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產業政策目錄
A. 國家產業政策的國家重大產業政策
☆ 《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
☆ 《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國家計委令第6號,1997年12月31日) (已廢止)
☆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外經貿部令第7號,1997年12月31日) (已廢止)
☆《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國家經貿委、國家發展計劃委、外經貿部令第18號,2000年6月16日)(已廢止)
☆ 《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2000年修訂)》(國家發展計劃委、國家經貿委令第7號,2000年8月31日) (已廢止)
☆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4年修訂)》(國家發改委、商務部令第24號,2004年11月30日)(已廢止) ☆ 《工商投資領域制止重復建設目錄》(第一批)(國家經貿委令第14號,1999年8月9日) (已廢止)
☆ 《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第一批)(國家經貿委令第6號,1999年1月22日) (已廢止)
☆ 《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第二批) (國家經貿委令第16號,1999年12月30日) (已廢止)
☆ 《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第三批)(國家經貿委令第32號,2002年6月2日) (已廢止)
第一部分:產業政策 ☆ 《摩托車生產准入管理辦法》(2002年11月30日,原國家經貿委令第43號)
☆ 《汽車產業發展政策》(2004年5月21日,國家發改委令第8號)
☆ 《鋼鐵產業發展政策》(2005年7月8日,國家發改委令第35號)
☆ 出台了水泥、電解鋁、焦炭、電石、鐵合金、煤炭、銅冶煉、鎢錫銻等行業產業政策
☆ 出台了電石、鐵合金、焦化、電解金屬錳、銅冶煉等行業的准入條件。 1、西部大開發
☆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西部大開發的若干意見》(國發[2004]6號,2004年3月11日)
☆ 《重慶市實施西部大開發若干政策措施》(渝委發[2001]26號,2001年9月)
第一條:就是對設立在我市的屬於國家鼓勵類產業的各種經濟成份的內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從2001年至2010年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2、非公經濟發展
《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3號,2005年2月19日)
☆放寬非公有制經濟市場准入
☆加大對非公有制經濟的財稅金融支持
☆完善對非公有制經濟的社會服務
☆維護非公有制企業和職工的合法利益
☆引導非公有制企業提高自身素質
☆改進政府對非公有制企業的監管
☆加強對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指導和政策協調
3、循環經濟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22號,2005年7月2日)
☆發展循環經濟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 要目標
☆發展循環經濟的重點工作和重點環節
☆加強對循環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
☆加快循環經濟技術開發和標准體系建設
☆建立和完善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政策機制
☆堅持依法推進循環經濟發展
☆加強對發展循環經濟工作的組織和領導
國家發改委出台了《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指導目錄》(發改能源[2005]2517號,2005年11月29日)
提出了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和水能等六個領域的88項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和系統設備/裝備製造項目
