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務公開目錄
⑴ 糾正不正之風,解決侵害群眾利益的自查報告
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自查報告:
按照寶委辦〔2016〕28號文件精神及縣紀委有關通知要求,民政局對本單位開展專項整治的工作情況進行了自查和梳理,現將5月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工作情況
(一)組織領導
為認真貫徹落實好中央、省、市、縣各級關於整治和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工作部署,縣民政局圍繞救災救助、村務公開和村規民約三方面的工作,結合市民政局工作方案和我縣實際,擬定了工作方案《關於開展救災救助、村務公開專項整治和村規民約回頭看工作的通知》(寶民〔2016〕81號 ),明確了開展整治工作的內容、目標及具體措施和完成時間。為確保活動有序推進,成立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民政局綜合室,負責專項整治具體的組織協調工作,並督促各鄉(鎮)按時開展自查、互查工作;同時,要求各鄉(鎮)成立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確保活動有序開展。
(二)學習培訓
5月中旬,縣民政局按照市民政局安排,組織民政局及部分鄉(鎮)人員參加了專項整治工作培訓會,對開展救災救助、村務公開專項整治和村規民約回頭看工作的重要性有了進一步認識,對工作安排及目標有了深刻了解,重點要解決好與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問題,如:在救災救助中存在的審批程序是否規范,救助工作是否公開,特殊規定是否到位,分類救助是否落實等問題;在村務公開方面存在的是否制定統一目錄、公開是否及時、宣傳是否到位等問題;在村規民約回頭看中,群眾是否廣泛參與、村規民約是否具有針對性和約束性等問題。
(三)督查走訪
自縣民政局下發實施方案起,民政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2次組織下鄉走訪,對鄉(鎮)開展工作情況進行督查,5月份重點查看了救災救助資金的發放情況及部分鄉(鎮)村務公開欄的完好情況和公開情況,發出問題清單3份,下發情況通報2份,收集整改報告2份。
二、發現問題
(一)共性問題
普遍存在部分鄉(鎮)對專項整治活動認識不足、重視不夠的問題,部分鄉(鎮)黨政領導不夠重視,未及時成立領導小組,或未及時將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報縣民政局;未按照通知要求及時開展自查自糾。
(二)救災救助
一是隴東鎮精減退職職工楊克宏、張中全救濟金發放存在誤差的問題。
二是大溪鄉村民衛光敏重復領取低保金的問題。
(三)村務公開
經過對我縣部分鄉(鎮)個別村的村務公開欄進行檢查,部分村的村務公開欄均存在不同程度損壞。
三、整改落實
(一)隴東鎮精減退職職工楊克宏、張中全救濟金發放存在誤差的問題。目前已核實清楚需補發金額,已要求隴東鎮人民政府按照相關程序補發資金,確保6月份足額將補發資金發放到位,並向群眾做好解釋工作。
(二)大溪鄉村民衛光敏重復領取低保金的問題。縣民政局在雅安市低保信息系統(4月啟用)核對二季度低保人員信息時,系統提示衛光敏未審核通過,我局及時向蘆山縣民政局核實,確存在兩縣同時將其納入低保的情況,經協商由蘆山縣進行發放,目前已責令其將多領的1395元低保金退回大溪鄉財政所。
(三)針對村務公開欄不同程度損壞的問題。縣民政局及時對已損毀的村務公開欄進行維護和維修,同時要求各鄉(鎮),各村(社)的村務公開欄必須安排專人維護,放置在合適地點,妥善管理。
四、工作打算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求各鄉(鎮)進一步明確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一級督一級,層層抓落實,切實按照方案要求,解決好群眾身邊的貪腐和執法不公等問題。
(二)開展學習培訓。擬定於6月中旬對各鄉(鎮)黨政領導及具體經辦人員開展專項整治業務培訓會,就開展具體業務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進行強調,並就民政系統專項整治活動進行再安排、再部署。
(三)細化工作舉措。就救災救助中未長期公示、村務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公開不規范、村規民約存在群眾知曉率不高等問題,將結合學習培訓政策,擬定統一的村務公開目錄,規范村規民約內容,加大宣傳力度,不斷提升群眾知曉率,確保活動有序推進。
(四)堅持督促檢查。將督促檢查作為常態工作任務來抓,以查找問題為導向,確保通過整治活動使工作更加規范,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
⑵ 選委會不聽鄉鎮的指導意見怎麼辦
市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匯報根據慶紀發[2009]26號文件精神,現將我市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匯報如下:我市現有12個鎮、2個街道,下轄18個居委會、206個村委會,農村人口約56萬人,農村黨員2.4728萬人。中央關於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意見》和省《實施意見》下發後,我市立即行動,緊緊圍繞構建和諧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這個中心,積極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制定出台了《關於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桐發[2006]22號),探索建立了具有****特色的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為建設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規范陣地,推動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上台階。我市堅持從規范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陣地入手,抓好中央、省、市「關於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意見」的貫徹落實,全面推動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整體上台階。一是加強領導,組建網路。2007年,安慶市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以後,我市就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向市委作了專題匯報,重新調整了「****市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同時,建立了「****市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市紀委****書記一到任就深入全市十四個鎮街道,就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專題調研,提出了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一系列指導意見,這些意見都刊登在《****廉政效能網》和《****紀檢監察》簡報上,對今年我市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指導作用。