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出版日期
⑴ 《水滸傳》是哪個出版社的
出版水滸傳的出版社有很多,例如:南方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⑵ 水滸傳張紀中版出版時間
出品時間是1997上映時間是1998年1月8日。張紀中是總製片主任。
⑶ 水滸傳的成書時間
關於《水滸傳》成書年代,歷來有多種說法。明嘉靖年間田汝成《西湖游覽志余》說成書在專南宋,萬曆年間胡應屬麟《少室山房筆叢》說成書在元代,明末金聖嘆還偽造了一篇「元人施耐庵」的《水滸傳敘》,有清一代人們都相信元代成書說。「元末明初說」成立於上世紀30年代,鄭振鐸等學者發現了《錄鬼簿續編》,因「羅貫中」的身世被確定,此說於是成為通行之說,以往諸說漸漸隱退。
⑷ 《水滸傳》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水滸傳》的時間是北宋宣和年間。
《水滸傳》作者:施耐庵,《水滸傳》的作者究竟是誰具有爭議,目前最廣泛認可的說法認為作者是施耐庵。歷史上還有其它幾種觀點,包括了羅貫中說,施惠說,郭勛託名說,宋人說等。
《水滸傳》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用古白話文寫成的歌頌農民起義的長篇章回體版塊結構小說,以宋江領導的起義軍為主要題材,通過一系列梁山英雄反抗壓迫、英勇斗爭的生動故事,暴露了北宋末年統治階級的腐朽和殘暴,揭露了當時尖銳對立的社會矛盾和「官逼民反」的殘酷現實。
(4)水滸傳出版日期擴展閱讀
《水滸傳》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用白話文寫成的長篇小說,開創了白話章回體小說的先河。它作為一種新的文體,從此在文學領域內確立了應有的地位,開始逐步改變以詩文為正宗的文壇面貌。
全書以農民起義的發生、發展過程為主線,通過各個英雄被逼上樑山的不同經歷,描寫出他們由個體覺醒到走上小規模聯合反抗,到發展為盛大的農民起義隊伍的全過程,表現了「官逼民反」這一封建時代農民起義的必然規律,塑造了農民起義領袖的群體形象,深刻反映出北宋末年的政治狀況和社會矛盾。
作者站在被壓迫者一邊,歌頌了農民起義領袖們劫富濟貧、除暴安良的正義行為,肯定了他們敢於造反、敢於斗爭的革命精神。宋江原是一位周急扶困的義士,當他被逼上樑山之後,壯大了起義軍的聲威,取得了一系列勝利。
但由於他性格的二重性和思想的局限性,在起義事業登上巔峰之時選擇了妥協、招安,最終葬送了起義事業。小說通過宋江起義的失敗客觀上總結了封建時代農民起義失敗的經驗教訓。
小說以高俅發跡作為故事的開端,意在表明「亂自上作」,高俅是封建統治集團的代表人物。作者還寫了大批的貪官污吏和地方惡霸,正是他們狼狽為奸,魚肉百姓,才迫使善良而正直的人們不得不挺而走險,奮起反抗。
同時,小說還對田虎、王慶、方臘等其他地區的農民起義軍作了一定的側面描寫,從廣度和深度兩方面深刻地挖掘出了封建時代的各種社會現象和問題,以及農民起義的深層原因。
⑸ 人民文學出版社九八年版《水滸傳》的具體日期
《水滸傳》是我國第一部以農民起義為題材,而且有很大成就的長篇小說,在中國和世界文學史上佔有極重要的地位。
《水滸傳》的作者,明人記載不一。郎瑛《七修類稿》說:「《三國》、《宋江》二書,乃杭人羅本貫中所編。予意舊必有本,故曰編。《宋江》又曰錢塘施耐庵的本。」高儒《百川書志》載:「《忠義水滸傳》一百卷。錢塘施耐庵的本,羅貫中編次。」李贄《忠義水滸傳敘》中提到作者時,說是「施、羅二公」。此外,田汝成《西湖游覽志餘》和王圻《稗史匯編》都記羅貫中作。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則說是「武林施某所編」,「世傳施號耐庵」。綜上所說,明人大致有三種說法:施耐庵作,羅貫中作和施、羅合作。現在學術界大都認為是施耐庵作。
施耐庵生平不詳,一般認為是元末明初錢塘人。《新聞報》一九二八年十一月八日登載胡瑞亭《施耐庵世籍考》一文,謂蘇北大豐白駒鎮施氏宗祠中,所供十五世祖,諱耐庵,即著《水滸》之施耐庵。以後在興化、大豐一帶又發現《施氏長門譜》等文物史料。很多研究者對上述材料的真偽持懷疑態度,尚待進一步研究。
