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的出版信息包括
期刊名稱:現代出版英文名稱:University Publishing主辦單位:中國大學出版社協會 中國傳媒大學出版社 中國傳媒大學編輯出版研究中心出版地:北京市語言種類:中文期刊尺寸:16開復合影響因子:0.571 綜合影響因子:0.295
歷史沿革:現用刊名:現代出版曾用刊名:大學出版創刊時間:1994核心期刊:中文核心2011年
歷史沿革:現用刊名:現代出版曾用刊名:大學出版創刊時間:1994
Ⅱ 出版社與學術期刊工作有什麼區別
科研出版社(scientific
research
publishing:srp),注冊於美國,致力於國際學術交流和知識的傳播,從事英文圖書和學術會議論文集的出版與檢索,以及專業學術期刊的出版發行。科研出版社作為open
access(開放讀取)的先行者、世界最大的開源期刊之一,目前已有近200餘種期刊及配套的電子版本,內容涵蓋地球與環境科學、自然科學、農業科學、醫葯科學、工程與技術科學、社會科學等領域。
多個期刊已被google
scholar,cas,ebsco,cab
abstracts,proquest
,indexcopernicus,library
of
congress,gale,csp等資料庫全文或摘要收錄。出版社已與中國教育圖書進口公司全面合作,由中國教育圖書進口公司負責所有期刊和圖書在中國內地的銷售。
了解了科研出版社,你自然就知道它跟傳統學術出版社的區別了。謝謝,希望能夠幫到你
Ⅲ 我想找這樣一個網站: 上面有國內所有的正式出版刊物的簡單信息.
這是你想找的刊物網址:
http://auction1.taobao.com/auction/33-3321-332107/item_detail-0db1-.jhtml
這是出版社網址:
http://www.hxph.com.cn/bookdetail.asp?bookid=485
Ⅳ 雜志與出版社的關系一本雜志必須有出版社掛名嗎如果一個公司性質的法人能夠獨立出版發行雜志嗎
雜志社是雜志社,出版社是出版社。
雜志不用出版社掛名,法人性質的公司可以獨立經營雜志,前提是你有雜志的刊號,而且是國家統一刊號,不是國際刊號。
國際刊號是不受我國政府認可的。
至於出版社他們只是負責書的編輯,出版書需要有書號。書號和刊號是兩種不同的出版編輯序列,每個書號只能使用一次(再版什麼的除外),但是刊號可以反復使用,但每次要上報頁數,內容,而且刊號的名稱都是固定的,若需要更名,需要通過國家出版發行署審批才行。
Ⅳ 出版一份雜志要經過哪些步驟高人指點
不知道你說的雜志是已經有的還是沒有的,需要申請的。如果說是先有的雜志,出版一期雜志,則需要以下:
1、製作的提前量一般兩到三個月
2、各個階段中的任務分工不同
3、每月流程存在任務交叉
步驟:
選題會:各編輯報選題,然後各自回頭做稿子
第一次截稿
美術設計/第二次截稿
最終截稿
一校
美編設計截稿
二校
改二校
外校三校
改三校
主編終審
核紅
改核紅/一次發廠
改大樣
二次發廠
簽菲林
雜志開印
印完 發行 上市
如果說沒有,需要申請,則需要以下步驟
雜志出版,需要的手續和相關流程
如何申請刊號?(轉帖)
1. 申請刊號的關鍵
申請刊號的關鍵是尋找一個能負政治責任和新聞行政單位認可的主管單位,由其出面申請。為什麼大家申請難,就是沒有主管單位
1.1什麼是主管單位
在我國新聞行政單位認可的主管單位有如下副廳以上的行政和事業單位(包括行政機關、學 校、研究機構、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協會、國有企業),或正縣一級政府機構以上,(包括政協、人大、法院、檢察院)或相當於縣一級的如地市的新聞出版局,宣傳部、廣播電視局、日報社、新聞辦、地市級總工會、紀律委員會、政法委、編制委,民族自治地區的科委,僑鄉地區的僑辦,大的出版社或其他認可的主管單位(如我國十四個副省級城市的副廳級單位和某些相當於副廳級民辦大學和研究機構)。具體可以查尋當地的年鑒。
1.2.怎樣尋找主管單位
由於要負政治責任,一般單位主管單位都不太願意,根據經驗。有兩個渠道,一個是找到一個副省以上領導,退下的也可以,由他出面聯系。另一個就是從下往上走,找到主管單位一定級別的主要領導。這很重要,沒有他們支持無法申請。
2.申請流程
中國刊號申請歸口有四個單位,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科委,國家僑辦,解放軍總政治部。一般期刊通過省市新聞出版局報國家新聞出版署,科技類通過省市新聞出版局和省科委報國家科委再到新聞出版署。僑刊報國家僑辦再到新聞出版署。
3.民間辦刊關鍵
目前民間辦刊的五個出口,
1) 科協、
2) 工商聯、
3) 相當於副廳級民辦大學和研究機構(如深圳綜合研究院或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另外有50個大的民辦大學中有部分相當副廳級的);
