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定價目錄
❶ 物價局是屬於什麼部門
物價局隸屬發改委,系部門下屬機構,屬於行政部門,既不是商務部,也不是工商部。
物價局的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草擬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和價格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編制我省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2、負責全省價格總水平的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研究提出控制物價總水平的目標和措施;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參與重要商品儲備制度的動作和監督;參與協調與價格總水平變動相關的決策研究。
3、負責全省價格監測體系和價格信息網路建設;監 測、分析、預報市場價格動態和變化趨勢,及時反映市場物價方面的重要情況和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4、研究制訂全省定價目錄和管理辦法;按照批準的定價目錄和定價許可權,制定我省的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公布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
5、審定、調整列名管理的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及中介服務收費;會同財政部門審定、調整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組織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性收費許可證制度和年度審驗工作。
6、物價局標志含義:紅盾+華表+W
(1)紅盾紅盾代表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2)華表:堯舜時期就有華表,那時是路標,從秦始皇開始,華表一般採用最堅硬的花崗石打造,頭上常盤踞雄獅,周身纏繞蟠龍,完全成了一種專制集權的象徵。天安門的華表給人一種庄嚴的感覺。
(3)W代表物價的「物」的WU的第一個字母。
(1)上海定價目錄擴展閱讀
物價管理體制:
1、國民經濟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實行價格管理的組織機構及規范制度的總稱。
2、其主要內容包括:物價管理機構的設置、職責和許可權劃分,管理對象范圍的確定,對各類商品價格、比價、差價的管理政策、管理原則、管理方式方法等。
3、中國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物價管理體制。各級物價管理部門既受同級人民政府領導,又受上級物價部門領導。國務院負責制定和批准國家物價方針和政策,物價法規和物價計劃。
4、國家物價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管理重要的工農業品價格、重要的交通運輸價格、重要的非商品收費和物資管理費。
5、地方政府物價部門和有關業務主管部門管理比較重要的工農業品、比較重要的交通運輸價格和非商品收費。
❷ 請問城市公共客運交通服務水平評價標准有哪些
問的是評價標准,答管理辦法?
驢唇馬嘴也能吻到一起了~~
城市公共交通服務質量的好壞
主要通過方便性、迅捷性、准時性、
舒適性、安全性和經濟性等6個方面內容來體現。
服務能力水平,是指城市公共交通所具備的服務功能強弱。
主要內容包括:
①城市居民採用公交出行所需最大時耗;
②乘客換乘系數;
③線路網密度;
④站點服務面積覆蓋率;
⑤發車頻率;
⑥運送速度;
⑦日均滿載率;
⑧線路非直線;
⑨線路長度。
不知道你要做什麼用,如果只是想了解,我簡單說下評價標准
上述9項里,滿足9項,是一級
滿足8項,二級
滿足7項,三級
滿足6項,四級
少於6項,五級
一共就有五級,所以要是評了五級,就掛了
其中細化成各種指數
還有具體的分
比如二級,滿足8項吧,8項里還分出小要素打分,按%來折算成相應指數。
你要是寫匯報材料,可以給你具體建議,參看下面的書
李相勇的《城市道路服務水平的模糊綜合評判》
交通運輸系統工程與信息2002.8
《公共交通服務質量的模糊評定法》
佛山大學學報,1997.8
尹峰,李楓的《公共交通服務水平的模糊評價》
上海交通大學學報,2000.34
這個比較火,
很多寫公共交通服務水平分類型分析的都用這個評價方法,
你要是在校園內萬方應該就能查得到。
❸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全委日常政務和事務;負責文電信報的運轉和管理;負責督辦、保密、檔案管理、政務和政府信息公開;負責人大書面意見、政協提案、信訪辦理;負責內外事接待、後勤服務管理、委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
政策法規處
組織制訂和協調綜合性的重大政策和方案;跟蹤評估有關重大政策的實施情況;組織協調管理委重大課題研究工作。負責組織、推進委立法、普法、法規協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工作;負責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負責委新聞信息發布工作。
組織人事處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委機關幹部和委系統單位領導幹部的隊伍建設、調配、任免、培養、考核和獎懲等工作;負責委機關和委系統單位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勞動工資、人事檔案與信息、統戰和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根據市有關部門授權,組織開展本市高級經濟師(綜合經濟系列)的評審工作。
國民經濟綜合處