我市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是:按照中央、省和安慶市的要求,研究制定我市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部署工作任務;檢查、指導和督促有關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研究和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指導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政策法規的研究制定,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紀委,負責抓具體工作的落實。全市各鎮街道都成立了相應的組織。市領導小組成立後,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堅持定期召開會議,定期分析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形勢,負責制定全市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相關制度,組織了對全市村級財務的清理、清查,對農村教育收費進行了督查,對新農村建議各項資金的落實進行跟蹤檢查,每半年度對鄉鎮二級機構為民服務情況進行民主評議,取得了明顯成效。二是摸底調查,重點示範。2007年上半年,我市依據中央、省、市關於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將農村黨員領導幹部遵守「六要六不要」、支農惠農政策落實、農村土地政策落實、廉政制度建設等進行了細化和量化,制定了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考評實施細則。由市紀委牽頭組織相關涉農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通過聽匯報、查資料、召開座談會、走村入戶了解情況等形式,利用近一個月的時間,對全市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現狀進行了調查和摸底。在此基礎上,市紀委常委會專題召開了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會議,研究分析了全市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現狀,決定從規范農村基層黨風廉政陣地建設入手,促進和推動農村基層的黨風廉政建設,確立了青草鎮、范崗鎮、大關鎮為****市黨風廉政建設示範點。這一做法得到了時任安慶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康正和等有關領導的充分肯定。三是硬體達標,整體推動。通過重點示範,我市摸索總結出了基層紀委辦公陣地「五有一到位」、「一上四落實」等成功經驗,安慶市紀委為此發了專門簡報。即,辦公陣地硬體建設必須做到「五有一到位」:鎮街道紀檢辦公室必須擁有20—40平方米的專用辦公場所,有規范的標牌,有標準的辦公桌椅,有配套的文件櫃櫥,有一台專門的辦公電腦;專職紀檢幹部配備到位。軟體建設必須做到「一上四落實」,即,制度上牆:包括《黨委政府議事規則》上牆、《鎮、街道黨風廉政建設聯席會議制度》上牆、《黨內監督條例》《黨紀處分條例》上牆;落實「四項任務」,即:「三談一述」制度落實,村務、政務、黨務「三公開」較好落實,利農、支農、惠農政策較好落實,糾風治亂工作較好落實。截止2009年9月,我市14個鎮街道紀(工)委監察室均已掛牌辦公,都擁有了20—40平方米不等的專用辦公場所;有了專門的宣傳陣地,有了專用的辦公電腦和專職的紀檢幹事;鄉鎮所有二級機構負責人都有了自己的廉政檔案;鄉鎮機關從日常上下班到日常用車,從來客招待到財務管理,從考勤考績到加強自身建設都有了一套規范的規章制度。二、創新制度,規范農村基層幹部權力運行。針對農村黨員幹部工作標准不高、民主管理意識淡薄,勤政廉政制度空乏,財務管理混亂等問題,我市突出制度創新,注重從源頭上規范農村基層幹部行為。一是制定勤政廉政制度。在分析農村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的基礎上,結合農村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制定《****市黨員幹部廉潔自律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實施意見》,明確廉潔自律剛性規定。為規范村級黨務村務運行,讓基層幹部按章辦事、高效服務,各鎮街道均制定了「村級黨務村務運行標准」,各鎮街道結合實際,將村級黨務村務主要工作,按流程細分為若干個環節,每個環節提出具體工作標准、辦理程序、辦結時限,並在村務公開欄中予以公開。這些制度使村幹部廉潔有了准則,辦事有了標尺。二是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一)深化黨務、政務、村務「三公開」。結合我市被確定為全省政務公開示範點的實際,由民政局牽頭,組織各鎮街道編制了《村務公開目錄》,明確了村級財務公開、政務公示、事務公議的內容,並對公開欄的設置、公開的程序和時間都作了明確規定,村務、政務、黨務公開,均有規范的公開底冊。青草鎮還建立了「三公開」電子檔案和圖片檔案,切實保障了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大關鎮黨務公開工作被推薦為安慶市黨務公開工作示範點,同時,該鎮也是市紀委劉蘋書記的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聯系點。(二)改進民主理財。在「鄉財縣管、村財鎮管」的大格局下,我市各村(居)均成立「民主理財小組」,推行「先理財、後審批、再記賬」倒置式的民主理財新機制,「村財」必須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後才進入「鎮管」階段;此舉,有效地增強了村民的監督意識、民主理財人員的責任意識和村幹部的廉政意識。為加強涉農資金監督管理,我市一直堅持 「鄉財縣管」制度,先後出台了《****市財政涉農補助資金發放操作規程》和《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政補貼農民資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用 「五個規范」保障補貼資金陽光操作。即:規范補貼政策公開工作:確定每年3月份為財政補貼農民資金宣傳月,堅持補貼資金公示制度,開設補貼資金專欄,籌建補貼資金網路公示系統,逐步推行網上公開。規范補貼工作流程:將補貼資金過程細化為確定補貼方案、撥付補貼資金、組織登記造冊、報審發放清冊和資金發放五步驟,並明確辦結時限和業務流程。規范基礎清冊格式:確定基礎清冊必填項目,加強基礎數據審核,確保資金安全發放。規范清冊調整程序:清冊調整由財政部門根據補貼項目主管部門和基層站所的審核結果,統一進行處理,清冊修改後,重新進行張榜公示。規范補貼資金督查:建立補貼資金督查和案件交辦制度。全面實行村級財務委託代理制,委託面達90%,均簽訂書面委託代理協議。堅持涉農資金「一卡通」發放,所有財政補貼農民資金均由市財政直接通過市農村合作銀行一卡通發放,24小時內到帳,2008年,我市通過「一卡通」發放惠農資金1.57億元,16.5萬農戶從中受益。堅持民生工程資金全程監督,08我市用於26項民生工程建設資金達到了16896萬元,占整個財政支出的13.47%,無一例違規現象;今年我市35項民生工程建設預計投入資金2.85億元。在加快民生工程進度的同時,我市堅持財力向民生傾斜,並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市政府已明確承諾,所有涉及民生工程的縣級財政配套資金,市財政都將一分不少的足額落實到位。