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類產業目錄
㈠ 急求外商投資企業限制類和禁止類項目清單。
㈡ 國家禁止經營和限制經營的范圍都是哪些有類似《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這樣的規定嗎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附件
一、鼓勵類
1、石油、天然氣的風險勘探、開發:限於合作
2、低滲透油氣藏(田)的開發:限於合作
3、提高原油採收率的新技術開發與應用:限於合作
4、物探、鑽井、測井、井下作業等石油勘探開發新技術的開發與應用:限於合作
5、汽車、摩托車整車製造:外資比例不超過50%
6、定期、不定期國際海上運輸業務:外資比例不超過49%
7、國際集裝箱多式聯運:外資比例不超過50%;不遲於2002年12月11日允許外方控股;不遲於2005年12月11日允許外方獨資
8、公路貨物運輸公司:不遲於2002年12月11日允許外方控股;不遲於2004年12月11日允許外方獨資
9、一般商品的批發、零售、物流配送:限定條件見限制類第(五)
10、會計、審計:限於合作、合夥
二、限制類
(一)出入境汽車運輸公司:不遲於2002年12月11日允許外方控股,不遲於2004年12月11日允許外方獨資
(二)水上運輸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49%
(三)鐵路貨物運輸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49%;不遲於2004年12月11日允許外方控股;不遲於2007年12月11日允許外方獨資
(四)電信公司
1、增值電信、基礎電信中的尋呼服務:自2001年12月11日起允許外商投資,外資比例不超過30%;不遲於2002年12月11日允許外資比例不超過49%;不遲於2003年12月11日允許外資比例達50%
2、基礎電信中的移動話音和數據服務:自2001年12月11日起允許外商投資,外資比例不超過25%;不遲於2002年12月11日外資比例不超過35%;不遲於2004年12月11日允許外資比例達49%
3、基礎電信中的國內業務、國際業務:不遲於2004年12月11日允許外商投資,外資比例不超過25%;不遲於2006年12月11日允許外資比例達35%;不遲於2007年12月11日允許外資比例達49%
(五)商品交易、直銷、郵購、網上銷售、特許經營、委託經營、銷售代理、商業管理等各類商業公司,以及糧、棉、植物油、食糖、葯品、煙草、汽車、原油、農業生產資料的批發、零售、物流配送;圖書、報紙、期刊的批發、零售業務;成品油批發及加油站建設、經營
1、傭金代理、批發(不包括鹽、煙草):不遲於2002年12月11日允許外商投資,外資比例可達50%,但不允許經營書報雜志、葯品、農葯、農膜、化肥、成品油、原油;不遲於2003年12月11日允許外方控股;不遲於2004年12月11日允許外方獨資,允許經營書報雜志、葯品、農葯、農膜;不遲於2006年12月11日允許經營化肥、成品油、原油
2、零售(不包括煙草):允許外商投資,但不允許經營書報雜志、葯品、農葯、農膜、化肥、成品油;不遲於2002年12月11日允許外資比例可達50%,允許經營書報雜志;不遲於2003年12月11日允許外方控股;不遲於2004年12月11日允許外方獨資,允許經營葯品、農葯、農膜、成品油;不遲於2006年12月11日允許經營化肥。經營產品包括汽車(不遲於2006年12月11日取消限制)、書報雜志、葯品、農葯、農膜、成品油、化肥、糧食、植物油、食糖、煙草、棉花的超過30家分店的連鎖店不允許外方控股
3、特許經營和無固定地點的批發、零售:不遲於2004年12月11日允許外商投資
(六)音像製品(除電影外)的分銷:限於合作,中方控股
(七)貨物租賃公司:不遲於2002年12月11日允許外方控股,不遲於2004年12月11日允許外方獨資
(八)代理公司
1、船舶:外資比例不超過49%
2、貨運(不包括郵政部門專營服務的業務):外資比例不超過50%(速遞服務不超過49%);不遲於2002年12月11日允許外方控股;不遲於2005年12月11日允許外方獨資
3、外輪理貨:限於合資、合作
4、廣告:外資比例不超過49%;不遲於2003年12月11日允許外方控股;不遲於2005年12月11日允許外方獨資
(九)保險公司
1、非壽險保險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51%;不遲於2003年12月11日允許外方獨資
2、壽險保險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50%
(十)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1、證券公司:不遲於2004年12月11日允許外商投資,外資比例不超過1/3
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允許外商投資,外資比例不超過33%;不遲於2004年12月11日允許外資比例達49%
(十一)保險經紀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50%;不遲於2004年12月11日允許外資比例達51%;不遲於2006年12月11日允許外方獨資
(十二)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認證公司:不遲於2003年12月11日允許外方控股;不遲於2005年12月11日允許外方獨資(完)
安徽招商網編輯、整理
㈢ 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可享受優惠政策
國家限制和禁止行業可參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訂)》規定的限制類和淘汰類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中規定的限制外商投資產業目錄、禁止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列舉的產業加以判斷。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 劉寶柱 2019-02-26 「實施普惠性企業所得稅減免,助力小型微利企業發展」在線訪談活動
㈣ 有關外商投資產業目錄的問題:所謂的鼓勵、限制和禁止的具體定義。
這個不需要定義,只要看目錄就行,除此三類外的行業即為允許類,差別就是准入門檻不同,審批許可權不同。高污染、高能耗、高危險、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基礎建設、珍惜資源、農林牧副漁等等多為限制類和禁止類。
㈤ 如何判斷企業從事的行業是否屬於國家限制和禁止行業
國家限制和禁止行業可參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訂)》規定的限制類和淘汰類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中規定的限制外商投資產業目錄、禁止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列舉的產業加以判斷。
㈥ 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是什麼意思,填是還是填否
填是。
該州無限制和禁止的行業是指該州未能限制或禁止該行業的業務運營。 國家允許的就是這個行業。
填寫在基本信息表中,國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業,因為許多納稅人選擇了否,這是錯誤的。
對於大多數納稅人來說,選擇是如果確實從事國家限制和禁止的行業,例如危險化學品行業,則以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為准。
(6)禁止類產業目錄擴展閱讀
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是指在年度匯算清繳時,《企業基礎信息表》(A000000)「107從事國家限制或禁止行業」選擇「否」的企業。
工業企業是指在年度匯算清繳時,《企業基礎信息表》(A000000)「103所屬行業明細代碼」為06**至4690的企業。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4年版)部分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3號)
㈦ 產業政策指導目錄中限制類的項目允許上嗎
以重慶市為例,產業政策指導目錄中限制類的項目不會允許投資,但不包括現有企業升級改造版或等量權置換。
全市范圍內禁止投資建設項目:
(一)禁止投資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淘汰類項目。淘汰類項目不得新建和改造升級,已有項目必須限期關停。
(二)禁止新建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項目(不包括現有企業升級改造或等量置換)。
(7)禁止類產業目錄擴展閱讀:
產業政策指導目錄中限制類的項目的制度:
由於投資主體、投資的行業、投資規模、項目性質(盈利與非盈利等)的差異,政府有著不同的項目報批規定。按照前述要素將投資項目劃分為禁止類、限制類、許可類和鼓勵類等四類。
除禁止類不允許建設外,其餘的分別執行審批制、核准制和備案制。其立項審批所處的階段、要求提交報批的資料、報批前應先行取得的其他行政許可各有不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重慶市產業投資禁投清單
㈧ 國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設的、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都有什麼
《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上有,文件太長,自己下載吧,或發郵件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