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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會議案範文

發布時間: 2021-03-26 00:06:53

⑴ 市級人大代表提案怎麼寫求具體的格式,謝謝。

人大代表在會議期間提的應該叫議案(政協委員的才叫提案)。

議案是具備提議案的法定資格或符合法定聯名人數的代表人大代表向國家權力機關即人民代表大會提出的議事原案,也可以說,議案是討論、解決某一問題的辦法、措施、意見和方案。

簡單說一說議案的形成條件,這可能會有所幫助:

一般地說,形成一個議案要具備三個條件:
1、從提出議案的主體來說,要具備提議案的法定資格或符合法定的代表聯名人數。
2、從議案的內容來說,所提議案的內容必須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 圍內。
3、從議案提出的時間來看,所提議案必須符合法定時間要求。之所以要規定一個議案截止時間,這是因為:一是我們的人民代表大會會期比較短,而且一般每年只開一次。二是我們的各級人大的人大代表人數多,提出的議案更多,這么多的議案都要在大會會期間處理完畢,時間是十分緊促的,因此必須有一個提議案的截止時間的規定,以便在大會期間能把議案處理完畢,分交各專門委員會去審議。
以上三個條件,是對議案的最基本要求,工作中習慣稱為「硬體」。此外,對於議案還要有書寫格式上的要求,即每個議案要有案由、案據和方案,不能光列一個題目,提一個要求,特別是所提的是法律案,還應當附有法律草案。

