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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卷宗目錄

發布時間: 2021-03-19 06:54:47

A. 法院里的卷宗是指什麼,還有歸檔順序表又是什麼

1、卷宗

[folder]∶機關里分類保存的文件

[file]∶即案卷。經過整理和排列的文件或卡片,它反映一項工作、一個問題或一個案件等的情況和處理過程

2、順序表:置於盒內文件之後,項目包括盒內文件情況說明、整理人、檢查人和日期.歸檔文件應依分類方案和排列順序逐件編號,在文件首頁上端的空白位置加蓋歸檔章並填寫相關內容。歸檔章設置全宗號、年度、保管期限、件號等必備項,並可設置機構(問題)等選擇項。

(1)法院卷宗目錄擴展閱讀:

民事卷宗歸檔順序

1、批辦單 

2、批案單; 

3、收費憑證(必須是正規發票復印一份加蓋章);

4、委託書、代理協議、授權委託書; 

5、風險告知書 

6、起訴書、上訴書、答辯狀;

7、閱卷筆錄 

8、會見當事人筆錄; 

9、調查材料、證人、證言; 

10、訴訟保全申請書、證據申請書、法院保證書;

11、承辦律師意見;

12、 集體討論記錄(改變犯罪性質;案情的復雜程度高;在本地區比較有影響的案件;涉外的;承辦人拿不準的); 

13、 代理詞; 

14、 辯護詞或代理詞; 

15、 出庭通知書;

16、 辦案小解(本案特點;承辦律師意見、審理結果;本案工作方法;成功經驗;吸取教訓)。

17、 法律質量服務卡;

B. 民事卷宗裝訂順序,急求,謝謝。詳細點~~再次感謝

民商事案件卷宗裝訂順序
一、正卷
1、卷宗目錄
2、審判流程信息表(屬於哪個審判環節填寫的,必須認真填寫齊全)
3、立案登記表
4、起訴書及相關證據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營業執照等)
5、受理案件通知書
6、訴訟費減、緩、免申請及審批手續
7、訴訟費收費票據
8、送達回證
9、立案庭案件移交單
10、審限監督卡
11、應訴通知書、答辯狀及相關證據
12、被告法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營業執照等
13、送達回證
14、開庭公告、傳票、出庭通知書
15、庭審前的各類裁定文書
16、司法鑒定書
17、法院依職權調取的證據
18、司法鑒定書
19、原、被告的舉證材料
20、調查筆錄
21、法庭審理筆錄(調解筆錄)
22、原、被告代理人代理詞
23、撤訴申請書
24、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副本
25、宣判筆錄
26、送達回證
27、上訴狀副本、上訴案件移送函
28、二審法院退卷函
29、二審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副本
30、生效法律文書移送書
31、備考表(須空白紙)
32、證物袋
二、副卷
1、卷宗目錄
2、閱卷筆錄
3、合議庭評議筆錄
4、審理報告
5、審委會筆錄
6、裁判文書原件及正本
7、備考表
註:
1、訴訟材料的排列順序,應按照訴訟程序的進程和時間的自然流程順序,兼顧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系進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沒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則應根據該材料的性質決定它在卷宗中的相應的位置。
2、卷宗內材料應全部為A4稿紙,不符合規定的應粘貼,裁剪或者折疊。
3、卷宗內的證據材料的書寫必須是碳素墨水或黑藍墨水,是圓珠筆書寫的單另復印一份,一並隨入卷內。
4、卷宗封面應填寫正確、工整,不得有任何改動,案由應與裁判文書確定的案由一致,審判人員應與裁判文書所列審判人員一致,處理結果一欄的填寫要明確、具體。
5、裝訂線要加封條,並另蓋騎縫章。
6、證物袋內附該案的兩份裁判文書或調解書。
7、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不分正、副卷。