截至8月31日,累計到位財政資金 20626.77萬元,其中中央下撥資金8786.2萬元,省級下撥資金7462.2萬元、市本級配套4377.97萬元,已撥付至各項目專戶18923.33萬元,撥付率達91.74%。(三)拓寬民主渠道。全市各村(居)都建立了「村民代表大會制度」,村級事務由群眾參與、「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村委會負責實施。重大決策讓群眾聽證,黨員代表、村民代表可分別列席村兩委會,共同參與村級事務決策。對村集體「三資」管理、村級基礎設施建設、灘塗水面承包等重大事項的決策,都由「村民代表大會」行使決策權。全市農村集體資產、資源開發利用都實行公開競價和招標投標;2008年,我市重點整頓 「三資」管理混亂的村 個,截止2009年8月底化解債務數 萬元,2008年以來新增債務數額為零。(四)創新民生工程監管制度。為規范和加強民生工程資金管理,確保資金運行安全,先後制定出台《****市民生工程資金管理辦法》、《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政補貼農民資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關於加強35項民生工程資金審計監督的意見》,對民生工程資金籌措、發放、使用、監管和部門職責進行了規范。在民生工程實施中,對於補助到人的項目,在抓好調查摸底、審核評議和公開公示環節的基礎上,一律實行「政策公開、程序透明、支付到人、打卡發放」的辦法。對工程建設類,一律按基建程序和《****市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要求實行報賬制。三是強化目標責任制度。為增強農村基層幹部責任意識和廉政意識,出台《****市黨員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對任期屆滿,或者辦理調任、轉任、免職、辭職等離任的基層幹部,實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對集體經濟業務量較大的及任職時間較長、人民群眾來信來訪較多的村幹部,進行任中經濟責任審計。為進一步提高農村基層站所服務發展、服務群眾的水平,制定並實施了「****市鎮街道二級機構負責人效能評議方案」,把基層站所作風建設納入黨風廉政建設整體工作部署,細化工作內容,明確紀律標准,建立責任追究制;市效能辦每半年組織實施鎮街道二級機構負責人效能評議,對被群眾評議為後三名的單位及負責人,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 三、多著並舉,全面提高農村基層黨員幹部素質。 近年來,我市切實加強對農村黨員幹部的勤政廉政教育,開展業務培訓,實施績效考核,不斷提高幹部素質。一是加強廉政教育。深入推進「廉政文化進農村」,組織開展「廉政歌曲大家唱」、「廉政文藝節目匯演」等活動,將廉政文化滲透到千家萬戶。青草鎮紀委組建廉政文藝表演隊到各村、鎮巡迴表演20多場次。市委主要領導親自抓廉政教育落實,凡全市綜合性會議,廉政話題必講;凡新提拔幹部上崗,廉政警鍾必敲;07、08、09年主題教育月活動中安慶市委常委、****市委書記****同志親自給全市基層幹部集中上黨課。市紀委王****書記對廉政教育工作十分重視,多次深入廉政文化「六進」示範點進行精心指導、檢查督促。二是開展業務培訓。堅持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工作內容作為農村幹部培訓的必修課,納入每年對農村兩委幹部培訓的重要內容。市委黨校將《農村黨員幹部廉政教育讀本》列入培訓課程,專題開展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業務培訓,讓農村黨員幹部准確把握勤廉准則、辦事規則和工程流程。2008年,市紀委在市委黨校就村務公開、農村小型工程招投標、農村信訪等工作主辦業務培訓班,市紀委相關科室對基層紀檢幹部進行了集中輔導,提升了農村基層幹部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水平。今年上半年,我市又組織了《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簡易讀本》知識測試,全市農村黨員幹部近2200人參加了知識測試,14個鎮街道和206個村(居)所有在職幹部均參加了集中測試,試卷上交到市紀委統一保存。農村基層幹部受教育面達100%。三是嚴格考核獎懲。近年來,我市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向村級延伸,實施目標管理考核;鎮街道黨(工)委與村(居)黨支部簽訂目標責任書,形成分級管理,各負其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黨員幹部勤政廉政實績情況,以組織考核與群眾考核、經濟考核與政治考核相結合的方式綜合評判,並進行民主測評,上牆公示,測評結果與村幹部工資報酬掛鉤,並記入個人廉政檔案,作為提拔任用的依據。四、上下聯動,構建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監督體系。近年來,我市建立了「市級檢查、鎮級督導、村級述評、群眾監督」的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四級監督體系,使各級各類監督互為補充,形成合力。一是實施市級檢查。建立黨風廉政建設檢查制度,每年由市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成員帶隊組成檢查組,分年中、年末兩次下基層檢查,通過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個別走訪談話等形式,檢查農村基層幹部的勤政廉政情況,及時糾正發現的問題,堵塞制度上的漏洞。今年,我市就落實中央強農惠農政策情況開展了四次大規模的檢查。(1)開展中央新增資金和民生工程大檢查。市政府辦印發了《****市民生工程實施情況考核辦法》,制定了《關於對新增中央投資項目和民生工程監督檢查的實施意見》,發放了18.5萬份民生工程政策宣傳明白紙和250份政策公開信,使每一項工程家喻戶曉。8月份,由市紀委、監察局牽頭,市財政局、發展改革委為成員單位的****市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政策落實監督檢查工作小組,對民生工程實施情況進行了全面督查。主要檢查四個方面重點內容:即:檢查政策措施貫徹執行情況,檢查主管部門履行職責情況,檢查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檢查工程進展和效能情況。重點檢查項目資金是否有被擠占、挪用、拖欠、滯留,有無降低標准發放和剋扣截留項目資金問題,有無虛報冒領、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問題,惠民資金是否做到「一卡通」。 8月20日,新增投資項目和民生工程監督檢查組下發督查專報,對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了具體分析,對整改落實內容和整改責任人進行了明確。此外,我們還先後邀請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城鄉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等項目推進情況進行視察和調研,有力地推動了民生工程建設。(2)開展新農合專項檢查。8月17日至31日,由市政府辦牽頭,市監察局、財政局、衛生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全市各鎮、街道合醫辦及全市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專項檢查。從檢查情況看,我市各地補償工作有序進行,鎮合醫辦能夠落實參合農民補償情況公示制度,與合醫局信息管理系統聯網運行良好。各醫院參合農民住院登記制度健全,門診病人與住院病人界定清楚,補償憑證管理規范,記帳審核符合規定。