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談判葯品目錄
Ⅰ 36種談判葯品納入葯品目錄醫保支付標准同步確定
據報道人社部印發《關於將36種葯品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葯品目錄乙類范圍的通知》,將36種談判葯品納入了《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葯品目錄(2017年版)》(以下簡稱葯品目錄)乙類范圍,並同步確定了這些葯品的醫保支付標准。人社部要求各省(區、市)要將有關葯品納入葯品目錄乙類范圍,與葯品目錄一並執行。同時,要加快推進本省(區、市)乙類葯品調整工作,盡快發布。各省(區、市)社會保險主管部門不得將有關葯品調出目錄,也不得調整限定支付范圍。
人社部明確,談判確定的醫保支付標准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參保人員共同支付的全部費用,該支付標准有效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期滿後按照醫保葯品支付標准有關規定進行調整。有效期內,如有談判葯品的仿製葯上市,將根據仿製葯價格水平調整該葯品的醫保支付標准;如出現葯品市場實際價格明顯低於現行支付標準的,醫保部門可以與企業協商重新制定支付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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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靶向葯醫保報銷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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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目錄擴大了基本醫療保險用葯保障范圍,西葯、中成葯部分共收載葯品2535個,較2009年版目錄新增339個,增幅約15.4%;關注兒童用葯和重大疾病用葯,增加了職業病特殊用葯等,比如新增了治療塵肺病的漢防己甲素等葯品。
西葯、中成葯增幅約15.4%
人社部醫療保險司司長陳金甫介紹,2017年版葯品目錄由凡例、西葯、中成葯和中葯飲片四部分組成。凡例是對葯品目錄的編排格式、名稱劑型規范、限定支付范圍等內容的解釋和說明,西葯部分包括了化學葯和生物製品,中成葯部分包括了中成葯和民族葯,中葯飲片部分採用排除法規定了基金不予支付費用的飲片。
西葯和中成葯部分共收載葯品2535個,較2009年版目錄增加了339個,增幅約15.4%。其中西葯部分1297個,中成葯部分1238個(含民族葯88個)。中葯飲片部分未作調整,仍沿用2009年版葯品目錄的規定。
陳金甫表示,各省(區、市)可以按規定對國家醫保葯品目錄中的乙類葯品部分進行適當調整,並發布本省(區、市)的醫保葯品目錄。「我們要求此項工作應於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各省(區、市)葯品目錄發布後,各統籌地區應在1個月內開始執行新版葯品目錄。」
新變化
調入葯品重點考慮新葯等
陳金甫表示,葯品目錄工作方案中提出「調入葯品重點考慮臨床價值高的新葯、地方乙類調整增加較多的葯品以及重大疾病治療用葯、兒童用葯、急搶救用葯、職業病特殊用葯等」,專家組在評審中嚴格按照工作方案,對上述葯品予以重點考慮,並注重做好與醫葯領域其他相關政策的銜接。
新增塵肺病治療葯品
陳金甫表示,2017年版葯品目錄不僅適用於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也同樣適用於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參保人員,目錄制定中對工傷保險用葯予以了特殊的考慮。一方面充分考慮了職業病等特殊疾病的用葯需求,新增了治療塵肺病的漢防己甲素等葯品;另一方面葯品目錄中A型肉毒毒素注射劑等5種葯品的「備注」一欄標為「限工傷保險」。這些葯品僅限於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而不屬於基本醫保基金的支付范圍,也就是說工傷保險的用葯范圍要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的用葯范圍。下一步還將指導地方及時按規定將療效可靠的工傷保險治療葯品列入地方調整的目錄當中。
目錄特點
增91個兒童葯品品種
新增了91個兒童葯品品種。葯品目錄中明確適用於兒童的葯品或劑型達到540個,加大了兒童用葯保障力度。
