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丁歷險記中國少年兒童出版社
㈠ 丁丁歷險記的中文譯本
香港版本由商務印書館出版。
台灣共有四種中譯本,先後由現代關系出版社、回時報文化出版企業股答份有限公司、台灣商務印書館及天下雜志出版社出版。現代關系出版社和時報文化的實體版本皆已絕版。
在中國大陸,中國文聯出版公司於1980年代以連環畫方式出版過丁丁歷險記,這也是改革開放之初時,中國少見的在市場上銷售的正版外國漫畫、連環畫作品。2000年中國少年兒童出版社重新出了一個版本。但由於政治原因,大陸沒有引進其中的丁丁在蘇聯一冊。
在台灣和大陸的譯本中,對畫冊均有加註文字,這些文字是原創作中所沒有的,原出版者也對這些多加的文字表示異議。
㈡ 請問哪個出版社出的,哪個版本的「丁丁歷險記」比較好
《丁丁歷險記》是中國少年兒童出版社正式引進到國內的,版本當然是中少專社的最好,而且屬是唯一正式授權引進的。現在市場上基本都是2009年版的。
你可以去當當網查一下,輸入《丁丁歷險記》後,各個版本都在了,許多讀者購買後有評論,評論多好評多的一般是比較好的,你可以參考購買。
㈢ 用知識產權有關知識分析《丁丁歷險記》的案例
首先你要清楚什麼要件才算侵犯著作權。
侵犯著作權的構成條件
著作權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侵犯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權益,情節嚴重的行為。我國《著作權法》第15條、第16條規定了15種侵犯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的行為,但是根據本條規定,只有下列四種侵權行為可以構成本罪: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行為。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即指未經過著作權人的同意。著作權人一般指作者,也可能是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根據《著作權法》規定,由法人或非法人單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單位視為作者,享有著作權;演繹作品著作權由演繹人享有,合作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如其中的作品可以單獨或分割使用的,其作者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電影、電視、錄像作品的導演、編劇、作詞、作曲、攝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其他權利由製片者享有,如果劇本、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的,其作者有權單獨行使其著作權。任何未經上述人員同意而使用其作品的,均屬於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行為。
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規定,復制是指以印刷、復印、臨摹、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多份的行為;發行是指為滿足公眾合理需求,通過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眾提供一定數量的作品復印件。根據本條規定,復制與發行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整體行為,應同時具備才構成本罪,如果僅僅具備其中一個方面的則不符合本罪行為特徵。當然不同行為人事先通謀而分別實施復制、發行的,屬於共同犯罪,仍然可以構成本罪。
2、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行為
