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便菌群分析參考值
① 廢水中糞大腸菌群的標準是多少啊
我國廢水排放標準的糞大腸指標為1000個/升。國家規定「糞大腸菌群數」一級排放A標准為10³個/L,一級排放A標准為10^4個/L,二級排放標准為10^4個/L.三級不做規定。
(1)大便菌群分析參考值擴展閱讀:
檢驗注意事項
(1)將接種好的樣品放人恆溫水浴箱或隔水式恆溫培養箱時,箱內溫度一定要求達到所要求的溫度(44±1℃)時,方可放入。如用恆溫水浴箱其水面要高於接種物面,放濾膜的培養皿要沉到水浴箱底部。
(2)MFC培養基中苯胺藍的純度和質量往往影響菌落的顏色,根據試驗結果用進口苯胺藍加O.1g,用國產苯胺藍加0.2g,培養出的糞大腸菌菌落顏色較典型。但國產苯胺藍的性能是否同樣穩定尚不能肯定。因此,制好的培養基在使用前,最好先接種典型糞大腸菌,以觀察對比菌落的顏色。
玫紅酸高壓後會分解,配好的試液應在2-lO℃保存不超過2周,如顏色由暗紅變成棕色沉澱時應棄去。如雜菌污染少,且加與不加玫紅酸對菌落計數無影響時,可不加。.
(3)在濾膜上生長的菌落除挑取藍色菌落外,淺藍色菌落或淺藍色中心較深的菌落也應挑取。
(4)生活飲用水通常都是經氯處理消毒的,水中含有一定量的余氯,使大腸菌群處於受損或受抑制狀態,在採集水樣時應加硫代硫酸鈉脫氯,使此受損的細菌得以復甦與修復,從而避免計數結果偏低甚至假陰性出現。
(5)采樣後水樣的正確保存很重要,如保存不當可使檢樣中的大腸菌群細菌死亡或在一定條件下再生長,這些都將影響檢驗結果的准確性。檢驗室接到水樣後,應立即檢驗。如因故不能檢驗時,應立即置於冰箱內並於2小時內檢驗。
關於水樣儲存時間與溫度對大腸菌群數的影響,Lonsans等報告認為水樣中大腸菌群數不多時,則冰箱保存與室溫保存相差不大;如水樣中菌數多時,則在室溫(23-39.5℃)內保存比在冰箱(0-1O℃)中保存菌數的減少速度快。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糞大腸菌
② 各類食品的微生物國標值 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黴菌、酵母的標准值
每種食物它的標准值都是不一定的啦,像桶(瓶)裝飲用水
細菌總數 標准值≤20 cfu/mL
而在飲料方面的標准卻為
≤100 cfu/mL
酵母 ≤10 cfu/mL
大腸菌群 ≤3 MPN/100mL
鬼才知道到底是什麼標准
③ 大便微生物檢驗(細菌塗片檢查(檢查大便球/干菌比例),結果塗片球菌/干菌:5:5。說明有什麼問題
正常的大便球桿比應該是1:10-1:20,也就是桿菌應該多的,你現在是5:5,說明腸道菌群比例失調。這樣容易引起腹瀉等症狀,你可以吃點調節菌群的葯物,比如雙歧桿菌三聯活菌,切記不要一拉肚子就隨便吃抗生素,亂吃抗生素容易引起菌群失調。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④ 大便培養,檢查結果是腸道正常菌群是不是代表一點沒有
如果有大便異常最好是及時檢查,如果檢查正常沒有細菌,而且消化正常就要做病理檢查看是不是有癌變導致的
⑤ 餐具細菌總數大腸菌群標准值多少
GB14934-94食(飲)具消毒衛生標准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家 標 准
食( 飲)具 消 毒 衛 生 標 准 GB 14934—94
Hygienic standard for disinfection
of dinner and drinking set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食(飲)具消毒的感官指標、理化指標、細菌指標、采樣方法及衛生管理規范。
本標准適用於賓館、飯店、餐廳、食堂等飲食企業的食(飲)具,也適用於個體攤點的食(飲)
具。
2 引用標准