對於《目錄》中具備規模化推廣利用的項目,國務院相關部門將制定和完善技術研發、項目示範、財政稅收、產品價格、市場銷售和進出口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4、產業結構調整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2011年3月2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國家發展改革委2011年第9號令,以下簡稱《目錄(2011年本)》),並於2011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根據《國務院關於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國發[2005]40號),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目進行了調整,對外發布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款的決定》(國家發展改革委2013年第21號令)和《產業結構調整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國務院關於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國發[2005]40號文,2005年12月2日)
國家發改委配套出台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發改委令第40號)(已廢止)
成為我國「十一五」時期產業結構調整一個綱領性文件。
《暫行規定》和《指導目錄》的出台實施,原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發布的《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2000年修訂)》、原國家經貿委的《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和《工商投資領域制止重復建設目錄(第一批)》同時廢止。
對依據《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2000年修訂)》執行的有關優惠政策,調整為依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類目錄執行。
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稅收政策等執行國家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依據《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
B. 國家產業政策
一、 產業政策的概念、構成與作用
(一)概念
產業政策是政府為了實現一定的經濟和社會目標而對產業的形成和發展進行干預的各種政策的總和。
干預包括規劃、引導、促進、調整、保護、扶持、限制等方面的含義。
產業政策的功能主要是彌補市場缺陷,有效配置資源;保護幼小民族產業的成長;熨平經濟震盪;發揮後發優勢,增強適應能力。
(二)基本構成
產業政策包括產業組織政策、產業結構政策、產業技術政策和產業布局政策,以及其他對產業發展有重大影響的政策和法規。
各類產業政策之間相互聯系、相互交叉,形成一個有機的政策體系。
(三)作用
☆是國家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
☆抑制固定資產投資過快增長
☆制止部分行業盲目擴張
☆有效調整和優化產業結構
☆提升產業素質,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
二、近年來國家重大產業政策
(一) 目錄類
☆ 《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
☆ 《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國家計委令第6號,1997年12月31日) (已廢止)
☆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外經貿部令第7號,1997年12月31日) (已廢止)
☆《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國家經貿委、國家發展計劃委、外經貿部令第18號,2000年6月16日)(已廢止)
☆ 《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2000年修訂)》(國家發展計劃委、國家經貿委令第7號,2000年8月31日) (已廢止)
☆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4年修訂)》(國家發改委、商務部令第24號,2004年11月30日)
(二)限制淘汰類
☆ 《工商投資領域制止重復建設目錄》(第一批)(國家經貿委令第14號,1999年8月9日) (已廢止)
☆ 《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第一批)(國家經貿委令第6號,1999年1月22日) (已廢止)
☆ 《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第二批) (國家經貿委令第16號,1999年12月30日) (已廢止)
☆ 《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第三批)(國家經貿委令第32號,2002年6月2日) (已廢止)
第一部分:產業政策
(三)行業類
☆ 《摩托車生產准入管理辦法》(2002年11月30日,原國家經貿委令第43號)
☆ 《汽車產業發展政策》(2004年5月21日,國家發改委令第8號)
☆ 《鋼鐵產業發展政策》(2005年7月8日,國家發改委令第35號)
