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出版跟風
㈠ 簽定圖書出版合同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以下作者為甲方(授權方) 出版社(商)為乙方(出版方)
一、授權模式
1.目前大多數出版社的出版合同寫的是: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在全球范圍內」出版、發行該作品。
【說明】在版權貿易日益頻繁的今天,此款明顯不合時宜。因為作者的書稿可以同時授權大陸以外的地區出版,如台灣、韓國甚至美國。這樣,一部書稿可以賣好幾份價格。
一般授權地區只針對某一特定領域,而不可泛稱,否則吃虧的是自己。
2.同樣,還有這樣的條款:「乙方擁有本作品的全部著作權,包括:電子出版物、中文簡體版權、繁體海外版權及外文本等。」
【說明】在閱讀形式日益多樣的今天,此款有「斬草除根」之嫌。一部作品的專有著作權所衍生出的權益很多,除上述所說的:「電子出版物、中文簡體版權、繁體海外版權及外文本」外,還包括報刊轉載權、文摘權、演繹展覽權、播放表演權、廣告租型權、俱樂部專銷版權,以及攝制電影、電視、錄象作品權,甚至包括新近出現的手機閱讀、電子閱讀權等眾多權益形式。
所以,作者在簽定此項條款時,須為日後著想,千萬別以為「孩子」給別人了,你就不是他「爸爸」了。不論「孩子」的「新爸爸」是誰,你始終和這「孩子」有「血緣關系」的。
對策:
針對上述兩項,通常的合同條款應如下(或類似如下形式)簽定: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在中國大陸地區以中文版簡體版平面印刷(或圖書)形式出版、發行該作品。除本合同所授權利外,甲方保留該作品的其他權利。」
——「甲方保留該作品的其他權利。」除了以上所述相關權益外,還包括:縮寫本、摘編本、選編本。
二、授權期限
老的出版合同會是10年的期限。大部分是5年期限。但是針對特殊作品,可特殊對待,有1年的合同期限,通常是3年的出版期限。
建議:
對於一次性買斷的作品,建議只簽定3年期限。
三、稿費模式
稿費有版稅、買斷以及字數加版稅的形式。作者容易忽略的有:
1.出版方在簽定版稅時,會以銷售數為結算稿費的標准;
【說明】作者在簽定版稅時,盡量爭取印數稿酬(目前絕大部分出版社是以印數稿酬結算稿酬的),即,版稅=出版物實際定價×印數×版稅率
如果按銷售數作為結算稿費的標准,日後的稿費結算可能會很麻煩,出版社會以實際回款來結算。如果你的書發出去了,也賣掉了,但銷售商一年不回款,出版社會以此名義拖欠稿酬。弄不好,你得查詢發行部的明細帳,此類稿款被戲稱為:「狗屁帳」!
2.出版方在買斷時,不註明是稅後還是稅前;
【說明】
兩字之差,有可能你的稿費會白白損失好幾千。如果是買斷,建議註明是稅後稿酬,尤其是與文化公司合作,更應該小心。
對策:
出版社扣除作者個人所得稅是法定的,無可厚非。因此,在與出版社合作時,如果在簽定合同時,沒註明是稅前還是稅後,可以採取這種方法抵消個人所得稅(20%)。那就是開等額普通發票抵消(一般名義是:設計費),當然最好在簽定合同時就說清楚。|
另一種普遍的做法是:增加作者的數量,平均攤。或作者是以團體出現。形式有設立編委會;在前言或後記里增加作者名單。
作者的稿費本來就不多,再扣20%的個人所得稅,實在殘忍!
3.出版方在簽定字數稿酬時,不註明是實際字數還是版面字數;
【說明】實際字數和版面字數相差甚遠。一本實際字數(以word文檔統計)為10萬字的書稿,排版時,按照版面字數算的話,有可能會是20萬字。因此如果在簽定字數稿酬時,務必注意這一款項。
四、違約條款
違約條款包括:稿費支付日期;書稿未按時出版
1.稿費支付日期
通常合同里都有:「自本作品出版後××月內結清稿酬」,但是很少看見後面有違約條款,那就是,如果在約定的「××月」後未結清稿酬,出版方應如何處理的條款。
建議:
作者在簽定合同時,最好附加上:「乙方須在該作品出版××月內支付甲方全部稿酬。否則,每延遲一日,乙方應按照應付稿酬n%的滯納金對甲方進行違約賠償。」
2.書稿未按時出版
出版方有時因為人員調整、選題調整、資金問題、決策問題等眾多原因,往往雖然簽定了合同,但卻不能按約定的期限內出版。更有甚者,有的出版商把作者的稿子拖了半年甚至一年,結果卻不出了——退稿,作者則叫苦不迭!
還有一些出版商在簽定合同時只支付了作者一半甚至三分之一的稿酬,因為出版商的原因,造成該作品的不能出版,作者往往白白賠掉一般乃至三分之二的稿酬。
很多選題因為具有時效性,往往在某一階段很受歡迎,錯過了這一階段,可能就會被打入冷宮,此類選題尤以跟風類的選題為甚。
對策:
為了有效遏止此類現象,作者在簽定合同時,記得一定要加上:「乙方須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三個月內(一般都是在3個月)首次印刷本作品,並上市銷售。由於乙方原因不能出版,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稿酬的30%(通常是這個數字),本合同即行終止,甲方可以另投他方。」
或者:「乙方須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三個月內首次印刷本作品,並上市銷售。由於乙方原因不能出版該作品,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稿酬不予退還,本合同即行終止,甲方可另投他方。」
五、代理權益
很做作者在簽定出版合同時,往往把作品的全球代理權授予乙方為唯一代理人。此款不妥。
為什麼?