(3)市檢察機關開展強農惠農資金使用情況專項監督。今年以來,市檢察院嚴密監控國家強農惠農資金使用情況,通過「三查三看」,即:查資金來源,看是否正當合法;查資金流轉,看有無截留挪用;查資金分配,看有無剋扣侵吞跟蹤檢查資金運作情況。糾正了一些違規操作,先後發現幾起虛假報帳套取糧食補貼、柴油補貼等現象,並通過追繳,給國家挽回經濟損失50餘萬元。從而,進一步推進了國家支農惠農政策的有效落實。(4)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對全市農民負擔情況進行執法檢查。八月份,在各地方政府自查的基礎上,我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對全市農民負擔進行重點督查。檢查內容主要有五個方面:農民負擔各項制度的建立健全情況;支農惠農資金落實情況;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的開展情況;農村「三亂」的治理情況;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的工作情況。同時,市政府督查室、市民生辦和各責任單位,也採取多種方式,加大檢查力度,確保中央、省、市各項強農惠農政策原原本本的落實到位。二是加強鎮級督導。建立包村鎮干同時擔任村勤廉督導員制度,監督、指導村幹部勤廉守紀,調查、協調村級事務處理,履行「一崗雙職」,解決了以往對村幹部組織監督不到底、紀律監督不到位、群眾監督不得力的問題。今年以來,全市包村幹部對勤廉方面有問題的26名村幹部進行了提醒談話,對群眾反映的1100多條問題逐一梳理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向村級延伸起得了初步成效。三是深化村級述評。結合黨員「雙向承諾」活動,每年組織兩次村幹部述職述廉和群眾測評。鎮紀委和包村鎮干同步督導,村民代表參加評議,把組織的「權力監督」和群眾的「權利監督」有機結合,強化組織和群眾對村幹部「雙向考評」,測評結果折算成分值,與當年工作報酬掛鉤。四是引導群眾監督。一方面為群眾監督提供依據。將黨員幹部「六要六不要」行為准則發放到群眾手中,《村務公開目錄》張貼在村部辦公場所,村級重大事項在村務公開欄公示,同時開展黨員幹部雙向承諾活動。另一方面為群眾監督提供舞台。明確規定,村民代表參與民主理財,參與討論村級重大事項,參與管理工程建設,資產、資源轉讓、出售、租賃等村級經濟事務;在村務公開、村幹部述職述廉、村級黨務事務處理過程中,對村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限時公開答復。我市農村基層組織在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決策和部署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上級黨委、紀委的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也還存在一些值得關注的問題,具體表現在:(一)部分農村黨員幹部認識不夠到位。不少人認為,農村經濟基礎差,集體經濟薄弱,再加上實行了村財鄉管、會計集中核算後,基層黨員幹部沒有腐敗的土壤和條件,沒有必要在農村搞黨風廉政建設。(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夠到位。少數鎮黨委、政府涉及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往往只認為是紀委的事,沒有認識到自身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的主體,工作僅停留在應付上面檢查上。認為抓黨風廉政建設是軟指標,鎮、村幹部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招商引資、項目建設等硬指標上。(三)教育、制度、監督不夠到位。農村黨員隊伍年齡老化、文化水平較低,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黨員總數的80%左右,加之分散性、流動性大,日常的學習、教育活動很難開展,黨組織的管理和教育出現「空檔」。在實際工作中,各種配套制度雖齊全,但還存在可操作性不強,透明度不高的問題。(四)農村基層班子及民主建設不夠到位。因村幹部職數所限,兼職現象很普遍,有的村甚至書記、主任一肩挑,造成權力過分集中,缺乏有效監督,同時,相當部分村民文化素質和民主法制意識不強,參政議政熱情不高,對責任政府、服務政府、效率政府幾乎沒有實質性的要求。因此,村民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民主選舉的權力和素質在一定的程度上得不到有效的保證。針對上述問題,我們將認真加以研究,拿出切實可行的措施,力爭我市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⑶ 廉潔鄉村制度鄉村還存在哪些漏洞
根據市、縣紀委安排,現制定我鎮進一步開展「廉潔鄉村、制度鄉村」創建活動實施方案:
一、創建目標
今年年底前,全鎮20個行政村全部達到「廉潔鄉村,制度鄉村」建設標准。
二、創建標准
(一)鎮級標准
1、組織領導有力。將「廉潔鄉村、制度鄉村」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列入本單位工作日程,成立黨委主要領導任負責人的領導機構;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分工明確,責任到位;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廉潔鄉村、制度鄉村」建設工作。主要領導帶頭抓落實,做到總體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定期分析督導本單位及各村「廉潔鄉村、制度鄉村」建設情況。
2、教育氛圍濃厚。將廉政主題教育納入黨員幹部教育培訓計劃,科學安排對鎮機關幹部、基層站所工作人員和村級黨員幹部進行廉政培訓,每年至少培訓2次。通過文藝演出、知識競賽等形式,開展豐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動;設立廉政文化廣場、廉政文化牆、廉政宣傳欄、廉政警示牌等宣傳載體;鎮機關大院或辦公樓內有固定的廉政文化宣傳標語、廉政格言,廉政氛圍濃厚。
3、制度健全管用。嚴格執行全鎮領導班子議事規則和重大事項集體決策、農村基層幹部任前廉政談話、誡勉談話、述職述廉、個人事項報告等制度;建立農村基層幹部行為規范和教育管理、選拔任用、民主監督、考核評議、責任追究制度;認真落實政務、黨務公開制度,做到公開內容全面真實、時間及時、形式多樣、程序規范、效果明顯,各村村務公開工作規范到位;村級「四議兩公開」民主決策制度全面實行;全面推行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各行政村依法成立村務監督委員會。健全農村「三資」管理制度,定期開展清產核資工作,設立「三資」管理代理中心,對各行政村集體「三資」進行規范化管理,並通過陽光農廉網強化對「三資」的動態監管。嚴格執行《晉城市農村(社區)小額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辦法(試行)》,成立小額工程招投標領導組,設立小額工程招投標中心,推廣公開搖號法,強化對村級小額工程建設全程監管;建立對執行黨的農村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制度,定期開展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監督檢查;按照《晉城市涉農資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定期開展涉農財政撥付資金、村級社會捐贈資金和農村自有大額資金專項檢查和審計;暢通信訪渠道,及時解決農民群眾合理訴求,對本地發生的農村基層黨員。幹部違法違紀案件高度重視,及時立案,嚴肅查處。