補充:格式——案由、案據、方案

⑵ 人民代表大會議案怎麼寫

我是春江鎮無黨派人大代表 第一次填議案表 該如何填

⑶ 公文議案怎麼寫

議案屬於建議性的上行文種,其特徵主要表現為如下幾個方面:
一是製作主體的特定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九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全國人大常委會、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議案;一個代表團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議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四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主席團、常務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本級人民政府或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代會代表十人以上聯名,可以向本級人代會提出屬於本級人代會職權范圍內的議案。據此,可以看出,議案只能由具備議案提出權的機關和人民代表提出,而屬於機關提出的這部分議案,則包括人大機關、檢察機關、法院機關以及政府機關,而以政府機關的使用最為多見,其他機關或部門不能使用。從這一點上說,議案文種在製作主體上具有明顯的特定性。
二是運行程序的法定性。議案的運行程序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進行,這是議案文種的又一顯著特徵。從上述《全國人大組織法》和《地方組織法》的規定可以看出,議案的提出和批准具有明顯的法定性,其製作和提出機關必須是特定的;議案製成以後又必須按照法定程序適時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從議案製作經由中間運行到審議批准,再到最後付諸實施,構成一環緊扣一環,環環相連的運轉流程,而每一環節的運作都必須遵循法定程序,否則就會失去議案的應有效力。這一點也是議案與其他文種的明顯區別。
三是行文對象的單一性。議案不是普發性公文,它只能由法定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交,而不能向其他任何部門和單位行文。這就是說,議案文種在行文對象上具有明顯的單一性。
四是生效標識的特殊性。這是議案文種在形式上的一個重要特徵,突出表現為其生效標識必須體現機關第一行政首長的署名,且不加蓋機關公章。例如國務院的議案由國務院總理署名;省政府的議案由省長署名,依此類推,別人不能替代,這一點是很特殊的。因為在一般情況下,單一機關制發的公文在結尾生效標識處只標識成文時間並加蓋公章,而議案無需這樣做。
【要素內容】
議案的內容結構一般由以下幾部分組成:1.標題通常由制發機關、事由及文種三部分組成。所謂事由即政府向人大及其常委會提請審議事項的內容。根據實際情況,既有涉及國計民生、經濟建設方面重大事項的議案;也有提請審議的法規議案;還有涉及人事任免事項以及授予榮譽稱號的議案。
2.正文議案的正文部分因其所涉及內容的不同而有所變化。主要是:
(1)重大事項議案。由於這類議案事關重大,牽系黨和國家的經濟命脈,要使議案獲得批准,首要的是要寫好它的依據和理由,使人充分認識和理解議案提出的必要性。以《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興建長江三峽工程的議案》為例,全文總計包括6段約1600字,而交代興建三峽工程的依據和理由即重要意義佔去了第一、二兩大段,約800字,幾乎佔了一半的文字:
長江是我國第一大河,流域面積佔全國總面積的19%,養育著全國三分之一的人口,工農業總產值約佔全國的40%,在我國國民經濟發展中佔有重要地位(以下闡述長江流域的水患情況,從略)如何解決長江的防洪問題,更好地開發長江資源,中共中央和國務院一直很重視,社會各界也十分關注。經過幾十年的治理實踐和對各種意見、方案的反復研究和論證,解決長江中下游的防洪問題,必須採取綜合治理措施。興建三峽工程是綜合治理的一項關鍵性措施。三峽工程興建後,可將(以下陳述興建長江三峽工程的重要意義,從略)。
在充分闡述工程重大意義的基礎上,針對社會各界對工程的不同看法和意見,該文用第三段表明國務院對興建三峽工程所採取的既積極又慎重的方針。隨即陳述了興建三峽工程的基本設想及技術上的可行性、經濟上的合理性:
國務院對興建三峽工程歷來採取既積極又慎重的方針。近四十年來(以下陳述社會各界對三峽工程所提的意見及其作用)經過多年的研究、論證和審查,三峽工程壩址選在湖北省宜昌縣三斗坪鎮。(以下介紹三峽工程的具體情況)三峽工程規模空前,技術復雜,投資多,周期長,特別是移民難度很大。對於已經發現的問題要繼續研究,妥善解決,對今後可能出現的各種困難和問題,要有足夠的思想准備,要謹慎從事,認真對待,使工程建設更加穩妥可靠,努力把這項造福當代,蔭及子孫的事情辦好。
最後是該項議案的結束語,即提請審議的要求:
國務院常務會議經過認真討論,同意建設三峽工程,建議將興建三峽工程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由國務院根據國民經濟的實際情況和國家財力物力的可能,選擇適當時機組織實施。
請審議。
(2)其他方面的議案。除前述議案外,其他如人事任免、法規議案的寫法一般都比較簡單,正文主要是陳述議案的緣由或依據以及提請審議的事項兩方面內容,最後表明提請審議的要求。例如有一份提請人事任命的議案,其正文是根據工作需要,提請任命××同志為x×職務。請審議決定;關於法規議案,以前述那份《關於提請審議(氣象法)實施辦法(草案)的議案》為例,它的正文是為了發展我市地方氣象事業,規范氣象工作,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氣候資源,更好地為經濟建設服務,市人民政府擬訂了《××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草案)》及其說明,現提請審議。
【要點提示】
1.要一案一事。這是由議案自身所具有的上行文性質所決定的,它一方面要由法定機關依照法律程序提出,另一方面要由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審查批准,這種提請與審批的關系要求議案所涉及的內容必須而且只能是一案一事,這是一條重要原則。否則,勢必導致紛亂蕪雜、臃腫膨脹,直接影響提請審議目的的順利實現。
2.要切實可行。議案所涉及的內容一般是帶有全局性的重要事項,政策性很強。因此,在撰寫過程中,必須嚴肅認真,一絲不苟。要深入實際進行調查研究,廣泛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切實做好政策、法規和有關情況等方方面面的材料准備工作,以確保所提議案的正確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3.要注意用語的准確得體。由於議案是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交,其提交對象是國家權力機關,屬上行文,審議與否,通過與否,均需由大會作出決定。因此,在語言表達上必須做到准確恰當,字斟句酌,筆筆中的,並要切合上行文的語體特點和風格。要著重體現出一種提請的姿態,語氣要中肯,否則就會有損於議案的質量和效用,使提請審議的願望落空。
4.要注意生效標識的規范。這是議案文種在形式上的一個重要特徵,突出表現為其生效標識必須體現機關第一行政首長的署名,且不加蓋機關公章。例如國務院的議案由國務院總理署名;省政府的議案由省長署名,依此類推,別人不能替代,這一點是很特殊的。因為在一般情況下,單一機關制發的公文在結尾生效標識處只標識成文時間並加蓋公章,而議案無需這樣做。手把手教你成為公文寫作高手