因為很多出版商根本沒版權輸出或版權代理的意識,至少大部分出版社不會主動去銷售,因為賣版權對出版社來說,收益並不大,還要支付人員工資,所以,積極性不大。
在這種境地下,你的作品卻不能授予其他版權公司或代理人進行版權輸出,用一句不好聽的話,就是「占著茅坑不拉屎」。
建議:
針對上述情況,建議作者採取以下方法來為自己爭取最大權益:
1.可以授予乙方擁有該作品著作權的代理權,但須註明:乙方非該作品著作權的唯一代理人。這樣,作者可以同時授予別人或自己尋找大陸以外出版的可能。
如果作者授予乙方擁有該作品著作權的代理權,一般代理所得,甲方和乙方「各占所得收入的50%」。
2.將該作品的海外和繁體版權保留,且不授予出版方代理的權利。自己尋找海外出版的可能。
3.在專業的版權貿易網站自行發布自己的版權。本人推薦中國版權在線。該站強大的版權發布功能,是目前國內最好、最專業的版權貿易站點!作者和出版商均可免費發布自己的版權。
㈡ 簽訂圖書出版合同之後應該做什麼
排版、編輯審稿、校對稿件這些工作都是需要一段時間的。只要不是內容上的修改,其他的,比如修改錯別字、標點符號等,這些是不用通知你的,也沒什麼好商量的。免費出版,從稿件編排,怎麼設計封面、怎麼設計版式,書名應該怎麼取,這些都要充分考慮市場因素,而不僅僅是按照某個人的或者作者的意願來弄。三個月的時間,對於一本不考慮市場的書來說,足夠出版了。但免費出書,出版社要去賣書,要賺錢,就要花心思和時間。三個月可能不夠。
注意事項:
一、授權模式
1.目前大多數出版社的出版合同寫的是: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在全球范圍內」出版、發行該作品。
【說明】在版權貿易日益頻繁的今天,此款明顯不合時宜。因為作者的書稿可以同時授權大陸以外的地區出版,如台灣、韓國甚至美國。這樣,一部書稿可以賣好幾份價格。
一般授權地區只針對某一特定領域,而不可泛稱,否則吃虧的是自己。
2.同樣,還有這樣的條款:「乙方擁有本作品的全部著作權,包括:電子出版物、中文簡體版權、繁體海外版權及外文本等。」
【說明】在閱讀形式日益多樣的今天,此款有「斬草除根」之嫌。一部作品的專有著作權所衍生出的權益很多,除上述所說的:「電子出版物、中文簡體版權、繁體海外版權及外文本」外,還包括報刊轉載權、文摘權、演繹展覽權、播放表演權、廣告租型權、俱樂部專銷版權,以及攝制電影、電視、錄象作品權,甚至包括新近出現的手機閱讀、電子閱讀權等眾多權益形式。
所以,作者在簽定此項條款時,須為日後著想,千萬別以為「孩子」給別人了,你就不是他「爸爸」了。不論「孩子」的「新爸爸」是誰,你始終和這「孩子」有「血緣關系」的。
對策:
針對上述兩項,通常的合同條款應如下(或類似如下形式)簽定: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在中國大陸地區以中文版簡體版平面印刷(或圖書)形式出版、發行該作品。除本合同所授權利外,甲方保留該作品的其他權利。」
——「甲方保留該作品的其他權利。」除了以上所述相關權益外,還包括:縮寫本、摘編本、選編本。
二、授權期限
老的出版合同會是10年的期限。大部分是5年期限。但是針對特殊作品,可特殊對待,有1年的合同期限,通常是3年的出版期限。
建議:
對於一次性買斷的作品,建議只簽定3年期限。
三、稿費模式
稿費有版稅、買斷以及字數加版稅的形式。作者容易忽略的有:
1.出版方在簽定版稅時,會以銷售數為結算稿費的標准;
【說明】作者在簽定版稅時,盡量爭取印數稿酬(目前絕大部分出版社是以印數稿酬結算稿酬的),即,版稅=出版物實際定價×印數×版稅率
如果按銷售數作為結算稿費的標准,日後的稿費結算可能會很麻煩,出版社會以實際回款來結算。如果你的書發出去了,也賣掉了,但銷售商一年不回款,出版社會以此名義拖欠稿酬。弄不好,你得查詢發行部的明細帳,此類稿款被戲稱為:「狗屁帳」!
2.出版方在買斷時,不註明是稅後還是稅前;
【說明】
兩字之差,有可能你的稿費會白白損失好幾千。如果是買斷,建議註明是稅後稿酬,尤其是與文化公司合作,更應該小心。
對策:
出版社扣除作者個人所得稅是法定的,無可厚非。因此,在與出版社合作時,如果在簽定合同時,沒註明是稅前還是稅後,可以採取這種方法抵消個人所得稅(20%)。那就是開等額普通發票抵消(一般名義是:設計費),當然最好在簽定合同時就說清楚。|
另一種普遍的做法是:增加作者的數量,平均攤。或作者是以團體出現。形式有設立編委會;在前言或後記里增加作者名單。
作者的稿費本來就不多,再扣20%的個人所得稅,實在殘忍!
3.出版方在簽定字數稿酬時,不註明是實際字數還是版面字數;
【說明】實際字數和版面字數相差甚遠。一本實際字數(以word文檔統計)為10萬字的書稿,排版時,按照版面字數算的話,有可能會是20萬字。因此如果在簽定字數稿酬時,務必注意這一款項。
四、違約條款
違約條款包括:稿費支付日期;書稿未按時出版
1.稿費支付日期
通常合同里都有:「自本作品出版後××月內結清稿酬」,但是很少看見後面有違約條款,那就是,如果在約定的「××月」後未結清稿酬,出版方應如何處理的條款。
建議:
作者在簽定合同時,最好附加上:「乙方須在該作品出版××月內支付甲方全部稿酬。否則,每延遲一日,乙方應按照應付稿酬n%的滯納金對甲方進行違約賠償。」
2.書稿未按時出版
出版方有時因為人員調整、選題調整、資金問題、決策問題等眾多原因,往往雖然簽定了合同,但卻不能按約定的期限內出版。更有甚者,有的出版商把作者的稿子拖了半年甚至一年,結果卻不出了——退稿,作者則叫苦不迭!
還有一些出版商在簽定合同時只支付了作者一半甚至三分之一的稿酬,因為出版商的原因,造成該作品的不能出版,作者往往白白賠掉一般乃至三分之二的稿酬。
很多選題因為具有時效性,往往在某一階段很受歡迎,錯過了這一階段,可能就會被打入冷宮,此類選題尤以跟風類的選題為甚。
對策:
為了有效遏止此類現象,作者在簽定合同時,記得一定要加上:「乙方須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三個月內(一般都是在3個月)首次印刷本作品,並上市銷售。由於乙方原因不能出版,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稿酬的30%(通常是這個數字),本合同即行終止,甲方可以另投他方。」
或者:「乙方須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三個月內首次印刷本作品,並上市銷售。由於乙方原因不能出版該作品,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稿酬不予退還,本合同即行終止,甲方可另投他方。」
五、代理權益
很做作者在簽定出版合同時,往往把作品的全球代理權授予乙方為唯一代理人。此款不妥。
為什麼?