《水滸傳》版本可分為繁本和簡本兩大系統。繁本指文繁事簡本,簡本指文簡事繁本。簡本多草率質朴,因而流行的多是繁本。繁本主要是一百回本,題作《忠義水滸傳》。著名的有郭勛刻本、《百川書志》著錄本、天都外臣序本、李卓吾評本等。另有一百二十回本,多題《忠義水滸全傳》,楊定見序。百回本和百二十回本在七十五回以後涉及的有關詔書、表文、文告中所署年月,均相同。如宋江破遼後,兩種本子都有「宣和四年冬月」的詔書(見八十九回),宋江破方臘後上給朝廷的表文署「宣和五年九月」(百回本九十九回,百二十回本百十九回)。而百二十回本「征田虎」「征王慶」二十回(第九十一回到一百十回)故事,卻根本沒有留給活動的時間,矛盾顯然,明代萬曆間有《新刊京本全像插增田虎王慶忠義水滸傳》的本子,明標「插增」,可見是後人補寫後硬插進去的。還有七十回本,研究界早已考定為清人金聖嘆所刪改,並不存在刪改者所宣揚的「古本」。所以,只有百回本可能是《水滸》故事定型成書的最早本子,也最接近傳說故事的原貌。
《水滸傳》的成書,取材於北宋末年宋江起義的故事。宋·王偁《東都事略·徽宗紀》雲:「宣和三年二月,方臘陷楚州。淮南盜宋江陷淮陽軍,又犯京東、河北,入楚海州。夏四月庚寅,童貫以其將辛興宗與方臘戰於青溪,擒之。五月丙申,宋江就擒。」又《張叔傳》雲:「張叔夜……以徽猷閣待制出知海州。會劇賊宋江剽掠至郡,趨海岸,劫巨艦十數。叔夜募死士千人,距十數里,大張旗幟,誘之使戰。密伏壯士匿海旁,約候兵合,即焚其舟。舟既焚,賊大恐,無復鬥志,伏兵乘之,江乃降。」另外,還有許多文獻,如《三朝北盟會編》、《皇宋十朝綱要》、李若水《捕盜偶成》詩、范圭《宋故武功大夫河東第二將折公墓誌銘》以及元代修撰的《宋史》等,也分別對起義軍的聲勢、活動地區、受招安或被鎮壓以及征方臘作了詳略不同和互有歧異的記載。這首先為《水滸傳》的編撰提供了歷史依據。
宋江起義的故事具有一定的傳奇性,加上當時的特定環境,水滸故事便容易在民間流傳,成為「街談巷語」的內容,自然也就進入了文藝領域。宋·羅燁《醉翁談錄》記載宋代的「說話」,有「青面獸楊志」、「花和尚魯智深」、「行者武松」等目錄。南宋人龔開作《宋江三十六人贊》並《序》,完整地記載了三十六人的姓名綽號,交代了水滸故事後面的一些情節,贊揚宋江心存忠義,不反皇帝:「不假稱王,而呼保義。豈若狂卓,專犯忌諱?」可說定下了《水滸傳》中宋江性格以及全書的基調。元代無名氏編撰的《大宋宣和遺事》中,有關於水滸故事的一段描寫,主要記敘三個故事,即楊志賣刀、晁蓋等劫生辰綱和宋江殺閻婆惜,對水滸故事的傳播起了一定的作用。特別是其中有了宋江受招安及征方臘這兩大情節,奠定了《水滸傳》的基本結構。元代雜劇中有一些水滸戲,如康進之《李逵負荊》、高文秀《雙獻功》、李文蔚《燕青博魚》、無名氏《還牢末》、《三虎下山》、《黃花峪》等。這些水滸戲,在水滸故事的流傳中,首先是擴大了描寫對象,除話本中出現的楊志、武松、魯智深,《大宋宣和遺事》中描寫的宋江、晁蓋外,還將李逵、花榮、李應、盧俊義、王矮虎、燕青等作為主角來寫。第二是人物姓名綽號更接近後來的《水滸傳》。第三是穩定了以前的一些說法和描寫,如「聚三十六大夥,七十二小伙」、「寨名水滸,泊號梁山」、晁蓋中箭身亡等。這些對《水滸傳》的創作,都起了推動作用。
《水滸傳》的內容極為矛盾復雜,從它的結構可分為兩大段。前七十回是第一大段。這一段主要寫了兩方面的內容,即抨擊統治階級的腐朽殘忍和歌頌起義英雄的反抗行動。書中首先出場的高俅,本是浮浪破落戶子弟,只因踢得一腳好氣球,被昏君抬舉做了殿帥府太尉職事。王進母子夜奔,林沖夫婦死別,楊志懷才流落,都是由於他的迫害。這樣的開頭,確如金聖嘆所評的那樣,是為揭示「亂自上作」。在高俅周圍,形成了一個封建關系網:高衙內是他的螟蛉之子,高唐州知府高廉是他的叔伯兄弟,蔡京、童貫是他的朋黨,江州知府蔡得章是蔡京的兒子,北京留守梁世傑是蔡京的女婿,華州賀太守是蔡京的門人。在他們下面,則是一些貪官污吏、土豪惡霸,從上到下,狼狽為奸,殘害忠良,欺壓良善,對人民進行殘酷的剝削和壓迫,反映了階級之間的尖銳矛盾。有壓迫就有反抗。作者用大量篇幅從正面描寫並歌頌了反抗英雄。起先是個人的反抗,如魯達、林沖的反抗。接著便是集體反抗,如智取生辰綱、江州劫法場。由攻打地主武裝到抗擊朝廷大軍,如三打祝家莊、大破連環馬。梁山泊招兵買馬,屯糧造船,成立了政權,提出了「八方共域,異姓一家」,不管什麼出身「都一般兒哥弟稱呼,不分貴賤」的政治主張,反對封建社會的階級剝削和政治壓迫,反映了廣大受壓迫人民的願望。七十一回以後,寫受招安、征遼、征方臘,是另一大段。前半寫人民反官府,是反映階級矛盾的;後半寫忠臣反奸臣,則反映統治階級內部矛盾。宋江被招安以後,水滸英雄始終受奸臣排擠、打擊和陷害,最後宋江等被奸臣害死。這樣的悲劇結局,指出了統治者與被統治者、忠與奸的矛盾的不可調和性,揭示了農民起義的一般歸宿,指出了農民階級的局限性。這實際上寄託了作者深沉的感慨、對歷史的深刻的思索。總之,《水滸傳》作者以其高度的藝術表現力,生動豐富的文學語言,敘述了許多引人入勝的故事,塑造了眾多可愛的個性鮮明的英雄形象。後世的農民起義軍從中受到鼓舞,文學藝術作品得到了豐富題材和藝術啟迪。