⑷ 人大代表的議案怎麼寫

人大代表的議案怎麼寫
對於議案,要求比較嚴格,一般地說,形成一個議案要具備三個條件:
1、從提出議案的主體來說,要具備提議案的法定資格或符合法定的代表聯名人數。縣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0人以上聯名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議案。
2、從議案的內容來說,所提議案的內容必須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
3、從議案提出的時間來看,所提議案必須符合法定時間要求。

⑸ 職代會提案內容怎麼寫

職工代表向大會提出提案,是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行使民主權利,參與企事業單位管理的一種重要形式。
職工代表提案的立案與范圍
正式代表在大會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的提案,經大會提案組審閱通過後方可立案。
凡屬於本單位職權范圍內處理的下屬內容,可列為提案。
(1)有關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等問題上的建議和方案。
(2)有關單位改革、建設和發展工作方面的建議和方案。
(3)有關單位精神文明建設、職業道德建設及加強素質教育方面的建議和方案。
(4)有關單位發展、管理、科研、基建、後勤及其他行政事務方面的建議和方案。
(5)有關單位職工依法維權、住房、工資、福利等方面的建議和方案。
(6)職工群眾關心的其他重大問題的建議和方案。
不屬於本單位職權范圍處理的問題和下述問題,不列為提案。
(1)同國家現行憲法、法令、政策有抵觸的問題。
(2)純屬於黨、團及人民團體、民主黨派內部的問題。
(3)純屬於個人的具體問題。
(4)純屬於部門解決的問題。
對於代表提出又不能列入提案的有關問題,可作為意見和建議,有大會提案組轉請有關方面研究處理。

提案的提出
(1)正式代表應廣泛徵求群眾的意見,以便使提案全面、正確的反映教職工的要求。
(2)代表提案要事實清楚、實事求是,按一事一案提出。
(3)代表提出的提案必須在大會主席團截止日期前交大會提案小組,超過截止日期不作為大會提案,可另做處理。
(4)提案用表有大會統一印發。代表要按要求用圓珠筆或鋼筆認真逐項填寫,字跡要清楚整齊,一式兩份。
(5)非正式代表,不能向大會提出提案,也不能作為提案的附儀人,但可以提出書面的建議和意見由大會提案小組轉請有關部門研究處理。