GB 4789.1~4789.28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
GB 5750 生活飲用水標准檢驗法
3 感官指標
3.1 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等熱消毒):食(飲)具必須表面光潔、無油浸、無水漬、無異味。
3.2 化學(葯物)消毒:食(飲)具表面必須無泡沫、無洗消劑的味道,無不溶性附著物。
4 理化指標
採用化學消毒的食(飲)具,必須用潔凈水清洗,消除殘留的葯物。用含氯洗消劑消毒的食(飲)
具表面殘留量,應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項 目 指 標
游離性余氯,mg/L
<
0.3
烷基(苯)磺酸鈉,mg/100cm
2
<
0.1
5 細菌指標
採用物理或化學消毒的食(飲)具均必須達到表 2 的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1994-01-24 批准 1994-08-01 實施
GB 14934—94
表2
項 目 指 標
大腸菌群 發酵法,個/100cm
2
<
3
紙片法,個/50cm
2
不得檢出
致病菌 不得檢出
註:發酵法與紙片法任何一法的檢驗結果均可作為判定依據。6 采樣與檢驗方法
6.1 發酵法采樣與檢驗
6.1.1 采樣方法
食(飲)具抽檢碗、盤、口杯,將 2.0cm×2.5cm(5cm
2
)滅菌濾紙片緊貼內面各 10 張(總面
積 50cm
2
)、碟、匙、酒杯以每 5 件為 1 份,每件內面緊貼滅菌濾紙片各 2 張(總面積 50cm
2
/份),
經 1min,按序取置入 50mL 滅菌鹽水試管中,充分振盪後,製成原液。
筷:取每雙的下段 12cm 處約 50cm
2
(12cm×2cm×2cm),置入 50mL 滅菌鹽水試管中,充分
振盪 20 次,製成原液。
6.1.2 檢驗方法
按GB 4789.1~4789.28 執行。
6.2 紙片法采樣與檢驗
食(飲)具消毒採用專用的大腸菌群快速檢驗紙片。
6.2.1 采樣方法
隨機抽取消毒後准備使用的各類食具(碗、盤、杯等),取樣量可根據大、中、小不同飲食行
業,每次采樣 6~10 件,每件貼紙片兩張,每張紙片面積 25cm
2
( 5cm×5cm)用無菌生理鹽水濕潤大腸
菌群檢測用紙片後,立即貼於食具內側表面,30s 後取下,置於無菌塑料袋內。
筷子以 5 只為一件樣品,用毛細吸管吸取無菌生理鹽水濕潤紙片後,立即將筷子進口端(約
5cm)抹試紙片,每件樣品抹拭兩張,放入無菌塑料袋內。
6.2.2 檢驗方法
將已采樣的紙片置 37℃培養 16~18h,若紙片保持紫藍色不變為大腸菌群陰性,
紙片變黃並在黃色背景上呈現紅色斑點或片狀紅暈為陽性。
6.3 洗消劑殘留量采樣與檢驗
6.3.1 采樣方法
消毒食(飲)具碗、盤、碟、口杯、酒杯,用蒸餾水 100mL 沖洗整個內表面,至少
2~ 3 次;匙(不包括匙柄)、筷下段置入 100mL 蒸餾水中,充分振盪 20 次,製成樣液。立即取
樣測定余氯,餘下樣液裝入 50mL 試管中,做烷基(苯)磺酸鈉含量測定。
采樣同時計算被檢食(飲)具的表面。
GB 14934—94
6.3.2 檢驗方法
按GB 5750 執行。
7 食(飲)具消毒衛生管理規范
7.1 食(具)消毒設施的衛生要求
7.1.1 食(具)消毒間(室)必須建在清潔、衛生、水源充足,遠離廁所,無有害氣體、煙霧、灰
沙和其他有毒有害品污染的地方。嚴格防止蚊、蠅、鼠及其他害蟲的進入和隱匿。
7.1.2 食(具)洗滌、消毒、清洗池及容器應採用無毒、光滑、便於清洗、消毒、防腐蝕的材料。
7.1.3 消毒食(飲)具應有專門的存放櫃,避免與其他雜物混放,並對存放櫃定期進行消毒處理,
保持其乾燥、潔凈。
7.1.4 有條件的單位和個體攤販,應配備食(飲)具消毒設備,並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
7.2 消毒方法與衛生要求
