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局是做什麼的
㈠ 文廣新局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簡稱文廣新局。屬於國家機關,主管文化藝術、廣播影視等。
職能介紹:
(一)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指導、組織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事業的改革和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三)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藝術創作與研究工作,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參與規劃全市文化設施建設,負責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建設與發展。
(四)負責全市文化遺產的管理、保護、挖掘和傳承工作,管理博物館事業。
(五)監督管理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和文物市場,負責辦理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和文物等相關行政許可,指導文化行政綜合執法工作,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六)監督管理全市新聞出版、印刷、發行行業,負責對印刷業和出版物內容、出版活動的監管,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七)監督管理全市廣播影視事業,組織協調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播出情況的監管;對從事廣播影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1)新聞出版局是做什麼的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文化事業、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各項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組織並監督實施;把握輿論導向。
(二)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體制改革,協調、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動。
(三)擬訂文化產業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實施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市級公共文化設施。
(四)管理文化市場,指導文化市場執法檢查和電影發行放映工作;管理對外文化工作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的文化交流工作。
(五)、指導藝術教育工作,統籌規劃文化藝術、文物博物、圖書資料和藝術教育等方面的科研工作。
(六)監督管理地方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負責安裝和使用衛星廣播電視地面設施許可證的發放、有線廣播電視站、有線廣播電視採用加解擾技術、電視台開辦視頻點播業務、廣播電視台(站)年檢審核工作。
(七)按照國家和省的法律法規,對地方廣播電視專用網進行具體規劃和管理,規定相關的管理辦法、技術標准,指導搞好廣播電視覆蓋網的建設、維護工作,保證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網路
㈡ 新聞出版局和版權局有什麼區別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主要職能為: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指導、組織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事業的改革和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三)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藝術創作與研究工作,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參與規劃全市文化設施建設,負責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建設與發展。
(四)負責全市文化遺產的管理、保護、挖掘和傳承工作,管理博物館事業。
(五)監督管理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和文物市場,負責辦理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和文物等相關行政許可,指導文化行政綜合執法工作,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六)監督管理全市新聞出版、印刷、發行行業,負責對印刷業和出版物內容、出版活動的監管,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七)監督管理全市廣播影視事業,組織協調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播出情況的監管;對從事廣播影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八)組織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方面的產業規劃和經濟政策;指導、協調全市文化產業的建設與發展。
(九)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方面的人才和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管理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工作和對外文化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十二)指導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等相關行業協會、學會和研究會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國家版權局主要職能:貫徹實施著作權法律、法規,制定與著作權行政管理有關的辦法;查處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著作權侵權案件;指導地方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批准設立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涉外代理機構,並監督、指導其工作;管理國家享有著作權的作品的使用;負責著作權涉外管理工作;承擔國務院交辦的其他著作權管理工作。
㈢ 廣播電影電視局和新聞出版廣電局是一個意思嗎 如果不是的話,這兩個局,分別負責什麼工作呀
新聞出版廣電局是合並後的名稱.
合並前分別是廣電局(廣播電影電視)和新聞出版署
㈣ 關於市新聞出版局
根據某市的政府網站,市新聞出版局屬事業單位,屬於市政府領導。
主要職責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新聞出版、著作權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代政府起草新聞出版、著作權的地方性法規、
㈤ 深圳市新聞出版局現在叫什麼名字改名之後還有版權管理這個職權范圍么
深圳市新聞出版處 職能:
對全市出版的各類圖書、報刊(含內部報刊)、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實行審讀(審聽、審看);
審核管理新建圖書、音像和電子出版物等出版單位及其出版年度選題計劃和單項出版計劃;
審核管理新創辦報紙、期刊、連續性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內部報刊)和新聞單位設立駐深記者站的申請;
監督管理印刷業,審批、審核新建印刷企業;
會同有關部門核准新聞出版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
審批一次性內部資料性出版物;
負責鑒定非法出版物和違禁出版物。
深圳市版權處 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版權方面的法律、法規,做好宣傳普及工作;
負責涉外版權合同審核、版權鑒定和認證、作品登記等日常管理;
監督、指導市版權集體管理、代理機構的工作;
指導市版權社會團體工作;
監督、指導版權貿易;
查處版權侵權案件,調解版權合同糾紛;
負責音像製品復制行政管理,歸口管理電子出版物的復制、發行。
㈥ 上海新聞出版局的工作范圍
(一來)將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源理局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放映和音像製品進口管理的職責劃入上海市新聞出版局。
(二)將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廣播電視機構記者證的管理職責劃入上海市新聞出版局。
(三)將上海市新聞出版局的動漫、網路游戲管理(不含網路游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及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和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的職責劃給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
(四)將出版物質量檢測鑒定和網路出版內容信息檢測鑒定工作交給直屬事業單位。
(五)與所屬企業脫鉤,不再直接管理企業及企業生產經營活動。
(六)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七)取消或停止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或停止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八)增加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九)加強指導著作權保護工作的職責
㈦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做什麼的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主要職能:
(一)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指導、組織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事業的改革和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三)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藝術創作與研究工作,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參與規劃全市文化設施建設,負責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建設與發展。
(四)負責全市文化遺產的管理、保護、挖掘和傳承工作,管理博物館事業。
(五)監督管理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和文物市場,負責辦理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和文物等相關行政許可,指導文化行政綜合執法工作,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六)監督管理全市新聞出版、印刷、發行行業,負責對印刷業和出版物內容、出版活動的監管,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七)監督管理全市廣播影視事業,組織協調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播出情況的監管;對從事廣播影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八)組織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方面的產業規劃和經濟政策;指導、協調全市文化產業的建設與發展。
(九)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方面的人才和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管理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工作和對外文化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十二)指導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等相關行業協會、學會和研究會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文化事業、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各項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組織並監督實施;把握輿論導向。
(二)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體制改革,協調、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動。
(三)擬訂文化產業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實施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市級公共文化設施。
(四)管理文化市場,指導文化市場執法檢查和電影發行放映工作;管理對外文化工作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的文化交流工作。
(五)、指導藝術教育工作,統籌規劃文化藝術、文物博物、圖書資料和藝術教育等方面的科研工作。
(六)監督管理地方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負責安裝和使用衛星廣播電視地面設施許可證的發放、有線廣播電視站、有線廣播電視採用加解擾技術、電視台開辦視頻點播業務、廣播電視台(站)年檢審核工作。
(七)按照國家和省的法律法規,對地方廣播電視專用網進行具體規劃和管理,規定相關的管理辦法、技術標准,指導搞好廣播電視覆蓋網的建設、維護工作,保證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
(八)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新聞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做好申辦報刊、印刷和音像製品生產的審查、審核工作,加強書報刊市場、印刷行業和音像製品的監督和管理。
(九)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處理涉外著作權關系;管理、協調書報刊、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的進出口貿易。
(十)組織協調新聞出版業的科技工作,負責實施新聞出版業和著作權管理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規劃。
(十一)管理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等文化廣播事業直屬單位。
(十二)負責對羅定市廣播電視台的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羅定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㈧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是幹嘛的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工作職責】
1、負責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宣傳的方針政策,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2、負責起草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政策、行業標准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3、負責制定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扶助老少邊窮地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建設和發展。負責制定國家古籍整理出版規劃並組織實施。
4、負責統籌規劃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產業發展,制定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依法負責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統計工作。
5、負責監督管理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機構和業務以及出版物、廣播影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對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全國新聞記者證的監制管理。
6、負責對互聯網出版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等數字出版內容和活動進行監管。負責對網路視聽節目、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影視節目進行監管,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7、負責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與科技融合,依法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和行業技術標准,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推進應急廣播建設。負責指導、協調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8、負責印刷業的監督管理。
9、負責出版物的進口管理和廣播影視節目的進口、收錄管理,協調推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走出去」工作。負責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管理領域對外及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10、負責著作權管理和公共服務,組織查處有重大影響和涉外的著作權侵權盜版案件,負責處理涉外著作權關系和有關著作權國際條約應對事務。
11、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國「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大案要案,承擔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日常工作。
12、領導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和中央電視台,對其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
13、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是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13〕14號),設立的新聞、出版、廣播、電影和電視領域的國家管理部門。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為正部級單位,是國務院直屬機構。
㈨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是個什麼部門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是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13〕14號),設立的新聞、出版、廣播、電影和電視領域的國家管理部門。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為正部級單位,是國務院直屬機構。
㈩ 版權局新聞出版管理處是干什麼的
根據某市的政府網站,市新聞出版局屬事業單位,屬於市政府領導。
主要職責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新聞出版、著作權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代政府起草新聞出版、著作權的地方性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