4) 某些國家字頭的學會、研究會、基金會、論壇(他們一般是部省級別領導下來辦的事業單位,是民間協會。
5) 中圖渠道和省新聞出版局的出版社渠道。
4.申請技巧和注意事項
一般申請需要先辦6期以上的雜志,一般是用叢刊、協作出版、書號形式、光碟號形式、增刊形式、內部准印證形式。(千萬不要用國際刊號)。要求期發行量如消費經濟類在20000份以上、技術經濟類5000以上、學術類1000以上(不能底於500份),我國目前有幾百種發行量在500份左右的學術期刊,這是充分條件,但不是必要條件,但許多期刊是通過這樣說服主管單位的或找到主管單位,一定要有過程。
還有在申請時一般是專門成立新的主辦單位,以事業單位為好,(也可以公司制)以適應要出版期刊的出版宗旨 (如許多人掛靠地方上的,地市級總工會、紀律委員會、政法委、編制委。他們一般專門成立如XX經濟發展中心,XX企業戰略研究會,XX研究會,XX人才研究會,XX職工技術改革研究,XX企業文化研究會。最好是以跟出版內容相適應機構。我知道有紀律委員會辦的文摘雜志,他們的主辦單位就是XX戰略研究會 。
5.如何通過掛靠主管單位合作出版
1) 直接申請,請幾個副省級別的領導或院士出面做顧問,一般3個人以上,強調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和經費保障。向新聞行政單位或市科協,國家科協申請。 能請到副委員長或政協副主席以上領導,會很快。
2) 如果是所在地區指標缺,可以請主管部門出面,到其他地區調一個刊號,一般也是選同行業方面的,將他的刊號轉過來,他們的內容可以合到其他雜志。或他們的內容用協作出版的方式用書號出版。國際刊號不變。類似目前許多學術期刊形式。
3) 以上都是過程,有時申請可能需要一兩年,對時機而言,時間太久,風險大。可以用收購合作的形式辦,我們講收購期刊也要通過主管單位進行。有省內收購和出省收購。有省內收購一般可以逐漸用新的主管單位接手。出省收購則需要用合辦的形式或者購買一個新指標補償原有的地區。
4) 與新聞出版局下的出版社合作,他們派編審,費用10000--15000元每期。他們可以幫你用增刊號的形式,或安排某雜志合辦的方式。這一般是新辦雜志的過度。
5) 打主管單位本身雜志的主意,捆綁在一起的方法,待市場培養較好後再創刊一種是A、B卷形式將A卷為《要辦的雜志》, B卷為原來的主管單位雜志,定價不變還是原樣。但A卷為《要辦的雜志》進入用打折的方式零售市場,如只賣?元等。另外是將主管單位雜志改書號協作出版將其刊號用於《要辦的雜志》出版,但這樣最好能改月刊或半月刊安排的好可以變成三四本雜志(如科普版)(綜合版)(學術版)(專題版)價值才大
6) 走叢刊道路,與出版社協作出版或用內部准印證的形式捆綁其他雜志發行,這需要好好找,需要有資金保證 。利用增刊號申請郵發,解決訂戶問題。一年出版2期正式期刊,
7) 最壞情況用內部准印證的方式發行,在許多同類雜志上交換廣告如XXX等進行會員發展,用會員方式征定。或用郵購形式零售,如許多內部雜志目前是免費,但其郵費則很貴,如無線電定向要8元,中國無線電要12元。還有20多的,30多的。通過快遞發行落地。不需要有資金保證 。到一個發行臨界點再申請正式刊號。
6.注意事項
有的地方刊號的指標非常緊張,申請要注意看他們的刊號走向,你可以查《媒介》 雜志上面有一個出版公告,一般在申請刊號時,內緊外松,地方上要擋駕,國家會支持,但技術經濟類雜志他有個總量規劃布局,如果一種類型太多他可能會限制,但可以用自己設立主辦單位的方式規避,如文化類申請困難,可以用經濟類,以經濟文化內容為主。
科技類雜志特別是地方協會辦,一般當地的省市科協會會擋駕或強調很難。這時你們需要強硬一點,質問他們,同不同意辦一本科技雜志,一般情況他們沒有理由,如果他們沒有理由,請他們支持就蓋章行文,或者先讓支持辦一個省內的連續內部准印證。上面新聞部門批不批是一回事,你們報不報又是一回事。新聞部門政策性強,人員修養高,只要你堅持,不會為難,還會給建議,出主意在許可權內,就都會批准。
許多地方協會就是這樣給檔回,一般北京的機構為什麼容易拿到刊號,原因在此,我知道只要主管單位同意,新聞部門就擋不住,因為現在一切都是依法辦事,他在規定的時間不答復,你們可以對其行政訴訟,訴行政不做為。一般到這地步,他們會給你一個叢刊號或協作出版書號,讓你們出版,幾期後根據他們的考核標准,再批准,給正式刊號。
7.刊號需要多少錢
刊號是一種社會公共資源,數量有限。一般情況下的手續費用非常少。但是任何國家都有出版管制,有一個總量平衡的問題。數量有限,殼就有一個價格,根據評估如消費經濟類在100萬以上、技術經濟類50萬以上、學術類30萬以上新聞類要150-200萬以上,報號要200-500萬。 (是對現有刊號指特定情況的最低評估,需要請出版部門的高層協助。能夠交易的價格。但學術類有許多可以改類(如改新聞類),所以價值很高)
我的分類是按國際上的一種分法。消費經濟類相當大眾期刊,技術經濟類相當小眾期刊。新聞類是指刊期在2周內的。
8.國際刊號