C. 法院卷宗怎麼整理有哪些必須要民事和刑事的都要。

每個法院整理卷宗的方式都會有些許不同,但是大致的順序是一致的,而民事和刑事案件,卷宗整理也基本是一樣的。

整理案件、裝訂卷宗每個案卷都必須分正、副卷。正卷主要從本案受理開始到終結的順序整理,般是什麼起訴書,當事人及其辯護人的身份材料,以及答辯狀,還有證據材料,以及委託送達函,最終的審判書,送達回證。

副卷主要內容是有關案件的案件報告、合議庭合議記錄、審判委員會研究決定、作出法律文書原件(如裁定、判決書)等涉密資料,也必須按照順序來。

(3)法院卷宗目錄擴展閱讀:

相關法條:

《人民法院訴訟文書立卷歸檔辦法》:

第八條訴訟文書材料的排列順序,總的要求是,按照訴訟程序的客觀進程形成文書的時間自然順序進行排列。

第九條刑事一審訴訟文書材料的排列順序:

(1)卷宗封面;(2)卷內目錄;(3)案件移送書;(4)起訴書正本;(5)起訴書附件;(6)閱卷筆錄;(7)准備庭筆錄;(8)送達起訴書筆錄;(9)審問筆錄;(10)調查筆錄或調查取證材料;

(11)聘請、指定、委託辯護人的有關材料;(12)開庭前的通知、傳票、提票等;(13)開庭公告;(14)審判庭審判筆錄;(15)審判庭詢問證人筆錄;(16)辯護詞、公訴詞;(17)合議庭評議筆錄;(18)案情報告;(19)審判委員會決議或記錄;

(20)判決書或裁定書、調解書原本和正本;(21)宣判筆錄;(22)判決書和裁定書等送達回證;(23)抗訴書;(24)移送上訴案件報告或上訴案件移送書;(25)上級法院退卷函;(26)上級法院判決書或裁定書正本;(27)執行通知書存根和回執(釋放證回執);(28)贓、證物移送清單和處理手續材料;(29)備考表;(30)卷底。

第十二條民事一審訴訟文書材料的排列順序:

(1)卷宗封面;(2)卷內目錄;(3)訴狀或口訴筆錄;(4)立案通知書(通知繳納訴訟費或免費手續);(5)應訴通知書回執;(6)答辯書;(7)詢問筆錄;(8)調查筆錄或調查取證材料;(9)調解材料和調解筆錄;(10)准備庭筆錄;

(11)訴訟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鑒定委託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12)開庭前的通知、傳票等;(13)開庭公告;(14)審判庭筆錄;(15)案情報告;(16)評議筆錄;(17)調解書、撤訴書;(18)審判委員會決議或記錄;

(19)判決書或裁定書原本和正本;(20)宣判筆錄;(21)送達回證;(22)上訴書;(23)上級法院退卷函;(24)上級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正本;(25)證物處理手續材料;(26)執行手續材料;(27)備考表;(28)卷底。

第十七條一個案件的訴訟文書材料經過系統排列後,要逐張編號。卷宗封面、卷內目錄、卷底、備考表不編頁碼。頁碼編在右上角,一律使用阿拉伯數字。字體要整齊、清楚。

第十八條要認真登記好卷內目錄。一份訴訟文書材料編一個順序號,判決書、裁定書的原本和正本編一個順序號。卷內目錄應按卷內訴訟文書材料排列順序逐件填寫,標明起止張號,字跡要工整、清晰。

第十九條卷宗封面所列的各個項目,都要用毛筆或鋼筆逐項填寫齊全,書寫要工整。其中結案日期填寫正式宣判日期。

第二十條裝訂前要做好訴訟文書材料的檢查。對破損或褪色的材料,應當進行修補和復制。裝訂部位過窄或有字跡的材料,要用紙加襯邊。紙面過小的書寫材料,要加貼襯紙。

紙張大於卷面的材料,要按卷宗大小折疊整齊。對字跡難以辨認的材料,應當附上抄件。外文材料應當譯成中文附在後面。需要附卷的信封要打開平放,郵票不要起掉。材料上的全部金屬物都要剔除干凈。

