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重點監控葯品目錄有哪些
Ⅰ 葯品招標 葯品被列入重點監控是什麼意思
重點監控產品,算是招上了.
但是和其他產品,在醫院銷售上是需要控量的.
有可能是新上市產品,或者是省招標目錄中沒有的產品.
遇到醫院需要使用重點監控產品,可能是需要打報告的.
Ⅱ 2017葯品目錄
您好!2017版醫保葯品目錄還沒有出台。網傳的「2017版醫保目錄」消息不實。一、2017年作為國家醫改深度推進的重要一年,新版醫保目錄應該說從高層到民間「高度重視,萬眾矚目「,在重要問題上,政府的保密工作大多數情況下對於大多數人應該是是做得非常到位的。除非有意提前泄露,但新版醫保目錄顯然不屬於這種情況。二、網傳目錄基本沿襲09版目錄的「款式」,無任何創新,大多數品種連排列順序也基本一致,之前盛傳的「丙類」目錄也沒看見。國家在2009-2016年對通用名和歸屬類別調整過的品種也沒進行更新。三、新增加的品種大部分無任何「備注限制報銷范圍」,但這些品種很多是目前被多數省份列入重點監控和輔助用葯目錄的品種。社保部門之前明確表態要對該類品種加強管控。四、按照社保部之前公布的調整法「調入葯品重點考慮臨床價值高等的新葯以及重大疾病治療用葯、兒童用葯」網傳目錄對這部分品種基本無任何體現。重大疾病治療新葯和國家談判成功的3個品種一個沒有。綜上所述,網傳的「2017版醫保目錄」不是真的,請您務必不要相信。謝謝閱讀!
Ⅲ 醫保葯品目錄調整都增加了哪些葯品
此次擬納入醫保目錄的准入時限有所延長,即從2019年12月31日調整為2020年8月17日。
這也意味著今年以來獲批上市的新葯、適應症都有機會參與2020年醫保目錄調整工作。
根據這一方案,對於醫保目錄外葯品,擬新增七類葯品。具體包括:
1. 與新冠肺炎相關的呼吸系統疾病治療用葯。
2. 納入《國家基本葯物目錄(2018 年版)》的葯品。
3. 納入臨床急需境外新葯名單、鼓勵仿製葯品目錄或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葯品清單,且於 2020 年 8 月 17 日(含,下同)前經國家葯監部門批准上市的葯品。
4. 第二批國家組織葯品集中采購中選葯品。
5.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間,經國家葯監部門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葯品。
6.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間,根據臨床試驗結果向國家葯監部門補充申請並獲得批准,適應症、功能主治等發生重大變化的葯品。
7.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進入 5 個(含)以上省級最新版基本醫保葯品目錄的葯品。其中,主要活性成分被列入《第 一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葯葯品目錄(化葯及生物製品)》 的除外。
Ⅳ 醫保葯品目錄調整,有何大的變化
醫保葯品目錄調整,對於醫保目錄外葯品,擬新增七類葯品,而已在目錄內的葯品,將有兩類被調出。此次調整,意味著,繼2019年以後,國家醫保目錄又迎來了新一輪大規模梳理,經過這一過程,中國萬億醫葯市場也將實現重整。
新增七類葯品。具體包括:
1、與新冠肺炎相關的呼吸系統疾病治療用葯。
2、納入《國家基本葯物目錄(2018 年版)》的葯品。
3、納入臨床急需境外新葯名單、鼓勵仿製葯品目錄或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葯品清單,且於 2020年 8 月 17 日(含,下同)前經國家葯監部門批准上市的葯品。
4、第二批國家組織葯品集中采購中選葯品。
5、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0年 8 月 17 日期間,經國家葯監部門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葯品。
6、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0年 8 月 17 日期間,根據臨床試驗結果向國家葯監部門補充申請並獲得批准,適應症、功能主治等發生重大變化的葯品。
7、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進入 5 個(含)以上省級最新版基本醫保葯品目錄的葯品。其中,主要活性成分被列入《第 一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葯葯品目錄(化葯及生物製品)》 的除外。