英、美、德、法、日等國大網路全書對《水滸傳》都有很高的評價。如《大英網路全書》說:「元末明初的小說《水滸》因以通俗的口語形式出現於歷史傑作的行列而獲得普遍的喝彩,它被認為是最有意義的一部文學作品。」它在世界上廣為流傳,對一些國家的文學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國外各大圖書館收藏了《水滸傳》的重要版本。世界各國文字翻譯《水滸傳》,有拉丁文、英文、法文、德文、義大利文、俄文、匈牙利文、捷克斯洛伐克文、波蘭文、朝鮮文、越南文、泰文、日文等。各國文字的研究論著更是經久不衰。
人民文學出版社以容與堂本為底本,參照天都外臣序本、楊定見序本等整理出版此書,初版於1975年,1981年修訂重印,在社會上和學術界都產生了很好的影響。今次出版,又重新校訂一遍,並增加了注釋,使整理工作更臻完善,可謂精益求精。校注蕆事,編輯部命余撰作「前言」,樂於從之,並記如上。
朱一玄
一九九四年十月於天津南開大學
出版說明
《水滸傳》流傳的版本很多,通行的有百回本、百二十回本、七十回本。
對於版本間的關系,一般而言,百回本和百二十回本在七十五回以後涉及的有關詔書、表文、文告中所署年月,均相同。如宋江破遼後,兩種本子都有「宣和四年冬月」的詔書(見八十九回),宋江破方臘後上給朝廷的表文署「宣和五年九月」(百回本九十九回,百二十回本百十九回)。而百二十回本「征田虎」「征王慶」二十回(第九十一回到一百十回)故事,卻根本沒有留給活動的時間,矛盾顯然,明代萬曆問有《新刊京本全像插增田虎王慶忠義水滸傳》的本子,明標「插增」,可見是後人補寫後硬插進去的。至於七十回本,研究界也早已考定為清人金人瑞(聖嘆)所刪改,並不存在刪改者所宣揚的「古本」。所以,只有百回本可能是《水滸》故事定型成書的最早本子,也最接近傳說故事的原貌。
今存百回本的最早版本之一,是萬曆末年(一六一○年左右)杭州容與堂刻本(藏北京圖書館)。原書一百卷一百回,題為《李卓吾先生批評水滸傳》,書前有四篇評論文字,正文有眉批、行間夾批和回末總評,每回前附有兩幅頗為精美的木刻插圖。這個版本上,沒有署作者名字。
本書即根據容與堂刻本標點排印,初版於一九七五年。這次重印,訂正了若干初版排校錯誤。
有關本書的整理情況,說明如下:
一、定名為《水滸傳》,並根據底本所附的《〈水滸傳〉一百迴文字優劣》所述,署撰寫者為施耐庵、羅貫中。
二、全書目錄,原在「引首」後,改移書前,以便讀者檢閱;底本書前所附四篇評論文字,改為附錄,附書後。底本中的眉批、行間夾批及回末評語,均省略未錄。
三、底本部分書頁的文字有漫漶殘缺,根據北京圖書館和文學研究所收藏的兩種容與堂刻本的殘本以及明萬曆年間天都外臣序本校補。
四、底本明顯的錯奪衍誤文字,參照一百回天都外臣序本、一百二十回楊定見序本等加以訂正。對各本均誤的文字,除顯系刻誤的錯別字酌予改正外,其餘仍保留原狀。
五、底本有不少詞語,前後用字不一致,校點時對意思完全相同而用字過於混亂的詞語,酌加統一,一般仍保留原書的歧異。
六、本書採用簡化字排版,個別有歧義、易誤解的字,仍用繁體。本書的整理工作,如仍有不妥以至錯誤的地方,懇望廣大讀者指正。
人民文學出版社編輯部
一九八一年四月
⑹ 水滸傳的作者,出版社及頁數
人民文學出版社的吧, 中國古典文學讀本叢書
作者施耐庵
頁碼為:1314頁
人民文學出版社 2005年2版
⑺ 水滸是什麼時候出版的
《水滸傳》
出版社:人民文學出版社,
書號:9787020008747,
定價:50.60元,
作者:施耐庵、羅貫中著版
字數:925000字
部門:古典文學編權輯室
最新重版日期:20110517
1975年10月北京第1版
⑻ 水滸傳的出版社跟簡介 謝謝
水滸傳的出版社——人民文學出版社九八年版。
《水滸傳》主要描寫的是北宋末年,以宋江為首的一百零八條好漢在山東梁山泊聚義的故事。
經過三打祝家莊,出兵救柴進,梁山聲勢甚大。接著又連續打退高太尉三路進剿,桃花山、二龍山和梁山三山會合,同歸水泊。而後,晁蓋不幸中箭身亡,盧俊義經歷幾多曲折也上了梁山。
梁山義軍大破曾頭市,又打退了朝廷幾次進攻,其中好些統兵將領也參加了梁山聚義。最後,梁山共招募了一百零八個好漢,排定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的座次。
面對梁山義軍越戰越勇的形勢,朝廷改變策略,派人招撫。於是,在宋江等人妥協思想的指導下,梁山全體接受招安,改編為趙宋王朝的軍隊。
統治者採用「借刀殺人」的策略,命令梁山好漢前去征遼、征方臘。連年的戰事,弄得一百零八條好漢最後只剩下了二十七個人。然而,就是這些倖存者也未能逃脫接踵而至的厄運。
統治者眼見梁山好漢們勢孤力單,便在封官賞爵後不久,對宋江等人下了毒手:宋江、盧俊義被分別用葯酒、水銀毒死,李逵又被宋江臨死時拉去陪葬,吳用、花榮也在蓼兒窪自縊身亡。一場轟轟烈烈的起義,就這樣被扼殺了。
(8)水滸傳出版日期擴展閱讀:
創作基礎
南宋時,梁山英雄故事流傳甚廣。當時的畫家、文學家龔開的《宋江36人贊並序》稱:宋江等36人的故事已遍及大街小巷;畫家也執筆為他們圖形繪影。
《水滸傳》最早的藍本是宋人的《宣和遺事》,它著力描寫了楊志賣刀、晁蓋等結伙劫生辰綱和宋江殺閻婆惜等事,對林沖、李逵、武松、魯智深等主要人物也都作了描寫。宋元之際,還有不少取材於水滸故事的話本。在元雜劇中,梁山英雄已由36人發展到108人。
施耐庵把有關水滸的故事和人物整理加工,在創作《水滸傳》過程中,忠實地接受了人民的觀點,這是《水滸傳》之所以取得偉大成就的思想基礎。
⑼ 請問水滸傳的創作時間是什麼時候
關於《水滸傳》成書時間的幾個「內證」考辨
與石昌渝先生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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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培鋒
【內容提要】
本文對石昌渝《《水滸傳》成書於嘉靖初年考》一文提出的幾個內證——宋、明土兵制度、銀元作為貨幣流通使用的時間以及腰刀、子母炮出現的年代等問題,進行了文獻核查和考證,認為石文對以上幾個問題的考證均存在史實錯誤,根據這些「內證」推導得出的「《水滸傳》成書於嘉靖初年」的結論是不能成立的。
The present paper concts a textual research to verify the claim by Shi Changyu in his paper The evidence on the completion of the book Heroes of the Marshes at the beginning of Jia-Jing』s reign about some 「internal evidence」: the Tu-Bing system of Song and Ming Dynasties, the time when silver began to be taken as an exchange currency, the time when the Yao and the Zimu Pao appeared, and etc., claiming that Shi』s analysis, based on the internal evidence proced by himself, is totally historically untenable and the conclusion he made that the book Heroes of Marshes was completed in the earlier years of Jia-jing』s reign, is also hard to believe.
【關鍵詞】 《水滸傳》=Heroes of the Marshes 成書時間=The Age of Proce 內證=Internal Evidence
石昌渝先生在《《水滸傳》成書於嘉靖初年考》[1]一文(以下簡稱「石文」)中,通過對《水滸傳》描寫的某些人物、器物等的考證,對《水滸傳》的創作年代作出新的推斷。此前,石昌渝先生還有《從朴刀桿棒到子母炮——《水滸傳》成書研究之一》[2]一文,涉及對朴刀、腰刀、子母炮等器物的年代考證,兩文論點和論據基本相同。石文詳盡列舉和考證的幾個「內證」及其結論分別為:一、《水滸傳》所描寫土兵是正德以後的情狀;二、《水滸傳》寫人們交易廣泛使用白銀,這種情況不可能發生在正統(1436—1449)之前,很可能在弘治、正德之後;三、《水滸傳》描寫的腰刀是明代中期才有的新式兵器,而凌振使用的子母炮,則是正德末才出現的新式火炮。根據以上所舉,石文得出結論:《水滸傳》決不可能寫於明初,只能是在嘉靖初年。這種從文本入手,通過與其他史料的對比、參印,進而探討文學作品創作年代的方法無疑是值得肯定的,文章的某些部分也很給人啟發。但令人遺憾的是,經筆者查考,石文所列舉的以上「內證」,或存在史實錯誤甚至是常識性的錯誤、或證據明顯不足,根據這些「內證」推斷出的「結論」也就很難讓人信服。以下,分別就石文涉及到的幾個方面作出考辨,希望得到石先生和有關專家的指正。
一、關於宋、元、明三代的「土兵」
石文列舉了《水滸傳》中出現的「土兵」形象,指出《水滸傳》中土兵的主要職能是巡察地方、緝捕罪犯,同時,「有些還要承擔都頭的勤務,其角色又類似皂隸僕役」,主要證據就是小說第二十四回武松身邊早晚都有土兵侍候,還要叫土兵到家來聽從使喚。對這些情節的列舉當然沒有問題。問題在於:這些情狀能否證明《水滸傳》中的土兵一定就是「正德以後」才會有?