WTO後中國的出版沒有放開的內容,同時任何國家都有出版管制,國際刊號他是一個圖書館的檢索標志,不是出版許可。中國刊號包括國際刊號和國內刊號(他實際是出版許可證,有國內刊號可以出版)在香港和許多國家不承認國際刊號 ,通過他們的機構直接到法國申請是免費的。
⊙—⊙同時香港的出版許可證也是免費的,但很少有人申請,因為監督管理和市場容量的原因,如香港每年出版10000種期刊,但只有750多種登記,(在香港有俗語害人勸他辦雜志)在香港雜志出版需要月內按時送樣,沒有送樣一期罰2000港幣,還有版權問題處理困難。
⊙—⊙在香港除必須零售才登記,從某種意義沒有登記也是違法的,好在香港商業印刷品可以不登記。所以標的國際刊號也沒有意義,我觀察許多發行中港台的雜志沒有國際刊號,但都有當地落地許可的標
DM廣告媒體刊號如何申請 ?(轉帖)
目前我國還沒有DM廣告,國家工商局在1996年2月有一個內控標准,即在出版部門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出版不包含政治新聞和文學作品內的信息內容。目前我們看到的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全部是廣告內容的印刷品,可以按區域或行業許可審批,但每一次需要按印刷品廣告審查。目前郵政DM,電信運營商的DM,金融辦的DM,或工商部門辦的DM,商業部門辦的黃頁DM。都是這種形式,由於不含信息內容,不能定價、可讀性差和成本高,經營很困難,發展不好。實際DM的廣告業務收入在西方廣告總量70%。如果DM能放開。以上機構都會成為巨無霸。
二、商情類,發行2000份以上,這是信息管理部門用紙媒質許可證的方式發的一種印刷品,把廣告做為信息發布,寫各省的管理條例不一樣,但一般要通過新聞出版部門前置審批,有紙 媒質許可證號、內部准印證號,印刷品廣告號。有紙媒質許可證號是一次性申請,內部准印證號,印刷品廣告號逐次審查批准。這是我們通常意義上的DM。但審批困難,有許多地方不批,可以拿一本《慧聰商情》類的DM,跟新聞出版部門做工作,一般他們請示上級後,2個月內會批,(會有主管領導面談,學習出版和廣告條例,獲得廣告審查證)面向特定群體的還可以獲 得工本費許可。付版權費的按50元/千字或協商支付。
如果申請的話,要注意什麼,有什麼技巧?
需要注意版權問題,按付版權費的按50元/千字或協商支付,需要在引用軟文時聯系,或者20個字修改一次。各地對DM一般不批,需要掛靠政府信息中心單位或者新聞機構(如電視台)或協會(如廣告協會、工商聯),年鑒辦、工商服務中心等其他部分符合廣告宗旨事業單位。申請時先做幾期樣板,一般用激光列印(彩色也如此)。送信息辦、新聞出版局、工商局,他們會報省級單位的信息辦、新聞出版局、工商局批准。派2個律師和精通法律的顧問跟進,一般2個月會批下。公開費用很少,每期的審查費用大眾廣告內容的在1000/期。
費用大概需要多少?
公開費用很少,每期的審查費用大眾廣告內容的在1000/期。或者需要提供擔保。地方或區域性的專版類DM雜志。新聞出版和工商廣告方面的協調要好。大眾類不建議,行業內可以考慮。開辦費用大眾類投入地區20萬以上,省級200萬。除非是有足購的廣告資源,建議不要輕易進入。
怎樣辦一個賺錢的新的經濟類雜志
序
這不是一篇充滿了術語,看似邏輯嚴密,盈利的可能性十足的專業媒體投資分析報告(我還不能夠教投資方怎樣辦一個賺錢的經濟類雜志)。
本文寫來,實在是有感於我所看到和經歷到的是在一些新的媒體中,刊物執行總負責人和傳媒外的投資方一直上演著重復發生的悲喜連續劇。多版本的故事梗概無一例外都是這樣:開始時的相敬如賓,後來是劍拔弩張,最後不歡而散的多,很少見到大家相處愉快。這是最危險的:一是令我們一些具體執行、完成雜志使命的中層就很是為難,二是大亂軍心,人心一散,團隊不再,這會嚴重影響雜志社的發展規劃,有時就是曲終人散的結局。(哈,我認識的一些媒體朋友們可不要對號入座啊,我只是將一個普遍地現象作一歸納,個案太多,大家的所見所聞都太多,就不舉例說明了。)
其實,投資和媒體是兩個截然不同的行業,媒體人和投資人想的問題、想問題的角度都不同,表達方式及語言也差之千里。開始時,大家能為一個共同的目標走到一起來了,一般來說,投資方選擇操盤手(刊物執行總負責方)就是選擇一個自己投入真金白銀希望著盡快產出的項目,但他們又不了解內容(編輯部)、銷售(廣告部)、發行三大部門的操作流程和業內的潛規則,更不理解雜志的盈利是需要有個過程和周期的。雜志的操盤手,更多的是一些文人,他們骨子裡比較傲氣,對投資者他們可能從心底里,認為他們沒有專業,不懂傳媒,修為差一點的,傲氣也就寫在臉上了;同時,內心也還有一種危機感和一種不安全感,對操盤手來說,找到一個展示和實現自己抱負的舞台不容易,操作了半年或者一年,還不足以證明他的能力,實現不了他的個人抱負,也一定已經是一件很令他惱火的事了,再遇到……這是雙方戰爭上演著的心理基礎。
跳出來回頭審視,我想:如果在雜志市場與資本市場聯姻之前就溝通好,將雜志的DNA――雜志是怎麼賺錢的?雜志的市場運作與合作風險規避、我的雜志能贏利嗎?退出程序……這些所有的可能出問題的方面溝通清楚,雙方理解,合作方共同努力,按市場規律和經濟法則辦事,把風險降到最低點,這不比有了問題再來互相責怪的好嗎?