組織研究提出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思路建議,編制下達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組織開展上海市經濟社會形勢監測分析和年度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調研工作。
發展規劃處
組織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草案;研究提出本市經濟、社會和城市中長期發展戰略;指導部門和區縣中長期規劃編制工作;組織編制本市主體功能區規劃、重大區域性規劃和重大綜合性規劃。
綜合改革處
研究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和擴大對內對外開放的有關問題,擬定全市中長期改革規劃和年度改革工作安排。組織研究、論證和擬定本市綜合性體制改革方案,研究推進所有制結構調整、市場體系、市場中介機構、社會文化體制、行政管理體制等專項領域改革。指導推進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固定資產投資處
監測分析本市固定資產投資運行狀況;管理政府投資項目庫,組織提出年度重大建設項目計劃草案;負責平衡市級建設財力,編制年度投資計劃;負責許可權范圍內項目的審批、概算核定、核准、備案或初審;負責內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的確認或初審、工程咨詢、中央招標代理等相關資格認定的初審。
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處
研究提出本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建議,擬定本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綜合性政策。按許可權核准或轉報本市重大外商投資、間接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項目。
地區與區域經濟處(農村經濟處)
研究提出並推進落實本市統籌城鄉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措施。協調「三農」發展和區域合作中的重大問題和有關政策。指導和聯系區縣經濟社會發展工作。
城市發展處(交通發展處)
負責本市交通運輸、房地產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並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或審核轉報相關領域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產業發展處(服務業發展處)
組織研究提出本市產業發展戰略,組織擬訂本市綜合性產業政策;綜合平衡相關產業發展規劃,負責協調工業和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本市產業布局意見;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或審核轉報本市工業內外資重大項目。
高技術產業處
綜合分析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自主創新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或審核轉報本市高技術產業、自主創新和信息化領域的項目;推進信息化的發展。
能源處
研究提出本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法規,負責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本市能源的綜合平衡和宏觀調控;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或審核轉報本市能源項目;組織管理本市天然氣、成品油等能源儲備;發布能源信息;指導能源科技進步。
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
研究解決經濟、社會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政策;組織編制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生態環保、水務和綠化市容等方面的規劃和政策,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或審核轉報上述領域的項目;負責本市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的綜合協調工作。
社會發展處(人口綜合處)
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或審核轉報社會發展建設項目;協調平衡人口、教育、文化、衛生(包括食品葯品監督)、計生、體育、民政、旅遊、社會管理等重大問題及政策,推進社會事業發展和社會建設。
就業分配保障處
統籌研究和綜合平衡本市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以及醫葯衛生等領域的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點法律、法規;參與編制相關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市社會就業、分配和保障議事協調機構和市醫改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經貿流通處
研究提出本市貿易發展戰略和物流業發展規劃;協調本市重要商品的供求平衡和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國家發展改革委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授權機構職能;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和審核轉報商貿流通領域建設項目;負責市級重要商品儲備的日常管理。
財政金融綜合協調處