因為很多出版商根本沒版權輸出或版權代理的意識,至少大部分出版社不會主動去銷售,因為賣版權對出版社來說,收益並不大,還要支付人員工資,所以,積極性不大。
在這種境地下,你的作品卻不能授予其他版權公司或代理人進行版權輸出,用一句不好聽的話,就是「占著茅坑不拉屎」。
建議:
針對上述情況,建議作者採取以下方法來為自己爭取最大權益:
1.可以授予乙方擁有該作品著作權的代理權,但須註明:乙方非該作品著作權的唯一代理人。這樣,作者可以同時授予別人或自己尋找大陸以外出版的可能。
如果作者授予乙方擁有該作品著作權的代理權,一般代理所得,甲方和乙方「各占所得收入的50%」。
2.將該作品的海外和繁體版權保留,且不授予出版方代理的權利。自己尋找海外出版的可能。
3.在專業的版權貿易網站自行發布自己的版權。本人推薦中國版權在線。該站強大的版權發布功能,是目前國內最好、最專業的版權貿易站點!作者和出版商均可免費發布自己的版權。
㈢ 圖書出版公司如何盈利
出版業的暴利是業內熟知的。熟悉這個產業的人應該明白,一方面是由於壟斷導致利潤過高,另一方面,中間環節的二級批發商和零售商也都在圖書上獲取高額利潤。如果缺少完善的游戲規則和嚴格執行的力度,恐怕大多數讀者仍然要為高價格的圖書支付過多成本,圖書出版的高利潤時代仍延續。
書價大致是這樣構成的:印刷費及紙張成本約在書價中佔到23~25%,也就是說一本定價20元的書,從印刷廠出來的價錢尚不到5元,作者的稿酬在8~10%左右,為1.60~2.00元,出版社利潤一般在10%左右,為2元。如果由出版社自己總發行,再加5%的發行費,即1元。剩下的45~50%,近10元的利潤被零售商拿走。(據2005年3月媒體報道)
「現在的書價格太高,根本買不起。」 2005年12月初,工體正在舉行的書市上,一位正在購書的女士向記者抱怨說,稍微好一些的,或者目前的暢銷書,都是幾十元,甚至上百元。因此,希望在書市上能淘一些便宜書。對於這一說法,大多數讀者都表示認同。
中間環節獲利50%以上
在眾多的出版社當中,和教材相關的出版社總數佔到全國圖書出版份額的80%。中國現有565家出版社,2004年營業額為430億元人民幣。而教材和教學輔導材料類書籍,其銷售利潤為全行業平均利潤的520%。
根據廣州教育部門的調查資料顯示,中小學教材的價格一直呈高速增長趨勢。20年前,中小學生每學期的課本費不超過10元,而現在普遍達到了200~300元,上漲了二三十倍。這樣的漲幅不僅大大高於同期中國經濟的增幅,也大大高於同一時期中國國民收入的增幅。
之前,根據廣東省出版集團的一份調查顯示,新華書店利潤的70%來自中小學教材,多數鄉鎮書店更是達到了90%。
以一本定價20元的書為例,在所有環節中,印刷費及紙張成本約佔23%~25%,從印刷廠出來的價錢5元左右,作者的稿酬在8%~10%左右,為1.60~2.00元,出版社利潤一般在10%左右,為2元。如果由出版社自己總發行,再加5%的發行費,即1元。剩下的45%~50%,近10元的利潤,被零售商拿走。
長期以來,我國中小學教材未形成多家專業出版社競爭的局面,編寫和出版被少數出版社所壟斷。出版發行始終由出版管理部門指定出版社出版、新華書店總發行這種壟斷運營機制,使中小學教材的價格一直居高不下。
書號也可以獲得高額利潤。
除發行圖書以外,出版社另一個獲取利潤來源的通道是賣書號。通過每年出售書號的形式,出版社更是不費吹灰之力能取得豐厚收入。近年來各地自費出書的作者越來越多,但前提是他們必須自己購買書號。對出版社來說,這無疑是一個利潤來源的通道。據了解,香港的國際統一書號是免費的,內地作者如要出書,只要給出版單位匯寄400元「登記費」即可,而內地出版社的書號費,至少是1萬元。
2005年5月,在第十五屆全國書市日舉行中國出版業發展高層論壇上,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鄔書林指出,出版物市場存在過分依靠教材、跟風現象嚴重等結構性問題和混亂狀況,亟待改變。
鄔書林說,當前出版業中,出版產值和利潤過分依靠教材。教材的產值比重超過50%,教輔圖書又占相當比例,教育出版的利潤在整個出版中的比例更高。此外,出版與發行之間誠信不夠,折扣、銷售信息反饋、結算回款關系還沒有形成規范的可以遵循的制度。(據《中國投資》網站)
㈣ 如果找到好書,怎麼推薦出版呢……
你這個書可以找少兒類出版社合作 找專門做少兒圖書的公司談 更快一些 現在其實出版業最缺的就是好題材.不知道 你說的 參考《虹貓藍兔七俠傳》是怎麼參考的 最怕被人認為是跟風 . 畢竟虹貓這套書 是建國以來銷售最火的一套兒童書. 虹貓也出了文字版的 但銷量比動畫截圖版差很多.是不是抄襲作者應該很清楚呀. 作者是小孩?難道不是成年人嗎?這個和出版進度沒什麼關系.