出版是指把作品編輯加工後,經過復制向公眾發行的行為。出版實際上是一種特殊的復制發行。出版者出版圖書,一般需要經著作權人授權而取得對作品的專有出版權。專有出版權是指出版者對著作權人交付的作品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以原版、修訂版方式製作成圖書並予以發行的獨占權利。它是一種與著作權有關的重要權益,同樣具有排他性,他人不得行使,否則構成侵權。
3、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行為
這是一種侵犯錄音錄像製作者著作鄰接權的行為。錄音錄像製作者即製作錄音錄像製品的人,由於他們不僅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更付出了相當的獨創性勞動,對其製作的音像製品也依法享有許可他人復制發行並獲得報酬的權利,他人未經許可復制發行其音像製品的,當然是對其權利的侵犯。
4、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行為
這是一種借他人之名非法牟利的行為。它不僅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 (主要是署名權),而且必然會影響他人美術作品的銷售,從而間接侵犯他人的財產權。同時這種行為還欺騙了社會公眾,對我國文化市場秩序具有相當的危害,因此應予以懲治。
值得探討的是,本條把「製作」與「出售」以頓號分開作並列規定是否意味著有其中之一行為即可構成本罪?我們認為,結合構成本罪的前面三種行為方式,此處應理解為「製作並出售」或「為出售而製作」才構成本罪,這樣其與「復制發行」和「出版」一樣作為本罪在客觀方面的行為表現之一才有其合理性。從主觀上看,也只有既製作並出售或為出售而製作才能表明行為人具有營利的目的。
根據本條規定,上述四種情形還必須是違法所得的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才構成本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侵犯著作權的犯罪的決定)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屬於「違法所得數樁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嚴重情節」:因侵犯著作權曾經兩次以上被追究行政責任或者民事責任,又侵犯著作權的;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十萬元以上,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支十萬元以上的;造成其他嚴重後果或者具有其他嚴重。
㈣ 丁丁歷險記·藍蓮花的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中國抄少年兒童出版社襲; 第1版 (2009年12月1日)
叢書名: 藍蓮花
平裝: 62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16
ISBN: 9787500794622
條形碼: 9787500794622
尺寸: 22.2 x 16.4 x 0.4 cm
重量: 159 g
㈤ 丁丁的《丁丁歷險記》主人公
丁丁是一名年輕的記者,但他從不做記者做的事情,他更像一個偵探。勇敢、善良,不懼怕任何人和任何勢力,和平和正義的象徵。丁丁從來都是坐不住的,在非洲,在美洲,在印度,在中國西藏、上海,都留下了丁丁的腳印。甚至他成為了在月球上探險的第一人。
《丁丁歷險記》大事件
1.1907年5月22日,喬治·雷米出生在比利時的布魯塞爾。
2.1924年,喬治·雷米開始使用埃爾熱(Herge)這個筆名。
3.1926年,埃爾熱首次在雜志《比利時童子軍》上創造了《冒失鬼巡邏隊長托托爾》。(Totor,Leader of the Cockchafer Patrol),這就是丁丁的前身。