☆ 出台了水泥、電解鋁、焦炭、電石、鐵合金、煤炭、銅冶煉、鎢錫銻等行業產業政策
☆ 出台了電石、鐵合金、焦化、電解金屬錳、銅冶煉等行業的准入條件。
(四)當前國家政策關注的熱點
1、西部大開發
☆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西部大開發的若干意見》(國發[2004]6號,2004年3月11日)
☆ 《重慶市實施西部大開發若干政策措施》(渝委發[2001]26號,2001年9月)
第一條:就是對設立在我市的屬於國家鼓勵類產業的各種經濟成份的內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從2001年至2010年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2、非公經濟發展
《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3號,2005年2月19日)
☆放寬非公有制經濟市場准入
☆加大對非公有制經濟的財稅金融支持
☆完善對非公有制經濟的社會服務
☆維護非公有制企業和職工的合法利益
☆引導非公有制企業提高自身素質
☆改進政府對非公有制企業的監管
☆加強對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指導和政策協調
3、循環經濟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22號,2005年7月2日)
☆發展循環經濟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 要目標
☆發展循環經濟的重點工作和重點環節
☆加強對循環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
☆加快循環經濟技術開發和標准體系建設
☆建立和完善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政策機制
☆堅持依法推進循環經濟發展
☆加強對發展循環經濟工作的組織和領導
國家發改委出台了《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指導目錄》(發改能源[2005]2517號,2005年11月29日)
提出了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和水能等六個領域的88項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和系統設備/裝備製造項目
對於《目錄》中具備規模化推廣利用的項目,國務院相關部門將制定和完善技術研發、項目示範、財政稅收、產品價格、市場銷售和進出口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4、產業結構調整
《國務院關於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國發[2005]40號文,2005年12月2日)
國家發改委配套出台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發改委令第40號)
成為我國「十一五」時期產業結構調整一個綱領性文件。
。 《暫行規定》和《指導目錄》的出台實施,原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發布的《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2000年修訂)》、原國家經貿委的《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和《工商投資領域制止重復建設目錄(第一批)》同時廢止。
對依據《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2000年修訂)》執行的有關優惠政策,調整為依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類目錄執行。
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稅收政策等執行國家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即仍然依據《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4年修訂)》。
C. 請問誰有最新的國家鼓勵類產業目錄
你去綁定了就可以
希望採納
D.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共多少類
大類主抄要有3個,分別襲為: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另外新增了「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類;限制類新增了民爆產品門類;淘汰類新增了船舶和民爆產品等門類。《目錄》還新設了「現代物流業」、「金融服務業」、「科技服務業」等7個門類。
最後,還有一個允許類(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但允許類不列入目錄。
E. 國家產業指導目錄一共有多少個類別