第一大問題:期刊盈利模式和周期的共識
期刊盈利模式:
一發行收入,這是最為普遍的盈利模式――雜志的定價一般高於其成本,廣告收入少,盈利主要依靠發行收入。
二是依靠廣告收入,這是當前國內期刊業最為熱衷的盈利模式。一批新興雜志開始放棄依靠發行盈利的模式,採用低於成本的價格發行,擴大發行量以吸引更多的廣告。
第三種盈利模式則是出售期刊的品牌資源,利用品牌資源發展衍生產品。在有一個好的媒體平台的基礎上,方式通常有:重印或合訂本、特刊或增刊、圖書和光碟、資料庫、網站、會展、客戶名單、品牌授權和主辦會展論壇活動等。活動可以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也成為新的盈利點。具體而言,就是要以刊物資源、影響力為依託,用更開放的思路、更多樣的路子、更有效的服務,尋求新的盈利途徑,真正實現經營刊物的目的。現在有些刊物已在這些方面進行初步的摸索,如辦班、購書服務、舉辦論壇等。總體看,在依託刊物資源的同時,又受到了刊物本身的局限。
媒體行業無論是產業形態、政策與法律環境,還是盈利模式、投入產出、治理結構、進人與退出機制等都與其他行業有本質的不同,因此用通用的商業分析方法恐怕還不能看透傳媒業。這也是為什麼以前一些投資銀行、券商、投資公司、咨詢公司等機構出具的媒體研究報告讓人有浮於表面的感覺,觀點不夠深入,有的甚至出現偏差和謬誤的原因所在。
在傳媒界流傳甚廣的西諺:如果你愛一個人,那麼就讓他去辦雜志;如果你恨一個人,那麼也讓他去辦雜志。現在這句話也可以演化為:如果你想賺錢,那麼就去投資雜志,如果你想賠錢,那麼也去投資雜志。期刊的確是讓人又愛又恨的東西,也許這正是她的魅力所在。如果運作得法,印雜志就像印鈔票一樣,能夠產生豐厚的利潤;反之,印出來的雜志賣不掉,廣告上不來,就像把鈔票變成廢紙,「印鈔機」就變成了「老虎機」。
不論任何形式的媒體,都有自己容易和困難的地方,雜志最難的地方是一年只有12期,最多隻有12次調整與表現的機會,而事實上,如果一本雜志在一年內犯了三次以上的錯誤,基本上就意味著這一年的時間白過了。因為一次錯誤通常需要2-3期才能發現並挽回。同樣,雜志一年的出彩機會也只有12次,如果投入不大,不大可能做到每期都要極高的質量。我們經常都聽到很多人說雜志需要3年時間才能盈利或者看出勝敗。這就需要投資方夠耐心,《三聯生活周刊》堅持七年,才奠定了中國《TIME》的地位。
很多投資人做慣了其他盈利較快的行業,對期刊較長的市場培育期不能理解,也不能忍受,結果導致合作破裂。比如做工業產品的賣出去就賺錢,房地產商挖個地基就開始賣「樓花」,就有錢進賬,可投資一份期刊兩年了還沒持平呢。其實那份雜志可能已經做出一定的影響了,再稍微堅持一下就能贏。很多期刊投資就是這樣,往往在水已經燒到90度還差一點就開時挺不住了,十分可惜,這樣的例子不少。關鍵還是對期刊的「影響力經濟」的特徵和「二次售賣」的盈利模式沒有吃透。
另外,新創期刊的不確定性更大,品牌和市場培育的時間較長,即使經過市場調研,所得的數字也存在很多變數,分析也都是預測的、未知的,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可能發現與想像的差距很大,因此投資風險極大。但一旦成功回報極高,尤其在培育期過後的3-5年內都會保持極高的年增長率。成熟期刊有成熟的品牌、穩定的受眾,清晰的盈利模式等,是實業投資和財務投資理想的目標。但成熟期刊對待投資的態度往往是:一)不缺錢,拒絕投資;二)代價高,出讓小股融巨資;三)利用老刊的品牌優勢為擴張新刊融資,這就又帶有新刊投資的色彩了,可能比單純投資新刊風險相當低一點,但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以上談的是第一個問題,我想解決的是婚姻的雙方處於「初戀時,我們不懂愛情」危險的防範,我把這些講清楚,可能雙方美好姻緣的幾率會大一些?投資的目的就是逐利,利從哪裡來,什麼時候該來了,這是我們要首先搞清楚的。讓業外不懂傳媒的投資者能夠輕松掌握期刊業的特徵和規律,這是我的第一目標。
第二大問題: 面對第三者,媒體人和投資人雙方的相互配合與容忍
媒體人和投資人雙方的關系就好象一對男女的相親,既然要論及婚嫁,除了男女雙方彼此要相配和喜歡外,還要討好雙方都很在意的親朋好友(也就是雜志傳媒與廣告主都在意的讀者,也同時是消費者) ,取得讀者(也就是消費者)的滿意和認可。其實,一些有經驗的男女都知道,本來夫妻雙方都是恩愛的,但一加上父母親朋好友的因素,雙方的關系就不是那麼好處理了。