7.2.1 熱力消毒包括煮沸、蒸汽、紅外線消毒等。煮沸、蒸汽消毒保持 100℃作用 10min;紅外線
消毒一般控制溫度 120℃,作用 15~20min;洗碗機消毒一般水溫控制 85℃,沖洗消毒 40s 以上。
7.2.2 用於食(飲)具消毒的洗消劑如含氯制劑,一般使用含有效氯 250 mg/L 的濃度,食(飲)具全部浸泡入液體中,作用 5min 以上。
7.3 洗消劑、消毒器械衛生管理
7.3.1 食(飲)具洗消劑、消毒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法規。
7.3.2 飲食企業所使用的食(飲)具無法進行煮沸或蒸汽消毒或在食品衛生監督機構指定情況下,
方可用化學洗消劑進行洗滌和消毒。
7.3.3 食(飲)具洗消劑、消毒器械,必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衛生
監督機構報衛生部批准後,並註明可用於食品消毒字樣,方可投產、銷售、刊登廣告。在國家尚未
批准前,可在當地試產試銷,並報衛生部備案。
7.3.4 使用洗消劑,應注意失效期,有條件的單位可定期測定其有效成分的含量,並應有專人負責
保管。
7.4 食(飲)具消毒程序
7.4.1 食(飲)具根據不同的消毒方法,應按其規定的操作程序進行消毒、清洗。嚴格執行一洗、
二清、三消毒、四保潔制度。
7.4.2 食(飲)具熱力消毒一般按除渣-→洗滌-→清洗-→消毒程序進行。
7.4.3 食(飲)具化學消毒,消毒後必須用潔凈水清洗,消除殘留的葯物。一般按除渣-→洗滌-→
消毒-→清洗程序進行。
7.5 水質衛生要求
GB 14934—94
食(飲)具消毒用水必須符合 GB 5749 的規定。
7.6 個人衛生與健康要求
7.6.1 各飲食企業及個體攤點,應對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教育,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
衛生法》和本標準的有關規定。
7.6.2 食(飲)具洗滌、消毒員及有關人員,應勤洗澡、理發、剪指甲、洗衣服,工作時應穿戴白
工作衣(白圍裙)、帽,上班前,大、小便後,堅持洗手消毒。
7.6.3 消毒員應進行健康檢查和預防注射。患有痢疾、傷寒、傳染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帶
菌者)和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者,不得從事此項工作。
7.7 消毒效果的要求
7.7.1 消毒後的食(飲)具必須用下列兩種辦法進行消毒效果的檢驗;
a. 指定生產的大腸菌群紙片;
b. 發酵法。
7.7.2 食品生產經營者或單位應進行自檢,以保證每天所用食(飲)具的安全。地方食品衛生監督
機構進行有償的技術指導和服務。每周至少協助檢驗一次,每次 6~10 件樣品。
7.7.3 地方食品衛生監督機構應進行經常性食品衛生監督,每月至少一次,每次取樣 6~10 件。可
與 7.7.2 同時進行或單獨進行。GB 14934—94
附 錄 A
個體攤點食(飲)具消毒衛生要求
(補充件)
A1 為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本標准,加強對個體攤點食
(飲)具消毒的衛生管理,保證消毒質量,保障人民身體健康,特提出本要求。
A2 凡從事飲食經營的個體商販,在申請辦理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必須具備有專用的煮沸消
毒爐具和洗消劑等。
A3 使用的各類食(飲)具必須消毒。採用煮沸消毒時,應煮沸持續 10min。在無法進行熱力消毒
情況下,可採用化學消毒如含氯洗消劑,使用濃度應含有效氯 250mg/L 食(飲)具應全部浸泡在
液體中,作用 5min 以上,並必須用潔凈水清洗後,方可使用。
A4 個體攤點採用化學消毒時,必須使用經衛生部門批准,並指明可用於食品消毒的洗消劑產品。
