因轉產、工作調動、企業改制等原因脫離特殊工種崗位5年以上的人員,在達到國家規定從事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年齡時,如果本人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原則上不再按特殊工種提前退休。但是確因從事特殊工種而影響身體健康,現在難以堅持正常工作的,經本人申請,縣勞動醫務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方可按特殊工種辦理提前退休。但不再增發月指數化平均繳費工資。
四、對生產經營正常,職工按時發放工資且有繳費能力而不繳納養老保險金的單位,暫停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工作,防止誰退休給誰繳費的現象,關閉、停產的特困企業職工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要將應退休人員所欠保險費補繳後方可辦理。
五、今後各單位辦理職工退休,要由勞資人員辦理,對退休審批表要按規定要求填寫清楚、全面,對個人攜帶檔案及退休審批表填寫不清、不全的,一律不予審批。 14、、北京 國家對於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規定是: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無論是現在從事這類工作或者曾經從事過這類工作,都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才能按照《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第(二)項辦理。 (一)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九年的; (三)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八年的。 3.55歲可以退休。4.相關資料:辦理退休手續須知 一、辦理退休的范圍:
1 、養老保險關系在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社保部(以下簡稱社保部)檔案關系在北京市人事檔案社會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檔案管理中心)的存檔人員,符合退休條件,退休報批手續由檔案管理中心負責辦理;
2 、養老保險關系在其他社保機構的存檔人員,由本人及繳費單位向該社保機構申請辦理退休。
二、辦理退休的條件:
1 、存檔人員按規定參加了社會養老統籌,符合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並且連續繳納期限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
2 、存檔人員以存檔前身份確定其退休年齡:幹部身份的退休年齡為男 60 周歲,女 55 周歲;工人身份的退休年齡為男 60 周歲,女 50 周歲; 3 、存檔人員申請因病或非因公致殘提前退休,須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達到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休年齡為男 50 周歲,女 45 周歲;
4 、申請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必須達到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十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累計滿九年或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八年,退休年齡為男 55 周歲,女 45 周歲。 三、辦理退休的手續:
1 、申請辦理退休須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前一個月由本人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 1 )委託代理單位介紹信; ( 2 )存檔憑證及存檔合同;
( 3 )本人戶口及戶主頁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 4 )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 5 )養老保險繳費憑證; ( 6 ) 2 寸照片一張。
2 、申請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除提交正常退休所需材料外,本人還須提交以下材料:
( 1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機構確認的提前退休工種批件的復印件一份; ( 2 )本人《提前退休工種崗位登記表》一份及一寸照片三張。
3 、申請辦理因病提前退休的,除提交正常退休所需材料外,本人還須提交以下材料:
( 1 )勞動鑒定書面申請;
( 2 )與病情有關的詳細病歷資料,包括:住院、門診病歷、 X 光片或 CT 片及報告書、化驗單等材料;
( 3 )一寸照片三張,勞動鑒定費及服務費 200 元(代收)。
4 、經審核符合退休條件後,本人到社保部清算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開出清算單,檔案管理中心依據清算單計算退休金。 四、其他有關規定:
1 、根據京勞社發( 2000 ) 150 號文件規定,存檔人員退休後實行屬地管理,退休費的領取到本人戶口所在地街道(鎮)勞動部門,人事檔案同時轉入街道。退休人員與我中心簽訂的檔案管理合同自檔案轉入街道之日起自行終止;
2 、檔案管理中心負責發給退休人員全市統一印製的退休證;
3 、本人憑退休證、戶口本及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鎮)勞動科辦理退休費領取手續;
4 、已建立住房公積金的退休人員,可憑退休證到原公積金交存部門辦理支取手續;
5 、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退休後將醫療保險關系轉往戶口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部門或街道社會保障所;
關於職工正常退休年齡、特殊工種退休年齡及超出特殊工種退休年齡的工齡能否承認的問題,有關政策規定:1.正常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2.特殊工種工作年限及退休年齡,從事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從事其它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3.符合病退或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的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超過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的病退或特殊工種退休年齡,但尚未達到正常退休年齡的,其超出病退或特殊工種退休年齡的繳費年限應予以承認,並相應計算有關退休待遇,其退休時間從審批機關批准之月計算,養老金從批準的次月起納入統籌。 實際上在法定退休年齡之前的范圍內就應該有勞動權利,現行的各種「減員增效」的辦法和措施,事實上都是在違背勞動法,剝奪勞動者的勞動權利。