4、服務群眾到位。設有便民服務中心,有專門辦公場所,有專職人員,有檔案櫃、熱線電話等辦公設施,有服務窗口標示牌和辦事指南,有辦事記錄。健全完善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服務承諾和責任追究等制度,並在醒目位置張貼。建立有陽光農廉服務中心,有專用電腦、視頻通話設備、顯示屏(液晶電視)、觸摸屏、掃描儀等設備,網路管理制度健全,且安排有專人負責管理。陽光農廉網覆蓋率100%,群眾知曉率1OO%。按照省、市、縣要求,全面及時錄入內容、更新信息。充分發揮陽光農廉網作用,為群眾提供咨詢、辦事、投訴等服務,並及時反饋答復。
5、工作成效明顯。領導班子精誠團結、清正廉潔,沒有發生違法違紀案件;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中央、省、市、縣關於「三農」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實到位;干群關系密切,社會和諧穩定;達標村創建比率高;農廉工作有創新、有亮點,效果明顯。
6、實行「一票否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資格。
(1)領導班子成員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被追究法律責任的;
(2)本轄區一年內三次發生赴省進京訪或非正常訪,或者同一事項三次赴省進京訪的;
(3)信訪、精神文明、綜合治理、計劃生育和安全生產等工作考核未達標的;
(4)「廉勤度」測評群眾滿意度低於60%的;
(5)存在其他影響「廉潔鄉村、制度鄉村」創建問題的。
(二)村級標准
1、組織領導有保障。各村專題安排「廉潔鄉村、制度鄉村」建設工作。成立以村黨支部書記為組長的「廉潔鄉村、制度鄉村」建設領導機構,分工明確,責任到位,有詳細的工作方案或工作計劃。定期研究、分析本村「廉潔鄉村、制度鄉村」建設情況。
2、廉政教育有力度。結合實際制定黨員幹部廉政教育計劃。能夠採取短期培訓、以會代訓等多種形式,每年對本村黨員幹部的廉政教育培訓不少於2次。綜合運用視頻、遠程教育、網路等現代化手段開展多種形式的廉政教育。利用黨員之家、文化大院、板報、牆報等陣地,積極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形成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圍。
3、制度落實有措施。嚴格執行黨務村務公開制度,對《晉城市村務公開目錄》要求的事項,進行了全面、及時、多樣、規范的公開;能夠對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焦點問題進行點題公開。嚴格執行「四議兩公開」民主決策制度,並通過陽光農廉網、村務公開欄等載體,對決策事項進行全程、及時公開。充分整合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紀檢監督小組等監督機構,依法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達到「六有」標准,且能夠很好地發揮作用。定期開展清產核資工作,建立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台賬」,並將本村「三資」委託至「三資」代理中心代理。「三資」管理制度健全、運行規范。嚴格執行《晉城市農村小額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辦法(試行)》,將本村應招投標的農村小額工程全部在鎮小額工程招投標中心公開招標。建立並嚴格執行支部民主生活會、村幹部勤廉雙述、村民詢問質詢,村民民主評議村幹部和農村幹部責任追究等制度。結合《晉城市涉農資金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要求,建立本村涉農財政撥付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和自有大額資金管理使用制度。
4、服務群眾有效果。設立陽光農廉服務室,配備有必要的設備,開通陽光農廉網,網路管理制度健全,且安排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向農民群眾宣傳陽光農廉網操作和使用知識,l00%的群眾知道陽光農廉網,確保戶戶都能方便使用。及時按要求錄入內容、更新信息。充分發揮陽光農廉網作用,為群眾提供咨詢、辦事、投訴等服務,做到人員按時到崗、群眾來訪登記,民事按時辦結。成立便民服務室或便民服務代辦點,為群眾提供各種服務。
5、工作成效明顯。村「兩委」班子忠於職守、勤政廉潔,村幹部無違紀違法案件發生。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村民生活幸福,中央、省、市、縣關於「三農」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實到位。能夠主動解決群眾利益訴求,確保不形成矛盾,社會和諧穩定。農廉工作有創新、有亮點,效果明顯。
6、實行「一票否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資格。
(1)村兩委成員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被追究法律責任的;
(2)一年內發生赴省進京訪和到市非正常集體訪的,或同一事項兩次以上到市進省赴京訪;
(3)信訪、精神文明、綜合治理、計劃生育和安全生產等工作考核未達標的;
(4)「廉勤度」測評群眾滿意度低於60%的;
(5)存在其他影響「廉潔鄉村、制度鄉村」創建問題的。
三、創建程序
1、認真自評。按照「廉潔鄉村、制度鄉村」建設標准認真自評,自評達到標準的村向鎮提出申請。
2、鎮初評達標後,報縣農廉辦復審。考核採用百分制量化考核法。每個被考核單位的成績均由硬性考核和綜合評價兩部分組成,其中硬性考核佔80%,綜合評價佔20%,總得分90分以上為達標。
①硬性考核。鄭村鎮「廉潔鄉村、制度鄉村」建設硬性考核表(村級)。
②綜合評價。鄭村鎮「廉潔鄉村、制度鄉村」建設綜合評價表(村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支部書記要擔負起全面的領導責任,把創建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充分發揮黨支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主體作用,各村紀檢監督小組、村務監督委員會要在黨支部的統一領導下,各負其責,切實抓好村級創建工作。要加強與有關職能部門的聯系和溝通,及時進行監督指導,幫助解決問題。各村兩委要發揮主體作用,認真抓好創建工作。
(二)加強指導檢查。鎮黨委、政府及時深入各村隨時檢查督促創建工作的進展情況,鎮紀委加強指導檢查,各包片領導加強督查協調,各包村幹部要負責督促落實,定期向黨委匯報開展情況,推動活動的深入開展。
(三)抓好獎懲激勵。對達不到標準的村要列為農廉工作重點整治村,對支部書記給予誡勉談話或組織處理。
⑷ 農村幹部隊伍建設是什麼
完善選任機制,村幹部「能上能下」。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民需要的村幹部和過去不同,他們需要那些有能力,能帶領他們致富的人做村幹部。一要完善選人辦法。堅持「民主、公平、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走群眾路線,採取組織推薦、群眾舉薦、個人自薦相結合等多種靈活有效的辦法,通過內舉、外聘、下派、回請等多種途徑,真正把勇於開拓創新、善於經營管理、樂於為民奉獻,能帶領群眾共同富裕的人選進村級班子。二要規范選用程序。在實踐中採用「兩推一選」等規范化程序,按照任職條件鼓勵黨員自薦報名、黨員群眾聯名推薦和黨組織推薦。參選人採取競職演講、錄制演講視頻、召開民主推薦會等新形式,所有候選人基本情況給與公示,提高黨組織參選人在群眾中的公信度。三要建立村幹部「雙承諾」制。餘杭區建立並實施村幹部競職承諾和辭職承諾並舉的「雙承諾」制度,當選的村幹部在競選時即簽訂「競職承諾書」,上崗後還要簽訂「辭職承諾書」。有效建立起不稱職村幹部主動辭退的機制。