第二十一條一個案件的訴訟文書材料,每卷以二百張左右為宜,過多時應按形成的順序分冊訂卷。

第二十二條卷宗必須用線繩三眼至五眼裝訂牢固,不要漏訂。長度應在十八公分左右。

第二十三條人民法院的訴訟文書材料,要單獨立卷,不要與公安機關預審卷、檢察機關起訴卷混訂或合訂。

第二十四條卷宗裝訂以後,應檢查文件材料有無漏訂現象,然後在卷底裝訂線上貼上封紙,並用承辦書記員名章加蓋騎縫。

參考資料:網路——《人民法院訴訟檔案管理辦法》

D. 關於法院各類案件卷宗成卷歸檔要求

1、檔案材料的收集及整理、組卷要嚴格按照《人民法院訴訟文書立卷歸檔辦法》進行。檔案材料的收集要盡可能齊全、完整,尤其是基本證據材料一定收錄入卷,不可缺失,組卷要嚴格按照統一的規定進行。
2、案卷材料的排列和卷內目錄的填寫。案卷材料應嚴格按照實際訴訟程序依次排列,主要證據在前,輔助證據在後,印件在前,底稿在後。刑事、民事、行政、再審、申訴等案卷材料的排列順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人民法院訴訟文書立卷歸檔辦法》規定排列。填寫卷內目錄時,除卷內目錄所列項目應逐一填寫外,案卷內的法律文書、相關證據材料均應逐一填寫清楚。
3、檢察機關偵查、起訴的刑事案件,應將起訴書連同偵查卷宗(包括證物等),一並移送人民法院,經法院判決後應將判決書送檢察院一份。該案卷宗由人民法院存檔保管。檢察院可將提起刑事案件決定書、檢舉被告人決定書、施行強制處分決定書、向被告人宣告偵查終結筆錄、起訴意見書或不起訴決定書、法院的判決書和裁定書、檢察長所提出之抗議書和上級法院的裁定書等以及偵查計劃和內部有關文件與書信等材料,存檔保管。
4、公安機關偵查移送檢察院向法院起訴的案件,經法院判決後除將判決書送檢察院並抄送公安機關外,該案卷宗仍應由法院歸檔保管。

E. 民事卷宗裝訂順序是什麼

民商事案件卷宗裝訂順序
一、正卷
1、卷宗目錄
2、審判流程信息表(屬於哪個審判環節填寫的,必須認真填寫齊全)
3、立案登記表
4、起訴書及相關證據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營業執照等)
5、受理案件通知書
6、訴訟費減、緩、免申請及審批手續
7、訴訟費收費票據
8、送達回證
9、立案庭案件移交單
10、審限監督卡
11、應訴通知書、答辯狀及相關證據
12、被告法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營業執照等
13、送達回證
14、開庭公告、傳票、出庭通知書
15、庭審前的各類裁定文書
16、司法鑒定書
17、法院依職權調取的證據
18、司法鑒定書
19、原、被告的舉證材料
20、調查筆錄
21、法庭審理筆錄(調解筆錄)
22、原、被告代理人代理詞
23、撤訴申請書
24、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副本
25、宣判筆錄
26、送達回證
27、上訴狀副本、上訴案件移送函
28、二審法院退卷函
29、二審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副本
30、生效法律文書移送書
31、備考表(須空白紙)
32、證物袋
二、副卷
1、卷宗目錄
2、閱卷筆錄
3、合議庭評議筆錄
4、審理報告
5、審委會筆錄
6、裁判文書原件及正本
7、備考表
註:
1、訴訟材料的排列順序,應按照訴訟程序的進程和時間的自然流程順序,兼顧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系進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沒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則應根據該材料的性質決定它在卷宗中的相應的位置。
2、卷宗內材料應全部為A4稿紙,不符合規定的應粘貼,裁剪或者折疊。
3、卷宗內的證據材料的書寫必須是碳素墨水或黑藍墨水,是圓珠筆書寫的單另復印一份,一並隨入卷內。
4、卷宗封面應填寫正確、工整,不得有任何改動,案由應與裁判文書確定的案由一致,審判人員應與裁判文書所列審判人員一致,處理結果一欄的填寫要明確、具體。
5、裝訂線要加封條,並另蓋騎縫章。
6、證物袋內附該案的兩份裁判文書或調解書。
7、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不分正、副卷。