研究分析和平衡協調本市全社會資金狀況,研究提出政府重大項目投融資方案;負責協調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推進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發展;統籌安排建設性資金和財政專項資金。
價格監測監督處
負責本市價格總水平和重要商品價格的監測、分析和綜合調控。依據《上海市定價目錄》,制定和調整原料奶、食鹽、房地產等相關價格管理辦法和標准。依法對重要商品價格發生異常波動時採取相應的價格干預措施。
價格管理處
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擬定屬於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管理的電力、熱力、燃氣、成品油、城市公共交通、供水和污水處理、通信等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並組織實施。
收費管理處
擬定本市行政性收費標准;擬訂政府定價范圍內的重要公益性服務、中介服務、經營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准。擬訂政府還貸公路、經營性公路通行費標准;負責發放收費許可證及組織實施年度審驗。
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處
研究提出深化本市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政策、措施的建議,擬定階段性改革思路和重點工作計劃,協調推進落實本市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工作,承擔市醫改辦的日常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
協助黨組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受理管轄范圍內違紀問題的控告檢舉和不服黨紀、政紀處理的申訴。
直屬機關黨委
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開展形勢任務教育,安排委黨組中心組學習,指導基層黨組織、工青婦組織開展工作,做好黨員發展管理、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機關文體、募捐活動及上級交辦的工作。
上海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
組織擬訂上海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協調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的有關問題;負責國民經濟動員能力建設,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上海市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
負責本市政府投資項目的稽察、信息收集和分析;指導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管。會同有關部門檢查區縣、有關部門和相關行業執行投資政策和規定的情況,並提出監管意見或建議。
❹ 上海港外堆場是怎麼收費的謝謝
附件一:
上海市國際集裝箱貨運站、中轉站收費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國際集裝箱貨運站、中轉站(以下簡稱港外堆場)管理,規范收費行為,統一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並按照《上海市定價目錄》的規定,特製訂本收費規定。
第二條 凡在本市境內從事國際集裝箱堆場業務(除上海港港區外)的收費,均應執行本規定。
第三條 除另有規定外,港外堆場作業服務的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經營企業可以根據市場變化,在規定的收費標准內實行下浮。
第四條 計費單位和辦法
(一)集裝箱以箱為計費單位。
(二)貨物的計費噸分重量噸(W)和體積噸(M)。重量噸為貨物毛重,以1000千克為1計費噸;體積噸為貨物「滿尺丈量」的體積,以1立方米為1計費噸。計費單位為「W/M」的貨物,按貨物的重量噸和體積噸擇大計算。
(三)每一提單或裝貨單每項貨物的重量或體積,起碼以1計費噸計算,超過1計費噸的尾數按0.01計費噸進整。同一等級的貨物相加進整。
(四)以日為計費單位的,除另有規定外,按日歷日計,不滿一日按一日計;以小時為計費單位的,不滿一小時按一小時計。
(五)每一計費單的尾數不足1.00元的進整至元,起碼收費額為10元。
(六)貨方應准確提供笨重、危險、超限貨物的明細資料。無明細資料的,作業服務均按該提單或裝貨單貨物中最高費率計收費用。
凡提單、裝貨單未列明集裝箱內貨物重量或體積的,在計收相關費用時按20英尺集裝箱折算25立方米、40英尺集裝箱折算55立方米、45英尺集裝箱折算62立方米計算。
第五條 集裝箱拆、裝箱作業收費實行包干。除另有規定外,拆、裝箱作業應實行委託,並由委託方支付拆、裝箱包干費用。
❺ 政府"管"與"放"的邊界怎麼定
「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明確要求,在上海化為全面深化價格改革的具體行動。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在全國地方上率先修訂《定價目錄》時,政府定價項目數量「砍」掉一半多。
如果說,1992—1998年價格管理主要是放開主副食品價格,基本取消生產資料價格「雙軌制」;1999—2012年,是完善資源產品價格形成機制;那麼,2013年以來,就是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總體要求,進一步釐清政府和市場的邊界。此次上海率全國之先修訂《定價目錄》,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進行的。
政府定價究竟遵循什麼規則?市場作為到底如何真正發揮?在大量的「放」與少量的「管」之間,政府與市場的邊界又該怎麼定?
