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任職
㈠ 我工作的單位是一家國有出版社,按國家相關文件已改製成企業(公司),隸屬於某部委。現在該部委直接下了
你們是部屬某出版社,按照國務院"機改"關新聞出版社部屬文化亊業單位市場化改制內的規定本應脫勾,但容由於人、財、物的具體細化改革的滯後,加之文化部政教宣傳政策的一致性要求,因而影響了改制的徹底性和一致性,從而就出現你們單位"繼續下派幹部"的情況。據我所知,這種情況在全國各地並不在少數。而且其它部委機關也存在類似問題。不過全國人大立法機關會同中組部曾下發過一個文件,下派幹部任職須徵得企業職工大會的認可才行。我所知道的就這些,不—定準確,僅供參考。…
㈡ 請問:在正規出版社做圖書出版工作需要什麼樣的學歷和資歷需要什麼專業知識具體的證書有哪些
在正規出版社做出版工作至少需要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由於此行業的特殊屬性,因回此從業者還必須答具備與此相關的資歷。通常情況下,只招收出版專業的學生。如果想做出版工作,除了要具備本科以上學歷外,還需要「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初級或中級認證。這個考試是全國統一的,每年兩次,詳情可咨詢本省的新聞出版局。
當然,如果你只是做一名校對員,那麼條件相對要低一些,只要具備本科學歷和初級職業資格認證就可以勝任了。不過可以勝任當然不意味著就一定能夠錄取。出版社,是國有企業,沒有人是很難進入的。祝您好運!我就是這個行業的,有需要幫助的可以繼續追問。很高興幫助你!
㈢ 雜志社正高職稱,轉崗到出版社,職稱怎麼轉換
答:專業技術職務系列轉換只能在副高級(含)以下進行,正高級之間不能轉換。
因工作調動或崗位變動,需轉換同級別專業技術職務系列(專業)的人員,必須取得全區范圍內有效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與所轉換系列的學術學識基礎理論相同或相近,在現轉換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經單位考核勝任本崗位工作,按規定程序提交學歷、外語、繼續教育、計算機證書、論文和業績成果提交相關系列評委會驗收確認。對跨系列(專業)基礎理論不同的,須按評審條件重新參加評審。經評委會驗收確認和評審通過的人員,下發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文件和換發證書。
轉換系列後從事相同和相近專業工作,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其任職資格年限可合並計算。轉換系列前後經合並計算達到所轉系列規定的任職年限後,副高申報正高延長兩年,中級申報副高延長一年。
㈣ 高分求成立出版社的條件!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出版屬於國家特殊行業,不允許個人或組織申請成立,就是說出版社屬於事業單位,已經改制的出版社屬於國企,是國有獨資,不能有個人或組織的股份。
三樓樓主答得很詳細,就是那個意思。
㈤ 柯直的任職情況
浙江乾衡律師事務所主任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
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理事
浙江省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浙江省婦聯婦女權益保障法律顧問團顧問
杭州市律師協會理事
杭州律師協會婚姻家庭專業委員會主任
《法治研究》雜志社常務理事 「杭州市十大公益律師」榮譽稱號
杭州市優秀法學法律工作者
杭州市人民政府「服務行業標兵」
浙江省司法廳、浙江省律師協會浙江省律師事業突出貢獻獎
中宣部、司法部「全國五五普法先進個人」
全國婦聯「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 《婚姻家庭案件律師實務策略》(主編)法律出版社
《婚姻警戒線》(中國文聯出版社)
《杭州市婦聯信訪手冊》(主編)
《我國現行涉外離婚管轄制度的缺陷及立法構想》
《離婚案件中一方婚前債務轉為共同債務問題的探討》
《涉外離婚案件律師實務研究》
《離婚時如何確定子女的撫養費》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應如何分割》
《離婚時如何確定子女的撫養費》
《世界各國夫妻財產與債務法律制度研究》
《世界各國離婚條件與子女監護制度研究》
《世界各國對外國離婚判決之承認制度研究》
《離婚中的親子鑒定》
《性與離婚關系的研究》
《世界各國涉外離婚管轄適度研究》
《世界各國涉外離婚准據法選擇制度研究》
《定金的適用范圍與處理規則》
《公路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的幾點研究》
《論可撤銷、可變更的重大誤解民事行為》
《論保證人保證責任消滅的情形》
《標會現象及法律責任》
《論「撞了白撞」及其他》
㈥ 報刊出版等單位的職員在本單位的刊物上發表作品出版取得所得,應當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咨詢熱線ZI XUN RE XIAN
您好,我是某雜志社的一名專業記者,最近我發現我的稿酬收入並入了工資,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個人所得稅,而單位微機員的稿費按照「稿酬所得」項目繳稅。為什麼同是稿酬,納稅方式不一樣?