大類主抄要有3個,分別為: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另外新增了「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類;限制類新增了民爆產品門類;淘汰類新增了船舶和民爆產品等門類。《目錄》還新設了「現代物流業」、「金融服務業」、「科技服務業」等7個門類。
最後,還有一個允許類(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但允許類不列入目錄。
F. 符合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下的鼓勵類產業有哪些
一、農林業
1.糧食中低產田綜合治理與穩產高產基本農田建設
2.國家級農產品基地建設
3.蔬菜、花卉無土栽培
4.優質、高產、高效標准化栽培和養殖技術開發及應用
5.重大病蟲害及動物疾病防治
6.農作物、家畜、家禽及水生動植物、野生動植物遺傳工程及基因庫建設
7.動植物優良品種選育、繁育、保種和開發
8.種(苗)脫毒技術開發及應用
9.旱作節水農業、保護性耕作、生態農業建設、耕地質量建設以及新開耕地快速培肥技術開發
10.生態種(養)技術開發與應用
11.農用薄膜無污染降解技術及農田土壤重金屬降解技術開發及應用
12.綠色無公害飼料及添加劑研究開發
13.內陸流域性大湖資源增殖保護工程
14.遠洋漁業
15.奶牛養殖
16.牛羊胚胎(體內)及精液工廠化生產
17.農業克隆技術研發
18.耕地保養管理與土、肥、水速測技術開發
19.農、林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地、保護區建設以及種質資源收集、保存、鑒定、開發和應用
20.農作物秸稈還田與綜合利用(包括青貯飼料、秸稈氨化養牛、還田、氣化、培育食用菌等)
21.農村可再生資源綜合利用開發工程(沼氣工程、生態家園等)
22.平垸行洪退田還湖恢復工程
23.食(葯)用菌菌種培育
24.草原、森林災害綜合治理工程
25.利用非耕地的退耕(牧)還林(草)及天然草原植被恢復工程
26.動物疫病的新型診斷試劑、疫苗及低毒低殘留新葯開發
27.高產牧草人工種植
28.天然橡膠種植生產
29.無公害農產品及其產地環境的有害元素監測技術開發及應用
30.有機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及有機肥料產業化技術開發及應用
31.農牧漁產品的無公害、綠色生產技術開發及應用
32.農林牧漁產品儲運、保鮮、加工及綜合利用
33.天然林等自然資源保護工程
34.植樹種草工程及林木種苗工程
35.水土保持綜合技術開發及應用
36.生態系統恢復與重建工程
37.森林、野生動植物、濕地、荒漠、草原等類型自然保護區建設及生態示範工程
38.防護林工程
39.石漠化防治及防沙治沙工程
40.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生產
41.抗鹽與耐旱植物的培植
42.速生豐產林工程、工業原料林工程及名特優新經濟林建設
43.竹藤基地建設及竹藤新產品生產技術開發
44.中幼林撫育工程
45.野生經濟林樹種保護、改良及開發利用
46.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保護工程
47.林業基因資源保護工程
48.次小薪材、沙生灌木和三剩物的深度加工及系列產品開發
49.野生動植物種源繁育、培植基地及疫源疫病監測預警體系建設
50.地道中葯材和優質、豐產、瀕危或緊缺動植物葯材的種(養)殖
51.香料、野生花卉等林下資源的人工培育及開發
52.木基復合材料的技術開發
53.竹質工程材料、植物纖維工程材料生產及綜合利用
54.林產化學品深加工
55.人工增雨防雹等人工影響天氣技術開發和應用
二、水利
1.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及干支流控制性工程
2.跨流域調水工程
3.水資源短缺地區水源工程
4.農村人畜飲水及改水工程
5.海堤防維護及建設
6.江河湖庫清淤疏浚工程
7.病險水庫和堤防除險加固工程
8.堤壩隱患監測與修復技術開發應用
9.城市積澇預警和防洪工程
10.牧區水利工程
11.淤地壩工程
12.水利工程用土工合成材料及新型材料開發製造
13.大中型灌區改造及配套設施建設
14.高效輸配水、節水灌溉技術及設備製造
15.水情水質自動監測及防洪調度自動化系統開發
三、煤炭
1.煤田地質及地球物理勘探
2.120萬噸/年及以上的高產高效煤礦(含礦井、露天)、高效選煤廠建設
3.礦井災害(瓦斯、煤塵、礦井水、火、圍岩等)防治
4.工業及生活用環保型煤開發及生產
5.水煤漿技術開發及應用
6.煤炭氣化、液化技術開發及應用
7.煤層氣勘探、開發和礦井瓦斯利用
8.低熱值燃料(含煤矸石)及煤礦伴生資源開發利用及設備製造
9.管道輸煤
10.煤炭高效洗選脫硫技術開發及應用
11.節水型選煤工程技術開發及應用
12.地面沉陷區治理、礦井水資源保護及利用
13.煤電、煤焦化(焦爐煤氣、煤焦油深加工)一體化建設
14.提高資源回收率的採煤方法、工藝開發應用及裝備製造
四、電力
1.水力發電
2.單機60萬千瓦及以上超臨界、超超臨界機組電站建設
3.採用30萬千瓦及以上集中供熱機組的熱電聯產,以及熱、電、冷多聯產
4.缺水地區單機60萬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機組電站建設
5.風力發電及太陽能、地熱能、海洋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