加大了對創新葯的支持力度。醫葯行業創新發展意味著研製和生產出質量更好、療效更佳、成本更低的葯品。為此,目錄調整中將2009年後上市的新葯作為重點評審對象,並對其中的創新葯進一步傾斜。2008年至2016年上半年我國批準的創新化葯和生物製品中,絕大部分都被納入了2017年版葯品目錄范圍或談判葯品范圍,僅很少的品種因不屬於醫保支付范圍(疫苗)或臨床認可度較低等原因未被納入。
重點考慮重大疾病治療葯物。治療癌症、重性精神病、血友病、糖尿病、心腦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的常用葯品基本被納入了葯品目錄或談判葯品范圍。
大力支持中葯、民族葯。在堅持「中西葯並重」的基礎上,加大對中葯和民族葯的支持力度,2017年版葯品目錄中西葯與中成葯佔比分別達到51%和49%,基本持平。專門組織了少數民族醫葯專家對蒙古族、藏族等民族的傳統葯進行評審,新增民族葯41個,增幅達90%,比例明顯高於其他葯品。
與2015年國家談判葯品做好銜接。替諾福韋、埃克替尼、吉非替尼等3個葯品均經專家評審納入了葯品目錄。此外,大力支持基本葯物制度。
擬談判葯品
治癌葯納入擬談判目錄
陳金甫表示,部分專利、獨家葯品屬於臨床必需,療效確切,但是價格較為昂貴,按照現有市場價格納入目錄可能給基金帶來一定風險。要對這些葯品探索建立談判准入機制,通過談判、適當降價後,再將符合條件的葯品正式列入葯品目錄。
此次目錄評審中,經過咨詢專家評審、遴選專家投票等程序,確定了45個擬談判的葯品。這些葯品中近一半為腫瘤靶向葯物,涵蓋了白血病、肺癌、胃癌、結直腸癌等常見腫瘤,其他為心腦血管疾病、罕見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用葯。
「下一步我們將在確認相關企業是否具有談判意向後,向社會公布擬談判葯品名單並按相關程序組織談判,將達成一致的品種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在更好的保障參保人員臨床用葯需求的同時保證基金平穩運行。」
Ⅲ 國家談判葯品哪些地方醫保能報銷
《葯品目錄》中的葯品:
甲類為保障性葯品,可100%報銷;
乙類葯品報銷比例由各地自行設定
特殊疾病和緊急搶救用葯經申報也可報銷;
在醫療保險葯品目錄里,甲類目錄是保障目錄,其中的葯品是100%報銷的。「甲類葯品目錄的確定原則是全國最貧困的縣也能用得上。我們保證每一最小分類目錄下都有葯,但是選的是較為便宜的。」據了解,《國家基本葯物目錄》內的治療性葯品,全部列入了新版《葯品目錄》甲類葯品。
而對乙類目錄中的葯品,各地有15%的調整權。「最主要是考慮各地用葯習慣不同,比如北方常見風寒感冒,而南方則風熱感冒較多。」此外,各地區還可根據基金承受能力,對乙類葯品先設定一定的個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給付。也就是說,乙類葯品不一定能100%報銷。
值得注意的是,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葯品目錄是不分甲乙類的,全部可以報銷。中葯飲片則採用排除法,規定基金不予支付費用的葯品。而對於國家免費提供的抗艾滋病病毒葯物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項目涉及的抗結核病葯物、抗瘧葯物和抗血吸蟲病葯物,參保人員使用且符合公共衛生支付范圍的,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不符合公共衛生支付范圍的,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
Ⅳ 2019國家新版醫保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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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17版醫保葯品目錄還沒有出台。網傳的「2017版醫保目錄」消息不實。
一、2017年作為國家醫改深度推進的重要一年,新版醫保目錄應該說從高層到民間「高度重視,萬眾矚目「,在重要問題上,政府的保密工作大多數情況下對於大多數人應該是是做得非常到位的。除非有意提前泄露,但新版醫保目錄顯然不屬於這種情況。
二、網傳目錄基本沿襲09版目錄的「款式」,無任何創新,大多數品種連排列順序也基本一致,之前盛傳的「丙類」目錄也沒看見。國家在2009-2016年對通用名和歸屬類別調整過的品種也沒進行更新。
三、新增加的品種大部分無任何「備注限制報銷范圍」,但這些品種很多是目前被多數省份列入重點監控和輔助用葯目錄的品種。社保部門之前明確表態要對該類品種加強管控。
四、按照社保部之前公布的調整辦法「調入葯品重點考慮臨床價值高等的新葯以及重大疾病治療用葯、兒童用葯」網傳目錄對這部分品種基本無任何體現。重大疾病治療新葯和國家談判成功的3個品種一個沒有。
綜上所述,網傳的「2017版醫保目錄」不是真的,請您務必不要相信。謝謝閱讀!