F. 法院刑偵案件卷宗封面怎麼填寫

刑事審判卷宗
(審判卷)
案件名稱:某某案
案件編號:某法初字第號
立案時間:
結案時間:
審判法官:
審判結果:
備註:
本案共幾卷頁

G. 法院卷宗移交後如何管理

每個法院整理卷宗的方式都會有些許不同,但是大致的順序是一致的,而民事和刑事案件,卷宗整理也基本是一樣的。

整理案件、裝訂卷宗每個案卷都必須分正、副卷。正卷主要從本案受理開始到終結的順序整理,般是什麼起訴書,當事人及其辯護人的身份材料,以及答辯狀,還有證據材料,以及委託送達函,最終的審判書,送達回證。

副卷主要內容是有關案件的案件報告、合議庭合議記錄、審判委員會研究決定、作出法律文書原件(如裁定、判決書)等涉密資料,也必須按照順序來。

相關法條:

《人民法院訴訟文書立卷歸檔辦法》:

第八條訴訟文書材料的排列順序,總的要求是,按照訴訟程序的客觀進程形成文書的時間自然順序進行排列。

第九條刑事一審訴訟文書材料的排列順序:

(1)卷宗封面;(2)卷內目錄;(3)案件移送書;(4)起訴書正本;(5)起訴書附件;(6)閱卷筆錄;(7)准備庭筆錄;(8)送達起訴書筆錄;(9)審問筆錄;(10)調查筆錄或調查取證材料;

(11)聘請、指定、委託辯護人的有關材料;(12)開庭前的通知、傳票、提票等;(13)開庭公告;(14)審判庭審判筆錄;(15)審判庭詢問證人筆錄;(16)辯護詞、公訴詞;(17)合議庭評議筆錄;(18)案情報告;(19)審判委員會決議或記錄;

(20)判決書或裁定書、調解書原本和正本;(21)宣判筆錄;(22)判決書和裁定書等送達回證;(23)抗訴書;(24)移送上訴案件報告或上訴案件移送書;(25)上級法院退卷函;(26)上級法院判決書或裁定書正本;(27)執行通知書存根和回執(釋放證回執);(28)贓、證物移送清單和處理手續材料;(29)備考表;(30)卷底。

第十二條民事一審訴訟文書材料的排列順序:

(1)卷宗封面;(2)卷內目錄;(3)訴狀或口訴筆錄;(4)立案通知書(通知繳納訴訟費或免費手續);(5)應訴通知書回執;(6)答辯書;(7)詢問筆錄;(8)調查筆錄或調查取證材料;(9)調解材料和調解筆錄;(10)准備庭筆錄;

(11)訴訟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鑒定委託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12)開庭前的通知、傳票等;(13)開庭公告;(14)審判庭筆錄;(15)案情報告;(16)評議筆錄;(17)調解書、撤訴書;(18)審判委員會決議或記錄;

(19)判決書或裁定書原本和正本;(20)宣判筆錄;(21)送達回證;(22)上訴書;(23)上級法院退卷函;(24)上級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正本;(25)證物處理手續材料;(26)執行手續材料;(27)備考表;(28)卷底。

第十七條一個案件的訴訟文書材料經過系統排列後,要逐張編號。卷宗封面、卷內目錄、卷底、備考表不編頁碼。頁碼編在右上角,一律使用阿拉伯數字。字體要整齊、清楚。

第十八條要認真登記好卷內目錄。一份訴訟文書材料編一個順序號,判決書、裁定書的原本和正本編一個順序號。卷內目錄應按卷內訴訟文書材料排列順序逐件填寫,標明起止張號,字跡要工整、清晰。