專業解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的批復》的規定,(1)任職、受雇於報刊、雜志等單位的記者、編輯等專業人員,因在本單位的報刊、雜志上發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屬於因任職、受雇而取得的所得,應與其當月工資收入合並,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除上述專業人員以外,其他人員在本單位的報刊、雜志上發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應按「稿酬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2)出版社的專業作者撰寫、編寫或翻譯的作品,由本社以圖書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費收入,應按「稿酬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㈦ 在那家出版社任職
大家出版社任職,你這個問題問得我,我真的是不知道怎麼回答了,像我這么有才華的人,肯定是在人民日報任職啦,人民日報
㈧ 請問出版社的編輯具體幹些什麼工作
1、選題策劃
即由編輯提出出版創意。擇其要點簡單說,這里需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出版社的實際情況、出版方向、專長、發行渠道等;圖書市場的「風向」,什麼「風」已經刮過去了,現在正在刮什麼「風」,接下來可能會刮什麼「風」等,說白了,就是掌握同類書情況及目標讀者群的情況;選題的可操作性,包括組稿的難度、出版時間限制、編輯加工的難度、發行渠道兼容度、宣傳營銷難易度等。然後是做選題策劃報告,這里要包括為什麼要做這樣一本書、市場同類書情況、作者情況、市場預期、書稿特色、裝幀形式、營銷策略,有的也包括書稿內容提要、提綱及樣章等。只有選題真正成熟、具有可行性及良好的市場前景,才有可能通過出版社的選題討論會,進入下一步操作。
2、組稿
這是從空想走向實踐的第一步。組稿的方式有很多,傳統的出版基本完全靠編輯的人脈,所以要求編輯社會交往能力強,必須手勤、嘴勤、腿勤,即經常出差參加各種學會、論壇、筆會等,以結識更多的作者;多給作者打電話、寫信,以加強與作者的聯系,同時擴大自己的作者隊伍及關系網。所以,傳統的組稿方式往往是編輯做好選題策劃報告,然後從自己已經掌握的作者資源中尋找合適作者,或者根據書稿需要去結識新作者約稿。因此,傳統的出版多是「約稿」性質的。
而現在,編輯工作方式有了很大的改變,因為有了網路,編輯與作者的聯系更方便了,大量書稿也出現在網路平台上,很多編輯完全成了尋找者,只要泡在網上或者跟網站直接掛鉤,就可以獲得大量的信息及書稿。
3、審稿
一部書稿拿到手裡以後,首先通讀,判斷稿件是否符合選題設計思路或者稿件是否具有出版價值。如PASS,進入一審,即責任編輯按照出版規范進行審稿,這里包括政治、思想方面、出版規范方面(編排體例等)、語言文字方面(邏輯、文字、標點等)。如原稿水平較高,編輯則省力一點,如原稿水平較差,那就看編輯怎麼做了,負責任的編輯會具體指出書稿中的所有問題,然後回給作者修改,有時候,作者反復修改不好的地方,在經過作者同意後,編輯也會親自捉刀——這種事我干過很多次了。所以說,編輯經常自詡為「為他人做嫁的工作」。
正規出版社是「三審三校制」,責任編輯一審完辦理發稿手續,然後將書稿、審讀意見等提交二審(編輯室主任或具有副高職稱以上編輯),二審後將書稿及兩個審次審讀意見提交三審(總編、副總編或具有正高職稱以上編輯)。三審通過以後,將書稿交排版公司排版,然後進入校對流程,一校通常是校對排版公司出來的校樣與原稿的差異(因為傳統印刷都是用鉛字排版,很容易出錯),然後校樣返回給責任編輯,編輯認定校對提出的問題後,退還給排版公司改錯、出二校樣,然後給校對,進行二校,還是進行「比校」,然後再給編輯認定、退給排版公司改錯出三校樣,最後一校通常由有經驗的校對進行讀校。然後退還給責任編輯,經認定後,退給排版公司改錯,出付印清樣、軟片,編輯開付印手續,到出版部門准備付印。
4、裝幀
編輯是一本書的全程操盤手,一般在一審後,就會聯系美術編輯做封面,美術編輯會根據責任編輯提的要求和相關資料進行設計,設計完後由編輯認定,編輯滿意了,美術編輯進行拼版,然後出軟片。
版式設計,傳統出版里,版式設計一般由出版科人員完成,也是需要由責任編輯提出要求並最後驗收。不過現在,一般版式設計也會交給美術編輯甚至責任編輯自己做——這事我也經常干。
5、付印
封面、內文軟片齊了以後,一起交給出版科,包括用紙、工藝等,在流程中應該都已經確定,由出版科給印刷廠開付印單。出書以後,責任編輯還要核對樣書、給作者開稿費、寄樣書等。
6、營銷
這個規模可大可小,根據實際需要決定。
小的營銷,可能只需要在出書以後,在媒體或網路發發書評、給發行部門、圖書出版年鑒等提供一些文字資料等。
大的營銷,有時候從書稿還沒進入流程就開始運作,比如前期造勢、製造新聞事件等,到出書以後的作者簽售、發行推廣會等等,這裏手段就太多了。
7、編輯工作量
之所以單獨提出來說,是因為想讓大家明白,編輯一年到底要干多少活。前面的「審稿」里,其實就是簡單介紹了一下出版流程,但實際上,還有很多瑣碎的工作沒有來得及說,所以,一本書,如果正常操作的話,按照出版社的標准速度,至少需要兩三個月時間。而這還是指普通的本版書,如果向後面說的,搞大營銷的話,可能要佔編輯更大的精力。而在出版社,一般的編輯一年至少要出版三本以上的本版書,或者有暢銷書,能完成出版社的利潤指標。所以,編輯這個活,看似不坐班,但實際上,一年到頭、一天到晚,都沒有閑著的時候。
時間不早了,想到這些就先寫這些,以後想到了再補充。
㈨ 進入人民出版社工作需要哪些條件