放與不放,取決於市場競爭格局
這次政府定價項目為什麼減去這么多?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解釋:從2002年舊版《定價目錄》推出到現在,市場化程度進一步提高,原目錄中的部分行業和領域,市場競爭格局已經形成,具備了放開價格管制的條件。在這些已經具備放開價格管制條件的行業和領域,將定價權交給市場,可以讓價格起到資源配置的「信號」和調節作用,促進市場競爭和生產要素合理流動。
比如,工程造價、施工圖文件審查等一批專業服務的價格,放開了。
其實,放與不放,都有理。在這些專業服務發展初期,市場不健全,機構數量少,服務機構與服務對象之間地位不對等,當時由政府定價,有利於維護價格秩序、維護消費者權益。
而目前,隨著專業服務市場准入逐步放開,市場競爭已日益充分,企業即使自主定價,也不會「野豁豁」開價,在充分競爭市場,拼的是服務質量。政府選擇此時放開定價,時機恰好。
再比如,這一次放開了二手房買賣中介服務的收費價格最高限價。其實,目前該服務的平均實際收費水平約為成交價的1.6%,已經低於2%的最高限價,原先定的上限已經沒有存在的必要。而價格放開後,反而有利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經紀服務行業競爭,提供質優價廉的多樣化服務。
部分保留,是為保基本和限壟斷
那麼,新版《定價目錄》中,哪些政府定價被保留?保留又是出於怎樣的考慮?
記者了解到,在有限的保留在定價目錄中的項目中,相當一部分是為了保障基本服務做的「托底」,或者說為控制壟斷所設的「封頂」。
修訂後的《定價目錄》,分為重要公用事業、基本公共服務、重要專業服務三大類別。
其中,重要公用事業主要保留了電、燃氣、供排水、交通運輸中具有壟斷性質的21個項目,對於這些重要公用事業中的壟斷環節,以及市場競爭不充分或服務雙方達不到平等、公開條件的商品和服務,納入政府定價管理,是為了「限壟斷」。
基本公共服務,主要保留了教育、醫療、養老、殯葬、住房、文化、環境保護、公共設施等方面的22個保基本項目。對於這些重要公益性服務,合理區分基本和非基本服務,強化基本服務政府定價管理,推進非基本服務價格形成市場化,這體現了「保基本」。
此外,還有一些重要專業服務類項目保留在定價目錄中,主要有道路車輛救援、犬只狂犬病免疫等10個項目。這些項目大多比較「冷門」,市場參與主體還很少,競爭不充分,服務雙方達不到平等、公開條件,暫時仍由政府定價。而另一些專業服務則放開了價格,比如貨運出租汽車,已經具備相當的可替代性,即便放開限價也不會導致漲價。
市場定價,不等於放任不管
而隨著一大批定價目錄的放開,很多項目的定價將由市場說了算。很多人也擔心,有的項目的價格不設上限了,會不會出現「漲價潮」?
其實,深化價格改革的另一面,正是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通過放開政府定價許可權,將政府價格管理的重心,從直接制定價格水平轉到價格公共服務和事中事後監管上來。據了解,更多價格開放給市場後,政府將不會「袖手旁觀」,而是發揮更多服務和監督的作用,多措並舉確保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基本穩定,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
「對於這些放開的領域,價格不再是物價部門說了算,但有關部門會聯合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和消費者等各方力量,強化市場價格行為監管。」據悉,對於經營者自主定價項目,政府部門將加強市場價格行為監管,督促經營者做好明碼標價、收費公示工作。如果有價格欺詐和價格壟斷行為的,會嚴厲查處。此外,還將加強價格監測分析預警,掌握重要商品和服務市場價格動態,引導行業協會、專業組織開展價格信息服務,提高商品和服務價格信息透明度。
而對於那些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項目,則將進一步推行定價程序、成本規制、成本信息公開等配套改革,成本監審、成本規制、信息公開、定價聽證、專家評審、徵求意見、集體審議、價格公示,乃至定價決策後評估等制度都要健全,提高政府定價的科學性、規范性,確保政府定價行為在陽光下公開、透明運行。
此外,還將加強行業後續監管。行業主管部門將全面清理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著力清理下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經營服務性收費,督促行業企業提供質價相符的商品和服務,完善行業准入和退出機制,營造公開公平的市場環境。
❻ 賣家通過中介賣房子,中介費賣家要付費嗎
通常情況是買房來付這個中介費用的,不過具體情況要看買賣雙的協商。重點要看是誰主動找的誰,情況不同結果也就不同:
1、如果是原業主急於將房子賣掉,當然這個費用有原業主來付的幾率更大。
2、如果是買房的客戶急於購房,找到中介,那客戶的幾率就大。
3、其實這個沒有一個標准,也有協商平攤的。