㈤ 什麼是跟風出版的最新相關信息
如今,圖書市場上有些書的生產速度之快讓人匪夷所思。一旦某類圖書得到市場認可,其他出版單位便趨之若鶩。到底有多少書是剽竊拼湊而成,有多少書是為了一個噱頭、為了「炒」一個概念突擊攢成,又有多少書是搭了暢銷書順風車的「跟風書」?「攢」出來的書內容並無創新價值,難以保證質量,這樣的重復出版,只會造成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而且有些「跟風書」的出版實質上就屬於剽竊行為。然而,目前施行的《著作權法》保護對象並不包括封面、封底、內文版式設計,所以即使原作者將剽竊者告上法庭,也難以順利維權。如此現象,是出版事業的悲哀。正值寒冬,記者也來「雪上加霜」,細數「跟風書」的典型案例,給跟風了一年的某些出版商們降降溫,潑點冷水。
㈥ 中國出版社如何賺錢
出版業的暴利是業內熟知的。熟悉這個產業的人應該明白,一方面是由於壟斷導致利潤過高,另一方面,中間環節的二級批發商和零售商也都在圖書上獲取高額利潤。如果缺少完善的游戲規則和嚴格執行的力度,恐怕大多數讀者仍然要為高價格的圖書支付過多成本,圖書出版的高利潤時代仍延續。
書價大致是這樣構成的:印刷費及紙張成本約在書價中佔到23~25%,也就是說一本定價20元的書,從印刷廠出來的價錢尚不到5元,作者的稿酬在8~10%左右,為1.60~2.00元,出版社利潤一般在10%左右,為2元。如果由出版社自己總發行,再加5%的發行費,即1元。剩下的45~50%,近10元的利潤被零售商拿走。(據2005年3月媒體報道)
「現在的書價格太高,根本買不起。」 2005年12月初,工體正在舉行的書市上,一位正在購書的女士向記者抱怨說,稍微好一些的,或者目前的暢銷書,都是幾十元,甚至上百元。因此,希望在書市上能淘一些便宜書。對於這一說法,大多數讀者都表示認同。
中間環節獲利50%以上
在眾多的出版社當中,和教材相關的出版社總數佔到全國圖書出版份額的80%。中國現有565家出版社,2004年營業額為430億元人民幣。而教材和教學輔導材料類書籍,其銷售利潤為全行業平均利潤的520%。
根據廣州教育部門的調查資料顯示,中小學教材的價格一直呈高速增長趨勢。20年前,中小學生每學期的課本費不超過10元,而現在普遍達到了200~300元,上漲了二三十倍。這樣的漲幅不僅大大高於同期中國經濟的增幅,也大大高於同一時期中國國民收入的增幅。
之前,根據廣東省出版集團的一份調查顯示,新華書店利潤的70%來自中小學教材,多數鄉鎮書店更是達到了90%。
以一本定價20元的書為例,在所有環節中,印刷費及紙張成本約佔23%~25%,從印刷廠出來的價錢5元左右,作者的稿酬在8%~10%左右,為1.60~2.00元,出版社利潤一般在10%左右,為2元。如果由出版社自己總發行,再加5%的發行費,即1元。剩下的45%~50%,近10元的利潤,被零售商拿走。
長期以來,我國中小學教材未形成多家專業出版社競爭的局面,編寫和出版被少數出版社所壟斷。出版發行始終由出版管理部門指定出版社出版、新華書店總發行這種壟斷運營機制,使中小學教材的價格一直居高不下。
書號也可以獲得高額利潤
除發行圖書以外,出版社另一個獲取利潤來源的通道是賣書號。通過每年出售書號的形式,出版社更是不費吹灰之力能取得豐厚收入。近年來各地自費出書的作者越來越多,但前提是他們必須自己購買書號。對出版社來說,這無疑是一個利潤來源的通道。據了解,香港的國際統一書號是免費的,內地作者如要出書,只要給出版單位匯寄400元「登記費」即可,而內地出版社的書號費,至少是1萬元。
2005年5月,在第十五屆全國書市日舉行中國出版業發展高層論壇上,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鄔書林指出,出版物市場存在過分依靠教材、跟風現象嚴重等結構性問題和混亂狀況,亟待改變。
鄔書林說,當前出版業中,出版產值和利潤過分依靠教材。教材的產值比重超過50%,教輔圖書又占相當比例,教育出版的利潤在整個出版中的比例更高。此外,出版與發行之間誠信不夠,折扣、銷售信息反饋、結算回款關系還沒有形成規范的可以遵循的制度。(據《中國投資》網站)
㈦ 在中國古代寫小說是否能盈利相關出版機制是怎樣的
類似《西遊記》《水滸傳》《金瓶梅》這種廣受歡迎的作品會給作者帶來財富么?
(轉自知乎)
先破一下題。題主所言古代小說,當落在明清之間。有明一代小說成熟,清代書事多自前朝沿襲,因此這個回答,以介紹明代小說及作者狀況最為切綮。其次,題主所言作者是否可以憑文致富,出版機制為何,因此回答將不涉文藝評價,單從市場營銷角度都略談一二。
明代是中國刻書的一個高峰期,有官刻、私刻、坊刻等。官刻是朝廷官方的印書機構所出的書,除國子監、太醫院、經廠還有窮極無聊的宗室藩王自己辦的刻坊;私刻是私人出資延請刻工雕版成書,多是一次性的,比如給自己老師老爹刊印著作。真正決定明代印刷行業氣質的,是坊刻。坊刻就是書坊出的書,書坊的地位跟現在的圖書出版公司差不多。
都說明代有資本主義萌芽,而且都舉紡織業為例,其實書坊也是一個極好的例證。明代的書坊非常興旺,各地尤其是江南蘇杭,本來就是工商聚集之地,市民階層初步形成,又多文人墨客,文化昌盛,連帶著印刷業也跟著發展起來。江南一些大城市有專門的圖書鋪子一條街,裡面賣書的叫坐商,還有走門串巷的書客。定期有書市,運輸有書車、書船,物流非常發達。雕版印刷的工坊也鱗次櫛比,大的書商往往都是有自己的後端工坊和前端銷售網點,產銷一條龍。
這些明代書商最可愛的地方在於,他們不像士大夫一樣板著面孔把書籍當成神聖的東西,而是當成一件商品。既然是商品,那麼作為商人就要絞盡腦汁將之利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因此他們的思維非常活躍,客觀上促進了技術進步。比如為了招徠買主,他們促進了套色印刷的出現,推動了版畫藝術的進步,還初步催生了廣告和版權意識;比如為了節約成本,嘉靖年間的書商在要求工匠在雕版時使用以平直為風格的字體,提高刻字速度,稱為匠體,即後世宋體字之濫觴。宋體出來以後,刻板效率大增,製作成本一路下滑。以嘉靖年出的《豫章羅先生文集》為例,一共刻了八十三片板子,上下兩帙,一共一百六十一頁,付給刻工的酬勞是二十四兩銀子。若以字數來算,當時汲古閣每百字三分五厘左右,三分銀子刻一百字。當真是低廉得緊。
而當時的書價又相當貴。萬曆年間余獻可在居余堂刻的《新刻李袁二先生精選唐詩訓解》,一部七本,每部紋銀一兩。而《大明統一志》更貴,每部紋銀三兩。其他書籍相對便宜,但少說也有數錢之價。比照萬曆年《宛署雜記》提供的價格,一兩銀子可以買三百多斤大米,上好豬肉可買八十多斤。賣書在那個時候,可謂是暴利行業了。
書商們的銷售渠道非常暢通,銷售理念十分先進,製造成本十分低廉,利潤十分巨大,那麼他們還缺什麼呢?