15、特殊工種退休申請 XX領導 今年年齡
從事何種有害工作時間 按勞動部****文件規定 申請退休 請予以批准 致 禮
申請人*** 日期
Ⅲ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行業發的證書有什麼區別
生活在現實中,總要有個夢想,小時候不懂事,總愛貪玩,學習成績般般,上了個三流大學,覺得前方的路似乎見不著光明。終於在朋友的指導下,覺得我完全可以去考人力資源資格證。那就從最基本的四級人力資源資格證開始吧!下面是我搜集的關於四級人力資源資格證的報考條件,希望對一些和我有同樣困惑的人有些幫助。
1、取得本職業人力資源管理員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者;
2、大學本科學歷(含同等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者;
3、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碩士學位;
4、大專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者;
5、高中或中專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7年以上;
看了以上關於四級人力資源資格證條件的介紹,會發現四級人力資源資格證的報考條件也並不是那麼難,只要滿足以上條件之一就能報考人力資源資格證,很多人都符合這個條件吧!所以生命不止,奮斗不息,趕快報考人力資源資格證吧!
是不是又增添了一些些黑暗困頓中的光明呢!人力資源行業是前景極好的行業,現在的企業都越來越重視人才的合理分配了,人力資源紛紛被各大公司看中,最明顯的就是將人事部改為人力資源部,於是這么看來,有了人力資源資格證的你,在職業道路上更加輝煌是一件不難的事情。
Ⅳ 人社部發[2011]20號文件:關於調整審計人員工作補貼實施范圍和標準的通知 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
當然是真的,這種文件沒法作假,但具體實施還是需要省市一級人社廳具體實施。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審計人員工作補貼實施范圍和標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20號)發出,1998年省人事廳、財政廳、審計廳《轉發人事部、財政部、審計署<關於調整審機機關審計人員工作補貼范圍和標準的通知>》(皖人發[1998]26號)同時廢止。
全文如下:
人社部發[2011]20號
關於調整審計人員工作補貼實施范圍和標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財政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准,決定適當調整審計人員工作補貼實施范圍和標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審計人員工作補貼的執行范圍,限於國家各級審計機關和列入審計署編制的審計署派駐國務院部委、地方審計機構工作人員,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工作人員。
二、審計人員工作補貼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220元。
三、審計人員工作補貼列入工資統發,按月發放。調離審計工作崗位或離退休人員,從調離或離退休的下個月起停發工作補貼。
四、審計人員工作補貼所需經費,仍按其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工資發放渠道解決。
五、各地區要嚴格執行審計人員工作補貼規定,不得擅自擴大范圍和提高標准。
六、調整審計人員工作補貼標准,從2011年1月1日起執行。1997年人事部、財政部、審計署《關於調整審計機關審計人員工作補貼范圍和標準的通知》(人發[1997]119號)同時廢止。
七、本通知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解釋。
二O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Ⅳ 求人社部發[2011]10號文件
關於做好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等納入工傷保險
統籌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 財政部 國務院國資委 監察部
人社部發〔2011〕10號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企業工傷職工的權益保障工作。近年來,各級黨委政府積極採取措施,大力推進將企業未納入統籌管理的工傷人員(以下簡稱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工作,取得了積極的成效。為徹底解決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等納入工傷保險統籌問題,切實保障好他們的工傷保險權益,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視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等納入統籌問題
各地要高度重視將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等納入工傷保險統籌工作,按照要求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在2011年4月底前將國有企業(包括中央企業、中央下放企業及已實施關閉破產的中央和中央下放企業)有傷殘等級老工傷人員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同時統籌解決好國有企業其他老工傷人員和集體企業、原國有集體改制企業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問題,確保到2011年底前基本實現上述各類企業老工傷人員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
二、多渠道籌集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納入統籌所需資金
各地要通過統籌基金調劑、企業躉繳部分費用、政府補助等多渠道籌集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所需資金。對尚未參保的企業,要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督促其參保,並同步將其老工傷人員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各地可規定企業除按規定參保繳費外,再按一定標准一次性躉繳部分費用。對已參保的企業,應將其老工傷人員直接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所需資金通過工傷保險基金調劑解決;工傷保險基金沒有結余或結余較少的,也可規定企業按一定標准一次性躉繳部分費用。企業已實施關閉破產的,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所需資金,主要通過工傷保險基金調劑解決,同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具體辦法由統籌地區政府根據統籌基金收支、結余及老工傷人員待遇支出等情況確定。