⑹ 人大代表建議怎麼寫

第一個問題:什麼是人大代表的提議案權?
議案是也就是我們平常說的代表議案,即人大代表討論解決某一問題的辦法、措施、意見和方案。
人民代表的提議案權就是人大代表具有依法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議事原案的權利。依法提出議案是代表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代表的一項重要權利。從實質上看,人大代表提議案如同審議政府工作報告一樣,既是發表自己政見的過程,也是衡量一個代表的議政水平高低,參與管理國家事務能力大小的重要標尺。
「憲法」、「地方組織法」和「代表法」對人大代表提出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的權利的規定。
《憲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分別提出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職權范圍內的議案。」雖然《憲法》在對全國人大代表依法提出議案的權利作明確規定之時尚未對地方各級人大代表提出議案的權利作規定。但《地方組織法》卻依據《憲法》原則彌補了這一點。
如《地方組織法》第十八條第二款就明確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十人以上聯名,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五人以上聯名,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議案。」此外,《地方組織法》第十九條還對縣以上各級人大代表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情況也作了明確規定。
而《代表法》第九條和第十八條則對全國各級人大代表依法向本級人大提出議案和向本級人大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權利作了同樣明確的規定。
從上述可見,我們作出這樣的回答:由於法律規定了人大代表提出議案和建議是「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提出的,所以我們把人大代表提議案和建議的權利稱之為「人大代表的提議案權」。
第二個問題:議案的形成要具備哪些條件?
一般的說,形成一個議案要具備三個條件:
1、從提出議案的主體來說,要具備提議案的法定資格或符合法定的代表聯名人數。這里所說的法定資格是指必須是人大代表。
符合法定的代表聯名人數是指縣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0人以上聯名、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5人以上聯名,也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議案。
2、從議案的內容來說,所提議案的內容必須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必須符合法律關於各級人大職權的規定,否則就不能列為議案。議案一經會議審議通過,即具有法律效力。
那麼,怎麼理解人大代表議案的內容「必須屬於本級人大的職權范圍」這句話?通過查資料上看,人大代表議案范圍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四點:
(1)、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規的事項。
(2)、聽取和審議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各項議案和報告的事項。
(3)、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重大事項。
(4)、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事項。
如果屬於政府工作方面的事情,則不應該以議案的形式去提出,而要用建議、批評和意見形式去提出。實踐中,由於「屬於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內容不易把握,因而每年召開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上,都有數量相當多的議案實際上是屬於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因此,每次大會上經過大會主席團討論通過,都要把人大代表提出的很多議案轉為建議、批評和意見去處理。例如:朝陽區今年2月份召開的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代表聯名提出19件議案,最後經議案審議委員會審議後,只有4件被列為議案,其餘15件均轉為建議。我鄉今年召開的人大三次會上,代表提出議案5件,經議案審議委員會審議後,均全都轉為建議。
3、從議案提出的時間來看,所提議案必須符合法定時間要求。雖然全國人大議事規則第二十一條規定,議案可以在大會舉行前提出,但實踐中絕大多數是在大會期間並在大會主席團規定的議案截止時間前提出的。如果在大會主席團規定的議案截止時間後提出的議案就要當做建議、批評和意見來處理。
以上三個條件,是對議案的最基本要求,工作中習慣稱為硬體。
第三個問題:如何提出議案和寫議案?
議案的提出。
根據代表法的規定,代表提出議案,應是代表依法履行職權的一項重要形式。代表在履行議案提出的這項職權時,應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要積極參加當地人大常委會組織的代表的視察活動和調研活動,並結合自身平時的調查,注意廣泛收集提議案的素材。(當代表的調研活動是貫穿於整個代表任期內的,不是為了開會才突擊一下)。