跟現在書商面臨的情況差不多,缺好稿子。
明代書商們無所不印,經史子集、醫書農書,道藏佛典等等,時人詩文乃至高考作文精選,每年刊行數量巨大。但他們很快發現,明代的老百姓、尤其是城市裡的老百姓——所謂初步形成的市民階層和市井文化——最喜聞樂見的是各種通俗小說。書坊里賣的最好的,永遠都是三國演義、水滸傳之類的暢銷書。清人金纓《格言聯璧》:「賣古書不如賣時文,印時文不如印小說」,正是書商經營的訣竅。康有為亦有詩為證詩證:「我游上海考書肆,群書何者銷流多,經史不如八股盛,八股無奈小說何。」
羅貫中、施耐庵生不逢時。他們雖然寫出好書,但沒趕上市場上的好時候,古人又沒版權意識。三國水滸被各大書商印了一次又一次,版本無數,但他們並沒得到什麼大利。這些暢銷書從明初開始,出了一遍又一遍,連書商自己有抱怨說「坊間所梓《三國》,何止數十家矣」、「《水滸》一書,坊間梓者紛紛」。時間長了,市場飽和,人民群眾難免膩煩,需要書商推出新產品,市場出現了新的需求。
書商們看到這種巨大利益,自然不會不心動,決定要把這個市場做大做深。當時的情形是:「宋元舊種,亦被搜括殆盡,肆中人見其行世頗捷,意當別有秘本圖書而衡之」寫新鮮東西?沒問題,但作者得有才氣、有學識。古代識字率低,有文化的人都得從士林里找,可偏偏當時士林風氣視小說為小道,都不願意寫,願意寫的也不敢露名。
到了嘉靖年間,稿荒和對新書的渴求已經到了巔峰。書商們絞盡腦汁,終於想出一條特別奇葩的路來。
這條奇葩之路,是福建建陽書坊清白堂主楊湧泉想到的。
當時的福建建陽,是東南最著名的刻書中心,號稱閩刻。建陽書商們最大的特點就是走低端市場,他們的書質量一般,勝在便宜、量大,雖然口碑不及蘇杭,但市場佔有率相當高。建陽書坊的商人們頭腦思維靈活,對市場極其敏感,什麼點子都想得出來。
楊湧泉當時在印一本書,記錄岳飛事跡的《精忠錄》。印完了審校,他突然腦子一激靈:
《精忠錄》是史書,沒什麼意思,但如果把它寫成三國那樣的小說呢?關於岳爺爺的通俗演義,那得多牛逼啊!
楊湧泉想到這兒,趕緊去找他的親戚,也是個書商、忠正堂主熊大木。楊湧泉說我水平是不行了,但你讀書多,寫東西沒問題。咱們找不到人寫稿子,可以自力更生嘛!熊大木一聽也對,挽起袖子,當即就搞出了一部《大宋演義中興英烈傳》。熊大木在序里謙稱「才不及班、馬之萬一,顧奚能用廣發揮」,自己其實內心很自得。
熊大木認識字,可實在沒什麼寫作天分。羅貫中是七實三虛,他是十實無虛,就是把史書拿大白話講了一遍,還捨不得刪,把岳飛的所有奏章、題記、檄文、書信全扔進去了,文學效果慘不忍睹。熊大木自己也覺得太枯燥,腦子一轉,往岳飛傳里硬夾了一段路遇關勝的故事,還得意洋洋地加註釋說這個關勝是梁山的人曾經征討方臘雲雲,借來水滸傳的大皮給自己宣傳。
別看這書寫得糟糕,當時銷量卻十分驚人。現在能查到的版本,就有七種,也就是說至少先後被七家出版商翻刻過,甚至其中一個版本還是內府本。換句話說,嘉靖修道有暇,還讓經廠刻成御本來欣賞。
熊大木一戰成名,士氣大振,一口氣又」翻譯「了《唐書志傳通俗演義》、《南北宋志傳》與《全漢志傳》三部通俗小說,銷量都不錯。
可見當時市場上的讀者飢渴到了什麼地步。
自古跟風者眾,熊大木的成功,引燃了建陽書商們的雄心。這些書商親自挽起袖子,開始改史寫文,一時如過江之鯽,有道是十億書商九億寫,還有一億在發帖——當然,質量也極其堪憂。
到了萬曆年間,在這股低劣仿古的大潮中,建陽書系出現了一位絕世強者,姓余,名象斗。
余象斗字仰止,坊名雙峰堂、三台館,自稱三台山人。此人生平履歷不詳,但研究明代出版,卻是繞不開的一位巨擘。
他有個長輩叫余邵魚,當時也投身到這股創作大潮,寫了本書叫《列國志傳》,講春秋戰國的,銷量不錯。余象斗接了書坊生意以後,親自寫了一本《列國前編十二朝傳》,從盤古講到商周。在這本書後面,余象斗夾了一頁廣告說:「至武王伐紂而有天下,《列國傳》上載得明白可觀,四方君子買《列國》一覽盡識。」然後把《列國志傳》重新翻印了一遍。讀者買了《列國前編》,自然就得去買《列國志傳》,兩部書互相帶動,又大賺了一筆。得了甜頭,余象斗先後又推出了《京本通俗演義按鑒全漢志傳》、《新刊京本春秋五霸七雄全像列國志傳》、《新刻皇明開運輯略武功名世英列傳》、《全像按鑒演義南北兩宋志傳》、和《新鐫全像東西兩晉演義志傳》等等,幾乎要把中國歷史搞過一遍。
萬曆二十年,一部神書橫空出世,書名《西遊記》。市場上都瘋了,沒見過這么牛逼的小說,情節有趣,文筆也極贊,是文人中的高手,跟原來那些粗製濫造不可同日而語。余象斗一看,一拍桌子:」他賣的好,咱們也能賣的好,跟風唄!「
但跟風也得有人寫啊?沒問題,我余象斗也是文人啊!我也寫過小說嘛!然後這位有眼光沒節操的營銷大師親自上陣操刀,速成了一部講真武大帝的《北游記》,然後又出了一部講華光的《南遊記》,全是自己寫的,文字粗陋不堪。他還從吳元泰那兒買來講八仙的《東游記》,盜了《西遊記》的版權,湊成一部東南西北俱全的《四游記》,扔到市場上去賣。讀者早聽說西遊記的大名,聽說又出了三部,高興壞了,立刻掏錢去買。
萬曆二十二年,有一個作者叫安遇時,通過與耕堂出了本公案小說,叫《包龍圖判百家公案》。余象斗看見成了暢銷書,一拍桌子:「跟!」可是時間緊、任務急,又沒人會寫,怎麼辦?余象斗一拍桌子:」抄「,找人搬來了刑部和各地衙門的卷宗,硬是拼湊出一部《皇明諸司廉明奇判公案傳》。這部公案是部奇書,羅列了一百多件案子,一半的故事慘不忍睹,一半連故事都沒有,就是把判詞、訴狀往那兒一扔……但當時正流行公案小說,讀者照單全收,高高興興也買了,銷量大好。
