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開荒範文
A. 土地開荒申請表怎麼寫
開荒還要申請表嗎?
B. 開荒的土地使用權
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
開發利用國有土地,開發利用者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仍屬國家。
農民集體連續使用其他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已滿二十年的就視為現使用者所有。
C. 土地法有關開荒地的規定
對二十年前開荒的土地現法律的規定:
1、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所以說開荒的土地的所有權屬於國家或者農民集體所有。
2、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3、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條規定 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所以說開荒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的確定要看是否經過批准、登記。
4、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七條規定: 禁止單位和個人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禁止開墾區內從事土地開發活動。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開墾區內,開發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 如果未經批准開懇,是違法的。
D. 開荒土地爭認
根據《土地法》第四十條 「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
既然你的父母已經在20多年前就開墾土地,如果未辦理相關手續,建議立即辦理,或者與當地村委會簽訂協議。沒有法律條文,那麼私自墾荒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在2003年3月1日實施的《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法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這意味著農民集體所有的荒山、荒地等要由農村集體發包進行。在村裡的土地上開懇荒地未經村民經濟組織同意,村委會有權收回,但對人力物力的投入,使得荒地變為農用地,村委會可考慮給予一定的補償。
所以,目前你們應在法律上將墾荒手續完善,否則,在法律上你父母與其他村民對這片荒地的所有權是一樣的。
E.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對農村開荒地如何規定
荒溝、荒山等荒地都屬於農村集體所有,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通過招標、拍賣等方式進行發包。經依法承包的,取得土地使用權。未經村集體同意的開荒地,應當返還給村集體。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四條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適用本章規定。
第四十五條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應當簽訂承包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承包期限等,由雙方協商確定。以招標、拍賣方式承包的,承包費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以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費由雙方議定。
第四十六條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直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實行承包經營,也可以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折股分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後,再實行承包經營或者股份合作經營。
(5)土地開荒範文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土地管理,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第三條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全面規劃,嚴格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制止非法佔用土地的行為。
第四條 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前款所稱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
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遊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五條 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設置及其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義務,並有權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檢舉和控告。
第七條 在保護和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進行有關的科學研究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獎勵。
F. 開荒土地的使用
如果你有開荒審批手續,可以先耕種,在歸屬問題解決之前,你作為實際開荒人和使用人有權繼續耕種
G. 我家有一塊開荒地需寫證明是我家的應該怎麼寫
上溯你的某位先人曾經確實擁有過此地或應該佔有這塊地,後因某種原因暫時荒廢,且中途無任何人獲得過此地的擁有權,然後證明你是優先繼承人可以合法繼承之。
H. 開荒土地
你好,只要是收費,都要有正規的票據才是合適的。集體指的是你們那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而不是以村長為首的領班一眾人等。
I. 土地法關於開荒地的有關規定有哪些
荒溝、荒山等荒地都屬於農村集體所有,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通過招標、拍賣等方式進行發包。經依法承包的,取得土地使用權。未經村集體同意的開荒地,應當返還給村集體。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四條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適用本章規定。
第四十五條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應當簽訂承包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承包期限等,由雙方協商確定。以招標、拍賣方式承包的,承包費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以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費由雙方議定。
第四十六條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直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實行承包經營,也可以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折股分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後,再實行承包經營或者股份合作經營。
承包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防止水土流失,保護生態環境。
J. 開荒土地一問
土地開發,遵守「誰開發、誰管理使用、誰受益」的原則,土地使用權屬土地開發者,你只要堅持不賣,因為是不合法的公司,他就不敢強行你賣給他。但要提醒你,趕快種上莊稼,因為連續三年不種又成了荒地就使用權不屬你了。
如果其公司要強行逼你,建議你維權;
一是要求該公司出示省級國土資源部門批准徵用該地塊的相關文件;如果一旦拿不出來,或者即使有,也要按程序在當地進行公示;如果沒有公示該文件,也屬程序違法;如果公示了,征地機關不是該公司,而是國土資源部門,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依法測算擬定土地補償方案報政府批准後在被征土地所在地進行公示,還要召開聽證會,被征土地農戶代表就補償方案的年產值和補償陪數的確定進行質疑,要求聽證機關作出解釋說明並出示相關法律依據和文件。
二是拿不出來對你更有利,因為國土資源部門根本沒有報批過,他還敢強行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