但是無論怎樣購房前就要先問清楚要收多少費用,這個無論是說來出心裡有個底,然後在和業主、中介三者協商一致後,會在合同上註明由誰來付這筆費用。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關於放開房地產咨詢收費和下放房地產經紀收費管理的通知》明確,放開房地產咨詢服務收費。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接受委託,提供有關房地產政策法規、技術及相關信息等咨詢的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6)上海定價目錄擴展閱讀
通過房產中介交易的二手房,都會收取一筆中介費。不同城市、不同中介的費率不同,但都是以成交價為基礎。比如一套500萬元成交的二手房,此前上海鏈家的費率是2%,中介費也就是10萬元。而從11月15日開始,這一費率上調到3%。同一套500萬元成交的房子,中介費漲到15萬元。
對於中介費的費率,各主要城市都沒有嚴格規定。國家發改委、住建部在2014年聯合發布的《關於放開房地產咨詢收費和下放房地產經紀收費管理的通知》稱,各地可根據當地市場發育實際情況,決定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或市場調節價。
2015年年初發布的《上海市定價目錄》中取消了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等,被視為取消了中介費上限。記者從上海多家中介機構了解到,目前上海普遍施行的二手房中介費率是2%,原則上買賣雙方各承擔1%。
❼ 上海律師收費標准 是多少
一、計件收費方式
(一)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訴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1、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
偵查階段:1500-10000元/件;
審查起訴階段:2000-10000元/件;
一審階段:3000-30000元/件。
2、代理刑事自訴案件或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標准酌減收費。
(二)代理其他實行政府指導價的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3000-12000元/件。
二、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可以根據該項法律服務所涉及的標的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8%-12%,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5%-7%;
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3%-5%;
1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含1億元)部分收費比例為1%-3%;
1億元以上部分收費比例為0.5%-1%。
三、計時收費
代理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案件,計時收費標准為200-3000元/小時。
律師服務收費主要是政府指導和市場調節,所以各地律師服務費用有所差異的。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採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風險代理收費等方式。
1、常規收費
常規收費是參照訴訟程序的級別進行,訴訟程序為「二審終審」制,即訴訟分一審階段、二審階段,首次提起訴訟即為一審,一審判決或裁定後,如一方當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審,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一般情況不得再提起訴訟。
但是現實中,判決之後還有執行程序的提起,即判決後如果對方不履行判決確定的內容,另一方當事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方當事人的財產以使判決內容得以實現(即平時所說的查封、扣押財產)。相對應的,律師收費也就有一審收費、二審收費、執行程序收費三個階段。
2、包干收費
包干收費是指收取一次費用後將案件負責到底,即只收取一次費用而負責一審、二審、執行三個階段。收費標准在常規收費中一審收費的基礎上適當調高。
3、風險收費
風險收費是指在執行到判決、調解、和解的款項之前,只收取較少的費用,待勝訴或執行到款項後再收取較高的費用。收費標准為前期費用大約為2000-10000,勝訴後為勝訴或執行到金額的10-30%。
總之,律師收費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師費用都是由律師與委託人在一定范圍之內協商確定的。具體某一個案子如何收費以及收取多少律師費,都應該與律師個人協商確定。
(7)上海定價目錄擴展閱讀:
上海律師收費說明