石文在論證這一問題時,主要依據《宋史》「兵志」中關於「土兵」的記載,指出「土兵最初只是西北沿邊和廣南兩路設置,目的是抵禦外敵。」「土兵在實際上被朝廷當作戰斗部隊使用。因此他的編制和人員補給,地方軍事長官不能擅自變更和決定,必須由中央控制。」「南宋的土兵仍是戰斗部隊,駐扎在營寨之內,與正兵統歸軍事長官指揮。禁軍、廂軍、土兵均有被『私役』的現象,但不是《水滸傳》所寫的形同皂隸的情況」等等。總之,石文認為:兩宋「土兵」的職能是「戰斗部隊」,《水滸傳》描寫的那種「形同皂隸」和被「私役」的情況只能出現在明朝中期以後。
筆者以為,《水滸傳》所記土兵的主要職能確實是「巡察地方、緝捕罪犯」,至於其中的某些人被其上司「私役」,則只能算是特例,在任何時代都不可避免的。正如石文指出的:南宋時,朝廷將土兵制度普及到全國各路州,各州都有土兵,石文並且正確指出:「建炎三年的詔文將土兵與正兵並列,正兵當指禁軍和廂軍,其土兵之制仍沿襲北宋,只是從邊境地區推廣至內地,仍是一支戰斗部隊,還要擔當巡邏州邑、擒捕盜賊的軍務。土兵和禁軍,在地方均為巡檢司管轄,並聽州縣令節制。」還有一條被石文忽視的重要史料:《續資治通鑒》卷一百二:「宋高宗建炎二年乙未詔 :「諸路禁兵隸帥府,土兵射士隸提刑司」[3]2687頁。這說明,自南宋起,土兵之隸屬即歸提刑司,而宋代提刑司的主要職能就是負責刑獄和治安防務。南宋的這種土兵職能本來與《水滸傳》所寫相當吻合,恰好證明《水滸傳》作者熟悉南宋土兵制度。但不知為什麼,石文卻據此得出《水滸傳》所寫土兵不可能是宋代土兵而是明代中期以後土兵的結論來,令人費解。
土兵是否被「私役」,是石文用以區分宋代土兵和明代中期後土兵的一個重要依據。石文舉《宋史》「兵志」:「比聞諸路州廂禁軍、土軍,有司擅私役,妨教閱。帥府其嚴責守兵勤兵歸營,訓練精熟,以備點視。」又引南宋《慶元條法事類》卷七《按閱弓兵》訓令:「土兵、弓手令憲司責巡、尉,常切依時教閱,不得差使窩占」。 因「私役」土兵為宋朝法度所不容,所以石文據此得出「《水滸傳》作者所寫土兵也不是南宋時的土兵」的結論。其實,這些文獻記載和訓令恰好可以證明:宋代土兵被「私役」的現象非常嚴重,以致不得不加以禁止,所謂「法禁已然之後」,若無「私役」情況,也就不會有這些法律。且正如錢鍾書先生所謂「論史而盡信書者,每據君令官告,不知紙上空文,常乖實政」。[4]211頁竊以為,對古代某些法規文獻,當從反面著眼,或許可得事實真相,《水滸傳》所記不恰恰是宋代土兵被「私役」、「差事窩占」的真實寫照嗎?
在發生戰爭時,土兵確實是被作為「戰斗部隊」使用的,宋代如此,明代同樣如此。如《明史》卷一百五十九:「正統初,廷臣交薦,擢御史,巡按貴州。官軍征麓川,歲取土兵二千為鄉導,戰失利,輒殺以冒功。」[5]4334頁卷一百六十六:「四年大發兵討安南,詔觀畫方略,轉粟二十萬石餉軍。已,復命偕大理卿陳洽選土兵三萬會太平,仍令觀偵安南賊中動靜。」[5]4481頁卷一百七十四:「魯鑒,其先西大通人。祖阿失都鞏卜失加,明初率部落歸附,太祖授為百夫長,俾統所部居庄浪。傳子失加,累官莊浪衛指揮同知。正統末,鑒嗣父職。久之,擢署都指揮僉事。成化四年,固原滿四反,鑒以土兵千人從征。」[5]4643頁卷三百一七:「正統四年,莫禎奏:各村寨皆置社學,使漸風化。三五十里設一堡,使土兵守備,凡有寇亂,即率眾剿殺。」[5]8209頁石文只知引《明史》「兵志」證明「成化初年仿宋朝在邊郡恢復土兵」,但根據上述資料,明正統年間即已用土兵,且就包括「凡有寇亂,即率眾剿殺」的保安職能。石文還根據沈德符《萬曆野獲編》中的一條記載,作為明朝「正德年間土兵已基本失去了戰鬥力。此後的土兵『竟列輿皂之中,捕拿民犯』,已毫無野戰攻防的軍事價值」的鐵證,其實這是單文孤證,且誤解了沈文。沈文明說「各邊將領,又專倚家丁為鋒銳,並土兵亦久不講矣」,是說家丁家奴代替了土兵,並非是土兵職能的變異。又,《明史》卷三百十:「崇禎十二年,容美宣撫田元疏言:『六月間,谷賊復叛,撫治兩臣調用土兵。臣即捐行糧戰馬,立遣土兵七千,令副長官陳一聖等將之前行。』」[5]7991頁崇禎年間,當國家有戰事時,照樣可以調集土兵參戰,怎麼能說明代正德後的土兵「已毫無野戰攻防的軍事價值」呢?