雜志當然在媒體人和投資人外要有第三者,雜志要滿足讀者的閱讀需求,將讀者利益置於中心(當然是在符合國家的宣傳政策和新聞規范的前提下),這將直接決定雜志能否得到市場的認可,能否實現贏利。進入實操階段,媒體人和投資人最容易出現代問題是:媒體由於定位不清,得不到讀者和廣告主的認可;或是思路清晰,但市場不成熟,投資商沒有耐心等下去;或是也進行了市場細分,但市場規模不大,競爭卻很激烈,依然是贏利無望(當然除此之外,其他外部風險同樣不容小覷,如政治政策的影響等可能會成為無妄之災)……這些是雙方不愉快的環境因素。
大家為什麼看好期刊業的市場機會與發展前景呢?相對於報紙來說,雜志的投資小,也不容易出事(政治風險和心理風險小些)。傳媒投資近年來持續升溫,而期刊在各類媒體中也一直保持強勁的增長勢頭,且人均創利能力最強,具有投資小、見效快、人員少、成本低、利潤高等特點,雜志的贏利的確實很強,可以說一本好雜志就是一棵搖錢樹。因為媒體後期投入成本並不大,設備無無非就是幾台電腦,投資期刊的成功模式和成功案例最多。所以雜志一開始就背負上了較高的贏利期望值。
任何投資都是為了取得投資收益,得到投資回報,如果沒有明確的目標讀者定位和廣告營銷定位,沒有關於有效發行量、有效覆蓋地區、有效版面規模、獲得相對競爭優勢的版面強度等數量效益界限的計算與把握,以及一系列相應營銷措施的配合與跟進,投入很可能會「打水漂」』。
新雜志創刊前,在過詳細的市場調查和分析後,最好是由媒體人和投資人雙方確定雜志的定位。而新期刊按照的定位,運作幾期後,必然會咨詢來自該雜志定位時假想讀者和雜志人朋友的意見和建議。咨詢結果通常會顯示:讀者的意見和建議更多的是否定雜志的定位。這時,投資方第一反應就是:開始懷疑定位或執行有偏差。有的投資人開始對期刊的專業管理工作參與過深,而且固執己見,要求被投資人必須言聽計從,令行禁止,不管決策正確與否。一種是指手畫腳,對辦刊人的專業管理工作橫加干涉,往往理念不和造成合作破裂,《新××》雜志采編骨幹集體跳槽就是這種典型。還有一種是監視和說教,對職業經理人像家長看小孩一樣總是監視和不信任的態度。
其實,我的看法:一是主管、主辦、投資方應該開明一些、有耐心一些,干涉不能太多。遇到問題要從治理結構上去解決分工、責任和權力的問題。二是要清楚:市場對新生事物,是很難接受的,總是會發現他的一些小毛病,然後放大這些小問題。其實有些問題是可以進行自我修復的,市場接受是需要付出時間做交換,是有一個過程的。新刊貴在堅持,堅持自己的定位,一年後你會看到勝利的曙光。三是需要合作方共同努力,按市場規律和經濟法則辦事,把風險降到最低點。遇到相關沖突,這里我強調用市場的手段解決問題,而一定不能用政治的所謂「謀略」 曲線救國來處理。
有的投資方走得更遠,因為個人意氣,炒掉操盤手,這面對的必然是重新找人替換整個團隊,意味著追加一筆不菲的投資,要付出時間和很大的機會成本,而且要命的是,可能這個團隊整體不如上個團隊,我就遇到過這種情況,所以建議投資人需要學會在觀望中忍耐,要盡量策略謹慎地處理。
第三大問題:雙方嚴密規劃,商定「過程監測、結果評估、賞罰獎懲」的規則
雜志市場與資本市場聯姻是一個前景看好的投資熱點,同樣也存在種種風險。因而對這些風險的論證和防範應具體和量化,這很有必要,投資的目的就是逐利,利從哪裡來?風險在哪裡?如何運作?投資的底線是什麼?投資方必須對自己的目標是清楚明確的,否則自己昏昏,豈能使人昭昭?自己都沒有實際的計劃,怎麼確定執行者的進度。
在實際操作中,現實情況的表現不盡人意時,投資方對原則問題不能妥協。投資方自己和媒體人最好有大家一致認同的可執行的三年內各年度的目標及各年度的分季度分月目標,按雜志的投入產出基本規律,通常將雜志發展分為導入期(一般為3—6個月)、成長期(一般為第6-第36個月)、成熟期(一般為第36-第54個月)及衰退期(根據發展而確定時間)。在進行投入產出核算時,應重點做好導入期和成長期的財務預算。同時,在進行財務管理過程中,必須做到原則性和靈活性的高度統一,即在一定原則性的基礎上,允許在一定程度上的靈活性。超過預算的費用必須經董事會批准,否則一律按計劃操作。我認為花錢要謹慎、有計劃,浪費是品德的問題,不是經營的問題,經營上當花的一定不能省。所以,不管多大財力的投資者投資報業,合理控製成本,永遠是必要的。其中,在投入產出的核算中,必須精確地列出在各個動態發展階段的預算:
1.印刷成本。根據需要先進行委託加工生產,但要確保印刷質量和時效。一本雜志100多頁,印1萬冊,用銅板輕塗紙,一期印刷費大概要5-10萬,要看具體頁數和印場。
2.固定資產投資。通常以滿足基本需要為原則。
3.管理成本。應盡量減小中層人員,縮短管理等級,強調高效的集約化管理。
4.采編成本。通常對采編成本應進行總量控制。編輯成本每頁算1000元(不算高吧),
5.廣告成本。此項成本主要用於客戶聯誼、廣告推廣會等方面。
