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文出版
⑴ 同人小說可以出版嗎
拿不到ISBN,但是可以作為(非法出版物)同人本,找工廠印,私下發售。當然也可以改成原創。不過有些官方會和作者合作,出官方小說 。
⑵ 有什麼好看已出版的同人小說,
誰是我的小王子(網王)
幻蓮(獵人)
幸運幸運(網王)
穎武元天(網王)
目前看到這些還是有售的……如果你喜歡的話可以上晉江看看,貌似有預售的(以前有看到,現在具體情況不是很清楚的說……)
希望採納~~~(*^__^*) 嘻嘻……
⑶ 同人文出版涉及原作者版權問題嗎
出版權和署名權是不同的權利。當然,因為要使用原作者的作品需要經過原作者的同意,但是之後有不同的情況。如果他授權出版社只是普通授權,那就不需要經出版社同意了,只要通過作者授權就可以。如果作者完全把出版權賣給了該出版社,那你就是問那家出版社購買出版權,徵求作者同意只是個程序問題了。
⑷ 同人文可出版嗎
可以自己出版啊~現在不管是二次元還是韓星之類的同人文都有些大神因為文特別受喜愛所以出了實體書~只要不嫌麻煩自己出版印刷就行啦
⑸ 新蘭同人小說系列共出版了幾本
截止到2018年8月,新蘭同人小說一共有72本。其中比較知名的如下:
1、巴黎之旅
2、十字路口
3、新一的奇跡
4、歸來的新一
5、新一的惡作劇
6、新一的秘密
7、豪門之謎
8、永不放棄
9、新一的魔法
10、聖誕之夜
11、愛情日記
12、新蘭之戀
13、血紅的玫瑰
14、櫻花平安夜
15、冒牌女友
同人小說一般都來源於動漫作品、影視作品、歌手樂隊、游戲等,類型較為豐富。
同人小說大部分是粉絲創作的。
(5)同人文出版擴展閱讀
同人小說一般是以網路小說為載體,近年來,伴隨體育人物、娛樂人物、政治人物等社會人物的高密集度曝光,同人小說當中的真人同人小說也逐漸興起。
作品形式如下:
1、完全原著演繹,即文字版的漫畫、電影或者其它。
2、原著原人物情感剖析。
3、原著原人物在原著設定下所發展出的其它劇情。
4、原著原人物在不同的時空背景下所發生的其它故事。
5、原著童話演繹。
6、其它類型。
⑹ 同人小說可不可以出版
可以的,霹靂布袋戲的同人小說都滿天飛了,我還准備買的說~
祝lz小說大賣哈~
⑺ 同人文出版的問題
你說的同人有些作品出版了,這個應該是自己聯系印刷廠出的書。沒有出版社支持的。。如果不是自己的原創同人文,而被出版的話。相信也是聯系過原作者得到同間才出的書。。這一類基本上都是自己發起號召出的書。。
⑻ 有沒有什麼同人已出版小說 推薦推薦吧
啊!!!網王的!!我知道!!但不是BL的,叫《誰是我的小王子》同人文。超好看,我看過(強烈推薦!!!)
⑼ 同人文小說能出版嗎
可以出版 但是關鍵在於你的出版形式了 知道同人大會么 所以也不是說盈利就不可以。
由於許多漫畫同人作品是以由商業漫畫中的人物為基礎進行的二次創作(又稱再創作),在日常語匯的方便上,「同人」被廣泛用於指代愛好者用特定文學、動漫、電影、游戲作品中人物再創作、情節與原作無關的文學或美術作品,即同人小說與同人畫作的合稱。然而,「同人」並不一定是再創作,也可以是原創。
個人參與與同人社團
要參與同人創作,可以以個人身份,也可以跟志同道合的朋友走在一起。如果你選擇後者,與一群有相同嗜好的人,組成「同人社團」(Circle,又稱「同人組織」或「同人團體」),就可以更方便地與朋友交流創作靈感,分享資訊,或製作同人志、同人游戲等商品販售。一些著名的商業志作家團體如CLAMP,之前就是由同人社團開始發跡的。
同人創作
同人作品包括了改編的——對正式出版的漫畫進行二次創作(再創作,re-creation);也包括原作的。
同人界中的人,時常會創作出不同形式的同人作品,包括同人小說、同人漫畫等。出版同人志是把這些同人創作跟同道中人分享的一個途徑。許多同人作品都會由同人們製成同人志,自資出版。
但也有些同人作品,不刊在同人志上,而是透過網站發表。一般來說,繪畫CG在網站發表會最為方便。而其他媒體的作品,通常都能透過網站發布。