三、統籌解決其他企業老工傷人員納入統籌問題
各地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切實解決好集體企業、其他企業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問題。對原已按照規定通過一次性支付補償金等辦法終結工傷待遇關系的各類企業工傷人員,不再作為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
四、政府對老工傷人員納入統籌給予適當支持
各統籌地區政府應切實督促各類企業參保,並按要求將企業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對通過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工傷保險基金調劑、企業躉繳部分費用後仍難以滿足老工傷人員待遇資金需求的,統籌地區人民政府應安排一定的補助資金,確保老工傷人員納入統籌管理後工傷保險基金平穩定運行。省級財政對解決老工傷問題工作任務重、統籌地區負擔有困難的地區給予適當支持。中央財政按照「獎補結合」的原則,給予一次性補助,並對工作任務重、財政困難的地區給予適當傾斜。
五、確保老工傷人員各項待遇
企業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後,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其新發生的工傷保險待遇。已經按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老工傷人員,繼續按原渠道領取基本養老金,以後的工傷醫療費等其他工傷保險待遇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統籌管理。
六、做好工傷保險各項基礎工作
各地要加快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按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實現各類企業全部參加工傷保險,並按規定將各類企業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同時,加強工傷保險費徵收管理,確保應收盡收,增強基金保障能力。今後企業參加工傷保險,要一並解決參保前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問題,避免再出現新的老工傷人員。要逐步提高工傷保險統籌層次,到2011年底前全部實現地市級統籌,有條件的地區可實行省級統籌。
七、切實抓好督促落實
各地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擔起責任,抓好工作落實。各統籌地區要按照規定加大工作力度,多渠道籌措資金,制定明確具體的工作計劃,保證資金到位、政策到位、管理到位,確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對企業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工作負總責,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政策要求,切實加大對統籌地區的工作指導、監督力度,確保各項政策的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資委、監察部將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簽訂工作目標協議書,強化工作責任,明確工作要求,並適時組織對各地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
Ⅵ 如何理解人社部發68號文件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開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02-27 人社部函[2014]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各副省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委、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解放軍總政治部,有關中央企業: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繼續實行政府特殊津貼制度的通知》(中發〔2011〕12號)的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我國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2014年繼續開展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條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應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模範履行崗位職責,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努力工作。
(一)專業技術人才
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近5年來取得的專業技術業績、成果和貢獻突出,並得到本地區、本系統同行專家的認可,具有高級職稱,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學研究中,學術造詣高深,對學科建設、人才培養、事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是學科領域的帶頭人;或者研究成果有開創性和重大科學價值,得到國內外同行專家公認,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2.在技術研究與開發中有重大發明創造、重大技術革新或解決了關鍵性的技術難題;或者長期工作在工農業生產和科技推廣第一線,有重大技術突破,推動了行業技術進步和國民經濟發展;或者在技術成果轉化為生產力和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推廣中業績突出,產生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長期工作在醫療衛生工作第一線,醫術高超,治療疑難、危重病症成績突出;或者在較大范圍多次有效地預防、控制、消除疾病,社會影響大,業績為同行所公認。