二是代表撰寫議案前應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文件,了解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和方針政策,以便於使自己所提議案具有法律和政策依據,能為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或「一府兩院」所參考和採納。(因為如果不加強學習,不注重吸收新的信息,也就寫不好有使用價值的議案)。舉例:白蘇玲的議案①19個議案中被選中的4個議案之一②提出案由、案據和方案的大體內容③作為領銜人,有16名代表聯名簽字
議案的寫法。(參看議案表)
所以在撰寫代表團或代表聯名提出的議案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要一事一案。一個議案只就一個問題提出案由、案據和方案,不要把幾個問題放在一個議案中提出。以免造成人大會議召開時大會議案審查委員會在審議中的困難。
2、要使用大會印發的議案專用紙。
3、參加聯名提出議案的代表,要親筆簽名,並填寫清楚代表證號、郵政編碼和通訊地址。在同一提案中,代表不能重復簽名。議案由誰領銜,請提出議案的代表自己商定。以代表團名義提出的議案,需要由代表團全體會議的過半數通過,並由代表團負責人簽名。
4、書寫要工整,字跡要清楚可認,以保證大會秘書處按照程序及時處理。(現在電腦列印普及了,最好用電腦打字打在上面,或打好後附在議案紙後)。
第四個問題:議案的處理有哪些程序?
根據法律規定,人民代表大會期間,代表團或代表聯名提出的議案,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決定是否列入大會議程,或者先交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議提出是否列入大會議程的意見,再決定是否列入大會議程。實際工作中,通常的做法是:代表大會設有專門委員會的,由大會秘書處下設的議案組負責接收議案和對議案進行分類,經大會秘書處同各專門委員會商議後,由大會秘書處向大會主席團提出議案處理意見報告。代表大會沒有設立專門委員會的,大會設立議案審查委員會,由議案審查委員會經大會秘書處向大會主席團提出議案處理意見報告。
議案的處理程序是由法律規定的。根據地方組織法第十八條規定,代表團或代表聯名提出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議案,由主席團決定是否列入會議議程。主席團可以有以種處理方法:
一是決定列入大會議程;二是不列入大會議程;(這種情況較多,因為大多議案都要轉為建議辦理)三是先交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議提出是否列入大會議程的意見,再決定是否列入大會議程。縣、鄉兩級人大因為沒有專業委員會,所以主席團只能做出前兩種決定。具體處理程序是:
⑴對於已列入大會議程的議案,主席團交各代表團進行審議;在各代表團審議後,就可由主席團審議決定將已列入大會議程的議案直接提請人民代表大會的全體會議表決。
⑵對於不列入大會會議議程的議案,經大會主席團審議決定後,可以轉作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由人大常委會辦事機構交有關機關、組織研究處理。
⑶另外,如果列入會議議程的議案在審議中有重大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的,經主席團提出,由大會全體會議決定,可以授權本級人大常委會審議決定,並報人民代表大會的下次會議備案或者提請下次人大會議審議。
第五個問題:人大代表提議案時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根據代表法的規定,提議案權,是代表的一項重要職權。人大代表在行使這項職權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1、議案所涉及的內容應當屬於人大職權范圍。議案這個名稱是六屆全國人大時開始使用的,在五屆全國人大時稱為提案。由於人大代表提出的提案中大量是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往往不是屬於人大的職權范圍內的事,而是屬於應由政府等國家機關去處理的事,所以,1982年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決定把提案分開,屬於人大職權范圍內的事,稱作議案,由人大來處理;屬於各方面工作的事,稱作建議、批評和意見,交由有關組織和部門去處理。但在實際工作中,代表提出的議案中仍然有大量的是對各方面工作建議、批評和意見。因此,如何把握議案內容,按照法律規定來提出議案仍然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
2、對議案與建議、批評和意見的作用要有正確的認識。有些代表之所以把本屬於建議、批評和意見的內容以議案的形式提出來,往往處於這樣一種心理,認為用議案的形式提出的事情容易受到重視,用建議、批評和意見形式提出的事情相對難以受到重視。其實這是一種誤解,議案由人大來處理,當然會受到重視,建議、批評和意見由政府部門和其他組織和部門來處理,同樣也會受到重視,很多組織和部門承辦代表建議不僅領導親自過問,有專門班子,還建立了承辦制度,特別是最近幾年來承辦人大代表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的工作有了很大改進。而更主要的是,國家權力機關與行政機關在處理議案與建議、批評和意見工作中,有著明確的分工。
3、應當注意恰當行使提議案權。從以往的情況看,有的人大代表對代表議案的性質和作用,不甚了解,以為不管什麼事,只要一用議案的形式提出,就會受到重視,甚至受到當地負責人委託,在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上,以議案形式提出屬於政府的事情,向國家要項目,要投資,或要求解決某項專款等事項。象這類屬於政府要辦的事情則不宜作為議案提出,而可作為建議提出。因為如果以議案形式提出,最終也要轉為建議辦理,而且提議案必須是10人以上代表聯名,這個過程比提建議復雜得多,所以最好用建議的形式提出。
4、要提高切實提高議案質量。提高議案質量,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更需要人大代表本身的重視和努力。為提高議案質量,提案人應當對所提議案有調查、有研究、有自己的見解,甚至還要有解決問題的方案。

