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方發展以後改名么
『壹』 現在工作了還能改名么
成年了,可以自主選擇改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申請變更姓名,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
1、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並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簽字同意。
3、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准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證明,然後由戶籍所在地責任區民警在證明上簽署意見,派出所主管所長同意後列印變更更正表報分局戶辦大廳審核批准,16歲以下人員變更名字,不需列印變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長審批後直接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
『貳』 聽說琉璃鯨改名了是嗎改完名之後叫什麼啊因為什麼改名的
這幾年一直不溫不火得,最後抖音帶火了,味道很不錯!但因為沒有品牌商標所以改名叫鯨鯉奶茶(琉璃鯨)了~
眾所周知沒有商標是沒有任何品牌保障得,就像如今得鹿角巷因為在大陸沒有商標保護,所以在一條街上可以開好幾家!沒有區域保護。這還怎麼做生意呢?但是你有品牌有商標就受到保護,規定在某個區域內只有你一家可以開!別人開得經過你的同意或者商標持有公司得同意才行!
『叄』 工作後改名影響大不大
身份證號是終身不變的,這個你不用擔心。其他的東西,比如學位證等一些證件,用到它們的時候,附上一張戶口本你自己那頁的復印件就可以了,上面印著你的姓名和曾用名,這就足以證明那些證件是你的,一點也不麻煩,不要聽那些人瞎講。至於入黨,我個人認為問題不大,你可以把你改名的公證書和戶口本你那頁的復印件放進檔案里,就合理合法了。
你有曾用名?如果你這個曾用名已經記錄在戶口本「曾用名」這一欄里了,那就是說你已經改過一次名了?我記得一個人只能改一次名吧?當然也分具體城市和具體人了。
改名總得來說是改的過程麻煩,後期影響我覺得還不是十分的麻煩。當然,我指的是一些證件和銀行卡什麼的,至於社保和醫保我就不清楚了。如果你要改名,建議不要說自己已經工作了。
『肆』 現在還可以改名字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第一千零一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依法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如果當事人已滿18周歲需變更姓名的,本人攜帶戶籍證明到當地戶籍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滿18周歲等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有法定監護人向當地戶籍登記機關代理申請變更登記即可。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不易辦理姓名變更登記:
1、依法被採取行政、刑事強制措施的自然人;
2、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自然人;
3、更改姓名的內容、含義已違背公序良俗的。
參考資料內容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
第一千零一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六條 自然人決定、變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組織決定、變更、轉讓名稱的,應當依法向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事主體變更姓名、名稱的,變更前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條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伍』 什麼時候可以自己改名,可以改姓嗎去哪裡改,改完以後要重辦什麼證件
可以到派出所該,但是改了很麻煩,比如結婚證房產證,畢業證,等等,都要改,如果你年紀還小還好
『陸』 現在改名好改嗎都需要哪些手續
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改名條件
成年人或者是在父母的同意監督下
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理由要充分
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16周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也就是說你要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投檔案後大約15或7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裡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 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候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具體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窗口,領取申請表格,並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後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的是,個人改名一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後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
『柒』 到多大之後不能改名
改名姓名變更
公民申請變更姓名,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1、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 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並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簽字同意。
3、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准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然後由戶籍所在地責任區民警在證明上簽署意見,派出所主管所長同意後列印變更更正表(16歲以下人員變更名字,不需列印變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長審批後直接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報分局戶辦大廳審核批准。
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1、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監護人提出申請)
2、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 《出生證》或出生日期差錯的原因和原始憑證;
4、 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等單位職工的,提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准予變更證明(屬於戶籍登記工作人員疏忽或差錯的,不需單位證明)。
5、 列印變更更正申請表後交主管所長批准後報分局主管局長審批
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
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也就是說你要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投檔案後大約15或7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裡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 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候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具體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窗口,領取申請表格,並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後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後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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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人格尊嚴是指與人身有密切聯系的名譽、姓名、肖像權不容侵犯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九十九條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享有名稱權。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有權使用、依法轉讓自己的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所以,申請修改姓名被拒絕,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權,公民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合法的姓名權。
對18歲以上公民更改姓名「從嚴掌握」,僅僅是公安機關內部規定,無可操作性的具體標准,且與《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抵觸之嫌,應無法律約束力。若一味拒絕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打起官司時,若公安機關不能舉出公民更改姓名違反法律規定的證據,公安機關就可能承擔敗訴的後果。
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精神,公民申請更改姓名不應附加任何條件。公安機關在制定行政規章時,不能僅考慮公共行政權力,還要考慮整個法律體系的一致性。若認為公民改名對戶籍管理、對公民違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煩和不便,從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權利,這樣做是不對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後,公安機關在各種檔案信息中對公民的曾用名如實加以記載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繳納、領取各種保險費保險金,締結合同後需要以新名字繼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只需到公安機關開具名字變化的證明即可。公民改名字應該不會對戶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帶來負面影響。
『捌』 改名字和自己以後的發展有關系嗎
自己喜歡的名字就好,以後的發展最重要的是靠自己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