在他之後,一群反應遲鈍的書商在抓住這個主題,一時間奇案、公案滿天亂飛,市面上全是此類。可大明的案子素材也就那麼多,又沒人會編新的,於是這些人就互相抄襲,讓這類書的質量更加慘不忍睹。最後連官府都看不下去,一紙禁文下來說,才算稍微消停。
這幾件事可以看出余象斗的行事風格:緊隨市場風潮,運用營銷手段刺激銷量。無關產品質量,無關人品節操——這是一個標準的市場營銷天才。
余象斗在市場營銷領域的傑作還不止於此。比如他對圖書插圖十分重視,每本書做得好似連環畫,上面是圖,下面是字。雖然余家的刻工比起蘇杭一代的雕工水平差得遠,但架不住圖多,圖多就易讀,讀者就願意買。在書的細節上,余象斗也下了大工夫,他印的書,多冠以「新鐫」、「新刻」、「新鍥」、「新刊」、「新鋟」,他往舊書摻雜私貨,就可以當成新書來賣了。余象斗出過《新刊京本校正演義全像三國志傳評林》,往裡面多加了花關索的一段故事。水滸傳也難逃他的毒手,被出了一版《新刊京本全像插增田虎王慶忠義水滸全傳》,看名字就知道他幹了些什麼。書名後綴還往往以「批評」、「評林」結尾。這是因為余象斗首創了彈幕體,對一些舊書夾以注釋批評,讀者邊讀邊看他在書旁發的議論,等於是買了一條導演評論音軌。這樣一來,既可以借名著的東風,再賺讀者一筆,又不會被說是舊書新印,裡面有原創的內容,更刺激讀者去買。
其他的如書頁廣告、牌記廣告、在自序里反復提醒讀者注意購買雙峰堂品牌,都是余象斗的創舉。這哥們兒後來自戀到每出一本書,必在後面加一頁自己的自畫像,號為「三台山人余仰止影圖」,雖然自戀,但品牌影響不容忽視。
余象斗雖然人品有限,但還有個不錯的原則,就是只做忠義,不碰色情。他出的書,多是歷史演義或怪力亂神,但總體來說三觀頗正,忠義廉恥不會輕忽。雙峰堂發行量那麼大,卻幾乎一本色情書都沒有。嘉靖、萬曆年間色情書那麼泛濫,銷量那麼好,余象斗也沒碰過。
老先生活到76歲,臨死前還刻了一本《五刻理氣詳辯纂要三台便覽通書正宗》,真是生命不息,出書不止。
說跑題了。
總之,以建陽書商為基地,熊大木、余象斗為巨擘,書商們在稿荒的時候,找出一條原創之路。可是因為他們水準太低,這條路只可以取得一時之效,卻後勁不足。讀者們開始讀著新鮮,但很快就意識到其品質太過低劣,要求推陳出新,出些好書。
於是回到了原來的問題:文人不肯寫,書商寫不好。
好在這時候朝廷幫了大忙。一是科舉之路愈漸艱險,使才不如使錢,讓很多讀書人舉官無能,只能另謀出路;二是經濟發展,言商不再是什麼丟人事,士林和商賈之間的聯系日益緊密,先以財生文,再以文生財變得稀鬆平常。有人評論當時情況:」古者士之子恆為士,後世商之子方能為士.此宋、元、明以來變遷之大較也。天下之士多出於商……」
所以到了明中葉,文人終於放下身段,願意鬻文以求財,如唐寅、文徽明、徐渭這樣的大才子,可以靠賣畫、給別人寫碑文墓誌銘賀詞什麼的為生,像吳承恩這種仕途失意、文名不顯的,就只能「賣文為生「,這個賣,就是給書商寫稿,所謂」潤筆「。
於是書商開始四處搜購,籠絡文人,或者從他們手裡購稿,或者約寫主題。文人們雖覺此系小道,但家中貧寒,仕途無亮,只要能賺錢,寫寫字又算得了什麼?從嘉靖、萬曆以降,文人們開始悄然介入小說創作。比如天許齋刻印《古今小說題辭》,明確交代了稿件來源:「本齋購得古今名人演義一百二十種,先以三之一為初刻。」就是書商從文人手裡收上來若乾稿子,編撰之後刊行。凌濛初在《二刻拍案驚奇》小引里把這層關系說的更明白:「同儕過從者索閱一篇竟,必拍案曰「『奇哉所聞乎!』為書賈所偵,因以梓傳請。遂為鈔撮成編,得四十種。「可見當時書商缺稿何其嚴重,要派人專門去各大名家那裡去」偵「察。像馮夢龍這種超級寫手,還會應邀做題,他的《古今小說》,就是「家藏古今小說甚富,因賈人之請,抽其可以嘉惠里耳者,兒四十種,畀為『一刻」,明顯就是約稿了。
不過馮、凌二人本是名家,凌濛初自己家就是開書店的,所以待遇奇好,他們是在金字塔的尖端。對了,比較出名的還有一個王世貞。王世貞是明後七子的領袖,大文豪,可是他在出版界的待遇,和白岩松在微博的遭遇差不多,古往今來第一大馬甲。無論什麼書,只要作者來歷有疑問的,都有人說是這可能王世貞寫的。比如《金瓶梅》,有傳說他是為了報復嚴世藩故意寫的,還在書頁之間用毒葯粘連,嚴世藩看得入迷,用指頭蘸口水去捻書頁,然後中毒而死。還有的民間故事更荒唐,說嚴世藩死後,嘉靖聽說《金瓶梅》好黃好暴力,找王要來看。王世貞怕皇上也被毒死,連夜趕了另外一部獻上,就是《封神演義》——你說王世貞招誰惹誰了……
前面說的是名家。次一級的作者,是書商一次性買斷書稿。《歸田瑣記》里引用林樾亭講的一個特別有意思的故事,說從前有個書生,大女兒出嫁罄盡家財。二女兒說我出嫁時候該怎麼辦啊!這書生說我想辦法!然後回家翻書,看到《尚書》里有句話叫「惟爾有神,尚克相予」,一拍腦袋說有了!花了幾個月寫了一部長篇小說給女兒做陪嫁。二女婿把書稿拿給書商一看,大為激賞,重金購得,於是嫁妝問題就解決了。這位書生叫許仲琳,這部書叫《封神演義》。
你說《封神演義》招誰惹誰了……
《封神演義》的作者到底是誰,這故事是真是假,無可考。但讀書人可以寫小說拿去賣錢,而且賣的不少,這是明確確鑿無疑的。
類似的情況還有清代袁枚。臨死前他寫了份遺囑跟兒子說「我一生著序,都已開雕,尚有《隨園隨筆》三十卷,正想付梓,而大病忽來,因而中止,他日汝二人行有餘力,分任刻之,定價發坊,兼可獲利。」也是類似情形。可見手裡若有新稿,大可以賣給書商賺一筆錢。
