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目錄
㈠ 勞動合同索賠指南的目錄
勞動爭議處理流程圖
第1章勞動合同糾紛概述
第一節勞動合同概述
一、勞動合同
二、集體合同
第二節勞動合同糾紛概述
一、勞動合同糾紛的概念
二、勞動合同糾紛的種類
第2章勞動合同糾紛的處理思路及技巧
第一節勞動合同訂立糾紛
一、勞動合同訂立的基本法律規定
二、典型案例分析
三、勞動合同訂立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第二節勞動合同無效糾紛
一、基本法律規定
二、典型案例分析
第三節事實勞動關系糾紛
一、基本法律規定
二、典型案例分析
第四節勞動合同履行糾紛
一、因工時和休假而引發的勞動糾紛
二、因工資支付而產生的糾紛
三、因社會保險而引發的糾紛
第五節勞動合同變更糾紛
一、變更勞動合同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
二、用人單位可單方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
第六節勞動合同解除糾紛
一、協商解除
二、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三、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節勞動合同終止和續訂糾紛
一、勞動合同終止
二、勞動合同續訂
第八節集體勞動合同糾紛
一、集體合同簽訂的程序
二、集體合同糾紛的解決
三、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關系
第九節勞務派遣合同糾紛
一、勞務派遣法律關系
二、勞務派遣用工的限制
第3章勞動合同主體的確認
第一節用人單位的確定
一、勞動合同關系中的用人單位
二、事實勞動關系中的用人單位
三、勞務派遣關系中的用人單位
第二節勞動者的確定
一、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
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
三、集體合同中的勞動者
第4章經濟補償金、賠償金、違約金的標准與確定
第一節經濟補償金
一、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條件
二、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准
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其他情形
四、醫療補助費
第二節賠償金
一、用人單位應給予勞動者的賠償金
二、勞動者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的賠償金
第三節違約金
一、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違約金
二、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違約金
三、應注意的問題
第5章勞動合同糾紛索賠途徑
第一節勞動合同糾紛的解決流程
第二節協商與調解
一、協商
二、調解
第三節仲裁
勞動仲裁流程圖
一、仲裁機構
二、仲裁的受案范圍
三、仲裁申訴時效
四、勞動合同糾紛仲裁參加人
五、仲裁費
六、勞動合同糾紛仲裁程序
七、仲裁中的有關制度規定
八、裁決的效力
第四節訴訟
勞動合同糾紛訴訟流程圖
一、勞動合同糾紛案件的受理
二、勞動合同糾紛訴訟的當事人
三、起訴
四、預先訴訟費用
五、審理前的准備
六、法院調解
七、開庭審理
八、二審
九、審判監督程序
十、訴訟中的特殊程序和制度
第6章索賠實務中證據的收集
第一節證據種類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證人證言
五、當事人陳述
六、鑒定結論
七、勘驗筆錄
第二節舉證責任的一般原則
一、當事人舉證責任的分配
第7章勞動合同索賠疑難問題釋解
第8章勞動合同索賠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索賠其他法律文件索引
附錄勞動合同索賠主要法律文書
……
㈡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㈢ 勞動合同範本與簽訂指南的目錄
第一篇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
二、集體勞動合同
三、全民所制企業職業勞動合同
四、國有企業招用農民合同制工人勞動合同
五、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職業勞動合同
六、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勞動合同
七、私營企業職工勞動合同
八、崗位勞動合同
九、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合同
十、外商投資經營企業勞動合同
十一、中外勞動技術服務合同
十二、臨時工勞動合同
十三、股份有限公司勞動合同
十四、有限責任公司勞動合同
十五、建築業勞動合同
十六、住宿和餐飲業勞動合同
十七、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同通知書
十八、用人單位裁減少員情況報告表
十九、企業職業工實行其他工作時間申請表
第二篇招聘就業
一、招聘計劃書
二、招聘廣告
三、下崗職工求職登記表
四、求職人員登記表
五、招聘人員登記表
六、應聘申請書
七、專門人員申請表
八、招聘面試通知書
九、企業招聘面談記錄表
十、企業招聘面試評價表
十一、企業聘任書
十二、不予錄用通知書
十三、報到通知書
十四、企業員工保證書
十五、外來人員就業證
十六、聘用外國人就業申請表
十七、外國人就業登記表
十八、外國人就業登許可證
十九、外國人就業證
二十、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申請表
二十一、台灣澳人員就業證
二十二、開辦職業介紹機構申請表
第三篇人事管理
第四篇勞動技術技能培訓
第五篇企業勞動規章制度
第六篇工傷與社會保險
第七篇勞動爭議
㈣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釋義的目錄
第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釋義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四章勞務派遣特別規定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三部分勞動合同典型案例分析
用人單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規避法定義務案
企業高管違反保密義務案
勞動報酬低於最低工資標准案
延期支付經濟補償金案
第四部分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相關規定
一、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節選)
二、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節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的決議
三、行政法規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塵肺病防治每例
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
失業保險條例
工傷保險條例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四、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僱工合同「工傷概不負責」是否有效的批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對經勞動爭議仲裁裁決的糾紛准予撤訴或駁回起訴後勞動爭議仲裁裁決從何時起生效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期限應當如何起算問題的批復
五、規章
關於制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實施
細則的若干問題的意見
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
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
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貫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問題解答
實施《勞動法》中有關勞動合同問題的解答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關於職工從事業余兼職勞動發生勞動爭議如何處理的復函
關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舍同處理依據問題的復函
關於訂立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通知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
關於固定工簽訂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
關於勞動爭議當事人對糾正後裁決不服是否有申訴權問題的復函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
關於企業職工被錯判宣告無罪釋放後,是否應恢復與企業的勞動關系等有關問題的復函
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復函
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
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
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
關於勞動合同制職工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
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
關於職工被人民檢察院作出不予起訴決定用人單位能否
據此解除勞動合同問題的復函
最低工資規定
集體合同規定
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
關於工會主席任職期間用人單位能否因違紀解除勞動合同問題的復函
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
勞動部、全國總工會、國家經貿委關於進一步完善勞動爭議仲裁三方機制的通知
《關於因破產、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自行解散的企業拖欠職工工資引發的勞動爭議如何確認被訴人的請示》的復函
關於對事實勞動關系解除是否應該支經濟補償金問題的復函
關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後不再變更被執行主體的復函
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
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
六、規范性文件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於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
的指導意見
附錄勞動合同示範文本
勞動合同書(固定期限)
勞動合同書(無固定期限)
勞動合同書(勞務派遣)
勞動合同書(非全日制從業人員)
勞動合同書(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
㈤ 如何簽訂勞動合同的圖書目錄
1 誰能簽訂勞動合同?