被調出的兩類葯品。具體包括:
1、被國家葯監局撤銷、吊銷或者注銷葯品批准證明文件的葯品。
2、綜合考慮臨床價值、不良反應、葯物經濟性等因素,經評估認為風險大於收益的葯品。
同時,即使未調出目錄葯品中,價格/費用明顯偏高的葯品等還面臨醫保支付標准調整。
(4)國家重點監控葯品目錄有哪些擴展閱讀:
醫保目錄調整的細節之處:
細節1:修改時間限制
在正式稿中,對於「可以納入2020年葯品目錄擬新增葯品范圍」的時間限制,由徵求意見稿中的2019年12月31日改為2020年8月17日,也就是工作方案正式稿發布的當天。
也就是說,可新通用名的葯品,適應症、功能主治等發生重大變化的葯品,以及納入臨床急需境外新葯名單、鼓勵仿製葯品目錄或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葯品清單,只要在8月17日前獲得葯監部門批准上市,都可以納入本次目錄調整「擬新增葯品范圍」。
細節2:強調企業溝通
正式稿在第五項「監督機制」中,增加了一句關於加強與企業溝通的表述,「加強與企業的溝通,通過召開座談會等方式提高目錄調整工作的透明度」。
事實上,醫保部門和企業之間缺少有效的溝通渠道一直在企業頗為頭疼,此前的幾次目錄調整工作中,也基本只在工作方案徵求意見階段對外召開過座談會,調整過程中則保持醫保局向企業發布消息的單向溝通。而這次主動在工作方案中提出要通過召開座談會提高工作透明度,無疑是一次工作機制上的突破,至於後期會如何落實到具體工作中,讓我們拭目以待。
細節3:表述更加嚴謹
徵求意見稿中,可以納入2020年葯品目錄擬新增葯品范圍中有一點為「經國家葯監部門按新葯注冊申請程序批准上市的葯品(包括新活性成分、新劑型)」,而正式稿將其改為「經國家葯監部門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葯品」。相比之下,這種表述方式與《中國葯典》保持一致,更為簡潔准確,企業在開展相關申報工作時方向也更加清晰。
Ⅳ 洛陽市衛生健康委關於修訂洛陽市重點監控營養性輔助性葯物目錄的通知
Ⅵ 醫保葯品目錄都有哪些調整呢
8月17日晚間,國家醫療保障局公布《2020年國家醫保葯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和《2020年國家醫保葯品目錄調整申報指南》。標志著前期的醞釀和意見徵求告一段落,方案逐步完善,醫保目錄調整開始正式啟動。
此外,已在目錄內的葯品,將有兩類被調出。
1、被國家葯監局撤銷、吊銷或者注銷葯品批准證明文件的葯品。
2、綜合考慮臨床價值、不良反應、葯物經濟性等因素,經評估認為風險大於收益的葯品。
同時,即使未調出目錄葯品中,價格/費用明顯偏高的葯品等還將面臨醫保支付標准調整。這是繼2019年以後,國家醫保目錄又迎來了新一輪大規模梳理,經過這一過程,中國萬億醫葯市場也將實現重整。
Ⅶ 第一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葯葯品目錄(化葯及生物製品)包含多少個品種
第一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葯物
Ⅷ 2019國家新版醫保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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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17版醫保葯品目錄還沒有出台。網傳的「2017版醫保目錄」消息不實。
一、2017年作為國家醫改深度推進的重要一年,新版醫保目錄應該說從高層到民間「高度重視,萬眾矚目「,在重要問題上,政府的保密工作大多數情況下對於大多數人應該是是做得非常到位的。除非有意提前泄露,但新版醫保目錄顯然不屬於這種情況。
二、網傳目錄基本沿襲09版目錄的「款式」,無任何創新,大多數品種連排列順序也基本一致,之前盛傳的「丙類」目錄也沒看見。國家在2009-2016年對通用名和歸屬類別調整過的品種也沒進行更新。
三、新增加的品種大部分無任何「備注限制報銷范圍」,但這些品種很多是目前被多數省份列入重點監控和輔助用葯目錄的品種。社保部門之前明確表態要對該類品種加強管控。
四、按照社保部之前公布的調整辦法「調入葯品重點考慮臨床價值高等的新葯以及重大疾病治療用葯、兒童用葯」網傳目錄對這部分品種基本無任何體現。重大疾病治療新葯和國家談判成功的3個品種一個沒有。
綜上所述,網傳的「2017版醫保目錄」不是真的,請您務必不要相信。謝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