(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數個罪名或數起犯罪事實,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實分別計件收費。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民事訴訟部分,屬於實行政府指導價范圍的,按照民事訴訟案件標准收費;屬於市場調節價范圍的,由律師事務所和委託人協商確定。
(二)民事、行政訴訟案件同時涉及財產和非財產關系的,可按較高者計算並收費。
反訴案件,可在本訴案件收費的基礎上由律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
(三)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按照一審階段收費標准執行。
(四)重大、疑難、復雜訴訟案件經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一致,可以在規定標准5倍之內(含5倍)協商確定收費標准。
(五)前述收費標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訴訟案件一審階段的收費標准。單獨代理二審、死刑復核、再審、執行案件的,按照一審階段收費標准執行。曾代理前一階段的,後一階段起減半收取。
❽ 滬放開多項地產服務收費 二手房中介費或上調多少
目前上海市場的房地產經紀服務中,買賣的服務傭金是上下家各收房價的1%
上海市發展改革委昨日公布新版《上海市定價目錄》,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房地產價格評估服務收費等房地產服務收費放開上限。由於上海2%的收費標准在全國范圍內來看並不高,因此不排除放開價格後出現上漲的可能。
上海發改委日前宣布放開包括房地產中介費的限制,未來購房人在買房時對中介費的砍價空間將打開。北京不少中介公司的中介費都是隨行就市,購房人完全可以和中介公司商量價格。
目前上海2%中介收費標准並不高
上海市發展改革委昨日公布新版《上海市定價目錄》,政府定價項目由原先的108個減少到53個,其中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房地產價格評估服務收費、房屋徵收補償評估鑒定收費、房屋拆遷委託服務收費等房地產服務收費放開上限。
業內人士透露,目前上海市場的房地產經紀服務中,買賣的服務傭金是上下家各收房價的1%,累計是2%。由於上海2%的收費標准在全國范圍內來看並不高,因此不排除放開價格後出現上漲的可能。
去年7月份,國家發改委和住建部就發文,將房地產經紀收費管理權下放,由省級人民政府價格、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根據公告,各地可根據當地市場發育實際情況,決定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或市場調節價。
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要制定合理的收費標准並明確收費所對應的服務內容等;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標准由委託和受託雙方,依據服務內容、服務成本、服務質量和市場供求狀況協商確定。
目前北京中介收費上限為2.7%
「目前還沒有收到北京方面的新政策。另外,即便取消最高限制,也不會出現中介費暴漲的情況,一旦市場化,各中介公司為了爭奪客戶,都會提出符合自身特點的費率。」北京一家中介公司研究總監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目前,北京中介收費上限是2.7%,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經常有打折現象,有些公司中介費甚至低到了1.5%。
這種中介費打折現象在年底最為明顯。不少中介公司為了年末沖業務量,往往願意讓利。北青報記者走訪發現,個別中介公司在年末甚至打出了1%中介費的促銷方案。按照一套300萬元的房子計算,官價中介費是8.1萬,但在年末,可能3萬元就有中介願意成交。
哈爾濱也已明文降低中介費
除了上海,哈爾濱在今年初也出台了政策,為了給樓市加溫,明文降低了中介費。哈爾濱地方政府規定房屋買賣代理收費調整為按不高於成交價格的0.5%計收,此前,該市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按成交價格的0.5-1.5%計收。
❾ 2015年1月18日上海物價局下發關於小區停車費通知
基本上就是下面這個意思:
2015年1月18日,上海市發改委響應國家號召,修改了《上海市定價目錄》,將住宅小區停車費從目錄中刪除,這意味著建設單位對屬於自己的停車位的出租定價不再受政府定價約束。
於是,2015年3月1日起,上海小區停車費政府定價取消。各物業公司重新編制收費執行細則,並在2016年開年按新細則全面執行徵收,其中停車費這一項在放開定價權之後,部分小區和寫字樓的停車費出現漲價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