更牛的書商,還會自己養一批專職寫手,那就更便宜了。比如明代有一位奇幻作家叫鄧志謨,極有才華,」兩腳書櫥「這個外號,就是從他這里傳出來的。鄧志謨因為生活貧困,寄寓在福建建陽,在余象斗家當塾師,其實是被包養,半是寫手半是編輯。余象斗給他的任務,就是寫神魔小說,學西遊記,於是他寫了諸如呂純陽飛劍記、許旌陽擒蛟鐵樹記、咒棗記等一系列奇幻小說,編了故事黃眉、故事白眉等辭書,銷量頗高。但他的利益,都被他的出版商余象斗拿走了,以致於生活只能勉強糊口。鄧志謨給朋友寫的信里哭訴:「仆窮愁著書,雕蟲技爾,然不能藏之名山,徒為梨棗也者。"梨棗指梨木和棗木,這是雕版最常用的兩種材料,代指出版。鄧志謨覺得自己寫的這些雕蟲小技上不了廳堂,藏不進名山,但是沒辦法,還必須得寫,因為他太窮了,「弟今歲厄甚,薄田數畝,悉燔於驕陽,稼穡之枯,且如蜀之眉山草,家人泣餒也。」
像這種小作者,命脈全被出版商掐住。出版商讓寫什麼,就得寫什麼,不然全家都要餓死。和現在的一些人的境遇……呃,也差不多。
總之在明代中、晚期,各大書商家裡涌現出一大批塾師,他們都是落魄文人出身,為書商提供各類稿子,半作者半編輯,生活凄苦,生活在出版界食物鏈的最低層。他們所出的書良莠不齊,多以神怪、色情為主,其中放盪肆意之處,令人驚嘆。我手裡有七百多部明清二、三流小說的文檔,曾經隨便打開過幾個看,其中一部——我名字忘了——的開頭,就是書生、小姐、丫鬟、家丁幾個人在閨房裡圍成一圈,前後相插,群P為樂。
順帶一提,到了清代,古今第一才子(我個人這么認為)李漁就想開了。
李漁本來也是懷才不遇,寫書賣給書商。書商說你這故事不錯,就是太短,你再給我寫十個,湊個短篇集我就給你出。李漁只能答應,他很快意識到,這樣下去永遠沒出路,就對自己進行了一次SWOT分析,認為「一藝即可成名,農圃負販之流,皆能食力。古人以技能自顯,見重於當世賢豪,遂至免於貧賤者,實繁有徒,未遑仆數。即今耳目之前,有以博弈、聲歌、蹴趵、說書等技,邀游縉紳之門,而王公大臣無不接見恐後者。「
所以他痛痛快快甩開文人那點矜持。自己寫書,自己印書,還自己賣書,開了個芥子園書肆,還自己當導演自己當編劇還找來喬、王二姬來排戲,活得瀟灑自得,成了徹底的職業作家。紅樓夢之前,四大奇書三國水滸西遊金瓶梅,就是從他的書肆刊行里叫出來的。
但和現在一樣,李漁這種作者兼書商的定位,也遭遇到了他的剋星。
盜版。
盜版古已有之。
這里先要推薦一下李漁的所有小說,極其有才,有才到你不敢相信這是古人寫的,充滿了一派現代氣息。
他的小說太有才了,太受歡迎了,蘇杭的書商都盯著。先是蘇州,然後是杭州,然後是南京,後來他每出一本,書商都盜刻一本,不出擊日,千里外市面上就有盜版了。有一次,李漁南下廣東,走到一半想起來東壁簡陋,恐有盜賊侵入,就寫信回家,提醒家人把出書用的雕版擋在東邊。等到他回來,發現雕版也被偷走了,過了幾天,市面上出現一模一樣板式的盜版書…盜版盜版,即從此事而來。
更有無良書商,乾脆找個槍手寫本爛書,也說是李漁寫的,影響極壞。李漁大怒,叫上女婿沈心友去告官維權。李漁在蘇州告贏過幾次,當地官員孫道台判書商賠償,還發了公告。書商群起攻之,朝廷要維穩,要大事化小。李漁雖然滿腔憤懣,卻也無可奈何。他要起訴的書商太多了,為這個甚至把家都從杭州遷到南京,方便上庭。
他在《閑情偶寄》里對盜版一事說得十分慷慨:「是集中所載諸新式,聽人效而行之。惟箋帖之體裁,則令奚奴自製自售,以代筆耕,不許他人翻梓,已經傳札布告誡之於初矣。倘仍有壟斷之豪,或照式刊行,或增減一二,或稍變其形,即以他人之功冒為己有,食其利而抹煞其名者,此即中山狼之流亞也,當隨所在之官司而控告焉,伏望主持公道。至於倚富恃強,翻刻湖上笠翁之書者,六合以內,不知凡幾。我耕彼食,情何以堪,誓當決一死戰,布告當事。即以是集為先聲。總之天地生人,各賦以心,即宜各生其智,我未嘗塞彼心胸,使之勿生智巧,彼焉能奪吾生計,使不得自食其力哉!」
這一篇聲討盜版的檄文鏗鏘有力,擱到現在,一點不過時,特此錄全,推薦大家仔細讀讀。
其實文人和盜版之間,早有糾葛。宋代朱熹,就曾經因為自己的《論孟精義》一書被浙商盜版,一紙告到當地,嚇得官府立刻下公告禁止翻印,以免得罪這位大儒。從此以後,朱熹的書都是自印自賣,獲利極豐潤,一生不愁吃穿。朱氏子孫對朱熹著作的刻印出版享有壟斷權,延至明清,都獨得其利。
沒辦法,李漁寫的是小說,盜就盜了。朱熹寫的是馬哲、馬經,事關意識形態,誰盜那就是真不知死了。明清兩代政府對這類書監督都非常嚴,連版式、字體都不準妄改,生怕錯一處而誤人子弟,兩類書境遇大不相同。
至於小說作者,就只能發布聲明,說說氣話,指望能稍微震懾到有良心的盜版書商。崇禎年有本書叫《道元一氣》,上頭牌記寫了類似聲明:「倘有無知利徒影射翻刻,誓必聞之當道,借彼公案,了我因緣」。氣魄挺大,口氣卻很無奈。
馮夢龍在《智囊》里講過一個故事,說某書坊主怕自己的書被盜,還沒出,就先跑到衙門說有人盜版。衙門發出海捕文書去抓盜版者。其他書商嚇得惶惶不可終日,他趁機再上市,總算版權得全——不過這個大概只是文人的美好願望吧。
說到盜版,不得不再提一下天才營銷家余象斗。這哥們兒盜版盜起來毫不臉紅,還換著馬甲盜。余君召、余文台、余元泰、余世騰、余象烏,都是他的馬甲。發起狠來,他甚至把熊大木的《大宋中興岳王傳》那麼爛一本書給盜了,重出一本,作者名改成了余應鰲,真是喪心病狂。以至時人評價說「福建書坊⋯⋯專以獲利為計,但遇各省所刻好書,聞開價高,即便翻刻」。
當時建陽書坊的質量不好,金陵的刻本質量高。余象斗二話不說,把要出的新書全都加上京本二字,魚目混珠。如果你們看到《新刊京本春秋五霸七雄全像列國志傳》、《新刊京本編集二十四帝通俗演義西漢志傳》之類的名字,還有雙峰堂的印記,別多疑,肯定是盜版。