6.發行成本。實行不同階段的費率控制,強調有效發行比片面強調發行總量更有意義。
7.品牌推廣成本。根據品牌建設的規律,在各個階段進行不同規模的投入。
8.工資、福利、稿費、差旅費、交通、通訊、稅費等相關費用。
9.發行、廣告及相關副業的產出。
除了對前期硬體投入、工資、稿酬、運營成本、差旅、印刷、發行、推廣、流動資金等進行匡算計劃以外,還需要執行人 的具體操作方案。各高管層人員(包括兼職)到崗後,應該在20天內根據雜志的整體發展戰略、目標及各人的崗位職責,將自己的工作思路理清並加以細化,從而形成各階段的操作方案。每個人都必須提供主要包括:1.工作目標(包括時間限制和最終完成成果);2.工作思路(如何完成,其過程,所需資源設施人員);3.管理理念及風格(團隊的選擇標准及選擇方案);4.下屬人員的結構、數量、素質、工作職責、考核辦法、人員進退制度等;5.風險防範;6.團隊配合的工作計劃等。
Ⅵ 中國有多少雜志社,出版社,多少種雜志
截至2006年,全國共有出版社573家(包括副牌社34家),其中中央級出版社220家(包括副牌14家),地方出版社353家(包括副牌20家),共有音像製品出版單位339家,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198家。
2006年全國共出版圖書233971種,其中新版圖書130264種,重版、重印圖書103707種,全國共出版期刊9468種,全國共出版報紙1938種。
至於名稱恐怕只有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才會有這么詳細的資料了。
2007年的統計報告未公布,2007年出版社和雜志的數量變化不會很大。
Ⅶ 雜志社與出版社有什麼區別啊
雜志社是針對讀者的。出版社是針對書商的。雜志社出的雜志還將由出版社出版,
Ⅷ 期刊雜志的出版周期
根據期刊的出版周期可將期刊分為:
旬刊,出版周期為10天;
半月刊,出版周期為15天;
月刊,出版周期為30天;
雙月刊,出版周期為兩個月;
季刊,出版周期為一個季度,即3個月;
半年刊,出版周期為6個月;
年刊,出版周期為1年。
Ⅸ 學術期刊有哪些種類
一、按照不同的分類標准,學術期刊可以分為以下種類:
1、按等級劃分:
A級學術期刊(A1級、A2級)、
B級學術期刊(B1級、B2級)、
C級學術期刊
2、按發行單位劃分:
「國家級」刊物、
「省級」刊物。
3、從內容上劃分:
哲學,語言學,文學,歷史學,考古學,經濟學,政治學,法學,社會學,民族學,新聞學與傳播學,圖書檔案、情報與文獻學、教育學、統計學、管理學,心理學等。
4、從出版類別劃分:
綜合性社科期刊、
專業性人文期刊、
高校綜合性社科學報。
二、了解學術期刊分類的意義:
學術期刊是傳播學術信息的一種最迅速、最重要的載體,是教、科研人員交流知識信息的舞台。要在國內重要學術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提高學術水平與知名度,先行了解國內學術期刊分類的相關知識,很有必要。
Ⅹ 期刊出版形式規范的規范內容
1、 期刊CN (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以CN為前綴,由6位數字(前2位為地區代碼,後4位為地區連續出版物的序號)和分類號組成。是由新聞出版總署負責分配給一種期刊的唯一代碼。
1.1 期刊CN 規定
1.1.1 CN執行《期刊出版管理規定》和GB/T 9999-2001《中國標准連續出版物號》相關規定。
1.1.2 獲得CN的期刊應持有新聞出版總署批准文件(2004年以前批準的科技期刊持有科技部文件)、期刊出版許可證,並在新聞出版總署備案。
1.1.3 一個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只能對應出版一種期刊,不得用同一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
1.1.4 CN應印在期刊封面、版權頁或封底上。
1.2 期刊CN准則
1.2.1 一個CN對應一種期刊唯一刊名,期刊更名、變更登記地(跨行政區域)應獲得新的CN。
1.2.2 一個CN只能出版一種期刊的一個版本。
1.2.3 不同文種、不同載體的期刊應分別有各自的CN。
1.2.4 CN編號後面不允許附加任何其他標識信息。
1.2.5 CN分類號應以新聞出版總署批准文件為准,不能任意跨學科更改和刊印時省略。
1.2.6 期刊出版單位不得出售、出租和轉讓CN給其他期刊使用。
1.2.7 CN應按規定格式和字體印在期刊封面、版權頁或封底上。