6.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發電
7.30萬千瓦及以上循環流化床、增壓流化床、整體煤氣化聯合循環發電等潔凈煤發電
8.單機20萬千瓦及以上採用流化床鍋爐並利用煤矸石或劣質煤發電
9.500千伏及以上交、直流輸變電
10.投運發電機組脫硫改造
11.城鄉電網改造及建設
12.繼電保護技術、電網運行安全監控信息技術開發
13.大型電站及大電網變電站集約化設計和自動化技術開發
14.跨區電網互聯工程技術開發
15.輸變電新技術推廣應用
16.降低輸、變、配電損耗技術開發及應用
17.分散供電技術開發及應用
五、鋼鐵
1.黑色金屬礦山接替資源勘探及關鍵勘探技術開發
2.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寬500毫米以上配干熄焦、裝煤、推焦除塵裝置的新一代大容積機械化焦爐建設
3.煤搗固煉焦、配型煤煉焦工藝技術應用
4.干法熄焦、導熱油換熱技術應用
5.120萬噸/年以上大型鏈篦機回轉窯和帶式球團焙燒機等氧化球團生產
6.15萬噸/年及以上直接還原法煉鐵
7.先進適用的熔融還原技術開發及應用
8.廢鋼加工處理(分類、剪切和打包,不含煉鋼)
9.合金鋼大方坯、大型板坯、圓坯、異型坯及近終型連鑄技術開發及應用
10.現代化熱軋寬頻鋼軋機關鍵技術開發應用及關鍵部件製造
11.薄板坯連鑄連軋關鍵技術開發應用及關鍵部件製造
12.高強度鋼生產
13.高速重載鐵路用鋼生產
14.石油開採用油井管、電站用高壓鍋爐管及油、氣等長距離輸送用鋼管生產
15.H型鋼、400MPa及以上螺紋鋼筋生產
16.冷連軋寬頻鋼關鍵技術開發應用及關鍵部件製造
17.冷軋硅鋼片生產
18.控制軋制、控製冷卻工藝技術應用
19.直徑550毫米以上超高功率石墨電極生產
20.大型高爐用微孔、超微孔炭磚生產
21.優質合成、不定形耐火材料生產
22.鐵合金新工藝、新技術開發應用
23.全燃煤氣熱電聯產
24.蓄熱式燃燒技術應用
25.冶金綜合自動化技術應用
六、有色金屬
1.有色金屬礦山接替資源勘探及關鍵勘探技術開發
2.銅、鋁、鉛、鋅、鎳大中型礦山建設
3.緊缺資源的深部及難采礦床開采
4.硫化礦物無污染強化熔煉工藝開發及應用
5.高效萃取設備和工藝技術開發
6.高精銅板、帶、箔、管材生產及技術開發
7.高精鋁板、帶、箔及高速薄帶鑄軋生產技術開發與設備製造
8.軌道交通用高性能金屬材料製造
9.有色金屬復合材料技術開發及應用
10.高性能、高精度硬質合金及深加工產品和陶瓷材料生產
11.稀有、稀土金屬深加工及其應用
12.錫化合物、銻化合物(不含氧化銻)生產
13.高性能磁性材料製造
14.超細粉體材料、電子漿料及其製品生產
15.非晶合金薄帶製造
16.新型剎車材料製造
17.高品質鎂合金鑄造及板、管、型材加工技術開發
18.有色金屬生產過程檢測和控制技術開發
19.焙燒、熱壓預氧化和細菌氧化提金工藝技術開發及應用
七、化工
1.化工原料礦產資源勘探及大中型化工原料礦山建設
2.資源節約和環保型氮肥裝置建設以及原料本地化、經濟化改造
3.優質磷復肥、鉀肥及各種專用復合肥生產
4.高效、低毒、安全新品種農葯及中間體開發生產
5.用清潔生產技術建設和改造無機化工生產裝置
6.環保型塗料生產
7.新型生物化工產品、專用精細化學品和膜材料生產
8.新型高效、無污染催化劑開發及生產
9.有機硅、有機氟及高性能無機氟化工產品生產
10.無機納米及功能性材料生產
11.新型染料及其中間體開發及生產
12.大型芳烴生產裝置建設
13.提高油品質量的煉油及節能降耗裝置改造
14.大型乙烯建設(東部及沿海80萬噸/年及以上、西部60萬噸/年及以上)及現有乙烯改擴建
15.大型合成樹脂及合成樹脂新工藝、新產品開發
16.大型己內醯胺、乙二醇、丙烯腈的生產技術開發和成套設備製造
17.大型合成橡膠、合成膠乳和熱塑性彈性體先進工藝開發、新產品製造
18.新型環保型油劑、助劑等紡織專用化學品生產
19.復合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工程塑料及低成本化、新型塑料合金生產
20.採用先進工藝技術的大型基本有機化工原料生產
21.高等級道路瀝青、聚合物改性瀝青和特種瀝青生產
22.低硫含酸重質原油綜合利用
23.合成樹脂加工用新型助劑、新型吸附劑、高性能添加劑和復配技術開發
24.20萬噸/年及以上氧氯化法制聚氯乙烯
25.氯化法鈦白粉生產
26.高等級子午線輪胎及配套專用材料、設備生產
27.醇醚燃料生產
八、建材
1.日產4000噸及以上(西部地區日產2000噸及以上)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產及裝備和配套材料開發
2.新型節能環保牆體材料、絕熱隔音材料、防水材料和建築密封材料、建築塗料開發生產
3.優質環保型摩擦與密封材料生產
4.3萬噸/年及以上無鹼玻璃纖維池窯拉絲技術和高性能玻璃纖維及製品技術開發與生產
5.優質節能復合門窗及五金配件生產
6.新型管材(含管件)技術開發製造
7.優質浮法玻璃生產技術、裝備和節能、安全平板玻璃深加工技術開發
8.一次沖洗用水量6升及以下的坐便器、節水型小便、蹲便器及節水控制設備開發生產
9.高新技術和環保產業需求的高純、超細、改性等精細加工礦物材料生產及其技術裝備開發製造
10.新型干法水泥和新型牆體材料等建材產品生產中消納工業廢棄物、城市垃圾和污泥的無害化與資源化關鍵技術及裝備開發
11.玻璃纖維增強塑料製品(玻璃鋼)機械化成型技術開發
12.散裝水泥裝備技術開發
13.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劑技術開發與生產
14.50萬噸/年及以上人工砂生產線及其技術裝備開發生產