健全長效培育機制,推動村幹部向專業化、社會化、職業化發展。一要鼓勵村幹部參加學歷教育。積極創造條件,使村幹部有機會到專門機構,學到系統的專業知識,改善知識機構,大力提升現代農村管理知識水平,提高其領導能力。餘杭區已實施面向社區工作者和村幹部的學歷教育計劃,將有效推進長效教育機制的落實。二是實行分級培訓制度。充分利用區、鎮(鄉)兩級黨校,對選拔出的村幹部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教育培訓,提高村幹部的思想素質與工作水平。同時還可通過村幹部到鎮鄉機關、重點工程掛職鍛煉,到先進村、社區交流學習等方式,讓村幹部常學常新。三是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三力」提升活動為載體,提高村幹部科學發展能力。加強村幹部政治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的學習,並做到學以致用、以學促干,使村幹部始終保持科學發展的意識,不斷提升村幹部的政策執行能力、工作創新能力和為民服務能力。
強化監督考核機制,村幹部治村「合法合理」。一是構建村務監督網路,實現全方位監督。餘杭區制定《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要點》、《關於進一步規范村監督組織運行機制的意見》等制度,規范組織設置,健全工作制度,落實監督職責。對本集體經濟組織所發生的日常性財務收支活動每月依法、依規公示。完善的監督考評機制,推進了村幹部廉潔自律和作風長效建設。二是規范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實現透明陽光操作。餘杭區對村務公開內容、形式、程序規范做到「三到位」,出台《餘杭區村務公開目錄》,完善村務公開表式。全面落實「四務四公開」制度,堅持「黨務、村務、財務、服務」四務在村務公開欄公開,召開村民代表、黨員、組長會議公開,一年兩次《黨務村務財務公告書》入戶公開,網上公開,公開程序規范。同時實施「餘杭區村務管理12345工程」,提升監督實效,村務工作實現透明化、公開化。特別是實行「村幹部業績公示制度」,將工作業績在村務公開欄中進行公示,規范村幹部履職行為,接受群眾監督。三是規范民主決策程序,實現多元互動參與。餘杭區自全面推進村民代表會議制度以來,村級重大事務,都須按決策程序開好「三會」,首先提交黨員會議討論,然後提交組長會議協商,最後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表決。落實「民主決策六步法」,包括「議題提出、受理公開、兩委協商、民主懇談討論、村民代表表決、動態監督實施」等六步,多元互動參與決策。大力推進村幹部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創造出更多更好為民辦實事項目,帶領群眾共同致富。
⑸ 怎樣完善我國公民政治權利
加強民主法治建設,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強化行政執法和司法中的人權保障,提高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的保障水平。
(一)人身權利
完善預防和救濟措施,在執法、司法的各個環節,依法保障人身權利。
━━嚴禁刑訊逼供。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證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證據。對刑訊逼供或者體罰、虐待、侮辱犯罪嫌疑人的,將根據不同情節和後果,分別給予相應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嚴禁執法人員實施非法拘禁行為。收押、換押、延押必須依法進行,防止錯誤羈押和超期羈押。完善對受害者的經濟賠償、法律救濟、恢復名譽等措施,對造成非法拘禁、錯誤羈押、超期羈押的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
━━嚴格控制並慎用死刑。慎重判處死刑,完善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制度,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的,不執行死刑並予以減刑。
━━嚴格死刑審判程序,完善死刑復核程序。辦理死刑案件,應當嚴格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堅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適應、適用刑法人人平等和審判公開、程序法定等基本原則;堅持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並重原則,切實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辯護權等訴訟權利;堅持死刑二審案件開庭審理,確保死刑案件質量。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一律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人民檢察院依法加強對死刑案件的監督。
━━建立和完善執法、司法監督機制。嚴格實施執法責任制、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制、錯案責任追究制、領導責任追究和引咎辭職制度。依法懲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違法行為,依法懲處司法工作人員非法取證、暴力取證等侵害公民人身權利的行為。
(二)被羈押者的權利
完善監管立法,採取有效措施,保障被羈押者的權利與人道待遇。
━━推動完善被羈押者權利保護與人道待遇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措施。
━━嚴格依法執行收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釋放等主要刑罰執行環節。進一步規范執法程序,保證執法程序嚴密、細致,各執法環節的法律文書和憑證齊備真實、保存完好、檔案規范。
━━完善監所執法責任制、執法公示制、執法工作評議考核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建立監所執法執紀監督制度和權力制約機制,加大對監所執法活動中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和責任追究的力度。
━━採取有效措施,嚴防對被羈押者實施刑訊逼供或者體罰、虐待、侮辱等行為的發生;所有提訊室實施強制物理隔離;建立並推廣提訊前後對被羈押者進行體檢的制度。
━━進一步完善被羈押者的處遇制度。完善被羈押者通信、會見、生活娛樂、離監探親等規定;完善被羈押者生活衛生管理制度和醫療保障機制,推行生活衛生標准化管理;加強對被羈押者的個別化教育和矯治,推廣和深化心理咨詢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大對監所的資金投入,改善被羈押者的監管環境和條件,保障監所的給養費、公務費、裝備購置消耗費、修繕費及其他費用。
━━完善監管執法公開制度,將被羈押者權利以及監所有關執法標准、程序向被羈押者、家屬及社會公開,通過舉報箱、舉報電話、監所領導接待日、聘請執法監督員等方式,對監所執法活動進行有效監督。
━━加強人民檢察院對監管場所內執法活動的實時檢察監督。在監室設置舉報箱,方便被羈押者投訴。落實被羈押者約見駐監所檢察官制度,被羈押者若認為自己遭受非法待遇,可約見駐監所檢察官。
(三)獲得公正審判的權利
依法保障訴訟當事人特別是受刑事指控者獲得公正審判的權利。