除此以外,還有同人游戲、同人詞、同人MV、同人廣播劇等創作。而在同人志即賣會的會場內,亦常會見到正在Cosplay的參與者。
原創,指的是,人物設定是作者自己決定的。
同人與原創相對。
同人,所指的是,由漫畫、動畫、小說、影視等作品甚至現實里已知的人物、設定衍生出來的文章及其他如圖片影音游戲等等,比如神話同人,逆水寒同人,網球王子同人,棋魂同人,SD同人,銀河英雄傳說同人等。
「同人」(doujin)一詞,是日文引入的。翻查日語字典,有兩個解釋,一是「同一個人、該人」,二是「志同道合的人、同好」。這里是解作後者,然而,在一般使用時,「同人」所指的不一定是指「同好」,也可以指「自創、不受商業影響的自我創作」。即是一個「自主」的情況、一種「自主文化」。至於有說「同人」一詞為孫中山先生所創用的,我們對此說無法證實,但是大概也得有日本的使用,「同人」一詞才會流傳到本地,作如此的解釋和用法。
至於「同人界」或「同人圈」,就是同人這個界別。而「同人志」(doujinshi、fanzine)就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人走在一起,所出版的書籍、刊物,但當中以漫畫或漫畫文化有關的為主,而且絕大部分都是自資的,有別於商業漫畫,有較大的創作自由度和「想畫什麼便畫什麼」的味道。另外,「同人志」的繁體應寫作「同人志」而非」「同人志」,因為「志」和「志」在繁體字里,一早就有了明確的分工,胡亂相混只會令人誤會,易於跟其他名詞混淆;而同人志的日文寫法,也是跟繁體一樣,寫作「同人志」。
我們將探討的,也是這種漫畫同人文化。雖然說,依據上述的「同人」定義,也包括了自主性質的小說、詩詞等創作刊物。然而,在這些自主文學場域中,很少會使用「同人」一詞。這就是「同人」一詞除基本定義外,還有所使用的場域之分別。此文中的「同人」,都是指漫畫文化的同人。
不同種類的「同人志」
在同人志中,也有各式各樣的分類。首先要說的,是「原創」和「改編」之分。「原創同人志」(originaldoujinshi)是指故事人物、內容、情節等,均是自己創出來的。理論上,它們的自創成分是比較高的。至於「改編同人志」,也有人稱為「演繹同人志」,就是拿已有的其他故事,進行改編,包括改變故事情節、改換部分人物,以至合並數個故事等。雖然題材是取於現成的故事,但也有作者的創作。在藝術上,re-create也是一種創作。加上就算「原創同人志」,也不表示真的沒有其他人的元素。有時也會有別人的漫畫人物出現。甚至有部分「原創」是打別人故事的骨幹,卻披上自己創的角色、改變時間和地點等構成的。這樣掛羊頭賣狗肉,比擺明是改編的作品,更不原創。這些情況並不多,可是也足證明,有時「原創」和「改編」,並不是有楚河漢界,要兩軍對壘似的。我們也不應對某一方心存歧見,因為大家不是都在畫想畫的東西、表達自己的想法、進行自己的創作嗎?
有人把改編的同人志,再細分作「動漫改編同人志」及「游戲改編同人志」。這個分類,讀者都可以察名識義,不必由筆者再解釋了。奇怪的是,前者的英文通常叫作「aniparo」,後者則為「gameparo」,當中的「paro」是「parody」的簡寫。而「改編同人志」也被稱為「parody」。然而,「parody」一詞在字典里的解釋,通常是帶有貶義的,要麼就指拙劣的模仿,要麼就指模仿他人文體的滑稽詩文。即使你要把這詞改為中性,但「模仿」與「改編」始終是有分別的。但既然已用開了,筆者也無能力勒回馬韁。
另外,坊間亦有所謂「個人志」、「雙人志」的東西。其實一般同人志,多數集合了四、五人或以上的作品,但這些稱作「個人志」、「雙人志」的,整本都是只得一個或兩個人的作品。然而,我們並不同意從「同人志」中分化出「個人志」、「雙人志」的名稱,這樣彷彿把自己從「同人」中抽離。「同人」所指的,實際上是這種自創的同人文化,因此即使得一個人,沒有了「一群志同道合的人」的「一群」,也不應抽離自己。我們覺得,稱作完全由誰繪畫的同人志會比較恰當。同人界中亦有人把「改編同人志」簡稱作「改編志」台「演繹志」,我們也不認同這種稱呼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