筆者以為,根據上述史料,土兵的職能可分為「戰時」和「平時」兩種,前者自然可作「戰斗部隊」使用,後者則形同皂隸,也是可能的。在宋代,土兵就有「各護鄉土」的職能[6]9574頁,且宋代的土兵制度也並非一成不變,而是時有興廢調整。《宋史》卷二百八十五載賈昌朝上疏:「其二曰復土兵。今河北河東強壯、陝西弓箭手之類,土兵遺法也。河北鄉兵,其廢已久,陝西土兵,數為賊破,存者無幾。臣以謂河北、河東強壯,已召近臣詳定法制,每鄉為軍。其材能絕類者,籍其姓名遞補之。陝西蕃落弓箭手,貪召募錢物,利月入糧奉,多就黥涅為營兵。宜優復田疇,使力耕死戰,世為邊用,可以減屯戍、省供饋矣。內地州縣,增置弓手,如鄉軍之法而閱試之。」[6]9616頁在此,強壯、弓箭手、土兵等屬於同類,其職能與鄉軍同,怎能說宋代土兵一定都是用作「戰斗部隊」呢?
石文在談到元代土兵時,用「元代廢除土兵制度」一語一帶而過,既過於武斷,也不知根據何在。《元史》「兵志」固然沒有提到土兵,但這並不證明元代沒有土兵。翻檢《元史》,「土兵」一詞時常出現。略舉數例:《元史》卷十七:「辛亥,河西務水,給米賑飢民。江北河南省既立,詔江北諸城悉隸其省。詔漢陽隸湖廣省。左江總管黃堅言:『其管內黃勝許聚眾二萬據忠州,乞調軍萬人、土兵三千人,命劉國傑討之。臣願調軍民萬人以從。』詔許之。」[7]364頁卷一百六十八:「(陳)天祥命以十家為甲,十甲有長,弛兵禁以從民便。人心既安,軍勢稍振,用土兵收李必聰山寨,不戮一人。他寨聞之,各自散去,境內悉平。時州縣官吏未有俸祿,天祥從便規措而月給之,以止其貪,民用弗擾。」[7]3942頁卷一百四十更有「議立土兵元帥府,輪番耕戰」[7]3369頁的記載。這里,土兵既有國家徵集的,也有民間自行組織的,可謂形態多樣。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自宋至明一直有土兵,但形態多樣,更替復雜,且「戰時」和「平時」的職能有所區別。《水滸傳》所描寫的土兵當屬「平時」的狀態,隸屬於州縣,確實「形同皂隸」,但這一點絲毫不能證明必定屬於明代正德年間以後的情形,用來判斷《水滸傳》的創作年代是證據不足的。
二、關於交易使用白銀
石文提出的第二個「內證」是:根據《水滸傳》的描寫,當時社會商業活動已廣泛使用白銀作為貨幣。而在中國歷史上,白銀成為貨幣是明朝中期才發生的事情,因此《水滸傳》不可能創作於明前期。應該說,這是石文全文所犯的最大錯誤,既違背史實,也忽視了《水滸傳》中的諸多細節描寫。試辯證如下:
首先要說明的是,說「白銀成為貨幣是明朝中期才發生的事情」屬於常識性錯誤,本文僅引用俞沛銘先生《貨幣史話》一書來說明。《貨幣史話》明確指出:「宋代曾鑄造大量的金銀錢,也許可以說是中國歷史上使用金銀錢最多的朝代。」[8]139頁 「金人一向是用白銀當作貨幣來流通的。近年在內蒙古的墓葬中出土一枚砝碼形的銀錠,重約三百五十四公分,約合當時十兩。」[8]143頁總之,與南宋同時的金朝,白銀已成為主要貨幣,和銅錢、紙幣同時流通使用。元代以後,白銀更成為流通中的主要貨幣。雖然元、明兩朝初期都曾經明令民間交易禁止使用白銀,而推行紙幣,但這種禁令收效甚微,白銀已成為日常生活中的價值尺度。民間借貸、勞務報酬、物價的表示、日常貿易大都用銀,小額的買賣才用銅錢。到後來,政府非但不再禁止,而且本身收稅、發放兵餉、官俸也都用銀。另外,石文中提到的紙幣,也是在宋代就廣泛使用了:「真正的紙幣到宋代才出現,並得到推行。這是宋代幣制的最大特點,雖然民間交易仍是以鑄幣為主。」[8]138頁
石文根據《明史》「食貨志」的一條記載:「嘉靖四年(1525),令宣課分司收稅,鈔一貫折銀三厘,錢七文折銀一分。是時鈔久不行,錢亦大壅,益專用銀矣。」,便得出結論:嘉靖初年銅錢也阻滯難行,市場交易「益專用銀矣」,接著就「順理成章」地推斷出:《水滸傳》中人們交易普遍用銀子,這只能是嘉靖以後的事情。真是「盡信書則不如無書」!其實,《明史》「食貨志」的記載只能說明明代幣制的某種演變情況,而絲毫不能說明宋、元兩代的情況,且與《水滸傳》的創作年代並無必然關系。根據上述錯誤的史實判斷,石文得出如下一些結論,都是經不住推敲的:
(1)「《水滸傳》中用碎銀子付酒帳的情況,絕對不會出現在宋代。」由於石文的結論是要論證《水滸傳》創作於嘉靖初年,這里,我們只要辯析一下嘉靖前是否可以「用碎銀子付酒帳」,石文的結論即不攻自破。姑舉元曲數例,可以充分證明元朝人交易時普遍使用銀子:關漢卿《杜蕊娘智賞金線池》楔子:「蕊娘,這是我至交的朋友,與你兩錠銀子,拿去你那母親做茶錢,休得怠慢了秀才者!」[9]141頁第三折:「我與你兩錠銀子,將的去卧番羊,窨下酒,做個筵席。」[9]157頁關漢卿《包待制智斬魯齋郎》楔子:「(魯齋郎雲)你是個小百姓,我怎麼肯虧你?與我整理的好,著銀子與你買酒吃。」[9]467頁楊顯之《鄭孔目風雪酷寒亭》楔子:「我這里有些零碎銀子,與你做盤纏去。」[9]2675頁高文秀《須賈大夫誶范叔》第二折:「你穿了這衣服,還有五兩碎銀子,與你將息去。我如今開了後角門,放你出去。」[9]1026頁這些劇本里,既提到了銀子用「錠」,又寫到了「碎銀子」,既可以用來買酒吃,又可以做茶錢、做盤纏,且關、楊、高諸劇的創作年代不存在問題。這已足夠證明:石文所謂「《水滸傳》絕無使用紙幣的描寫,甚至用銅錢也罕見,市場交易不論款額大小,幾乎專用白銀。為適應商品零售小額交易,遂廣泛使用『碎銀子』,這『碎銀子』乃是白銀作為流通貨幣的形態標志,它說明白銀已經完全貨幣化了。這種情形的出現,最早也早不過弘治正德年間,據《明史》,它更像嘉靖初年貨幣情況的寫照」的推論是完全錯誤的。
(2)石文斷言《水滸傳》中絕無使用紙幣的描寫,這也是武斷。固然,《水滸傳》中沒有「紙幣」這個現代名詞,但古代「紙幣」的專用名詞「鈔」字是多次出現的,「鈔」不是紙幣又是什麼呢?且看《水滸傳》第七回:「次日,眾潑皮商量,湊些錢物,買了十瓶酒,牽了一個豬,來請智深,都在廨宇安排了,請魯智深居中坐了。兩邊一帶坐定那三二十潑皮飲酒。智深道:『甚麼道理叫你眾人們壞鈔?』」第十二回:「楊志尋思道:『卻是怎地好?只有祖上留下這口寶刀,從來跟著灑家;如今事急無措,只得拿去街上貨賣,得千百貫錢鈔,好做盤纏,投往他處安身。』」第二十四回:「等我買得東西來,擺在桌上時,我便道:『娘子且收拾生活,吃一杯兒,難得這位官人壞鈔。』」誠如石文中提到的:鈔票「久用而缺損難以換新,始終是困擾明代經濟生活的一個問題」,其實這當然不只是困擾明代經濟生活的問題,任何朝代都可能有。《水滸傳》中「壞鈔」一語,略同於今日所謂「破費」,很形象。以上三例,至少可以說明:《水滸傳》中並非只是使用銀子交易,也使用紙幣和銅錢。這種狀況恰好就是《貨幣史話》一書中所謂「幾種貨幣平行的時期」即南宋、金、元時期的真實寫照。
三、關於「腰刀」和「子母炮」
石文提出的第三個「內證」是小說中出現的兩種兵器「腰刀」和「子母炮」,認為這兩種兵器都是明朝中期後才出現的。這個結論同樣存在史料不足以支撐論點的問題,這里也略作辯證。
(1)腰刀。石文以下這段論述邏輯上實在讓人費解:
腰刀不是元代而是明代的產物,這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它出現在明代的何時呢?成化十四年(1478)遼東都司經歷司奏呈《成化十三年以後遼東開原虜寇節次侵掠防禦各官提問擬律事》述及成化十三年(1477)九月二十一日在深湖河古城北與「達賊」的戰斗中,「小旗李源斬獲首級一顆,得獲弓箭腰刀等件」,此件輯錄在朝鮮《吏文》一書中,後來朝鮮李朝折沖將軍義興衛副護軍崔世珍於嘉靖十八年(1539)對《吏文》進行修訂並加註解訓釋,崔世珍在此文「腰刀」下注曰:「腰刀,即環刀也。」可見在嘉靖十八年(1539),朝鮮一般人還只知環刀而不知腰刀。朝鮮與中國僅鴨綠江之隔,朝鮮李朝與明朝往來密切,如果腰刀在中國已經普及,朝鮮人當不會不知。由此推論,腰刀的廣泛使用當在成化以後,不為武斷吧。
真的很武斷!崔世珍的注文明明是在說:明代的所謂「腰刀」就是元代的「環刀」,本來是一種東西,在石文那裡,反倒成了腰刀是在成化以後才「廣泛使用」的證據。其實,「腰刀」與「環刀」只是稱呼不同,元代早已普遍使用,怎麼會有石文所謂「戚繼光視腰刀為先進兵器,用他來裝備騎兵和步兵」之說呢!石文的下述推斷更是離奇:「戚繼光的軍事活動主要在嘉靖後期至萬曆前期的二十多年間,腰刀並不是他的發明,但他把腰刀的形制加以定型和規范,並裝備到全軍,對腰刀的普及起到重要作用。」無論如何,我們都無法把戚繼光的軍事活動時間與《水滸傳》中出現「腰刀」的描寫聯系起來,更是無法由此推斷《水滸傳》的創作時間,因為它們之間是毫無邏輯聯系的。
誠如石文正確指出的:「腰刀,不能望文生義,解釋為系於腰間的刀。誠然,它可胯在腰間,但它是專有名詞,指一種特殊形制的短柄刀。」法國學者雷納·格魯塞的名著《蒙古帝國史》一書描述過蒙古人使用「環刀」的情況,書中並給出了「環刀」的發音「ouldou」[10]478頁,筆者以為,或許由於蒙古語「環刀」發音與漢語「腰刀」近似,故漢人多稱之為「腰刀」。姑且提出,以待詳考。元朝人其實也早已使用「腰刀」這個詞,如元代無名氏雜劇《馮玉蘭夜月泣江舟》第三折:「不想此人心中狠毒,將我母親搶去,後又趕過船來,持著腰刀,將俺父親並兄弟、家童、梅香、梢公,盡行殺死。」[9]7022頁足可證明,腰刀絕非什麼明代中後期才有的「新式兵器」。