━━採取有效措施,保證依法、及時、公正審理各類案件。保證案件審理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審判程序合法。
━━全面公開審判信息。對於公開審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開庭三日以前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對於不公開審理的案件,須宣布依法不公開審理的理由。
━━公開審理時,公開舉證、質證、辯論,並公開宣判。公民持有效證件,可以旁聽。
━━有條件的人民法院對於庭審活動和相關重要審判活動進行錄音、錄像,建立審判工作的聲像檔案,當事人可以按規定查閱和復制。
━━鼓勵各高級人民法院制定通過出版物、區域網、互聯網等方式公布生效裁判文書的具體辦法,加大生效裁判文書公開的力度。
━━切實保障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審判的權利,保證人民陪審員在參加合議庭審判案件時,對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獨立行使表決權。
━━推動修改或廢止與律師法規定不一致的各類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保障律師會見、通信、閱卷和調查取證等方面的權利,保障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的人身權、辯護權和辯論權。
━━擴大司法救助的對象和范圍。按照有關規定,根據案件具體情況,降低訴訟費用的收取標准,依法增加緩、減、免交訴訟費用的范圍和數額,簡化程序;推動刑事被害人國家救助制度立法工作,明確刑事被害人國家救助的條件、標准、程序等。
━━加強法律援助制度建設,落實政府責任。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加大經費保障力度,努力為更多困難群眾提供方便、快捷、優質的法律援助。
━━推進國家賠償法的修訂,完善對賠償請求人、賠償種類和范圍、賠償義務機關、賠償程序、賠償方式和計算標准等問題的規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取得國家賠償。
(四)宗教信仰自由
全面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切實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依法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權益。
━━落實《宗教事務條例》,完善相關配套規章,制定相應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
━━保護公民不被強制信仰或不信仰宗教、不因宗教信仰而受到歧視,保障宗教信徒的權益。
━━尊重少數民族的信仰傳統,保護少數民族宗教文化遺產。繼續投入必要資金用於維修少數民族地區具有重要歷史文化價值的寺廟和宗教設施。
━━充分發揮宗教界在促進社會和諧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鼓勵和支持宗教界開展社會公益慈善活動,探索宗教服務社會、服務人群的方法和途徑。
(五)知情權
積極推行政務公開,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切實保障公民的知情權。
━━全面貫徹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對政府及相關部門的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全面定期考核,檢查督促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組織公開政務信息的情況,依法追究違反該條例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完善地方性政務公開法規。
━━逐步形成相對完整的政務公開制度體系。鄉鎮機構重點公開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農村工作政策,以及財政、財務收支、各類專項資金等情況。縣、市政府重點公開本地區發展規劃、重大項目審批和實施、政府采購、征地拆遷等事項。省級政府重點公開本地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相關政策和總體規劃、財政預決算報告、產權交易等情況。深入推進電子政務建設,逐步實現所有縣級以上政府和政府部門建立政府網站,絕大多數政府機關和公共企事業單位開通熱線電話。
━━完善政府新聞發布制度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加大對新聞發言人和新聞發布工作人員的培訓,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新聞發布,提高發布會質量,及時、准確、權威地發布政府信息,增強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政府的信息服務水平。
━━依法、及時、准確發布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和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信息。及時向社會公布重特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結果。
━━深入推進村務公開。加強村務公開目錄的編制工作,基本實現縣級單位制定村務公開目錄,推進村務公開規范化。
(六)參與權
從各個層次、各個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保障公民的參與權。
━━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修改選舉法,完善選舉制度,逐步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適度提高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中少數民族、歸國華僑、婦女、基層工人、農民與農民工代表的比例,密切人大代表同選民的聯系。切實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職權。
━━進一步把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序,提高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參政議政實效。適當提高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擔任政府部門實職、尤其是擔任正職幹部的比例。尊重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委員在政協的各種會議上發表的意見,保障他們開展視察、參與調查和檢查活動、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的權利。
━━健全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擴大基層群眾自治范圍,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推動修訂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提高農村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水平;進一步擴大城市居民委員會直接選舉的覆蓋面,到2010年爭取達到50%;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支持職工參與管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探索城市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社區管理和服務的方式和途徑,健全城市社區民主聽證會、協調會等社會參與形式;探索流動人口參與經常居住地社區居民自治的有效途徑。