4.在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為解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供基礎性、前瞻性、戰略性的科學理論依據,具有特殊貢獻。
5.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中,成績卓著,對社會發展和學科建設做出突出貢獻,是學科領域的帶頭人。
6.在宣傳文化領域,成績卓著,對經濟社會發展、精神文明建設、學科建設宣傳文化領域改革創新和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做出突出貢獻,是本領域的帶頭人。
7.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教練執訓工作第一線,對學科建設、人才培養、教育教學改革發揮了重大作用,具有國際領先的教育教學理念、堅實的學科教學理論基礎和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在所從事的學科教學和教練執訓領域中,能力和水平處於全國領先地位,起到帶頭和示範作用,為同行所公認。
8.在其他行業、領域為經濟社會發展、民生建設做出突出貢獻。
(二)高技能人才
長期工作在生產服務崗位第一線,技藝精湛,貢獻突出,一般應為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或具有相應高級職業技能水平,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過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全國勞動模範、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稱號,業績突出,影響廣泛。
2.在技術革新、技術改造上有重大貢獻,獲得過省部級以上科技進步獎、國家專利等。
3.在本行業中具有領先的技術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術革新,在某一生產工作領域總結出先進的操作技術方法並為同行業公認。
4.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應用或在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推廣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5.在本職業(工種)中具有絕招絕技,在國際國內同類職業(工種)中產生重要影響。
6.有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夠解決生產過程中的重點或關鍵性操作技術問題。
7.在國際上獲得有影響的技能大賽、技術比武等獎項,為國家爭得榮譽。
8.在培養技能人才和傳授技藝等方面成績突出,在國內、行業內有較大影響。
二、選拔數量。本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選拔工作,繼續實行總量控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在原有指標基礎上,結合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的總量,給各地區、部門和有關單位核定了控制指標(見附件)。請嚴格按照控制指標數開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推薦工作。按照有關文件精神,符合條件的「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可按程序推薦,不佔控制指標。政府特殊津貼不可重復享受。
三、規范程序。選拔推薦工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副省級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幹部人事部門,中央直屬企事業單位人事(人力資源)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基層單位按照隸屬關系逐級向上級推薦人選。非公有制企事業單位推薦工作由所在地區統一組織。副省級市人選指標單列,選拔工作單獨開展,但須由所在省區市統一上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各地區、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進一步增強工作透明度,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推薦人選。推薦人選必須經過專家評議和公示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沒有進行專家評議或專家評議沒有通過的,不得作為推薦人選。除涉密人員外,人選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前要按規定公示。
人選材料報送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會同有關部門集中審核人選,核減不符合規定的人選和超指標上報人選,並將審核通過的名單報國務院審批。軍隊系統的選拔工作,由總政治部按照本通知精神,根據選拔條件和指標控制數,結合部隊實際情況組織實施,選拔的人選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轉報國務院批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地區、各部門和有關單位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會同有關部門,把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工作作為更好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統籌抓好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措施,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保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推薦選拔工作順利進行。
(二)嚴格質量。各地區、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按照中央文件精神,進一步明確要求,嚴格選拔條件和推薦標准,切實將那些長期辛勤工作,在一線專業技術和高技能工作崗位上取得了突出業績,做出重要貢獻,其業績、成果和貢獻為同行和社會認可的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選拔上來。
不再直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企事業單位領導,擔任副省(部)級及其以上領導職務和享受副省(部)級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員,以及黨、政、軍、群機關工作人員,除中國科學院院士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外,原則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