人民出版社是直屬於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唯一一家出版社。始建於1921年,重建於1950年,是中國共產黨創辦的第一家綜合性出版社。人民出版社自建社以來,始終肩負著崇高的歷史使命,即:出版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黨和國家重要文獻;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普及性讀物;黨史和黨建論著;政治、哲學、經濟、歷史、法律、文化、國際問題等方面的一流學術著作,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政治、意識形態書籍的官方出版社。此外還主辦了《新華月報》、《新華文摘》和《人物》等在讀者中久負盛望的期刊,經過半個多世紀的努力,形成了包括圖書、期刊、數字音像製品在內的多類型、多層次、多媒體的產品體系,成為名揚海內外的國家出版社,為共和國的出版事業做出了卓越貢獻。招聘條件如下:
二、任職要求:
1、熱愛出版事業,品學兼優。
2、較好的文字表達能力,善於溝通,主動性和責任心強,有團隊精神;
3、2016年應屆畢業生;
4、身體健康。
參考來源:http://www.yjbys.com/sydwzp/4563079.html
㈩ 出版社是不是公司怎樣才能開一間出版社需要什麼
1、成立文化公司或者工作室,買書號,打擦邊球。
2、成立發行公司,從下游入手。
3、成立印刷公司,從上游入手。
4、成立零售終端,從市場入手。
5、個人進入圖書市場,從編輯與營銷做起。
這些都有要國家新聞出版機構審批。
申辦報紙、期刊、圖書、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應具備的條件
申辦報紙、期刊、圖書、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報紙、期刊、圖書、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的名稱、章程;
2.有符合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認定的主辦單位及其必要的上級主管機關;
3.有確定的業務范圍;
4.有注冊資本和必須的資金設備;
5.在固定的工作場所;
6.有適應業務范圍需要的組織機構和符合國家規定的資格條件的編輯出版專業人員等。
申辦單位在辦理時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申辦單位在辦理時應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
1.申請書。申請書應當寫清下列事項:
(1)報紙、期刊、圖書、電子出版單位的名稱、地址、電話;(2)主辦單位及其上級主管機關的名稱、地址、電話;(3)申辦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以及專業人員的情況;(4)資金來源和數額;(5)報刊的刊期、開本、印製場所以及設立連續性的電子出版物的名稱、刊期、媒體形態。
2.出版單位的章程。
3.上級主管機關批准申請文件。
4.主要負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以及專業職稱證明、身份證明和任職資格證明。
5.資金信用證明。
6.工作場所使用證明。
電子出版物製作單位申請備案時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電子出版製作單位申請備案時應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1.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製作單位的名稱、地址、企業類型、主要負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名稱和住址;2.營業執照;3.製作單位章程;4.主要負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專業職稱證明、身份證。
非正式出版物(內部交流)出版申請登記辦理准印證手續的范圍和程序
1.辦理非正式出版物准印的范圍包括機關、企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編印的資料匯編、工作手冊(畫冊)等。
2.編寫單位提出申請(必要時需經主管單位同意),經新聞出版行政管理機關審定,符合規定的辦理准印證。
3.非出版單位提出申請登記應載明書稿名稱、字數、印張、開本、編寫者名稱、承印單位名稱、發行對象等內容並附書稿。
申辦印刷企業應具備的條件
申辦印刷企業應具備下列條件:
1.有企業名稱和章程;2.有確定的業務范圍;3.有固定的符合生產需要場地;4.有必要的資金、設備等生產經營條件;5.有適應業務需要的組織機構和人員。
申辦單位在辦理時應提交的文件
申辦單位在辦理時應提交下列文件:
1.申請書;2.企業章程;3.可行性研究報告;4.經營場所證明;5.資金、資信證明;6.設備清單;7.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任命書、簡歷等;8.申辦企業的上級或主管部門的批復。
設立中外合資、合作印刷企業,還應提交合資、合作意向書或合同文本以及董事會成員名單。
設立出版物發行企業應當具備的條件
設立出版物發行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有企業名稱和章程。
2.從事出版物總發行業務的單位,應當是具有資格的國有出版物發行單位及國家核準的國有資本控股的出版物發行公司;從事出版物批發業務的單位必須是國有、集體所有制單位或依法設立的公司。