2 期刊ISSN (國際標准連續出版物號)
以ISSN為前綴,包括一位校驗碼在內的8位數字。由ISSN中國國家中心分配給每一種獲得CN並公開發行的期刊的唯一識別代碼。
2.1期刊ISSN規定
2.1.1 期刊社應持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准創辦期刊文件復印件、期刊出版許可證復印件和期刊出版登記表復印件向ISSN中國國家中心申請ISSN。
2.1.2 ISSN執行《中國標准連續出版物號》和《期刊出版管理規定》相關規定。
2.1.3 獲得ISSN的期刊應持有ISSN中國國家中心頒發的ISSN證書並在該中心資料庫注冊。
2.1.4 ISSN應印在期刊封面右上角、版權頁或封底上。
2.2 期刊ISSN准則
2.2.1獲得CN並公開發行的期刊應申請ISSN,期刊更名須獲得新聞出版總署批准
後申請新的ISSN。
2.2.2 一個ISSN應與該刊的CN及刊名保持一致。
2.2.3 一個ISSN只能出版一種期刊的一個版本。
2.2.4 不同文種、不同載體的期刊應分別有各自的ISSN。
2.2.5 ISSN應按規定格式和字體印在期刊封面、版權頁或封底上。
3 期刊條碼
出版物條碼是由一組按EAN規范排列的條、空及其對應字元組成的表示一定信息的出版物標識。期刊條碼由前綴碼977(3位)、數據碼(ISSN前7位)、年份碼(2位)、校驗碼(1位)以及附加碼(2位)組成,由新聞出版總署條碼中心負責製作。
3.1 期刊條碼規定
3.1.1 期刊條碼執行《出版物條碼管理辦法》和GB/T 16827-1997《中國標准刊號(ISSN部分)條碼》等相關規定。
3.1.2 期刊條碼由新聞出版總署條碼中心統一負責製作。
3.2 期刊條碼准則
3.2.1 期刊條碼應與該刊的ISSN及刊名保持一致。
3.2.2 一種期刊的條碼只能用於一種期刊的一個版本,不同文種、不同載體的期刊應分別有各自的期刊條碼。
3.2.3 期刊條碼的附加碼應與期刊出版的刊期和(或)出版的年份、月份或期號保持一致。
3.2.4 期刊條碼可以通過相關設備識讀。
3.2.5 期刊條碼應印在規定的位置,印刷質量和色彩應清晰並便於識讀。
4 期刊廣告經營
期刊刊登廣告應在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登記。
4.1 期刊廣告經營規定
4.1.1 期刊廣告經營執行《期刊出版管理規定》和相關法律法規。
4.1.2 期刊刊登廣告應持有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廣告經營許可證。
4.1.3 廣告經營許可證號應印在期刊版權頁上。
4.2 期刊廣告經營准則
4.2.1 刊登廣告的期刊須將廣告經營許可證號印在每一期期刊版權頁或封底上。
5 期刊名稱
期刊使用的名稱,包括期刊中文刊名和外文刊名。
中文期刊使用中文刊名,刊名包括分冊(分輯)刊名、不同內容版本刊名。
外文期刊使用相應語種刊名,刊名包括分冊(分輯)刊名、不同內容版本刊名。
少數民族語文期刊使用相應語言刊名,刊名包括分冊(分輯)刊名、不同內容版本刊名。
5.1 期刊名稱規定
5.1.1 期刊名稱執行《期刊出版管理規定》和《中國標准連續出版物號》的相關規定。
5.1.2 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須按創辦新期刊辦理審批手續。
5.1.3 期刊的外文刊名須是中文刊名的直譯。
5.1.4 外文期刊封面上必須同時刊印中文刊名,少數民族文種期刊封面上必須同時刊印漢語刊名。
5.1.5 期刊名稱應印在期刊封面、版權頁等處。
5.2 期刊名稱准則
5.2.1 期刊刊名由新聞出版總署批准並同時為該刊名分配CN。一個刊名對應一個CN為一種期刊。
5.2.2 期刊刊名變更須經批准並獲得新的CN;未經批准不得在刊名中增加、刪減和更改字詞。
5.2.3 一種期刊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版兩種或兩種以上期刊,不得使用同一個CN出版不同刊名的期刊,如:
◆ 一種期刊不能以增加類似版別方式,分別出版兩種或兩種以上期刊;
◆ 一種期刊不能以「社會科學版」、「自然科學版」,「教師版」 、「學生版」等字樣,交替出版兩種或兩種以上期刊;
◆ 一種教育輔導類期刊不能分別使用「XX年級」、「小學版」、「語文版」、「英語」等字樣,出版兩種或兩種以上期刊。
5.2.4 期刊名稱應出現在封面和版權頁等處。
5.2.5 期刊刊名應明顯於期刊封面的其他標識性文字。
5.2.6 期刊名稱在封面、版權頁、封底、書脊等處應保持一致。