15.100萬噸/年及以上大型水泥粉磨站建設
16.20萬立方米/年以上大型石材荒料、30萬平方米/年以上超薄復合石材生產
17.高品質人工晶體材料生產技術開發
九、醫葯
1.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葯開發與生產
2.重大傳染病防治疫苗和葯物開發與生產
3.新型診斷試劑及生物晶元技術開發與生產
4.新型計劃生育葯物及器具開發與生產(含第三代孕激素的避孕葯,第三代宮內節育器等)
5.天然葯物、海洋葯物開發與生產
6.制劑新輔料開發與生產
7.關鍵醫葯中間體開發與生產
8.醫葯生物工程新技術、新產品開發
9.新型葯物制劑技術開發與應用
10.大規模葯用多肽和核酸合成、發酵生產、純化技術開發和應用
11.葯物生產中的膜技術、超臨界萃取技術、手性技術及自控技術等開發和應用
12.原料葯清潔生產工藝開發與應用
13.新型葯用包裝材料及其技術開發
14.中葯現代化(瀕危稀缺葯用動植物人工繁育技術開發;先進農業技術在中葯材規范化種植、養殖中的應用;中葯有效成份的提取、純化、質量控制新技術開發和應用;中葯現代劑型的工藝技術、生產過程式控制制技術和裝備的開發與應用;中葯飲片創新技術開發和產業化)
15.少數民族醫葯開發生產
16.數字化醫學影像產品及醫療信息技術開發與製造
17.早期診斷醫療儀器設備開發製造
18.微創外科和介入治療裝備及器械開發製造
19.醫療急救及康復工程技術裝置開發生產
20.實驗動物養殖
21.微生物開發利用
十、機械
1.數控機床關鍵零部件及刀具製造
2.三軸以上聯動的高速、精密數控機床,數控系統及交流伺服裝置、直線電機製造
3.新型感測器開發及製造
4.轎車軸承、鐵路軸承、精密軸承、低噪音軸承製造
5.轉輪直徑8.5米及以上混流、軸流式水電設備及其關鍵配套輔機製造
6.大型貫流及抽水蓄能水電機組及其關鍵配套輔機製造
7.60萬千瓦及以上超臨界及超超臨界火電機組成套設備技術開發、設備製造及其關鍵配套輔機製造
8.30萬千瓦及以上循環流化床鍋爐製造
9.40萬千瓦級以上燃氣、蒸汽聯合循環設備製造
10.大型、精密、專用鑄鍛件技術開發及設備製造
11.500千伏及以上超高壓交、直流輸變電成套設備製造
12.清潔能源發電設備製造(核電、風力發電、太陽能、潮汐等)
13.30萬噸/年及以上合成氨成套設備製造
14.60萬噸/年及以上乙烯成套設備製造技術開發及應用
15.集散型(DCS)控制系統及智能化現場儀表開發及製造
16.精密儀器開發及製造
17.新型液壓、氣動、密封元器件及裝置製造
18.自動化焊接設備技術開發及設備製造
19.大型、精密模具及汽車模具設計與製造
20.可控氣氛及大型真空熱處理技術開發及設備製造
G. 產業政策指導目錄中限制類的項目允許上嗎
以重慶市為例,產業政策指導目錄中限制類的項目不會允許投資,但不包括現有企業升級改造版或等量權置換。
全市范圍內禁止投資建設項目:
(一)禁止投資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淘汰類項目。淘汰類項目不得新建和改造升級,已有項目必須限期關停。
(二)禁止新建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項目(不包括現有企業升級改造或等量置換)。
(7)國家產業政策目錄擴展閱讀:
產業政策指導目錄中限制類的項目的制度:
由於投資主體、投資的行業、投資規模、項目性質(盈利與非盈利等)的差異,政府有著不同的項目報批規定。按照前述要素將投資項目劃分為禁止類、限制類、許可類和鼓勵類等四類。
除禁止類不允許建設外,其餘的分別執行審批制、核准制和備案制。其立項審批所處的階段、要求提交報批的資料、報批前應先行取得的其他行政許可各有不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重慶市產業投資禁投清單
H. 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下的鼓勵類產業有哪些
具體如下: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農林業
1、農田建設與保護工程(含高標准農田建設、農田水利建設、高效節水灌溉、農田整治等),主要開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與排水、田間道路、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農田輸配電以及其他工程建設
2、農產品及農作物種子基地建設
3、蔬菜、瓜果、花卉設施栽培(含無土栽培)先進技術開發與應用
4、優質、高產、高效標准化栽培技術開發與應用
5、畜禽標准化規模養殖技術開發與應用
6、重大病蟲害及動物疫病防治
7、農作物、家畜、家禽及水生動植物、野生動植物遺傳工程及基因庫建設
8、動植物(含野生)優良品種選育、繁育、保種和開發;生物育種;種子(種苗)生產、加工、包裝、檢驗、鑒定技術和倉儲、運輸設備的開發與應用
9、旱作節水農業、保護性耕作、生態農業建設、耕地質量建設、新開耕地快速培肥、水肥一體化技術開發與應用
10、生態種(養)技術開發與應用
11、全生物降解地膜農田示範與應用及受污染耕地風險管控與修復
12、獲得綠色食品生產資料標志的飼料及添加劑開發
13、內陸流域性大湖資源增殖保護工程
14、遠洋漁業、人工魚礁、漁政漁港工程
15、牛羊胚胎(體內)及精液工廠化生產
16、農業生物技術開發與應用
17、耕地保養管理與土、肥、水速測技術開發與應用
18、農、林作物、畜禽和漁業種質資源保護地、保護區建設;動植物種質資源收集、保存、鑒定、開發與應用