Ⅳ 36種葯品納入醫保葯品目錄價格平均降幅44%
據悉人社部印發了《關於將36種葯品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葯品目錄乙類范圍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36種談判葯品納入了《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葯品目錄(2017年版)》(以下簡稱葯品目錄)乙類范圍,並同步確定了這些葯品的醫保支付標准。
了解到,36個葯品包括31個西葯和5個中成葯。西葯中有15個是腫瘤治療葯,覆蓋了肺癌、胃癌、乳腺癌、結直腸癌、淋巴瘤、骨髓瘤等癌種,從公布的醫保支付標准來看,曲妥珠單抗注射劑(醫保支付標准為7600元(440mg(20ml)/瓶))、利妥昔單抗注射劑(醫保支付標准為2418元(100mg/10ml/瓶)、8289.87元(500mg/50ml/瓶))、硼替佐米注射劑(醫保支付標准為6116元(3.5mg/瓶)、2344.26元(1mg/瓶))、來那度胺口服常釋劑型(醫保支付標准為866元(10mg/片)、1101.99元(25mg/片))等多個社會比較關注、參保人員需求迫切的腫瘤靶向葯物價格降幅均較大,其他分別為治療心血管病、腎病、眼病、精神病、抗感染、糖尿病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葯物,以及治療血友病的重組人凝血因子Ⅶa和治療多發性硬化症的重組人干擾素β-1b兩種罕見病葯。
中成葯中有3個是抗腫瘤葯,另外2個是心腦血管用葯。復方黃黛片、銀杏內脂注射液等備受關注的葯品價格均下調。
人社部指出,此次醫保葯品談判「大大減輕了我國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而對於企業而言,納入談判目錄後,葯品價格雖然下降,但「以量補價」也能帶來新的盈利點。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列入談判范圍的西達本胺、康柏西普、阿帕替尼等國家重大新葯創制專項葯品全部談判成功,醫葯創新受到政策的重視和支持,有望進一步推動新葯研發。
Ⅵ 國家醫保談判葯品目錄
8月17日,國家醫保局發布2018年抗癌葯醫保准入專項談判葯品范圍的通告,18種抗癌葯納入2018年醫保准入談判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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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國家醫保局為什麼要對引入醫保目錄的新葯談判價格保密
國家醫保局為什麼要對引入醫保目錄的新葯談判價格保密?
通過去當地社保局以及撥打社保局服務電話12333這兩種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Ⅷ 新版醫保葯品目錄明細
新版目錄共收錄葯品2709個,與2017年版相比,調入葯品218個,調出葯品154個,凈增64個。70個新葯通過談判准入納入國家醫保葯品目錄,價格平均下降了60.7%。
很多涉及癌症,罕見病,慢性病的新葯好葯納入目錄內,價格創新低。從2020年1月1日開始,參保人使用新版醫保葯品目錄內的葯品,都可以按照當地醫保政策進行一定比例的報銷。
(8)醫保談判葯品目錄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談判葯品在協議期內按照乙類葯品有關規定支付,執行的是2017版湖北省葯品目錄,除常規目錄之外還包括2017年納入的40種特殊葯品和2018年納入的17種抗癌葯。
為了保證患者盡快用上降價葯品,於12月31日前將在現行醫保葯品目錄基礎上,將2019年版國家醫保葯品目錄內的葯品全部納入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范圍,並於2020年1月1日正式執行。
參保人員住院或門診治療重症(慢性)疾病使用特殊葯品和抗癌葯時,按照國家規定的醫保支付標准,先按省級規定比例(10-30%)自付後,再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我市乙類葯品的支付管理規定執行。乙類葯品個人先支付10%,余額再按普通門診,門診治療重症(慢性)疾病和住院的規定比例報銷。
Ⅸ 在醫保范圍之內的談判葯品首次使用時必須自費嗎貝伐單珠在醫保報銷范圍之內嗎
只要在國家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葯品都可以按照醫保的相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待遇,你所說的首次使用葯品需要自費的問題,可能與當地的政策待遇有關,因為很多待遇都設定了起付標准,起付標準是要有參保人全部自付的,起付標准以上的費用才能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