5.2.7 期刊外文刊名的翻譯應准確並與中文刊名保持一致,不能使用不相關的外文名稱。
6 期刊主要責任單位
期刊主要責任單位包括期刊的主管單位、主辦單位和出版單位。
6.1 期刊主要責任單位規定
6.1.1 期刊主要責任單位執行《期刊出版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
6.1.2 期刊主管單位、主辦單位、出版單位變更須經新聞出版總署批准。
6.1.3 兩個以上主辦單位合辦期刊,須確定一個主要主辦單位。期刊的主要主辦單位應為其主管單位的隸屬單位。
6.1.4 期刊出版單位須與主要主辦單位在同一行政區域。
6.1.5 期刊主管單位、主辦單位、出版單位應印在期刊版權頁或期刊封面等處。
6.2 期刊主要責任單位準則
6.2.1 期刊主管單位、主辦單位、出版單位未經批准不得變更。
6.2.2 期刊主管單位、主辦單位、出版單位名稱應印在期刊版權頁或期刊封面等處。
6.2.3 未經注冊成立具有法人資格的期刊社(雜志社)的期刊,出版單位應標識為:「XX編輯部」。
6.2.4 期刊出版單位和主要主辦單位的所在地須在同一行政區域。
7 期刊印刷發行單位
印刷單位是具有印刷經營許可證可以印製期刊的機構。
發行單位是承擔期刊發行的部門。
7.1 期刊印刷發行單位規定
7.1.1 印刷單位、發行單位應印在期刊版權頁或封底上。
7.2 期刊印刷發行單位準則
7.2.1 期刊印刷單位和發行單位的刊印不應省略。
8 期刊總編輯(主編)
總編輯(主編)是主持期刊編輯和終審等工作的負責人。
8.1 期刊總編輯(主編)規定
8.1.1 總編輯(主編)執行《期刊出版管理規定》和相關法規。
8.1.2 總編輯(主編)姓名應印在期刊版權頁等處。
8.2 期刊總編輯(主編)准則
8.2.1 總編輯(主編)姓名應印在期刊版權頁等處。
8.2.2 期刊上不得出現多個總編輯(主編)。
9 期刊出版標識
期刊出版標識包括期刊編號、刊期、期刊版式設計等。
期刊編號指期刊在編輯出版過程中所採用的卷、期、年、月標識。
期刊刊期指一種期刊每年出版的頻次。
9.1 期刊出版標識規定
9.1.1 期刊出版標識執行《期刊出版管理規定》相關規定。
9.1.2 期刊須在封面的明顯位置刊載期刊名稱和年、月、期、卷等順序編號,不得以總期號代替年、月、期號。
9.1.3 期刊應按批準的刊期出版。
9.2 期刊出版標識准則
9.2.1 每期期刊封面和版權頁等處的年、月、期號標識不能省略。
9.2.2 期刊的年、月、期號標識可採用卷號和(或)總期號方式標識,凡採用卷和總期號標識的期刊,其卷號和(或)總期號應連續編排,不應隨意更改,不得使用總期號和卷號代替年、月、期號。
9.2.3 同一期刊每年出版的各期不得分別獨立設置編號體系交叉出版。
9.2.4 一種期刊的每一期應為一冊。
9.2.5 任何期刊不得以不同刊期或增加刊期頻率方式變相出版兩種以上期刊。
9.2.6 期刊不得隨意脫期出版,不應任意增減出版刊期。
9.2.7 同一期刊在每年度中的版式設計風格應基本保持一致。
9.2.8 同一期刊在每年度中各期的幅面尺寸應保持一致。
10 期刊版權頁
期刊出版情況的記錄,列載供國家版本管理部門、出版發行單位、信息資源管理等部門使用的版本資料。
10.1 期刊版權頁規定
10.1.1 期刊版權頁執行《期刊出版管理規定》相關規定。
10.1.2 期刊版權頁記錄:期刊名稱、主管單位、主辦單位、出版單位、印刷單位、發行單位、出版日期、總編輯(主編)姓名、定價、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廣告經營許可證號。
10.2 期刊版權頁准則
10.2.1 期刊須設立版權頁,版權頁位於期刊正文之前,也可設在期刊封底上。
10.2.2 期刊版權頁記錄的各個項目應完整。
10.2.3 期刊版權頁記錄的項目應與封面或封底上記錄的相同項目保持一致。
11 期刊標識性文字
期刊版權頁規定的記錄項目之外,在期刊封面或顯著位置上對期刊進行宣傳的文字。
11.1 期刊標識性文字規定
11.1.1 期刊標識性文字執行《期刊出版管理規定》相關規定。
11.1.2 期刊封面其他文字標識不得明顯於刊名。
11.2 期刊標識性文字准則
11.2.1 期刊標識性文字不得使用毫無實據的、過於誇張的宣傳語言,如:「世界排名第X名、「全球發行量最大」、「中國唯一的」、「XX領域最早期刊」、「獲獎最多」等。
11.2.2 期刊刊名的補充文字說明、期刊內容宣傳等標識性文字不得明顯於期刊刊名,不得通過顏色、位置等手段突出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