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參考品牌
⑴ 公開招標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指定品牌
1、根據《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規定:「第二十五條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各項技術規容格應當符合國家技術法規的規定。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技術規格均不得要求或標明某一特定的專利技術、商標、名稱、設計、原產地或供應者等,不得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如果必須引用某一供應者的技術規格才能准確或清楚地說明擬招標貨物的技術規格時,則應當在參照後面加上「或相當於」的字樣。」
2、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限制供應商自由參加貨物服務招標投標活動,不得指定貨物的品牌、服務的供應商和采購代理機構,以及採用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貨物服務招標投標活動。」
3、根據《中央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第二十六條 中央單位在實施具體采購項目委託時,不得指定供應商或者品牌,不得在商務和技術等方面提出排他性要求。」
綜上,所有招標項目均不能指定品牌,否則屬於違規行為。
⑵ 招標文件只有一個推薦品牌 合理嗎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三十二條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版斥潛在投權標人或者投標人。 ... ...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原產地或者供應商... ...」
根據以上規定,招標文件不能只有一個推薦品牌。
參考資料: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台「專業詞典」和「政策法規」
⑶ 政府采購貨物招標能否推薦品牌
可以推薦三個或以上,不能指定單一品牌
實際操作中,遇到真正想推薦單一品牌的,一般採用迂迴方式,以質量性能不低於某品牌,某配置的方式傳遞這個信息。
⑷ 招標文件中出站參考品牌,如何質疑
招標投標法以及新實施的條例都有明確規定。
你可以參看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國務院613號 第三十二條
⑸ 招標文件中品牌等同於或優於評標時如何界定
等同話還是要選招標文件中的品牌,而優於評標時,可以考慮。
⑹ 招標如何限定品牌
限定品牌選擇范圍和指定唯一品牌是有差別的。對後者,中國境內法律是嚴格滅絕的。
唯一內授權要搞清楚是對項目唯容一,還是對投標人唯一?
比較好的辦法是推薦你們期望的品牌給甲方,可以提供製造商資料和其應用業績給甲方評估,使其通過更改招標文件增加品牌。
發函可以以任何形式,表達出增加投標品牌的願望和採用該品牌的優勢(價廉物美、性價比高等等)即可,絕對不要提公平還是合理與否的字眼,那屬於明顯找抽。
⑺ 公開招標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指定品牌
1、根據《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規定:「第二十五條招標文件規定的各項技術規格應當符合國家技術法規的規定。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技術規格均不得要求或標明某一特定的專利技術、商標、名稱、設計、原產地或供應者等,不得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如果必須引用某一供應者的技術規格才能准確或清楚地說明擬招標貨物的技術規格時,則應當在參照後面加上「或相當於」的字樣。」
2、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限制供應商自由參加貨物服務招標投標活動,不得指定貨物的品牌、服務的供應商和采購代理機構,以及採用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貨物服務招標投標活動。」
3、根據《中央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第二十六條 中央單位在實施具體采購項目委託時,不得指定供應商或者品牌,不得在商務和技術等方面提出排他性要求。」
綜上,所有招標項目均不能指定品牌,否則屬於違規行為。
⑻ 政府采購的參考品牌可以更換嗎
首先抄,嚴格地說,政府采購襲是不允許限定品牌的,但是大多數時候為了保證采購到的商品質量,往往會在要求中列入幾個參考品牌,這幾個品牌只用於界定投標品牌的檔次,而不具有強制效力,您可以採用其他品牌進行投標。
但是,在實際操作中,采購人往往是存在一定傾向的,連我們自己上街買套衣服都有品牌傾向,因此應該說存在傾向很正常,正因為有傾向性的存在,采購人才會在文件中列明幾個可以供參考的品牌,也就是他可以接受的品牌,您投標產品若超出這幾個品牌的范圍,很可能會在評標過程中受到實際上的歧視。
因此,建議您在有可能的情況下盡力取得參考品牌的授權,若確實存在困難,則應該盡量採用品牌影響力大於參考品牌的產品。比如參考品牌寫的是方正、聯想,你則可以選擇惠普,寫的是華為,你則可以報思科,並附帶一個詳細說明來有力證明您所採用的品牌其可靠性是絕對不低於推薦品牌的,至於其中的價格差距就是您努力的問題了。
⑼ 財政投資項目參考品牌中2個一線品牌1個雜牌符合政府采購法嗎懂法律的回答,謝謝。
所謂參考品牌抄都是忽悠的。政府采購法里規定政府采購招標項目是不得規定品牌的,不管是一個還是三個,都是不合法的。但這些屬於不告不糾,你不反映,監管部門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過去了,你去投訴反映了,如果是關於品牌的,就一定不可以設的。因為采購法第二十一條: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的投標人或者產品,以及含有傾向性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
關鍵是采購項目中的指標參數合不合理,只要你的產品滿足了采購文件中所要求的參數要求,就應該可以參與政府采購競爭。