第十九條卷宗封面所列的各個項目,都要用毛筆或鋼筆逐項填寫齊全,書寫要工整。其中結案日期填寫正式宣判日期。

第二十條裝訂前要做好訴訟文書材料的檢查。對破損或褪色的材料,應當進行修補和復制。裝訂部位過窄或有字跡的材料,要用紙加襯邊。紙面過小的書寫材料,要加貼襯紙。

紙張大於卷面的材料,要按卷宗大小折疊整齊。對字跡難以辨認的材料,應當附上抄件。外文材料應當譯成中文附在後面。需要附卷的信封要打開平放,郵票不要起掉。材料上的全部金屬物都要剔除干凈。

第二十一條一個案件的訴訟文書材料,每卷以二百張左右為宜,過多時應按形成的順序分冊訂卷。

第二十二條卷宗必須用線繩三眼至五眼裝訂牢固,不要漏訂。長度應在十八公分左右。

第二十三條人民法院的訴訟文書材料,要單獨立卷,不要與公安機關預審卷、檢察機關起訴卷混訂或合訂。

第二十四條卷宗裝訂以後,應檢查文件材料有無漏訂現象,然後在卷底裝訂線上貼上封紙,並用承辦書記員名章加蓋騎縫。

H. 民事卷宗歸檔順序

1、批辦單 

2、批案單; 

3、收費憑證(必須是正規發票復印一份加蓋章);

4、委託書、代理協議、授權委託書; 

5、風險告知書 

6、起訴書、上訴書、答辯狀;

7、閱卷筆錄 

8、會見當事人筆錄; 

9、調查材料、證人、證言; 

10、訴訟保全申請書、證據申請書、法院保證書;

11、承辦律師意見;

12、 集體討論記錄(改變犯罪性質;案情的復雜程度高;在本地區比較有影響的案件;涉外的;承辦人拿不準的); 

13、 代理詞; 

14、 辯護詞或代理詞; 

15、 出庭通知書;

16、 辦案小解(本案特點;承辦律師意見、審理結果;本案工作方法;成功經驗;吸取教訓)。

17、 法律質量服務卡;

(8)法院卷宗目錄擴展閱讀

一本完整的案卷需要下列材料: 

1)案卷封面。如果執業的所里沒有印製的封面,建議買現成的檔案夾,將封頁作為卷內文件。

2)案卷目錄。一個案卷,少則有幾十頁,多則有幾百上千頁,要分類編一個目錄,方便查閱。

3)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合同。這些文件可以是復印件,但是案卷的必備材料。

4)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出庭通知書、法院傳票等。有關法院文件,訂在案卷首要位置。 

5)起訴書、答辯狀、代理詞、申請書、法律意見書、備忘錄、舉證質證意見等律師文書。 

6)原告證據清單以及證據文件。 

7)被告證據清單以及證據文件。有些律師為省事,舉證時只提供一套證據,導致對方代理人要自己復印文件,目前法院要求證據提交方按對方人數復制證據提供給法庭,這樣就有所有案件當事人提供的證據,這些證據需要歸檔。 

8)結案報告。結案報告附在案卷末尾,以證明案件的完整。

I. 民事訴訟完整的卷宗包括哪些

1、那要看從哪個角度來看了。例如法院可能需要合議庭合議記錄,但是律師的檔案中不可能有這個材料,因為合議庭記錄屬於依法不公開的材料。
2、我簡要從律師角度來說一下民事訴訟完整卷宗的材料:
(1)聘請律師合同、授權委託書
(2)主體資格材料,公司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是自然人的話,只需要身份證復印件。
(3)起訴狀及證據材料
(4)答辯狀、代理詞
(5)法院通知材料:受理案件通知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告知合議庭成員通知書、傳票等。
(6)如果有訴訟保全的,還應該有保全材料,例如保全申請書、擔保函、保全裁定書。
(7)民事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准予撤訴、駁回起訴、不予受理等)
(8)退回訴訟費的材料
(9)其他材料,例如郵寄憑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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