⑺ 求一份人大代表的議案(100字左右)

人大代表提案範文
一、 問題的提出
據調查我國現有盲人多萬,低視力人近千萬,尤其是在兒童及青少年當中,患病率極高。全國學生體質健康調研最新數據表明,我國小學生近視眼發病率為22.8%,中學生為55.2%,高中生為70.3%。為什麼會有這么多的人近視?僅僅是不良用眼習慣造成的嗎?近視,與年齡有關系嗎?
二、調查方法:
1.查閱有關書籍並調查詢問同學,了解近視的主要原因。 2..通過多種途徑,了解近視可能會引發的並發症。
三:調查情況和資料整理
四、結論
(1)近視的主要原因: 1 看電視距離太近; 2 看電視的時間太長;
3 所看電視的畫面濃度太深; 4 寫作業時的姿勢不正確 ; 5 在光線太強的陽光下看書 ; 6 在光線太弱的光下看書;
7 長時間的坐在電腦、電視前; 8 不合理飲食; 9 在車廂里看書 10 遺傳因素
11 不認真做眼保健操
(2)在這里我想給大家提出幾點建議 :
1看書時作姿要端正,讀書或寫字時做到「眼離書本一尺遠,胸離書桌一拳遠,手離筆尖一寸遠。」
2不要在坐車或行走的時候看書,也不要躺下看書。(三)每天堅持做兩次眼保健操。
3每天堅持做兩次眼保健操。
4盡可能少上網或看其他輻射性強的東西。注意作息時間的安排,不能讓眼睛長期處於疲勞狀態。
為有效預防近視等眼病:一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合理飲食,鍛煉身體,保障身心健康;二要糾正不良習慣,養成良好的用眼衛生;三要定期到眼科醫院檢查眼睛,尤其是高度近視眼患者,及時發現眼病,以便早發現、早治療。眼睛是心靈的窗戶,我們一定要好好愛護它!

人大代表可以向代表大會和它的常務委員會提出提案或是議案,提案是一個代表或是10名以下代表聯合提名的提案;議案是10名以上人大代表聯合提名的提案叫議案。
其格式沒有嚴格的限定,一般是有個提案的封皮,上面有固定的格式要求, 一是題目,就是寫上「關於****的提案」 二是提案人姓名
三是提案代表的所在代表團 四是時間
封皮裡面是提案的內容,提案的大體格式如下:
關於解決困難群體的最低生活保障問題的提案
近來,國家公布的CPI居高不下,全年平均預計達到4.5%,對於城市的低收入家庭影響不小。據本市公布的數據,全市平均人均收入為2400元,其中,人均收入低於800元的佔24%,低於600元的佔11%.
自從全市實行最低生活保障以來,低保家庭的生活得到了基本的保障。但是,隨著物價指數的上漲,特別是糧食和肉類價格大幅度上漲後,低保家庭的生活受到了極大的影響。據初步調查(抽樣調查了56戶),低保家庭因物價上漲,使其家庭月支出增加了230元,而我市的低保標準是一年前制定的,並且一直沒有調整,使低保家庭實際的生活水平下降。
低收入家庭關繫到我市近8%的居民,也關繫到社會的穩定和百姓人心的向背。
為此,建議提高我市的低保標准,同時將低保標准與物價指數掛鉤,保證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不至於因為物價上上漲而下降。
同時,建議解決低收入邊緣戶的生活補助或是社會救助問題,以保證其基本生活

⑻ 怎樣寫我為兩會寫微議案

關於「當代食品安全」的微議案
尊敬的各位領導:
俗話說,民以食為天。但近年來,食品安全事件頻發,逗蘇丹紅地事件、逗三鹿地奶粉事件、逗瘦肉精地豬肉事件、逗黑心豆芽地事件、逗多寶魚地事件等等。食品安全已經成為嚴重影響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問題。食品安全事件屢屢引發社會公眾對食品安全的心理恐慌,對國家和社會的穩定以及經濟的良性發展造成巨大沖擊。
對於食品安全事件,如何解決呢看我的議案提出的建議有:
一、從國家角度來說:
1、要健全法律、法規,加強對食品安全的監督
2、要強化食品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監管;
3、要統一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4、要確立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和預警機制;
5、要取消食品質量免檢制度;
6、要加強對食品廣告的管理;
7、要加強對食品添加劑的監管;
8、要及時有效地處置食品安全事件;
9、要確立懲罰性賠償制度,嚴重違法者要依法追求其刑事責任;
10、要加強宣傳教育,促使生產經營者遵守法律和道德,增強社會責任感。
二、從生產經營者角度來說:
1、要遵守法律和法規,不使用非法添加劑;
2、要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把人民的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
3、誠信經營,自覺承擔社會責任,注重社會效益,為社會提供優質的食品;
4、生產經營者要加強自身修養,提高自身素質。
三、從消費者角度來說:
1、要學法、懂法、守法、用法;
2、要加強對食品安全的監督,對於違法經營者要勇於進行舉報;
3、當自己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要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提案人:xxx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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