━━推進決策民主化、科學化,增強決策過程中公眾的參與度。在制定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公共政策時,原則上要公開聽取意見。推進重要法律法規的立法聽證會、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公開聽取意見、重大決策接受專家咨詢或第三方論證的制度化建設。
━━保障工會、婦聯、青聯等人民團體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開展工作,積極拓寬渠道,支持各人民團體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在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共政策時,認真聽取各人民團體的意見。
━━加強社會組織建設與管理,增強服務社會功能。修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基金會管理條例》,保障社會組織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開展活動。鼓勵社會組織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在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社會福利等領域興辦民辦非企業單位,發揮行業協會、學會、商會等社會團體的社會功能。發展和規范各類基金會,促進公益事業發展。
(七)表達權
採取有力措施,發展新聞、出版事業,暢通各種渠道,保障公民的表達權利。
━━加強對新聞機構和新聞記者合法權利的制度保障,維護新聞機構、采編人員和新聞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法保障新聞記者的采訪權、批評權、評論權、發表權。繼續推動電視台、廣播電台、互聯網以及報業的改革與發展,到2010年,千人日報擁有量力爭達到90份,報紙普及率達到每戶0.3份。
━━完善治理互聯網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促進互聯網有序發展和運用,依法保障公民使用互聯網的權益。
━━完善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方面的法規。啟動《出版管理條例》的修改,明確規定各級人民政府保護合法出版物的責任。研究起草《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保護條例》。推進完善有關廣播電視傳輸保障和電影的法律制度。
━━發揮社會組織在擴大群眾參與、反映群眾訴求方面的積極作用,增強社會自治功能。在各級政協中,應當增加社會組織代表比例,各級政府在制定重大法律法規和公共政策時,應當聽取社會組織的意見和建議,行業協會、商會要收集行業、企業的意見和建議。學會、研究會要研究社會大眾的呼聲,基金會、公益性組織要反映弱勢群體利益訴求和需求,城鄉社區社會組織要了解社情民意,引導社會公眾合理表達意見,有序參與公共事務。
━━進一步拓寬和暢通信訪渠道。通過開通綠色郵政、專線電話、網上信訪、信訪代理等多種渠道,使人民群眾以書信、傳真、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表達訴求;建設全國信訪信息系統,設立國家投訴受理辦公室,建立健全人民建議徵集制度,為人民群眾表達訴求、反映問題、提出意見建議提供便利;堅持黨政領導幹部閱批群眾來信、定期接待群眾來訪制度,完善黨政領導幹部和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信訪群眾制度,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八)監督權
健全法律法規,探索科學有效的形式,完善制約和監督機制,保障人民的民主監督權利。
━━貫徹落實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把關系改革發展穩定全局、影響社會和諧、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作為監督重點,加強人大對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監督。2009―201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將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促進就業和再就業等方面的報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民事執行工作情況的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瀆職侵權檢查工作情況的報告等專項工作報告;繼續加強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預決算的審查監督;認真組織開展對工會法、畜牧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實施情況的檢查工作,做好勞動合同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執法檢查報告所提建議的跟蹤監督;進一步加強對規范性文件合憲合法性的審查監督。
━━完善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機制。在知情、溝通、反饋環節上建立健全制度,暢通民主監督的渠道,提高民主監督的質量和成效。切實發揮政協提案、建議案在民主監督方面的作用,有關政府部門要認真辦理政協提案和建議案,及時給予正式答復。
━━加強人民群眾對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等的監督。加大執法監察、廉政監察和效能監察力度,進一步完善特約監察員制度,加強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探索、試行特約監督員制度,配合其他監督形式,開展對法院工作及審判人員的審判作風、工作作風、職業道德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監督;探索、試行特約檢查員制度,改革和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配合其他監督形式,對檢察機關進行監督。
━━保障公民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的權利,發揮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和新聞媒體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監督作用。
━━嚴格落實預防和懲治腐敗的各項法規制度,認真抓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貫徹落實,切實加強對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充分發揮行政監察職能作用,堅決糾正損害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不正之風,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