別看余象斗盜別人書毫無含糊,可容不得盜自己的書。前面講了他盜了吳承恩,湊出《四游記》。南北二記是他自己寫的,質量低劣,《東游記》是吳應泰的手筆,水準不錯,銷路最好。結果這書就被蘇杭書商給盜了,余象斗大怒,再刊的時候,在序言里大罵說盜版的都是浪棍、都是逃奴,無恥之甚乎!據說他在自己每本書里加自己的肖像,也是有類似於激光防偽標簽兒一樣的防偽功能,至於效果只有天曉得。
最後說一個無關的人。清代有個大文人袁枚,這一輩子被盜版過無數次,他的《小倉山房詩集》卷三十三有首詩《余所梓尺牘、詩話被三省翻板近聞倉山全集亦有翻者戲作一首》——光看詩名就知道心情有多糟糕——可為千古讀書人對盜版的心情:
自梓詩文信未真
麻沙翻板各家新
左思悔作三都賦
枉是便宜賣紙人。
㈧ 什麼是圖書策劃發行公司
做這些事的---
1.圖書宣傳
圖書宣傳有三個境界。第一個境界是每逢新書出版,都要發表書訊、書評或書摘,同時輔之以廣告。第二個境界是宣傳品牌圖書,使本社獨具特色的圖書廣為人知,從而形成「要某某書,找某某社」的聲勢,因為同樣一本書,讀者更願意買名牌社的品牌書。第三個境界則是最高境界,是以社帶書,即以宣傳出版社的形象為主,以此帶動對本社圖書的宣傳。這一境界其實是第二種境界的深化和提高,就是說,這家出版社是以整體的形象在社會和公眾中享有知名度,讀者對這個出版社的圖書質量和整體實力堅信不疑。
當然,最高境界不單純是宣傳問題,而是以出版社整體實力為依託、以出版社所出的圖書質量為基石的。沒有這一點,宣傳則如肥皂泡,持久不了,也站不住腳。
2.封面設計
一本書的價值主要在於書的內容,但從發行角度來看,封面的作用能頂半本書。因為讀者最關注的是有特色的封面設計,只有當他喜歡這本書的封面後,才有可能拿起來翻閱書的目錄,最後再決定是否購買。
關於封面設計,最好能具備這么幾條要素:一是醒目,二是風格獨特,三是創意新穎,四是寓意深長。這就需要在用色、構思、布局、用字和想像力方面下功夫。
一個出版社封面設計的風格或者一套書的設計風格,不能是單一的、格式化的,而應以書的內容為依據來設計。這如同服裝一樣,活潑漂亮的人和秀美恬靜的人不能穿同樣風格的服裝。
做圖書編輯的,不僅要考慮書的內容,還應把書的封面設計考慮進去,向美術編輯提出自己的設想和建議。因為美術編輯對於書的了解不會超過責任編輯的。只有把握了書的內容的基調,美術編輯才有可能用構思、色彩去表現內容。對於責任編輯,不能對封面提出獨到設想的,不能算是稱職的責任編輯。
3.借勢與造勢
利用「名人效應」進行「借勢」與「造勢」,是當今出版業普遍採用的手段。名人代表著艱辛的奮斗,不屈不撓的抗爭,也代表著輝煌與夢想,由此我們不難明白名人出書的社會需求。而這種需求為圖書出版提供了「借勢」與「造勢」的基礎,或者說這種需求本身就是一種「勢」,一種動因,出版界只是因勢利導罷了。名人、讀者因各自需要而寫書、買書,從而促進了出版社出書的積極性;出版社為利益驅動大力參與甚至炒作,又推動了市場的需求。至此,才有書市一個一個的高潮出現。
統觀圖書宣傳策劃中「名人效應」的運作,出版社在這方面的手法至少有如下4種:其一,請名人做圖書廣告;其二,請名人(或權威人士)撰寫介紹文章;其三,找出與名人有關的切入點;其四,借名人(名欄目)提高影響。一本圖書與名人(著名的事件)有直接關系的,就直接使用;如果沒有直接關系的,千方百計挖掘出關系,也要「掛靠」上去。前者可以概括為「借勢」,即借名人之勢而行宣傳圖書之實;後者可以概括為「造勢」,即創造性地形成這么一種氣勢、聲勢。目的都是一個,擴大知名度,提高發行量,在公眾中引起關注。
4.換個角度看「跟風」
「跟風書」在書市上比比皆是,但名聲不好,有「拾人牙慧」之嫌。如果有創新開拓的本領,想來沒有誰甘願亦步亦趨的跟風。大都是事後諸葛,一見到書市上流行了什麼好的圖書,就大聲叫好:「這想法我早有了!」其實,圖書選題猶如科學上的創造發明,難就難在第一個提出來。
當然,最優秀的是第一個策劃、創意者,但做不到第一也沒關系,出幾本「跟風書」無可厚非。田徑場上的選手,跑第一名的只有一個,若不當第一就不參加比賽,那可能連第一也不存在了。除了金牌,還有銀牌和銅牌。這里關鍵是「跟風」要跟得緊,跟得快,反應迅速。中國的市場很大,一本書難以做到一手遮天,何況「跟風書」總會在內容、角度方面有所不同,做得好甚至能夠成為後起之秀。此外,還要撤得快,見好就收,恰到好處。怕就怕盲目跟進,別人都轉向了,你還一股勁往前奔,非吃虧不可。
中國每年有十幾萬個品種的書,絕對做不到本本創新。只要受人啟發,在別人的基礎上有所前進,就值得肯定。名人出書曾經熱鬧非凡,已成時尚,但繼趙忠祥的《歲月隨想》、倪萍的《日子》等之後,吳小莉又出《足音》,同樣轟動書市。這說明一個道理,在沒有人走過的路上踩出一條路是創新,在別人走過的路的盡頭再往前踩出一步,也是創新。
5.找好---書的「眼睛」
若把封面比做書的面孔,那麼書名就是書的「眼睛」。書名在書的編輯、出版和發行中的重要性怎麼估計也不會過分。
好的書名應具備這么幾個要素:一是新鮮感強,讓讀者耳目一新,絕對不讓讀者產生似曾相識之感;二是概括性強,用很凝練的語言點出全書內容或主題;三是藝術性強,給人深刻印象;四是時代感強,充滿時代的氣息;五是個性強,給人深刻印象。完全具備這「五強」的書名可謂鳳毛麟角,但只要大致具備就不失為一個好書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