1.1 勞動者
1. 什麼樣的人是勞動者?
2. 什麼是未成年工?
3. 什麼是童工?
4. 超過退休年齡的人是不是勞動者?
5. 法律對同時在兩個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有哪些特別規定?
6. 什麼是臨時工?現在還有臨時工嗎?
7. 在校的學生利用課余時間或假期從事勤工助學,與用人單位之間是不是勞動關系?
1.2用人單位
1. 哪些是用人單位?
2. 哪些不是用人單位?
3. 包工頭是不是用人單位?
4. 企業的職能部門或... [顯示全部]
㈥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詳解與適用的目錄
第一部分 詳解與適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宗旨】
第二條 【有關方面的貫徹實施】
第三條 【新增的適用范圍】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 【分支機構訂立勞動合同的資格】
第五條 【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處理】
第六條 【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處理】
第七條 【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處理】
第八條 【職工名冊的內容】
第九條 【連續工作滿10年的含義】
第十條 【工作年限的計算】
第十一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公益性就業崗位】
第十三條 【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第十四條 【注冊地與履行地】
第十五條 【試用期工資】
第十六條 【培訓費用的內容】
第十七條 【服務期與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八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第二十條 【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
第二十一條 【法定退休年齡與勞動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終止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工傷待遇與經濟補償的關系】
第二十四條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的內容】
第二十五條 【賠償金與經濟補償的關系】
第二十六條 【服務期與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經濟補償月工資的計算】
第四章 勞務派遣特別規定
第二十八條 【不得設立的勞務派遣單位】
第二十九條 【用工單位義務】
第三十條 【勞務派遣不得以非全日制招工】
第三十一條 【解除、終止的經濟補償】
第三十二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的賠償】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法建立職工名冊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欠工資或者賠償金的責任】
第三十五條 【用工單位的違法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監察】
第三十七條 【調解仲裁】
第三十八條 【施行時間】
第二部分 附錄
一、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2008年9月1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4年7月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2007年8月3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
工傷保險條 例(2003年4月27日)
勞動保障監察條 例(2004年11月1日)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 例(2007年12月14日)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2007年12月14日修訂)
集體合同規定(2004年1月20日)
最低工資規定(2004年1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1年4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06年8月14日)
二、文書範本
北京市勞動合同示範文本(固定期限)
北京市勞動合同示範文本(無固定期限)
北京市勞動合同示範文本(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使用)
北京市勞動合同示範文本(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北京市勞動合同示範文本(勞務派遣)
㈦ 勞動合同屬於哪個檔案目錄
第九類:勞動關系和工資待遇審批資料
㈧ 勞動合同的圖書目錄
勞動合同概說
1.什麼是勞動合同,它有哪些特徵?
2.勞動合同的形式包括哪些?
3.勞動合同是怎樣分類的?
4.什麼是格式勞動合同?
5.勞動合同與集體勞動合同有何不同?
6.什麼是勞動關系,它有什麼特徵?
7.如何防止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雙重勞動關系?
8.人事檔案是確認勞動關系存在的依據嗎?
9.「工資條」可以作為勞動關系的憑證嗎?
10.什麼是事實勞動關系,它有哪些表現形式?
11.事實勞動關系雙方發生爭議的,如何處理?
12.與用人單位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應當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13.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有何不同?
勞動合同的訂立
1.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什麼原則?
2.勞動者具備什麼條件,才能依法訂立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哪些基本內容?
4.聘任書是否相當於勞動合同?
5.簽訂合同應注意哪些事項?
6.怎樣識別合同陷阱?
7.勞動者如果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8.具備什麼條件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9.工會在訂立勞動合同時有哪些作用?
10.用人單位在錄用職工時向勞動者收取押金等費用,勞動者該怎麼辦?
11.用人單位能暫扣勞動者的身份證與暫住證嗎?
12.見習期和試用期有什麼區別?
13.已經執行學徒期、見習期的勞動合同制職工還須約定試用期嗎?
14.用人單位可以只簽訂試用期合同嗎?
15.如何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
16.用人單位單方決定提前轉正有效嗎?
17.勞動者受脅迫在勞動合同上簽了字怎麼辦?
18.勞動合同訂立後可以解除嗎?
19.用人單位在臨時性崗位上用工要不要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
㈨ 勞動合同糾紛證據目錄一般包括哪些
追索勞動報酬的勞動爭議案件需要的勞動合同糾紛證據目錄清單有:
(1)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
(2)關於勞動仲裁委員會對起訴方裁決書送達日期的證明;
(3)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其他關於僱傭關系的證明;
(4)工作起止日期的證明;
(5)出工人員名單;
(6)出工人員勞動天數及應得工資額的證明;
(7)拖欠勞動報酬具體數額的證據;
(8)其他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