(三)按時申報。報送時間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請各地區、各部門和有關單位嚴格按照時限要求,盡快部署,抓緊上報,過期報送材料不予受理。
報送材料包括綜合報告、享受特貼人選情況一覽表和資料庫文件各1份。其中:
1.綜合報告,內容包括人選推薦情況、專家評議情況、公示情況等,並附專家評議結果匯總表1份。綜合報告須加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門、中央直屬企事業單位公章,並註明聯系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電話、傳真、電子信箱)。
2.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軟體生成的人選一覽表,一覽表中請對所報專業技術人才、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和高技能人才分類排序。
3.人選資料庫文件。請認真填報資料庫信息,確保資料庫文件與綜合報告信息一致,准確無誤。
請同時將以上三份材料(含電子稿刻錄光碟)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同時發送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 。
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專家處 劉煜 010-84208351
職業能力建設司綜合技能人才處 張達 010-84207444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2014年2月27日
Ⅶ 人社部擬發的15個新職業都有哪些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織專家按照現在的新職業進行了有關的評審,認定了人工智慧等15個新職業,現在它的公示期是從2019年的1月25日至2019年的31日,大家有意見的話可以反饋至政府的郵箱。這15個職業分別關於人工智慧,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建築模型的相關技術人員。同時之前游戲奪冠的電子競技運營師也加入了新的職業,還有電子競技員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專業的電競選手,另外的還有無人機駕駛員,數字化管理,農業經理人,工業機器人操作員,工業機器人的運營員,同時和軌道相關的有城市軌道交通線路工和軌道交通列車的檢修工,另外一個的就是物聯網安裝調試員。
上面兩個的時候提到了人工智慧和物聯網需要大數據的支撐,所以也就產生了第3個專門的職業大數據工程技術人員,他從大數據當中採集分析挖掘出一些共有的技術信息,同時加以利用管理維護和服務於其他的工程技術人員。這個新興職業並沒有涉及到相應的硬體,他們只要應用數據結構進行架構和設定標准,同時保障數據的安全和技術服務就行了。
和大數據工程技術人員類似的還有一個雲計算工程技術人員,現在的很多公司都採用雲伺服器和雲存儲端,他們這些人員主要就負責設計開發,雲計算系統保障,雲計算系統的安全同時還提供相關的技術和檢測服務保障系統的正常運行。其他的一些職業的內容就如上述所示差不多。
Ⅷ 人社保部[2011]120號文件是什麼內容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幾個具體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
(京人社養發〔2011〕120號)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參統單位:
為了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根據《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87號)和《關於印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具體問題意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70號)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中遇到的幾個具體問題提出如下處理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在本市參保繳費並已符合在本市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外埠戶籍職工,其退休核准手續按以下原則辦理。
(一)此類人員辦理退休核准手續,應核實兩個方面的情況,一是實際繳費年限和個人繳費基數,二是視同繳費年限。
1、對於實際繳費年限(含外埠轉入本市的實際繳費年限),以社保經(代)辦機構辦理轉移接續手續後記錄的實際繳費年限為依據;職工歷年個人繳費基數、外省市個人賬戶轉移額、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應在社保經(代)辦機構出具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賬戶繳費情況表》中明確體現,並按規定參與其繳費指數和基本養老待遇的計算。
2、對於視同繳費年限,應按照國家和本市的連續工齡政策,結合外埠社保經辦機構做出的記載和職工本人檔案記載以及相關文件規定的應參保起始時間等進行確認。
(二)申報退休核准須按本市規定的程序和要求辦理。
1、參保單位應按本市有關規定和程序為其職工申報辦理退休核准手續。
2、職工檔案需由其所在參保單位按照檔案管理的規定和要求提供。
二、外埠戶籍職工在本市辦理退休手續後,其社會保險關系按照國家規定不再跨省市轉移,基本養老金按本市規定實行社會化發放。
三、已參加外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或已參加行業統籌、軍隊養老保險的職工,在本市辦理轉移接續時,均應按照相關規定轉移接續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填報統一制式的表樣。
四、已參加外埠基本養老保險或行業統籌、軍隊養老保險的職工,轉入本市工作且不在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范圍的,也應按照國家規定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五、在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本市時,應按照實際轉入資金額記賬。對於實際轉入的個人賬戶資金記入個人賬戶,並將1992年9月(含)前的實際繳費年限作為視同繳費年限處理,自1992年10月起按照實際繳費年限處理。
六、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2010年1月1日至本通知印發之日,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及退休核准手續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並補發相應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