19、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秸稈肥料化利用,秸稈飼料化利用,秸稈能源化利用,秸稈基料化利用,秸稈原料化利用等)
20、農村可再生資源綜合利用開發工程(沼氣工程、生物天然氣工程、「三沼」綜合利用、沼氣發電,生物質能清潔供熱,秸稈氣化清潔能源利用工程,廢棄菌棒利用,太陽能利用)
21、平垸行洪退田還湖恢復工程
22、食(葯)用菌菌種培育
23、草原、森林災害綜合治理工程
24、退耕還林還草、退牧還草及天然草原植被恢復工程
25、動物疫病新型診斷試劑、疫苗及低毒低殘留獸葯(含獸用生物製品)新工藝、新技術開發與應用
26、優質高產牧草人工種植與加工
27、天然橡膠及杜仲種植生產
28、無公害農產品及其產地環境的有害元素監測技術開發與應用
29、有機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及有機肥料產業化技術開發與應用
30、農牧漁產品無公害、綠色生產技術開發與應用
31、農林牧漁產品儲運、保鮮、加工與綜合利用
32、天然林等自然資源保護工程
33、碳匯林建設、植樹種草工程及林草種苗工程
34、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
35、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
36、海洋、森林、野生動植物、濕地、荒漠、草原等自然保護區建設及生態示範工程
37、防護林工程
38、石漠化防治及防沙治沙工程
39、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生產
40、抗鹽與耐旱植物培植
41、國家儲備林建設、特色經濟林建設
42、竹藤、花卉基地建設、產品開發及精深加工
43、森林撫育、低質低效林改造工程
44、野生經濟林樹種保護、改良及開發利用
45、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和古樹名木保護工程
46、林木、草原基因資源保護工程
47、次小薪材、沙生灌木及三剩物深加工與產品開發
48、野生動植物培植、馴養繁育基地及疫源疫病監測預警體系建設
49、道地中葯材及優質、豐產、瀕危或緊缺動植物葯材的種植(養殖)
50、香料、野生花卉等林下資源人工培育與開發
51.木、竹、草(包括秸稈)人造板及其復合材料技術開發及應用
52、松脂林建設、林產化學品深加工
53、人工增雨防雹等人工影響天氣技術開發與應用
54、數字(信息)農業、林草技術開發與應用
55、農業農村環境保護與治理技術開發與應用
56、淡水與海水健康養殖及產品深加工,淡水與海水漁業資源增殖與保護,海洋牧場
57、生態清潔型小流域建設及面源污染防治
58、油茶、油棕等木本糧油基地建設
59、生物質能源林定向培育與產業化
60、糧油乾燥節能設備、農戶綠色儲糧生物技術、驅鼠技術、農戶新型儲糧倉(彩鋼板組合倉、鋼骨架矩形倉、鋼網式乾燥倉、熱浸鍍鋅鋼板倉等)推廣應用
61、農作物、林木害蟲密度自動監測技術開發與應用
62、氣象衛星工程(衛星研製、生產及配套軟體系統、地面接收處理設備、衛星遙感應用技術)和氣象信息服務
63、農業生產數字化改造和智慧農業工程
64、鄉村廁所廢物廢水以及餐廚廢物廢水的收集處理與生態農業聯合經營
65、優質糧食工程
66、面向資源化的鄉村生活廢水、生活廢物、畜禽糞便、農業廢棄物與農田面源污染協同綜合治理
67、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精品工程
68、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畜禽糞污肥料化、能源化和基料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
69、數字農村建設和信息進村入戶工程
70、「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工程
71、木材及木(竹)質材料節能、節材、環保加工技術開發與利用
72、土地綜合整治
73、濕態酒精糟(WDGS)的應用
(8)國家產業政策目錄擴展閱讀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徵求意見稿)》由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三個類別組成。鼓勵類主要是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促進作用,有利於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技術、裝備、產品、行業。
限制類主要是工藝技術落後,不符合行業准入條件和有關規定,禁止新建擴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產能力、工藝技術、裝備及產品。淘汰類主要是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嚴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需要淘汰的落後工藝、技術、裝備及產品。
需要說明的是,對不屬於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為允許類。允許類不列入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