3.有確定的業務范圍。
4.有適應業務需要的組織機構和人員。負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員應當具有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上崗資格。
5.有必要的注冊資金。
(1)設立總發行企業的注冊資金不少於1000萬元;(2)設立批發企業的注冊資金不少於50萬元;(3)設立法人零售企業的注冊資金不少於10萬元;(4)個體零售、出租攤點的注冊資金不少於5萬元。
6.有符合規定批准許可權的新聞出版管理部門認定的能夠承擔行政責任的上級主管機關。
設立出版物發行企業的程序
第一步:經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發給出版物發行許可證;
第二步:持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
申請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手續
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應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請:
1.設立出版物總發行企業和全國性的出版物連鎖銷售組織,須向我局提出申請,經我局審核同意後,報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審批。承辦部門是發行管理處。
2.開辦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的出版物零售單位,應向我局提出申請,經審核後報新聞出版總署核准。承辦單位是發行管理處。
3.從事下列出版物發行業務,須經地市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審核後向我局提出申請,承辦單位是發行管理處;
(1)設立出版物批發企業;(2)新華書店、外文書店、出版單位、圖書進出口公司等國有出版物發行企業設立新的有批發業務的發行網點;(3)設立出版物批發、零售交易市場;(4)設立網上書店;(5)外地出版單位和出版發行企業在本市設立出版物發行企業。
4.設立其它出版物零售企業和零售、出租攤點,須向各地區縣文化局提出申請。受理和承辦部門是各區縣文化局的企業登記部門。
申請單位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申請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應當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1.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出版物發行企業(或者攤點)的名稱、地址、業務范圍、經濟類型、經營方式、資金來源和數額、主要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地址、主辦、主管單位的名稱、地址及其負責人或法定代表的姓名、地址等;
2.企業章程;
3.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4.資金信用證明;
5.主要負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學歷和資格證明;
6.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7.合夥企業的合作協議、合夥人的情況等。
辦理部門:
印刷業務管理、出版發行管理處
國家出版局關於審批新建出版社的條件的通知
1985年8月9日中宣部下達《關於暫不審批新辦報刊和出版社的通知》後,一年來,我局已基本停止審批新建出版社。但隨著科學技術、文化事業的進一步發展,要求建立出版社的仍然很多。為貫徹執行中央關於從嚴控制新建出版社的指示精神,我局擬定了審批新建出版社的條件
和辦法,並報經中宣部批准。現通知如下:
一、主辦出版社的單位必須是黨>機關和全民所有制的企事業單位。建立中央一級出版社應由部委或相當於部委一級的單位申請,所辦的出版社須有主管部委的負責人直接領導。建立地方出版社,應報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宣傳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同意,由省一級出
版行政管理部門向我局申請。所辦的地方出版社須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廳、局的負責人直接領導。
二、有明確的辦社宗旨、出書方針、專業分工和出書范圍。
三、有相當的專職編審、副編審、編輯和健全的編輯機構,以及必要的出版業務人員,申請辦社時要報編輯人員的名單,並附學歷、簡歷。
四、有辦社所需的國撥專項資金。如因出書范圍限製造成非經營性虧損,應明確由主管部門負責補貼。
五、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六、有同出書規模相適應的印刷廠和發行單位。
在建社前,人員編制和印刷條件等應事先落實,不得等批准建社後再向上級申請編制和其他條件。
高等學校新建出版社,在按上述規定辦理申請時,要同時向國家教委申請,由國家教委歸口,統籌提出審核名單。
部隊系統新建出版社,由總政治部歸口審核並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