(2)子母炮。這是石文自認為最有力的一條證據,但我以為在論述上尚有許多矛盾之處無法解釋。首先,作者承認:《水滸傳》對子母炮的構造、形制和操作過程等等都寫得不具體。接著就斷言子母炮在文獻上又稱「佛郎機銃(炮)」,而這種佛郎機銃是明朝中期後才從葡萄牙引進的,能夠寫到這種炮的人當然就一定要生活在明朝中期之後了。但作者又比較了《水滸傳》對子母炮的描寫與所謂佛郎機銃的不同,結論是:《水滸傳》的「描寫又有一些不確之處。比如說『一個母炮周回接著四十九個子炮』,就不得要領。看來《水滸傳》作者對於子母炮只是道聽途說,並未目擊實物。」這種推斷的邏輯也很奇怪,既要坐實《水滸傳》中的「子母炮」就是「佛郎機銃」,以作為《水滸傳》創作年代的證明,又要否認作者真正看見過這種炮,因此才描寫失實。其實,顯然可以有不同的結論,比如說《水滸傳》的作者在此完全是一種虛構,是「說書人的鼓噪」,也未嘗不可。要知道,《水滸傳》畢竟是一部小說呀!況且,僅僅根據「子母炮」與「佛郎機銃」的類似就斷言它們是一種東西,也是證據不足的。筆者以為,《水滸傳》所寫「子母炮」固然有些依據,比如明初人焦玉所著《火龍神器陣法》一書,記載了當時火炮、火箭由單發發展到多發的狀況。「如百子連珠炮,一次可以裝鉛彈一百枚,八面旋轉連續發射,九矢鑽心神毒火雷炮一次可以發射九支箭矢,四十九矢飛廉箭則可以同時發射49支箭簇,矢傅毒葯,見血封喉,立時而斃,大大增加了殺傷力。」[11]第十章第二節拿來比較《水滸傳》中轟天雷凌振的武器似乎更相像一些。《水滸傳》的作者很可能看到過這部書。
又,清代史學家趙翼在《陔余叢考》卷三十曾指出:「明初有火車、火傘、大二三將軍等炮,及腕口銅銃、手把銅銃、佛朗機等品。」即使被普遍認為起源於嘉靖年間的「鳥槍」,據趙翼考證明初時也已經有,但人們不知,文獻罕載,趙翼認為這是因為「明制禁外間慣用最嚴,故承平日久,皆不知用之,直至嘉靖中倭入中國,又得其傳耳。」[12]630頁趙翼的說法不無道理,蓋明朝中前期,基本上天下太平,這些武器即使有也藏之府庫;嘉靖年間,由於外患頻起,武器有了用武之地,開發較多,故後人多以為這些武器來自於那個年代。也就是說,果如石文所言《水滸傳》中「子母炮」就是「佛郎機銃」,也不能證明它一定產生於正德末,因而將這一條作為《水滸傳》創作年代的證據,同樣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綜上所述,石昌渝先生文章所列舉的幾條證明《水滸傳》成書於嘉靖初年的證據,皆存在著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本來,土兵、白銀、腰刀、子母炮等與《水滸傳》的創作年代並不一定有直接關系,但既然石先生將其與考證《水滸傳》創作年代這樣一個大問題聯系起來,就顯得非常重要。筆者的考辨也只是根據所見資料,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與石先生商榷,可能還存在很多不足和錯誤,希望得到石先生和有關專家的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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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趙翼.陔余叢考. [M]. 北京.中華書局,1963.
【原載】 《貴州大學學報》2004年第2期
⑽ 水滸傳書籍寫於幾年
目前無法確定具體時間。
書名:水滸傳 又名:水滸、忠義水滸傳、Water Margin 作者回:作者 署名多為答施耐庵,也有署羅貫中或施耐庵、羅貫中合著者。
出版時間:至晚於明中後期,版本繁冗,以明萬曆乙丑刊本、容與堂刊本,雙峰堂刊本等較有代表性
成書時間:根據現存資料,至晚於明中葉
施耐庵(1296年~1371年),江蘇興化人,原名施彥端,字肇端,號子安,別號耐庵。漢族,施耐庵祖籍江蘇泰州海陵縣,出生於江蘇興化。他是著名的元末明初文學家。是羅貫中的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