A5 盛裝食(飲)具消毒容器應採用無毒無害材料,並定期進行洗滌、消毒。
A6 消毒食(飲)具應放置專門的存放櫃或其他清潔的容器中,一次存放時間一般不宜超過 1d,若有
污染情況應再行消毒。食(飲)具存放櫃或容器應經常消毒,並注意保潔。
A7 對於一次性的食(飲)具,用後必須廢棄,不得回收再用。
A8 個體攤點較集中的地方,各地可結合具體情況,採取集中式的消毒方法。
A9 由於食(飲)具消毒不嚴,造成疾病傳染與流行,食品衛生監督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食品衛生法》酌情給予處罰。
附 錄 B
本標准用詞說明
(補充件)
B1 對本標准條文用詞採用以下寫法
B1.1 「必須」、「不得」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
B1.2 「應」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應該這樣做的用詞。
B1.3 「一般」表示首先這樣做,但在特殊情況下,允許有相應選擇的用詞。
B1.4 「洗消劑」系指食(飲)具消毒劑、洗滌消毒劑總的簡稱。
B1.5 「潔凈水」指符合國家規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的用水。
GB 14934—94
附加說明:
本標准由衛生部衛生監督司提出。
本標准由武漢市衛生防疫站、廣東省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衛生部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負責起
草。
本標准主要起草人李志剛、梁建生、定光麗、戴昌芳、周桂蓮。本標准由衛生部委託技術歸口單位衛生部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負責解釋。
⑥ 大便優勢菌檢查結果顯示: c約15% b約20% -b約65% 什麼意思
這個主要是腸道菌群失調引起的,需要調理下腸胃的,因為我之前也有過這樣,你可以喝喝那個三孩低聚果糖,好好調理下腸胃啊,增加腸道的有益菌,促進腸胃的蠕動和消化,平時注意下飲食,多喝水適量運動,多吃富含纖維素的粗糧果蔬, 就會慢慢調理好了
⑦ 大便檢測球菌比桿菌為1:6正常嗎
這是正常的 腸道菌群球桿比的理想范圍是1:10-1:20,即桿菌比例遠高於球菌比例,因
⑧ 大便有哪些正常菌群
健康嬰幼兒糞便中主要有雙歧桿菌、擬桿菌、腸桿菌、腸球菌、葡萄球菌等。
成人糞便中以大腸埃希菌、厭氧菌和腸球菌為主要菌群,約佔80%;產氣桿菌、變形桿菌、銅綠假單胞菌等多為過路菌,不超過10%。
芽胞菌(如梭狀菌屬)和酵母菌,總量不超過10%。
糞便中菌量和菌譜平時處於相對穩定狀
⑨ 大便菌群分級c級是高還是低
腸易激綜合征是一組持續或間歇發作,以腹痛、腹脹、排便習慣和(或)大便性狀改變為臨床表現,但是缺乏胃腸道結構和生化異常的腸道功能紊亂性疾病。
葯物治療原則如下:
(1)胃腸解痙葯 抗膽鹼能葯物最常用,尚可部分拮抗胃結腸反射和減少腸內產氣,減輕餐後腹痛,鈣通道阻滯葯如:硝苯地平(硝苯吡啶)、匹維溴銨。
(2)胃腸道動力相關性葯物 洛哌丁胺、多潘立酮(嗎丁啉)、西沙必利等。
(3)瀉葯 通常避免使用,但對嚴重便秘者可短期使用,首選半纖維素或滲透性瀉葯,睡前服乳果糖15~30ml,效果亦較好,尤其適用於老年人。
(4)精神葯物 對具有明顯精神症狀的患者,適當予以鎮靜劑,抗抑鬱葯,抗焦慮葯有一定幫助。
(5)消除胃腸道脹氣 二甲硅油,葯用炭(活性炭)具有消氣去泡作用,臨床常用。
(6)腸道益生菌 部分腹瀉型患者可能有腸道菌群的紊亂,應用腸道益生菌類制劑有幫助。
(7)其他 5-HT4受體部分激動葯替加色羅對便秘型IBS有效,並可明顯改善患者的腹痛症狀,5-HT3受體拮抗葯阿洛司瓊對腹瀉為主的IBS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