4.1928年,埃爾熱給《冒》的故事增加了一條叫白雪(法語譯成Milow也就是米盧)的小狗。它是丁丁的好夥伴。
5.1929年1月10日,丁丁和白雪在兒童讀物《小20世紀報》(Le Petit vingtieme)上誕生。
6.1930年,埃爾熱創造了Quick和Flupke兩個布魯塞爾壞蛋.他們在Le Petit vintieme上以獨立的小故事形式出現.出版丁丁第一集<記者丁丁在剛果>。
7.1934年,比利時的Casterman出版社成為《丁丁歷險記》的出版局。同年,埃爾熱與中國留學生張充仁遇見,促成他創作生涯的關鍵性轉折。埃爾熱開始重視故事主線的重要性和真實背景的必要性。他開始認真對待丁丁的創作,而不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游戲。
8.1939年,因埃爾熱的作品《藍蓮花》產生的深遠意義,作為《丁丁歷險記》的創造者受到宋美齡的邀請,但即將到來的歐洲戰爭使之不能成行。
9.1940年5月10日,德軍入侵比利時,Le Vingtieme siecle報和Le Petit vingtieme報停辦。《黑金之國》的創作擱淺,中止了八年。
10.1942年,Casterman出版社決定將《丁丁歷險記》以全彩色(62頁)印刷出版發行。
11.1946年,《丁丁歷險記》雜志第一期在比利時出版,這是一份由Raymond Leblanc的反對派為年輕人創辦的。
12.1953年,《月球探險》中的丁丁「登上月球」,比阿姆斯特朗踏上月球早了16年。
13.1960年,丁丁真人版電影登上銀幕。比利時年青演員Talbot在《丁丁和金羊毛》中飾演丁丁。1964年這名演員在影片《丁丁和藍桔子》中再度出演丁丁。埃爾熱發現了這種現代藝術形式,這給他帶來了新的創作熱情的源泉。
14.1969年,布魯塞爾的Belvision工作室根據《太陽的囚徒》創作了同名卡通片。
15.1973年,Casterman出版社出版了第一卷埃爾熱全集。由此《丁丁在蘇聯》在絕跡40多年後再度問世。
16.1976年,紀錄片《丁丁》出現在屏幕上。此片主要圍繞丁丁和他的創作者。同年9月29日,一尊丁丁和白雪的銅像在布魯塞爾落成。
17.1982年,為了慶祝埃爾熱75歲生日,比利時天文協會將一顆新發現的行星以他的名字命名,埃爾熱行星位於火星和木星中間。
18.1983年3月,埃爾熱與世長辭,共創作《丁丁歷險記》25部。
19.1986年,《丁丁和阿爾發藝術》(《丁丁和字母藝術》)出版。這是《丁丁歷險記》的最後一部未完作品。
20.1988年,《丁丁歷險記》黑白連環畫在中國銷售量達到300萬冊。
21.2001年,中國少年兒童出版社出版了《丁丁歷險記》22冊彩色版全書,採用國際標準的16開大開本。
22.2004年1月10日,是「丁丁」75歲誕辰。比利時將丁丁形象鑄成一枚面值10歐元紀念銀幣,並作為新版的歐元硬幣流通使用。
23.2004年1月份,《丁丁歷險記》系列動畫片首次在中央電視台青少頻道播出。
2004年4月,鴻運視聽製作有限公司計劃推出該部動畫片的音像製品在全國同步發行。
2004年1月10日,風靡世界的系列漫畫《丁丁歷險記》的主角丁丁75歲了!
一個有著非常中國化名字的漫畫系列———《丁丁歷險記》,在網上、在書店留住了更多成年人的目光,它就像一個書箱,打開它們,觸及那些陳舊的書頁和記憶中一幅幅畫面,彷彿打開了我們對童年的隱約回憶、年輕時代的瘋狂痴迷及對未來的憧憬與幻想,一切都歷歷在目,讓我們感慨不已。憑借對那個時代發生的大事的濃厚興趣,埃爾熱將歷史時間和虛構情節巧妙結合。通過他的明快的繪畫藝術和清晰的敘述能力,埃爾熱為歐洲的漫畫奪得了極高的榮譽。
㈥ 誰有丁丁歷險記的書,英國 邁克法爾著,鄒曉平譯 中國少年兒童出版社出版,這個版本的在哪裡可以買得啊
http://search.dangdang.com/search_pub.php?key=%B6%A1%B6%A1%C0%FA%CF%D5%BC%C7這里就有了抄 當當的 直接網購就好了 便宜很多的
㈦ 丁丁歷險記 漫畫哪個版本好
前些年繼上色動畫之後出版的大本彩色漫畫很不錯,不但把原來不回平滑的線條修改的柔答和了,顏色也都上的很貼切,略翻了下,翻譯都沒有問題。就是開本稍大,而且印象里不是標準的十六開之類的。。。擺在書櫥里很別扭,而且因為太大了,每一本都變得很薄,翻起來沒感覺。個人還是喜歡原來的黑白小兒書,翻譯風趣,雖然有少數地方筆觸不夠細致但是總體看著卻別有一番韻味。而且每一頁上的漫畫都安排的恰到好處,不多不少,不會讓人覺得密密麻麻而感到累,反而吸引你一直往後翻。
㈧ 《丁丁歷險記》版本甚多,你更喜歡哪個
暑假馬上到了,中少圖書為家長和孩子們准備了一份假期好禮——解密《丁丁歷險記》閱讀課。
《丁丁歷險記》是比利時著名漫畫家埃爾熱歷時45年精心打造而成的,自「問世」以來,已經陪伴全世界的讀者走過了90年的閱讀歷程,受到了全世界人們的喜愛。
《丁丁歷險記》是一部歷險探奇故事,光是精彩有趣的情節,就足以抓住小讀者的眼球了。
但是,出版《丁丁歷險記》的圖書編輯想告訴大家,看《丁丁歷險記》只看有趣的劇情、驚險的故事、插科打諢的笑料,那就太可惜了。
因為,《丁丁歷險記》之所以能夠90年暢銷不衰,除了以上因素之外,還有很多蘊含在圖書背後的故事:
不容忽視的歷史背景
《丁丁歷險記》誕生於1929年,「丁丁」陪伴全世界不同年齡的讀者,一同走過了資本主義殖民後期、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後東西方「冷戰」時期,並將這些個時期內的世界格局、社會背景、歷史事件、敏感話題,全部忠實、准確地融入到作品之中。
豐富的知識內涵
在丁丁歷險探奇的背後,有非洲廣袤的野生草原,有印第安部落的風土民情,有超越現實的探月旅行……作者埃爾熱留給讀者的,簡直就是20多座知識的寶庫。歷史、地理、天文、數學、物理、化學、常識、外語……一切的知識都被這位大師巧妙地繪入到作品的畫面之中。
需要深度品讀的人文情懷
《丁丁歷險記》的成功源自作者埃爾熱對連環畫創作的發現和奠定。從《丁丁在蘇聯》對歐洲主流價值觀的盲從,到《藍蓮花》堅持自己的政治立場;從創作初期,單純追求故事的趣味性和獵奇性,到後來堅守藝術家的社會責任,為讀者真實客觀的展示現實世界。
除了故事本身,埃爾熱作品背後的創作故事,他的每一次成長,都值得跟孩子深入探討。
以上因素,孩子自己看,可能很難理解到位。
所以,中少圖書邀請《丁丁歷險記》圖書編輯李橦老師為孩子逐本解讀「丁丁」,解密《丁丁歷險記》背後的故事。
李橦老師是中國少年兒童新聞出版總社的資深編輯,負責編輯出版、宣傳推廣《丁丁歷險記》10餘年,了解「丁丁」台前幕後的大事小情。
話不多說,現在就來聽李老師講一個「丁丁」背後的小故事——
剛果的小朋友讀不到《丁丁在剛果》
眾所周知《丁丁歷險記》中文版第一集是《丁丁在剛果》。但是,你知道嗎,剛果的小朋友是讀不到這本書的。
《丁丁歷險記》
【比】埃爾熱
王炳東 譯
中國少年兒童新聞出版總社
內容簡介
《丁丁歷險記》是由比利時著名漫畫大師埃爾熱傾其畢生心血,精心創作的一部系列連環畫佳作。
書中講述了一個名叫丁丁的年輕記者和他忠實的搭檔——小狗米盧,以及他的夥伴們——阿道克船長、向日葵教授、警探杜邦和杜龐兄弟,一起周遊世界各地,懲惡揚善,歷險探奇的精彩故事。
「丁丁」自問世以來,已經陪伴全世界的讀者走過了90年的閱讀歷程,更一直因其不朽的藝術魅力而備受全世界人們的喜愛。90年來,這部作品在全球總共被翻譯成了七十多種文字,銷售數字超過3億冊,遍及世界各大洲。
可以說,「丁丁」影響了好幾代不同膚色、不同國籍的少年兒童,陪伴他們一起遨遊世界,增長見聞,共同成長。
2001年,中國少年兒童出版社由比利時卡斯特曼出版社授權,採用國際標準的16開大開本,以英譯本為依據,首次在中國正式出版了《丁丁歷險記》22冊彩色版叢書。
2010年中國少年兒童新聞出版總社和比利時Casterman出版社再度強強合作,以法文原版圖書為依據,邀請國內*知名的專家學者完成*譯著,傾情為中國的廣大讀者奉獻上一道原汁原味的饕餮盛宴!
㈨ 想買套《丁丁歷險記》的連環畫,哪個版本的比較好
我是天津連藏聯誼會秘書長,您所提的老版本系中國文聯出版社1982-1885年期間的,共內46冊,比您掌握的多容兩冊,此套小兒書是連環畫愛好者十分重視的套書,目前市場價9品已達5000元以上,您財力許可的話當然是買這套收藏。如果為了欣賞可買青海或中國少年兒童出版社的彩板書,價格400元左右吧。
㈩ 丁丁歷險記之在黑金之國的出版社是什麼
中國少年兒童出版社、中國文聯出版公司這兩家都引進過,早期的系列作品應該是少年兒童出版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